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怎么写(通用17篇)
英子奶奶没有用那些特别好听的妙词妙句写成长篇大论,她是用一些家常语言来表达出她自己的观点和感受,让各位读者更加容易懂得自己想表达的意思。这样也更加突出老北京的样子,让读者完全的浸在自己的文字里面了。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xx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xx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xx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读”,是指在文章开头交代读了何人何文,有何感发点;“感”,是在“读”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谈自己的感受。而读后感,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边述读(交代所读内容)边发感;二是先述读后发感。
写好读后感,除了掌握基本的文体知识外,还必须把握五个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一,要研读原文。
只有研读好原文,才能对原文的内容主旨有较深刻、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才能从中有所感悟。这是学生写好读后感的基础。
第二,确立感发点。
也就是文章的理论基础或中心论点,又是写文章的“入手处”,千万不能马虎。选好了这一“入手处”,文章会写得不仅感动自己,也能感动别人。
第三,述读与发感。
述读,包括所读文章的出处、篇名及作者的交代,用简洁的话概括有关文章的内容和总体感受,也可提出明确的感发点,也有开头交代一下所读作品写作背景的,目的是使读者明白这篇读后感的由来,要发什么感。
第四,读后感的结尾
结尾可概括中心,总结全文,或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发人深思。“文无定则”、内容决定形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读后感可采用不同的结尾形式。
第五,写读后感常见的毛病。
①读原文多,“无感或感少”,喧宾夺主。有的同学写读后感,主体部分完全是复述原文的情节,或加进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这些都违反读后感的最基本要求。
②评述原文多,“感而发,牵强附会”,这类文章混淆了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界限,把无关紧要的内容勉强地扯在一起,也是有些同学最易犯的一个毛病。
今天老师推荐我们去看《城南旧事》那本书。吃完晚饭,妈妈就陪我一起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看完这本书,我不禁为主人公感到敬佩,用简单的文字就能够将所有的事情描绘的淋漓尽致。
一、 概述阅读内容,把握适度
读后感总是从“读”入手,一开始就要拎出读的内容,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上。但拎出读的内容不能铺叙,篇幅不能过长,要简洁明了,具有高度概括性。可以采用两种常见的方法,一是概述,二是引述。概述抓住要点,切忌面面俱到。引述,可以直接或间接引述。但不管采用哪种概括方法,都要把握一个适度。内容过多了,会喧宾夺主,影响“感”的分量;内容过少了,不能看出“读”的情况,使“感”失去支撑点。刚刚学写读后感,往往不能把握好适度,要么大段大段地引述所读内容,把“读”写成了汇报稿;要么只有几条筋,瘦得难看,不能反映“读”的概况。“读”要小于三分之一,“感”要大于三分之二。不能把握“读”的适度,会使整个读后感或头重脚轻,或头小肚大,比例失当,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因此,要多看看人家写得好的读后感,反复琢磨其中的诀窍。写读后感应从写好“读”开始,迈好第一步。
二、 拎出感受点,把握亮度
一开始学写读后感,不要胃口太大,写成对整本书或整篇文章的评论,而应该从小处着眼,截取读物中的一个小点或一个片段。因此,在概述所读内容之后,就要水到渠成地拎出感受点,这也是写感受的落脚点、出发点,是全文的核心所在。它像一支路标,偏离了它,就会偏离方向,误入歧途。它又像一根红线,既能贯穿全文,又能拢住全文。它还像一副跳板,借助它,由“读”到“感”。说来说去,不能小看感受点,初写读后感,最容易忽视感受点,直接从“读”跳到“感”上,把介于两者之间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随意丢掉。可见,拎出感受点十分重要。它一般是一两句话,有点像议论文的论点。但拎出感受点也不可随心所欲,因为感受点是“读”浓缩的精华,是最能打动作者的一根弦,必须慎重对待,把握一个亮度,就是说感受点要十分醒目,十分耀眼,既能吸引读者的眼球,又能辐射全文,使整个读后感跟着亮起来。
三、 阐述感受,把握深度
“感”的位置在读后感中最为重要,它是全篇的主体。应该集中精力、笔墨写好“感”。这个“感”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感受,也是读者应获得的感受,因此写阅读感受,要把握一个深度。不能浮光掠影,泛泛而谈。写好阅读感受,使它具有一定的深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就事论事,就“读”而谈“读”,要有明显的针对性。要理论联系实际,有机结合实际问题来谈。与社会现实扣得越紧,就越具有说服力,越能打动读者。
