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经营管理制度(合集29篇)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精选29篇)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力,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必须加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有效的执行。

一、员工行为规范:

1、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武汉市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中介行业的各项公约准则。

2、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必须服从管理,努力工作,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高效的执行各项业绩任务。

3、公司员工必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并能够努力提高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提高个人的自律意识和自觉意识,勇于创新,不断进步。

4、公司员工必须时时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对外要统一口径,未经公司的统一协商批准,不得对外私自说任何关于公司的信息。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信息资源,一经查处,无条件开除。

5、公司员工必须学会团队协作,专业分工,要和气、包容的对待同事,在外看房要互相照应,相互帮助。

6、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效益而不能有有任何异议,任何事情要懂得先从公司的整体来看,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优先全力配合已经成交或下了定金准备签约的单子。

7、公司员工必须时时维护公司企业文化,开早会需积极加入讨论,有问题和意见要学会在早会上提出或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业余活动,加深相互的情意,提高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大家都有一个心灵的归宿和感受到家的温暖。

二、人事制度:

1、公司实行经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听从经理的安排分配,服从各项管理调度,新员工因不懂业务,更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安排。

2、经理责成行政人事经理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和各项登记、来访、应聘等事务。行政人事经理认真负责完成相应的工作。

3、公司的业务现阶段由经理负责,经理负责监督公司员工的工作情况,租赁或买卖的单子的进度,负责各单子的谈判,签约由夏丽兰负责。

4、本公司不招聘任何兼职,工作不满一个月员工辞职的,没有底薪,新员工试用期(2个月)的时间,在前2个月的工资结算是做满一个月之后结算,不满一个月到发放工资的时间,不发放工资。

5、公司每月8号发放工资。

三、薪资标准和晋升制度

1、公司的工资是低薪加提成,低薪按级别和月业绩最低标准而定,提成按业绩额而定,具体如下:

底薪:业务经理:____________年元/月行政人事经理:____________年元/月业务助理:____________元/月行政人事助理:____________元/月文秘:____________元/月经纪人:____________元/月

业务员:____________元/月

2、公司业务员月业绩最低标准为____________年元,业绩不满____________年元,扣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元扣____________元,没有提成。

3、经纪人月业绩____________元/月,不满____________元扣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年

元扣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元扣____________元,没有提成。

4、业务助理:月业绩最低____________元/月,不满____________元扣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元中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元扣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年元扣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元扣____________元,没提成。

5、业务经理:月业绩最低____________元/月,不满____________元,没有月度分红;不满____________元,扣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元,扣____________元;不满____________年元扣____________元,没有提成;____________元以下只有保留发和____________元的底薪。

6、行政人事助理:行政人事经理和店秘没有业绩要求。

提成:____________年元/月以下:提成____________%(行政人事,文秘提成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元—____________元:提成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提成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提成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以上百分之____________%。

晋升标准:

1、员工有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表现优异或业绩突出,可提前转正。

2、业务员三个月之后,现个月试用期之后转为正式员工一个月之后,可晋升为经纪人,考核标准:①业绩考核;②考勤考核;③综合考核。

3、经纪人五个月之后,可晋升为业务助理,考核标准:①业绩考核;②考勤标准;③综合素质考核;④二手房买卖业务能力考核。

4、业务助理六个月之后,可晋升为经理,考核除了以上四点外还有对公司的忠诚度。

四、工作时间:(工作时间随季节调整)

早上:8:30—12:00

中午:1:30—6:00

1、中午午休时间除吃中饭,外出也必须填写外出登记。非工作时间如客户看房,应该就客户时间。

2、轮休时间在每周一统一安排。

3、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请假两天的,需提前五天填写请假条。经人事行政经理或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不接受任何短信申请)。如因急速或病假,之后实效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每日工作流程

八点半上班,开早会,早会时间一般约15—20分钟。

早会上相互之间交流房源、客源以及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包括对公司的看法和对同事的不满。(以及好的想法)

早会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团队的合作,加深相互之间对对方和房源、客源了解,以及化解同事之间的矛盾,保养团队的友谊,使公司的资源共享,专业分工,合理分配,形成强大的.团队力和凝聚力。

早会后开始查房源,打电话,发信息,预约带看,以及跟进回房。中午下班后吃午饭,之后的时间可自由安排,公司提倡各种业余活动,如看报、打羽毛球等。

下午两点上班,如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则开中会,正常情况下每个人按自己的安排工作。

晚上六点下班,如有客户看房,应就客户的需求。

公司每月月初举行一次大型的讨论会,公司员工再1号早会上提交本月规划。

公司每月月中举行一次大型讨论会,讨论市场行情和各项业务进度。

公司每月月末举行一次大型讨论会,提交本月工作心得及相关情况。晚上举行一次聚餐。

六、外出登记及外出时间

外出必须做好登记,外出带看或堪房时间约50分钟,外出一个小时未归作旷工处理。

外出带看骑电动车必须注意交通安全。

外出带看应安排两个人去,尽量把客户带回公司。

七、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不能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2、工作时间不要相互攀谈、聊天,除正常的信息交流外。

3、客人来访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非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4、工作时间需佩戴工作证,如有遗失应尽快申请补办。

5、员工上班一定要着装整齐,禁止拖鞋、背心、吊带。

6、下班后,最后离开者要关好水电、门窗。

7、由于现在是开放式的办公,午休时间不能趴在桌子上睡觉,不能坐在公司门口晒太阳甚至趴在电动车上睡觉。

8、工作时间不能玩手机,不能和与工作无关的朋友长时间电话闲聊。

八、业务标准

每人每天至少发10条信息,打10个电话。

每人每月至少有30套房源,有30个带看。

每人每天至少主推7套房源:3套两室一厅和两套三室一厅,再加上2套写字楼房源或商住两用的房源。

每人每天至少了解一套买卖的房源。

每人每月的标准业绩:新员工:____________元,老员工:____________元。

八、业务管理

1、所有的房源和客源都是唯一性的,任何人不得重复录入,归属权是谁先录入房友系统以及录入的信息的准确度来判决。

2、客源方如出现同一个客户给公司内部多员工都打过电话的,则以谁先带看并成功交签约为准。

3、房源方占佣金的百分之三十,钥匙占百分之二十,客源占百分之五十。

4、同事之间应形成良性竞争,相互之间要尽义务配合带看,所有的业务以公司大局为重。

5、员工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密给他人。

九、处罚条例

公司的员工处罚以每月业绩是否达到了____________元为标准,员工业绩达到____________的,不实施任何经济处罚,员工的考核分数只作为晋升时的参评,员工业绩没有达到____________元的,疳根据员工的考勤记录实施经济处罚。

