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礼拜的今天,我说过我要读《复活》的,然而那本书并不是很薄,所以一时半会也读不完。为了今天完成作业,只有先将较薄的《茶馆》读完。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他也敢骂国民党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自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文章讲述了作者与父亲同行,在车站父亲送作者的情景。父亲要给作者买橘子,但父亲是个胖子,他攀越月台非常吃力,作者看到他的背影流下了眼泪。我读到此处,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受到了作者与父亲之间的浓浓亲情。
父亲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作者对父亲深深的怀念都令我感动不已。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有一次我生病了,特别想吃苹果,但是家里没有了,他就出去为我买回来,然后坐到我床前削掉果皮,将果肉切成小块喂给我吃。当时觉得苹果比往常的都好吃。因为苹果里包含了父亲对我浓浓的爱。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要从现在开始孝敬父母,不应该把“自己还小”当借口,应该多为父母着想,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爸爸,您辛苦了!为了让我生活得更幸福,您不怕受苦受累,每天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可有时我还不听您的话,和您顶嘴,我很惭愧。想到这些,我很伤心。
爸爸,我以后一定要听您的话,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您,不再让您吃苦受累!
说到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的话,那就非那本我在生日的时候姑姑送我的那本《寓言故事》了。
记得八岁的那年,我在家里过生日,请了很多亲朋好友来,爸爸还买了一个大蛋糕,就在我吹蜡烛时,姑姑把《寓言故事》放在了桌上,我一眼就看见了。吃完蛋糕后,我拿着书跑到书房看了起来。
《寓言故事》里面的语言丰富多彩、应有尽有,有:《揠苗助长》、《自相矛盾》、《郑人买履》、《守株待兔》、《刻舟求剑》、《画蛇添足》等。
当然,读寓言故事最重要的是理解其中的寓意,而这本书中每个寓言的下面都有一个“寓言分解”,它会使你你明白寓意,让你大开眼界。
而这本《寓言故事》教会我了如何读寓言,但我觉得,这本书交给我的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里面有句话让我终身难忘:做人像粽子般包容,生活像咸蛋般圆满,情谊像艾草般悠长。意思是粽子可以把馅放在一起包起来,这就是包容,包容体现一个人的胸怀,但不是天生具有的,而是经过后天的磨练和经历;就像那乐山大佛的对联一样:大度能容容世间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而咸蛋圆圆的,无论在何种环境中,都能滚动,其实圆满是一种生活境界,此句除此意外还有做人要圆滑之意,这里的圆滑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中华民族的几千年历史的精髓既是“中庸”,它讲究左右逢源,八面玲珑,无为而无不为;而艾草无论在何种环境中,只要有土壤,它就会一直向上生长,说明人必须有情感,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在人情逐渐淡漠的今天,尤其如此。否则,无法在世上生存。窃以为最重要的情感及做人心态,一是感恩的心态;二是知足的心态,有了这两种心态,无论做什么,都会常立于天地间!
这本《寓言故事》表达的意思我想也是姑姑想告诉我的道理。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变形记》卡夫卡短篇代表作,是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记得刚看完变形记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就没了?”
的确,那就是结束了。
很多人看变形记后,都说看不懂,不知道它到底在写什么,而这样一部不知道写些什么的短篇小说居然代表了“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刚开始看完,的确不解,但如果你试着换种方式去理解,比如类比的方法,如果主人公格雷戈尔不是变成了个甲虫,而是生病了,得了一种怪病,使得自己的身体都变了样,那你会怎么看?一个人生了病,变了个形状,家里的人渐渐的不把它当个正常的人看,然后慢慢地排斥它,最后最后那个生病的人为了不拖累他的家人,选择了死去,而他的家人,因为这个生病的人终于死了,不会再拖累他们了,一起出去郊游了,这你会怎么看?
