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未知的自己》是教师阅读推荐书目中唯一的一本小说,可以把它当做一本有趣的小说读,也可以当做一本生活指南细细品味。读的时候联想到自己的经历,联系到自己的困惑深入思考下去,对自己寻找未来的路径有一些启迪。细看封三美女张德芬的照片,你会相信这是一个45岁的女人吗?简直就是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小女生。这时你也许会相信改变自己的心态,轻松地去活可以抗拒岁月对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女人容颜的改变,进而改变一个人的气质,活出别样的自己。
全书以冬天的雨夜,在荒郊野外的山区,一个没有手机、没有汽油的孤单白领阶层的女性,在自怨自艾时恰逢老人为故事的开始。随即引出老人的提问:“你是谁?”让人逐步地去理解“小我”与“真我”。
是啊,现在有多少人不知道“真我”是谁?总是把外在的条件,或者自己的一个身份,一个理解的角度等一些外在的只是表示自己的东西理解为自己。为去追求我们所定义的某个身份,总是在不知某个时候失落了真是的自己。为什么我们总是不快乐?为什么我们不能拥有想要的生活?我们总是在做我们自己思想的奴隶。就像书上说的警示的句子“我们人所有受苦的根源就是来自于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去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的东西”;“你不是你的工作,你不是你的表现,你不是你的成功。也不是你的失败。这些外在的东西丝毫动摇不到那个内在的真我,看清小我的虚假认同”“痛苦是你创造出来的,应为那个是你对事情的解释”。
我是谁呢?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快乐”与“喜悦”有所发现。快乐是短暂的“快之乐”,稍纵即逝,我们寻找快乐往往是向外界去寻觅,比如有人喜欢购物逛街,满足自己的物欲,但这种快乐是短暂的,欲望满足了又有新的欲望膨胀,正所谓欲壑难填。有人喜欢聚在一起搓麻将、打扑克,玩的时候是兴奋,不过这只是短暂的精神麻醉,曲终人散后是更多的孤寂与空虚。所以我们要寻找喜悦要向内去寻觅,去关注自己的内心,关注自己的灵魂。从内心发出欢喜心,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人和事,以感恩的心态面对生命的每一天,那么你会倍感轻松。向内寻找你会逐渐地了解我是谁,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我离我的真我到底有多远的距离,我真正渴求的是什么。
我们的思想总是在过去和未来,但是我们的身体和呼吸永远是当下的。活在当下,让自己的身体与心灵联接起来就从吃饭睡觉开始。吃饭和睡觉是生命中的两件大事。吃饭就吃饭,把饭吃饱,别老是忧心忡忡,总想着没有做完的工作。以庄重、感恩的心情捧起手中的饭碗,细细咀嚼,慢慢品味,生活的滋味就在吃饭的过程里了。睡觉就睡觉,把觉睡好,可以拥有充沛的精力面对全新的一天。我的奶奶在世的时候就说:“力气是个宝,晚上去了早上到”,这就是睡觉休息的神奇功效。一夜睡不好,十夜补不了。睡觉时气定神闲,甭胡思乱想。拥有你所拥有的,享受你所享受的。一般人只能做到前者,只有智者才能拥有后者的追求。
“欲速则不达”。放慢生活的脚步吧!生活如此美妙,请关注此刻。过去与未来都属渺茫,只有此刻真实,抓住此刻,用心吃饭,用心睡觉,同样以细腻的心思用心做事,要用心,但永远不要操心。时风来哉,种子自然会破土而出,长成挺拔的参天大树,耐心地等待,时机成熟,所有的期盼自然水到渠成,所有我们应该远离浮躁与焦虑,取而代之的是学会安静、宁静与平静。
