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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中图分类号:S89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通常所说的生态环境主要就是指能够影响人们生活和发展的各种不可再生资源的总称,这些不可再生资源主要是指水资源、土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等,这些都是关系到社会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与人们的生活环境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各种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所以也就出现了一些过度消费现象,林业资源作为我们生活消费的必需品同样受到了人们的大肆破坏,出现了过度消费的现象,造成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步履维艰。
一、林业生态与林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生态环境是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其中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其气候资源,是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体系中所有成分之间相互联系并不是孤立地存在,也就是说当人类过多的砍伐树木之后,必然会导致水土流失进而地表,植物死亡,无法耕种。在我国过度砍伐现象仍然严重,在福建低山丘陵区,山区树木资源被无节制开发,水土流失严重。虽然生态文化的提出符合时代的主题,但是生态文化作为抽象的物质很难通过文字进行解释,因此通过林业生产将生态文化物质化,让人们了解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开发森林资源的意义,从而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当今社会,能源的消耗日益严重,林业作为可再生资源对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当下合理规划林业生产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是林业生态的关键。在我国林业生产虽然取得了显著地成绩但是问题仍然很严峻。我国森林覆盖率很低,砍伐严重,而且质量不高。尽管加强了人工种植但是经营水平不高且树种过于单一。所以,在林业生产中,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进行不合理砍伐,要充分考虑长远的经济效益。林业的生产发展是以林业的生态为基础,只有实现了林业生态有一个完善的生态体系才能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合理的林业生产推进林业生态体系的完善,可促进林业生态的持续发展。只有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他们共同发展。
二、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林业经济发展的观念不符合时代要求
目前,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观念陈旧落后,依然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林业经济采取的管理措施全部以增加利润为前提。对于当前社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没有深入贯彻落实,忽视林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没有考虑到林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完全割裂,没有达到两者的和谐统一。
(二)森林资源呈下降趋势,林业经济结构缺乏多样性
林业经济以森林资源作为发展基础,需要充足的森林资源作为支撑。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不到位,影响了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导致森林资源呈下降趋势,并且质量和数量都得不到保障,影响了林业经济的发展。并且在林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对于林业经济缺乏管理,经济结构单一,初级产品所占经济发展比重较大,技术含量较低,产业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影响了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林业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严峻考验,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林业经济的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林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生产技术起着关键作用,在林业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目前,我国的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技术落后的现状,与先进的林业生产技术存在很大差距,并且我国在林业方面的研究较为滞后,科研成果缺失,导致林业经济的发展科技含量不高。与此同时,林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管理制度的制约,缺乏科学指导,使林业经济的市场运作混乱,管理制度陈旧,不符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林业生态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积极植树造林扩大地表覆盖,减少水土流失
一直以来由于人们环保意识淡薄大肆砍伐树木,使大面积地表失去了防固能力,水土流失严重,所以说要想减少水土流失就要积极的植树造林,只有地表覆盖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变林业生态环境。所以说,在进行植树造林的时候可以根据当地气候因地制宜,栽种适合当地物候的植物,尽快增加植物覆盖,使更多的地表被覆盖。
(二)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种植方式来实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植物成长
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采用科学规划是必要手段。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更多的科学技术走入了人们的生活。一些干旱地区大面积的植被遭受自然破坏,其主要是由于天气干旱以及一些病虫侵蚀导致的,由于植被本身稳定性就较差再加上受到一些自然环境的影响导致大面积植被死亡,所以说在进行植物栽种的时候一定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植物。另外还要注意栽种空间的设计,要注意将不同品种的树木混合栽种,要栽种一些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树种,这样就可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在美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的同时还可以提升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
(三)扩大林业产业的整体实力
林业生态环境的合理建设及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林业产业实力的壮大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开展,根据工业化、市场化、生态化建设新要求的提出,加快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实力已经成为了林业发展的核心。各林业企业要形成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利用现代化手段实施作业,开展多形式加工工作,对野生动植物加以利用,并带动旅游业和种植业发展。与此同时,还应该逐步转变林业发展经营方法,变“粗放型”为“集约型”,扩大可再生能源产业规模,。发展循环经济,做好节能工作。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设生态网络工程
由于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这是最基本的保障。还要结合时展,引进和应用信息技术,实现林业生态保护的信息化建设。应该依靠政府、各社会部门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建立林业生态网络工程。不仅要改变传统的轻养护重建设的理念,还要根据当地的情况,种植与经济发展相吻合的树种,经济发展能为林业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合理的林业建设也能促进经济发展,这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符合。另外,还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资金管理。白城洮北区林业局应该与本地的政府密切配合,坚持集体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扩大资金来源,从而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有效地保障。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问题已经逐渐提上了国家工作重点日程中来,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作为环境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受到的关注度自然更高。为了顺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走一条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已势在必行,对当今社会也有非常巨大的作用。对此,我们一定要加大资金投入数量,做好宣传工作,帮助人们树立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思路,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并做好人与社会、森林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为我国林业建设水平的发展作铺垫。
[1]中国工程院“21世纪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项目组。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综合报告[J].中国工程科学,2000,08:1-17.