在我中学时期,我就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世界很冷。我不知道的是在地球的另一半,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现象,并且还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法把它写出来了。变形记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孤独感与陌生感,即人与人之间,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关系恶化,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既荒谬又难以沟通。但这却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存在,真真确确的存在。
我最佩服这本书的还有一个地方,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冷酷的社会现实,可作者并为对此做任何批判,这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说,作者写书往往会带入自己的感情基调,最明显的属三国,在三国中,刘备一定是仁慈的,曹操一定是-的,因为他不是汉室正统。而这本书却并没有任何的批判。这个我只在红楼梦里面见过,能写这样的文章,其作者非有大胸襟不可。
我看过卡夫卡写给他父亲的信,仅仅5、6页的内容竟用了上百个不同的描写心里的词汇,其内心的敏感程度可见一斑……我非常欣赏他的才情,也很同情他的遭遇。据说他当年写了很多文章,在临终前让他的朋友把他的文章全都给烧了(很多文人都喜欢这样做),但他的朋友因佩服他的才情最终没有按照他的遗嘱行事。我想,卡发卡也还是想把他的文章让世人看,不然他大可以自己一把火烧了,而不用假手他人,之所以假手他人,是内心还保存一个希望,希望自己的书能够面世……
《匆匆》一文,是著名散文作家朱自清作家写的,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形象地捕捉时光流逝的踪迹,时间一去不复返的事!
世上最快而又最慢,最久而又最短,最易被忽视却又使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
时间一去不复返啊!世间多少人都是少壮不努离,老大徒伤悲.浪费时间,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上个寒假假期,因为过年的缘故,我特别兴奋,心里成天想着玩,把功课通通抛之脑后,好像压根就没这会事儿。爸爸妈妈让我赶紧写作业,可我总想,时间还多呢!今天不写了,等到明天再说吧。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开学的头一天晚上我收拾书包时才想起来。于是开了一个通宵的夜车,终于把作业搞定了……现在想起来,真不敢相信这竟是我做的事!唉,我真是太不珍惜时间了!
但是通过学习这篇课文,我终于知道了光阴似剑,日月如梭,时光一去不复返。每天,看着太阳一寸一寸的落下去,我心里很不是个滋味。我伸出手去拼命挽回,可是时光就是这样残酷,再也不会回来。在我生命的20--年中,我留下了什么痕迹吗?没有,根本没有!我好想补救我浪费的时间。虽然我知道明天太阳还会升起来,但是无论如何也回不到过去了。现在,我终于真正体会到了作者当时那种悲怨而后悔的心情。同时,我也领悟到了时间的真谛——时间总不会亏待那些珍惜他的人,如果你糟蹋它,他将会把你的生命化成废墟。
年少的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时间吗?
狗能看门,鸡能报晓,蚕能吐丝,蜜蜂酿蜜,我们如果不用心学习珍惜时间,还能做什么,有什么资格称为人呢?
《茶馆》这篇话剧是当代作家舒庆春老先生的话剧杰作,初读《茶馆》,双眸便焕然一新了。与其他的话剧不同,老舍巧妙地仅用了两三万字描绘出了了中华民族古典的象征——茶馆,同时也用精致的语言,在字里行间,送走了3个时代。
老舍的《茶馆》使我对旧中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以前的我,说起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时,总觉得是一句表面上的话, 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但自从我看完了,《茶馆》 对这一句话就有了深刻的理解, 从抽象的概念便成了深有体会的画面。面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我的心紧张了; 面对当时人们的依依不舍,我的眼睛模糊了 ;面对当时人们的无奈 ,我深表同情,这一切的一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舍这位“语言大师”带给我们不仅仅是一部话剧,他带给我们的是对人生的思考。在那个时代,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未来。下层人民生活在黑暗当中,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在哪里而担忧。而统治者则夜夜歌舞,时时丝竹,不关心社稷,更不担心人民的死活。试问这样的时代,又要如何看得到未来?
