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电动吊篮租赁合同(通用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每套价值12000元的电动吊篮 套,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预计工期约为 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安装验收单之日起租;以整套吊篮置拆至地面之日停租。
四、租赁单价: 元/日/台。单套吊篮最低租金 1000 元,即租赁期满租金低于1000元按1000元结算,高于1000元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五、吊篮押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套吊篮向甲方交押金20x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每使用20天后续交押金。
六、租金结算:工程结束两天前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吊篮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七、租赁细节:
1、吊篮抵达使用工地后,甲方派一名技术人员指导乙方安装、调试,具体安装事项由乙方提供辅助人员安装完成。吊篮乙方使用完毕后,须提供人力协助甲方拆卸。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套的拆装费。
2、吊篮安装所用的吊篮配重甲方不负责提供,由乙方自行解决。
3、在乙方施工工地如出现停电、移机、上级检查、无工人施工干活等情况,吊篮日租金不变,但出现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时可除外。
4、所承租的吊篮任何时候都甲方的财产,如出现丢失、损坏则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八、使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问题
1、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育与考核,执有安全上岗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2、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配重压铁:H-H标准型24块(600公斤),H-H加长型42块(1050公斤),不得短缺。
3、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载荷400公斤。
4、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坠铁齐全、离地;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5、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久晏: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
6、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妤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它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7、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8、不准将吊篮做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
9、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10、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12、乙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吊篮配置规格
电机台数配电箱电缆长度钢丝绳长度安全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工程甲方向乙方租赁吊篮设备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
甲方预定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如下表,实际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以乙方送货单或验收单为准。
二、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即合同签订日起至吊篮送还之日止。
2.使用地点
甲方所租用吊篮设备的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日期计算方法
1.租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至承租方送还吊篮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不满____天按____天计算,____天以上连续计算。
四、吊篮设备租金
1.租金______元/台·天
2.进、出场费元/台
3.压金______元/台___
五、有关资料或图纸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物的有关资料或图纸,乙方须按时提供质量完好且满足《高处作业吊篮》规格要求的吊篮。
六、吊篮设备的管理
租用期间吊篮设备的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须指定专人对甲方租赁的吊篮设备妥善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协议、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安全交底正确使用。归还时应确保吊篮完好无损,并除净施工残留脏物。
七_承租方、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保证现场租赁物安装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积极配合出租方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食宿问题;
2.派工人在出租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安装、拆卸和垂直运输;
3.负责对租赁物周围妨碍租赁物工作的电线、电缆防护工作;
4.提供租赁物须用的电源及屋面三级箱;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于承租方违章指挥,出租方有权予以拒绝;
6.由于出租方人员不能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有权随时要求出租方更换或增加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并不得给承租方造成损失。
7.在合同租赁其内对租赁物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丢失、非正常损坏赔偿责任;
8.租赁物在首次安装验收后,若再次移动租赁物水平工作位置,承租方必须通知出租方检查。
9.承租方在施工中需要增加或调换其他规格租赁物,需提前三日通知出租方。
10.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时,出租方拆除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及时到承租方工地指导承租方人员拆除租赁物,承租方人员必须及时拆除退租租赁物运至出租方指定位置。
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租赁物的机械性能和技术参数、资料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提供《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使用规程》;
2.租赁物安装完毕后,承租方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租方提供各种资料交承租方备案,提供国家及北京市检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3.出租方提供安装、拆卸技术指导服务,出租方配备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均,应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满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需要,责任心强,听从承租方的合理指挥、安排、现场协调;
4.在承租方起租时,出租方对承租方吊篮安装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承租方正常使用租赁物;
5.出租方必须保证驻现场人员遵纪守法,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种管理规定;
6.出租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以及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违章、违法等不良事件,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财产、人身伤害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私自隐瞒,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要求处理;
7.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应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配备的附件必须齐全有效;
8.承租方租用日期终止前48小时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确吊篮退场的具体时间,
9.出租方负责提供屋面配电箱以外的电线、电缆及配电箱。
八、运输及搬运
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的运输,其进、出场费由甲方负担。甲方负责协调并按时提供吊篮进、出场时工地地面至屋顶的运载电梯或塔吊等必要的垂直运输工具、吊篮设备专用电源及相应的劳务人员。
九、架设及拆卸
1.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时的架设、拆卸,其费用已包含在进、出场费中,甲方负责按时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十、操作及移位
