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优秀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本文是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卫生管理制度优秀6篇,欢迎借鉴。

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坚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三、楼道玻璃坚持清洁、透明。

四、小区内墙、柱、门等无广告纸。

五、楼后空中要坚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修建渣滓要及时清算。

六、小区内有其它休息也要参与,同时要保证本职任务及时完成。

七、推灰人员必需坚持渣滓车清洁,每周必需彻底洗刷一次。

八、渣滓车停放点周围要坚持洁净,空中有污垢或油渍要及时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需严厉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公用部位运用和卫生制度

小区公用部位即楼道、楼区公共路途、花坛空地等,是归居民公共一切的,同时也是小区树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坚持公用部位在公共运用中的整洁、完整,为小区居民发明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公共楼道的清洁

1、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物品。

2、楼道走廊内坚持清洁、无废纸、废物、痰迹等。

二、楼区内公共路途、公共设备的运用

1、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运用部位违章私搭乱建。

2、不得在公共运用部位乱贴乱画。

3、不得在渣滓箱外、果皮箱外等处乱扔乱掉。

4、不得对公共配套设备停止破坏。

三、公共部位的花坛、绿地等的运用

1、不得破坏花坛、蹂躏草坪。

2、不得乱砍乱伐,攀折树木、花草。

3、坚持花坛、绿地的整洁,不得乱扔、乱倒物品入公共绿地,

四、小区居民要共同保护公用运用的部位,坚持公用部位的整洁,如有违犯公共运用制度的,小区管理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置。

卫生管理制度 篇2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 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 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3、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4、 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5、 定期清理检查吧台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1、 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大宗食品无合格卫生经验报告书、供货票据者,不得入库。

2、 坚持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先出库原则。

3、 各类食品原辅料须分类(库)、分架存放,隔墙离地,加盖,标识清楚。食品添加剂须专柜保管。

4、 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的食品原辅料,对未及时处理的食品原辅料应标明“待处理”。

5、 保持库房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冰箱(柜、库)须定期清理、除霜,做到无血水、冰渣。

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2、 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坚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指甲油;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穿工作服进厕所及离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必须全部戴于帽内;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间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四坚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坚持公用物品消毒、坚持湿式清扫、坚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 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掏鼻。

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1、 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壮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2、 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培训合格证或交部门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3、 从业人员上岗后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感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直接接触顾客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4、 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初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5、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 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 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经验报告书和供货票据。

2、 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3、 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三无”(无场名、场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

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食品及原料进出台帐制度

1、 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2、 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台帐记录。

3、 及时处理以过期或接近保质期的食品。

4、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抓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和成品供应台帐;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抓好各类食品进货、验收;餐饮业抓好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容易发生污染的食品验收。

食品零售业、餐饮业服务单位应当固定供货单位并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供货单位考察,了解其卫生状况。

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

1、 确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严把好进货验收关。

2、 在食品购销台帐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等情况。

3、 进仓食品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畜、禽类产品应哟偶检疫合格证或查看胴体是否加盖有效验讫印章、检验合格证应标明产名称、生产厂家、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

4、 须冷藏的食品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 食品储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送餐卫生管理制度

1、 外送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使用专门的传送工具,并有严密的防护设施,防止污染。

2、 外送食品应当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传送工具应当定位存放、按时清洗消毒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顾客投诉登记,制定人员负责接待投诉,并做好详细记录。

2、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株洲市卫生局或卫生执法监督员报告。

3、 主动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4、 妥善保护现场,包括剩余饭菜、食品及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坚守岗位,接受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饶。

5、 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资料、情况及数据,协助采集样品。

6、 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以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至病食品,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食物中毒事故受理电话:xx。

食堂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实行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与容器,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严禁将食品原辅料直接放于地上。

2、 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尽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败变质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3、 、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将未洗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

4、 肉类(含水产品)、蔬菜须分间(池)清洗,分案切配。装肉类(含水产品)、蔬菜的容器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5、 所有工用具、切配案台、容器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保持粗加工间整洁。粗加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做到地面、地沟,无积水、无异味。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用于加工食品的刀、墩、案板、盆、桶、筐、容器、抹布等必须标志明显,做到生、熟、荤、素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盛装熟食品的容器(盆、桶、筐等)用前必须消毒。

2、 装调料、辅料的容器必须加盖,用后入柜(或上锁)存放。

3、 加工制作必须采用新鲜洗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辅料。

4、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产烹饪后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得向顾客供应隔天饭、菜和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5、 品尝菜肴须用专用工具,严禁用炒菜勺或用手抓菜肴品尝。

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非食品加工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 废弃油脂是指厨房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及潲水油。

