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办法最新版(通用5篇)

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会计核算办法最新版(通用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会计核算办法最新版范文 篇1

行业会计规范与出版企业的一般会计处理

(2)出版企业对自行开发产品的一般会计处理。由于出版企业出版的品种繁多,各个出版物的生产进度各不相同,因此其产品成本的归集需要有序规范的管理流程相匹配。我国出版业刚刚经历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洗礼,大部分企业在管理上尚不规范,有待提高。因此在此现状的基础上,出版企业对自行开发产品的会计核算可能存在以下几种不规范的处理:“编录部门”作为出版企业的职能部门,其费用列支在“管理费用”。由于很多出版企业年度和未来长远的出版计划的缺失或不完善,出版产品的进度随机性较大,因此很多出版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未按照《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编录部门”的相关费用列入出版物的成本,而是作为期间费用在“管理费用”中核算,这样的做法导致收入成本不匹配。同时“管理费用”过高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企业管理不善。“稿酬”、“制作费”以及“编录经费”等产品开发型的成本项目一次性在首批销售的产品中结转成本,引起当期收入成本倒挂。出版企业的出版计划和经营与销售计划是密不可分的,而经营与销售计划的不确定性给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困扰。相对图书出版业,音像出版业受本行业市场环境的约束,出版物销售预估难度更大。很多出版企业会将“稿酬”、“制作费”、“编录经费”等产品在开发期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在首批销售中结转,导致首期销售成本过高,引起当期成本倒挂,收入成本也不匹配。

会计核算对管理的要求与特殊会计事项的规范说明

(1)规范的会计核算对管理的要求。出版企业自行开发产品的会计核算核心在于出版物成本的归集和销售成本的结转。参照《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可以反映单一出版物的费用作为出版物的直接成本,在‘生产成本(其他直接费用)’科目核算,对不能反映单一出版物的费用通过‘编录费用’科目核算,并按照合理分配计人相关出版物的成本”。对于“直接费用”的确认和“编录经费”分摊需要依靠相对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再次分配确认,也需要一个严格规范的管理流程做基础。出版企业要建立出版项目立项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出版物选题的审批流程,从而为会计核算建立出版物成本核算卡片提供依据;对于能够直接计入出版物的费用,也需要重新在完工产品和未完工产品之间分配。比如某一个会计期间的费用,同一个项目组同时制作多个出版物,而其中某个或某些出版物尚未完工。这就要求对“直接成本”的确认具备严格的审核流程和分配标准;对“编录经费”的分配是出版企业在出版物成本归集中最复杂的一个环节。它不仅要求出版企业有严格规范的立项制度,而且还要要求会计人员根据出版物特性制定合理的综合性的分摊方法,综合考虑人员数量、字数(或分钟数)、印刷数等因素;由于出版物常常都是分次分批印刷生产并陆续销售的,因此单个出版物的出版计划中涉及的计划发行数量和发行期限成为出版物成本的归集和销售成本的结转的关键。

(2)特殊会计事项的说明。对出版企业接受政府补助的“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作为一个特殊的事项在会计处理上也需要遵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不同期间按标准确认。一般情况下,政府补助的“宣传文化发展基金”属于政府为鼓励企业发展按照国家政策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相对出版企业而言,当企业收到某笔针对出版物开发的文化发展基金时,若项目尚未完工,先计人“递延收益”,待产品销售时逐步结转至“营业外收入”;若产品已经出售,则直接计人“营业外收入”。

资产性质的判定与界定标准

会计核算办法最新版范文 篇2

【关键词】 高校; 会计; 财务; 复杂性

中图分类号:F230;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6-0097-05

1993年,笔者在《预算会计研究通讯》第7和第8期连续刊登“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比工业企业财务会计更为复杂”一文后,20年过去了,但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的复杂性,笔者一直在思考。本文仅对高校会计与财务的复杂性进行探讨。

一、高校会计与财务复杂性的表现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出台难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出台比企业缓慢

会计准则按行业可分为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三类,它们颁发的时间为:

