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模板(通用29篇)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 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 %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郑州市中森置业有限公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以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 在 (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 层 号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 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 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 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 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 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 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件。
2、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 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 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 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常州互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为:
1、 (以下简称“委托者”),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2、 (以下简称“管理者”),身份证号码: 住址: 。
3、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
鉴于: 委托者集团内部以产品研发和销售为主的战略方针,对集团内部制非战略项目进行处理,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空调系统,所有生产设备,等等。
1.2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3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5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公司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等。
1.6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生产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执行董事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设备等购入和更换之开支。
(E)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费。
(F)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G)为生产经营所产生等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
(H )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目标公司应承担的份额。
(I)一般情况下由目标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标公司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7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生产经营支出之差额。
1.8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者经营目标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提供的服务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务:
组织生产经营。
为目标公司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采购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目标公司之市场营销策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公司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第3条 管理者的责任
3.1 管理者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者除因生产经营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标公司从事其它活动。
3.2 商号、商标
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内,目标公司许可管理者在公共宣传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情况下使用目标公司商号及商标。合同期满或解约后,目标公司对其所有的商号、商标将持有并继续使用。
第4条 管理
4.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执行董事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目标公司的依法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招聘和解聘;重大资产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举债行为等,要事先征得执行董事的书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执行董事报告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管理者将会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者作为目标公司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培训、指派、调动或解雇员工的决定权。(C)制定薪酬和雇员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在同等条件下应首先保证目标公司的商品供应。
(D)有关生产经营中,管理者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可以目标公司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E)管理者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经营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执行董事批准。
(F)商讨及签署有关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G)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4.2 会计
管理者应为目标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将有权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目标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目标公司。
4.3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者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目标公司一份由目标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主管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经营业绩和一份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将呈交目标公司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在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4.4常年计划
(A)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者将要提呈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损益预算表及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B)管理者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未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时,更改公司生产经营方式,但目标公司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者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第5条财政项目
管理者须在目标公司需要时,即时提供目标公司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目标公司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全部转移给目标公司。
第6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内达到预期效果,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书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继续经营。
第7条 一般规定
7.1 委托者权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内从目标公司获得净利润2400万港币。
7.1.2委托者在同等价格之下有从目标公司进行采购的优先权。
7.2 目标公司财产所有权
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全权拥有此目标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目标公司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者。同时,在本合同期限,目标公司及执行董事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目标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者正常合法经营目标公司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管理者办理资产的清理及移交。
第8条 合同终止
8.1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8.2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当目标公司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
8.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9条
9.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委托者名称: 授权代表: _________
管理者名称: 授权代表: _________ 日期:
甲方: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批发部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小商户的共赢局面。
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批发部概况。
2.1名称:_______________
2.2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
2.3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权限
4.1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处理售后和产品的定位、市场优势。
4.2委托期间,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城的整体市场形象。
4.3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但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用应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商城管理回报
1乙方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取得管理回报。
1)乙方的管理回报采取合作经营方式计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年、广告、促销等费用由甲方支出、劳务支出由乙方承担、
2、管理回报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纯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每月________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所有营业额、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_ 。
4、税金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城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乙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6.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并及时提供货源、财务、售后等支持。
6.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乙方运用专业的市场研究体系、提供运营决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发部的整体市场竞争优势。
7.2乙方对本商城、营业时间、促销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运营机制。确保优良、消费环境。
7.3乙方协调解决、消费者、厂家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
7.4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产品定位、团队培训、机构设置、活动筹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7.5乙方负责审核商家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7.6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7.7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
7.8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城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等由甲方缴纳。
