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怎么写300字(精选14篇)
学校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小书。开始我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不懂什么意思。这天,在老师的指导下又把《弟子规》拿出来认真地读了一遍,原来《弟子规》是中国传统圣贤教育的书籍,它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的思想道德理念传承给我们。使我们懂得了什么叫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俭节约,宽容超多,什么是亲情,友情等等……
以前我不懂得孝敬父母,常常惹父母生气。有一次,妈妈把饭做好以后放到桌子上,喊我吃饭,我被精彩的电视剧迷住了,没有答应。妈妈一而再再而三的喊我吃饭,我不耐烦的回答:“你们去吃嘛,我一会再来,喊我干什么嘛。”妈妈说:“饭快凉了,快点来吃吧!”我还是等电视剧完了之后才到饭桌上去吃饭。还有一次,妈妈正在厨房里干活,叫我帮她把地扫一扫。我根本就没有理她,只是在电脑上尽情的打游戏。妈妈过了一会又喊了:“你把地扫了没有啊?”我还是没有听见。妈妈生气的说:“你这孩子,没有听见我叫你吗!”
这天,我读了《弟子规》的入则孝,我很后悔。尤其是有看见后面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说“父母叫我们,就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的。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者推辞偷懒。”反思我自己的行为,羞愧之心悠然而生。勇于承认错误是一种美德,此刻,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
《弟子规》是一面镜子,我要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读《夸父追日》我才知道:夸父不喜欢黑暗,他喜欢光明,《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他看见太阳每天都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便决定去追赶太阳,把太阳抓住,想让它永远的固定在天上,想让大地一直充满阳光。
夸父追到了太阳那儿,忽然间,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于是,夸父俯下了身子,把黄河、渭河的水喝的一滴不剩。可他还是渴,就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
可是,夸父还没有到大泽,他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的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了巨响。夸父看着西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把手杖向前一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上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是一片鲜果累累的桃园,是夸父的手杖变的。树上有鲜美的桃子,可以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力前行!
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黑人奴隶,人们都叫他汤姆叔叔。作为奴隶的汤姆为了帮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筹集急需的资金,被迫卖给了海利。后来海利又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伊娃小姐。
伊娃小姐去世后,伊娃小姐的母亲又把逆来顺受的汤姆卖给了他的最后一个主人———雷格。雷格是一个十分狠毒的人,汤姆叔叔为了保护一个黑奴,被他最后一个主人雷格打死了。书中我感受到了汤姆叔叔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从汤姆叔叔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汤姆叔叔宁肯牺牲自己也不出卖别人。
汤姆叔叔一生都相信上帝,坚信自己的信仰,即使在面临自己悲惨的命运时始终如一。伊娃小姐的善良也让我印象深刻,伊娃小姐对黑奴们很好,尊重他们,从不打骂他们,把黑奴当作自己的亲人,伊娃小姐快要去世时还关心着这些黑奴的命运。从伊娃小姐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和善良。希望大家一起都来看看这本会让人受到启发和激励的书吧。
自从我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夸父没必要那刻苦的追赶太阳,因为太阳是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们的,啊!原来夸父不喜欢黑夜,我也觉得他也不喜欢黑夜,那夸父不想想到了黑夜太阳就要休息,夸父是每天都看到太阳在天空,那要是每天都是白天,那我们还用不用休息了,我真是太讨厌夸父了,因为每天都追赶着太阳,烦不烦呀!也不知道太阳散步很久了之后就回去休息,那要是太阳每天都不休息那不是该累死了,夸父一点都不了解太阳!
但是我还是觉得夸父很刻苦,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夸父就已经追到那儿了,那样的速度是多么的快呀!
但是一抓住了太阳,那要是太阳几年都不休息的话那还怎么照射大地呀?夸父还想到了黑夜太阳躲到哪里去了,肯定是休息了。
我更觉得夸父实在是太傻了,因为夸父那么有情有义的追赶太阳却自己牺牲了,那要是不那样追赶太阳自己还能活很长时间。
我们也不喜欢在黑暗生活,夸父的做法也是对的。
九岁的凡卡,本应该和我们一样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认真地读书的,而他却在一个鞋匠铺里打工,这个鞋匠主人不但没有给小凡卡足够的食物,反而随时打凡卡,还让凡卡睡在冰冷得让人发抖的过道里,只管自己的孩子的幸福,不管凡卡的死活。如果现在有人像那样对待小孩,铁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那个社会,社会制度是黑暗的。在莫斯科是富人的天堂,根本不是穷人呆的地方。凡卡时时处处都要受到任何人的欺侮。读到这里,我的心情由平静变为愤怒,憎恨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同情凡卡的命运......
