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实用十篇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1

作业人员(含操作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并做到:

1.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2.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②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的要求,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③熟悉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初步了解起重机械的.构造、动作原理、性能特征;

④操作人员应熟悉起重机械的各个安全装置的功能和位置,熟练掌握操纵方法和各种基本安全操作技术,并熟练掌握起重机的各种指挥动作信号;

⑤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⑥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单位内部的岗位培训、起重机械生产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②起重机械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③起重机械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④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与作用;

⑤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⑥起重机械事故及防范;

⑦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6.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二个月应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所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办理复审和考核。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8.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证书原件由单位统一保管,胸卡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2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3

1、煤矿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爆破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由矿办公室统一办理。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认真参加有关劳动和职业培训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审通过,方可继续从事相关的特种作业。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4

(一)主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微生物学和免疫学以及预防医学等的基本理论;掌握各种急危重症的发病机理、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及急诊处理的基本知识;儿科急诊医师需掌握小儿急病和创伤的早期鉴别诊断和紧急处理知识。

(2)相关理论知识:熟悉内科、外科、神经内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等常见急症的诊治原创;了解常用临床生化检查、影像学、核医学、超声诊断学、CT及MRI等基本原理和诊断知识。

(3)经常阅读专业期刊,初步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医疗

1、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在内科、外科主要专业轮转至少,其中在内科轮转,在CCU和EICU分别工作3个月,在普通外科和骨科轮转各半年,在本专业工作至少,其中任住院总医师至少半年。在急诊门诊、EICU、急诊病房工作不少于。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包括病房和门诊不少于44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各种急危重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急腹痛、上消化道出血、黄疸、血尿、抽搐、眩晕、头痛等),掌握心肺复苏术、昏迷、各种休克的抢救治疗方法,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掌握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的初步诊断和处理;能对暂时未明确诊断的急危重症给予适当的抢救治疗。能判断、诊断尚未明确的疾病及危重程度;能协助主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进行科室及观察病房的管理工作。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机工作量:能开展以下抢救工作:基础和加强生命支持,基础和加强创伤生命支持、后续生命支持、氧疗、气管插管、电除颤、电转复、急诊起搏、深静脉置管、动脉穿刺、胸膜腔穿刺、腹腔穿刺、心包穿刺、腰椎穿刺、闭式胸腔引流、导尿、洗胃和放置食道三腔管等;能熟练使用输液泵、呼吸器、多种生理监护仪、分析血气报告等。担任急诊住院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至少诊治病例400例,至少抢救危重病例50例(包括各种休克,急性心衰,急性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肺脑综合症,急性中毒,癫痫持续状态,水、电解质、酸碱失衡,脑血管意外及各类创伤等)。

(2)教学:能独立带教实习医师,并能正确指导进修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处理常见的危重症病例,有带教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低年资住院医师至少的经验。

(3)科研:掌握文献检索的功能与基本方法;了解科研选题、设计及具体实施的基本程序;在临床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进行病例总结,撰写综述或论文。

(二)副主任医师

1、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微生物学和免疫学以及预防医学等的基本理论知识,并能用其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熟练掌握各种急危重症的发病机理、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基本理论及治疗原则;熟练掌握临床心脏电生理学、灾害医学的知识;掌握复苏学、临床药理学的理论知识。

2、相关理论知识:了解分子生物学、免疫学、临床生化检查、临床影像学、核医学、临床药理学、毒理学及医学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并应于临床实践。

3、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医疗实践。

4、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担任急诊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观察病房主治医师工作2次,每次不少于4个月;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5、从事本专业的工作能力:熟练抢救各种急危重症,如休克、心脏骤停、呼吸衰竭、急性心衰、急性心率失常、急性心肌梗死、肺脑综合征、急性中毒、严重感染、多发性创伤;能组织和指挥抢救群体的急、重伤患着;能协调组织救灾医疗队;理解并能宣传急诊医疗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能独立承担院内会诊任务,能指导下级医师解决常见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有一定的急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6、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担任急诊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能熟练进行一下的抢救工作:心肺复苏和心脏临时起搏,能进行常见创伤的紧急救治,能熟练操作各种急救器械,并进行保养和初步维修。平均每年诊治病例至少400例,抢救危重病例至少25例。诊断准确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2)教学: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1-2名住院医师。

(3)科研: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和科研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问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担任主治医师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

(三)主任医师

(1)基本理论知识:在本专业副主任医师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相关理论知识:在急诊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熟悉与其专业相关学科的新进展。

