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购销合同【精选31篇】

有关购销合同(通用31篇)

有关购销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_________。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_________年。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某市某区。乙方系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有关购销合同 篇2

甲方:湖口县批发中心

乙方:x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乙方:玉米270吨、豆粕72吨、麦肤30吨;玉米每吨2600元、豆粕每吨4200、麦肤每吨2200元,总价1070400元。

二、甲方交货时间为20xx年8月起,分5个月交底,每月根据猪场的需要交货,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分期付款:乙方押一次货款,即第二次付第一次货款。

四、产品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按时送货,按15%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1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0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 、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4

电梯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按以下约定有双方分别履行。

本合同填写时要求要规范,字体要端正、清楚。对涂改或补充内容必须要对方在场在涂改处或补充内容处压指模或盖章确认。否则本协议的涂改或补充内容无效。

一、电梯名称、型号、配置、规格:

技术参数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价格:货币单位(RMB万元)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层/站/门

单价

数量

小计

1

乘客电梯

美迪斯ST

1吨/

1.75m/s

18/18/18

合计:

¥:

设备总价(大写)

人民币:万元整

三、保证

1.乙方产品根据国家标准“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进行制造。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供应电梯设备及安装材料,负责“三包”12个月,但并不包括任何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零件及装修材料的更换。(“三包”是指三包期内零件包修、包换、包退)

四、供货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与主要部件装饰材料功能配置:

1.按《电梯技术条件》要求制造,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随机文件,并作使用维护技术性指导交底。

2.确定采用的主要部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五、交货方式: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货物保管及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运达地点:。

2.甲方应备好货物堆放场地及存放仓库,使货物尽可能运达现场。

六、供货期:

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货物规格、装饰不得随意改变,否则交货时间顺延。

2.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开始安排生产,并收到预付款之日起_____天内出发。双方商定供货日期为_______________日。如甲方逾期支付预付款,则供货期顺延。

七、设备验收:

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放置时间过长(超过6个月)或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上述原因所导致的质量问题,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除外,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1.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一次性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元整¥_____

2.货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提货款(接到发货通知后先付20%,待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再付20%)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

3.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给乙方。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4.余额即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5.甲方付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名称、指定汇款账号、用途,并将汇款回单传真给乙方合同经办人。

6.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合同款项的,乙方保留对其电梯的所有权及其处置权。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供货,逾期60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中途退货,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甲方逾期支付定金的,则供方交货期限顺延。

2.如遇不可抗力(地震、战争、灾害)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双方可依法免除责任。

十、其他条款:

1.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支付定金到乙方指定账户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甲方所付货款必须按乙方规定的单位名称和账号汇入,支付现金时必须留有乙方公司盖章的托收证明原件,否则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使用单位:

委托代表签名:

联系号码: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签名:

有关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种类 商品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 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

(4)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6

出售人(甲方)姓名:

买受人(乙方)姓名: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珠海市吉大景山路骏景台(新地址为:吉大景山路号)15栋房产。

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32.4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别墅。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7500000_元整(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围墙及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签订本合同,在甲方办理过户公证委托之前,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定金交由双方指定的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保管。若在20天内,甲方因其它任何原因无法将上述房产按约定与乙方办理过户的,则甲方须等额赔偿该定金;若甲方将过户所必要的手续准备妥当,乙方反悔不予购买的,该定金可以不予返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经办人可向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领取该笔款项。

2、第二期款项支付方式为:在取得过户委托公证书后,乙方将全部房款人民币7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在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具体条件以签定的银行三方共管协议书为准。乙方取得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发出的新房地产权证后由银行一次性划付。 上述款项全部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待定

帐号: 待定

收款人: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部价款的当天将本合同项下房屋按现状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三日内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所欠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应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支付;涉及到另行签署过户用买卖合同的甲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十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总交易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 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4、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补充协议:因甲方授权钱先生(身份证号: )全权办理出售该房屋的一切手续,如发生违约行为或纠纷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代理人索赔。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 代理人:

有关购销合同 篇7

果品购销合同

签订地点:华侨农场

签订时间:20xx年5月1日

甲方(果商):华侨果品商场 法定代表人:任某 乙方(果农):华侨农场 法定代表人:王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果品质量 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由乙方用柳条筐包装

2.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3.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商定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半个月内分三批交货

2.交货地点:华侨果品商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视质量好坏定等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用汽车运送,运费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第二天通过银行托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 合同 规定收货,如果拒绝收购,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

的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不足, 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如因突发自然灾害不能按期如数交货,乙方应在灾害发生后

一周内通知甲方并相互商修订合同。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果商):任某 乙方签名(果农):王某