凡卡生活在一个沙俄时代黑暗的社会,像凡卡这样命运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衣食无忧。想到这儿,我不禁热泪满面,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
九岁的凡卡正在受着百般折磨,而我们却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坐在空调房里吃着肯德基;在电子游戏厅里肆无忌惮地玩着游戏。我们都有慈祥的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那个温暖、舒适的家。他是个孤儿,没有地方落脚。我们都有漂亮的衣服,名牌球鞋。凡卡却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破衣服,打着赤脚。我们一日三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凡卡却只能啃那干巴巴的面包,喝一点稀粥,甚至没有吃的。跟凡卡比,我们是生活在蜜罐里,却常常不珍惜,浪费粮食。对父母一句不中听话,还大发脾气。学习上还觉得自己苦了、累了。这是多么的不应该。我们太幸福了!
想想《凡卡》,再想想我们。我们的心中是否应该燃起一股斗志呢?如果是,那这股斗志又是什么呢?同情但又无能为力;憎恨却又束手无策。还是从现在起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祖国呢?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好一会儿,时间也似乎是停留了,停留在了那美好的童年时光……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并不是简单的勾勒,却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童年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些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我想鲁迅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多么幸福,甚至有点怀疑鲁迅童心未泯。而当鲁迅上学后,也并非不快乐,而让人觉得是另一种趣味。“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这是鲁迅的话,让人看了,先是一笑。并不是笑鲁迅的无知,而是对他求知的肯定和赞赏吧,再者是一思,那就是对“怪哉”的思虑了。能让人深入其境地去感受这篇文章,我觉得是最大的成功。
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是那么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我想,这不只是因为实有其事,更重的是鲁迅对童年的怀恋和憧憬。
扑蝴蝶、捉鸣蝉、采荷莲……这是谁没有的童年?课堂开小差、收藏爱书、问一些无厘头的问题……又有谁的童年没经历过呢?可是,又有多少童年留在心底?又有多少童年被遗忘?童年,留不住,最后只洒落在记忆的长河上。
人生固然是美好的,可怎样去感受,怎么去理解这些美好呢?文章虽然没有提到任何的观念,可是却不禁让人深思,对童年的深思,对人生的深思。或是记忆,或是怀恋,总是美好的,就算是曾经瑕疵。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的美好和思念,我们真应当去好好感受。
我再次拿起了《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像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什么是读后感?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可以对故事内容稍作介绍,对人物和书进行一个整体评价。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2)亮明基本观点。
喜欢哪个故事片段,是什么感动着你,说出文章中的哪个情节吸引了你(概写),你是怎样被感动的,受到了怎样的启迪。(突出细节,写好感人点)详写
(3)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联系自己的生活,谈谈读完这本书后,你会怎么做,或者将对你有什么改变。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详写
传说古代有个叫夸父的人,他曾经跟太阳赛跑。他拿着木杖,死命的追赶太阳。途中,他感到异常地焦渴,便喝干了黄河和渭河里面所有的水,却仍无济于事,于是便往北想去渴一个叫大泽里面的水,但是他还没有走到那里就在半路里渴死了。
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但是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
上一个暑假的时候,我打算每天写一篇日记,结果只写了16篇就觉得没有意思了。有一次,我下决心要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一遍,结果只收拾了一些书就不想再干了。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毅力的表现。但是我却知道取长补短的道理,我想我应该学习夸父身上的那种坚定的毅力,让自己能够在做事情时变得持之以恒起来。
夸父或许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或许是后人的笑柄。但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正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坚定信心的真实写照。
夕阳如血,照耀着大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流着汗水,咬着牙齿,死命的追赶着天空中的太阳。他的身后有一大串脚印,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位英雄所走过的每一步……
我读了《夸父追日》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践,还有伟大的奉献,这三个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夸父他不喜欢黑暗,而喜欢光明,所以,他就去寻找光明,他要把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在一天夜里,夸父他拿起手仗,抬腿一跑,就跑了两千里,跑到了虞渊,也就是太阳落下去的地方。阳光照在他身上,阳光在他身上的时候,喉咙直冒烟,弯下腰去和黄河和渭河里的水,但是两条和里的水都和光了以后,还是没有止住渴。夸父又向北面的大湖奔去,可是,还没有到,就倒下了。就在他倒下的时候,最后一缕光明照在了他脸上,他遗憾的看着太阳,倒下了。夸父倒下以后,他的手仗变成了桃林,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那鲜美的桃子带给后来寻找光明的人解渴。
我觉得,我们要像夸父一样奋勇向前,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现理想。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 如果你是一现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 如果你是一个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 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这就是雷锋的钉子精神,也许现在我们不能感受到它的伟大之处,甚至认为雷锋是一个"傻"的人,但当读了他的日记之后,便能了解到雷锋是一个多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的人.