随着女主角生活上的冲击和起伏,以及配角的经历我成长理性的带着我们从身心灵三个方面去探讨,研究“真我”帮助我们从思想,情绪和身体中解放出来。“如果你不断重复做某些事在生理学上来说我们某些神经细胞之间就会建立起来长期且固定的关系,比方说,如果你每天都生气,感到挫折,每天都悲惨痛苦……那么你就每天都在重复地为那张神经网络连接线和整合,这就是变成了你的情绪模式。”教我们如何去操作我们的身心;感受我们的潜意识;摆脱我们的情绪;检视我们的思想。逐渐的揭开层层包裹的同心圆,找到“真我”和我们的本质“爱,喜悦,和平”
爱过,痛过,哭过之后,学会臣服当下。这话好像是对我说的,要试着活在当下,臣服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情。就像书中的那句“凡是你所抗拒的,都会持续”事实摆在那里我们所有的抗拒都是徒劳,同时还要臣服我们对事件衍生的负面情绪。就像老人的那句“这些负面的情绪就像黑暗一样,你驱散不走他们的。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带进光来,光出现了,黑暗就消融了,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但愿我们都像春蚕破茧而出。开始就是未来!我的同事王宝坤几年之前就对我说:“不完美才是人生”。过分追求完美,事事苛求完美,受伤的必然是自己。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不可能让社会来适应你。我们首先要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对于可能改变的事情尝试着去努力。做到做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最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记得,每个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件都是一个礼物,只是有的礼物包装得很难看,让我们心怀怨愤或是心存恐惧。所以,它可以是一个灾难,也可以是一个礼物。如果你能带着信心,给它一点时间,耐心细心地拆开这个惨不忍睹的外壳包装,你会享受到它内在蕴含着丰盛美好,而且是精心为你量身打造的礼物。所以,虽然现在我们正在低谷,请你开始感恩,因为我们已经开始拆开那个礼物了,请让我们继续勇敢的、乐观的去面对,我们会看到那个不一样的惊喜!”没有人可以给我们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也没有道理可以彻底让我们觉悟。因为这个相对的世界没有绝对的道理。但是,我会把这本书比作灵修地图,只是每个人可能选择不同的主干道。而它让我在心灵成长的路上又有了新的进步,去让我开始真正的关心自己,并且学会如何真正的关心自己。它教给了我不同的思考方法,对心灵有益,可以疗伤,可以励志,可以让人沉静下来重新思考生命的价值。
我读过不少书,其中非最喜欢的是一篇看似荒唐的文章——卡夫卡的《变形记》。这篇小说我前前后后看过许多遍,对它的认识也在不停地改变之中: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荒唐的故事。故事中,小小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小小的我吓得不敢入睡,怕自己变成一只大甲虫。
慢慢的,它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故事。可怜的格里高尔,由于职业的重压,变成了一直大甲虫,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间里,父母和妹妹先后对他失去了耐心,他痛苦无助、迷惑、孤独……他被世界所抛弃。于是,他也抛弃了世界。在一个灿烂的早晨,当一缕阳光透过他的房间,照在他干瘦的外壳上时,他死了。
在这样沉重的故事下面,藏着多少现代人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而发出的痛苦的叫喊声啊!每次看完,我都会呆望着阳光,看着尘土飞扬沉思:这是怎样沉重的一个故事呀!是怎样被卡夫卡嵌在白纸里的呀!
