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8篇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精选28篇)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

一、班组建设管理

㈠、各班组应按时填写班组管理系统,班长必须对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后签名;

㈡、各班组应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每月1日上报部门相关专责审阅;

㈢、各班组须进行年中、年终工作总结,并分别于7月10日和1月10日前上报部门相关专责。

二、班组票据管理

各班组应在每月25日前把当月已执行的工作票汇总并统计合格率上报部门安全专责。为确保工作票的“三个百分之一百”,各班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随意更改不合格票行为的每张扣罚20元;班组自检不合格票每张扣罚10元;经部门审核发现不合格票每张扣20元。

三、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㈠、各专责须进行年中、年终专业总结,并分别于7月15日和1月15日前上报部门领导。

㈡、各班组停电计划须在每月16日前上报部门二次专责;

㈢、需上报局的'物资申请计划须在每月16日前上报部门一次专责;

㈣、物资专责须在每月1日把上个月物资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部门领导;

㈤、每月1日各班组及司机把上个月用车记录上报部门领导;

㈥、缺陷管理:每月最后一日把当月缺陷处理情况上报安全专责、部门领导,每季度、年终须进行缺陷总结;

㈦、部门“两措”计划的制订及总结由各专责根据其业务管辖范畴进行编制,安全专责负责汇编。各班组应根据本部“两措”计划编制实施计划,安排落实,并每季度把完成情况上报部门安全专责和技术专责。

㈧、每月3日前安全专责负责汇总部门月度安全生产情况上报局安监部及每月8日前完成本部《安全生产简报》编制工作。

㈨、每月最后一天召开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如遇特殊无法如期可顺延推后召开。参加人员:部门领导、专责,班长、安全员。

㈩、部门领导、专责每月须最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强化管理、提高保安员的思想和专业水平,确保我局职工、物资财产安全。同时对保安队伍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要求。

适用范围:滨州市保安公司驻滨州市公路局全体保安人员。

工作范围:滨州市公路局办公大楼,馨露佳园及馨露园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

(人员名单及具体分工情况详见附表)

保安人员纪律要求

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在保安权限范围内进行保安服务;

2、加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安员职责,做到准时上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不喝酒、吸烟、做私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亲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文明执勤,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办事公道,热情服务;严禁出现刁难人,打骂人,侮辱人格的行为;增强互助互爱,共同提高,维护队伍内部团结;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是非分明。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5、严守秘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路局及职工的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

6、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设施与场地的使用守则,不得损坏公共财物或设施。

保安人员着装要求

1、保持制服整洁统一。夏服:上衣扎入裤内、打领带;冬服:内穿衬衣、衬衣下摆不得外露;冬季与夏季工作服不能混穿;不得戴歪帽、敞开外衣,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束紧,武装带必须扎紧并按规定佩戴工作证;

2、制式外衣衣袖、衣领处不得显露个人物品,服装口袋里不得装过大过厚的物品以影响外观;

3、着制服时要统一穿黑色皮鞋和深色袜子,保证无脏物,皮鞋黑亮干净;

4、每个班次的保安服装必须统一;正确佩戴工作证(统一左胸袋口盖1/4处);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大方;不袖手、背手,不将手插在衣袋里。

保安人员仪容仪表要求

1、仪容仪表端庄,不得蓄长指甲,不准烫发、染发,留长发、胡须;

2、不准佩戴饰物上岗,当班时不得将任何物体夹于腋下;

3、站立时,按军姿标准站立(立正或跨立),不准依靠墙壁或其它物体;不得弯腰驼背,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可疑声响、闻到异味,应立即查明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上报上级领导或及时知会各相关部门);

对巡视情况要详细记录;

巡逻范围:办公楼和住宅各区域,特别是外近围墙地带;

巡逻的'时间和路线,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时间不定时,路线常变换”的原则;

在巡逻的方法上,可采取徒步、骑自行车巡逻与站立观察相结合,重点部位潜伏与听相结合。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3

(三)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

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

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须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执行。

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违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按奖惩制度

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复,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

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延误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奖惩制度

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

值班人员安排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安排休息)。

十二、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服务范围之外的能办则办,不能办的须做好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

禁止出现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一旦发现或举报反映,则按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执行。

十三、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遇有极个别业主无理取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4