时至今天,四十多年过去了,雷锋精神曾激励过多少青少年,胸怀远大志向,活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无私无畏,赤诚忠心地像雷锋那样奉献壮丽的青春,雷锋已经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开创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标兵,这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吗
不仅我们受到雷锋精神的影响,连不少外国人都受到了这股"风"的影响.一个美国商人如此说道:"雷锋精神是人类应该有的,应把雷锋精神弘扬到全世界.要学习雷锋对待事业的态度,学习雷锋刻苦学习的钉子精神,学习雷锋关心人,爱护人,支持人,理解人的品质."
西方人和我们一样,给予雷锋最高的表彰,雷锋精神与上帝共存.
无论时空如何变化,无论日月星辰如何变幻,那些决定人类向前发展的基本要素是没有变的.所以雷锋精神以超越时空的力量成为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读”,是指在文章开头交代读了何人何文,有何感发点;“感”,是在“读”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谈自己的感受。而读后感,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边述读(交代所读内容)边发感;二是先述读后发感。
写好读后感,除了掌握基本的文体知识外,还必须把握五个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一,要研读原文。
只有研读好原文,才能对原文的内容主旨有较深刻、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才能从中有所感悟。这是学生写好读后感的基础。
第二,确立感发点。
也就是文章的理论基础或中心论点,又是写文章的“入手处”,千万不能马虎。选好了这一“入手处”,文章会写得不仅感动自己,也能感动别人。
第三,述读与发感。
述读,包括所读文章的出处、篇名及作者的交代,用简洁的话概括有关文章的内容和总体感受,也可提出明确的感发点,也有开头交代一下所读作品写作背景的,目的是使读者明白这篇读后感的由来,要发什么感。
第四,读后感的结尾
结尾可概括中心,总结全文,或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发人深思。“文无定则”、内容决定形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读后感可采用不同的结尾形式。
第五,写读后感常见的毛病。
①读原文多,“无感或感少”,喧宾夺主。有的同学写读后感,主体部分完全是复述原文的情节,或加进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这些都违反读后感的最基本要求。
②评述原文多,“感而发,牵强附会”,这类文章混淆了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界限,把无关紧要的内容勉强地扯在一起,也是有些同学最易犯的一个毛病。
大家好你们还记得我吗,对了我就是李高润,今天我读了张老师给我们发的大语文书上的《夸父追日》。
我先给你们讲一讲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很高很大,他的腰围比一百个西湖还大呢!就别说他的身高了就算是一千个西湖竖过来然后在加上一千个泰山也不如他高,可是夸父有一个实现不了的爱好就是希望太阳永远在天上,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被渴死的,对了夸父我因为是个笨拙的巨人想不到夸父既然跑的风一样快,一站眼的功夫就能跑两千米,要是我们人类走的话那需要走上几百天呢!他的胃口也是十分惊人,他既然能把黄河里的水全喝没了呢,还不解渴,就这样夸父他不断的坠崖追就这样,跑呀跑眼最后夸父活活的累死了,它的身体变成了很多的高山还有桃园,只要是快富死在那里的地方,哪里的他自就会越长越大,啊,夸父真是个为人力造福的大好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