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通用35篇)
1、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3、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和乱拉电线,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5、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6、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7、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8、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1、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和职工的饮食习惯,办好职工食堂。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2、安排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加班的职工要有热菜、饭供应。
3、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4、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签字)。
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工作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者立即调离食堂,未经健康检查不得调入食堂。
6、工作时间衣帽整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害虫,地面和墙壁应用便于冲洗的材料制成,应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品的设备。
7、食堂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熟食、食品和原料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各种饮食设施要摆放有序,布局合理,及时清洗,每周消毒。
病人餐饮管理制度
病人饮食是治疗的一部分,除药物治疗外,还必须合理的饮食,以适应机体的需要和营养的补充,增加机体的抵抗力,促进组织的修复,从而提高治愈率。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医生开写饮食医嘱或更改饮食医嘱后,护士应按医嘱填写饮食通知单,交餐厅订餐员。
2、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及检查,对卧床病人要给便器、洗手、安排卧位、调节好餐桌,室内应清洁、整齐、空气新鲜,以增进病人食欲。
3、开饭时工作人员应洗手,戴口罩,保持衣帽整洁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4、注意冬季的饮食保暖,护士和配餐员一同将饭菜及时送到病人床旁,保证病人吃到热饭菜。
5、病人家属送来的食物经同意后方可食用。
6、食具要每餐消毒,传染病人餐具用后经初步单独消毒清洗,再行煮沸消毒。
7、观察病人进食情况,注意病人饮食习惯,对食欲不振的病人适当鼓励进食,随时征求病人意见,及时和营养室取得联系。
8、每餐核对,避免差错,向病人说明治疗饮食目的,对禁忌或限制的食品要劝阻食用。
9、凡禁食病人,应告知禁食的原因和时间。
8、经常变换饭菜花样,每周订食谱,努力提高烹调质量。
9、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
食堂管理员职责
1、在后勤主任领导下,负责住院病人及职工的饮食供应。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质量。
2、根据食谱和临床治疗需要,按量制备饮食,保证按时供应。
3、精打细算,节约用粮、气、水、电、爱护公物,管好物资。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个人及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接触熟食和分发饭菜时要先洗手、戴口罩、帽子。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5、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毒、灭鼠工作。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营业员(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食(用)具实行“四过关”
1、洗2、刷3、冲4、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物“四定”
1、定人2定物3、定时间4、定质量
五、1、勤洗手2、勤洗澡、理发3、勤洗衣、被褥4、勤换工作服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罚款守则执行,注意食堂的清洁卫生,按公司标准就餐,做好就餐人员的记录,不许超标,否则扣2分。
2.非就餐时间不许外人进入食堂,外出要锁好门窗,否则扣1分。
3.非本公司或不应在公司就餐的人员,一律禁止在公司就餐,如有特殊情况在食堂就餐的,应收取就餐费,否则扣2分。
4.加强公司的菜基地管理,与植物园积极配合,做到适时耕种施肥,否则扣10分。
5.食堂所需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购进,否则扣10分。
6.投料标准、数量应记在公示板上,否则扣5-10分。
7.按就餐时间开闭食堂,没有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工作时间就餐,否则扣1分。
8.不准非食堂人员自行在食堂开小灶,否则扣罚食堂管理员10-20分,扣罚当事人10-20分。
9.食堂的泔水杂物不准随意倾倒,应倒在远离食堂的指定地点,否则扣2分。
10.食堂的碗筷、刀、勺、案板等必须整洁,否则扣1分。
11.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安全,每次炊具使用后必须关好气阀、电源,否则扣2分。
12.食堂工作人员一定要杜绝浪费,严禁非正常用气、用电烧水、取暖等,否则扣2分。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镇政府委派专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员管理,为办好食堂倾心尽力;
(三)管理员职责
1、管理好食堂,食堂来客按领导意图安排好就餐,早、中、晚安排好职工就餐,在保证俭省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前提下,合理搭配每日工作餐,不得几日同食一种工作餐。
2、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青菜,肉类必须为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产品,油、粮食类产品必须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不得在小商贩处购买。
3、当天购买的物品凭票由镇长签字,定期到财政所报销,不签字的财政所一律不予核销。
4、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衣着整齐,讲究卫生。患有流行、传染疾病时应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
(四)厨师职责
1、配合管理员安排好菜谱的搭配与更新,以炖鱼和农家菜为主,凉菜以自制为主。
2、保持厨具及操作间卫生。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用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定期彻底清理擦洗,严防食物中毒。保护好一切公共财产。
3、厉行节约,杜绝严重浪费。
(五)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保持餐具、操作间卫生,做到清洁、干净;餐厅、走廊及窗子定期清扫,保证无灰尘、无污渍。
2、保证来客及职工就餐卫生,菜饭定量而做,杜绝铺张浪费。如有剩菜、剩饭经管理员同意验收后方可倒入垃圾,禁止自行处置剩饭剩菜及泔水,如有违章者一经查处罚款50元。
(六)工作制度
1、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7:30前结束,午餐应在12:00左右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时间参照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早8:30必须到岗);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必须向管理员请假,两天以上由管理员向镇领导报告,但必须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用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分工合作,团结一致,禁止拉帮结派搞分裂。
(七)奖励机制
该管理制度特设奖励机制,奖励机制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议定,如能按领导要求或意愿能够高质量完成接待任务,并能够执行上述六条规定时,其奖金全额发放;否则视情节轻重少发或者不发。具体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为:丁世宝每月伍佰元(¥500元,其中300元为食堂奖励、200元为日常卫生奖励);于海燕、李凤艳每月各贰佰元(¥200元)。此奖励工资自20xx年6月开始执行,每年年底结算。