(3)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医疗实践与科学研究。

1、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担任急诊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工作(包括抢救、急诊病房及EICU查房时间)不少于35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在诊断、治疗急危重症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熟练解决疑难复杂病例的诊治及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指挥本专业院内大型抢救;能积极宣传和推动急诊医疗体系的建立;能组织院外抢救医疗队;能承担院内外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任务;对本专业临床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担任急诊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每年诊治一定数量的急诊患者并指导疑难危重患者的抢救,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教学: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3)科研: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能力;担任急诊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做大会报告。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5

一、考核原则

1、综合性:必须对人员的知识、技能、态度等进行全面考核,做德才兼备。

2、有效性:考核的方法和过程本身必须能对被考核者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3、可靠性:一个标准或过程在不同时间和地点由同一考核人或不同考核者测量同一目标的结果应是一致的。

4、复合测量:可以利用各种标准对同一种能力进行测量,弥补各种方法的优缺点。

5、客观性:采取各种措施力争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6、反馈与调节:考核的结果应向有关部门或被考核者反映,及时得到反馈意见以便修正和完善,实现考核的预期目的。

二、急诊科医师的考核内容

急诊科医师的考核内容包括急诊专业知识、急诊技术和技能、服务数量和质量、医德医风以及教学工作、科研成绩等方面。应针对不同层次对象采取不同的考核方法和要求。对住院医师重点考核基础理论、治疗原则、急救技术和技能;主治医师重点考核对疾病的早期诊断和鉴别诊断、急诊处理的基本知识、高难度的急救技术和技能;主任(副主任)医师重点考核疾病的早期诊断和鉴别诊断、危重病抢救技术及国内外急诊医学的进展、教学和科研水平。

(一)急诊专业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微生物学和免疫学以及预防医学等的基本理论;掌握各种急危重症的发病机理、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基本理论及治疗原则;掌握常见急症的早期诊断和鉴别诊断及急诊处理的基本知识;儿科急诊医师需掌握小儿急病和创伤的早期鉴别诊断和紧急处理知识。

2、相关理论知识:熟悉内科、外科、神经内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等常见急症的诊治;了解常用临床生化检查、影像学、核医学、超声诊断学、CT及MRI等基本原理和诊断知识。经常阅读专业期刊,初步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以及临床应用的情况。

(二)急救技术和技能

能够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急腹痛、上消化道出血、黄疸、血尿、抽搐、眩晕、头痛等),掌握心肺复苏术、昏迷、各种休克的抢救治疗方法,创伤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的初步诊断和处理;能对暂时未明确诊断的急危重症给予适当的抢救治疗。能开展气管插管、电除颤、电转复、急诊起搏、深静脉置管、动脉穿刺、胸膜腔穿刺、腹腔穿刺、心包穿刺、腰椎穿刺、闭式胸腔引流、导尿、洗胃和放置食道三腔管等;能熟练使用输液泵、呼吸器、多种生理监护仪、分析血气报告等。

(三)服务数量和质量

服务数量主要是对各项指标(包括每年平均诊治患者数、抢救危重症患者数、出入院病例数、床位使用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服务质量主要考核急诊抢救成功率、诊断符合率、危重患者的管理、漏诊和误诊率。

(四)医德医风

是否收受或变相收受患者的红包和好处;是否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新闻单位的表彰和奖励;是否受到患者及家属的好评,患者满意度调查是否合格等。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从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3、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作业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4)叉车

(5)压力容器

4、职责

4.1由管理部保管特种作业证书;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5、一般规定

5.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6.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6.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6.4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7、复审

7.1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7.2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7.4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7.5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7.6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7.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8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7.9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7.10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7.11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7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本矿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检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

1、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矿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检查。

2、不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l一2次抽查活动。

3、巡回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周对矿内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

4、日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矿生产系统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5、班(组)自查: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6、特殊时期检查:雨季三防期、春节时间和其它节假日期间及特殊情况,要随时对矿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8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9

医疗医技人员“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制度为不断提高我院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我院基础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操作程序,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的要求,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临床工作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及考核目的

1、提高临床医(技)师的基本理论及基础知识;

2、规范临床医(技)师的基本操作流程;

3、强化临床医(技)师的'基本操作技能。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医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医务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基三严”培训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三基三严”训练工作;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订我院年度培训和考核计划;督促、检查、考核“三基三严”训练情况;对科室“三基三严”训练工作提出奖惩意见。在医院“三基三严”培训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务科牵头,负责医疗、医技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工作,年度训练计划的拟定、年度计划实施、年度考试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培训和考核对象

注册在医院的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主治医师),辅助科室的医技人员(包括主管技师)及新上岗人员。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篇10

1每个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殊工种人员,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2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电焊工、机械工及其他按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对本作业有实践经验和具备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4从事特殊作业人员要由项目部集中向公司报名,经审查、体检合格送市培训班培训,经实践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发的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5取得操作证的特殊作业人员中除机动车驾驶员每年进行年审外,其他特殊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进行体检、复试本工种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检查违章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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