一、仓库要建立并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常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难、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

二、要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章》,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六防”工作。

三、仓库防火工作实行分区治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并指定各库、各级防火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退隐患。

五、仓库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管、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不准在消防设备区域堆放各种杂物。

六、仓库必需严格治理电源和水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仓库电器设备必需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每次作业完毕和每天下班前要将库房的.电源切断。

七、对仓库所用消防设施和设备每季进展检查、维护。每年进展年检。

八、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本人负责库、区各检查一次,院领导、设备科长要定期检查,遇有恶劣天气,或特别状况,要随时抽查,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医院领导要组织力气对仓库进展全面检查。

九、非工作时间和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开库门和进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仓库内商品要根据规定进展分类,分垛存放。库区内要干净、安全,走道畅通。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5

日常工作保送和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日常工作保送和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如下:

1、日常安全文明工作必须层层落实反馈,每学期把工作情况上交各责任区负责

人,上报学校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分管领导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一旦发生事故,校内相应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室、安全工作责任人

和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汇报。

3、负责报告的'人员在各类事故预案中清楚写明,落实到人。

4、特别紧急状态下,允许各部门负责人边汇报、边处理或事先紧急处理后再汇

报。对不及时向上级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不及时报告的责任,并

依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进行处理。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6

1、仔细拟定方案:学期初,应通读一遍教材,认真拟定本学期的教学方案并支配好教学进度。

2、依据《课程标准》,结合同学的实际状况及教学内容和阅读有关参考资料,进行备课。

3、备课时要做到六备: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同学;备教法;备教学手段;备板书和语言。

4、在备课中体现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并把行之有效的方法在老师中沟通。

5、练习设计要有层次,有梯度,举一反三。

6、作业科学,适量。

7、能客观地分析得失,有得力的.补救措施,仔细写出教学反思。仔细进行二次备课,针对性强,适合本班同学实际,体现个人的教学风格。

8、老师每月上交一编自己整合的优秀教案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7

1、仓库保管员必需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原材料仓库必需依据实际状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清楚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根据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

3、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挨次编号必需相互统一,相互全都。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返修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4、必需严格仓库治理规程进展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需准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5、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需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展检查盘点,并做到账、卡、物全都。如有变动准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以便准时调整。

6、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准时清理,保持干净。

7、各种物料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进先出,防止坍塌伤人及损坏机械设施。各种物料不得抛掷。

8、供给部门必需根椐生产规划及仓库库存状况合理确定选购数量,并严格掌握各类物资的库存量。

9、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连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全都,以保障本钱核算的正确性。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8

1、代理公司应制定案场的管理规范,并提交开发商审核、确定后方可实行。

审核流程:代理公司制定代理公司销售总监审核确认开发商销售经理审核确认开发商销售总监审核确认案场管理规范最终执行

2、代理公司人员要穿统一着装,并使用统一的vi标识。

3、代理公司应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严禁喧哗、嬉戏、等有所破坏营销中心整体形象的行为。代理公司每天应对两个案场的卫生进行监督,如遇到物业公司不配合清理卫生的行为,可及时向开发商提请协助,开发商每周对营销中心的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和监督。

4、工作时间内不允许打私人电话,不得从事与销售无关的任何活动。

5、销售现场应以客户为重,不许有冷淡客户、对来访客户视而不见或出言粗鲁与客户争吵事件(现象)发生。

6、代理公司要定期向开发商报送销售信息、报表等资料,及时反馈销售现场出现的`相关情况。

7、代理公司作息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和楼盘销售需要,跟改作息时间,并定期将两个销售案场作息时间表提交到开发商,两个案场的销售前台不允许出现空台现象,必须保证a位有置业顾问待位。

8、代理公司的员工不能进行有损开发商的私人交易活动,不能以开发商名义进行任何违背销售原则的行为及进行任何超出代理合同所指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有此类行为,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代已购客户转让楼盘,并赚取差价;

——对于未经授权之事,不得擅自答应客户任何要求;

