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同学会章程(精选8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非营利性组织,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第三条本会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增进了解,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延续同学友情。同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凡是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承认本会章程都是同学会会员。会员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参与活动。
第五条 会员权利
(一)会员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同学会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三)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并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维护同学会利益;
(二)执行同学会决议;
(三)接受并完成同学会委托的工作;
(四)维护同学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五)尽力而为多缴会费,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
(六)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
(七)积极向同学会提供支持。
第三章 会费
第七条 会费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不设限额。会费不足时,由委员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一定金额的会费,用于平摊活动开销。
第八条 会费管理
(一)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
(二)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为”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
(三)财务总监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
第四章 组织
第九条 本会设立委员会,负责同学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执行。职务如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总监、委员。
1、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
2、副会长1名,协助会长办理事务,会长因故不能主持同学会工作,由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3、财务总监1名,负责会计事务。
3、秘书长1名,负责协调同学会的各项工作。
4、后勤部长1名,负责联系车辆、酒店、KTV等。
4、联络组4名,其中各地区联络人4名,具体分为成都、广东、浙江福建、上海及其他地区。1名负责叙永当地的联络工作。
第十条 会长、副会长、委员由以下方式选出:
1、会长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会员中选出。
2、副会长、委员由会长根据各地区会员的得票情况提名,在会员中选任。
第十一条 委员会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二条 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
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委员会的工作;
2、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
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况。
第五章 聚会与活动
第十三条 全体会员聚会:按照 “每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组织同学聚会,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由同学会秘书长及各地区联络人负责通知。聚会一般历时1天,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多数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同学会的活动事宜由委员会共同商讨决定,其活动开支经会长同意后在财务中进行报销,会费收支和结余情况,每季度向同学公布一次,可利用同学聚会或在QQ群内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同学会委员会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委员会,以便联系。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xx县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包括辍学、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三条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十条建立同学会网站,使网站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一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凡是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
(二)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为方便联络,在同学分布的主要区域设若干名常务理事,并安排1名片区负责人(一般由副会长兼任)。
第十九条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条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每人每年20元收取,原则上会员应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一次性缴清五年的会费。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交由片区负责人缴存入财务帐(每年月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
第二十二条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和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支出额为每人次500至3000元。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并报片区负责人,再由片区负责人报会长决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第一条本会名称:xx年别离与聚首,一中xx届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性质:一中xx届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一中xx届高中〔包括辍学、转学)的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的、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三条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四条本同学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联谊事谊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五年一小聚,十年一大聚。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十条建立同学会网站,网名:xx年别离与聚首。使网站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一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凡是一中xx届高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
(二)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监事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为方便联络,在同学分布的主要区域设若干名常务理事,并安排1名片区负责人(一般由副会长兼任)。
第十九条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条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每人每年100元收取。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定期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
第二十二条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支出额为每人次500至20xx元。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并报片区负责人,再由片区负责人报会长召开决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同学的一个自发性联谊会,本会宗旨:增进友谊、互助互勉、共同发展、回报社会。