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用厨房的财物和带出饭堂,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运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开饭时戴好口罩,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随地吐痰、涂指甲油、穿拖鞋、短裤,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六)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七)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模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种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九)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生产区和仓库,生产储物基地,必须严格遵守厂方的厂规、厂纪。
(十一)虚心接受员工及他人意见,提高员工饭菜的品质。
(十二)爱护厨房设备和一切用具及物品,节约水电、燃料,不得随意浪费厂方用品及公司财物。
(十三)食堂除就餐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开门。
(十四)炊事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看电视及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五)炊事人员必须保持厨房卫生干净整齐。
(十六)维护公司形象,一切从“四个”第一为宗旨,即卫生第
一、服务第
一、品质第
一、员工第一为原则,工作尽力。
员工就餐制度
(十七)员工应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排对就餐,禁止插队现象。
(十八)就餐时间及休闲时间之外,员工禁止进入食堂。
(十九)员工不可将剩余饭菜倒在饭桌及地面上,应倒入专门收集处。
(二十)餐具应整齐摆放在放餐具处,不可随意摆放。
(二十一)电视及其它娱乐设施只在休闲时间开放,其他时间一概不开放。
(一)餐厅要建立卫生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采购、验收、操作等环节严格把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原料和霉坏变质的食品。
(二)加强宣传教育,使炊管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卫生管理是防止食品污染,直接关系就餐人员身体健康的大事,食品卫生的因素主要是环境污染、食具消毒不严、厨具和个人卫生不彻底。因此,炊管人员必须执行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意识。
(三)实行食品“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三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2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餐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勤洗、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和更换工作服。“六不”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间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对着食品和就餐都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四)保证就餐人员专用餐具的保管和清洗,做到勤消毒,勤更换。
(五)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厨房卫生由红案、白案师傅负责,餐厅等环境卫生由服务员负责,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实施卫生责任追究,如发现违规操作及卫生不合格现象,第一次提出口头批评,如不改正则采取经济处罚。工作场所要站立服务,注重个人仪表,按规定着工作服并保持衣物、鞋帽干净整洁。
操作间安全管理方面:
各种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设备和浪费物品,如因工作散漫、粗心大意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厨师方面:
1、厨师一定要认真认真执行食品法和各项卫生制度注意个人卫生,随时检查食品、器具的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负责厨房内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负责厨房内所用设备及器具的维护保养。
采购员方面:
采购人员所购零星及鲜活物品,必须由2人以上点验方可入库,购货发票需2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以上工作由采购员、厨师及管理员具体负责。餐厅厨具及烟酒或成批采购物品报请后勤服务中心主管主任同意后,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购买。对采购物品入库时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两人签字后,由主管主任签字方可入帐。
1、所购鲜活物品及原材料严格把好卫生关及质量关,做到不缺斤短两确保以最合理的价格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2、深入市场进行调查,开辟供货渠道,降低食品采购的成本和费用。
3、定期检查冰箱、冰柜、仓库的原材料的存放情况,做到保证库存又不积压浪费。
4、定期对餐厅卫生、门窗、电灯、动力电源进行检查,增强防范意识,保证餐厅安全。
服务员方面:
1、按标准布置餐厅,摆好桌椅,布置台面,摆齐餐具,为客人提供清新、整洁、优雅的就餐环境。
2、确保所用餐具、酒具清洁、卫生、无破损。棉织品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渍。
厨房及餐厅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做到无污物,无垃圾,无蚊蝇,无积水。所购生熟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储藏。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安全;厨具、餐厅要定期消毒。做好经常性卫生管理工作,坚决消除卫生隐患和不卫生问题发生。因环境、原料不卫生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分清责任,给与具体人员处罚,第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给予辞退。
每天下班后要检查门窗是否上锁,电灯是否关闭,动力电源是否断开等,同时禁止非工作人员随便进入操作间。厨师要经常检查厨房设备的运行情况,对有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以便排除,餐厅全体员工要做到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3.职责划分
①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②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后勤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除起着劳动保护的作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妆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2、男性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性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它私人物品。
5、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用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6、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4.基本内容
①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用餐规格和用餐费用标准。
②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③用餐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中心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裁批示后执行。
④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餐票。