[2]汪志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环境史研究综述[J].古今农业,2005,03:89-102.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和环资城建工委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和环资城建工委始终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开展涉水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有序推进社会委筹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成效和社会影响。
一、依法作出重大决议,守护一方蓝天白云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为老百姓守护好蓝天白云,地方人大责无旁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连续三年开展专题询问,着力破解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委贯彻落实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决议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专题调研,对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决议精神,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议(草案)》。草案稿经反复推敲修改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市政府分管市长、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随后又对决议(草案)涉及的有关具体问题召开部门座谈会,进行了专题修改完善,确保决议(草案)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以法律武器治理大气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大气环境,是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对提升全市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还老百姓一泓清水
泰州是名副其实的水城水乡,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拥有长江干流岸线97.8公里,大小河道2万多条,湖泊23个,全市水域面积达1200多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率超过22%,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作为今年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我委严格按照常委会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执法检查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并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特色和经验。
一是充分彰显泰州特色。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及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是对水污染防治法本身的一次深入宣传贯彻,也是对水污染防治隐患的一次大排查,更是推动生态文明思想具体落实到地方各项工作中的生动实践。我委既严格按照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又紧密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规《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既检查水污染防治法中河长制等重要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又突出检查水环境保护条例中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既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更好贯彻实施,又同步对《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二是紧扣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始终坚持“依法”原则,以“一法一条例”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紧扣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实地检查全市重要水系、重要湖泊、重要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深入调研职能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及城镇乡村的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召开专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既全面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也充分掌握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六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六个市(区)共计检查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7大类36个具体问题,并以问题清单的形式交政府办理。
三是创新检查方式。把“看现场、听汇报、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了执法检查的效果。尤其是在检查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近8000名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深入一线开展“三看、三听、三联系”活动,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排查痛点难点,共商治水之策,推动执法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各级代表带着感情联系选民、倾听民意,带着责任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把存在问题变成整治成绩,把污染难点变成生态亮点,为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发挥代表作用,贡献人大力量。这一创新做法受到了中央和省级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座谈会上,得到了栗战书委员长的表扬和肯定。栗战书委员长认为泰州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这一创新举措值得推广。
执法检查为期四个月,活动组织有力、检查直面问题,整改迅速有效,影响持久深远,有力推动了全市水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为老百姓创造了良好的亲水近水条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赏。
三、专题审议市政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既是规定动作,更是地方人大有力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效监督方式。我委坚持以解决问题见实效为导向,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深入部门了解实情,沉入基层查找根源,与政府同心同力,深刻反思环境之忧,积极探讨治本之道,在报告中提出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我市化工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延伸产业链,深入治理结构性污染;要对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体检,做到应查尽查,实现排污口监管全覆盖;要定期开展固废专项检查活动,摸清底数,排查风险,严查违法行为,实现企业固废处置的安全化和规范化。这些建议意见得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担任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的总指挥,同时聘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担任环境督查百人团团长,对全市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立查立改,改出成效。