第二,不要架空说理,要有真情实感。读后感的“感”,不只是来自“读”的内容,还来自自己的情感。鲁迅先生有句名言:从喷泉中涌出来的是水,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是血。“水”和“血”都是液体,最大的不同不在于色彩,而在于内在质量。读后感的感受,就是从血管里流出来的血。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读者,感染读者,具有广度和深度。
第三,不要墨守陈旧理论,要与时俱进,体现新意。读后感和其他文章一样,贵在创新。
四、“读”、“感”贯通,把握梯度
写读后感一开始就要考虑由“读”引出“感”,接着扣住“读”的内容和感受点来议论,最后还要回应开头,再次揭示“读”和“感”的内在联系,一脉贯通。这样,一层一层写下去,就像登山一样,一个阶梯一个阶梯往上攀登,最后到达顶点,给人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这当中就要把握一个梯度,层层深入,步步推进。读后感的结尾,再次点明“读”和“感”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单单是结构安排,首尾呼应,而且也是内容的深化,感情的升华。
一个适度,一个亮度,一个深度,一个梯度,就是学写读后感应把握的“度”,这是写读后感最基本的要求。我们要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多思考感悟勤写读书笔记,特别是写读后感。初写读后感,不一定能达到这几个“度”,但只要持之以恒地写下去,一定会写出文质兼美的读后感来。
《范进中举》讲的就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最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十分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就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就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最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就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就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就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就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中举对胡屠户来说,也就是好处非凡。对范进中举前要打要骂由着性子来,一旦中举后,因范进发疯让他打范进一巴掌,他却说:“(范进)虽就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就是打不得的。”如此便把一个势利小人的嘴脸清晰的勾画了出来,胡屠户就就是那些满脑子也就是功名,中了科举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还有那些乡绅,都在第一时刻忙不迭的为范进送金送银,正就是他们为政府传播科举毒推波助澜。跳出范进的故事,作者详细描述了临死伸着两指头,唯恐两个灯芯废油的严监生和强抢人猪,用云片糕当药讹诈船家的严贡生兄弟俩作为代表。
综上所述的人物,无一不受科举的毒害。事实上不只这些人。还有举着科举饭碗的名士们,还有科场屡屡落败的如看西湖风景都要挤出几句经典的马二先生之类的人。还有佛门弟子,一听胡屠户为女婿范进母亲做法师,屁滚尿流地立刻安排起来。甚至就是贾宝玉最最推崇女子亦就是如此。鲁小姐受其父影响只认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马首就是瞻,自己终日练习八股,之后正因丈夫对科举毫无兴趣,终日长叹。书中充斥着讽刺味,辛辣尖刻,这与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联系。
作者吴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败家子。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就是旁人几次三番找他参加科举,他都不应。他的书桌下有八股细绳,每根下都有一个臭虫,一个蚊子,就就是“八股臭文”之意。正因贫困无法取暖,他常邀请朋友绕成行走还“歌吟啸呼,相与应和”,并称其为“暖足”。这样的背景下,无怪乎书中描述如此地耐人寻味了。
如今时代不一样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就是,我们常常看见家中老人为了让下下代的认凌晨排队报课外班,诸多考生正因中考高考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硕士”、“博士”不择手段。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不知以后就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自从我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夸父没必要那刻苦的追赶太阳,因为太阳是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们的,啊!原来夸父不喜欢黑夜,我也觉得他也不喜欢黑夜,那夸父不想想到了黑夜太阳就要休息,夸父是每天都看到太阳在天空,那要是每天都是白天,那我们还用不用休息了,我真是太讨厌夸父了,因为每天都追赶着太阳,烦不烦呀!也不知道太阳散步很久了之后就回去休息,那要是太阳每天都不休息那不是该累死了,夸父一点都不了解太阳!
但是我还是觉得夸父很刻苦,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夸父就已经追到那儿了,那样的速度是多么的快呀!
