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办法【6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文件管理办法【6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文件的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为适应当前信息系统管理需要,充分节约纸张办公,公司文件采用山西四建网站、飞信平台、电子邮箱等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传递和管理。使文件能及时传递到使用场所,确保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防止失效或作废文件的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文件管理过程。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批准企业综合管理手册。

3.2总经理负责批准各系统管理分手册。

3.3公司各分管领导对本系统文件进行审批,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各管理手册中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有关内容。

3.4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红头文件和上级来文的管理,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文件的`收发统一控制管理。

3.5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企业管理手册的编写,组织文件接口讨论,负责其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换版、存档等管理工作;定期评审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性文件的适用性,负责山西四建网站及飞信平台上发布的电子文件的管理和电子邮箱地址的管理工作。

3.6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本系统的管理手册、负责本部门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目标指标等管理性文件的会签、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换版、存档,并组织实施与管理。

3.7各职能部门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尽量在网络中查找,并下载,由企业管理部上传到山西四建网站,资源共享。质量监控部、安全监控部、技术管理部每年发布一次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8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设专兼职文件管理员对文件进行接收、发放等管理;

3.9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项目部邮箱地址,并及时将文件传递到文件的使用场所。

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篇2

文件的归档、阅批、执行、催办工作是医院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由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行政、政工、医疗科研教学和后勤等方面的下行文件,都应由医院办公室签收登记,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签收保存文件。

2、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类收文的审阅,并按文件性质送有关主管领导或部门传阅和执行。院级领导批阅一般文件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立即批阅。

3、各职能部门对院领导批示文件应在规定时间抓好落实,落实后应将执行情况与原文件一并返回院办。

4、院办文秘人员负责对文件批转及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有权对延误工作的部门提出批评。

5、执行文件批转过程中的签收、注销规定,对丢失文件、延误工作者应予批评,严重影响工作造成损失者向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6、各类文件在批转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钢笔、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

文件的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上海分公司、各管理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从而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分公司、各管理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使用和保存等等。

3职责

3.1管理部质量主管负责所有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

3.2分公司内部使用的作业指导书由部门内部人员编制;管理处内部使用的作业指导书由相关人员编制。

3.3管理者分代表和相关主管人员负责分公司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核和日常督促改进工作;管理者分代表和管理处主任审核管理处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

3.4分公司经理负责分公司内部和管理处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的批准。

4实施程序

4.1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

4.1.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总公司质量部统一编制发放,分公司管理处不得涂改。

4.1.2管理处作业指导书

4.1.2.1管理处作业指导书由管理处各部门相关人员编写、排版、打印。

4.1.2.2相关部门主管需要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会审,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复审,总经理负责审批。

4.1.2.3质量主管对文件进行编号及排版检查,并办理《作业指导书审批单》。

a.编号方法为:

wi-sh(xxx)-xx-xxx

顺序号

文件类别号

上海分公司xxx管理处代码

作业指导书代码

文件类别号有九类,分别为:fa(物业管理方案)、zh(综合管理)、gc(房屋、设施、设备)、ag(消防、安管、车辆管理)、hj(环境管理)、kh(客户服务、

社区文化)、jy(经营、财务管理)、bm(部门工作指导)、st(食堂)。

b.排版格式见总公司《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4.1.2.4对于分公司各个部门的编号划分:33-01为综合部,33-02为管理部,33-03为市场部,33-04为工程部,33-05为财务部,33-06为凯迪克大厦管理处。

4.1.3物业管理方案

4.1.3.1《物业管理方案》由各项目管理处负责编写。

4.1.3.2管理者分代表负责《物业管理方案》的审核,总经理复审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1.3.3质量主管对《物业管理方案》进行编号、排版和打印。

4.2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

4.2.1在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过程中,对审核和批准不通过的质量体系文件要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写。

4.2.2对投入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修改需经过审批,审批权限参照文件建立审批权限。

4.2.3文件修改时,由提出人填写《体系文件修改申请单》,经原文件审批人员审批后,由质量主管将修改的'内容加到正式文件中。

4.2.4文件内容修改后,对修改某页要将修改状态在《文件修改状态页》中注明。

4.2.5当文件修改超过5次或修改内容较多时,应换版。

4.3质量体系文件的使用

4.3.1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人员负责向文件执行人员进行文件解读和培训,并对文件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质量主管负责建立《体系文件目录》。