7.9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若乙方在3年之内,平均每年的营业额低于4万元以下(含本数),将被视为乙方无能力再继续经营管理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业的任何收益,则甲方有权警告乙方,并给予乙方7天的纠正期。若乙方出现两次类似情形,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5委托期限内,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乙方同意自应付款之日起给予甲方天的宽限期,宽限期满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7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未协商或者未重新达成协议的,则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厂家等来源于该商城的收益时,则应在甲方催告后________日内将扣留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项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则在合同解除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扣留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项二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分之1的违约金。
93乙方或消费者、厂家收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警告乙方、。
9.4除上述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下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5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符合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时,违约金应分别计算。
第十条甲乙双方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出售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船舶资料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吨);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米);型宽_________(米);
总吨__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
满载吃水______________(米);主机型号/功率_________;
建造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出售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提供范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本船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甲书为准)和报价,作为乙方代甲方公布出售船舶信息的部分依据。最终船价由甲方与买船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如该船买卖成交,甲方应支付乙方中介费。
3.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协助办理该船的有关交易手续。
四、乙方义务
1.双方签订本合同5天内,乙方应将本船有关信息在其网站或公报上予以公布;并
2.应根据船舶动态与买船方联系勘验船事宜,将买方有效联系方式及时告知甲方,同时安排甲乙双方的洽谈事宜。
五、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当按照本船买卖合同价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办的其他事项,甲方应当在这些事项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办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标的额的_________%(百分之一):
1.甲方提供的船舶有关信息与该船真实有效的船检甲书不符;
2.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买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标的私下交易;
3.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买船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4.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
5.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和代办费的;
6.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尽力协助甲方向有关责任方索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以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 在 (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 层 号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 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 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 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 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 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 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 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 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 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种类:建造日期: 年 月 日
总长:型深:型宽:
总吨:净吨: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水路运输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编号:
身份证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
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
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5)、本合同终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元整(大写: )。
(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
(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
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第四条 项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
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
2、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
3、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概由甲方承担。
3、 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六条 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送达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 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乙方市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___________(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协议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房屋修缮。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托管费用。
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方审查。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协议终止,一并返回)。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本协议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本协议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目录
第1章定义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2.2酒店规模
2.3建筑进行程序
2.4酒店验收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3.4部分开业期间
3.5酒店开业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4.2技术顾问概要
4.3报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5.3广告
5.4对酒店层面之协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
6.2建筑结构修茸——修改及扩充
6.3酒店业主的税务责任
第7章保险
第8章财务项目
8.1银行帐户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8.3奖励性管理费
8.4付款于酒店业主
第9章合同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终止
10.4特别条款
10.5继承和转让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0.7双方关系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11.2通知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1.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2.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定义
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_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厅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礼堂
_________歌舞厅
_________运动/健康设备
_________商店
2.3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a)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b)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c)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d)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e)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f)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g)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h)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i)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j)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k)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1)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2)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其应再包含:
(a)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b)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c)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d)开幕典礼之成本。
(e)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f)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3)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a)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b)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
(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
(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技术顾问概要
(1)酒店设备
(a)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b)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c)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规范客房的详图。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2)室内设计与装修
(a)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b)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灯光图。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选定物件的相片。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3)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a)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b)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c)为以上(a)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d)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报酬