3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4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一、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二、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三、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部门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严禁未请示就提前就餐。
b、员工餐的用餐地点:11楼员工食堂。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
五、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中心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餐票,员工凭票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行政中心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领取食品。
六、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a、员工就餐一律收餐票,禁止收取现金。
b、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c、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d、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e、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f、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g、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h、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所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财政所服务的理念,全力保证所内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4)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增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5)做好采购物品管理。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6)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一周不得只做同一样式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日常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食堂管理员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月底由食党管理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报账。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三、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特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四、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五、用餐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就餐费用实行日记帐月结算制度,由干部职工自行负责。机关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就餐。用餐时间除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时间为:
早餐时间:7:30
午餐时间:11.30至12:00
晚餐时间:17:30
2、会议用餐制度
凡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征得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天通知食堂管理员,并在食堂管理员处填写《会议用餐单》,由乡长或书记签字后食堂安排就餐;若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主要领导通知食堂管理员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招待用餐制度
有来客需安排用餐时,接待部门应报经乡长或书记批准并确定用餐标准后,提前通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就餐后分管领导及陪餐人员要在招待单上签字。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通知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手续。
个别村干部因公到机关办事需用餐的由食堂管理员统一安排,记录在帐。食堂管理员每月底将招待单由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在财政所结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市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促进中小学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校外午托服务以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校外午托机构,是指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生在上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在学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遵循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和公益服务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外午托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校外午托政策的调研、制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的政策实施和校外午托机构设立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民政部门依法负责校外午托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负责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的卫生审批及其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负责校外午托机构的消防审核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校外午托机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无证及未经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的查处工作。
公安派出所依法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校外午托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审批和登记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和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纳入社区服务的范围。
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应当利用社区资源,通过自行设立、合作设立以及其他形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满足社区午托需求。
第七条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以下简称设立者)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有本市户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个人可以优先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第八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与午托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三)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
(四)有三万元以上资金;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和消防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行政许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除外。