我无声地呼喊:是的,生活的压力已成为现代人的通病,而这,正是一个关于不堪忍受生活压力的故事。落幕了,格里高尔在那样灿烂的一个死去,或许他已经死了,很久,只是没有人发现。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才知道善良有多么重要、信心有多么重要。你就算是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可你还有家人、朋友。你不应该抛弃世界,抛弃一切。虽然父母和妹妹只给了你一点点,虽然她们先后对你失去耐心,把你抛弃,可世界没有抛弃你呀,所以,你不能放弃,要坚强地活下去;要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创造幸福美好的明天。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深受震撼的书,我曾向朋友们推荐过它。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很可怕。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需要反省。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
作者匠心独运,文章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严峻的考验。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远古人类有个好习惯,他们特别爱听故事,所以超爱会讲故事的人。谁故事讲得妙,就可以不用亲自去野外打猎找吃的,舒舒服服待在洞里,其他人会奉养他,把他养得肥肥的,一天又一天,那个人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在饭前讲故事,但如果哪天故事没讲好,他就会成为大家的晚餐。看《巨人的陨落》时,突然想起这个小典故来,会心一笑——要把肯大叔端上餐桌绝非易事。
从1978年他的小说处女作《风暴岛》(也译作《针眼》)一鸣惊人之后,近四十年间,他伏案写出的20部小说,本本畅销,没有一部搞砸了的。从创作水准上来说,肯大叔比在国内大红大紫的东野圭吾更稳定,尤其可贵的是,作品水准稳中有升,他真的是个非常爱惜羽毛的畅销书作家,仅仅是每部小说出版前都要找史学家勘误这一点,就足够让人肃然起敬了。让他拿了爱伦坡奖的《风暴岛》确实好看,讲故事的技巧高超,总有各种让人揪心的小高潮、小转折,这个是肯大叔最大的优点,但不足也明显——间谍男主角本来很冷酷、很专业,但后半部分泄了气,各种表现失常,为什么他运气就突然那么糟糕了呢?居然被一个女人兼外行结束了性命,说实话,看得不太服气。
也可能因为我看的第一本肯•福莱特是被严峰老师大赞的《圣殿春秋》,起点略高。然后,不得不好好讲一讲《巨人的陨落》了,肯大叔最新的作品“世纪三部曲”的首部曲,美国亚马逊四星半好评,六千多条读者评论几乎一边倒地夸好看、恨不能一口气读完,即使打了三星的,也不忘夸一句“good story”。我第一遍看的是kindle英文原版,在晚高峰的地铁里,一页页地翻,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坐过站了,本来应该在徐家汇下的,结果直接坐到了浦东三林,察觉过来是因为那趟地铁终点站就是三林,广播通知所有乘客下车,车厢里的灯齐刷刷暗了——感觉自己瞬间穿越进了《午夜食人列车》。然后赶紧到对面,重新坐回徐家汇去,返程虽然还在看书,但比较警醒,到了徐家汇就下了,上楼换乘其他线路,顺利上车,长舒一口气,又安安心心地继续看书,灵魂出窍前突然一耳朵听到报站——什么鬼啊,居然坐反了方向,南辕北辙。如果这趟地铁绕地球一周的话,我大概可以一直坐着等它带我绕回家。然而,并没有。我只能再次下车上车,忧伤地提醒自己别再看书了,要专心坐地铁……可是,忍不住。就是忍不住,想知道后面那一页发生了什么,忍不住好奇这么厚的一本超级大书我可以花多久看完——非常不可思议,等意识到自己看得很快时,已经过了300多页了。那天,原本一小时的路程,我颠来倒去,整整花了三个小时才到家。躺床上后深刻反省,觉得不能怪我,因为那段路途中,情节刚好进展到时髦的英国女伯爵茉黛和帅气的德国军官沃尔特,像打怪升级一样克服重重阻碍,要在一起,一定要在一起!故事讲得很高级,他们两个人都属于彼此生长环境中的异类。尤其是贵族大小姐茉黛,他亲哥哥是英国排名第九的富豪,一家人明明处在食物链顶端,她却偏偏同情被啃得渣都不剩的底层,因为身为女性,“茉黛怨恨最深的事情就是自己没有受过教育……这就是她后来支持妇女参政的原因:她明白如果女性不能拥有投票权,那么女孩子将永远无法受到体面的正规教育。她经常沉思默想,琢磨女人为什么要结婚。她们将自己一辈子束缚在苦役之中,终究能够换来什么?”当上述的个人觉醒,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宏大背景下时,那种震撼,真的是一阵阵地起鸡皮疙瘩。