1.吊篮设备的操作及移位由甲方自行解决,移位期间按连续计费。
2.甲方在移位时遇到技术困难,乙方可提供技术指导。甲方租用吊篮设备超过10台,乙方可免费派遣技术人员一名常驻现场提供技术指导。
十一、施工现场清理
1.甲方应在吊篮设备进场前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吊篮设备顺利安装和安全运行。
2.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影响乙方安装交付进度的,吊篮设备租赁费自合同签订日起自动计费。
十二、维修、保养
租用期间,乙方负责正常情况下的吊篮设备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费用。
1.吊篮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2.如因甲方人员无证、违规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设备缺损及发生事故的,其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担。
3.吊篮投入使用满两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吊篮投入使用满六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5.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设备损坏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严禁事项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吊篮上曾减或更换任何部件,不得更改吊篮设备任何部件的结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为确保吊篮设备的安全使用,吊篮设备进场安装后,未经甲乙双方在设备交付使用凭单上签字认可前,甲方严禁使用设备,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
3.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财产抵押,也不得迁移至其他工地使用。
十四、风险责任
1.如因乙方设备自身故障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乙方担负。
2.如因甲方原因引发事故造成乙方设备、人员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五、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以:口支票_口银行转帐_口现金_向乙方支付吊篮设备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2.甲方同意在吊篮设备租赁协议签定、设备进场之日支付设备押金元。___
3.甲方同意在每月___前结清上月租金及相关费用。
4.甲方同意在吊篮施工结束后的___内结清剩余相关费用。
5.甲方同意如不能按时付清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超期付款须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甲方在所承诺的付款期仍未付款的,则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追回所欠租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2.附件一“安全协议”、附件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附件三“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吊篮设备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赁的吊篮设备规格及数量:
根据预交付计划,醉方租赁给乙方的ZLP630设备的规格和数量以实际接受和使用的设备数量为准。
二、租赁期限、使用地点和租金
(1)吊篮预计使用寿命60天,不足2个月按2个月计算,超过2个月按每天每台40元计算。吊篮的实际租赁期限自吊篮验收合格之日(以双方签署的《吊篮使用表》为准)起至使用完毕甲方报告停止吊篮设备之日(以双方签署的吊篮报告停止单位为准)止连续计算。
(2)租用的吊篮使用地点为:车陂龙汽车百货国际广场8栋H楼。
(3)吊篮租金及相关费用:
①押金:人民币3万元,小酒:人民币3万元;
②出入境费(含装拆费和维修费):__________/套,小酒
③日租:40元/套/天(不含税价),翻译篮费190.00元/套。
④甲方支付驻场维修人员月薪3000.00。
(4)租金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连续计算,中途不得停租。如果项目有新年施工,春节期间扣除15天,其他时间继续计算租金,但不排除双方的其他责任。
三、吊篮设备管理:
(1)乙方负责租赁期内吊篮的管理,使用天数由甲方现场签字确认,吊篮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文件正确使用,并负责协调吊篮从进场到出场的全过程。
(2)正常情况下,吊篮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并派专人在现场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返还给乙方时,应确保吊篮完好无损,数量正确,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篮损坏或丢失,除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外,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4)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转让,单机转让时间不超过6小时,多机同时转让时间顺延。
(5)当吊篮设备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正常维护一般不超过4小时(电路故障2小时,电机故障8小时)。每一天,乙方应减少或免除相应天数的失效吊篮的租金。
四、施工现场的准备:
喷嘴方应在吊篮进场前清理好现场,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吊篮的顺利安装。如果因施工现场缺乏安装条件而导致吊篮交付延误,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五、吊篮的运输和现场搬运:
(1)吊篮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现场垂直运输。
(2)吊篮进场时,甲方有责任及时提供堆放场地和垂直运输设施。甲方有责任在每栋连体建筑内及时提供一个足够容量的二次配电箱。甲方负责现场电费。
六、吊篮安装、拆卸及验收:
(1)乙方负责吊篮进出体育场时的安装和拆卸。
(2)吊篮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如果甲方未能组织人员接受,乙方将在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租金。
七、吊篮操作: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吊篮操作和使用的培训,甲方必须督促所有操作人员参加。培训结束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培训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经培训擅自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乙方人员有权要求设备停止使用,经纠正签字后重新使用,期间租金正常计算。
八、报酬:
(1)因违章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吊篮设备损坏或事故的,甲方应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如因设备原因造成损坏或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无事故:
(1)吊篮设备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吊篮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财产抵押使用,不得擅自转让给其他工程场地使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或改变吊篮上的任何部件,否则后果由甲方承担。
风险责任:
(1)因乙方自身设备造成的事故,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受伤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对乙方设备、人员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编制吊篮的安全施工方案,负责施工和归档,并承担费用。
十、付款条件:
(1)乙方同意甲方使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radic)支付吊篮设备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定金3万元,定金从上月租金中扣除。
(3)每月15日,甲方支付乙方上月吊篮租金的80%,并在吊篮设备工程完工后3日内付清全部租金。
十一、违约责任:
(1)当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吊篮设备的租金及相关应付费用时,乙方有权采取设备停运、设备不退出等措施。,付清款项后可以继续使用设备,设备退出,期间正常计算租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逾期付款按日加收本项目应付金额1%的滞纳金。
(2)未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15%的违约金。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与四川龙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仅供乙方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分歧,应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船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失效。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甲方现场施工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