2、 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必须倒入专用潲水桶。

3、 盛装废弃油脂的潲水桶,必须保持加盖,并由杂工专人负责。

4、 废弃油脂盛入专用潲水桶后,潲水由定点人回收,必须作废料使用,不准再提炼食用油脂,作好逐日登记。

开水及浴室管理制度

1、 开水收费标准:热水瓶(不论大小)每瓶0.15元/瓶,热水壶(不论大小)0.3元/瓶,桶子(18升以下)1元/桶。

2、 拒绝现金,打金龙卡收费。

3、 供应时间: 早上:6:20----8:00 中午:10:40----13:10 晚上:15:40----19:00。

4、 为保证每天正常供应开水,请节约用水,谢绝洗饭盒,如发现一次将以50----100元的处罚。

5、 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6、 要保持浴室内环境卫生,不准乱扔杂物,不准在浴室内大便。

7、 禁止在浴室内洗衣服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纪律守则

一、 严于职守

1、 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班后无事不得在食堂逗留。

2、 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会客。

3、 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准开放收录机、电视机,唱歌和大声喧哗。

4、 按时就餐,不准浪费,必须按餐厅规定就餐。

5、 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讥讽师生及学生家长或不理不睬,不准与顾客争辩或在公共场合与同事争论。

6、 在工作场所要保持礼貌待客,站立服务,不可高声谈话和闲聊,不准当着客人整理头发或触摸自己面孔,以及掏耳、鼻孔。

二、 仪表仪容

员工的仪表仪容如何,直接影响食堂的声誉及格调,全体员工必须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1、 员工必须保持服装整齐清洁,戴好工作帽。

2、 男员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不准留小胡子。女员工不准披头散发,头发以不盖过肩部为准。保持雅淡清壮,不准浓妆艳抹和使用味浓的化装用品。员工必须勤修剪指甲和头发,保持清洁。

3、 饰物仅限于佩戴结婚戒指,白案师傅不能佩戴戒指。

三、 工作态度

1、礼仪----是员工对顾客和同事的最基本态度,窗口人员要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要使用敬语,做到“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做到热情有礼。

2、 效率----提供高效率服务,关注工作上的细节,为顾客排忧解难。

3、 接待----凡顾客有求于员工,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简单回绝请求,不是本部门的工作也必须代客人转告有关部门,主动联系办理。

4、 责任----无论是常规的服务还是正常的工作,一切以及时圆满为目的。

5、 协作----各班组之间,相互之间应积极配合真诚协作,不准互相扯皮,推委,应同心同德解决疑难。

6、 忠实----忠诚老实是每个员工必须具有的品德,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报,文过饰非,阳奉阴违,诬陷他人。

四、 上、下班考勤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考勤。

2、 如因加班、病、事假、公差、外勤等原因,应向所在班组报告,以备核查。

五、 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1、 爱护食堂的一切器具,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或易耗品,不乱拿公物,不准将有用的公物随手丢弃。

2、 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或杂物,如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捡起来,以保证食堂内清洁、舒适的环境。在宿舍,员工应遵守宿舍管理条例,注意宿舍卫生。

六、 员工衣柜的管理

员工衣柜为存放工衣而设,不得存放食物或其他物品,并保持整洁。

七、 工作服管理

1、 食堂视工作岗位的需求,发给制服两件。

2、 员工穿着必须保持整洁,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3、 离职时员工必须将制服交回本部门,如有遗失或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八、 员工宿舍

1、 员工宿舍是为员工提供住宿休息的场所,每个员工须严格遵守。

2、 不准亲友及外来人员留宿。

3、 不准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或从事违纪违法之事。

4、 宿舍内保持安静、整洁,晚上22:30后必须关灯休息。

5、 必须保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乱放,随地大小便。

九、 安全守则

1、 注意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切实清除隐患。

2、 员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 不准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4、 拾获顾客遗留钱、物一律上交办公室(即食堂办公室)。

临工班长岗位职责

班长在食堂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班全面工作,其职责是:

1、抓好本班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牢固树立“三服务两育人”的思想。

2、负责本班工作计划制定,人员考勤调配与分工,工具设备、维修材料的保管等各项管理工作。

3、制定安全措施,监督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批评一切违反操作规程的不良行为,确保工作安全。

4、定期召开班组会,讲评职工工作情况,树立职工正气。

5、积极宣传节约用水,努力推广节水技术与措施,有效节约用水。

6、及时、主动向中心经理汇报工作。努力做到下情上达,积极主动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

7、完成中心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送餐卫生管理制度

3、 外送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使用专门的传送工具,并有严密的防护设施,防止污染。