(1)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2)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付款方式
(1)酒店业主对4.3(1)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2)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___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___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___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广告
(1)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2)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3)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a)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b)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c)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d)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e)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f)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g)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a)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c)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管理
(1)日常业务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不可多于_______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2)会计: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3)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a)修葺及保养。(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c)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4)会计报告: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集团服务及利益:“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
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a)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b)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c)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章保险
7.1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财产保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_________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_________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雇员忠实险。
(i)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j)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章财政项目
8.1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章合同期限
9.1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章一般规定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a)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a)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b)取得中国_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继承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双方根据本通知条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酒店业主应办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记和执行所需之步骤以保证本合同在符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实施。酒店业主将承担所有手续费用。
管理公司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手续。
本合同经_________批准后生效。
酒店业主(盖章):_________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__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8.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 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 %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_街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京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熙南里街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街区发展和商户需求,服务街区商业运营和发展,现就授权管理的"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委托范围: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含: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含148泊位)(附平面图)。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二、受托方管理内容: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2、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4、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
5、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_年12月1日--_年6月30日止。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应交付和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 营费用。(水、电费用分割见附件。)
3、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4、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5、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30个车位,应予以保障。对街区大型活动及领导来访车辆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街区大型活动及突发事件的车辆停泊。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社会车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乙方对商户户主及前往商户消费的车辆应予一定优惠,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平面图
附件2:水电表清单
1.甲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第一大股东,拟将下属_________,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乙方为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上述资产托管经营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并在此过程中,以资产运营的各种形式将托管资产逐步纳入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经营范围
自甲乙双方签属托管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评估后的净值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经营。
二、托管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为自双方签属委托经营协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将通过配股或其他方式将托管经营资产的产权逐步纳入乙方,待委托经营资产的产权全部进入乙方后,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委托经营协议自然终止。
三、托管经营的利润分配
双方约定,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企业的资产收益权归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实际受托经营净资产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四、托管经营的审批和认可
本协议所述托管经营已获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乙方董事会通过,尚待乙方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五、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全部、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合法经营,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签署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
第二条 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乙方是 楼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业主,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是平方米。购买该商铺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以实际面积结算金额为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
第二章 商 场 经 营
第四条 乙方购得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欲将该商铺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转给第三方,在乙方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必须事先约定商铺买受人无条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且转卖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款。甲方不对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的部分承担按如下第七条约定商铺收益回报。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 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 年 月 日开始在每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 ,帐号: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 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 商 场 管 理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事宜。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条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 )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平面图(商铺编号及位置图)、房产证复印件(办妥房产证后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拜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例的规定,就甲方全权拜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两方的权益义务,完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靠完好的市场定位系统,优势资源,提高商店的市场形象,保持优秀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店整体营运的可连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增值与保值,最后完成甲、乙两方及小商户的双赢场面。
第二条拜托经营管理商店概略。
2.1商店名称:
2.2商店地理地点:
第三条拜托经营管理限时。
3.1拜托经营管理的限时为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拜托权限
4.1拜托时期,乙方应使用甲方最后确认的《商店租借合同》以甲方名义与小商户签署租赁合同。
4.2拜托时期,乙方负责小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办理各方之间的关系。
4.3拜托时期,乙方应负责按期或不按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高商店的整体市场形象。
4.4拜托时期,在切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但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花费应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商店管理回报
1 、乙方依据以下第种方式获得管理回报。
1)乙方的管理回报采纳差额定率累进制方式计算。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年租金、广告、促销等收入(含税)在____万元以下时(含本数),乙方依据每年所有收入的___%获得管理回报;在__万元以上至____万元部分(含本数),依据__%获得管理回报;在___万元以上部分时,依据%获得管理回报。