书里有个场景让我印象特别深,列宁,嗯,就是那个列宁,他从狭小的火车车厢里走出来,故事中另一个重要的虚构人物——像雷神一样有个拖油瓶弟弟的好大哥格雷戈里,紧跟在列宁身后,他们一小撮人,正准备去俄国闹革命,兴奋、紧张和不安都有,出站一看,呆了,广场上乌泱泱的人,都是来迎接列宁的,格雷戈里被震住了,欢腾的人群瞬间将他包围,一个大远景,渺小的个体就这样汇入了历史的长河,虚构和真实不分彼此。完全没料到自己会看得这么顺畅,1000多页的大部头,周末从早上7点歪在床上的随便翻翻,到中午12点多饿着肚子憋着尿仍然不肯放下书的各种欲罢不能,过瘾。上一次让我有这种感觉,是大学的时候看金庸,不管是主修课还是选修课,都要揣一本三联出的金庸系列口袋书,偷偷摸摸地夹在课本里,头也不抬地看整整45分钟,又45分钟,以及更多的45分钟。肯•福莱特其实跟金庸很像,他在欧美出版界的地位绝不逊于金庸在中国的影响力,而且他们都是那种肚子里装满真材实料但绝不以此刁难读者寻找古怪存在感的好作家。
有些作家写东西,会追求深刻,写内心的痛苦和挣扎,好吧,我年少轻狂时特别爱买这样的书,比如卡夫卡、伍尔夫、昆德拉,巴拉巴拉。他们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不带着我们一起玩。我每次都是追着他们的屁股跑,好累。金庸爷爷不会这样,他很和善,明明博古通今,创造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武侠世界,但凡是识字的人都能在书里看出滋味来,还可以与人分享那一点心得感悟,所以很多人爱金庸。
肯爷爷也是如此。写作前翻阅的资料堆得比山高,把他埋在里面都够够的了(我恶毒了~),可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说,是通俗小说。明明写的是虚构文学,可每次都会找历史专家来审阅书稿,确保没有史实错误。对自己要求严苛,但从不要求他的读者也必须具备一二三四五等条件才能看懂或喜欢他的书。
有一种好东西叫深入浅出。这个标准应该多多用来衡量我们现在的文学读物。书是需要被阅读的,只有被越多人阅读,才越有可能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正如鞋子必须得穿上脚才有价值,一双打脚的鞋子当然还是鞋子,但你愿意承认这是一双好鞋吗?
你是否看过《波丽安娜》这本书?让我来给你讲一讲。波丽安娜曾拥有一个美丽的母亲:珍妮小姐,可她却从未见过自己的妈妈,在她出生时妈妈就去世了,几年后,她的爸爸也去世了。不久,她来到了唯一的亲人波莉姨妈家。她认定爸爸教给她的快乐游戏很重要,会让你快乐。她让镇子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了她的游戏,并和她一起玩。但有时也不该做,比如有人去世时。而当她得知自己再也不能走路时,她也很乐观,她高兴自己曾有拥有过一双完整的腿。她是多么乐观啊。
波丽安娜让我知道了做人要乐观、宽容。所谓的快乐游戏不过是遇事往好的一面想。而波莉姨妈去恰恰相反,多年来,她所做的事都是为了责任,而不是让自己快乐。她就像牡蛎一样把自己关了起来,还好被热情的波丽安娜打破了,让她重新微笑地面对生活。波丽安娜很宽容,面对没人喜欢的斯诺太太,脾气暴燥的彭德莱登,都微笑着问好,让他们心中的小鸟重新飞上了蓝天翱翔。
宋美龄说:回忆起少女时代的阅读,有一本书,我从未忘记。那书中的精神甚至伴随着我走到了今天。它让我知道乐观对于优雅风格形成的重要性,这种乐观的根基就是顽强。事物总是有两面性,我们如果能发现那明亮美好的一面,我们就能变得快乐和从容。《波丽安娜》给了宋美龄这么大的影响,果然名不虚传。
我爱波丽安娜。
翻开那本诗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在我的指尖停驻。我轻声地朗读起来,仿佛也漫步在康桥那荡漾的河畔,夏虫的声音为我伴奏。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哦,梦!一个遥远的名字。徐志摩再回康桥,是不是也是为了寻梦呢?他在康桥的那两年,是如此的优哉游哉。那时,他有他的理想,他的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是充满希望的。可眼前的生活却是如此的无可奈何,让他疲惫,感伤。
生活的确是如此残酷,会使一个人失去理想。徐志摩失去理想使他感到疲惫,而我失去了理想,竟是如此的迷茫。
小时候,我曾经仰望星空,对着繁星说,我要成为一位勇于献身的科学家。可是,我渐渐地长大了,我开始了解生活的不易,也认识到了成为一位科学家的艰辛与作为一位科学家的孤独。我开始怀疑小时候的梦,那是不是只是一个无知孩子的妄想?