——未经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修改合同条款。

9、公司的文件、规定以及任何未对外公开的资料、信息,均属公司的机密文件,代理公司人员不得对外提供以及宣传;任何人询问均须婉言谢绝或向公司部门负责人请示

10、处罚:a、如开发商发现违反以上第3、第5、第6条和第7条,初次进行口头警告,再次发现,进行100元以上的罚款。

b、发现违反第8和第9条,进行10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影响比较严重,开发商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酒店带来较好效益者,奖励50元;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每月累计一次以上收到表扬信,可评为季度优秀员工(一个季度一评,另外有奖金)奖励100元;

4、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5、保护酒店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奖励50元;

6、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奖励50元;

7、拾金不昧者,奖励50元;

8、为维护酒店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奖励50元;

9、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二、惩罚制度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佩戴工号牌、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工服不清洁、褶皱、破损、掉扣未及时更换或修补;每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之内)罚款5元,超过5分钟罚款10元,以此类推,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1天;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串岗者、让总台出现空岗状态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4、当值时扎堆聊天、串岗串位,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5、当值时吃东西、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6、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元;

7、当值时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行为懒散、动作缓慢、无精打采,唉声叹气,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前台内吃东西、看报纸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8、非当班时间不得在前台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9、客经过时必须要有问候语,采取站立式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0、接听电话及对讲机使用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1、每班次交接必须按《交接班流程》严格执行,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2、当值人员所有现金必须存放于收银抽屉内,不得外露并交接清楚,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3、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每拖延一天,罚款10元;

14、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申请,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10元;

15、做好住客房及各旅行团队、协议单位的叫醒服务工作及电话服务,如班间连续两次未及时为客服务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6、不得使用前台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7、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8、工作区域内卫生必须时刻保持整洁干净,如有纸屑、果皮、烟头、杂物等;必须马上清理,特别是烟灰缸内不得有杂物烟头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9、因事因病缺席,未能及时请假的,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0、无故或借故不参加公司和酒店组织的业务培训及会议,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1、在培训课上随意交谈、打闹、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当值人员手机必须调成振动或静音,当班时佩戴的手机不得裸露于工作服之外,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3、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者,罚款10元;

24、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27、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25、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推诿或拒绝其它部门正当要求者,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26、发现当班期间当班人员睡觉者,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27、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10元,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取消参加“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28、前厅部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拒绝给客人提供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29、接营销部的预定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或闲置,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30、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或部门通报,追查责任到个人,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1、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5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三、执行方式

1、违反条例时,以现金处罚进行,由部门开取罚款单,并由经理与当事人在罚款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当事人如拒绝签字,经理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

2、受到表扬奖励时,以现金奖励进行,由经理与当事人在奖励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3、罚金(奖金)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4、处罚的所有费用都作为本部门的部门基金。

四、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本规定是评选“优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依据。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1、对厨房各项工作实行分级检查制,对各厨房进行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的抽查;总厨、厨师长、组长、厨房员工。

2、检查内容包括店规、店纪、厨房考勤、着装、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出菜制度及速度、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一次,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店规店纪;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职责出品制度、质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4、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部门,班组的差错,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6、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7、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应做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应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电能表生产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车间成员均须遵守。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进出生产车间必须立即随手关门。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10元。

2.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3.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2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0元。

8.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

9.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班组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组长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10元。

1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节约水、电、汽。下班或交班前,应检查确认本人的工作及其环境已作妥善处理;必须检查确认需要关闭的水、电、汽已关好,门窗已关好,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后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3.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2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

14.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班组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元。

15.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但如人手不足可经车间主任协调从其他班组临时调配;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车间主任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6.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由车间班组负责。

17.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班组长并作好记录,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计20—50元罚款,班组长负连带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18.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2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

19.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保证车间无尘化。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住宅区房屋管理员的日常工作量规范

房屋管理员的工作量规范如下:

1、每日工作量

(1)巡视所管理的地段(片幢)一遍,巡视内容为:

检查住宅区是否有违章行为(有无乱搭,乱建,违章装修,墙壁有无乱涂,乱画,张贴广告,住宅区内有无乱摆摊贩)

住宅区是否有不安全隐患(房屋是否出现严重破损,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室外输电线路是否完好,有无乱拉乱搭,住宅区内有无可疑人员活动)

住宅区环境与卫生是否符标准(树木花草有无损坏,房前屋后,公共场所有无乱扔垃圾,垃圾桶是否倒清,有无乱停放车辆,乱凉晒衣服,有无影响正常休息的噪音源)