这一篇《茶馆》道尽了无尽的沧桑,历久弥新。而这些历史的沧桑也终将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如警钟长鸣。
如果,你是一名犹太人,是德国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你会怎么办?是不甘于现状,殊死搏斗;还是无奈地被德国人抓走,去集中营?犹太女孩安妮一家,选择了一个特别的方式——藏匿在一座大楼里,善良的他们还接纳了范丹一家人以及牙医杜塞尔。于是,安妮用每日一记的方式记录下了八个人在“后屋”的藏匿生活。
安妮是一个开朗的女孩,她那古灵精怪的文字常常令我忍俊不禁;而安妮的姐姐玛格特安静温和,她从容不迫的处世态度则让我十分佩服……后屋的男藏匿者们各有各的长处,可是几个生xing暴躁的女士就不那么友好了。安妮以自己活泼的性格受人喜爱,但是她那倔强、钻牛角尖的坏毛病可让人讨厌了。安妮在后屋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糟糕:人造肉汁成了宝贝,黑市上的食物配给证开出了天价,每天只有褐豆和土豆充饥……可是为了生存,他们都咬牙忍下来去了。直至有一天,几名便衣盖世太保冲进“后屋”,抓走了包括安妮在内的.八名藏匿着,一直以来掩护他们的朋友也同时被捕。不久以后看,除了安妮父亲,其他气味藏匿着全部死亡,给这个阴暗的世界留下了一抹血红的记忆。幸存的安妮父亲,将安妮的日记出版,这个花季少女的日记感动了全世界。这首如血的泣歌也久久在人世间流传,让人们流泪,让人们醒悟。
安妮仿佛在书中悲鸣:如果没有那场残暴的战争,是否我能活下去?如果没有那无情的盖世太保,是否我还能活下去?如果没有痛恨犹太人,是否这场血腥的战争能消失?为何要有这样的战争,为何要欺凌无辜的犹太人?为何要在历史上用力抹下鲜红的一笔?为何要让世间有这样一首哀鸣的悲歌……
作者为塞林格,中英文两种语言所写,就看了中文的。
书本讲述了霍尔顿,一个中学生被学校退学(已多次被不同学校退学)后,到回家之间3天游荡时间内的见闻以及自己内心的想法。
霍尔顿是一个比较叛逆的小孩,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属于比较听话的那种,对于“坏小孩”的心理思想了解的还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中让我了解到叛逆的思维的中学生的想法,包括对待同学,亲人,社会,以及对于自身未来的不是很成熟的理解。在这个时候正确的引导是很关键的,但是往往由于叛逆的思维会对师长的劝说置之不理,所幸的是一般会有一个对小孩有影响的人物,就如小说中的菲比,霍尔顿的妹妹——这些人必须对叛逆的小孩进行准确的劝说才能回归正途中……
看到此书中的人物,复杂的心理,就想到我亲爱的妹妹——可惜我没能很好的指引她,当初的自己并没有那么强的内心和魄力……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绿山墙农舍的记忆十分清楚,安妮的朋友们经常在我眼前闪现,安妮的童年仿佛不时地在我脑中放映。
刚读这本书时,我觉得有一点无趣,但是越往下读,就越是爱不释手,“森林女神的温泉”、“紫罗兰溪谷”、“情人小路”、“幽灵森林”等等书中的景色常常在我眼中闪现。虽然这本书只是写了安妮的童年,但是其中掺杂了许多复杂的感情与美好的理想,让这本书更加丰富多彩。虽然安妮已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大人,从一个冒失鬼变成了青春少女,但她童年的点点滴滴已深深得烙印在我的心中!
安妮是一个孤儿,她的身世和遭遇都很不幸,但她从来都是乐观向上的,凭自己的努力让梦想逐一实现。所以我认为只要内心世界有爱,有梦,知道感恩,梦想一定会实现。
在我读过的书里,我最感动和喜欢的儿童形象有两个,一个是《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爱丽丝,另一个就是这本书里的安妮。我们都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她的乐观、执着和纯净,让我们追随着安妮的脚步快乐成长吧!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
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让你读着,想笑却笑不出,只想哭。
一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它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公平公正是每个人都期盼的,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有权利说:“我们也需要公平的。”人的一生艰难而坎坷,但是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观察就一定会有收获,但是社会又为何是这样的呢?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