但是一抓住了太阳,那要是太阳几年都不休息的话那还怎么照射大地呀?夸父还想到了黑夜太阳躲到哪里去了,肯定是休息了。
我更觉得夸父实在是太傻了,因为夸父那么有情有义的追赶太阳却自己牺牲了,那要是不那样追赶太阳自己还能活很长时间。
我们也不喜欢在黑暗生活,夸父的做法也是对的。
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
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黑人奴隶,人们都叫他汤姆叔叔。作为奴隶的汤姆为了帮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筹集急需的资金,被迫卖给了海利。后来海利又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伊娃小姐。
伊娃小姐去世后,伊娃小姐的母亲又把逆来顺受的汤姆卖给了他的最后一个主人———雷格。雷格是一个十分狠毒的人,汤姆叔叔为了保护一个黑奴,被他最后一个主人雷格打死了。书中我感受到了汤姆叔叔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从汤姆叔叔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汤姆叔叔宁肯牺牲自己也不出卖别人。
汤姆叔叔一生都相信上帝,坚信自己的信仰,即使在面临自己悲惨的命运时始终如一。伊娃小姐的善良也让我印象深刻,伊娃小姐对黑奴们很好,尊重他们,从不打骂他们,把黑奴当作自己的亲人,伊娃小姐快要去世时还关心着这些黑奴的命运。从伊娃小姐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和善良。希望大家一起都来看看这本会让人受到启发和激励的书吧。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就是一个代表,世上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就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l)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就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己甚就是相似,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就是思想的升华。
利用暑假,我好好学习了《弟子规》。《弟子规》里教我们许多良好的习惯、品质,对我们与人、亲友、社会交往,培养良好的品质有着很大的帮忙。在学习《弟子规》的过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当我读到只一句时,对这句中的“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不怎样明白,于是便好奇地翻开这句的解释:读书的方法要注意三到,就是信道、眼到、口到。这三到都要实实在在地做到。读书是正在读这一段就不好想到别的一段。这段还未读完,不好应为没有兴趣,失去了好奇心,就跳到别的一段,而东翻西阅,比坑定写信来,按部就班地读完。读书是要有规范,读一本书或一门功课,要有比较宽裕的期限,但是不能正因时刻剩余,等期限快到了才开始用功,一急之下反而耽误事情,因此一规划好就要开始赶紧用功。原来是这意思。看来,《弟子规》中的文言文字虽少,但表达的意思却很深奥,值得我们去学习,探究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生哲理。
平时,我在写作业时经常分散注意力,一会儿玩笔,一会儿喝水,一会儿想别的事。记得有一次,我汗流浃背地走回家,喝了水,吃了东西后,就急忙打开语文评价手册来订正。没有仔细看原文,草草地看了题目就盲目地把答案写了下来。结果,第二天老师批改完后发下来,我打开本子,上方写着三个鲜红而又醒目的字:看原文。我只好仔细的熟读原文。“找到了,找到了。”就是这句,我高兴地说。看来,只有认真仔细地明白、思考才能把每一件事做好,做完美。
《弟子规》里还有着许多“规矩”,等着我们去学习,去明白,去体会。
《弟子规》里这些“规矩”看似平常无奇,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如果我们认真去践行,给父母开来的快乐是无限的,给自己带来的收获也是巨大的,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好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将来,必须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就。
大家好你们还记得我吗,对了我就是李高润,今天我读了张老师给我们发的大语文书上的《夸父追日》。
我先给你们讲一讲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很高很大,他的腰围比一百个西湖还大呢!就别说他的身高了就算是一千个西湖竖过来然后在加上一千个泰山也不如他高,可是夸父有一个实现不了的爱好就是希望太阳永远在天上,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被渴死的,对了夸父我因为是个笨拙的巨人想不到夸父既然跑的风一样快,一站眼的功夫就能跑两千米,要是我们人类走的话那需要走上几百天呢!他的胃口也是十分惊人,他既然能把黄河里的水全喝没了呢,还不解渴,就这样夸父他不断的坠崖追就这样,跑呀跑眼最后夸父活活的累死了,它的身体变成了很多的高山还有桃园,只要是快富死在那里的地方,哪里的他自就会越长越大,啊,夸父真是个为人力造福的大好人呀!
作者憎恶的“死水”不仅仅是路旁的一个臭水沟,而是有更深刻的象征意义。从诗人闻一多创作、发表、出版<死水>的有关情况可看楚“死水”象征的社会现实:
一、从<死水>的创作时间看,“死水”是美国社会的象征。<死水>创作于1925年4月的芝加哥,华美外表的下面是污秽和罪恶。这样的“死水”,不正是美国社会最真实的写照吗?