4.3.2所有质量体系文件在使用中要保持版面清洁。

4.4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

4.4.1质量体系文件发放方式:质量体系文件发放给相关业务部门时,质量主管先将质量体系文件目录发放给各部门主管,让其自行选择本部门需使用的文件,而后质量主管将其选定的文件内容复印发放给相关部门。

4.4.2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需建立相应的《受控文件发放记录表》,由领用人签名登记。

4.4.3除外来文件以外,发放到各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需在文件每页的右上方(表格除外)加盖红色受控文件章。

4.5质量体系文件的借阅

4.5.1除公司领导外,其他人员借阅质量体系文件均需经过质量主管的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4.5.2借出和归还文件时,必须办理清点手续,由质量主管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5.3未经批准不得对质量体系文件进行复制。

4.5.4文件如有丢失、损坏,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当事者责任。

4.6质量体系文件的保存

4.6.1管理处作业指导书保存一份原件,作业指导书的电子文档要做备份。

4.6.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管理处作业指导书原件存放于管理部文件架内,应排列整齐,以便查找。发放到各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由各部门自行保存,不得遗失。

4.6.3文件存放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

4.6.4作废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要交还总公司质量部,不得自行销毁。

4.6.5分公司、各管理处的作业指导书因不适用或因其它原因作废的,可直接销毁,

但须保存一份加盖作废章的作废文件原件。对作废文件保存2年后可销毁,并建立《作废文件保存清单》。

5质量要求

所有质量体系文件都必须按照《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管理。管理处的作业指导书还需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控制。

6监督检查

总经理负责按照《体系文件控制程序》和本文件的要求对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进行监督和检查。

7改进分析

本文件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适用的应及时修改,以保证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的有效性。

8记录、标识

8.1 《作业指导书审批单》

8.2 《文件借阅登记表》

8.3 《受控文件发放记录表》

8.4 《作废文件保存清单》

8.5 《文件修改状态页》

8.6 《体系文件目录》

8.7 《体系文件修改申请单》

文件管理制度 篇4

1、公文办理一般包括分级、分办、批办、承办、拟办、核稿、签发、印刷、用印、传递、归档、销毁等程序;

2、凡酒店的收文(信、函)包括领导的亲收件,由总经理室秘书处签收、登记,转交董事长或总经理;

3、公文登记后,根据总经理的批示,由总经理办公室转交各位领导传阅,如需转交有关部门阅办,应由总办秘书送交,并经登记、签收后方可送交;

4、阅读文件应按规定范围,秘密级以上文件须到总经理办公室阅读,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应办理手续,用完后及时退还,秘密级以上文件,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均不得携离办公室;

5、各部门或个人对承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期限迅速办理,不得拖延积压;

6、各部门均应实行公文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应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下文,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

7、公文办完后,应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当年文件应于第二年第二季度移交完毕;

8、各级干部调动时,应将文件(含保密记录本)清理移交,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总办秘书处登记保管;

9、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由总经理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秘密级以上文件不准作废出售,一律集中销毁。

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归档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归档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秘书处,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秘书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秘书,切忌横传。

5、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或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秘书同意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三、文件借阅和清退

第六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秘书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八条、各部门应具体指定责任心强的主管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九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行政秘书归档:

1、企业领导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3、企业召开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4、有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及处理结果。

5、企业日志和大事记。

第十条、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五、文件的销毁

第十一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行政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六、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文件的管理制度 篇6

办公室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文件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第三条:对文件中涉及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第四条:办公室文件等级拟定为:机密文件、一般文件。机密文件打印由总经办指定负责人打印,机密文件只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文件等级,由发文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五条:发文的程序拟定为:拟搞、审核(文件审批表)、印发(总经办签章、印发)、签收(收文部门)、存档。

第六条: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归档。

第七条:各级领导对送来的文件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两天内批复。

第八条: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九条:公司所有发文,总经办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审核稿)连同相关“附件”送总经办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十条:收文由总经办统一负责;总经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相关部门/领导阅批;阅批完毕后,由总经办转发、归档。第十一条: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如因需要,对一般文件的借阅,管理人必须让其登记并注明借阅时间、归还时间。

第十三条:作废文稿禁止随意扔弃,须回收做妥善销毁处理。

第十四条:文稿一经签发,即为定稿,未经签发人准许,不得擅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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