地址:华侨农场

20xx年5月1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8

供方:________合同编号:—需方:________签订地点:江苏常州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一、违约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其它约定事项供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号:编码:需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号:编码: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____X公司

有关购销合同 篇9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供货单位(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订

有关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天津市顺达建材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订购 可耐福石膏板 ,用于A地块三标段工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生产厂家(或设计图纸)型号、规格、表面颜色、数量及及含税单价(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1、此单价含运保费、产品包装、产品落地价格;

2、本合同最终金额以双方实际成交产品数量的总金额为准,不合格产品不在结算数量之内;

3、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小写(RMB):510000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国标产品按照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非标产品按照生产厂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国标或非标产品均应达到天津天保国际商务园项目质量要求。

三、乙方在签定合同或供货后应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保证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项目授权代理证明、合同签订人授权书。

3、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报告。

4、产品合格证。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明细:

1、第一次供货周期为加工单或定货单生效之日起标准产品天内交货;其余供货周期为本次加工单或订货单生效之日起7天内到货;

2、甲方在每次订货时须向乙方出具加工单或订货单,加工单或订货单须经乙方确认才能生效;加工单或订货单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及到货时间。

3、甲方委托专人负责办理产品检验、签收手续。

七、运输方式和所有费用:

1、乙方选择安全的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费及保险费用;

2、乙方负责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甲方只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最终验收;

八、供货付款方式和时间:

1、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给乙方作为定金。所购材料全部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货款付给乙方。

2、发票和和单据: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和收据,因此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交货方式、转移及验收方式:

1、交货方式为落地交货。

2、货物所有权自交付甲方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3、甲方须书面指定(身份证号: )或(身份证号: )为收货人,乙方须书面指定期(身份证号: )或(身份证号: )为交货人,双方如需更换交收货人,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4、货到现场后,甲方应在12个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内容如下:

1)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破损程度是否影响产品性能;

2)到货产品详情是否与加工单或订货单的要求相符。

3)若有1)、2)项中不及格或不符之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处理,如经双方确认是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能达到业主要求处理;如经双方确认非乙方原因所致,本次验收视为合格。甲方未按国标或生产厂家的规定进行安装及使用而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损毁,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按时到场处理,则以甲方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准。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本次应付货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六条(1)的义务,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本次应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2、除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外,若乙方延期供货两周(含两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样,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延期两周(含两周)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应在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后7天内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乙方应以双方约定的生产厂家(品牌)及生产工艺来生产产品,不许转包他人和其他厂家(品牌),若乙方出现违约,支付按合同额计算25%的违约金,甲方将不予支付此批货物的一切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

4、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5%(包括25%)。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应保证从事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商务活动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些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2、最终结算以甲方提供的`加工单或订货单和收货单为准;

3、自甲方支付货款后,落地验收合格的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的所有权利不得转让第三方;

5、本合同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经济活动的因素影响。

十二、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协商解决则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 方:

授权人: 授权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有关购销合同 篇11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品牌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交货地点:送到买方指定卸货地点。

第三条、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买方应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卖方,将本批次需供货数量清单传真至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7个工作日内将油漆送到交货地点,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第四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卖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卖方对其所供的油漆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买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保为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六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简易包装 ,不回收 ;包装应适用于远距

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正常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出卖方承担。包装物必须是无污染可回收利用的,需要卖方回收包装物的,卖方不得拒绝,也不得向买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货到指定地点后 3 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第 ①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斤;③检斤理论换算。

2、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买方对产品外观进行检查,并根椐本合同第三条条款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买方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卖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3、买方有权随时将出卖方所供材料送到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卖方须随货提供真实的、针对本批次产品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时间:

1、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的 30% ;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开据总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货款的 65%。留货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争议,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3、付款方式: 电汇或承兑汇票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则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承担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2 ‰的违约金(按日计算)。

2、卖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质量原因导致不能如期交验,则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3、买方应及时接收并验收卖方齐全的产品,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如买方未能如期足额支付款项的,卖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或依法主张权利。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送货单上所标明的单位与本合同签订的卖方不一致时,

买方有权拒绝其供货;

2、卖方送货清单上的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3、卖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买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

各方各执 3份(传真件经事后书面确认也有效)。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包括技术协议、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函件等)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购销合同 篇12

甲方:四川省梓潼中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关于学校学生饮用奶的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按照“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双方特签订以下学生饮用奶专供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件及每批产品检验报告。

二、甲方订购的酸奶为伊利(蒙牛)牌优酸乳,每箱24盒,价格为元/箱(含送货运费)。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乙方在货源方面保证甲方需求,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向甲方供应货的具体数量,由甲方根据需求具体情况,安排和决定

四、乙方提供6个月保质期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45天保质期内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五、乙方对学生奶产品中破漏、坏包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可终止合同。

六、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七、合同签订,双方共同遵守,因违反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八、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变动等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有关购销合同 篇13

甲方(需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C2195-20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____市____区新繁镇大月183;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在____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

第一批货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

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14

需方:

供方: 武汉煊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号:XY20081124 合同日期:20xx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需方预订如下材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出厂标准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货到工厂后需方验收数量、包装、质量.如遇质量问题,供方将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由双方协定.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合同未尽之经济责任按《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1月18日.