1、迟到一次不处罚,迟到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扣工资____________元,第三次再扣____________元,依次相加。

2、旷工一次处罚____________元,第二次____________元,依次相加。

3、每天信息发不到____________条的,如果出现三天以上,从第四次开始处罚,每次____________元,依次相加。

4、带看不到____________个客户的处罚____________元。

5、房源少于____________套的,处罚____________元。

6、每天打电话不到5个的,处罚____________元。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

总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连锁店由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体育用品销售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的基本理念是:态度决定一切。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连锁店是经上海体育用品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总公司行使权利。

第二条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接受””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的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连锁店经””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统一的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培训。

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

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负完全责任。

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先向””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八条连锁店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第十条连锁店对于””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由保密义务,不得泄漏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

2、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毁损””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三章的权利义务

一、””的权利:

第一条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供给连锁店使用。

第四条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

二、””的义务:

第一条在连锁店所属的编制区域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

第三条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

第四条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

1、聘用

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该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行政组及””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

2、试用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合格人员与””签定聘用合同,成为””的正式职员。

3、管理

连锁店职员由各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作起,应受到xx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管理制度》执行。

4、解职

解职包括自动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辞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的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2、考勤内容及纪律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3

农药进销售台账记录制度

1、对所调进、售出的农药逐一登记上册,建立完善的进销台账。

2、实行经营台帐管理制。即农药销售实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货、销货台帐,进货、销货发票,信用卡,农资质量承诺书。台帐、发票要保存完整、记录清楚,信誉卡要随货发放质量录诺书要粘贴在店内显眼处。

3、在经营中,必须标志明显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鼠剂等,不得混放经营,防正事故发生。

4、对购药者当面耐心讲明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方法,按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4

一、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夏季出勤时间

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冬季出勤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每月休息二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养护管理

(一)浇水

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保持树木的水份。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要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安排人员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

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松土不宜太深,防止伤害树木的根部。

3、树木的根部不宜土太厚,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四)修剪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有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病虫害防治

1、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2、对苗圃的植物每月打药一次,由点到面进行有效的防治。

三、仓库管理

(一)工具管理

苗场仓库做为公司的总仓库,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

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培训

1、定期对员工进行园林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成本控制

1、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员工进行合理分工,奖勤罚懒制度。

2、加强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俭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3、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苗木成活率。

以上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园林管理有限公司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5

农资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1、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资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2、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3、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4、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14、要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从接车开始就要向客户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过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个方面保证工期,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期交给车主。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的,应提前通知车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5、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车间及车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油污、垃圾,废油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6、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追加项目,应首先申报,经厂部与车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加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了质量事故,如损坏丢失了零配件等情况,班组应首先报告,厂部经调查落实后,根据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17、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8、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7

人员管理制度

1、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行业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培训。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农药的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使用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等内容进行培训,防正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等事故触发生

4、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5、员工要加强学习,在农事活动中要做到得心应手,不误农时一旦出现问题要耐心给农民说明及查看。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8

1、使用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按国家安全规定的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

2、对机电设备及其特种装置必须安装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并实施有效地监控。

4、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设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5、对使用机械电气、排土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落实责任,进行建档管理。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9

(一)消防设施: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并保持畅通。

(二)机电设备:要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其电缆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定期进行检修。

(三)危险物品: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告知职工危险物品的成份、危害程度、使用方法及发生事故后处置措施等;现场电焊等作业不违反“六条禁令”,做到“四不动火,十不烧”。

(四)用电管理(含临时用品):电力设施安装、维护、维修、使用要由专业电工负责,各作业场所要设置安全电闸,确保电气设备、发电机等安全运转和用电线路完好。

(五)防雷设施:高层建筑、危险物品车间、仓库、电力设施、电气设备、计算机网络等重点部位要安装防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六)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七)高处作业:严格管理梯子、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等登高装置的安全使用和安全作业,严禁承载超重,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维护和拆除。

(八)现场作业人员控制:现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配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章守规,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九)自备发电机(组):

1、放置

自备发电机切忌受潮,应安装或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周围不能堆放易燃品,以免发生废气中毒和火灾;同时,环境应清洁,周围不准放置产生酸性、碱性等腐蚀性气体的物品。

安装30千瓦以上的发电机时,机组最好是固定在平坦的水泥基座上,若没有,也可在底盘下垫上橡胶板以减少震动和噪音,切忌垫旧轮胎等弹性物品。

配备自备发电机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发电机电气装置、机房定置必须符合电力、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自备发电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排气、排污设施,防止各类中毒、火灾事故的发生。

2、安装

要看说明书,并请正规的专业电工或供电所人员来安装,接线时注意内、外线的设置。

要确保柴油发电机排气管畅通,尽量避免管道过长或突然转弯,当排气管接至室外时,需将外管下倾斜,使管内凝结水分流出。

由于市场上一般的发电机都是按照明的.要求设计的,所以尽量不要让发电机连接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以免电压不稳定而发生意外。

发电机和开关屏必须另接地线,地线可接在地下水管或深埋地下的钢板上,保证接地良好;接地必须正确,首先应判明接线柱或引出线是火线还是搭铁线;当搭线柱无标记可检查时,可在发电机运转过程中,用电压表或“碰头”法测试判定。

自备发电机的切换装置(包括与原有供电系统的连接方式)必须连同零线一起切换,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自备发电机的零线必须单独接地,单独接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或等于4欧姆,不得与原有公用电网共用接地零线。