企业会计准则两次:分别为1992年和2006年。2006年颁布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2013年又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至今未出台。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两次:分别为1997年和2012年,但不分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出台难

2009年8月12日,财政部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稿)》;

2010年9月2日,财政部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二稿)》;

2013年7月12日,财政部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出台过程中,出现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反复。

(二)高校教育成本难以确定

高校教育成本是确定政府拨款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而政府拨款标准和收费标准至今尚未确定,关键在于教育成本难计算。法规曾规定试图计算教育成本:

1986年10月15日,国家教委、财政部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第27条就提出:“改革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研究建立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体系和投资效益分析指标体系,做到直接费用正确归属,间接费用合理分摊,为核算人才培养成本创造条件,使会计核算适应学校管理的要求。”

2006年4月4日,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表示,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不允许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允许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2007年1月3日,《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中表示,《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计划今年制定。教育部将根据新出台的办法重新核定大学学费标准,但至今未出台。郭少峰报道:“但大陆高校以前没有做过成本核算,国外也没有先例,虽然也曾组织人员到国外考察,但现在做具体核算仍非常复杂。这位人士透露说,设备折旧、教室折旧等估计会算在成本核算里,不过在具体比例上还是有不同的意见。”

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六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从1986年至今,28年后《高等学校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才出台。

(三)深化改革高校财务管理体制难

2008年9月17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第16条规定:“深化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2007年1月15日,教育部、财政部的《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现在的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尚未建立(少数大学刚公布“大学章程”),高校财务对公共财政体制有待适应,因此,“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还有难度。

(四)公共预算复杂性决定了高校预算的复杂性

罗伊・T.梅耶斯等指出:“公共预算非常复杂,其中充满了行话、会计的神秘以及错综复杂的步骤,写得不好就会造成理解上的障碍。”

史蒂文・A.芬格乐博士指出:“在公共服务领域,由于不是所有的经济活动都直接与利润最大化相联系,所以预算的制定比较复杂。……战略规划没有具体详细的财务目标。而是确定了制定专门、详细预算的步骤,以利于机构组织最高目标的实现。”

苟燕楠、王海认为:“公共预算改革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美国的基本预算模式从分项排列预算演进到新绩效预算经历了约80年时间,其间计划项目预算、零基预算、从上到下预算等改革失败者多,成功者少。即使是备受赞誉的新绩效预算,历经十余年改革,在其核心目标‘整合绩效与预算’上的成效也并不明显。这足以说明预算改革的艰难,绝非旦夕之功。与美国相比,我国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时间跨度和深入程度上都刚刚起步。”

公共预算复杂性决定了高校预算的复杂性。在高校,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绩效预算、全面预算等都在探索或刚起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五十八条提出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在实践中离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差距较大,“预算执行效率”变成了花钱进度。

(五)高校财务目标界定难

高校财务目标“最大化”的几种表述:(1)高校价值最大化。林国泉(2006)认为:“高校财务管理目标应选择综合办学实力最大化、学校综合价值最大化。”黄兰霞(2008)认为:“在目前的新环境下,高校财务管理目标应以高校价值最大化为目标。”(2)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张海兰(2005)认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高校财务管理的永恒目标。”李永宁(2006)认为:“高校整体财务管理目标已由过去单纯强调社会效益最大化转向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3)投资效益最大化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首选目标。曲岭(2003)认为:“‘投资效益最大化’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首选目标。”张海兰(2005)认为:“投资效益最大化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首选目标。”(4)笔者也曾阐述过高校财务目标,如提出过“教育成本较低化”、“投资风险更小化”等。其实,这个观点早有学者指出过:“高等院校不仅不试图成本最小化,而且有成本最大化的倾向,学校总是试图获得更多的收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学校也能够获得一些收入。”综上所述,学者们对高校财务目标论述的多样性,反映了高校财务目标界定难。

