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餐饮服务门市房出租协议【3篇】

经营餐饮服务门市房出租协议(精选3篇)

经营餐饮服务门市房出租协议 篇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位于 的门面房给乙方。

二、租期从20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个月)。如需续租,须提前2个月与甲方协商, 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按月给付,每月度租金为 元整(大写 整),乙方于每月 号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房屋出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租方)负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 圆)(不计利息)。租赁期间,押金不抵房屋租金。双方租赁关系结束后,乙方承租的门面设施完好无损并在房租水电费均结算清楚后,押金如数退回。如有损坏,议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期间由乙方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

九、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门面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租赁期满若甲方愿意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另行商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中国银行:

201 年 月 日

经营餐饮服务门市房出租协议 篇2

出租方为甲方:

承包方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两层门市房两层出租给乙方,双方签定以下条件

一、 租期定为三年,条件如下:

1、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止租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签订之日一次付清,以甲方出据生效。

2、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租金为壹拾叁万元整此租金在20xx年4月20日一次付给甲方,以收据生效。

3、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期间租金为壹拾肆万元人民币,租金在20xx年4月20日一次付给甲方,出收据生效。

二、 综合上述乙方将租金交付给甲方,以收款凭证为准,乙方如果在所定时间内不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此房。

三、 乙方在租赁期间,租赁税、水、电、暖、卫生、物业费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己承担(包括派出所所收的费用)

四、 合同期满后乙方承租优先,租金随行就市。

五、 乙方在租赁期间无权将甲方房屋私自出租或转让。转借他人,如乙方私自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收回此房。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转租他人,必须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方可转租他人。

七、 房屋内桌椅、床、电视归乙方。其余物品都属甲方所有。如乙方重新改造房屋,必须经甲方同意。如私自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八、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此房内从事违法活动,否者责任自负。

九、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合同未期满后,如单方违约双方本着友好方式解决,如果乙方出兑,双方再议。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经营餐饮服务门市房出租协议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 市房一间,租赁给乙方经营餐饮服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需在签订协议当天一次性全额交付租金。

第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该房屋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取暖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及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第二天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让、转借他人;

3.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乙方全额交付租金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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