3、使用

新的自备发电机在使用前,要进行50小时的试运转,在试用时不要超负荷使用,发电机的每一电路的负载,应按发电机使用说明书配用,不可随意增减灯数或换用不同功率的灯泡。

用皮带传动的发电机,应正确调整传动皮带的张驰度;一般用手指按压皮带中部,下垂10-20毫米为宜。

自备发电机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验收,确保做到单独接地、机械连锁,严防出现倒送电现象。严禁下列情况的出现:

①擅自引入备用电源;

②未经登记擅自安装使用自备发电机组;

③擅自将自备电源转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④未经供电部门批准,采用部分负荷用电网电源,部分负荷用自备电源;

⑤采用人为方法使连锁装置失效;

⑥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使用移动式发电机组,或以流动式给其他已由电网供电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4、维护

发电机每工作一段时间后,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调整,并需经常检查装置各元件是否断头及松动。

向发电机添加燃油和机油时,必须选用规定的牌号,并采用专用的清洁容器,加入时都要经过滤网过滤,燃油使用前需沉淀24小时以上。

发电机组在夜间工作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室外使用时应加防护罩,避免雨淋及暴晒。,

5、故障

发电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紧急停机:电压及电流超过发电机额定值;机组出现急剧的敲击声,或者有零件损坏等不正常响声;发电机电压超过表上最大读数;发生火灾或漏电及其他自然危害。

当发电机必须紧急停机时,应先切断负载,并立即将喷油泵开关手柄转到切断油路的位置上,使柴油机立即停机。

(十)成品、原材料仓库的消防管理要求

1、“五不准”:即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接临时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将易燃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

2、“五留距”:货物堆放要留的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不得小于0.5米,与库门相对的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库门与通道不得堵塞;

3、整齐:物品堆放要整齐统一;

4、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持通风;

5、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6、物资进库应检查有否夹带火种可疑。管理员离库应检查:①是否有人潜入;②有否异常情况;③是否关闭窗户等,在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关门上锁。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应巡回检查以保安全。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在市场持续低迷、股东利润持续降低、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生存,特修改此办法。新办法把企业“效益至上、安全第一”贯穿于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原办法注重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努力实现“企业与股东有效益,员工工资水平有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生产与经营管理关系,进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为前提的生产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合同”、“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考核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永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华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汇永集团公司具有解释、修改权。本办法实施的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20xx年,质量标准化检查将继续实行月度集团巡视检查(以查隐患为主)、季度集团组织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职责、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生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鹿志发、副总经理米玉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生产、机电、财务、人劳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生产经营考核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广学。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通过对上月度生产、掘进、安全、完全成本(成本、专项基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实际情况,理清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最后依据上月度经营利润,提取上月度工资总额、矿领导班子工资总额。

第六条集团考核工作将在每月15日左右开始,原则上考核小组到现场逐单位考核,相关生产、技术、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东财务、行政矿长等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服从质量。

第七条考核工作要针对集团确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单位专业部门要提报真实有效数据,需要提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催办。原则上凡是与成本和费用相关的工作内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原则上商品煤产量、掘进进尺计划与完成情况由生产部负责提供;完全成本(含矿管成本)、利润、专项基金的完成由财务部负责提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当月巡视检查结果(查出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集合并提供;需要矿现场提供的其它备查资料由矿提供。

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公司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分别提取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总额,并出具“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最终,财务部负责出具“矿yy月度生产经营考核情况通报”。

第十条月度最终生产经营情况通报要体现出完全成本真实性、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清楚、矿承包成本控制有效等主要内容。对通过考核提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考核领导小组要协助矿拿出有效措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考核主要内容:商品煤验核量、掘进进尺验核量、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建设、矿管成本、回收率、基金项目的实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矿管成本、利润计划的完成等。

第十二条商品煤、掘进进尺、商品煤回收率指标依据集团月度下达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最终计量则依据集团公司《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月度验收管理办法》、公司领导签字的“yy月份商品煤验核量报告”提报,集团生产部负责。这是各单位和部门最终计量报告,也是所有按照吨煤统计经济数据的'唯一依据。关于商品煤回收率的考核及特殊煤层地质情况,可以提出修改计划。

第十三条矿井工资来源实行商品煤吨煤含量提取,与安全、利润、成本、回收率、质量标准化、掘进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确定。各生产服务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特点执行相关规定。

应提取工资总额=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单价

实际提取工资总额=应提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增减额

班子成员应提工资来源为按吨煤提取后分为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经测算约占35%,不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以65%的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实际提取等于应提工资加减考核增减额。

应提工资=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工资(年薪标准/计划产量)

应提工资=基本工资(35%)+基本绩效工资(65%)

实际提取=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增减额

第十四条矿管直接成本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下达,逐月不作调整。直接成本是完全成本的重要基础,是矿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于自20xx年开始,经营考核重点增加了利润计划考核内容,且在测算过程中是以利润计划倒推出直接成本,成本再压缩空间较小,因此,矿管成本月度考核将按计划成本超、降总额的20%扣减、增加矿工资总额。月度矿管成本实际发生与计划总额比较,其结余、超支1%对应领导班子基本绩效工资的2%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10%。月度超支,年度直接成本累计有结余(利润完成),将按对应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跨月结算,特别是矿务工程、零星签证费用、修理费用等,每发现一次按金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基金管理控制和考核力度。各单位专项基金均不突破年度资金计划总额。遇特殊情况发生计划外专项费用时要相应调减年度其他项目,如不能进行调减,公司将按计划外专项基金发生额的10%扣减工资总额,按发生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此项考核原则上按月计划考核和兑现,可以结合全年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关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继续依据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安全和“一通三防”专业、机电管理专业、采掘工程质量专业和综合专业的考核评分情况进行考核。各专业评分以90分为标准,每降低1分,分别扣罚工资总额10万元、扣罚领导班子对应基本绩效工资3%。