(六)高校管理会计的难点

2014年1月29日,财政部颁发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财办会〔2014〕5号),在基本内容中指出:“管理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主要服务于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是通过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动。……但是,我国的会计标准建设,以及会计学术研究和会计实务,考虑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较多,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决策支持不够,管理会计发展相对滞后,迫切要求继续深化会计改革,切实加强管理会计工作。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一种内在要求。……因此,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是推动事业单位加强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及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增彪指出:“在我国事业和行政单位,管理会计几乎是空白,未来应用和精进的空间巨大。因为事业和行政单位主要提供各种各样的社会服务,其服务能力不仅取决于财务资源总量,而且取决于财务资源及其对应的非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而成本管控、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和内控制度等管理会计方法,对于提高事业和行政单位资源的利用效率是不可或缺的。”

二、高校复杂性分析

(一)高校复杂性的观点

闵维方教授在2003年就指出:“大学是一个高度异体化的组织,其复杂程度不亚于一个跨国公司。”

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在他的新书《市场中的大学》中指出:“与管理一个公司相比,领导一所大学是一项不确定因素更多的事业。其目的是利用教职工和管理者双方的力量,建立一种管理系统。而要建立这种系统,就要向前者灌输大学的需求和机遇,同时让后者认识到大学在保持可能实现的最高教学质量时,所需要的根本价值观和标准。”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高等教育管理项目办公室在一个报告中指出:如今的大学已不再像过去几百年里人们所熟知的那样:一块安静的地方,教授们悠闲地开展着教学或研究工作、思冥宇宙万物。如今的大学已经成为一项庞大、复杂、需求多元、充满竞争、需要持续大规模投入的事业。大多数高等教育机构都不是商业机构,不过许多正变得越来越像企业。在很多方面,管理高等学校要比管理企业复杂得多,而且必须因“校”制宜。

(二)高校组织的复杂性

由于大学是松散耦合的组织,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存的学术组织,大学是高度异质化的组织,大学是特殊的非营利组织,大学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因此,高校复杂性表现为教育活动的不确定性和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的特征,这种不确定性反映了高校的复杂性。而这种复杂性又体现在高校会计与财务活动中。

三、高校会计与财务复杂性的理论分析

(一)无实物形态的“成果”――高校会计难

1.非营利组织“成果”的形态――服务

马克思指出:“任何时候,在消费品中,除了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以外,还包括一定量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这种“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是整个消费品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还说:“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就其形态而言包括两类,一类是“物化、固定在某个物中”的“实物形式的使用价值”;一类是“随着劳动能力本身活动的停止而消失”、“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的“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后者就是服务的使用价值。“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含在这些物质产品中。”马克思还肯定了斯密的论述,他在转引时指出:“劳动不固定或不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他的服务通常一经提供随即消失,很少留下某种痕迹或某种以后能用来取得同量服务的价值。”马克思还指出:“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演员、教师、医生牧师等的情况。”这种“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与“一经提供随即消失,很少留下某种痕迹”的特点在高校的“成果”也是具备的,这区别于企业的有实物形态的生产,这正是复杂性的体现。

2.学校的“成果”――劳动能力

马克思指出:“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马克思还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马克思再指出:“整个‘商品’世界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劳动能力;第二,不同于劳动能力本身的商品。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的服务、医生的服务――购买这些服务,也就是购买提供‘可以出卖的商品’等。即提供劳动能力本身来代替自己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或再生产费用。”

3.脑力劳动是从体力劳动分离出来,其“成果”计算尚不成熟

马克思指出:“簿记原来是当作生产机能的一个附带工作。”“单个商品生产者仅仅用头脑记账……或者仅仅在他的生产时间之外,附带地把收支、支付日等记载下来。”簿记“不论这种职能集中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手中,不再是许多小商品生产者的职能,而是一个资本家的职能,是一个大规模生产过程内部的职能,从而获得了巨大的规模;还是这种职能不再是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而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成为特殊的、专门委托的当事人的独立的职能,这种职能本身的性质都是不会改变的。”如同簿记原来是当作生产机能的一个附带工作,后逐步分离出来相对独立成专职职能,教科文卫等工作原来也是物质生产附带工作,后来也逐步分离出来相对独立成专职职能。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指农业部落和游牧部落从狩猎、采集者中的分离;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指手工业从农业中的分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指商业从工农业中的分离;第四次社会大分工是脑力劳动从体力劳动中的分离,产生了教科文卫等职业。教育科研等从生产企业分离出来,一方面历史比较短,另一方面又比较复杂,因此,不仅其“成果”计算尚不成熟,而且《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制定也不如企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成熟,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也比较难。

