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杰勇同志免职的决定
20xx年2月25日,宣汉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陈杰勇同志宣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关于给予李启军同志免职处理的决定
鉴于李启军同志因涉嫌违法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事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其马报桥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决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
中共湖镇镇委员会
20xx年11月8日
关于阮继清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阮继清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韦会林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刘斌斌、宁琴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