八、未尽事宜,友好协商。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人代表:

负 责 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签定日期:

有关购销合同 篇15

购销合同(百货)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总合同号:字第号供方:需方: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供方盖章需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电报挂号:电话: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有关购销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收购散玉米。甲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制定收购价格,经双方确认,确定价格、数量、质量、日期。

第二条:玉米的数量、质量

1、玉米的数量:≥100 (单位:吨)

2、玉米的质量(2等标准):容重≥685g/L 霉变粒≤1.0% 杂质含量≤1.0% 水分含量≤24.0% 色泽、气味:正常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时确定收购价格。

2、组织好人力保证玉米到货后及时卸车,并单车化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卸车反馈乙方。

3、提供乙方有效单据,乙方凭单据结算。

乙方:

1、将当地收购散玉米市场波动价格及时与甲方沟通;

2、每天将场地收购潮玉米数量通知甲方;

3、随时化验玉米质量,将化验单据提供甲方。

第四条:验收方法

1、按照国家制定的玉米检测标准,对甲乙双方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如产生异议,可提交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2、甲方在接到乙方质量、数量异议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 (甲方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数量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玉米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协议纠纷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时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

乙方:

有关购销合同 篇17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总重量千分之三计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装物由需方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实际生产尺寸,规格验收,异议期限供货后10天内。

八、合同内单价包括运输费。

九、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十

一、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

二、 其它约定事项,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产,已经需方认可。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1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序言

根据《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铜川耀州楼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表面处理、颜色、数量、单价、

总价款

名称厚度规格表面颜色颜色单价面积

总价

合同总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按照实际送货面积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3.1产品质量标准以企业Q/206X5434-102-20_________为准

3.2铝板以国标GB/3194-1998执行,表面涂层按YS/429.2-20_________执行。

第四条、交货地点:西安

4.1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及联系方式 该收货人有权代表甲方办理合同有关事宜。

乙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若任何一方联系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

第五条、交货时间

5.1甲方支付的定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经甲方代表在

加工图纸文件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所供第一批货物于 一个工作日内交货。

5.2因甲方未按时付款而造成乙方发货延迟的,乙方交货时间顺延,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3因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更改设计的,乙方发货时间顺延,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费用,双方约定由乙方负担费用。

第七条、产品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7.1产品达到指定地点交货时,清点交货清单与收获数量是否相等。

7.2产品规格和表面处理是否与合同相符。

7.3甲方接受货物三日内未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第八条、乙方岁产品配送的资料及配件。

8.1资料:合格证、发货清单、检验报告。

第九条、产品数量的最终计算方式。

9.1产品面积按铝板展开面积计算(以送货面积为准)。

第十条、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

1、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即按本合同总金额支付产品定金 元(大写)( )货到工地付80%即 元(大写)( ),剩余安装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如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款,则每拖延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甲方应及时提供经其书面确认的加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给乙方,若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加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甲方代表须在图纸文件上签字认可,若不及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11.3如果甲方的图纸文件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快递,则乙方视为甲方签字认可,甲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2.1乙方应按合同的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活从那和供应,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交货则每拖延一天支付总金额的0.5%违约金给甲方。

12.2产品生产及发运按甲方书面要求顺序组织。

12.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乙方交货延迟的,甲方须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向甲方提供由事故发生地的权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则交货期顺延,否则乙方仍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委托代表人签字,并且定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19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要求

供应产品为蓝莓酒发酵、存储设备;商标、型号、数量、金额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二、供方责任

(一)本合同中蓝莓酒发酵存储设备的供应及安装调试工作,从设备的生产制作、安装材料配备、设备运输、到安装调试等环节均由供方负责,供方确保在约定的完工期内,符合需方的生产运作要求。

(二)设备必须按照供需双方预先确定的设备图纸制作安装,供方负责本合同的设备安装调试,设备交货使用保修期为1年。若因供方设备质量问题而对需方造成经济、安全损失的,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三)供方负责配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部分随机工具,供方收到预付款35天内将设备运到需方现场,设备到场后,需方按合同清单点货验收。若供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日期运输到场,每日需按总价款的5‰交付需方罚款。