2)乙方的管理回报为固定回报,即每年人民币____元(含税)。
3)乙方的管理回报依据每年租金、广告、促销等所有收入的___%提取管理回报。
4)其余方式:
2 、管理回报支付方式:
3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每个___月___日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该商店位的租金、广告、促销及其余根源于本商店的利润存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
4 、税金由甲乙两方依据法律、法例的规定各自肩负应肩负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权益义务
6.1拜托经营管理时期,甲方有权将该商店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一定接受并连续执行本协议书商定的条款内容。
6.2甲方应踊跃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供给经营活动所一定的条件并实时供给房子所有权证书证明、身份证明以及一定的署名、盖印之类的手续。
6.3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余根源于该商店的合法、隶属利润。
6.4甲方应准时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
第七条乙方权益和义务
7.1乙方运用专业的市场研究系统,联合本商店所在地最新商业市场信息及有关政策支持,拟订合理、有针对性的品牌导入操作策略、供给营运决议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商店的整体市场竞争优势。
7.2乙方对本商店的业态区分、营业时间、小商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等进行一致规划、一致管理,成立健康、有序的营运体制。保证优秀、健全的融资、花费环境。
7.3乙方协调停决小商户、花费者、管理企业及其余各方之间的矛盾、矛盾,与甲方及时交流、反应各方信息。
7.4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店定位、业种业态区分、商品大类构造、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办策划、商品陈设布展、营运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7.5乙方负责审查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查包含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查,须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允许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拜托书(合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合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受权拜托书等。
7.6经甲方赞同后,乙方能够因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对商店进行从头切割、布局。
7.7为了提高商店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按期或不按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
7.8在拜托管理限时内,有关商店的房子、设备、设备正常保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小商户直接向物业企业缴纳。
7.9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存备查。
7.10乙方有义务要求、监察小商户进行合法经营。
7.11乙方有义务代收或许敦促小商户将租金、广告费、促销费等花费所有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得擅自拘留上述各项花费。
7.12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葛由乙方自行肩负所有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排除与停止
8.1两方磋商一致,能够排除本合同。
8.2若乙方在年以内,均匀每年招租的租金金额低于万元以下(含本数),将被视为乙方无能力再连续经营管理该商店,则甲方有权单方排除本合同。
8.3未经甲方赞同,乙方擅自拘留根源于该商店的任何利润,则甲方有权警示乙方,并赐予乙方天的纠正期。若乙方出现两次近似情况,则甲方有权单方排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肩负违约责任。
8.4未经甲方赞同,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排除本合同。
8.5拜托限时内,乙方从事违纪经营活动的,则甲方有权单方排除合同。
8.6甲方未依据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乙方赞同自对付款之日起赐予甲方
天的宽容期,宽容期满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排除合同。
8.7本合同限时届满前一个月,甲乙两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磋商。未磋商或许未从头达成协议的,则本合同限时届满后,合同自动停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的全部纠葛,由乙方肩负所有责任。若所以而使甲方遇到追索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2未经甲方赞同,乙方擅自拘留收取的租金、广告费、促销费等根源于该商店的利润时,则应在甲方催告后日内将拘留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私自拘留总数的___%违约金。若因乙方擅自拘留款项致使甲方排除合同的,则在合同排除后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拘留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拘留款项二倍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连续肩负补偿责任。
9.3未经甲方赞同,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有权排除合同。乙方应在排除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连续肩负补偿责任。
9.4合同排除或停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撤场。逾期撤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出__-天,甲方有权报警或许采纳强迫手段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肩负。
9.5甲方未准时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9.6乙方或许小商户未依据《物业管理协议》中的商定向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能源费及其余各项花费时,丙方有权依据物业管理协议中的商定收取滞纳金。
9.7除上述商定外,一方违犯本合同商定项下义务时,违约方应向遵约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填补遵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连续肩负补偿责任。
9.8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切合上述一项或许多项时,违约金应分别计算。
第十条甲乙两方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磋商解决,磋商解决不可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作商定的,甲乙两方可另行磋商签署增补协议,增补协议与本协议拥有同样法律效劳。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___份,乙方__份,自两方署名盖印后奏效。
甲方:乙方:
受权代表受权代表
___年__月___日
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定义
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注:根据委托经营的具体情况写)
第二条: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广场(以下简称_________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
2、标的用途:_________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第三条:委托权限
1、甲方就其拥有的_________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2、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_________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
3、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第四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_________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的,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第五条: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_________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第七条:经营收入的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_________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具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以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以及经营管理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全面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的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_________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的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定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10、乙方自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他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_________(时间)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产权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_________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如对方不同意,则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二十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__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8.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实现共创效益、共谋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公司事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经营管理相关事宜。
1、甲方仍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归原始股东_______、_______所有,股权份额不变,________为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最终决策权。
2、乙方投入现金______万元,协议签订______日内存入甲方帐户,作为受托经营管理风险保证金,不享有股份权,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终止后__________日内按相关约定清算退付。
3、乙方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全面事务进行管理。受托经营管理后公司实现年税后纯利润_________万元以内(含_______万元)则乙方享受税后纯利润分红_______%;年税后纯利润超过_________万元至__________万元部分乙方享受税后纯利润分红______%;年税后纯利润超过________万元部分乙方税后纯利润分红________%(注:计算税后纯利润时应剔除付给乙方的分红报酬)。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限_______年,期满根据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三、权利和义务。
1、公司实行总经理责任制,乙方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全面事务进行管理。该协议签订生效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责任状,明确责任和预期目标。
2、乙方有权拟定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规章制度、人事任免、考核、工资方案、销售策略及定价方案、采购方案、生产程序及安全方案等,须书面报董事会决议后方可执行,否则视同违约扣罚风险保证金X元/次/项并承担相应后果。
3、公司重大事项须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决策产生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作出的决策产生的失误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和分红中扣除;若甲方擅自作出的决策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单独承担。
4、乙方必须保守所知悉的公司商业信息、技术等各项公司秘密。乙方不得再与他人进行合作事务或与其他公司(或人)发生劳务关系等。
5、乙方每月从公司预支工资 元(从年底结算分红中扣除),甲方董事会成员及乙方费用报销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6、乙方必须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人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非人为原因所致安全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7、因预期目标未能实现,甲方有权在乙方递交责任状6个月后终止委托经营管理关系。