成为了一位初中生,我开始无暇顾及儿时的梦想,眼前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我的梦变成了“考出好成绩”、“考上好高中”。儿时的梦想在生活的重压下是如此遥不可及,“不切实际”。
也许,当我真正完成“考上好高中“的梦想时,还会有一个又一个梦想在等着我,我会更加忘却那个遥远的梦,最终,平凡地度过这一生,那个梦想再也没有实现的一天。我是否应该回过头去,去寻找那个即将逝去的梦想?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面对生活的困境,徐志摩选择悄悄地走了,悄悄地离开了他逝去的梦想。而我,愿意回过头去,去寻找那个逝去的梦想。
卡夫卡在《变形记》里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结果他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并且格里高尔也因为这一奇怪的遭遇,经历了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的现实,虽然他的母亲和妹妹都试图用剩余的一丝对他的爱来照顾他,但是还是被他那可怕的样子所疏远,而他父亲更是对他深恶痛绝,屡次攻击他,伤害他,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我想,也许格里高尔的离去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否则,生活在这个被异化了的世界,留给他的也只会是无尽的寂寞与孤独,被社会压的喘不过气的他,在这个恐怖的社会只会承受更多的折磨。
也许你会说这个故事实在是太过荒诞,但是荒诞的背后是社会的现实,现在,人们都被物质世界冲昏了头脑,为了追求利益,不择手段地破坏我们的世界,沙尘暴的侵袭,荒漠化的逐渐扩大,滥砍滥伐,毁林开荒,人类正用自己的行动一次又一次的将这种卡夫卡式的无奈、痛苦、忧郁延续,这种感觉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反而愈加严重。
我们应该感谢卡夫卡,他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是这种对利益的追逐在这样扩张下去,或许故事真的有可能变成现实,这样,我们的家园会变成什么样子,醒悟吧,人们,让我们重新呼唤我们的精神世界,人与自然只有和谐相处,我们才能够可持续发展。希望卡夫卡的《变形记》可以呼唤起我们的心灵,唤起我们的良知……
卡尔维诺在1982年讲稿里说,博尔赫斯的每个小说,多少都在映射宇宙的无限性;镜子、死亡、黑暗、永恒;然而,博尔赫斯自己说道,无限性是卡夫卡小说的特性。他漫无边际的黑暗,他叙述的故事中那些深不可测的权威。如此说来,按照“形式与内容统一”的概念,那么他未完的《城堡》也是“无限性”的体现之一:毕竟,如果最后有一个结局,那就无法体现永无至尽的黑暗了,一个句号,意味着他不再与骑桶人、乡村医生们一起,永远处于“未完成”的坠落之旅。《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提到了一个没有结尾的小说:一个永远未完成的小说暗示着永未完成的时间。而卡夫卡,则是用未完成的小说暗示永无止境的世界。
另一个启示是马尔克斯的着名故事:在阁楼上读到“格里高里清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然后大呼“小说可以这样写?”然后就开始他的伟大征途了。很难说清,还有多少人用何种方式在卡夫卡的文本里获得经验,另加诠释?于我来说,初读《骑桶人》时,看到“我”越飞越远,“终于消失”时,被这个奇妙的叙述角度搅得思考不能。但于他,似乎怎么解释,都不怎么完善。
