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发包方: 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甲方项目HSE负责人是 ___________
乙方项目HSE负责人是 ______
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明确甲乙双方健康、安全和环保(简称HSE)职责,切实做好本项目的HSE管理工作,保证甲、乙双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依照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以及甲方相关HSE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甲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职责、权利
2、对乙方的HSE工作负有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责任。
3、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HSE组织机构及各项HSE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组织HSE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过程中的HSE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HSE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5、督促乙方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其施工人员的HSE教育培训工作,推行“周一”安全(HSE)活动、班组HSE活动,编写《HSE作业计划书》,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并监督实施。
6、开工前,负责审查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要时,应经业主方审批项目开工安全许可证。
7、有权对违反国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和甲方HSE相关管理规定的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
8、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及各种HSE活动。
9、出现事故后,监督并参加事故调查,督促乙方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0、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有违章、违规行为,或者乙方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单》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差额部分由乙方补交或从工程款中扣除。
11、其它职责和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考试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对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2、审查乙方制定的HSE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并监督执行。
3、不得要求乙方违反HSE管理规定进行操作或施工。
4、监督和指导乙方解决影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的问题。
5、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6、项目完工后,没有发生事故,甲方全部退还乙方上缴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7、其它义务:
五、乙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权利
1、对所分包工程项目内的HSE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本单位人员全面履行HSE职责。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3、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要求的HSE组织机构及各项HSE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主要项目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及HSE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
4、向甲方申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开工前及施工过程的HSE教育培训。负责现场HSE检查和安全监护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单位HSE管理工作情况,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
5、凡在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通行并在划定区域内施工。在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施工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严格执行甲方的HSE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HSE监督管理,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HSE问题和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按时反馈至甲方HSE管理部门。
8、针对项目特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或发生事故后,要服从甲方的指挥,发生事故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避免事件(事故)进一步扩大。
9、对使用的施工设备、机具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机具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0、有权知情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施工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联系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11、有权要求甲方完善甲方应该保证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二)乙方的义务
2、自觉接受甲方的HSE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3、项目开工前,应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3-5%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发生事故的,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全部沉没。
4、应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个体防护用品,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5、承担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政府安全环保部门的罚款;承担因不服从甲方管理,违反HSE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事件的全部责任。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甲方HSE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为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8、其它义务:
六、附则
1、甲乙双方已明确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内容,并无异议,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要求进行合作。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与本项目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劳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劳务承包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一、劳务项目名称及劳务期限
1、劳务项目名称:
2、劳务期限:
二、安全施工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情况介绍和危险源的识别与告知,向乙方签发《安全告知书》,并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及记录。
3、负责施工现场照明电源和安全施工场地的提供,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开停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含有完备的安全措施)、危险作业意外险的保险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报甲方审阅。
3、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要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
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以后,转包给他人。
乙方施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的劳务活动,直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落实劳务人员的劳保防护工作,配齐劳动防护用品。
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好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
5、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跟鞋、拖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在路上和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加强安全教育,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并令其停工。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无上岗证的(有证而超期未复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工。
7、严格遵守用工安全制度,参加劳务人员的年龄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确保施工安全。
8、架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各种电源线拖地使用,电气设备要有接地接零保护。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漏电掉闸保护装置。
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0、吊装施工现场等危险区域要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建筑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11、施工结束,乙方要把拆除或毁坏的安全设施恢复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有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回收。
1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要向甲方交纳5%工程额的安全承诺保证金,金额为
元,劳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乙方未违反协议规定,则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留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承诺保证金。
13、如果发生事故,上报责任属于乙方。
1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代表部门(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安全管理办公室(盖章):乙方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电力公司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年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以下工程 。
工程名称:_________改造工程、_________线路改造工程
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因工程引起的意外停电事故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未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兼)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督促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安全合格证(胸卡)”,做到有据可查。
会同乙方组织现场勘查,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危险辨识工作,对有可能发生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火灾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场所作业,应将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对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经现场许可方可作业的,而乙方未经甲方现场许可就擅自作业、或超范围作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作业。
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
参加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分析,督促乙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4、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工程开工必须经过甲方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开工。
乙方在甲方运行中设备上作业或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的作业,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现场许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严禁未经甲方现场许可就擅自作业、或超范围作业。
对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对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的作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完成,对未完成相关安全措施,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安全合格证(胸卡)”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定期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确保合格、有效。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严格执行《农电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填写现场勘察记录,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实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汽车吊、高空作业车等特种设备、施工机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钢丝绳、滑轮、链条葫芦等小型起重工器具以及电钻等小型电动工器具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我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建设单位、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建设单位、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和标准,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制度。
5、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一般事故,发生轻伤和一类电网、设备障碍,发生二类电网、设备障碍,被甲方检查发现存在违章行为的。甲方按照民乐电力局下发的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监督备案号:
常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制
申报说明
一、哪些工程需要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其中房屋建筑(含桩基、土建、安装、装饰等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市政工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
二、网上申报的程序
1、建设单位在领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书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领取登录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
2、网上办理相关手续时,请访问“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
联系人:
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博树回族乡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中的安全生产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搬迁还房三标段工程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合同内容只涉及甲乙双方在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搬迁还房三标段工程建设中关于安全生产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3、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