基础设施是否完整(道路有无损坏,室外上下水道是否渗漏,路口拦护拴,路障是否完好,娱乐设施有无损坏)

以上内容巡视完毕要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之,重大问题和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向主任汇报。

(2)收缴房租,管理费,各项规定费用。

(3)接待居民来信、来访和处理有关房产管理的投诉。

(4)解答居民提出的有关房产管理业务咨询。

(5)安排房屋保养、维修任务、验收修缮质量。

(6)作好工作日记(内容:记录每天完成的工作、发现和处理问题、上级领导的指示、急待解决的任务、住户投诉等)。

(7)整理内务(包括打扫办公室、整理文件、资料等)。

2、一周工作

(1)走访住户(内容:与住户交换住宅区管理意见,了解住户在住房方面有什么困难和需要,掌握住户家庭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单位和家庭电话、家庭人口以及人口结构,掌握住户产权归属和变更或租户变更、租金的变化,住房的户型变化、结构、质量现状、保养和维修状况)。

(2)初审装修申请,并报上级审批。

(3)检查每幢楼宇等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内容包括:电梯运行是否正常,楼道、过道、梯间是否堆放杂物或有碍通行的物品和危险品,公共照明是否完好,配电箱、水表设备是否有破损,住宅楼内信报箱是否有破损),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主任和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4)检查垃圾桶是否喷洒药物,各住宅楼公共部位是否清洁。

(5)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有无长期空房户、擅自转租户,了解房地产信息。

3、一月工作

(1)编制本月保养维修报表,制订下月保养维修计划报管理处主任。

(2)编制租金、管理费和各项规费收缴报表并报主任。

(3)组织修剪管理地段内的树、木、花、草一次。

(4)发动组织住户搞一次卫生大扫除。

(5)对本月维修项目进行一次回访,听取住户意见。

(6)整理房屋管理资料、档案,对发生异动的(包括房屋产权变动、承租户变动、租金变动、管理费变动)作出修改。

(7)与有关单位联系,交换情况一次(居委会、派出所、工商所、房屋产权单位)如有重要情况须用书面报告和反映。

(8)办公室大扫除一次(窗户玻璃、屋面、地面、墙面和各种办公用具的清洁整理)

4、一季度工作

(1)组织检查住宅区和住宅楼宇消防设施(消防拴、水源、灭火器、消防桶、高层楼宇的消防报警设备、太平门等)是否完整无缺,能否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打开各粪池、井盖,检查化粪池、下水道有无淤塞,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

(3)组织对树木花草进行一次施肥。

(4)清理房租、管理费和各项规费,并编制季度报表,清查是否有漏收、错收,采取措施对拖欠房租和管理费的住户进行追收。

(5)编制季度维修保养计划和报表

(6)与住宅区内其他房管员合作,出一期房屋管理专刊,宣传表扬住宅区内的.好人好事和新风尚,指出住宅区存在的问题,增强住户参与管理的意识。

(7)整理房地产信息,并写出书面报告。

5、一年工作

(1)参加一次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短期专业培训。

(2)对本管理地段(片、幢)内的住户全部走访一遍。

(3)组织清理一次化粪池。

(4)编制年度房租、管理费和各项规费收缴报告。

(5)编制下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6)整理房产管理档案资料,写出资料异动报告,对发生异动的资料进行修改,保持档案资料与实际一致。

(7)参与组织一次房屋管理联系会,与有关部门交换开展房产管理的意见。

(8)组织一次本管理区的住户代表会,听取住户对房屋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提高住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9)总结年度工作,写出书面总结。

(10)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3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4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5

1、上班迟到者,罚款10元/次,迟到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罚款100元。

2、上班时间不佩戴工号牌,着装不整齐,仪容仪表不达标者,罚款10元/次。

3、未及时、认真做好区域卫生及当前一切准备工作者,罚款10元/次。

4、操作间物品及用具摆放零乱,不整洁,罚款20元。

5、在上班时间内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看报、用手机聊QQ、办私事者,罚款20元/次。

6、在营业场所内哼歌曲、吹口哨、高声喧哗、谈笑、大声对话者,罚款20元/次。

7、上班时间偷懒、睡觉者,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在营业现场吃东西,罚款10元/次。