第三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第二章会 员
第四条 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1、会员:凡是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会员。
2、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教师。
第五条 会员义务
1、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和会员守则。
2、维护同学会利益。
3、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
4、尽力而为多缴会费。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会员(包括特别会员下同)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2、每个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的权利。
3、每个会员拥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4、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七条 如有严重违反同学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同学会利益行为的会员,同学会委员会可以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 会 费
第八条 会费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每年200元起,不设最高限额。每年3月份整月为会费缴交时间,由各会员汇到指定账号。会费不足时,由理事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少量会费。
第九条 会费管理:
1、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由秘书长和财务处负责共同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副会长一名联审批。
2、会费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专门帐号定期存款,作为基金实现保值。秘书长负责分类列帐,撰写财务报告,经会长审批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筹措会费的来源(含交费清单)和支出项目的详细说明。
3、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 区域内及跨区域联谊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参与活动的会员自愿赞助。联谊规模及意义较大,确需在同学会基金中列支的应在事前征得会长同意。
4、秘书长与财务处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并对以非现金(报帐)方式提供赞助的事项进行估值,列入非现金赞助科目。
5、因工作失误造成财物损失的人员应该追究其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6、已经缴纳会费但未能参加同学会聚会活动,、被撤销会员资格、私自退会的会员不退会费。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职务如下:
1、名誉会长一名,为同学会的总顾问。
2、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
3、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事务,负责日常工作。
4、秘书长1名(兼财务总监),秘书处人员5名,具体负责活动组织、经费预算及筹资方案
5、会计、出纳各1名,负责具体管理资金账户,汇报本年度会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会费预算。
第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以下方式选出:
1、会长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出。
2、副会长、秘书长由会长根据各地区会员的得票情况提名,在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任。
第十二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 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不含特别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
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委员会的工作;
2、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
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况;
5、讨论并决定其他旨在达到本章程第二条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 聚会与活动
第十四条 全体会员聚会:按照 “一年一小聚,三年一大聚”的目标,每届委员会五年内应组织五次以上会员聚会。聚会活动规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有新意,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奉献爱心,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跨区域活动:倡导会员借出差及闲暇之余,给老同学打个电话、问一声平安,看一看昔日风华正茂的少年脸上是否又添上了岁月的沧桑。
第十五条 参加会员家庭之婚庆、吊唁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同学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人员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会长,以便联系。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同学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石油建设技校x同学会(以下简称xx同学会)是由石油建设技校x同学们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愿意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 同学会的宗旨是:关键在聚,不在吃。开心为基础,友谊为目的
(一)同学会中不分高低贵贱、祸福成败。
(二)广泛联系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存在状态、不同人生道路的同学们,使大家有归属感,形成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将温暖、关爱、友谊、进步的礼物赋予每一位同学。
(三) 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作为本班同学会的联系、交流与沟通的桥梁,同享人生之乐。
(四)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帮人如帮己,水涨船又高。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 凡石油建设技校同学,符合下列条件,由本同学会会员介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决定可以加入本会:
1、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2、品行良好,具备较高素质;
3、珍视同学感情;
4、自愿缴纳会费;
5、积极参加会员活动。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对会务及活动提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4、向理事会申请利用会员资源得到必要的帮助;
5、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有下列义务:
1、维护本会的声誉;
2、关心和积极参加本会的工作和活动;
3、对其他会员的求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
4、按期缴纳会费。
5、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理事,以便联系。
6、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定期相聚。
7、 当同学会理事会下达召集聚会的通知时,会员有主动积极联系会员的义务。
第八条 在东营市之外的区域工作的同学,符合会员条件,按照程序申请获批准加入本会的,为外埠联系会员。外埠联系会员享有与一般会员相同的权利,除因空间距离因素影响之外,也必须履行与一般会员相同的义务。
第九条 对本会提供过重要帮助的东营籍知名人士,理事会可以授予其“荣誉会员”的称号。荣誉会员享有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的各项会员权利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 同学会会员大会行使本会最高权力。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届,特殊情况下,经监事会发起,可以提前举行会员大会。其主要任务是:
1、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及本会其他的规范性文件;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3、审批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最高领导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届理事会任期两年,任期不超过两届。其主要职责是:
1、塑造本会善良修德的社团人格和强健有力的社团肌体;
2、领导、组织本会的活动;
3、对会员要求帮助的申请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审批,对应当给与帮助的调度会员资源实施帮助活动;
4、向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
5、受理审批入会申请;
6、管理会费;
7、聘请名誉会长和授予荣誉会员;
8、劝退不合格会员;
9、建立同学网站及同学会会员公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可登入网站和邮箱,在网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组成。理事会工作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组成人员分工:
1、会长职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对理事会的一般事务性工作具有决策权;对外对内代表同学会从事礼仪活动。
2、常务副会长职责:
(1)在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和本会确定的各项制度,组织本会的规范运行。
(2)协助会长行使职责,负责本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协调好同副会长的关系,调动理事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负责同学会的宣传工作和对外联络任务。扩大社会知名度,树立社会形象,加强各方面的宣传策划,从多方面扩大x班同学会的影响,展示同学会的实力和风采;联络各类机构、团体及民众,并建立和保持长期友好的联络关系。
(5)常务副会长在会长不能参加聚会的情况下,全权代理会长行使该职责。
3、副会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办理和完成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
(2)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活动,表决重大的决议。
(3)举办同学聚会、开展各种联谊活动,积极策划同学会的大型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
(4)联系接待同学。熟悉掌握本人所管区域会员的通讯方式,起到理事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5)协助管理本会经费,包括筹集、支出、帐户管理、帐目记录。
(6)承担会长委托的有关工作。
5.秘书长:组织执行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的决策;上传下达;组织起草同学会规范性文件;策划同学会活动;受会长或副会长委托代表同学会出席礼仪活动。
6.协助秘书长工作,制作同学聚会日程表,收集同学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QQ号、MSN、电子信箱,尽量详细准确),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7.财务部长1名:由其中1名副会长兼任。负责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8.财务助理1名:协助财务部长的工作。
第十三条 需要由理事会全体成员研究表决决定的事项有:
1、3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2、新会员加入申请的审批;
3、组织会员对红白喜事进行人力帮助事宜;
4、工作报告;
5、劝退不合格会员;
6、救济经济困难会员。
第十四条 根据组织化的需要,亦为了便于信息传递,理事会负责将所有会员分为若干组,每组任命副会长一名。并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组的建制和其中的人员。
第四章经费和基金
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也接受社会捐赠。每位会员入会后,每年缴纳100元会费,用于同学会的日常活动和管理。涉及具体事项的支出,由当事人或当事人集体共同承担。任何人不得利用同学会的名义进行上述内容和性质之外的集资、摊资活动。个人、集体之间的任何经济关系与同学会无关。
第十七条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定期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接受社会捐赠,并及时在
同学会网站上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基金用途主要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
第十七条同学会筹集的全部经费,理事会安排财务总监负责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日常审批。
第十八条 理事会依照本章程明确的事由范围内,决定经费和基金的支出。经费和基金支出的事由及标准另见附表。
第六章会址
第二十一条 本会暂不设固定会址,议事场所在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办公室或其它约定场所。
理事会负责建立自己的同学会网站,在同学会网站发布同学聚会活动、活动财务报告等信息。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协商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xx市xx中学xx届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xx市xx中学xx届同学自愿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营利性的联谊互动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长期发展。秉承“和谐友爱、健康快乐、内外同心、共创辉煌”的理念。广泛联系沟通信息,发起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第四条、 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是xx市xx中学xx届同学都是同学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同学会章程,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热爱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在各行业的优势,为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维护同学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损害同学会集体利益的事。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同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表决有关的决议。
(二)、参加 同学会各项聚会活动,分享同学会的信息,享受同学会资助。
(三)、在同学会网站和有关刊物上参加讨论,发表文章,书画,图象和倡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议事规
第八条、 同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学会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理事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组织委员若干名,宣传委员若干名,会计1名,出纳1名。
第九条、 根据理事会会议决定,暂不设会长,由副会长组成常务理事,实行集体议事,分工负责。
第十条、 理事会:
(一)、定期组织全体会员开展聚会活动。
(二)、执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学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五)、为筹集同学会基金,带头、鼓励会员向同学会捐款、捐物。
第十一条、名誉会长:全面指导、监督同学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密切海内外同学的联系,争取海内外会员多捐款项。
第十二条、副会长(常务理事)
(一)、审议理事会提出的有关事项。
(二)、总体负责同学会相关的工作安排及计划。
(三)、代表同学会处理日常工作事项。
(四)、监督同学会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一)、起草有关决议、报告。
(二)、负责记录理事会、常务理事各种活动、会议议事讨论或决议。
(三)、管理同学会有关的资料、文件、记录、资金。
(四)、协调常务理事处理相关的事项和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掌握国内国外会员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网络);平时多与同学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有关材料,为常务理事提供信息便于决策。
(二)、配合理事会组织、策划会员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第十五条、宣传委员:
(一)、关注和了解同学们的思想情况,大力宣传、通报同学中涌现出成功人士,好人好事。
(二)、鼓励会员积极主动撰稿,收集投稿资料并在网站发表。
第十六条、会计、出纳:主要负责同学会资金管理,每季度在网上公布收、支情况,凭证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及时提供有关收、支信息。
第四章、 经费来源与财会管理
第十七条、经费来源