4、 外送食品应当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传送工具应当定位存放、按时清洗消毒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7、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顾客投诉登记,制定人员负责接待投诉,并做好详细记录。

8、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株洲市卫生局或卫生执法监督员报告。

9、 主动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10、 妥善保护现场,包括剩余饭菜、食品及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坚守岗位,接受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饶。

11、 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资料、情况及数据,协助采集样品。

12、 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以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至病食品,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食物中毒事故受理电话:xx。

膳食科管理办法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加快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搞好各项修建施工管理服务工作,势在必行,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科学管理为动力,以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及临时工队伍的使用,以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念,以崭新的服务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增强膳食中心的社会透明度,促进修膳食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二个效益双丰收,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按照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后勤处的指导和监督,遵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滚动发展的经营方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积累、按劳分配和按比例提成的管理原则,坚持打造精品、质量第一的经营方针。以立足学校为基础,借助社会力量和技术不断的完善管理办法,提高修缮质量,不断增强膳食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资金积累,全方位的为广大师生员工生活服务,逐步走向社会,拓宽创收渠道。

二、要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质量、成本、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施“质量工程,服务一体化”的经营目标,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自己分管的工作。

三、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要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项目管理要签定必要的责任书,要建立考勤、考核、评价约束机制,成本、安全等过程要实行过程监控和保证措施,并与奖罚挂钩。

四、对正常的零星维修工作,设专人管理,坚持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念,实行跟踪管理,严把质量关,做到急活不过夜,大活及时修,要主动上门找活干,发扬不怕吃苦、不怕麻烦,以强烈的服务热情、优质的修缮质量,争取广大师生们的信赖。

五、坚持高举优质服务的大旗,以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和服务热情,调动一切积极性,刻苦学习业务技术,练好内功,立足本职工作,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和崭新的思想观念迎接新的挑战,永不满足现状。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

中心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公开竞争,聘任上岗,被聘上岗的同志,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跟班作业,做到以工作责任为重,有事请假。

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1、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索取相关卫生资料。

3、 食品储存仓库保持整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一物一标签,并有专人管理。

4、 原料的分拣存放,加工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加工容器、加工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专项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凉菜必须严格操作卫生规程,避免细菌污染。

5、 有毒、有害及化学物质等影响人体健康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及原料混放。

6、 餐具在使用前须洗净,消毒并保洁。

7、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加工间内。

8、 食品及原料验收不得设在加工间内。

食堂规章制度处罚条例

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尽好自己的责任,服从上级的安排。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违者一次罚款5元。

2、 上班时间内不准看电视;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 自备餐具,不准使用一次性餐具就餐;违者一次罚款10元。

4、 不准吃米粉(哪怕是到那里打汤),如有违者连下米粉的一起罚;违者一次罚款10元。

5、 不准爬窗户;违者一次罚款50元。

6、 上班时间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抽烟和嚼摈榔;违者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依此内推。

7、 不准拿食堂食物送人情或打菜不打卡,如有发现第一次警告处分并罚款20元;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8、 食堂食物不得以任何借口带走,不准偷盗;违者一次罚款50元。

9、 不准吵架和打架斗殴,应和睦相处;论情节轻重,轻者双方各以2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0、 保结柜和消毒柜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消费者的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特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并制定如下制度:

1、 理工作小组:何义同志任组长,成员有:周玉英、汪朝阳、徐长明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按制度实施奖惩。

2、 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单位从业人员学习和培训计划,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 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做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五病”人员调离工作。

4、 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对发生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查明原因,搞好调查处理工作。

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公共卫生:

1、教室、包干场地要坚持每天一小扫,中午一扫,晚间一扫,并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一大扫。做到地面无脏物,沟内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自觉爱护文化沙龙厅,不破坏桌椅,不丢废弃物。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桌椅及其它设施上乱涂乱写。

4、上厕所,大小便要入坑,厕纸要按规定放入纸篓。大小便后要勤洗手。洗手台要尽可能保持洁净。

5、教室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发现校园内的不洁物应随时主动处理。

7、值日中队每天进行检查,每天总结一~二次。

8、与社会密切配合开展灭鼠、灭蝇等防病防疫工作。

(二)学生个人卫生: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换衣,勤理衣,勤剪指甲。每天带手帕、检查指甲,头发,脖颈,做到一日一查。

2、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不做剧烈运动。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认真做眼保健操。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遵守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5、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病及时治疗,发现有传染病及时隔离。各班及时上报疾病统计报表。

6、每学期准确填写学生健康档案和报告单上关于身体素质的内容,以便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健康状况。