4.无实物形态对会计的影响――计量难

上述,学校的“产品”是劳动能力。其通常一经提供随即消失,很少留下某种痕迹;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而“能力”是相对单位的业绩而言的,它并不总是可以计量的。管理会计学家卡普兰指出:“若不能衡量,就没办法管理。”高红海报道:“卡普兰的态度很坚决:‘在管理当中,一个东西如果没有办法衡量,那就没有办法很好地进行管理。’”因此,会计在要求确认、计量、报告时,无形产品计量难。于是,教育成本和定价难,科研成本和定价难。

(二)高校财务难――财务目标确定难、预算制定比较复杂

高校财务不确定性表现在:教育成本不确定性,科研经费不确定性,无形资产不确定性等。其不确定性总与风险相联系。

哈罗德・比尔曼等认为:“在一个非营利组织里,生产目的是由外部所赋予的。在这种情况下,组织的问题是要决定如何才能在所得到的费用限额内,达到所规定的目的。政府组织可以利用预算维持拨款的需要,以完成预算所规定的目的。在这一点上,重要的考察是要了解在预算程序中,一个组织各个方面的相互作用。”正因为高校“生产目的是由外部所赋予的”,上面引文中史蒂文・A.芬格乐认为:“在公共服务领域,由于不是所有的经济活动都直接与利润最大化相联系,所以预算的制定比较复杂。……战略规划没有具体详细的财务目标。”因此,高校财务比较复杂。

(三)高校产出更难计量――高校管理会计难

管理会计学家查尔斯・亨格伦(Charles T.Horngren)指出:“服务性、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中的管理控制系统。大多数服务性、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与制造业的企业相比,更难实施管理控制系统。主要原因是,比起制造业企业生产的汽车、计算机等产品,服务和非营利组织的产出更难计量。其结果是,只有在提供了服务之后(甚至还需过很长时间),我们才能评价这项服务譬如说是否是高质量的。在任何组织中,一个管理控制系统成功的关键,是恰当地培训和激励员工以取得目标一致和努力,并对那些与关键分目标相一致的具体目标进行前后一贯的监控。而这些在服务性组织中显得更为重要。对于非营利和政府组织来说,在设计和实施类似于私营企业作为重要激励手段的财务利润指标时,还存在别的困难。而且,许多在非营利组织中谋职的人往往不是为了金钱。例如,世界和平组织中的志愿者只收取很少的报酬,却通过帮助改善不发达国家的状况而获得极大满足。因此,在非营利组织中,物质刺激往往不是那么有效。”

查尔斯・亨格伦还指出:“非营利组织中的控制系统可能永远不会像营利性企业那样发达,这是因为:(1)组织的目标和具体目标不是那么清楚。而且,它们常常是多重的,需要进行困难的权衡。(2)专业人员(如教师、律师、医生、科学家、经济学家等)在非营利性组织中占主导地位。由于他们特有的职业地位,他们不易接受正式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3)计量更为困难,这是因为:一是没有利润指标;二是存在大量酌量性固定成本,使得投入产出关系很难确认和计量。(4)来自其他组织或‘所者者’要求改善管理控制系统的竞争压力较少。所以,许多美国城市正在通过与私营企业签定合同的方法,将一些重要的服务项目如卫生等‘私营化’。(5)预算的作用常常只是为了与基金提供者进行讨价还价以获得最大可能的基金拨款,而不是一个严格的计划。(6)人的动机和对人激励与营利组织不同。”

1.高校管理会计与政府管理会计的重大区别

政府管理会计有大量投资,而高校不能对外投资,高校在有限投资中决策功能受到限制。

2.高校管理会计与其他事业单位(医院)管理会计的重大区别

医院成本容易对象化到个体(患者),如住院的病床,X光、CT、B超、化验等检测手段,外科手术和内服药品等都可以对象化到个体(患者)。而高校不能,即使指导研究生也困难。《高校会计制度》规定“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因此,如何不是牵强地在高校中运用好“成本”这个工具,如何恰当地将“成本”嵌入高校管理会计中是个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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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办法最新版范文 篇3

《新理财》:作为宁夏财政厅预算处处长,您对《2011版办法》的最大感触是什么?