(一)、同学会活动的经费主要是全体会员自愿捐赠,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
(二)、社会各界团体、个人资助。
(三)、海外会员由所在国家或地区设立专职联系人,负责会员捐款事谊。
第十八条、财会管理
(一)、本会资金属于同学会所有,设立银行帐户,由会计、出纳统一管理,理事会监督使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同学会资金。
(三)、凡属本会资金不得外借,不得投资,不准挪给它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最佳的使用效果:主要用于如下开支
1、同学会集体重大活动费用;
2、有关同学会活动的日常费用 (资料费、每年网站费);
3、上述1、2、项开支必须经常务理事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全部或不少于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签名才能生效;
(四)、理事会(常务理事)召开会议,组织其他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得在同学会资金中支出。鼓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自愿摊销或采用募捐方法解决。
第五章、 聚会与活动
第十九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本着“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
第二十条、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活动。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本着积极参与,服务同学,无么奉献的精神,做出内容丰富、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听取会员的意见,报请名誉会长审核,名誉会长接到报请后应在3天内答复。
第二十一条、聚会前同学们积极出谋献策,听从大多数人的建议,服从安排,有资源的同学请积极提供各种便利。
第二十二条、活动内容尽可能帮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一次聚会都是一个凝聚友情,充满激情,令人难忘的盛会。
第二十三条、网站是同学们联系沟通、倾吐心声的平台,欢迎各位同学通过网络发表文章、书画、图像、歌、诗等,达到资源共享目的。
第二十四条、网站是同学会的资源,由吴逢享副会长直接管理。除有关文章须经吴逢享交有关人员审阅后才能在网站发表外、其它内容可直接在网上发布。有关基金的收支情况须经常务理事同意才能在网上公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理工大学x教授师门同学会。
第二条 会员:理工大学x教授各个历史时期招收的硕士生、博士生,承认本同学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本同学会。
第三条理工大学x教授师门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四条宗旨:延续x教授全体弟子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扶贫济困,促进发展。
第五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六条同学会的联谊事项由会员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七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八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会员与母校及各界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第九条建立和维护同学会微信群和订阅号,使之成为会员与老师之间及会员之间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十一条 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第十二条 负责同学会经费的收集、管理及使用,并不定期向会员公示。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凡是理工大学x教授招收的硕士生、博士生均可自愿参加本同学会。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 会员享有选举同学会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四)参与讨论和制定同学会的制度、规则、活动计划;
(五)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自觉维护母校理工大学、x教授以及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及时更新和通报个人联系方式,互通同学信息;
(六)积极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各项同学会相关工作;
(七)及时反馈对同学会的各种意见或建议。
第十六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母校理工大学、x教授以及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的行为,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九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名誉会长一名,由x教授担任名誉会长;
(二)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兼任财务负责人)、理事6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五章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不设限额,每年缴纳一次。
第二十二条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
对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特殊困难等会员提供帮助;
对母校85教研室贫困硕士生、博士生进行扶持,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会员在微信订阅号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并向会员公示有效后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xx中学xx届2班同学会”。
第二条xx中学xx届2班同学会是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2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筹备小组。
第二章同学会筹备小组职责
第六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三)有拉帮结派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六条本会设立筹备小组(人数16人)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七)财务总监2名: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第五章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条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或转帐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条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及奶奶爷爷)的逝世,大会将给予20xx元纸帛金以示心意。并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学参加出殡仪式,具体出席的同学按排班表轮值出席,出席同学作为同学会的慰问代表,必须举止适当,谦恭有礼。
(三)对于个别同学特殊原因失业,经济困难的,大会将给予一定的生活支持并尽力帮其介绍工作以便度过难关。
第十九条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同学会微信群上公布。
(二)五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五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筹备小组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30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微信群或者QQ群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转为同学会基金。
第六章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筹备小组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春节正月初四举行,小聚会可选择节假日举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会长、副会长、财务总监和连络组长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四是传递正能量,干实事。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副会长、理事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三条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x年2月11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