质量标准化检查仍实行月度巡视检查、季度综合检查,月度原则上以矿自检为准,自检分数不计入考核。但季度综合检查结果将纳入下个季度,实施全季度(三个月)考核。巡检过程中或者地方政府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将进入当月考核:“发现一次失爆、发生重伤一人次、出现一次重大财产事故事(停产3小时以上、直接损失一次5万元以上)、情形比较恶劣(主井断带、工作面大冒顶等)生产和机电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导致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每出现一次(项),扣罚矿工资总额30万元。同时扣罚领导班子月度安全奖50%。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罚月度工资总额50万元,同时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自发生月份起,取消全矿安全奖,并取消当月效益工资。20xx年,集团依然执行安全奖50%按月兑现,年末经过公司考核批准后,兑现另50%。

第十七条掘进考核要加强掘进计划的严肃性,按照月度、季度(季度实行平衡制)验核米数,月度每欠尺10米,扣罚工资总额1万元,领导班子实行月度进尺每欠尺1%,扣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3%,季度完不成季计划的75%、半年完不成计划50%的,分别按未完成计划比例,同比扣罚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末月份对应基本绩效工资。

增加掘进工程“无效进尺、计划外签证”考核,无效进尺按照欠米考核,计划外签证工程,按照不超过工程单价10%为考核依据,超出部分由工资总额承担。

第十八条商品煤回收率,按照月度计划,每降1%,分别扣减工资总额10万元,分别扣罚班子成员对应基本月度绩效工资3%。

第十九条为实现公司由业绩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变,公司对所属矿井在矿管直接成本考核的基础上再实行利润计划考核,因此,计划的合理和科学性尤为重要。经过公司商定:每月利润计划的确定,主要依据年度利润计划指标的分解、上月市场平均价格、下月度基金使用计划、矿管成本计划和井下实际生产条件等因素下达计划。按当月利润超降额的20%增减应提工资总额;增减工资总额的30%对领导班子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0%。月度未完成利润计划,而年度累计完成利润计划时,对月度扣减的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每月计划成本为年初确定的吨煤成本费用(或总费用)乘以月度实际商品煤产量;销售收入计划等于上月实际吨煤平均销售价格乘以当月实际商品煤产量;实际销售收入和实际计划完全成本费用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或亏损);实际实现的利润和实际计划利润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增加、减少额。

第二十条董事长年终奖考核,将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各项经营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全公司各个生产矿井每月商品煤生产、材料费、成本、掘进进尺、煤炭销售等完成截止时间统一为:每月最后一天24点。每月1-2日,集团生产部负责出具产量验核报告,集团所有相关利润完成、成本计算、工资提取等依据都以此为准。

第二十二条自20xx年开始(1月份除外),集团月度生产计划改为生产经营计划,计划下达实行会审制。其计划内容增加成本计划、利润计划、专项基金计划等经营指标,这些指标将是经营考核的依据。月度计划的下达要增加其严肃性。

第二十三条为体现考核的真实性,真正体现出当月“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自20xx年2月份起,各基层单位一律在每月下旬,依据集团生产经营考核结果发放上月度工资。

第二十四条辅助单位根据集团相关要求测算年度工资水平和总额,集团公司将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结合不同工作性质进行考核,提取的工资总额需要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出月度矿管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将把矿管直接成本进一步分解,将在月度计划单价中,对波动影响较大的矿务工程及支护材料费用、综采搬家倒面费用不纳入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工资实发不得突破集团考核同意发放额度5%,超过此额度,按超发额同比例扣发矿领导班子绩效工资。

根据《生产运营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因非管理原因导致矿井停产,应向股东申请支付矿井维持费,集团公司考核后,工资不足部分由矿井维持费工资部分补充。

第二十七条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等重大变化时,集团公司另行研究解决考核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汇永集团公司。

附件:1、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

2、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挂钩考核明细表;

3、公司经营管理考核细则。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1

一、设立事故专职人员、规定人员职责,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的登记、上报和反馈;现场调查;原因分析;采取控制措施;作出处臵决定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经常浏览查阅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注意当前有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如有接到或发现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后,处臵小组立即按要求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填写情况记录,提出初步控制意见,情况比较严重的要立即上报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核实、处理。

四、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卫生、质检等部门,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作出阶段性报告。

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一)、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二)、立即停止有关食品的采购、食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有关食品工具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四)、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所有物品。

2、封存被食用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在取得食品监督部门的同意后,再及时清洁消毒。

六、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加强有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有关物件的清洁消毒。

八、严格检验,做到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第一条 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业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计划,使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企业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三)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务,不断改善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二条 企业各级部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三条 企业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全公司总部、车间、组三级进行管理。公司计经营发展部是全公司计划工作的管理部门,各个职能科室,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 为保证全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机构,提高它在企业中应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有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员。

第五条 企业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坚持'积极平?,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缺口,不'打理伏'。

第六条 企业的各项计划是市场经济计划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发动职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 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二、长远规划

第一条 长远规划是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一)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

(二)企业生产的发展规模;

(三)企业技术发展水平,技术改造方向;

(四)企业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五)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

(六)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设;

(七)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提高;

(八)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第二条 编制企业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

(一)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市场需要;

(三)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

(四)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五)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三条 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主持。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长远规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总经理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

三、年度综合计划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由主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见附表1.2.1),经营发展部负责拟定编制计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于年前一个月上报下达工作。

第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二)总经理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三)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四)长远发展规划;

(五)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六)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四条 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科室车间相互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五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经营发展部。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四、指标管理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

第三条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一级指标(总指标)由公司总部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科室负责归口管理。车间级指标(分指标)以车间主任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班组级指标以班组长为首组织工作人员管理。

第四条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第五条 一级指标的设置,由经营发展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第六条 必须在当年11月底正式下达次年的公司年度经营综合计划。

五、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一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企业计划一级上级主管机关及公司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调整计划指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一)一级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科室签署意见后,经计划管理科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属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还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二)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

(三)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协调。

(四)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六、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 检查

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三条 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附表: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分工及完成时间表

序号计划名称编制部门完成时间备注

1生产计划

2新产品计划

3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4销售计划

5物资供应计划

6劳动工资计划

7成本计划

8财务计划

9产品质量计划

10设备大修理计划

11房屋建筑大修理计划

12基建技改计划

13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14辅助生产计划

15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3

XX市兽药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兽药经营单位购进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购兽药品种必须是由通过gmp认证厂家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