(四)设备到场后,供方负责进行组装安装调试,需在自供方收到预付款起70天内完工,如遇停电或自然原因而延误施工,工期顺延。

三、需方责任

(一)需方若不按合同结算方式付款,认定为自行放弃,供方有权不退预付款。

(二)需方负责对供方到场设备、以及安装调试完成后的设备进行验收确认。

(三)需方为供方提供设备安置、安装调试所需场地,为供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价款金额、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一)产品总价金额为万元。供方的制造安装工期为天,以预付款汇出时间银行凭证为起始生效。

(二)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的费用负担,供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合同签订后5日内预付总金额20%的价款(带票),发货前再付总金额30%(带票),安装调试完毕(供方保证需方安全正常生产,且不在本合同约定金额外,另增加资金购置额外部件)。再付总金额40%(带票),余额10%(带票)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给供方。(“带票”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供方人员到需方现场施工,需方负责其住宿问题。

五、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按民法典,由需方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有关购销合同 篇20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_____________

供方 与需方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二、质量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提)货办法,运输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方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____________的罚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而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的损失。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需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偿付供方以退货部份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__的罚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供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和签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年月日。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有关购销合同 篇21

购销合同是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本文就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作出阐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

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

此时,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三种情况下,法院不能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有关购销合同 篇22

供方:XX公司

需方:XX公司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金额: 元整(0.00)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____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

单位名称:XX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编码: 签定日期:

需方:

单位名称:XX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编码: 签定日期

有关购销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扣件事宜达成如协议: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 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__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 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有关购销合同 篇24

甲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含当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含当日)止,共计____天。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____。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有关购销合同 篇25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时间:

有关购销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80万株,金额为人民币 柒十弍万元 (70元整)。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 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

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二个月。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有关购销合同 篇2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双方同意按合同条款由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

1、交货地点: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

3、技术条款:按国家指定的同行业的技术要求执行,技术抽样达到同行业标准,达不到标准即退货

4、验收标准:甲方收,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的当场退货。

5、包装条款: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其它说明等。

6、本合同总金额(即产品总价)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预付定金:________

7、付款方式:待货到验收合格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

8、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供货,如有违约按20%赔偿违约金。

9、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关购销合同 篇28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本购销合同由需方向供方购买液氧,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按《国家工业用氧》质量标准,当场验收(纯度不低于99。2%)

三、供方用11m3槽车,每月供需方30—40m3液氧(即需方全部用氧量)供、需方因故停产半个月以上除外),中方必须负责需方要货要求,安排并提前3天电话或传真通知供方供货(因要安排车辆)。

四、货送至厂区。

五、由供方提供车辆,并负责车辆运输安全及承担运输费用。厂区槽罐的阀门由中、需方负责操作。

六、计量方法:原则上按需方地磅计量为准,供方计量为参考,若需计量失准时,供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到其它地磅重新计量。

七、价格与结算方法:货到需方厂区按每立米液氧总价为 元整不含税(若开增值税发票,每立方米总价 元)。

八、违约责任:供、需方谁违约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

九、解决合同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因由于物价变动较大,以石油公司现柴油价每公升元为基础,柴油每公升涨跌壹元液氧价格每立方米涨伍拾元比例计算。供方是需方的唯一供应商,需方不能向第三方采购。如发现一次赔偿供方伍仟元。需、中方通知后3天供方没有及时送到液氧,需方有权向第三方购买,购买到液氧差价部分由供方补偿。如购买不到而造成需方生产中断,发生一次供方必须赔偿需方损失费伍仟元整。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方各执一份。

供方: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29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地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中介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签订时间: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通过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一级白砂糖

第二条 数量、价款及交货期

交货期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元)

第三条 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在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精制、优级、一级白砂糖。低于国标一级但符合国标二级标准的白砂糖也允许交收,二级糖对一级糖实行质量补贴40元/吨。

第五条 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六条 交货地点:中介方指定并公告的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

点由卖方在中介方公告的仓库范围内选定,不同交货地点的地区差价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但卖方和买方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在双方认可的其它地点交货,相关事宜由卖方和买方双方自行解决,并向中介方备案,中介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当

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后的交货时间执行。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根据中介方的公告确认。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提供履约担保。