校外午托机构的场所或建筑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除建筑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为中小学生相应年龄段的住宿或活动场所外,其他的场所或者建筑改建为校外午托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市卫生行政部门、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卫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校外午托机构实际,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分别制订校外午托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指引和消防行政许可指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向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名称、组织机构、人员、食品加工区、周边环境、拟接受午托学生人数、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二)设立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机构章程;
(四)资产来源及产权、资金数额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按规定应当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还应当提交卫生行政许可证明。
第十一条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到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批准文件,并根据校外午托机构建筑面积、人员等情况确定校外午托机构可接收学生的人数上限;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设立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设立者可以依法向区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三条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准予登记的,应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第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消防行政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后,方可开展校外午托服务。
第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三十日内向所在区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名称或场所变更;
(二)投资主体或资金变更;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
(四)服务范围变更;
(五)章程修改。
前款变更事项改变卫生或消防安全条件的,还应当按规定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或消防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解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完成清算工作。
第三章服务要求
第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建立各项制度,享受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第十八条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建筑物应当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不得是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校外午托机构场地建筑面积应当在八十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四平方米以上。
第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
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每年安排其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人员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根据午托学生人数配备工作人员,午托学生在二十五人以下的,应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每增加二十名午托学生的,应相应增加一名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午托场所的卫生和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保障义务:
(一)安排专人接送午托学生,保障学生上午放学后到校外午托机构及午托后返校的安全;
(二)未接到午托学生的,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并积极查找;
(三)中小学生午休时始终有工作人员看管;
(四)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救助午托学生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卫生管理义务:
(一)保证午托环境、生活用品的卫生,严防传染病;
(二)就餐环境、餐具等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
(三)配餐合理,营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
(四)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配备食品留样的专用容器和设施;
(五)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等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做好采购台账记录并保留一个月,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料。
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的餐饮企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外买配餐。
第二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
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他卫生突发事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及其学校。
第二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应预防和避免暴力事件,保护午托学生人身不受伤害。
第二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合理收取午托费用,并公示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对午托学生登记造册,并将在本午托机构午托的学生名册及专门接送人员身份证明提交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十八条除特殊情况外,校外午托机构不得安排车辆接送午托学生。
第二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与午托学生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校外午托机构、午托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鼓励校外午托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分散午托期间的各种风险。
第三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在委托协议履行期限内停止午托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午托学生及其监护人,退还委托协议剩余期限的午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说明停止午托服务理由以及退还午托费用等情况。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加强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管,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校外午托服务的协调管理机制和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的沟通通报机制。
第三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应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于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报送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年度检查。