二、取得自治区农牧业厅审核发放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非强制兽用免疫生物制品。

三、购进的兽药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合格证核对无误。

四、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的人员数量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过执业兽医考试人员。

五、兽药经营人员要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等教育或培训。

六、在营业时间,应有专业人员在岗,并佩戴标有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七、《兽药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技术人员执业证明要挂在店内显着位置。

八、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

九、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十、建立兽药销售登记,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一、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十二、应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十三、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十四、兽药要有专人管理,分类保管,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十五、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4

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

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

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二、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三、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六、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七、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八、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九、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5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的特殊性,在烟花爆竹的经营过程中要做到:

1、必须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具有符合国家安检要求的.经营场地和仓储条件。

2、经营的商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有生产厂家的地址,生产日期和产品有效期等。

3、合理布置经营网点,密切与客户联系,正确引导用户燃放烟花爆竹。

4、积极配合国家有关安全检查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对于经营烟花爆竹的不法商贩予以举报。努力维护危爆品市场的经营秩序。

5、掌握市场供求行情,合理安排购,销、存,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善。

6、在做好经营工作的同时,应向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6

一、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夏季出勤时间

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冬季出勤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每月休息二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养护管理

(一)浇水

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保持树木的水份。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要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安排人员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

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松土不宜太深,防止伤害树木的根部。

3、树木的根部不宜土太厚,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四)修剪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有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病虫害防治

1、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2、对苗圃的植物每月打药一次,由点到面进行有效的防治。

三、仓库管理

(一)工具管理

苗场仓库做为公司的总仓库,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

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培训

1、定期对员工进行园林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成本控制

1、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员工进行合理分工,奖勤罚懒制度。

2、加强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俭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3、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苗木成活率。

以上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17

一、总则

1、为适应市场的需要,全面推广企业经营理念,正确坚持企业经营方向,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管理制度,实现经营目标,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特制定我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2、通过本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实施,达到建立内部科学、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培育公司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全局观念和企业价值观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以达到经营目标。通过绩效管理的实施,促使各个成员单位、各位员工从不同角度将自身业绩与公司短期利益、中期利益、长期利益相关联,分享公司发展的收益。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指标,经研究建议,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确定如下:

(一)、设立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马海荣。

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协调内外关系。协助总经理负责新项目开发的考察、调研、论证和洽谈等工作。

(二)、设立房地产项目部

经理:马海荣(兼)。

成员:王玉海、田桂胜、马龙海。

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工作。

(三)、设立公司综合办公室

主任:董振友;

成员:蔡云霞、王悦。

职责:1、负责公司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公司文件的起草、保管,上传下达和接待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工作。

4、协助有关科室办理各种手续。

(四)、设立生产部

副经理:屈凤江(牵头)。

成员:一选(老选厂)厂长谷仕勇。二选(新选厂)厂长。

矿山:金厂峪(含桑家峪)采区区长由屈凤江兼任,庙岭头东沟(含河北庄)采区区长由陈廷祥担任。

李文:任全矿山专职安全员。

职责:负责协调、指挥、调度选厂、矿山生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设立经营部

副经理:赵海明(牵头)。

成员:谷显发、吴广计、王立中。

职责:1、负责目标监控考核工作。

2、负责物资供应采购工作。

3、负责统计、核算、风险评估工作。

4、负责项目手续的跑办工作。

5、负责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各项工程合同(协议)的起草和土地、树木的征(租)用和补偿工作。

7、与生产部共同对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工作。

(六)、设立督察室(含监察)

主任:董振友(兼)。

成员:吴晓汉、郭振好。

职责:1、督导、检查矿山、选厂安全生产和各项制度的落实。

2、督导、检查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3、对各种合同(协议)、工程项目的审查、核实、监督验收。

4、负责公司企事业周边环境的协调、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监察员工纪律和违纪情况的调查以及对员工过错、失误的登记分类。

(七)、设立财务部

经理:吴玉新。

成员:宫艳娜、孙文娟、梁玲玲。

职责:1、负责公司的财务收支、报表、(各种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报表)、核算。

2、负责选厂、矿山和公司人员工资的发放。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

4、负责把好公司的财务关,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三、公司各部门业务流程

1、矿山—生产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矿山;

2、选厂—生产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选厂;

3、逸景项目—房地产项目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房地产项目部—逸景项目;

4、气象局项目—房地产项目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房地产项目部—气象局项目;

5、水岸新城物业—房地产项目部—督查室—总经理—水岸新城物业;

6、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7、督查室—总经理—督查室

四、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制定的各部门分工、各项工作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业务流程。

2、公司办公会、例会等经营管理会议的会议纪要提出的要求和决定。

(二)、考核内容:

1、基本职能考核

根据公司机关和经济实体各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重点考核部室对项目、经济实体的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落实情况。采取平时记录,季度考核方式,执行单位督查及监察部门担任。

2、基础工作考核

根据公司《千分制考核办法》及其有关经营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针对项目实体的经营管理过程,进行基础管理工作检查考核。采取月考核方式。执行单位由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担任。

(三)、考核程序:

1、基础工作考核程序:

①机关各部室和经济实体各职能部门,以《千分制考核标准》为依据,每月对各经济实体上月基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编制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于10日前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②每月14日前,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汇总后起草考核情况通报,由办公室于当月16日前发文公布。

③财务部于每月20日前,按考核情况《通报》的奖励和扣款明细,向各被奖励和扣款单位下发通知单,各单位、部门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及时将有关奖惩款项落实到责任人,通知本单位财务人员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予以增发或扣发。

2、基本职能考核程序

①每季度第一个月,在公司领导的主持下,审计监察部根据考核依据对机关部室上季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②审计监察部由公司经理层的办公会进行考核。

③考核情况经公司行政例会讨论确定后,由办公室通过会议纪要形式予以公布。

④综合办公室依据会议纪要公布的考核结果,在进行年薪、责任工资兑现(预兑现)时,与相关人员的收入挂钩核算。

五、公司日常管理细则

(一)作息时间

夏季(五一后到国庆前)上午8:05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国庆后到五一前)上午8:30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严格请、休假制度,员工因任何事情请假都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执行监督、检查。