四、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题调研, 推动“城建惠民”落到实处
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工作做得如何,管理效果好不好,直接影响政府及部门形象。常委会立足民意,顺应民心,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摸清实情,我委创新开展微调研,工委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深入农贸市场、公园绿地、学校周边、路边摊点等现场,与路边摊贩、清洁工人、城管志愿者等进行面对面交流,认真倾听民声,广泛收集民意,对老百姓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以此为基础,与城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城市管理责任部门进行座谈交流,探讨问题形成根源,研究问题解决之道。我委指出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是管理职能不清晰,边界交叉;满足于创建式的“一阵风”突击管理模式,难以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我委指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的机制体制,明确部门管理职能和管理责任,同时建立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以“绣花”功夫精细化管理城市。
五、完成社会委筹备组交办任务,夯实社会建设监督基础
在县级以上人大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会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是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指导意见,及时成立筹备组,全面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和环境资源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决定通过后,我委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向省人大社会委报告相关筹备情况,并协助筹备组召开全市人大社会委(筹)工作会议,交流筹备工作情况,研究讨论明年工作安排。目前,全市人大社会委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推进。
2020年工作建议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安全生产、民生实事工程等事关建设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的重要议题,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进行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实施环保立法、推进精准化监督夯实基础。
一、开展《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9月5日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于2018年10月26日进行了修订。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全国人大和省人常委会大分别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和《关于聚焦突出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要求各级人大主动作为,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议》。我委认为《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意义重大,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具有较好的立法基础,立法条件成熟,我委建议将《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2020年正式立法项目。
二、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保卫净土贡献人大力量
去年,全国及省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取得了显著的监督成效和社会影响。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实践中形成了较好的工作模式和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初步明确明年将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呼应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委建议在全市范围内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打好净土保卫战。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筑牢高质量发展的防火墙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地方社会稳定以及党和国家形象。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邀请专家参与,形成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为巩固监督成果,我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聚焦生产安全查漏补缺、增添措施、加压奋进、防范未然。
四、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回头看”,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改善
今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报告直面我市水环境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水污染产生的根源,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委员们结合报告,认真审议,形成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印发政府及相关部门。我委建议,明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以持续不断的监督推力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的改善,并形成这一项重要法律监督工作的闭环。
五、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民生实事项目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实施情况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内容。我委建议主任会议听取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推进老小区改造、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养老事业发展等项目,让民生实事做实做好,惠及百姓。
二是听取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棚户区改造是中央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十分重要。我委建议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关键词:生态;居住区;绿化设计
中图分类号:S891文献标识码: A
二、“居住者有其屋”是当前基本任务
居住者有其屋从全国来看,依然是人居环境改善的首要任务。以往那种认为人居环境改善只是住房条件而非整体环境改善,或者只是花园豪宅方能称为环境良好的看法是十分片面。人居环境改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内部环境-住房面积、室内美化、节能、设备安装、绿色建材的应用,又包括外部环境-室外环境绿化、美化,乔灌花草合理配置以及绿化面积的数量,公共绿化的多少,居住周边有无污染企业、噪声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是以住为基本任务,兼顾环境改善,保护自然资源。好的地区二者应同步规划、同步开发、同步建设。“蓝天、碧水、绿色、清静”是每一个居住者和开发者的共同奋斗目标。
三、居住区环境绿化标准。