教育、民政、卫生、消防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巡查,定期和不定期对校外午托机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通过的校外午托机构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在部门信息网站上进行通告。
民政部门应当将校外午托机构的登记和年审情况在部门信息网站上进行通告。
第三十六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将校外午托机构纳入社区安全管理,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校外午托机构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街道办事处。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对本校学生在校外午托机构的午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学生成长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学校及其在职教师、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学校在职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校外午托机构兼职。
第三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午托学生监护人可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第四十条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午托学生监护人投诉后,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权处理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卫生或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第四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聘请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两万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安排车辆接送午托学生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两万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与午托学生的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第四十九条学校在职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卫生或消防管理规定,被撤销卫生行政许可或消防行政许可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批准文件,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五十一条申请校外午托机构设立或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批准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批准文件,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五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未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未经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由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取缔,并可依法对其财产予以查封、扣押。
第五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依法处罚。
第五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在下午放学后为学生提供晚托服务的,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为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以及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
①索取检疫合格证。
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
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
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
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
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送货。
3、货物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
八、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与采购相关的人员在采购中,不得暗箱操作,收受任何回扣,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一、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对食堂各类工作员进行考核,
二、经常组织炊事员学习技术和业务,不断提高烹调技术为职工服务。
三、编制周日食谱,贯彻“四定(定时间、定品种、定数量、定质量)”,做到饭菜品种多样化、质量高、量足、价合理。
四、根据需要及时编出采购、出库、加工计划,搞好单项成本核算。
五、组织炊事员认真学习和执行食品卫生法,把住病从口入关,防止食物中毒,
六、教育炊事员主动热情地为职工服务,让就餐者高兴来满意而去。
七、教育炊事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杜绝炊具、用品被盗。加强食堂、设备、备品保管,保到清洁完整,技术状态良好。
八、负责安排外来人员及客人的临时就餐。
1.0就餐管理
1.1员工就餐时须佩带工作牌,领餐前将饭卡交给厨工,厨工应核实无误后划卡,并在就餐员工名册中记录,将饭卡交还给员工后发餐。无饭卡时,厨工应拒绝发餐。
1.2员工领餐时须依次排队,不得进入工作间自行拿取。
1.3未经办公室许可,严禁带外人到员工食堂就餐。
1.4因业务往来需在餐厅就餐的,须提前小时通知餐厅准备,并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凭办公室开具的临时饭卡用餐。
1.5酌量盛饭,不浪费食物、纸巾、牙签等。
1.6不得在食堂内发泄个人情绪或喧哗嬉闹,餐具要轻拿轻放。
1.7若饭卡遗失须及时向行办公室申请补发,并到财务部交纳元罚金;凭财务部门的收据由办公室文员补发饭卡,补发之日前每天午餐一律视为就餐。
2.0餐厅卫生及安全管理
2.1环境清洁管理
2.1.1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筐内;
2.1.2将适量的洗洁精滴至餐桌上,并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直至无水迹、油污;
2.1.3用扫帚将餐厅全部地面清扫两次以上,直至地面无垃圾;
2.1.4用拖把将餐厅全部地面拖两次以上,直至地面无水迹、油污等;
2.1.5清洗、拧干拖把、水桶、扫把后整齐放置地指定地点;
2.1.6每日开饭前后,厨工将餐桌、椅凳、纸筒、牙签摆放整齐;
2.1.7厨房窗户玻璃,每3天用干净的抹布擦拭一次;
2.1.8厨房门每天用干净的抹布擦拭一次;
2.1.9厨房墙壁、天花的清洁每月用干净的扫帚清洁一次。
2.2工作间、餐具、厨具清洁管理
2.2.1厨工每日开饭前完成工作间的清洁工作;
2.2.2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盛装佐、配料等的器皿清洁后,整齐的放置在指定的地点;
2.2.3清洁工作间地面、台面,并将垃圾到入垃圾筐内;
2.2.4用清洁抹布清洗厨具两次以上,直至洁净;
2.2.5用洁净、干爽的抹布将已清洁的厨具抹干,直至无水迹;
2.2.6将已抹干的厨具整齐地放入已清洁的消毒碗柜中;
2.2.7将厨具进行定期消毒;
2.2.8用洁净的抹布将工作间的全部台、柜表面擦拭干净;
2.2.9用清洁干净的拖布将工作间地面拖拭干净,直至无水迹。
2.2.10员工用餐后将剩余物到入泔水盆内,把托盘放在指定地点;
2.2.11厨工将待清洁的餐具拿入工作间内;
2.2.12先清洁餐具内的'剩余物,然后放入清水,倒入适量洗洁精,用洁净抹布清洗餐具;
2.2.13将已清洗的餐具用水洗两次以上,直至物油渍;
2.2.14用干爽、洁净的抹布擦拭已清洁的餐具,直至无水渍;
2.2.15将洁净的餐具放入已清洁的消毒碗柜中;
2.2.16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定时消毒。
2.3餐厅除害管理
2.3.1餐厅发现有鼠迹、蚁迹现象时,应申购灭蚊、蝇、蟑螂、鼠、蚁等的药品;
2.3.2药品购回后,餐厅负责人组织厨工在餐厅内喷药、放药,喷放次数、地点视情况而定。
2.3.3厨工须特别注意药品喷、放地点,小心喷、放,不得污染食物;
2.3.4厨工须及时清扫死亡害虫;
2.3.5厨工在喷、放药品及清扫害虫后,须及时将药品放置于指定的安全地点,保证员工不会误食;
2.3.6厨工在喷、放药品及清扫害虫后,须及时更换或清洗衣服、洁手,否则不得接触食物;
2.3.7餐厅负责人须严格监控实施全部过程,确保对食物不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
