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材料采购合同优秀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供方:
需方:
根据工程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制作内容:供方按需方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品种来完成需方的制作任务;
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保修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供方负责通过消防验收(仅指所供的各种);
第三条:合同总价
本次合同的总价为(暂定)人民币:元整(¥00.00元);该费用包含各项税金,运费、卸货等一切相关的费用,开具国家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
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且必须保证送达现场的为新货正品,包装完好。
第五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及供货方法
1、产品的供货单位:
2、供货方法: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货物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至需方工地,卸货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期限
由需方提前天通知供方将所需的的数量、规格、品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
第七条:付款方式
1、货到需方工地,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供方提供与本合同商品等额的合法元整(¥00.00元)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2、本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整(¥00.00元)作为保质金(质保金无利息),保质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通过需方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供方产品无质量问题,供方提出付款申请,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转帐支付给供方;
3、供方收到需方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
第八条:产品的验收
1、货到需方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无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更换合适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需方经过检验认为供方产品表面或者质量存在瑕疵的,有权要求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在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后,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供方负责将产品提交广西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测。若经过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经过检验不属质量问题的,需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由供方先行承担;
3、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需方当场验收并签署了确认书,但需方在使用该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按照本条第2点来处理。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48小时内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供方提供产品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的发票后,需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扣除%质保金后)即人民币验报告、3C认证等相关产品资料;资料不齐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齐资料后才支付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标的物交付需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则按应付款项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3、供方未按约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仍需要,供方应照数补交。需方不需要,则供方不用继续供货。但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及时交货的,则供方应付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4、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一律作退货处理,供方除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逾期的违约责任;
5、因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
第十条:保修以及保修期
1、保修期:本批产品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交付甲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出现因供方产品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或维修;
2、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和使用安全问题,则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查看并及时向需方出具正式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后不按时到场,或在收到供方书面通知8小时内未给需方正式的书面处理意见,则视为供方认可需方提出的异议,需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要求供方承担维修等各种费用,并可以要求供方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方式
需方可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以打通供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供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双方约定为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1、材料签收单一式五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供方、需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供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甲方: 浙江xxxx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富阳xxx有【WWW.BAIHUAWEN.com】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现 丹桂华庭保温工程 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航冠”牌无机胶粉、玻化微珠及抗裂砂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按实际,由甲方验收,并确认 。
3.产品交货数量按实收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照技术规定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2.交货方法:由买受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六天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数量,乙方按约定交货地点和时间送达。材料卸货由乙方负责。甲方确认送货数量无误,需在送货单上签收,或出具专门的收货凭证。
3.运输方式:汽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诸暨市西二环路望泄村丹桂华庭施工现场。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无机保温砂浆650元/m3、及抗裂砂浆950元/吨(含税价) ,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2.产品货款的结算:供货完成后付至工程款80%,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材料验收以材料复检达到产品技术标准。
2、验收发生纠纷以签约地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第七条、乙方服务条款
1、施工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相关材料协助甲方检测,以达到要求。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质量原因不得中途退货。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回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退回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退回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3 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供应商: 签订日期;
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原辅材料采购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单价
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采购商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价格调整方案,如价格调整不能达成一致,采购商有权终止本合同。
2、质量要求
2.1本合同项下的原辅材料须符合以下指标规定: ,指标未列明的需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需符合出厂标准。质量保证期 个月,自产品由采购商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2.2、供应商在向采购商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有供应商产品合格出厂证明及出厂检测报告。
2.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商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甚至整批货物,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采购商因此造成的损失。
3、验收
产品到达采购商后,采购商负责对到货数量进行清点验收。本条之检验只是对产品数量的验收,并不表明质量验收合格。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仍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4、交货
4.1交货时间:按照采购商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履约过程中,采购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时间。
4.2交货数量:以采购商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5、包装
5.1具体的包装要求为: ,供应商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运输和存储,能有效防止货物在运输、周转过程中发生磕、碰、泄漏等。
5.2 供应商未按要求包装的,采购商有权予以拒收。
5.3包装物不回收,供应商需要回收包装物的,应当另行约定回收方法,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
6.1 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2 交货地点为采购商工厂内。
7、货款支付
7.1货款支付时间:
7.2 质量保证金:每批货款总额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最后一批货到货后 个月)满后支付。
8、误期及缺陷
8.1未按订单时间要求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金额 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影响生产的,采购商有权撤销订单并从第三方采购,供应商除应赔偿采购商向第三方采购时超过本合同价格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照前述规定向采购商支付违约金。
9、供应商的附随义务
9.1供应商应按采购商的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等。
9.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并按其设计要求得到使用。
9.3上述服务被认为供应商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的总价中。
10、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
11、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商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12、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购商: 供应商: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 材料价格清单及总价
1、 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
总价:_________ _________元整(大写)
第二条、 交货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材料质量:_________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 验收方式:_________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1)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_________合同执行:_________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2)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采购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供应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附件
第二条 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 供货:
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
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