刘守保:首先,我认为转移支付系数选取的客观性、科学性是最大的亮点。《2011版办法》中,首次修改了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按照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减去该地区标准财政收入的差额,再乘以该地区转移支付系数。在转移支付系数测算时,不但考虑了气候条件、地域环境、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还考虑了到困难因素。

其次,测算数据的完备是另一大亮点。《2011版办法》测算数据来源于县一级财政部门,可见本轮改革力度之大,测算之广,措施细化之深,必定产生良好的效果。

《新理财》:与之前相比,在新办法下宁夏财政厅每年获得的均衡转移支付资金会有怎样的变化?

刘守保:根据《2011版办法》的计算方法,宁夏地处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中下游,并地处干旱地带,困难系数相对高,均衡转移支付资金会有所提高,保守估计均衡转移支付将增多20%。

实际上,近几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整体力度不断增大,转移支付资金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2009年很多地方的税收增速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在年初测算时,发现转移支付无法保证上年支出基数,这让地方财政部门颇为担心。在《2011版办法》出台后,均衡性转移支付明显增多,体现出中央财政对地方预算安排进行的一个弥补,既保证了上年基数的同时,还产生了小幅增量,这对帮助我们西部地区下一步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新理财》:均衡性转移支付赋予地方财政更大支配权,那么如何将新增部分资金用好,让更多百姓受益?

刘守保:均衡转移支付的资金完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统筹使用,更具有灵活性和实用性。如果用好,可以真正有效解决棘手的大问题。困难系数依据地方政府民生支出占标准财政收入的比重来设定,即地方财政收入用于民生方面的收入越大,其转移支付系数越高,这就意味着下一年度可获得更多的均衡转移支付。这样可以进一步激发地方政府,把更多财力、物力投入到民生服务。《2011版办法》尽管不规定转移支付资金的用途,但是以鼓励的形式给地方指明转移支付的使用方向,从而最大限度的做好财政保障工作。均衡性转移支付是地方政府最愿意接受的拨款,同等条件下,均衡转移支付可以作为地方的财力灵活用于各个方面支出。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服务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新理财》:财政部承诺逐步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如果均衡转移支付不规定用途,由地方自行支配,是否可能存在乱用的情况?

刘守保:《2011版办法》对中央拨付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办法、公式、系数等进行公布,并表示如果各地有异议,可以根据公布的公式和因素测算并监督,地方政府也有权要求核对测算资料。

如果当地财政收入好转,或标准支出减少,中央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可以及时减少。例如,如果某县某年度虚报了财政收入,那么第二年该县接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将减少很多。过去不同省得到多少转移支付不敢告诉其它省,因为会攀比,现在都是公开的,可以根据公式测算,数据也可以要求财政部提供。

另外,每年中央财政要对省一级政府就资金如何使用进行核查,同时,省级政府也要对市、县的均衡转移支付使用情况核查并上报给中央财政,中央财政根据数据分析做出下一年度转移支付的预算,形成良性循环。值得注意的是,均衡转移支付可以公开到县,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互相监督。

《新理财》:目前来看,转移支付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刘守保:对地方而言,最大问题还是专项转移支付的问题。转移支付分两大类,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均衡转移支付包含在一般转移支付之内。《2011新办法》虽然使得均衡转移支付相对增加,但是均衡转移支付占整个转移支付的比例还是很小。从宁夏的实际情况来看,均衡转移支付仅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四分之一,占整体转移支付的比例就更小。虽然专项转移支付有所下降,但是下降幅度还不是很大。

另外,虽然一般转移支付不断增加,当我们使用这部分资金时,发现有些一般转移支付早已经规定了用途,不能他用,其实这部分一般转移支付相当于专项转移支付。目前,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转移支付比例还在进一步调整,希望一般转移支付不断增多,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使用这部分资金。

《新理财》:中央对地方均衡转移支付出台了新办法,宁夏是否对市、县也有一套均衡转移支付办法?