2.4餐厅安全管理
2.4.1餐厅地面须经常保持干净,以免员工用餐时摔倒受伤;
2.4.2用餐人数多时,员工应自觉排队领餐;
2.4.3厨工在清洁环境卫生时,须留意检查餐桌、凳是否牢固,做到及时修理,必要时予以更换;
2.4.4厨工使用工具时,应避免被锐器(刀、剪等)划伤及钝器挫伤、砸伤、碰伤;
2.4.5厨工应慎用化学调味剂;
2.4.6严把采购关,不使用过期、变质、不安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2.4.7注意安全用电、用水,特别是电器设备按照设备保养规定定期保养;
2.4.8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
4、抹布生熟分开,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过的抹布揩干净。
5、每餐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面、操作台、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做到落手清不直接用手尝味。
(一)环境卫生
1、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2、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3、就餐大厅要有灭蝇、灭蚊、防毒、防鼠等设施,对大厅环境每月进行1—2次全面消毒。
4、洗手间长期清扫冲洗,保证洗手间无臭味,要求每周消毒一次。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1、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2、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3、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4、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1、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2、肉类必须先清洗干净方进行蒸、炒、煮、爆等。
(四)个人卫生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充满朝气。
2、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3、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1、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2、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市实小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由原料加工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分饭教师不向学生提供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不用手直接拿食品,随时带上一次性手套;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一定要用食品专用袋。
3、用食品用具、餐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或采取开水煮沸和蒸气高温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每个环节都实行分工、包工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6、操作间、餐厅做到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墙壁、地面保持清洁、无污垢。
7、加强“四防”设施建设,即:“防绳”、“防鼠”、“防尘”、“防霉”。
8、有足够的实物清洗池,做到荤菜区、素菜区、洗涤区分开清洗,不得交叉使用;动物食品加工后应做到无毛、无血污、无鳞、无污物,内脏应洗净,蔬菜要认真做到挑选、浸泡,反复清洗。
9、加强食品保管和库房管理,存放的食品要分类,隔墙离地,专人保管,负责人定时检查。
一、适应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
(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
(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
(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
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
(一)员工就餐须知
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
中餐: 12:00—13:00
晚餐:17:30—18:30(春冬) 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5、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座。
6、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带小孩及亲属来餐厅就餐。
7、果核骨刺,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由
食堂清洁人员整理桌面,倒置制定桶内。
8、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9、餐厅内禁止吸烟及做除就餐之外的一切活动。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10、如有客餐,办公室须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准备。外来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各部门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与办公室分管食堂工作人员吴密衔接并通知厨房,由部门人员将外来人员带入餐厅就餐。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报餐部门、报餐人数的详细登记,月底统一汇总按客餐标准向处财务报账。
11、未经报餐的外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就餐或采取收取伙食费办法,收取标准:早餐5元/人,中晚餐10元/人。
12、违反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食堂卫生制度
个人卫生
1、厨房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3、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被褥)。
4、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
5、凡备餐菜间(冷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最好不留长发。
6、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卫生间。
7、上岗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
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5、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6、每天对1.8米以下的玻璃墙、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7、环境卫生的状况,纳入食堂的卫生考核范围并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挂钩。
食品安全卫生
1、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物;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物;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3、青菜等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30分钟以上再进行洗、切。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5、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6、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7、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餐饮具的卫生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须有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
3、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
4、采用煮沸法、消毒柜等进行消毒。
5、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
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规定