四、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且乙方资金到位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___路___号的_____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
甲方拥有本物业___层_____房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章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0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所属大酒店经营管理科学规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引进乙方的经营管理体制,乙方为甲方派出经营管理人才及技术骨干,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实际操作。合同期限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输出人员包括:
总经理1人 大堂经理1人 客房部经理1人 工程部经理1人 营销部经理1人
合计:5人(以上人员分两个月逐步调整到位)。 以上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工资总额为1.5万元/月,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日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输出人员食、宿及其他福利享受甲方同等待遇,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管理费用,每月按甲方营业收入的3%提取固定管理费,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五、合同期内合作酒店可在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乙方名称。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经营决策权,甲方对酒店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目标有权做出自己的决定,要适合市场状况和考虑乙方人员的建议;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规店纪;
3、甲方有为乙方人员提供优良工作环境的义务,充分调动乙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甲方安排好乙方人员的生活,保证乙方人员每月四天休假(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日程);
5、甲方负责财务、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2、乙方保证其输出经营管理及实际操作的水平达到当地较高的水准;
3、乙方人员有参与管理经营的权利,有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建议的权利;
4、乙方有根据经营情况调换人员的权利(需经甲方同意);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为甲方培训人员使其独立经营的义务;
八、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共识后可解约,如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提出终止方承担元的善后费用。
九、本合同签字后,试用期两个月,如果达不到预期签定的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异议,由淄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有利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为:
1、 (以下简称“委托者”),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2、 (以下简称“管理者”),身份证号码: 住址: 。
3、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
鉴于: 委托者集团内部以产品研发和销售为主的战略方针,对集团内部制非战略项目进行处理,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空调系统,所有生产设备,等等。
1.2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3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5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公司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等。
1.6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生产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执行董事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设备等购入和更换之开支。
(E)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费。
(F)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G)为生产经营所产生等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
(H )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目标公司应承担的份额。
(I)一般情况下由目标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标公司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7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生产经营支出之差额。
1.8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者经营目标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提供的服务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务:
……组织生产经营。
……为目标公司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采购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目标公司之市场营销策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公司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第3条 管理者的责任
3.1 管理者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者除因生产经营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标公司从事其它活动。
3.2 商号、商标
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内,目标公司许可管理者在公共宣传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情况下使用目标公司商号及商标。合同期满或解约后,目标公司对其所有的商号、商标将持有并继续使用。
第4条 管理
4.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执行董事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目标公司的依法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招聘和解聘;重大资产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举债行为等,要事先征得执行董事的书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执行董事报告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管理者将会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者作为目标公司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培训、指派、调动或解雇员工的决定权。(C)制定薪酬和雇员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在同等条件下应首先保证目标公司的商品供应。
(D)有关生产经营中,管理者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可以目标公司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E)管理者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经营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执行董事批准。
(F)商讨及签署有关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G)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4.2 会计
管理者应为目标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将有权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目标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目标公司。
4.3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者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目标公司一份由目标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主管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经营业绩和一份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将呈交目标公司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在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4.4常年计划
(A)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者将要提呈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损益预算表及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B)管理者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未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时,更改公司生产经营方式,但目标公司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者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第5条财政项目
管理者须在目标公司需要时,即时提供目标公司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目标公司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全部转移给目标公司。
第6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内达到预期效果,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书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继续经营。
第7条 一般规定
7.1 委托者权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内从目标公司获得净利润2400万港币。
7.1.2委托者在同等价格之下有从目标公司进行采购的优先权。
7.2 目标公司财产所有权
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全权拥有此目标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目标公司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者。
(A)保持其对目标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者正常合法经营目标公司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管理者办理资产的清理及移交。
第8条 合同终止
8.1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8.2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8.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9条
9.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种类:建造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总长:型深:型宽:
总吨:净吨: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_____、船员人身_____、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_____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_____机关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住址:
编号:身份证编号: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房产_____号楼_____号房屋委托给乙方,并由乙方统一管理经营,该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
第二条:签约条件
(1)甲方房屋内配置的家具,电器及其它设备和洗漱用品壹套,由乙方负责提供,权属归乙方所有,协议终止后由所有者收回。经营管理房产的范围内的各种用品列出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1.5元/建筑平方米/月)由甲方承担。签约时,甲方须一次性付清一年1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该物业管理费收取的起算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第二年度的物业管理费(12个月)。直至合同终止。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在入住期间如有损坏房屋内甲方提供设施及物品的现象,应按原价赔偿。
(4)在委托经营期限内,房屋产权和村里手续的办理须依据《加盟入会协议》之约定执行。
第三条:委托经营期限
该《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以三年为限期。
第四条:包租收益支付方式及时间
(1)委托经营期限内,乙方按以下一种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收益。
乙方第一年包租金按总房款5%支付给甲方,第二年包租金按总房款的3%支付给甲方,第三年包租金按总房款的3%支付给甲方,第四年后租金由甲、乙双方协商拟定。
(2)租金支付时间:乙方于每年6月30日支付给甲方租金收益。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委托经营期内,无论乙方经营状况如何,甲方有权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之约定要求乙方支付约定好的租金收益。