绿色住宅是将来开发者在新一轮的住宅产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谓绿色住宅就是指在建设开发过程中,注重环境绿化、注重新型建材的采用、注重水资源的节约、注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注重以花卉美化居室、注重对住居区垃圾的分类处理的居住区。由此可见,绿色住宅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那么居住环境看什么?环境良好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容积率要低,楼宇间距要大,绿化优良,环境怡人。
消费者对居住环境的优劣评估往往只是凭感觉。那么除了感觉有没有一些具体的评判与指标呢?一般说有以下几个指标:①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越低越好。②楼间距越大越好。③绿化面积越多越好,树木比绿地好。(据分析大乔木的生态效益比草坪高出30倍。)④污染少。⑤小区选址要远离工厂、马路边、酒楼、商场等。除了以上的指标外,如果所建的住宅楼首、二层用作商业用途,则居住环境质量将打折扣。由此可见,现在仅以一个简单的绿化率,是远远不能科学评价一个居住小区的环境质量,应该更加科学细化综合考虑。首先,应该从整个小区绿化规划是否合理、善观、实用,各种配套设施是否齐全。道路交通系统,点、线、面层次绿化可丰富考虑。其次,规定一个区域里乔木、灌木的覆盖率,草坪的覆盖率在加上人均绿地,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方能反映出一个小区居住环境的优劣。
四、生态型是居住环境发展的方向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在生态危机间不是挑战的今天,人类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仅是“量”方面的增加,而“质”的方面更要发展。对绿化环境的要求已不是简单地规划几块绿地,栽几排树,植几片草。必须“适当”和“可持续”的绿化环境,才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绿化率较高的住宅与楼市中所占的比重已越来越长,但是使房地产升值的不是绿化数量的的简单增加,而是与居住区人事环境匹配的协调型生态景观、舒适、健康、高效、优美或者美观,生态型居住环境将是人们最好选择由此生态小区强调的是:“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遵循生态学原理,建设分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科学植物群落,建立人类、动物、植物相联系的新秩序,达到生态美、科学美和艺术美。追求节水、节能,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强调人与环境的和谐,使人建筑与自然环境之间形成一个良好循环系统。清洁、优美、文明的生态居住环境,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
五、本地区居住区环境的现状分析
从本地现有及正在开发建设的小区来看,开发商均已注意到小区外部环境的优劣对楼市的影响,并且不断加大对环境改造的投资力度,但是距离高标准、宁静优美居住环境,优雅美观的绿化氛围,设施完善的休憩场所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利益”与“环境改造”之间的不能平衡
开发商追求经济利益是其动力,而环境改造是耗其资金。所以为其经济效益,而增加住宅的容积率,减少居住的绿化面积,本人认为开发商没有在两者之间建立最佳的平衡点,对两者的依存关系研究的不够彻底。
2、缺乏超前性
居住区环境没有科学合理规划,平面、空间的围与放的创造及区域天际线的控制没有注重环境的流动性与有机性,在设计时对小区绿地的构成元素与周围建筑、居民的行为、心理需求及生态环境,没能充分考虑,各项之间缺乏整体统一与协调。
3、缺乏亲和性
从整体出发,立意在先,以人为本,强调人与自然的亲近是人居化环境的目标。但是我们地区的居住区在处理人、建筑、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缺乏耐心。没有注重高质量的生态与环境的紧密结合,缺乏人化质的设计。
4、缺乏美观性
流水、绿荫、家园,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人在画中行的艺术境地是每个居住者梦寐以求的场所。但是部分小区中心绿地楼间绿化缺乏生气,表现形式呆板,植物群种单一,缺乏个性及地方特色。
六、环境的改善和发展
1、环境规划原则和目标
在居住区初期规划时,必须将环境绿化统盘考虑,两者的设计者,要互相交流,不能各自为政。而规划本身就是解决三个和谐问题,即人与自然的和谐,时间延续性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在进行人居绿化环境的规划建设时,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协调关系。遵循整体协调发展,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以此来满足人们对绿化环境、生理、心理的需求,为能创造出舒适、优美的绿化环境。
2、创造条件,增加绿色空间
我们在进行住宅区建设时,不能忽视绿化环境的同步建设,特别对闲置零星的室外,更应该加以精心设计和建设,三五株树、一块景石,均能体现出不同景色,提高绿地面积。努力创造绿化条件和美化环境,如地面绿化确有困难,应考虑屋顶及墙体等立体、空间绿化的运用。提高绿化覆盖率,为居民多创造间接自然面绿化环境条件,净化生活空间环境,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3、创造具有地区文化特色的绿化环境
对居民所在地区文化特牲进行深入分析,调查并加以建设利用来提高居住区的文化品味,建设独具区域性特色的景点。不同城市、不同地市、其气侯、居民生活习惯,地方历史文脉有不同的特点,只有突出地区文化特性的环境才具有特色,才更有生命力,才能使绿化环境有质的飞跃。
4、创造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的绿色空间
深入调查研究居民对绿化环境的需求,适应不同阶层、不同年纪、不同职业的人群的不同需求,住宅区绿化空间是城市居民使用效率最高的设施及场所,也是居民日常主要户外活动的主要空间,满足日常体育、娱乐、游憩活动需要的主要场所。因此,在绿化环境塑造中,应该合理设置各座楼、广场、体育器材,以文明建康的景点和园林小品,来陶治情操,以此满足不同结构层次人们需求。
5、为居民创造具有美感的绿化环境
绿化环境是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具有艺术感染力,具有特色的园林绿化环境,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那么,如何使居住环境的绿化给人的美感,使之符合绿色住宅的环境呢?绿化种植设计是以有生命的植物材料构成景观空间,而是园林中最有色彩和形态变化的因素。应在整个居住区做到“春意盎然”、“夏美葱郁”或组团的各个角落,又要使其林荫大道、灌木小径、成片花丛、斜坡草地,婉蜒小溪交相辉映。
在通过建筑、小品、雕塑、植物、水体等造园要素落实在不同的空间上,使人与自然、个体与群体、室内与室外的有机结合,和谐共处,为能创造出温馨的居住环境。
结束语:
二十世纪即将来临,改善人民环境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主题,而创造舒适、优美的绿化环境是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东文试图对居住区绿化环境设计质量进行探索,通过对本地区住宅小区绿化环境设计的实践中进行探索,并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以获得更好的效果。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景观设计学》(美)西蒙兹者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关键词: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瓶颈问题;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利益均衡;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4-0100-05
从近年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来看,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工作在发展的过程中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由于生态环境利益协调机制长期缺失,导致了京津冀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及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合不作,合而不作”的局面,往往表现为“共识多、措施少、落实差”的“失调”现状,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着明显的障碍。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与水平,理应引起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在国家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并将其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的社会背景下,探讨制约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诸多因素及瓶颈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建设的对策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探讨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瓶颈问题的意义
