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的原则,进一步推行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和目的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和廉洁治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3、正确处理好支持学校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与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关系,调动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4、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改革;
5、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学校的秘密之外,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重点工程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都应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务公开,二是财务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公开。将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的状态及效果定期公开,让教职工了解学校、关心学校,从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2、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关系学校前途命运、教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公开制度,各种方案出台前经教职工群众充分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增强透明度,让教职工了解决策全过程。
3、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上级组织人事考核与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时,根据不同情况就工作程序、考核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
4、对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公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条例>的要求进行,推行任职前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5、招生公开。
6、用工制度公开。
7、职称评定、评优、评奖、晋级、评聘公开。将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奖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及结果公开。
8、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领导干部应将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群众反映问题,也应及时向教职工解释。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每个学期开学时的各项收费项目要公布。
2、向教职工通报上级拨款情况。
3、学校资产收支等情况,向教职工通报。
4、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开支公开。
5、学校奖金福利分配公开。
6、债权债务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1、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渠道是职工代表大会,凡是法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有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2、职代会联席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召开职代会联席会听取有关报告,并审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专门会议。对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采取在专门会议上公开。
4、利用教育信息或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五、校务公开的监督
1、校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凡教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方案,应提前发给教职工代表预审,对教代会通过的决策和作出的决定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3、学校要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学校书记或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校务公开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落实等。
六、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摆上学校管理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成立由党支部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支部、行政、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和教代会代表等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具体事宜和日常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领导体制
全面建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三、校务公开监督机制
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目前学校的“难点、焦点”等问题必须要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校务公开制度。
5、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五、校务公开的内容
1、关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学校中远期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及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定等。
2、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事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变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和招聘、竞聘录用情况,发展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
3、关于财物管理的事项:学校的基本建设、维修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投资情况;学校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转出等情况;年度、法人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关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称评聘、调资政策、评优评先的条件,评选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教职员工福利待遇、贫困职工救助等情况。
5、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事项:学生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和结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特困生救助等情况。
6、其它事项:如学校或个人因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被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情况;学校完成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督导评估结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有关伤害事故处理情况。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措施
1、通过教职工大会实施校务公开;
2、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设校务网上公开栏;
3、设立校长信箱、校长公开电话;
4、通过班子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和学生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从不同层面公开不同内容;
5、利用校园广播和收费卡、收费通知单、公示板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工会<关于在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