3、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抢险中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4、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有属于危及安全生产的关键作业时,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7、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8、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乙双方共同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7、施工期间,需要办理的有关安全的批文或其它手续,乙方必须办理齐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按双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地和纠纷解决的方式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为无效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 :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__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 :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鄂钢检修、建设等工程外委项目安全环保施工的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厂容管理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区域:
三、施工人数:
四、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安全环保施工要求:
1、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安全环保施工交底,组织好施工外围的配合准备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条件。
2、乙方必须针对承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网络、危险因素分析、防范对策以及事故状态下的信息报告传递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交产权单位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3、乙方必须在进入现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施工教育,做好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施工的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和安全环保施工职责。
4、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5、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消防安全培训证,属要害部位施工的,必须在公司保卫部办理要害部位出入证。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能源(或设备)部门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
7、乙方施工需在煤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使用。
9、乙方必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秩序良好。
10、乙方现场管理违规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信息,如不按期限和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11、乙方在检修、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环保施工,边施工、边清场,工完料清场清。
12、乙方施工中不得破坏厂区内的厂容绿化面貌。因施工损坏的公路、建筑物、花坛、花草树木及其他厂容绿化设施,应按原样进行恢复,未恢复的要进行赔偿。
13、乙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道路、占用绿化区、拆除围墙等,必须到甲方专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4、乙方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乱堆乱放。
15、乙方确需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制定污染预防控制措施,并向安环部申报,安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厂容、环保、绿化等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环保施工。
17、外委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亡事故,由外委单位负责及时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六、考核:
1、违反本协议施工要求第1—9项的,每项扣200-500元,违反第10—15项要求的,由甲方按每项次500—5000元进行扣款,违反其他安全环保施工要求的,由甲方产权单位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扣款。
2、若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由甲方根据事故责任分析,依据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按责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违规扣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具体工程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工程主管部门1份、安全环保部门1份,乙方1份,签字盖章生效。
九、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安全环保负责人: 安全环保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甲方院内、外所有大小树木伐完、清运完,现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需对院内、外树木进行砍伐,所有砍伐下的树干、树枝均归乙方,做到工完场清,甲方给乙方支付砍伐、拉运等费用总计¥1000元整。
二、乙方在砍伐树木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来回途中、砍伐树木发生刮伤、砸伤、摔伤、死亡等意外事故),与甲方无牵连,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砍伐树木过程中,如砸坏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车辆及物品,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砍伐后,树干、树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运,甲方不承担任何外运费用,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在砍伐树木过程中,因高空作业,乙方应有安全保护措施,不得擅自主张违规作业,如发生意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三日内按协议约定完成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公司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及业主的要求。甲方在经过认真研究后制定此协议。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 签定劳务施工合同时签定相应的施工安全质量合同。
二、 工程安全抵押金收费标准:按合同总价的 ‰收取。工程首次结算扣除安全抵押金的50%,余额50%在工程款结算一半时扣除。
三、 安全抵押金其中的20%将由甲方检查考评后使用。奖励各协作队伍分管的领导、专职安全员及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工作成绩斐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余80%押金,将根据安全考评的实绩在工程结束后再返还。
四、 安全考评以施工现场工地的定期检查和平时巡检相结合,凡被考评单位未达到有关规定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在期限内未及时整改者,将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其做出处理。捐款与业主捐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 安全考评达到优良级,评分在80分以上的队伍,在工程结束后奖励1000元以上,考评为合格级(70-80)不奖不罚,考评来合格的单位(60-70分)将扣除安全抵押金10-30%,考评在60分以下的队伍,将扣除安全抵押金50%
六、 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J6J59-4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此标准覆盖不全的,可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的《施工安全评分检查标准》。
七、 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队伍,所有捐款与业主扣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八、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合同名称: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身及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此承包工程安全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人身安全管理
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检查的问题整改闭环。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严禁录用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承包工作,必须提供近期健康证明。
5、乙方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乙方要如实向甲方上报特殊作业工作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6、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必须提供所购买保险单复印件。
7、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有关配合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并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相关验证资料后,方可工作。
8、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所用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监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办理登记手续。凡未经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出厂。
第二条 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自带施工工具用具,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工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2、乙方配备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员应培训合格。开工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向工作人员交底,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3、乙方确因工作需要,自已又无法解决的专用工器具,必须向甲方借用的,要另行办理借用协议书。
4、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如起吊设备等),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5、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合格验收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甲方监督。
第三条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等,甲方应向乙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乙方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应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备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
2、乙方一经开工,就表示已经确认进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3、乙方必须做好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乙方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检修区域和通道进行施工和通行,不得进入甲方发电设备运行区域,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得到甲方当班值长同意。
4、乙方发生人身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第四条 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甲方厂区施工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安监人员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五条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人员讲明甲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2、乙方人员必须在有甲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3、乙方人员带入电厂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或施工中需要动火工作时,按甲方规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5、乙方人员擅自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止区域而发生的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由此而造成损失者,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安全
1、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置醒目的临时围栏或安全警告提示标识,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2、乙方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电厂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3、乙方人员使用甲方的电源、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乙方未经允许使用甲方现场电源、水源、气源等到。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4、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甲方公用设施。因妨碍施工需要变动原有设施时,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第七条 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完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搬动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甲方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电源、气源泉、水源等。乙方临时使用,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操作范围。
3、乙方从事甲方的设备检修、技术改进、试验等工作,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必须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等。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工作。
4、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乙方施工作业,并以罚款等处理。
5、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交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开工报告,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6、乙方人员的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人员30人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乙方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承包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第八条 安全保卫管理
1、乙方进入甲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甲方保卫部门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在通行证件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借他用,离厂时交回证件。
2、乙方施工人员应经甲方保卫部门教育,了解甲方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在甲方厂区及临时生活区做违法、违纪、扰乱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保卫部门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并同时上报甲方安监部门。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2、由于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预留5%的工程合同款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乙方对各种除承担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外,将按以下情况扣除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及其它各种事故,扣除全部预留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及导致非停的一类障碍,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发生人身轻伤事故、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工器具)损坏及影响机组按计划启动但不构成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20%;
2、乙方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考核标准,甲方安监部门按照甲方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安监部门汇总各种处罚金额从乙方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本安全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百范文网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