(二)电脑操作管理规定

1、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2、严禁在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3、电脑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避免不当的操作、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

4、严禁泄露公司资料,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公司内部文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电话使用管理

1、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2、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打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四)清洁卫生打扫制度

1、公司配备常规洁具,当每日进行清扫。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2、对不进行清扫的,视其态度及清洁,给予批评或警告。

六、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范围:公司及其下属综合办公室、房地产项目部、生产部、经营部、财务部、督查室以及所属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七、附件

附件一:工作流程运行记录台帐

附件二:督查室结论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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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1、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2、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资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4、随时检查农资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资及时酌情处理。

5、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6、在经营场所明显地方标有“农药有毒、严禁烟火、禁止饮食”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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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1、定时、定量购买农药、肥料,组长根据当季农药、肥料需要情况确定购买量。

2、采购部根据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3、所采购的农药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4、注意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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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制度、规程的'科室或个人发现一次扣罚50-500元,公开提出批评。

2、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对于迟到早退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依次类推。出现空岗现象一次200元,当班人员出现醉酒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3、值班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在值班记录上出现漏登漏记一次罚款50元。

4、保卫人员值班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5、消防水池水缸如出现严重缺水现象一次罚款500元。

6、库房内商品堆放码垛违反规定高度距离,对管理员一次罚款100元,并立即重新调整间距高度,出现因受潮、鼠害等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7、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车辆进入库区一律配带防火帽,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50元,并处当班保卫人员50元罚款。

8、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9、对在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安全工作作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年终给予相应奖励100元一500元,对安全先进科室奖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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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业务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

业务计划包括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和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1)每年年底,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本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和预期目标,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

(2)拟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传达给各部门征求意见,汇总各部门意见。

(3)汇总各部门意见,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提交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

(4)根据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年度经营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年度经营计划信息

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分阶段实现;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各业务部门的经营计划指标;准备规范(包括表格类型、准备描述要求)和准备进度要求。

七、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可每年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

第八条每年年底,投资开发部组织各部门滚动编制、逐步细化分解整体业务计划,形成各部门季度、月度分解计划。

第九条:年度经营计划按季、月进行分解

将年度业务计划分解为季度和月度业务计划。

(1)负责整体规划的分解,全面协调平衡各部门的规划。

(2)各部门负责具体计划的分解、实施和修改。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按月分解季度业务计划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分解到部门的季度业务计划分解为月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审核批准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结果

总经理办公室将讨论和审查每个季度和每个部门的分解计划

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业务计划的分配

(1)每年年底前,由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向各部门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每季度初,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批准,由投资发展部发布下一季度的经营计划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3)每月初,经总经理批准,投资开发部下达下一个月的经营计划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业务计划的实施

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计划和工作计划,各部门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整体上,确保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企业的整体业务目标和业务计划的实现。

第十四条业务计划的调整

(1)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年度经营计划的,投资开发部必须提出理由说明,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执行。

(2)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确实需要调整季度经营计划的,必须由主管相关部门的副总裁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需要调整月度经营计划时,相关部门经理必须申请解释原因,经副总经理和主管确认后方可执行。

5、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脾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直接供

货给客户,公司不单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脾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脾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公共经营场所)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酒家、餐馆、招待所等公共餐饮住宿场所;酒吧、网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发厅、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体育馆、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馆、旱冰场、射击场等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对外营业场所;商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场所等营业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行政府属地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

第五条各级政府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本辖区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建设、市政、环保、工商、城管、交通、电力等部门分别对公共经营场所单位安全管理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第二章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八条公共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前款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的职工和在本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经营许可,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检查)合格。

第十条本细则所列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餐饮住宿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物内。已经设置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实行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承租者或经营者的有关资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要与经营者(承包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由一家经营者整体租赁承包的,经营期间安全工作由该经营者负责;有多家拥有产权或者有多家租赁使用的,由产权单位或租赁使用单位组织协商,确定由一家单位负责整体建筑内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经营使用者对各自经营使用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配合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检查和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公共经营场所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内的第一层至第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得设置在地下第二层及第二层以下;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三)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对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和地下一层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条公共经营场所应确保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公共经营场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公共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在变配电室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其他杂物。

第二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在从事营业、经营活动时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二十四条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显著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第二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的库房设置、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八条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配备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方可对社会提供服务。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器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第三十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电影放映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有固定座位的区域,不得增设临时座位。

第三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与商场等单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保证通往建筑物外的疏散通道畅通,并在商场等单位营业结束后安排工作人员指引人群疏散。

第三十二条旅游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维修、改建等施工作业活动,产权单位或承租人应当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公共经营单位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对经营场所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三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当接近最大额定人数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公共经营场所的最大额定人数,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规范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在经营场地举办展览、促销、演艺等大型活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活动举办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八条公共经营场所负责人应当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其他人员应当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九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

第四十条公共经营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加强对辖区内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十三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第四十四条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职责,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据职责及时查处或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处置技能。

第四十六条市级各部门要明确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监管权限的职责划分,对已明确下放和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充实整合执法力量,确保监管到位。

第四十七条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

第四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注册登记审验工作,严厉查处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取得其他从业资质的,要及时报送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消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公共经营场所消防设施验收,依法对经营场所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监管。

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第五十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对违法使用钢瓶液化气和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第五十一条质监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第五十二条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8月6日起施行。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3

为保障大市场健康发展,长期繁荣,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在大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均有责任共同维护zz大市场三期的形象。

1、礼貌经营,文明经商。使用谢谢、你好、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等文明用语。禁止污言秽语,谩骂消费者。

2、与消费者发生纠纷要耐心细致解决,不得推诿。

3、经营者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说粗话、衣冠整洁,商户之间不闹纷争。

4、商铺雇员须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制作的工牌。

5、公共场所禁止打牌、饮酒。

二、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1、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应积极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经商水平,共同维护大市场的繁荣、稳定。