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购回单据按程序:办公室主管签字—领导审核—财务出纳处销账。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伙食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办公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3、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按时开膳,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改善员工伙食。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6、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其拿走供私人使用。
7、食堂物品统一由办公室造册登记。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8、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9、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10、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合上电器闸门。
11、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12、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13、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14、保证按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15、食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丰富员工的伙食,就餐标准按十个菜安排。
16、在确保员工吃饱、吃好的前提下,根据下拨的伙食经费,食堂主管和大厨应做好经费节约工作,每月办公室在随时征求员工意见的同时按一定比例节约伙食经费开支。所节约的伙食经费用于食堂员工的奖励和员工的福利。
四、奖惩办法 奖励:
凡无旷工、迟到、早退,未发生任何事故,服务态度优良的食堂工作人员,可参加奖励。
1、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经济效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2、关心爱护公物,收旧利废,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有明显成绩者;
3、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者;
4、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者;
5、每月按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的伙食开支标准未超支的。
6、以月工作情况为依据,按工作岗位分工不同分三个奖励档次,大厨、主管为300元、200元、100元,其他为200元、100元、50元。
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取消当月奖励:
1、服务态度差,与就餐者无理争吵、打人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谩骂领导,经教育仍不服从者。
3、多吃多占,公私不分者;不严格按照就餐方式执行,擅自更改就餐方式者;
4、劳动纪律差,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全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
5、上班时间干私活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发生差错,使集体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
6、饭菜不能确保质量,遇投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扣发当月奖励的50%:
1、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者;
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者,工作上互相推诿者;
4、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
5、在烹饪操作间抽烟者;售饭菜时不穿工作服者;售点心不用夹或不戴卫生手套者。
(三)有下列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按规定处罚
1、食堂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励,处罚200元;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励并处罚4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5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及饭菜有异味,每次处罚有关人员各5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本制度由衡炎高速公路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x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食堂收支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单独建帐核算管理。
二、饭菜票价的定价或调整,由学生食堂管理员召集有关人员参照市场物价商定。
三、支出票据核销,必须是售主出据的并有售主签章的购物依据,经食堂保管核实验收物品后签章,再由食堂管理员审检签字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四、大额购置,需由组长拟计划,食堂管理员批准后再行采购。
五、饭菜票由伙食总务主任统管,根据销售量清点加盖印件后交食堂卖票员每月核实一次。
六、伙食帐务每期末结算,作出结算报告并公布。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全力做好炊事工作。
二、任劳任怨、大公无私、勤俭节约、工正廉洁、讲究卫生。
三、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服务育人的观念,提高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上班不干私活。
五、服从安排,不拈轻怕重,对工作积极主动,高度负责。
六、爱护公物,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七、提高警惕,严防偷盗事件发生。增强个人工作期间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为保证师生员工食品卫生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二、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库房。
三、食堂操作间、库房,实行准入登记制度。
四、确因工作需要,须进入食堂操作间、库房的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在征得食堂负责人同意、在安全监督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由安全监督员详细记录进入时间、停留时间、离开时间,以备查验。
五、食堂各通道须有专人管理,严防闲杂人员进入。
六、食堂门窗须完好无损,下班时全部关闭、上锁。
七、食堂安全责任人为食堂管理员,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安全制度。
八、处罚:违反本制度者,视情况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完全责任。
附小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化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熟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未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调料瓶加盖放置。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1、食堂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有事要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热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量,平等待人。
3、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周盘点一次食堂仓库,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审计部、法务部的监督。
4、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均需有登记,有账目,不得贪小便宜将厨房用料或炊具带回家。
5、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
6、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8、把好验收关,严禁腐烂,变质的原料入仓,以防止食物中毒。