1. 找准瓶颈问题是形成京津冀环境协同保护共识的基础。从国内外众多区域经济发展的典型范例来看,区域内的不同城市之间要想实现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与开发,就必须突破各自的区域界线和利益桎梏,站在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开发的整体高度去思考问题,进而形成比较一致的思维共识。同样,我国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开发工作也必须遵循这一模式,在深入分析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突破各自的条件限制和局部利益,本着共同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开发这一理念,仔细地分析制约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各种瓶颈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在这个过程中,找准制约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瓶颈问题,就成为理顺这项工作整体思路的一个重要基础。如果受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瓶颈问题没有能够准确地找出来,或者在研究分析的过程中找的不够准确,都会对这项工作后续环节的运行发展产生一系列不良的影响。其结果不仅制约了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工作的时间进程,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找准瓶颈问题是实现京津冀环境协同保护目标的关键。概括地说,我们从事任何一项有目的的经济或社会活动,都要预先制定自身的工作目标,并以这一目标为基点,形成后续工作的思路和程序,以确保这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在这一过程中,始终有一个制约和影响其进程与效果的重要因素,就是对工作目标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的分析把握程度。同样,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开发工作也是如此。如果京津冀三省市的环境业务部门,没有找准制约该区域环境协同保护的各种瓶颈问题,就不可能在确立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目标的过程中,本着推进整体工作的意图设想,牺牲各自的局部利益,形成统一的意识。由此可见,京津冀三省市的环境业务部门对制约其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瓶颈问题,分析把握的越透彻,考虑认识的越全面,就越有利于这项工作的深化开展。
3. 找准瓶颈问题是协调京津冀环境协同保护资源的条件。从长远角度分析,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过程中,京津冀三地的环境业务部门只有结合这项工作目标与任务的要求,准确地找出制约和影响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各种瓶颈问题,才能更好地统一思想,形成一致的共识。进而,在相互协作与互补中,充分发挥京津冀三省市的各自优势,克服本地区发展的局限,使京津冀三省市的资源条件得到充分地利用。这样就能够在物质条件方面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提供比较充足的资源,确保了这项工作的深化发展。反之,如果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资源利用与开发的过程中找不准瓶颈问题,或者虽然找出了一些制约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资源瓶颈问题,但由于没有很好地形成一致的共识,就可能在物质条件方面制约和影响了京津冀三地资源优势的充分发挥,其结果直接阻碍了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进程与水平。
4. 找准瓶颈问题是强化京津冀环境协同保护效果的保证。概括地说,我们从事任何一项有意义的活动,在把握目的和过程的同时,往往都比较重视活动本身能够产生的社会效果。同样,我们在从事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工作中,也必然要将社会效果放在应有的高度,并以其统领这项工作的深化发展。要想取得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这项工作的良好效果,就必须在活动开展之前,下大力量潜心研究影响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各种要素,找准制约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瓶颈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集中京津冀三地环境业务部门的力量,在政府、行业、高校相关专家通力合作的基础上,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二、认识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存在的瓶颈问题
结合近年来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现状分析,制约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瓶颈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 认识程度的局限。长期以来,由于京津冀三省市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导致了京津两市的一部分区属政府部门和河北省部分地级市政府在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方面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的许多具体问题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调查资料显示,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之后,截至2016年6月底,京津冀三地的环保部门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开发发展方面的认识已基本趋向一致。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面对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具体问题上,依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歧,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京津冀三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内涵认识不清,对相关瓶颈问题所带来的影响探讨比较肤浅,这就从战略层面上制约了京津冀三省市对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理解。其二,在涉及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诸多瓶颈问题探讨的基础上,由于受到自身利益的局限,往往很难形成一致的看法或见解。在许多涉及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具体举措上,尚未形成较为一致的思路与对策。