二、从<死水>的发表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北洋政府。1926年3月18日,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发生。闻一多先生怀着满腔义愤,声援学生的爱国斗争。他选择此时发表<死水>,正是用以表达自己对北洋政府的深恶痛绝。也就是说:这个北洋政府已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那就让它见鬼去吧。
三、从<死水>诗集出版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1927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闻一多先生对于祖国的美好希望破灭了。1928年,他编成他自己的第二部诗集,取名“死水”出版,封面与封底,采用的是通盘的黑纸。整个封面封底散发着忧郁、沉闷的气息。人们看到这以“死水”命名的黑色诗集,心中就会浮起“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的诗句。这个时候,在闻一多先生心目中,“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
诗歌中反映的厌恶、失望是作者理想中美丽的祖国形象在现实面前碰壁后产生的一种过激情绪。而隐藏在揭露丑恶的背后,是对祖国无比强烈的眷恋之情和为祖国利益而献身的决心。
昨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夸父追日》。这里面讲述了一个震动人心的故事。
古时候,有一位大英雄,名叫夸父。他的身材很好,为人很正直,所以人们都喜欢他。那时候,很多人向太阳神祈求一个愿望,让太阳走得慢一点,这样他们才有更多的时间做工。看到这样,夸父帮他们跟太阳神讲。但是太阳神不要听他的话,读后感《《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因此他决定要把太阳追回来。在追太阳的时候,因为口很渴,所以他死了。当太阳看到这动人的情景后,便放慢了脚步,把白天变得长了一点。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夸父的性格。他具有坚贞不屈的精神。在碰到困难,也就是他觉得口很渴的时候,还继续追太阳。如果我是他,我可能不要这样做。对我来说,他也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他很关心别人,会把一生的精力奉献给人们,他是一个那么好的人。
可是,我偶尔也会想:为什么他感到口渴的时候他还追太阳?为什么要危害自己的生活呢?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很笨,对不对?不管怎么说,从故事中,我们可以学到:当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坚持不懈,努力地试一试才有可能成功。
读《夸父追日》我才知道:夸父不喜欢黑暗,他喜欢光明,《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他看见太阳每天都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便决定去追赶太阳,把太阳抓住,想让它永远的固定在天上,想让大地一直充满阳光。
夸父追到了太阳那儿,忽然间,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于是,夸父俯下了身子,把黄河、渭河的水喝的一滴不剩。可他还是渴,就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
可是,夸父还没有到大泽,他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的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了巨响。夸父看着西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把手杖向前一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上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是一片鲜果累累的桃园,是夸父的手杖变的。树上有鲜美的桃子,可以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力前行!
今年寒假,重拾《西游记》,一幅幅精彩的画面又浮现在眼前,第一次看到西游记还是在电视上,那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雷讲述了唐僧以及三个徒弟一路历尽艰辛,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经的故事。
故事中的孙悟空是男一号,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他敢于斗争,有无穷的本领,无所畏惧,他敢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斗争,敢与妖魔鬼怪斗争,敢与各种困难做斗争。孙悟空那正义在胆,不屈不挠的精神。
虽然取经路动不动就嚷嚷散伙,但一路上却十分团结,一直不离不弃。
在战争时期,红军战士们团结一志,他们要过大渡桥的时候,被人包围了,他们还是坚持着,又不放弃,他们背着木板,一块一块铺上去,他们下过可是水流啊,要是掉下去连尸首也不见了呀,两边都还有敌人。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停电了,停电可是一件困难的事,尤其是夏天,天气炎热,总有人会中暑,可是还有人坚持着,还有人在与干旱抗斗,还有清洁工人和建筑工人,清洁工人每天都在工作,不因为太热而不去了,他们在坚持着。
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我们的学习也一样,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正如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
唐僧在故事中就是一个唠唠叨叨的人,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速度,但他却有坚强的意志,不为财色所迷惑,不为死亡而屈服,正如我们的父母,不是伟大的、神通广大的,但却永远是为我们操心最多的。
九九八十一难,是如何的持执,不畏双难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而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这正是我缺少的,只要能把一件事从头做到尾,我想这也是一种成功。
一、精读原文,感悟内容
“感”是从读中产生的,不认真读,就不能深刻领会原文的精神实质,就不能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如果对原文都没读懂,那也就不可能写出有价值的感想来。
怎么读呢?要边读边想,边读边记。哪些地方使你激动不已,哪些地方使你感慨万千都不要放过去。要反复读,边读边体会文章的实质,联系自己生活的实践,加以对照、比较,同时要在原作上作上记号,如圈、点、划,或在空白处写上简略的看法等,以便读后好查找重点之处。
二、围绕感点,引述内容
读后感是“读”后所得,写的时候要紧密结合原文,围绕感点,适当地引述原文,让人家看得出的确是读有所获。如果脱离原文,别人就会感到莫名其妙,不知你这感受从何而来。如读完《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就可以引用文中小女孩卖火柴给妈妈买药或小女孩在幸福的幻想中冻死在大年夜的句子,引出自己的感点。由此可见, “感”是由“读”而生,自然就是读后感了。但要注意,引述原文时不能太多,有的同学在写读后感时,用大量的篇幅去复述原作的内容或叙述大量的事例,只在结尾发表几句感想,这样写就不符合要求了,“读后感”就变成“读后抄”了。
三、分析材料,提炼感点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儿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如,在学习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后,我们可以抓小女孩对妈妈很有孝心这个感点,也可以抓小女孩生活悲惨这个感点,还可以抓……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四、联系实际,充实内容。
结合实际,可以是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也可以是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一定要真正结合实际去“感”。可有些同学把读后感写成了检讨书,一对照,书上讲的都是“光明”,自己一身都是“黑暗”。联系实际一个重要方面是联系思想实际,即读了文章明白了什么,知道了应该怎样做……比如,学了《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学生就可以联系自己的实际,谈谈自己平时是如何对待父母的,自己是如何看待现在的幸福生活的,今后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