第九条 卖方须向中介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因故

暂不能提供有效提货凭证,须提供履约担保。

第十条 在办理货物交接时,买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以及卖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的时间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监督双方的履约风险。当市场收市价格高于卖方销售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卖方的履约风险数额,暂未提供有效提货凭证的卖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并不得动用。当市场收市价格低于买方采购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买方的履约风险数额,买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结算部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该笔资金买方不得动用,但可一并算入买方的货款。同时,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对买卖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监督,由中介方根据市场情况公布履约风险警示点,在每一个结算日与交易商的履约风险数额合并计算出交易商的风险警示额度。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在中介方的专用结算账户内的本日资金达不到风险警示额度时,必须在下一交易日交易前补足。

第十二条 买卖双方均同意对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可以将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通过中介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交易商。买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买方履约担保。卖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卖方提货凭证或者是履约担保。转让合同产生的盈亏,由中介方代为核算和划转,并对转让盈亏按照(盈亏额/1.17×0.17)进行转让盈亏扣补。

第十三条 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介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白砂糖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

委托中介方代发运的,买方应委托专人对将交收的白砂糖质量等级进行验收,应签署《委托发货通知》或《委托代管申请》,中介方不承担代办运输过程中质量损益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货物交收异议处理:

买方对所收货物中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中介方提出。书面报告应明确所收货物中有异议部份的数量、存放仓库及异议内容。中介方收到买方提交的质量异议书面通知后,在当日通知相应卖方会员。中介方将根据本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与买、卖双方对所提出有异议部份的货物进行协商处理或复检。质检机构由中介方指定,中介方与质检机构确定计划抽样日及规定到达时间后,中介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卖双方。 买方或卖方在抽样日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抽样现场的,则视为认可抽样过程。复检结果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时,买方会员承担质检费用;反之,由卖方会员承担。复检结果未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但符合合同要求时,卖方会员须按合同规定(40元/吨)补偿买方会员质量等级差价外,另按10元/吨的标准对买方会员进行额外补偿。复检后,交接货物按复检结果办理。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则为卖方违约,由中介方按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二”对卖方进行处理,并由卖方承担复检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商检费、搬运费、仓储费等)。

第十五条 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交货当月20日(含20日)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当月20日后的所有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有效足额划付款项则为违约;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足额提供有效提货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则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后,买卖双方均同意由中介方代违约方与对方解除合同或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交易商,所产生的相应盈亏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并由中介方对转让盈亏按(盈亏额/1.17×0.17)进行盈亏扣补。

二、交货当月15日下午15﹕00分(节假日顺延)之前,中介方仍未能代违约方解除或者转让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中介方根据违约方实际违约数量监督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中介方按该订货月份交货当月的月平均价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清算,并按(盈亏额/1.17×0.17)的标准对清算结果进行盈亏扣补。再从违约方的账户将违约部份按每吨400元计算违约金划归非违约方。

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实际违约数量(吨)×400元/吨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成交时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第十九条 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诉讼,买卖双方约定由中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介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有关购销合同 篇30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 中山市亮而的照明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首付款,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货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期满一年,甲方如无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首期款后 5-7 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梧州市路灯管理处

3、货运方式: 汽车运输

第四条 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3 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产品,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有关购销合同 篇31

需 方: (甲方)

供 方: (乙方)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预应力管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2、工程名称:

3、交货的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供桩,工期: 天。

4、交货地点: 工地现场

5、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保证书

5.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5.2、质量等级: 合格

5.3、验收方法: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5.4、质量保证书:供货结束供方按需方要求提供竣工资料 3 份

6、工程款支付

管桩每次运输到工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60%,余款在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付清。

7、货款结算:有送货数量的确认不代表已经结算,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结算,未使用的管桩乙方予以退回,不记入结算,结算书必须由现场材料员,现场技术员,项目经理同时确认并加盖需方公章方能生效,单方确认为无效决算。

8、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相应损失并处以合同金额5%违约金。

9、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证书等文件。

2、 该综合单价已包括桩的生产、运输、损耗等一切费用,并综合考虑了桩长、桩尖、桩型、含钢量、工期以及其他所有风险,为闭口包干,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3、乙方必须确保供桩及时,出现供桩严重脱节,将处以合同总价0.3%/天的罚款。

4、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工程量如何变化,亦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均不调整合同单价。同时,乙方确保一定数量的备用桩。

5、若发现供方桩存在因原材料的规格、制作与图纸(图集)不符等问题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同样应向需方承担赔偿责任。

6、供货之时的验收单不代表供货方的桩已验收合格,需等开挖后甲方拿到政府相关的验收合格证书视为验收合格。

7、由供货方产生的质量事故,造成需方的损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8、以上单价已含卸桩运输到工地等费用,如在卸桩过程中或在工地上运输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9、供货数量的确认:供货数量必须由现场材料员,项目经理同时签字并加盖需方公章方能生效,单方确认签证为无效。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桩基工程验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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