刘守保:是的。根据中央对地方的均衡转移支付办法,结合我们当地的实际情况。每年,自治区财政厅都会对市、县制定一套办法。

《新理财》:近几年,对市、县有均衡转移支付办法有创新吗?如何创新?

刘守保:创新和改革都有。2009年,我们对均衡转移支付的支出成本测算进行了改革。每个地方均衡转移付的支出测算不同,所得结果也大不相同。过去,我们主要考虑财政供养人员的因素,考虑到基本财力,关乎本地区所有人,现在,我们重点考虑地区人口规模、人口密度的因素。看似简单的改变,对县市的影响却很大。比如,有的县供养人员基数大,过去每年所得到的均衡转移支付多,但同等规模的其它县供养人员少,所得资金也少,造成两个县财政状况不平衡。改革后,逐步淡化了财政供养人员这一因素,强化人口规模差异因素,有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也符合均衡这一特点。

另外,我们也核算每年的增长率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如果因为因素的改变,导致某县增长率过大,这种改革也是不合理的。所以我们每次改革前,都要深思熟虑,并经过反复验证才能执行。

《新理财》:对比中央对地方均衡转移办法,宁夏对市、县采取哪些新措施?

会计核算办法最新版范文 篇4

【关键词】施工企业;会计基础;电力

一、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模式

一般情况下,如果涉及的往来单位较多,部门较多且稳定或者项目较多的时候,应当采用辅助核算的方式。否则,应当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简化工作量。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各项目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

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

二、施工行业账套的初始化

没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对施工企业建立账套的初期,就要对行业自身有充分的了解。比如施工企业的产品是建筑物,因此就不同于工业企业或商业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施工企业主要有三个特点。

医生常说要对症下药。在我们财会界同样也是讲求这一原则。这就好比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给我们圈定了一个大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我们如何施展才能,如何出色发挥全凭我们对这个舞台的界定和理解以及运用了。

尤其是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会计人员给予更多的发挥空间。更加考验我们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以及业务理解能力。会计已经不是单纯的做账,而更是作为管理者角色基于财务而延伸对整个公司的管理。

施工企业建立初期必然面临账套的建立。这就好比是刚出生的婴儿。我们要为他起名字,然后到公安局进行户籍登记,家人要为新生命准备衣服、奶粉、以及小床等等。如果我们把刚成立的施工企业比作新生命的诞生,那么起名字和户籍登记就好比是工商注册,准备的奶粉就是实收资本,购置的小床好比是经营的场所,预置的那些玩具如同是固定资产或者是办公用品。围绕孩子未来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作为家长就需要进行规划,并且进行长远打算了,这个过程就如同企业的初始建账。

“账套”没有建立好的话,家庭就会爆发经济危机,到那个时候,父母会急的团团转,想重新“建账”也绝非轻而易举的事情了。所以施工企业初始建账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那么施工企业建账应该考虑哪些方面呢?

其实建账之初所考虑这么多其目的还是要做到“量身定制”这四个字。毕竟账套一旦确定在后期再变动是十分麻烦的事情。考虑不够周全,或者建账时做不到“瞻前顾后”,麻烦的还是我们会计自己。

接下来我们就需要为施工企业选择合适的会计准则。

确定了会计准则后,我们就要进行科目的选择。作为施工企业,总体科目体系是类似的。

我们可参照选定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结合自己单位所属行业及经营规模情况依次从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中选择出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敲定后,就是要填制账簿内容了,这主要是四部分。

到此为止,公司的账套也就基本确立。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是科目体系的建立,如果说账簿管理是骨骼,那么会计科目体系应该是施工企业建账的灵魂。下一节,我们针对施工行业特点重点讲述施工行业独有的会计科目体系。

三、施工行业独有的科目体系

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具有行业特殊性,会计科目体系也区别于其他行业。其特殊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推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和“机械作业”等科目。