诠释和解读,易让人钻牛角尖。我们回望卡夫卡那些让人震慑的东西,包括《城堡》那永无止境的长,《乡村医生》的完全非逻辑性,《骑桶人》的轻逸与自我消失,《变形记》让马尔克斯震撼的、完全不加解释的变化过程。卡夫卡之令世界惊异不是因为他的繁丽多变,而是他的简约。他去掉了太多太多现代小说约定俗成的规矩,扭转了它们。相比起来,海明威自认为把英语的乱毛剪了个干净,但他至少是在一个正常的世界里叙事。卡夫卡则远在其外:语言以及他的精神另构成一个世界,完全不合逻辑,只符合语言本身。维特根斯坦以为,哲学是种语言游戏,卡夫卡就是在玩这种游戏——虽然,如大多数文本的色彩所暗示的,他也许并不快乐。社会学家会认为那是周遭世界对他心灵的投影——倘若真的这么想,那就太低估了卡夫卡的精神世界。
我就是这样想象他的:他一路走来,信手破坏了所有即定规则;他破掉了文本们故步自封的玻璃罩,给出了万千众像折射的可能性。由于这些规则此前如此森罗密布,于是,他的破坏如此触目,以至于像爆破的火焰一样,激发了博尔赫斯、马尔克斯们的联想和赞叹。但他自己对解读却不置一词(也因为布罗德发表这一切时,他已经死了)。对他的一些解析,譬如绝望,譬如灰暗,譬如敏感,想必都是准确的;但对于他的奇思妙想,我倾向于认为,那是他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构建。虽然这种破坏最终构建了另一种属于他的体系和世界,并且在多年以来,成为20世纪文本的新传说。
徐志摩一生都生活在诗歌里,他谈话是诗,举动是诗,就连毕生追求的爱情也如诗一样浪漫!我一直被徐志摩勇敢追求"爱"、"自由"与"美"的情操所吸引,他的诗作《再别康桥》更是经典到极致,浪漫的情愫令人神之所往,仿佛自己也来到了康桥,游于"星辉斑斓"的湖中!一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足以让人感受到康桥的静谧和安宁,念到这里,仿佛自己如诗人一样,轻轻的迈动着双脚,轻轻的走在康桥上,生怕吵醒了熟睡的虫子和鸟儿,破坏了康桥的静谧和宁静。
太阳就快落山,我站在康桥上,可以看到西边天上的五彩云霞,余辉反射四周,河畔的柳树仿佛穿上了金色的嫁衣,就像一位夕日下的新娘一样,美丽婀娜,风儿吹起她的衣角,她就这样在微风中向我走来,我陶醉着不自觉伸开双臂,朝她走近、走近,甚至就连她倒映在水中的影子也是如此迷人,一直在我心头荡漾、荡漾,陶醉了我的心智。
你看河中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柔波中它随着流动的河水飘荡,自由自在忘情地舞蹈。这时,仿佛自己也是一棵水底的小草,只要让我静静呆在康河水中,我便心甘情愿地只做一棵无名的水草。云彩和霞光的余辉倒映在水中,一阵风吹来,仿佛是被打碎的七彩石一般,撒碎在海藻间,像是彩虹的梦境。
我多么想"撑起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朔",用小船满载一船的星辉,在星辉斑斓的河上放歌。但是,我怕打破了今晚沉静的夜色,我悄悄的划着小船,在稀稀疏疏的月色中寻找着志摩当时划过的地方,听风儿轻轻在我耳边哼唱!再美好的梦也有苏醒的时候,"轻轻的来""轻轻的走",康桥沉默了,夏虫也为我沉默,"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见了,康桥!我就这样沉默在康桥上,我就醉在《再别康桥》的意境之中,久久不能自已。
徐志摩的浪漫情愫实在令人折服,简简单单的辞藻却能勾绘出如此生动静谧的画面,令人神之神往,欲罢不能。我喜欢徐志摩勇敢追求"爱"、"自由"与"美"的情操,也爱《再别康桥》所描绘的浪漫景色给人带来的无尽享受。
很多很多事情,没有方法倾诉,只能用文字代替。说实话,我能记得,过往的一切,包括记忆中的他。我们是初中同学,可以说玩的很好的很好的,现在也只能用很好来代替。十几年中,他以成家立业,有娇妻幼儿,所有的事情也顺其自然的走着,逢年过节偶尔的一句问候,一年后又是这样的问候,重复着重复着。
在夜幕悄悄降临时,心底会念着某个人的名字,问一句,过得好吗?有没有想起我?这或许是所有人心中都会有的一层吧!无关乎爱情也无关乎友情!当微信响起,你会在心中闪过一丝念想,原来,还记得我!
