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方便购置人员保险。
7、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8、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9、水暖工在水暖管道施工时要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机械伤害。
10、乙方必须保证操作面卫生,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1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有相应了解,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装修改造作业人员进入本现场工作,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擅自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不管和任何单位任何人,如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进行1000元处罚,并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由此而产生后果的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区域,擅自带入而出现各类问题的,其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发现罚款2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每次罚款100元。现场吸烟罚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罚款20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500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所有进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和检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本工程为大红门回迁安置房施工,经甲、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安全协议,必须遵守。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安全文明环保进行检查和指导。
2.对乙方的资质负责审查,备案资料进行存档。
3.协调现场各分包队伍之间的配合
4.有权对乙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严重的可责令停工整改。
5.进场后甲方下发现场管理处罚条例以便乙方学习。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学习甲方现场管理及处罚条例,服从甲方管理和检查。
2.进场作业工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禁止光背、穿拖鞋、随地大小便、乱扔废弃物,;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乙方所使电源必须由甲方派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接线,乙方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合格,漏电保护必须灵敏有效。
4.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对作业部位已有的其他防护禁止破坏,必须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6.动用电气焊必须有灭火措施和用具,否则禁止动用明火。
7.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出任何安全事故,都已甲方无任何关系。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与消除和适当经济赔偿,甲方保留法律追诉权力。
8. 没经甲方同意禁止使用动用甲方材料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罚款无需签字,付款时直接扣除)。
9.乙方自己所带设备自行保管。
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施工各方的协调。
11.乙方自行安排食、宿问题且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此安全协议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负责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保安部。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 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 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