(一)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能够多次重复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其价值逐渐转移的材料,主要包括脚手架、木模板、钢模板以及其他周转材料等。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2.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推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二)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了保证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在施工现场建造的生产和生活用的各种临时性的简易设施。工程完工后,这些临时设施就失去了原来的作用,需要拆除或作其他处理。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福利设施。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2.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

(三)临时设施摊销

施工企业的施工活动一般都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完成,临时设施的性质与固定资产既相似又有区别。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临时设施的实物形态基本上与作为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相类似,但由于其建造标准较低,一般为临时性的,不可能长时间或永久使用,多数在其可使用期限内就需拆除清理,因此企业购买或建造的临时设施也需要在一定时期内摊销其价值。“临时设施摊销”科目的性质就如同“累计折旧”科目,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科目。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2.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

(四)临时设施清理

同样还用“固定资产”的相关科目做比较,本科目的性质类似“固定资产清理”。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2.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值,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清理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五)工程施工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合同成本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2)合同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1.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2.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六)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2.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七)机械作业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3.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4.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

(1)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外单位、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语

本文从对施工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帐套初始化的设置,到科目体系的建立三方面对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展开分析。施工企业会计基础体系的建立是根据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不仅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

参考文献:

[1]《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政部2003年10月18日颁布。财会[2003]27号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人民出版社,2010年12月第1版

[3]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4月1日出版

[4]201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3月第1版

[5]201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3月第1版

[6]《施工企业会计》周霞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3月1日

[7]《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实务》赵庚学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年2月1日

[8]《施工企业会计实账模拟》胡世强、刘金彬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1日

[9]《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与筹划操作指南》盖地。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12月1日

[10]《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与会计》李志远编。中国市场出版社,2010年11月1日

[1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讲解与案例分析》辛连珠、赵丽编。中国税务出版社,2012年12月1日

[12]《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建筑业(2009年版)国家税务总局编。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年1月1日

会计核算办法最新版范文 篇5

一、研发费用核算变更对企业的影响

已知攀研院发生的研发费用包括:原材料、设备费用、能源动力、外协费用、验收鉴定费用、车改补贴、通讯补贴、间接费用,全部按照费用化核算;2007~2009年发生的研发费用、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产生的会计利润和缴纳的税款如表1所示;攀研院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由于存在一个设备或科研人员同时承担多个科研项目的情况,设备折旧费和职工薪酬在发生当时无法直接对象化,所以攀研院的折旧费和职工薪酬在发生时没有计入研发费用。假设每年累计折旧和应付职工薪酬可以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发生的研发费用有90%符合资本化条件,另假设除研发费用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单位:百万元)

解析:如果攀研院对研发费用按照有条件的资本化的核算,每年累计折旧和应付职工薪酬全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有90%符合资本化条件。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由于新会计准则规定研发支出还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和折旧费用,所以本文在计算研发支出时加入了工资薪金和折旧费用。通过计算可以得到调整后的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金额如表2所示。

对于攀研院调整后的研究开发费用(既把原来计入管理费用的科研设备的折旧和科研人员的薪酬都结转进入研发费用),如果按照全部费用化和有条件资本化的两种会计办法进行对比核算,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通过表3可以看到,对研究开发费用采取全部费用化和有条件资本化两种不同的核算方法,对攀研院的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所得税和资产价值有重大的影响。采取有条件资本化的核算方法,企业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应交所得税和资产价值都大幅增加。

应交所得税的增加可能会让追求短期利润的企业失去遵循新会计准则的动力,使用全部费用化的核算方法。事实上,由于形成的无形资产,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所以全部费用化和有条件资本化两种核算方法最终要缴纳的所得税总额是一样的,在持在无形资产的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可以在税前抵扣,这样每年无形资产的摊销都会抵减相应的所得税。

