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汇总三篇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通用3篇)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产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车站(经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年为每套_____币____元;合同订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币_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____国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单位备案。本合同以中、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见证人,律师_____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 篇2

受 理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

提交材料:

1.来料加工合同原件2.承接企业和委托企业的合法开业证明3、审批机关的前置批文原件

登记机关审批表

领照清单

归档情况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1、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

3、乙方需根据甲方采购单及乙方核实现场的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制作施工图。

4、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X约定单价。

5、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6、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1、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乙方需对确认的石材排版图(以现场实际核对后)加工生产,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现场收货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标准

1、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2、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五、货款支付

1、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2、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3、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由甲方以汇款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笔货款的同时,开具同等金额的财务发票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供货,甲方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支付乙方货款给。

2、乙方延迟交付成品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调换,如擅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按该地址直接送达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等所有资料,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签,以甲方寄出时间起算,四日后均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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