2. 行政格局的困扰。在我国,京津冀地区是国内几个区域一体化地区中行政体制障碍最突出、最具约束力的地区。受此因素的影响,生态环境建设长期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京津冀三省市各自制定适宜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方案,三省市之间的相互协作相对较少,基本上没有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由于京津冀地区位于华北平原,共处于同一生态领域中。为此,京津冀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是一个关系京津冀三地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应由京津冀三省市在合作共建的基础上加以完成。但是,现实状况并非如此,由于受行政区划的影响,加之各自区域经济利益的局限,京津冀三省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方面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合作与联动,许多具体问题也正是在这一制约因素的影响下不了了之。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为保护京津冀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河北省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但是除了只得到少量国家和京津两市对河北省的专项资金补贴外,并没有对河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给予相应的支持。其二,京津两市受行政格局的限制,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建设的许多有针对性的构想与建议也很难真正付诸实施。此外,在绿色产业发展方面,为了维护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环京津地区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的防止研究,对危害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的企业和生产项目进行了专项治理,但由于行政区划的局限与制约,近年来相继有153个研究项目被迫中途停止。其三,京津冀三省市受行政区属的限制,对各自辖区内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至今尚未形成一个统一规范的标准。京津冀三地在机动车辆环保监管方面也存在着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进程和水平。
3. 资源条件的影响。从自然地理分布角度分析,京津冀三省市同属于一个自然地理单元,气候条件、生态环境及各种自然资源有很大的相似性和互补性。多年来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京津冀区域资源过度开采,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尤其是严峻的大气雾霾污染,形成生态环境资源问题上的“荣损共俱”。以资源加工为主体的工业结构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据有关资料统计,长期以来,河北省工业结构中,依据能源加工为主体的工业企业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在企业加快发展和效益提升的同时,一直隐含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据有关资料统计,1980―2010年,河北省内许多城市及乡镇的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持续的工业污染不仅改变了辖区内城镇的空气质量,而且直接影响到京津及周边地区。虽然近年来河北省注重了生态环境的科学化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限制环境污染的具体政策,辖区内各城市内的加工企业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生态环境整体污染状况指数有了一些改变。但城乡及村镇企业的环境污染状况依然没有得到较好的控制,个别地方甚至还有继续蔓延的趋势。同样,京津两市及县乡镇的一部分企业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污染现象。
4. 生态环境的限制。古往今来,生态环境的开发与建设有着自身固有的内在规律,超越或违背这一规律,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其一,由于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的需要,京津冀地区受到了超强度的开发和垦殖,导致这一地区水资源严重枯竭,不仅水资源数量与该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相差甚远,而且在水质方面还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坏。区域内水资源枯竭,河流长期处于干枯状态,水土流失极其严重。其二,由于京津冀辖区长期以来对煤炭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使得自然资源的生态平衡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持续恶化。其三,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油品质量不高,也直接造成了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的破坏。
5. 利益分配的局限。长期以来,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过程中,京津冀三省市由于利益分配上存在的障碍,导致京津冀三省市及其下属市区各级政府组织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由于京津冀三省市尚未形成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利益分配机制,没有真正按照京津冀三省市应负有的责任与义务落实相应的项目资金投入,结果必然造成一种等待观望的局面。其二,由于京津冀三省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方面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各自从局部利益的角度考虑过多,因而要进行一些大型项目的联合研究与开发,又往往成为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三、破解京津冀环境协同保护瓶颈问题的对策措施
1. 提升协同保护意识。从未来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分析,提升协同保护意识是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具体地说,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强化京津冀三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者的看齐意识。深刻领会关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把自身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和中央的要求上来。在平时的工作和相互交往中,不利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话不说,不利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事不做。其二,强化京津冀三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领导的全局意识。领导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自觉克服长期以来形成的区位意识,在谋划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过程中,始终站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高度思考问题,克服局部经济利益的局限。凡是与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相抵触的局部经济利益,要自觉服从并让位于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的全局要求。其三,强化京津冀三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领导的环境意识。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京津冀三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应本着对国家和事业负责的精神,从高层层面加强沟通与合作,紧密结合当前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指导要求,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总体框架,以此指导和协调三省市及下属市区落实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 建立高层协调机制。概括地说,任何一项牵扯多方面的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往往都需要在实施前形成一个由高层组织牵头保障的组织协调机制。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开展也是如此。具体地说,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建立京津冀三省市政府主要领导者的联合决策机制。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应由京津两市政府的一名副市长和河北省政府的一名副省长牵头,建立京津冀高层领导之间的联合决策机制。主要解决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而由于某些地方利益的限制一时无法实施的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目标及行为。