2、所经营商品来源合法,货真价实,严禁摆放、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或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或内容不健康或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

3、必须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禁掺杂使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强卖骗卖,哄抬物价。

4、禁止采取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

5、亮照经营,做到资质合格、证照合法齐全。

6、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业主/经营户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及经营范围、类别或品种,更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将商铺长期闲置。

7、经营做到诚信守法,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取得特种行业批准的除外)。

8、所有商品不得摆放在商铺外部销售,否则,市场管理员有权制止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4

农资经营仓库管理制度

1、农资实行专库专储,入库分类整齐堆放,不与食品等物品储放,不露天存放。

2、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

3、仓库保管人员要有商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资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其他损失。

4、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诗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5、配置明示标牌,即:杀虫药、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节剂、杀鼠剂等字样,对农资进行分类保管。

6、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5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经营决策。

3、制定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并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销售计划,总体部署并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适时合理地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4、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及时完成回收款任务,加速公司资金周转,保证混凝土公司的良性运行。

5、从全局的高度优化混凝土公司的业务资源,积极调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间的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各分公司的资源优势,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6、建立并完善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抓好业务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的经营分析会议,编制各种经营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有关销售收入、费用控制、结算、回款、盈亏等映公司经营现状的信息,为公司重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8、建立系统、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真听取客户的'馈意见,及时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树立精品意识和优秀服务品牌意识。

9、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品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6

为规范网吧管理,打造优秀的员工队伍,促进网吧的良性发展,根据网吧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

一、凡网吧员工,以下事项被严格禁止:

1、有损网吧形象的言语、行为、举动等。

2、上班时间非工作需要的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

3、上班时间会客、打电话等。

4、泄露商业机密的行为。

5、其他不利于正常经营的事项

二、收银台收款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上班时间严禁会客。

2、禁止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接班人员接班时要转换软件中收款员名字。

4、交接班时要根据管理计费软件统计金额,清点好现金,如发现现金有差错,应马上提出,由交班方补足差额。否则,将由接班方承担经济责任。

5、当班人员要做好每天的物品销售记录和支出记录。

6、收银台现金只能由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收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现金。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切责任由收款员承担。

7、除了收款员,其他闲杂人等,不得进入收银台内。

8、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持。

9、收银台现金如有差错将由收款员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10、及时认真做好查验身份证和上网登记工作。

三、服务人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上班时间严禁会客。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认真学习计算机维修维护技术,随时保持网吧电脑和网络的良好工作状态,定期清理机箱内部的灰尘,维护优化操作系统。

4、桌上,地上的杂物要及时清理。

5、随时注意网吧内环境卫生,厕所要随时冲水。顾客使用的垃圾筒,要随时注意清理。

6、顾客上,下机要尽快向收银台收款员登记、发卡。

7、在任何时候顾客结账下机后,要立即将桌面清理,保持干净。桌子、耳机、键盘、鼠标、显示器要抹拭干净,归位。

8、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持。

四、奖惩制度:

所有员工,均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网吧健康快速发展为目标。凡遵守各项制度,当月效益有显著提高者,网吧将以奖金的形式对员工进行奖励,贡献突出者享受特殊奖励政策。凡完不成既定的销售收入,工作出现问题,违反网吧制度者由经理提出点名批评,凡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停职检查,扣罚工资奖金或除名。

网吧鼓励工作人员多提合理化建议,一经网吧采纳,可领取合理奖励。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7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3、制定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并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销售计划,总体部署并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适时合理地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4、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及时完成回收款任务,加速公司资金周转,保证混凝土公司的良性运行。

5、从全局的高度优化混凝土公司的业务资源,积极调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间的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各分公司的资源优势,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6、建立并完善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抓好业务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的经营分析会议,编制各种经营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有关销售收入、费用控制、结算、回款、盈亏等反映公司经营现状的信息,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8、建立系统、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真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树立精品意识和优秀服务品牌意识。

9、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品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8

为维护全体租户的财产及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新世界电信城每天的营业时间统一经营活动的正常进和行,特制定本规定。

2、未经批准,晚上22:00后未离开商铺者,经劝谕无效,由商场保安实行全封闭管理;

3、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4、租户不准自行推迟营业时间或提前结束营业时间,即不准“迟开门,早关门”;

5、租户在新世界电信城内不得大声开产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6、租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听者,管理公司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7、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新世界电信城;

8、机动车辆送货停车需时免收泊车费,具体情况按停车管理规定执行;

9、未经批准,不准在新世界电信城内张贴派发宣传单;

10、租户须向商场管理部上交从业人派发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须及时报告;

11、租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管理公司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12、租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住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3、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缉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

14、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将会被工商、公安部门,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5、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商场保安及新世界电信城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停放、保管;

16、严禁把车辆停放在商场闲用的消防通道、楼梯口、通道拐角或车场进出口等,违者将会被拖至指定停放点,违章车辆使用人须缴付拖车费用,并承担车辆被拖而损坏的责任;

17、在物业范围内,所有车辆必须按所设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不得逆行,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18、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19、在新世界电信城打架斗殴、无理到闹、管理公司会报公安机关得理,肇事者将会被公安部门处罚。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并实行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不包括非经营性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以及公共汽车和电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专用的停车场。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停车场经营管理工作。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规范。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工商登记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停车场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领取备案证明。停车场经营者变更备案事项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自变更或者停业、歇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注销备案;备案证明遗失或毁损的,可向原备案机关申请补办。

停车场经营者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可以到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窗口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广东政务服务网模块进行网上办理。

第五条、停车场停止使用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止使用的一个月前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停止使用公告,并报告原备案机关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广州停车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本辖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停车场,应当责令其及时办理备案。

第七条、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相应服务设施设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停车场每个入口处至少配置一个停车场标志牌。挂墙式标志牌应悬挂于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立柱式标志牌应当设置于停车场入口道路旁显著位置,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景观;标志牌右下角应当印制或张贴备案二维码,正下方应当标明停车场名称、停车位数量及编码,并保持内容清晰,版面整洁。

