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相关责任书最新5篇

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的主要责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生安全相关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学生安全相关责任书1

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第一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相关责任书2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__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我接受学校的善意提示,保证做好租住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间,孩子在校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租房地点:__x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__年2月27日

学生安全相关责任书3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__年9月2日

学生安全相关责任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__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__年3月1日

学生安全相关责任书5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__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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