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合集三篇)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精选3篇)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慈利县朝阳乡金龙村(距县城50公里) 三、工程内容:完成现有需改造机电设备的拆除(含运出洞外)以及4台水轮发电机组(1#机组大修)、3台进水闸阀、油水气系统、自动化系统(配合主机改造)、高压开关柜、升压站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及电缆敷设,主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

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该总价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转运费、消耗性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生活费、安全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以及建安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及进度:

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 20xx年 8月10日前进场施工,20xx年 10月 30 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但工期可考虑顺延。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安排,主机安装考虑分两阶段进行,保证一台机组开机发电运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保险凭证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总承包方报量支付后按95%给乙方支付,余下5%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乙方在结算过程中承担“工程总价款×10%”的建安税,建安税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并组织乙方现场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签订合同后,在7天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负责做好为完成本工程所做的一切辅助性工程,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协助甲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记录与检测,确保所有设备检测合格后方能安装,做好安装时各种测量数据记录并负责原始资料收集。

6、安装时记录好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间计量表。

6、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保证质量时,甲方随时有权收回本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责任。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

3)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设施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当发生矛盾时,通过组织协调,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受 托 方:

单位名称:(章) 单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休 息 日: 休 息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公司邮编:

传 真: 公司传真:

户 名: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 帐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产品安装现场地址:

产 品 使 用 单 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手机): 电子邮件:

本页为盖章页

广西_____科技有限公司是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实现区域地配合销售、安装、售后的指定授权单位。

鉴于委托方于 年 月 日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产品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订购 上海三菱品牌 型号电梯 ,共计 台,并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了电梯工程顺利施工,及时处理特种设备的当地完税,报装,报验,井道设计及消防验收,节省不必要中间环节费用,及时完整高效的提供电梯给客户使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普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 签订本协议,代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完成上述项目电梯配套工程工作。本协议只在产品销售完成与产品安装完成交付客户使用期间配合安装产生效应。

一、本协议所指电梯配套工程增加功能包括以下内容:

电梯配套内容:

1.1根据双方确认的营业设计图对电梯井道勘察、土建指导及井道预埋件、预留洞孔技术指导;(合同签定后协助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厂方设计标准电梯井道施工图给委托方)

1.2井道脚手架租赁;

1.3电梯运输保险、起吊、装卸(因施工现场原因,不包含二次搬运费用);

1.4质保期内电梯维护保养和应急修理相关费用;

1.5电梯操作人员培训(不含办证);

1.6设备清点、检验和缺错件补换费用,设备安装过程中设备零配件管理;

1.7电梯施工人员饮食、住宿、劳保;

1.8电梯工程亮化,各电梯井道内部安装亮化工程;

1.9电梯辅助工程人工;

1.10电梯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但不包括井道牛腿制作费用)清包工、甲供材;

1.11工程垃圾处理;

1.12对应工程的业务协调;

以上项目的增设和安装在施工期间内完成,属整个电梯采购安装施工工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产品设备中剥离,在施工期间添加,在当地税局完税。

另该协议还包含以下工作:

(1) 个月的质保期、维保服务;

(2)委托方现场电梯操作人员培训(不含办证);

(3)电梯施工前的技术配合,根据双方确认的土建规格表及营业设计图对各批次电梯排产前电梯井道实测,并结合甲方现场所提供主体结构图审核及现场施工管理方确认的施工主体实际施工现状实测。

(4)提供无线五方通话装置 台;

(5)机房底坑混泥土回填【机房和底坑设备基础的二次砼灌浆及浇筑,包括底坑马槽、机房基座墩、支模、防水台阶混泥土浇灌等(不涉及井道底坑防水及消防基坑回填补)】

(6)其他协议内容, 。

二、上述配套工程及增加功能总额及支付方式

2.1 配套工程及增加功能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梯号买卖

合同号型号速度

(m/s)层站

(站/门)载重

(kg)提升高度(m)数量

(台)含税单价

(元)合计价

(元)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合计(元):

2.2 委托方在电梯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支付当批次排产电梯50%配套工程费,即 号电梯50%配套工程费人民币: 元整(¥: 元)。

2.3 委托方应在到货后7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当批次到货电梯全部余额50%人民币: 元整(¥: 元)。

2.4 委托方各批次电梯排产及到货,按2.2、2.3条款付款方式同比例向受托方支付各交货批次电梯的配套工程费。

2.5 受托方必须在收齐款项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相应交货批次电梯安装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三、双方责任

3.1委托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配套工程费,否则,因此而造成电梯提货延期损失由委托方自负,如委托方单方违约,应按配套工程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受托方。

3.2受托方必须在双方根据《产品买卖合同》附件交货日期确认书,确定最终交货时间后,在土建满足安装条件以及款项到位情况下,当批次电梯15个工作日完成主体安装并保质保量完成配套工程,确保电梯及其配套内容按时按质交给委托方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委托方。如受托方单方违约,应按本配套工程承包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委托方。

3.3受托方必须协助安装方在委托方收到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三菱提出索赔,并补齐产品数量或短缺配件。

3.4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委托方应给予以下配合:

(1)落实停梯、用电、用水及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完成的合同项目.水电费由安装方承担。

(2)作业区附近配备有消防及防盗功能和足够面积的部件储存库和工具室。

(3)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联系协调。

四、质量保证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

4.1“上海三菱”商标电梯设备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

4.2 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4.3 GB50310-20__《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5.1协议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六、该协议作为委托方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的配套协议,产品设备、安装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重新协商一致,对本协议作相应调整。

七、该协议是为上海三菱电梯实现当地化的施工管理而签订,是产品采购和施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时间: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

二、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要求:按施工图纸文件,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三、 工程造价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造价为单价合同,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文件、报价明细为依据(附件一)。

2、 合同总价:RMB (大写: )。

3、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理。

5、 质保期1年。

6、 *上述付款以支票兑现/电汇确认到账后为准。

7、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四、 工程保修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图纸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变更或修改全部内容(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五、 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 如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变化,将以合同单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做变更项处业安全技术标准。

2、 甲方负责乙方与小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3、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4、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遵守生产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防火规章制度,设立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防火教育,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有违规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负责购买工程一切险(CAR)。

6、 本工程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项目 ,乙方按合约图纸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的工程保修责任。

六、 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 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公章) (盖公章)

代表签署: 代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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