(二)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停车场名称、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停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三)在停车场出入口等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资料存储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和记录进出车辆车牌信息。设置停车场出入口道闸,比邻次干道及以上级别道路设置道闸的,入口道闸位置与道路同侧路缘石之间应当预留不少于十米的车辆入场等候区。

(四)在停车场入口和出口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入口或出口标志。在停车场入口以及场内显著位置应当设置限速指示牌,限定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有限高区域的,应当提前在显著位置设置限高指示牌。在行车通道设置地面行车导向箭头,转弯处视线受阻的,应当在转弯前显著位置设置弯道安全照视镜。停车场内交通指引标志应当清晰简洁,连续统一,便于识别。

(五)在停车场入口处、收费区域、楼梯口或电梯口等显著位置设置综合示意图,标明停车场平面、区域交通导向、应急通道等内容。

(六)按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在停车区域划设平行式、垂直式或者斜列式的停车泊位标线,并在停车泊位标线内标注停车位编号。

(七)按规定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八)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配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接口。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停放需求。

(九)设置车轮定位器,保持正常使用。

(十)在停车场停车位、行车通道、行人通道和楼道等区域配备照明设备。按照停车场建筑设计要求配备排水设施。地下停车场或停车楼应当配备通风设施,并采取隔音设施等措施控制和降低机动车停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十一)使用混凝土、沥青、砂石等具有防滑、防潮、防噪和防扬尘功效的材质对停车场地进行硬底化处理,保持坚实平整。停车场区域斜坡坡度大于百分之五时,应当设置胶垫、减速带等减速防滑设施。

(十二)符合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停车场显著位置配置消火栓、灭火器和沙桶等有效消防设备设施,保持消防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正常使用。室外停车场按照保护半径一百五十米的范围设置消火栓,室内停车场按照间隔距离不大于三十米的范围设置消火栓。结合停车场特点选用干粉型、泡沫型和二氧化碳型等类型的灭火器,可以按照每十个停车位不少于一个净含量四公斤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配置和摆放,也可以按照每五十个停车位不少于一个推车式灭火器和沙桶进行配置和摆放。

在停车场场内显著位置设置禁烟、禁鸣等文明行车规范标志。

临时停车场应当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要求。

第八条、采用计算机计时计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对现有计算机系统进行改造,实时上传停车位信息、车牌信息、车辆进出时间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做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安全检测。

第十条、商住一体建设项目的停车场,应当在配建停车位的显著位置分别设置明显标识区分商业停车位或者住宅停车位。具备条件的,可以对商业停车位或者住宅停车位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加以区分。

第十一条、鼓励停车场经营者设置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建设空余停车位引导、场内寻车以及语音广播等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具备条件的可以配备微型消防车,提升停车场服务设施配置水平。

第十二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下列管理制度:

(一)经营服务制度,具体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架构、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场地卫生保洁、服务投诉处理流程、收费系统数据保存制度以及系统故障处理等工作制度。

(二)安全生产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各责任岗位制度、停车场区域内的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清单、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巡查记录台账、应急预案和应急通讯录、紧急情况上报机制等工作制度。

(三)岗位培训制度,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一次专业职业培训学校或停车场行业协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在岗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一年至少培训一次。

停车场管理制度应当造册并形成文本。具备条件的,应张贴或悬挂于停车场出入口、收费处、值班室等显著位置。

第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车辆入场停放,专用停车场应当优先满足服务对象的停放需求。

(二)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时应当说明停放时长、收费金额,并向机动车停放者出具专用发票。

(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四)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实时显示空余停车位信息。

(五)停车场为车辆停放、取用和缴费提供信息化服务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泄露机动车停放者及其车辆相关信息。

鼓励停车场经营者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停车场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第十四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戴工作证,言行文明礼貌;有条件的停车场可统一着装。

(二)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规范停放,做好停车场出入口控制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

(三)保持停车场区域干净整洁、场内通道通畅。

(四)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机动车停放者接受停放车辆以外的其他有偿服务。

(五)停车场内发生火警、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尽责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车场经营者可拒绝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或者要求车辆立即驶离停车场:

(一)车辆停放者拒绝车辆登记的;

(二)停车场没有空余停车位的;

(三)停放车辆为超高超限车型,可能影响停车场设施安全的;

(四)机动车停放者酒后驾驶车辆的;

(五)车辆无号牌且无有效法定证明的;

(六)车辆有漏油等影响安全情形的。

本市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禁止行驶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向禁止在本停车场所在区域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提供停放服务。

第十六条、机动车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二)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停车位标线在指定停车泊位停车,关闭电路,做好驻车制动,锁好车门。

(三)按照标准支付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不得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试车、乱扔垃圾、随地便溺。

(五)不得违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

(六)进出停车场、停车泊位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第十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向停车需求者提供长时固定或临时随机的停车服务,实行错时共享。

停车位错时共享的收费标准、利益分配、管理责任以及具体办法由停车需求者、停车场管理者、停车位权属人以及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四方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市停车场行业信用记录平台,将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第十九条、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经营性停车场备案信息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停车场经营者基础信息。

停车场经营者基础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营者名称(姓名)、住所;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停车场备案号;

(五)停车场服务质量信誉评价等级考核情况;

(六)其它基础信息。

第二十条、停车场经营者违规行为信息包括一般违规行为信息和严重违规行为信息。

一般违规行为信息是指停车场经营者违反停车场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强制性标准,被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信息。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停车场经营者违反停车场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强制性标准,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经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的行为信息。

第二十一条、对有一般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

(二)对其法定代表人或停车场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对有严重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停车场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限制、取消享受行业资金扶持或者补贴。

(三)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信用广州”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是指机动车停放者在车辆停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经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的行为信息。

对有违规行为信息的机动车停放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其车辆信息在停车场经营者中进行通报,加强其车辆停放行为监管;

(二)符合国家、省出台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违规行为信息记录的保存期限和相关信用记录的修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车辆信息、机动车停放者个人信息及有关视频数据,非因法定理由不得公开或泄露。

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信用记录时,应遵循合法、及时、准确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企业合法权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本文件自20xx年月日期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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