其二,建立京津冀三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三省市的协调沟通机制是保障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对于上述各项制约发展的疑难问题,在京津冀三省市高层领导集中决策之后,如果没有一个完备的机构加以落实,就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这一机构应由京津冀三省市涉及到的各市区的政府一名副职领导和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的一把手组成。其三,建立京津冀三省市相关部门的专家智囊机构,着重研究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过程中确实需要解决的若干重大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政府组织和高校、行业专家共同研究探讨,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预测分析。对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过程中需要研究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发挥专家的智慧,结合问题涉及的方面或领域进行针对性的研究,提出富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方案。
3.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从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来看,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工作单纯依靠京津冀三省市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努力,往往是很难做好的。要想实现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目标,就必须在京津冀三省市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各种相关的社会资源,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京津冀三省市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舆论工具,家喻户晓地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环境的重要性,倡导全社会成员自觉树立环保意识,普及低碳环保理念,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全面提高京津冀三省市公民的综合素质。其二,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行业所属企业的管理和督导。京津冀三省市的行业组织可在当地政府组织的领导下,全面摸清本行业内所属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污染状况,按照企业对生态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进行排序,对确实危害影响严重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其三,发挥高校专家和科研机构的作用。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听取京津冀三省市高校相关专家关于该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吸纳相关专家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制定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规划的过程中有效地加以运用。
4. 综合改善生态环境。从长远发展分析,综合改善生态环境对于京津冀三省市来说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京津冀生态环境的改善,需要京津冀三省市及其下属各市区的共同努力,离开哪一方的协作与配合都不可能实现最终的目标。具体地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的层级体系。就目前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的现状而言,由于企业发展状况及地域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河北省生态环境改善的任务更加艰巨。河北省生态环境改善的好坏不仅影响河北省未来生态环境的状况,也直接制约着京津两市生态环境改善的水平。为此,面对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污染状况,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的层级体系,针对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持续恶化造成的污染、企业生产加工造成的污染、农村种植养殖造成的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进行必要的梳理排队,依据其难易程度进行强制性的规范治理。其二,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改善评价标准。长期以来,由于京津冀三省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标准不统一,判别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的标准也很难一致,在治理过程中的思路与对策也难一致。为此,应由京津冀三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改善评价标准。其三,形成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否决制度。要想从根本上治理京津冀生态环境重的污染问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敢抓敢管,毫不留情。相关管理部门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要一抓到底,踏石留印、抓铁留痕,毫不留情。同时要将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同相应区域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实施一票否决制度。
5. 切实保障利益均衡。要想有效地实现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战略,就必须正确处理好京津冀三省市在参与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过程中的相应利益问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基金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具体地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基金机制。由京津冀三省市财政部门根据该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需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集中一部分资金,同时,根据国家关于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有关规定,由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构向国家财政部门申请相应的资金支持。此外,还可以由三省市相关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筹集一部分资金,将这三部分资金集中起来,由京津冀三省市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部门统一管理,并由该部门上报京津冀省市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这项基金集中用于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发展的专项业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二,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利益保障机制。通过这一制度切实保障京津冀三省市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过程中彼此间的利益均衡,避免使用行政方式或手段使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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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主持人:杨杰,课题组成员:杨藩,臧凤艳,马英,唐丽均,陈威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