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钢管扣件租赁协议书(三篇)

建筑公司钢管扣件租赁协议书(精选3篇)

建筑公司钢管扣件租赁协议书 篇1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按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详细表 租赁内容

租赁标准

缺损赔偿标准

钢管规格表80-100

(二)乙方提货或退货时均应按以上规格表执行。

(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提交一份钢管规格及使用时间要案表,甲方应尽量按照乙方的要求供应,如确实无法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租借的钢管、扣件及各种配件由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或退货(限岛内),租赁总量及时间以发货单为准(每吨按260米计算)乙方在开始领物前应按照标准交纳押金。押金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可抵扣租金,多还少补。

(五)乙方提货或归还时应承担运输及装卸费用(装、卸费每吨各5元),并按规格堆放使双方及时清点验收。

(六)租费每月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次月五日前结算当月租赁费用,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以交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者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乙方如有以上行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同时有权将乙方承建工地上的任何货物收回作为抵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归还时,应按规格、数量归还(以发货单)为准,供方材料不得截断,否则按钢管长截短原则,截断部分每米按五元罚款,截断一米以下按一米计算。

4、乙方在提货时必须当场验货,如发现质量,规格不合要求的应当场退换,否则视为符合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合同与乙方签收发货单构成合同整体,签订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争议由违约方负经济、法律责任,因履行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由出租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处理,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因本次诉讼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九)担保方应督促乙方履行所有合同条款,担保方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提供担保,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担保方愿意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担保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十)乙方指定领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负责办理提货或退货手续,该领料人也可对甲方提供的《发货单》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同时,该领料人有权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费用问题与甲方进行结算,其签字字样为 或有效印章为

(十一)材料还清,租赁费用结算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担保方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公司钢管扣件租赁协议书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元,扣件每套每天元,丝杠每支每天元。

第七条、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丝杠每支元。

第八条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九条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条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一条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建筑公司钢管扣件租赁协议书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 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个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

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 ,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 ,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

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

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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