很后悔,没有把这份心情用谢谢来表达,谢谢有你的出现过,谢谢在忙乱时有你伸出的援手,谢谢在年少时光中有这不一样的精彩……很多年的聚会见面上,没有了以前的坦然,因为我们长大了,没有了顺其自然的一句问候,因为我们长大了,很多人或许和我一样吧,那是不能言语的心情。即使什么都没有,在他们眼中,也只是青葱岁月的代表,代表我们相识过却没有相知!
很喜欢《再别康桥》,不只是因为他和你的名字相结合,更是因为那句: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地来又悄悄地离去。现在,不知道的很多,却总是一样的.对话:在干吗?玩的。。吃饭饭了吗?恩,然后陷入的是无尽的沉默。或许,我是期盼再一次重逢的,那是,我们可以说一句:好久不见!初中时无拘无束的时候,是自由洒脱的年代,回过头来,我会很骄傲地说,我们是初中同学。很多很多和我一样的你们,只有沉默是最好的表达。不论头像是不是闪烁,都会知道,在那一头,还有人在思念着你,只是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有时,很想你。
见或不见我依旧站在那里,风景依旧独好。说与不说,心底的一份想念都会存在,风景这边独好,让笙箫悠扬,让康桥承载过往。还有很多话想说……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 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烟云,黄昏吹着晚风的柔,轻如风,悄无声息,轻如雪,悠闲飘落。来时一袭长衫,去时衣袂飘飘。挥手之间,西天的云彩成为你永恒的背景。当时伊人在,曾伴彩云归。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了一座城市,所以喜欢了哪里的一草一木。轻柔的晚风,吹拂河畔渡满霞光的柳枝,摇曳出一份妩媚,晃动出一丝娇媚,荡漾成粉红色的回忆。回忆会褪色吗?波光里的艳影告诉我,依旧如昨。所有的前尘往事一同随波荡漾起来。还是那条河,还是那湾水,清凉氤氲在心头。做康河里的一条水草吧,悠闲自在地摇摆,用自己喜欢的姿势,没有嘈杂与喧嚣,没有羁绊和束缚。没有争夺与血腥。如果这里是桃源,我就是那一株桃树,简简单单,别无所求。一条水草也会有梦,绝不因它是一条水草而卑微。自由的空气,静美的恬淡,爱的馨香。倘若这是卑微的,也是伟大的卑微。因为梦里的清泉折射的是七彩的阳光,纵使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纵使梦想别现实割得支离破碎。每一个碎片都会保留它最本真,最完整的原貌,即使尘封在心底,也会随心动而鲜活。探寻,追寻,寻到过那隔绝人世的优美与宁静,在星光与波光中涵养着自由的灵性,忘情于康桥的优美,沉迷于自然地纯洁,人生在奇异的月光下斑斓而多彩,奏响美的旋律,放飞爱与自由的翅膀,在星辉斑斓里放歌,那是理想的宣言。哀莫大于心死,其实其莫大于心不死,其实哀莫大于心不死而不得不死。那首欢愉轻松的歌如今唱来必定变得沉重而无奈,理想的琴被现实折断了弦,语气痛苦的回忆不如选择忘记,语气厉声质问,不如选择沉默,与其选择苦苦哀求不如选择淡然放手。抓不住的何止是时间,春去春来之后,沧桑的何止是双眸。就让笙箫去演绎我沉默的离歌吧。该是离去的时候了,再见!四季常青最翠绿的草坪、天空的行云、大地的温软、漂浮在水面上的桂花香、带着草味的和风以及看天、听鸟、读书所有的梦意与春光,再见!人生的春天,还有那个人。不想让你看到我转身之后,离去之时的忧伤落寞的背影,不想让你看到这忧伤落寞的背影彳亍在夕阳中,消失在地平线。没有华丽的转身,只有悄悄地挥手。告别时,留下完美的记忆。因为美,所以痛会多一些吧,所以,回忆会更多一些味道,是落寞还是苍凉,是的,薄暮时分,对着西天的云彩落寞地想念一段旧时光,或者一个人。终无言,是看透了繁华落尽,是明白了铅华洗净,还是一江春水的绵绵情思,一川烟雨的万般愁绪。风轻云淡,优雅的身影遮不住内心的忧伤。终无言,其实是爱到深处的寂寞。