(2)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3)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搬走或更换屋内任何设施设备及物品。
(4)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须严格遵守本《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本《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5)甲方变更地址及通讯方式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按照本协议标明的甲方地址给甲方发信件即视为已经送达。
(6)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享有以下赠送期:A:旅游淡季时,(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三月)入住三十天;B:旅游旺季时(每年四月至十一月)入住三十天;C:旺季时间只能分三次入住,剩余时间可以调整至淡季;D:甲方在入住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月具体入住时间。(注:赠送期截止日为委托经营期限解除日。免费住宿的房屋只限甲方所购买的房屋,免费入住期间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维护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或者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对于该房屋及配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完全经营自主权,对该委托房产拥有管理使用权。
(2)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义务保证该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委托经营期结束后,乙方移交给甲方的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义务按照第四条之约定支付租金收益给甲方。
(5)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非法活动。
(6)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按照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该套房屋实际购房价款的5%计算。
(2)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
代表人: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
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39号______层______号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
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
二、产权管理
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
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
3. 1.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
3. 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
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
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 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五、业主权益
1、.固定回报利润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
2、支付回报方式
2. 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
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
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政府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
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
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
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
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
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
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标的
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业广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房产(以下称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经营及管理。
二、委托管理约定
1、为使商业广场尽快实现繁荣,甲方委托乙方对商铺进行招商及相关运营管理。乙方通过进行招商、运营管理及相关投入以培育商业广场,由此产生的推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业管理公约》,甲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3、委托期届满,甲方可转签合作协议或提出自营申请,但甲方应于托管期满之三个月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须做相关登记,并备案存档)。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三、商铺经营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商铺期限五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因甲方原因(开发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铺无法按期交付的,后果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进行计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必须保证受让方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并补签相关交接手续。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业广场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4、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或转让时,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保证抵押或转让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6、甲方对于乙方在授权经营期内严重损毁物业行为有权制止,如经营户须对商铺进行改造或装修,在不危及商铺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阻扰。
7、对乙方在管理经营过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管理经营经期限内,甲方不再对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8、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六福国际商业广场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4、乙方有权在经营期内将物业租给他方并获得收益;
5、乙方有权将甲方所委托经营的商铺以自己的名义租赁给他方;
6、因甲方阻碍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铺使用者使用商铺时,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对乙方和商铺使用者造成的损失。
7、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该商铺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8、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9、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在外墙、通道等公用部位设立广告牌、灯箱等宣传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2、甲方在托管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权利予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托管关系,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及相关其他损失之责任。甲方如有违约,乙方则有权中止、解除托管关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接物业,则甲方应在规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毁约应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是本协议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应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有义务使抵押权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使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4、委托期满,甲方须同意乙方或经营户在同等价格下优先租赁此物业,甲方如出卖物业,经营户亦有优先购买权;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或委托期做出相应调整。
6、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
住所地:_____
为了保证市场经营效果、实现双赢,甲方同意将其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订立本协议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经营管理物业(以下简称“委管物业”)
1、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号楼层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负责商铺招商(即将商铺对外出租)及培育市场。
2、委管物业的用途为:商业。如乙方以后改变委管物业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分配方式
1、双方同意委管物业租金为元/平方米·月。
2、分配方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返还委管物业出租的`全部租金,自年月日起每满三个月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乙方向甲方返还租金前,甲方应当开具发票,或委托乙方前往税务部门代开,产生应当由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在返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和管理,委管物业按乙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乙方有权决定包含委管物业在内的物业经营布局和宣传推广;乙方有权决定委管物业的装修及装修管理。
2、乙方和乙方人员应监督租户正常使用并爱护委管物业,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租户使用不当,导致物业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或索赔,乙方应督促租户及时修复或赔偿。
3、甲方保证委管物业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若有债权债务纠纷而导致乙方或租户受到损失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向乙方支付半年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若未按时向甲方返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委管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签约代表:_____
电话:_____
乙方:_____
签约代表: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号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 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甲方同意不恢复的,也可不予恢复)。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 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每年收益领取方式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二层内铺:
第一年、第二年两年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将该物业转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新受让者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期满,并要求该物业的新受让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新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固定回报给甲方或新受让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物业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铺位合同房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固定回报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报,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固定回报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 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取得的客流、人气、品牌等无形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击、社会暴动等)对物业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