9、对客人品头论足、指手画脚者,罚款20元/次。

10、未经许可擅离职守者,罚款20元/次。

11、不服从安排、顶撞上司者,罚款50元/次。

12、在员工之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诽谤他人或散布谣言而影响团结和有损公司形象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3、服务员未及时寻台者,罚款10元/次。

14、无成本意识,蓄意浪费或擅自乱用公司物品者,罚款20元/次。

15、客户经理上班时间随意进操作间,未按规定时间站岗,罚款20元/次。

16、客户经理或其他人员帮助客人推选技师或乱安排点钟者,罚款50元/次。

17、严禁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进入收银台,违者罚款20元/次。

18、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到收银台乱用电脑,违者罚款20元/次。

19、收银员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利用工作电脑上网、聊QQ、打游戏,违者罚款20元/次。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6

一、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未持有规定的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二、在校园内,对没有证件又需查询或可疑人员,师生员工或督察人员都有权查询,被查人员须接受查询,如实讲清情况。

三、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严禁打架斗殴、偷窃、流氓、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的行为。

四、未经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

五、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门卫验证、会客登记、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危险物品管理、车辆管理等;爱护公私财物。

六、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严禁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严禁在宣传布告栏内乱写,严禁张贴大、小字报。违者要严肃查处。

七、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八、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活动。

九、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演、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十、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十一、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集会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及办公场所举办文娱活动。

十二、巡逻值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大胆处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保卫科和分管校长汇报,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十三、教学楼,应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安全责任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四防”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在校内失窃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拾物者应将拾到物品及时交学校处处理。

十七、违反以上各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对维护学校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7

一、老师必需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否则,每发觉一次,从考核中扣除0.5分。

二、上课时间不允许待客(特别状况除外)。

三、老师必需严格根据教育处支配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假如确需调换,需经教育处批准。否则,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老师请假后,必需与教育处支配的代课老师进行当面交接,如有特别状况不能进行当面交接,也必需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交接,假如不按规定进行交接消失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老师上课前必需仔细备课,写好教案,绝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否则,按缺课处理。

六、老师上课必需根据新课标的要求,选择适合同学学习的教学方法,运用“10+30”的教学模式。

七、老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包括穿拖鞋、露肩衣服、短裙、短裤等);否则,停课待岗。

八、老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富有激情。

九、老师上课必需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围绕教学目标细心组织教学,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十、老师上课期间,绝不允许派同学离开教室去做别的事情,更不允许让其他老师把同学叫到办公室补课。

十一、绝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同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8

为加强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文件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的根本依据。专业部应组织各专业分届制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分学期制订各年级学期教学计划。

2、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以《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xx〕2号)为指导,并明确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人才规格、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以及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等方面内容。

3、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应于每年5月底前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论证,并连同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表报行政部教科所,6月中上旬由行政部教科所初审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经校长批准、执行,必要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4、每学期放假前2个月,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发展实际需要,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行政部教科所,并向全校征求意见。行政部教科所审核、调整后,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执行。

5、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应根据培养目标,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平衡,力求教学计划整体优化,确保实现培养目标。执行教学计划中,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广泛听取意见,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改。

6、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应严格按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定时归档。

(二)课程大纲

1、学校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学科课程大纲,无大纲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进行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专业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行业要求和学科特点,按照课程大纲(标准)的统一格式,自编课程大纲(标准),并经专业部审查认证,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执行。

2、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标准)组织教学,任课教师在编制课程教学计划时,应说明对课程大纲(标准)的处理意见。

3、在执行中允许在完成课程大纲(标准)基本内容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但须经相应专业或公共教研室研究、专业部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且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大纲规定的10% 。

二、教研活动

(一)专业部教研组制订学期工作计划时,应将教研活动计划列入并付诸实施。

(二)各专业和专业部公共教研室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一学期不少于8次,其中安排业务理论学习3次。

(三)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集中精力,提高效率。

(四)每个专业须有明确的'教研、教改课题,每学年每个专业至少撰写2篇教研总结或教学论文、案例分析。

(五)各教研组每学期安排听课计划,相互听课,交流经验。每位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六)教研、教改课题须报行政部教科所备案,发表论文须将原件复印件及获奖证书报教科所,以便工作考评。