二、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办法执行现状

为了了解新会计准则关于研发费用核算的规定在我国企业的执行情况,本文通过对包括宝钢、首钢、鞍钢和武钢在内的26家上市钢铁企业的研发费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26家钢铁企业中有95%以上的企业都在财务报告中指出从2007年开始,对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有“条件”资本化的方法处理。但是通过对这些企业的报表和附注进行研究发现,只有河北钢铁一家企业从2008年开始对发生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费用化和资本化方法进行核算,其它企业都将研发费用进行了费用化。

作为对比研究,本文还选取了研发支出较大的软件行业进行调查。通过对软件行业12家企业财务报告的调查发现:大部分软件企业也都在报告中指出从2007年开始自行研发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核算,然而只有三家企业对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有“条件”资本化方法进行核算(如表4)。新的核算方法虽然普遍得到接受,但是在实际会计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三、现行会计准则下研发费用核算办法的优势与不足

通过以上的实例分析可以看到,同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旧会计准则相比较,新准则在客观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加企业价值、合理评价管理者绩效以及完善会计核算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理应受到企业的推崇。但是通过调查也发现,虽然企业普遍接受新的核算办法,但是真正实施的企业却少之又少。本文作者通过对其他科研机构的调查,并结合攀研院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觉得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导致新的核算办法没有得以推广应用。

一是操作性不够强。首先,尽管新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重新定义了研究和开发的含义,但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划分比较模糊。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并不熟悉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区分研究与开发活动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其次,对于科研院所内同时从事科研活动和经营活动的设备以及人员,相应的折旧和职工薪酬能否计入研发费用,这对企业来说都是实务操作上的难题。最后,科学研究活动充满风险,进入开发阶段的研究活动仍有失败的可能,新准则并没有说明研发活动失败后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二是相关配套法规滞后。新会计准则于2006年颁布,2007年在上市公司开始执行。但是直到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才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规定该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费用化支出不能在税前加计扣除,资本化支出不能加计摊销,很多企业会基于避税的考虑没有及时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核算研发支出。

三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的动力不足。据作者了解有许多科研机构是企业的子公司,自主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主要是为了用于内部使用而不是直接出售,具有专有性和针对性,几乎不存在市场流通的情况,就不会出现相应的无形资产销售收入。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摊销时没有对应的收入与之配比,但是形成和摊销自主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工作会为日常的会计实务增加很多的工作量,所以有的科研机构的会计部门就没有动力把研发费用资本化。

四是新的核算办法实际操作时工作量非常大,对企业的基础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要求很高。日常发生的原材料、设备采购、能源动力、外协、验收鉴定等费用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对应科研项目的研发费用。但是对于同时服务于多个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的职工薪酬和设备的折旧,无法在发生时直接进入对应科研项目的研发支出。按照科研机构现在的一般做法是把这些职工薪酬和折旧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在年底按各科研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所有科研项目的研发费用的权重,对已经进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和折旧进行表上分摊,同时从管理费用结转进入研发费用。但是按这种办法核算出来的研发费用常常得不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大量研发费用在申报所得税加计扣除时被剔除。

四、对策与建议

通过以上的调查研究不难发现,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到底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原准则和新准则的核算办法都各有利弊。但是在新准则的实际操作仍然有许多应该完善的地方。针对新的研发费用核算办法目前存在的不足,本文作者结合研究院的实际情况,立足于完善准则、税务指导和企业自身等方面提出一些对策。

首先,制定准则的政府部门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针对实务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不断完善应用指南,让现行会计准则在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其次,税务部门可以针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核算研发费用范围方法上的差异,明确税务会计对研发费用的核算内容,加强对企业的相关业务指导工作。最后,企业可以从自身出发,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享受新的核算办法给企业带来的实惠,对此作者提出三点建议:加强会计部门和科研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全面的科研项目信息库,让会计部门可以随时跟踪了解项目进度,准确区分科研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合理核算自主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金额;科研机构的会计部门应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研发费用资本化新核算办法对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完善会计核算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推动新核算办法的应用;对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核算员进行初级的核算培训,让项目负责人或核算员协助会计人员对科研人员的薪酬和科研设备的折旧在日常直接记入研发费用。由年底表上分摊入账转变为日常记账,避免分摊不合理而导致大量研发费用被税务部门剔除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于玉林:《无形资产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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