(三)教室卫生:

1、坚持每天两小扫,两周一大扫,教室内座位周边的在面环境应随时随地保持整洁。

2、黑板清洁,课桌前后、左右排列整齐,桌椅无灰尘,桌内无杂物。

3、课桌、成长纪录盒、书包衣物存放处应做到整洁干净,无杂物,每日一整理,抽屉随时关紧。表面无脏物。

4、室内书架要整齐摆放杂志,并及时归还。

5、室后作品展示台作品陈列整齐。

6、讲台整理干净,桌面物件摆放整洁。

7、黑板上落字端正合适,不影响视力。黑板做到每节课后擦拭干净。

8、地面无纸屑,无痰迹。

9、墙壁保持清洁,墙上四角、走廊屋檐上无蜘蛛网。

10、室内卫生工具一律安放在指定处,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池盆里冲洗。

11、玻璃窗明亮,窗架镜框无灰尘。

12、经常开窗通风,预防呼吸道传染发生。

13、如遇下雨天,雨具按规定整洁摆放。

14、班级垃圾定时处理,不能溢满。垃圾倒入指定地点。

15、教室内无人时,请及时关闭电灯、电风扇。

16、晚间教室清校时,要求室内电源关闭,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洁净,门窗安全关闭。

(四)包干场地卫生:

1、保持一天两小扫,两周一大扫。

2、场地内无纸屑、垃圾和瓦砾。

3、场地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及时疏通阴沟。

4、厕所内保持安静,地面清洁,墙壁洁白,玻璃窗明亮,无蜘蛛网,经常冲刷。无垃圾瓦砾、无纸屑、无痰迹、杂草,杂物堆放整齐。

(五)办公室卫生:

1、教师办公室桌面保持整洁,电脑维护细致,作业本叠放整齐,食品、生活用品等放入抽屉,可置放镜框、花木等物品美化办公桌。

2、办公室内公用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每天值日制度。

3、教师离开办公室要做到及时关门。晚上下班必须查看电源是否关闭。

4、教师的讲台整理要求随时整洁,电脑等媒体注意日常维护与保养。

(六)卫生知识教育要求:

1、每月一次利用健康教育讲座向学生宣传常见病预防、矫治方法。

2、在常见病多发季节和体检后,发告家长书,提醒家长做好预防矫治工作。

3、积极配合医疗单位对学生及时注身预防针(指上级部门规定的预防针)。

4、班级中发现常见的流行疾病,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卫生老师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尽早治疗、休息,并在班级内加强预防,必要时对教室进行消毒。

卫生管理制度 篇4

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洁净舒适环境的保障,幽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是顺利生产的前提,愿盟诚同仁认真遵守并执行以下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1、禁止用饮用水机里的水洗餐具、冲凉或它用;

2、用餐时要按先后顺序进行,不得插队、拥挤、不得代人打饭菜,不得在用餐时大声喧哗;

3、吃多少打多少,打了应吃完,不得随意浪费、乱倒饭菜;

4、用餐后必须保持餐桌、餐凳及地面之清洁;

5、非厨房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打饭菜或拿取食物;

6、严禁私拿饭菜或公物出厂,严禁带公司物品到宿舍,违者以偷窃论处;

7、物品出厂时,须开物品放行条,并自觉上交给保安检查;

8、严禁带非本厂人员进厂住宿,保安人员将不定时检查,如有违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晚上12:00以后,不得再大声讲话或到处游荡,加班较晚的同事脚步要放轻,禁止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要有公德心;

10、严禁进入异性宿舍,违者记过论处;

11、不得私自乱拿或乱动他人东西,不得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

12、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闭电灯、风扇、空调等设备;

13、严禁在宿舍私装电源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电热管等耗电量大的设施,如发生意外事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4、严禁把垃圾倒在走廊、楼梯与公共区域,垃圾应倒在指定在垃圾桶内,上厕所要冲洗;

15、严禁从楼上往下倒水或扔垃圾,违者记过论处;

16、宿舍地面须保持干净,衣服、鞋等日常用品须摆放整齐不得在墙上、门、窗上乱帖、乱挂、乱写;

17、爱护宿舍门、窗、玻璃、风扇、空调等装置,损坏照价赔偿;

18、严禁在公司范围内聚众赌博、酗酒闹事,违者开除论处;

19、严禁带酒瓶、非法刀具、铜管及管制工具入厂,一经发现开除论处;

20、对防碍保安工作、威胁、辱骂、欧打保安及管理人员者轻者开除,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卫生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3、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1、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 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1、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 作业场所管理

1、车间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2、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3、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1、车间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 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企业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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