徐志摩的散文处处镌刻着诗的痕迹、诗的灵魂和诗的意境,而且又以“浓得化不开”的客观感情的抒发,引人入胜。
《我所知道的康桥》,是画是诗,是自然风光的描摹还是客观情感的流动?你几乎分辨不出了。作者说:“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发动的。”作者笔下的康桥处处流露着“无限的柔情”,物我融洽无间,情景合一。他写康桥的风光之美,但这美都打上徐志摩“单独”的真性情,故而焕发出一种独特的情采与光华。康桥处处都烙上徐志摩的感受、徐志摩的柔情。他写当地的气候是:冬天是荒谬的坏,逢着连绵的雾盲天你一定不迟疑的甘愿进地狱本身去试试,春天(英国是几乎没有夏天的)是更荒谬的可爱,尤其是那四五月里最渐缓晨艳丽的黄昏,那才真是寸寸黄金、在康河的边上过一个黄昏是一服灵魂的补剂。”……把情感透于自然风光之中,是徐志摩“诗人兼情才”的一大特色。
“我常常在夕阳西晒时骑了车迎着天边扁大的日头直追。日头是追不到的,我没有夸父的荒诞,但晚景的温存却被我这样偷尝了不少。有一次我赶到一个地方,手把着一家村庄的篱笆,隔着一大田的麦浪,看西天的变幻。有一次是正冲着一条宽广的大道,过来一大群羊,放草归来的,偌大的太阳在他们后背放射着万缕的的金辉,天上却是乌青青的,只剩这不可逼视的威光中的一条大路,一群生物!我心头顿时感着神异性的压迫,我真的跪下了,对着这冉冉渐翳的金光……”。
一代文人、才子徐志摩……
我的童年很快乐,像童话里的水晶花园一样只有纯粹透明的快乐。有父母爱,有外公外婆疼,还有我的哥哥姐姐..我常常有新衣服穿,有糖吃,还有很多玩具,和其他小朋友不一样,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书。我是个在幸福里长大的孩子。彼得却是个哀伤的孩子。
比如在环礁湖上,彼得文蒂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这时候飘过来一只风筝,于是彼得恶狠狠地叫文蒂爬到风筝上去,别管他。可是等文蒂走了,彼得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他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他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地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比如还有彼得对文蒂说的话,他说:我原来也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回家。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把我全忘记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
后来文蒂和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彼得在玻璃窗外面,他不能进去。彼得有别的小孩子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他永远也享受不到。
这个哀伤的孩子,我希望他有一天也能像我们一样快乐地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