三、学术研究

(一)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提交1篇教育科研论文或教学案例分析报告,并作为教师考核要素之一。

(二)凡在校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均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推动作用的教科研论文给予一定奖励。

(四)校内外的学术交流、研讨需做好充分准备。主题发言须有明确观点、详实内容、确凿论据的发言稿,并尽可能印发与会者,以便交流,提高会议质量与效率。

(五)成立学术委员会,按照《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附件)组织好校内重大学术交流活动。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由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常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四)市场内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承担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

(七)保持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禁止人畜混居;应修建专门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禁止人与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市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农贸市场内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不得贬低其它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市场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不应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应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_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_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八条规划建设部门对农贸市场规划发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履行对未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条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四部分市场车辆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二、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三、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第五部分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一、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从证照、商品质量、卫生状况、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三、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日常经营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户予以奖励、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淘汰。

四、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和处罚的经营户。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农贸市场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

第三条:全区农贸市场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为负责单位,区工商局负总责,区城管办负责监督考评,农贸市场管理者为第一职责人。

第四条:规范农贸市场经营交易秩序。

(一)市场内实行划行归市。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腌卤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二)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三)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摆货经营。

(四)市场内通道和门外周边1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严禁“暴市”。

(五)市场内除农民直销区外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六)市场设置公平秤,为消费者服务并理解消费者监督

第五条: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

(一)进入市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二)应根据市场规模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食品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巡查。

(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到“三证”齐全,确保先体检、后上岗,先培训、后从业。市场主办者应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

(四)场内饮食行业应做到容器清洁,食品新鲜,防蝇、防尘设施齐备,生熟食分开,实行工具售货。

(五)经营人员在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务必穿戴洁净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夹钱工具,对一切经营食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六)场内饮食店铺、经营腌卤制品等熟食的固定摊点(店铺)均应配置冷藏设备。

(七)销售鲜肉、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经营摊点(店铺)应修建上下水设施,并做到随时清扫,无积水污垢。

第六条: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一)市场应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承担并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应做到“交易不散,保洁不断”,对场内产生的垃圾“随脏随扫,日产日清”。

(二)市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箱、果屑箱,放置有序,清洁无损,有专人负责管理。(三)场内经营者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由保洁人员定时清理。

(四)根据市场规模大小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消杀人员,负责场内除害消杀工作。做到日有小规模消杀,每周不少于2次集中消杀,确保市场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到达国家规定标准。

(五)市场内店铺前后、摊位前后严格落实门前卫生“三包”职责制,确保不出现卫生死角。

(六)市场内点杀家禽应贴合“前店卖,后店杀,店内不见屎、毛、血”的标准,剐剖水产品应贴合废弃物袋装化要求,地面不见杂物,防止血污外溢。并做到关门收摊前彻底打扫清洁卫生。

第七条: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管理

(一)市场内各种安全制度健全落实,人员、职责、岗位职责明确。

(二)实行巡场值班,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并实行值班记录。

(三)市场内应持续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人不得挤占场内消防通道。

(四)场内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五)市场内基础设施持续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场内建筑设施。

(六)市场治安工作落实,治安秩序良好。场内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立即报告。

(七)市场主办者经营户签订安全职责书,明确安全职责。

第八条:加强农贸市场设施管理

(一)场内持续设施配套齐备、功能完善。

(二)场内货架、池台统一;标牌吊挂、雨蓬设置、“三防”设施等整洁有序。

(三)场内禁止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四)场内无坑洼积水,持续道路平整,上下水畅通。

(五)市场应设置停车场并有指示牌。车辆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六)市场应设置公共厕所并有指示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七)市场应设置科普宣传栏,对公众开展卫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传,并定期更换资料。

(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利用市场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第九条: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商务、农业、林业、城管、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卫生、动物检疫、公安、规划、国土、税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建立长效保洁措施。

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农业部门依法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

林业部门依法对市场野生动植物的经营进行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畜禽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市场的治安管理,落实安全保卫措施,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扰乱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法律职责

(一)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来源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政府授权区工商局负责解释。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2

1、生产现场的设备检修工作外委给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时,外来施工单位除了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外,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2、外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开具应由工艺车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责任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布置落实,工作负责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其他与运行系统无联系的安全措施由检修单位自行布置落实(工作票中应注明检修自理)。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和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发。

3、对于边基建边投产的现场的检修或交接试验等工作也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分工可以参照生产现场设备外委检修的情况执行。

4、工作票有关外委单位的若干规定均适用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的各项检修工作,这些检修工作应由本工艺车间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5、对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工艺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艺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检修车间工作人员在检修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检修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条 为倡导健康生活,提高身体健康指数,教育和引导师生确立健康生活的观念,根据《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禁烟范围: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所属公共区域,包括教室、公共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活动室、宿舍等室内外公共场所。

第三条 适用人员: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其它人员。

第四条 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除了不主动向领导和客人(含学生家长)敬烟外,要告知学校的禁烟规定并劝阻吸烟。

第四条 校长办公室为学校日常监督管理部门,各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人。

第五条 医务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吸烟有害健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或图片展览活动。

第六条 在学校北大门、东大门、南大门及各主要建筑物入口处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立2――3个吸烟室,禁烟区不提供烟缸等烟具。

第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处以人民币50元/次罚款,由财务室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按捐款处理。

第八条 此规定从4月10起执行。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4

一、常规教学

1、老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怀同学,爱惜同学,主动准时对同学进行辅导,为同学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老师必需对比教学大纲,仔细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有用性的统一从而细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同学的认知水平和同学的素养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方案,支配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育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需用一般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预备好教学用具(挂图、试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同学作业内容必需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同学的把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仔细准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仔细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同学全面素养得到进展。

6、严禁老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育处将帮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老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状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别状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育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试验教学

1、试验课老师在每次指导同学试验前要预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试验,对试验中可能消失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同学试验时应仔细巡察,准时发觉和订正同学中不正确的试验操作。每次同学试验,任课老师和试验老师必需在场,如消失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同学身心造成损害,老师须负肯定责任。全部各班同一试验结束后应准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当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平安。

2、试验老师应准时收集,整理好演示试验记录单,同学分组试验记录单等。

3、全部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准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惩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便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老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老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方案,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方案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方案罚款10元。依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同学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育处布置召开的会议,肯定要按时参与。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老师必需仔细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试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需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便迟到、早退、缺岗。(教育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状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峻教学事故处理。

7、为协作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同学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同学扣1分,转入一名同学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育处将《考场状况反馈表》伴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同学,每班抽调5个同学填写《常规教学状况反馈表》,由教育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同学认为该老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5

学校技防设施使用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安保人员必须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教学常规,做到及时设防和撤防,并做好相关记录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在校师生安全及学校财产,提高技防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技防工作由校长全面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2、学校在重点部门、要害部门安装各类技防设施。

3、技防设施使用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安保人员必须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教学常规,做到及时设防和撤防,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安保人员必须保证监控设施二十四小时的运行,未经校长授权的任何人员不得查看监控记录,公安执法人员须要查看监控记录的.,必须予以配合。

5、安保人员在设防时间内出现报警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必要时及时报警,并告知学校相关负责人。

6、各类技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挪做它用,对故意损坏技防设施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7、为确保各类技防设施的完好率、使用率,学校指定的相关人员要定时定位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报维修单位维修,确保设施性能完好。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6

一、实行"值日生"制度

在班级中,每一个学生都是集体的小主人,为使每个学生都能参与班级管理,同时也逐步提高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我班实行"值日生"制度,即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轮流当一天的值日生,协助班主任做好每天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1、检查红领巾佩戴并记录。

2、每天早上清扫班级工区。

3、自由活动时间清扫窗台。

二、小组长负责制

各小组民主选出小组长

1、负责每天收发作业。

2、协助同学完成老师布置学习任务,如:抽读,抽背课文等。

3、组织小组成员完成以小组为单位的各种活动。

三、实行小干部责任制

根据班级生活和发展的.需要,本班实际在班中增设了多个班级管理岗位,有能力的学生都能在集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承担责任,享受权利,学会合作,学会尊重,锻炼能力,展示才华。

班长责任:多关心学生,起带头作用,帮助老师管理班级,老师不在时起到老师的作用,待人和善,不偏心。做好出勤记载。

劳动委员:安排和监督好每天各小组清洁卫生。

生活委员:

1、每周检查同学个人清洁卫生。

2、协助劳动委员安排和监督好每天各小组清洁卫生。

3、解决同学生活上的困难。如:帮助没带餐具的同学,帮助生病的同学等。

体育委员:

1、协助体育老师工作。

2、协助班主任老师搞好运动会。

3、组织好班级两操,并做好记录。

文娱委员:

1、协助音乐老师工作。

2、协助班主任老师组织各项文娱活动。

四、灵活运用激励机制

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形成的,必须反复抓,抓反复。尤其是对那些行为习惯比较差的学生,通过榜样示范的力量去争取。通过同龄效应去帮拉,运用一定的激励去鼓起他们。同时对小干部也要多帮助,多鼓励。另外小干部不是终身制,表现好的,负责任的要表扬奖励。用成功的喜悦强化学生的行为,培养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7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部门和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员工责任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

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纪律,竭尽职能,努力工作。

保护公司的名誉、财产、资料,维护公司的利益。

保守公司的商业、技术、薪金等机密。

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要求。

组织一切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互相尊重、团队合作、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严禁使用侮辱性的语言和脏话。

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的命令或工作分配。

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带有地方观念,禁止拉帮结伙。

按要求佩戴工牌,穿工装,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召开早会,所有员工需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在车间遇到公司的客户参观或高层领导巡查时,车间员工要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在工作过程中吃食物、看小说、看报刊、聊天、听歌、嬉戏打闹、打架、私自离岗等行为。生产车间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吸烟区。

工作时间禁止亲友探访,禁止带公司以外的人员在车间玩耍或接触设备、仪器等,由此造成的事故由员工自行负责。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员工自负。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盗窃他人物品还是公司物品),不论物品价值大小,一经发现,一律开除。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公司(经领导批准的`除外),若有此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的工资。

员工必须自觉自律,勇于揭发损害公司形象或利益等不良行为。

员工违反操作规定,导致损失的,不论是故意还是失误行为,都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部门主管因管理粗心也应受到连带处罚。

每日上岗前必须将工作区域及所操作设备进行清理,保证工作环境卫生。

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工艺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否则,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

在生产、维修设备等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下班时,要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者要将所有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部门主管的管理责任。

奖励与处罚

对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为公司作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金、加薪等激励方式。

对违反公司制度、影响公司日常秩序等系列事项,视影响及造成损失程度,给予下列处罚。

经济处罚

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对其采取罚款10~1000元、赔偿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绩效工资等措施。

行政处罚。

根据危害程度、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对其采取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察看、辞退、开除等处罚措施。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则

本制度即日起施行,施行后,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心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第三条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行政、诚信守法的原则。

第四条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应当注重实效、注重创新、注重协作、注重服务。

第五条中心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中心日常工作管理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应当有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奖惩和激励。

第二章工作计划与报告

第七条中心各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等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

第八条工作计划应当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责任人等要素。

第九条工作计划应当报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如需调整应当及时报备。

第十条中心各部门应当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工作报告应当按照制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并报送给相应的领导。

第十二条工作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中心负责人应当对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协作

第十四条中心各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流转程序。

第十五条工作流程应当简化、规范,避免繁琐的行政程序和不必要的环节。

第十六条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应当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七条中心各部门应当加强内部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和协同机制。

第十八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冲突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当上报领导。

第四章档案与资料管理

第十九条中心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与资料管理制度,保证文件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二十条所有文件和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和归档方式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档案和资料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私自销毁、篡改和泄露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二条档案和资料应当定期清理,对于无用的文件和资料应当及时销毁。

第五章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应当遵守纪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或干扰他人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中心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卓越工作绩效的个人和团队,中心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个人和团队,中心应当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七条中心负责人应当对工作人员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和纪律教育。

第六章绩效考核与激励

第二十八条中心应当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和激励。

第二十九条绩效考核应当综合考虑各项指标,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第三十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公示,并在考核区间内接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十一条对于绩效优秀的个人和团队,中心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和晋升的机会。

第三十二条对于绩效不佳的个人和团队,中心应当加强培训和指导,提供改进机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心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出台可以规范中心的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报告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中心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协作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和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冲突。档案和资料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文件的安全和保密。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中心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同时,中心应当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和激励。希望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个制度,中心的日常工作能够规范有序,提高效率,实现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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