9、每周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10、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11、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12、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13、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规范食堂职工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委机关就餐的职工。
(三)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条、食堂工作管理
(一)食堂管理实行办公室总负责下的“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委机关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地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九)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办公室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条、职责划分
(一)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提供安全卫生、无质量问题的食品及负责食堂、餐厅的卫生清理工作;
(二)综合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检查、监督、考核;
(三)员工就餐遵守就餐秩序;
(四)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食堂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及考评。
第四条、就餐管理
(一)菜肴标准原则上为二荤二素一汤。职工要文明就餐。
(二)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第五条、奖惩
(一)奖励: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一致好评的,每次各项检查都能达到优秀的可报副总经理审批进行50至200元的奖励。
(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分值每1分按10元处罚,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食堂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每一次扣1分;
2、操作间、餐厅桌、台、门、墙、窗、地面卫生不清洁一次扣1—5分。
3、工作时不注重人个卫生,一次扣0.5分。
1、为了保障幼儿安全,各项活动必须在老师的注视下进行,严禁幼儿打架、爬窗、走失或做有危险性游戏。
2、幼儿活动前,教师要提前检查活动场和活动器械,确实安全可靠,方能让幼儿使用。
3、教学用的电器使用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以防幼儿触电和电器损坏。
4、热水、热粥须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烫伤幼儿,严禁幼儿进食堂操作间、开水房。
5、口服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儿童服药时要仔细核对,成人药品应保管好,以防错服。
6、消毒药水,厕所除剂等剧毒药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必须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7、接送幼儿应按时,家长送接孩子时应到所在班上,与老师交接后方可离开,委托他人接孩子时,应事先告诉老师,代接人应主动出示证件,严格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
8、家长送孩子入托时要检查衣兜,不要把危险物品带到幼儿园,带班教师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询问家长或医务人员或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9、工作人员交接班时应清点人数,带幼儿外出观察、游园、参加文体活动等,应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
10、教给幼儿一些简单的安全知识,如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高楼事故、防走失等,在体育游戏中锻炼、培养幼儿躲闪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幼儿安全。
11、如因教师或者保育员擅自离职,导致幼儿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教师或保育员个人负责,并由此触犯法律法规,也由教师或保育员个人负责。
12、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班主任负主要责任,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14、接车教师要认真负责坐车幼儿的安全,必须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否则不能离开幼儿。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堂就餐管理规章制度,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员工就餐时间
早餐:7:00-8:00
中餐:12:00-1:00
晚餐:18:00~19:00
夜宵:9:30-10:30
请所有职工按时就餐,超过就餐时间,饭堂原则上不再提供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就餐时间的,要提前通知饭堂主管。
二、公司员工在食堂就餐时候一律要凭就餐卡打饭、打菜。
三、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要自觉排队,不准抢队插队,要服从保安人员、饭堂员工管理,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喧哗。
四、未经许可,不能随意进入厨房。
五、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六、公司按员工人数配备一批放置剩菜剩饭、骨头的小碟,员工在打饭打菜后从小碟放置位置拿取一个小碟,用餐时应把骨头等杂物放于小碟里,不能随意放置在桌面上,用餐后的要自觉清理桌面剩菜剩饭、骨头,并倒入垃圾桶内,桌面上不能剩下任何残渣剩菜。
七、员工就餐后要自觉简单清洗骨碟,然后放回规定的位置由饭堂工作人员彻底清洗;
八、保安人员在员工就餐时间内进行监督检查,在骨碟开始正式投入使用后,如还发现将骨头、剩菜剩饭倒在桌面上,保安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并报行政人事部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每次罚款5元,所有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九、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十、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十一、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十二、行政人事部在饭堂醒眼位置放置意见箱,集中员工对饭堂管理的意见,行政人事部工作人员一个星期进行一次开箱收集,在每个星期六下午的`饭堂例会上进行馈,及时根据员工的合理建议对饭堂进行改造。
十三、就餐人员不准把公司购用的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四、如有违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开除。
十五、本制度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附小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分发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食品安全管理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一、通则
1、依法办学校的食堂。食堂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对上级部门的意见要及时处理。
2、校方有关人员要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食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有关法规,校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堂进行整改,并追究食堂经营者的责任。
3、重点做好食堂卫生、环保和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员、安全员要经常检查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力度,奖惩分明。
2、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允许打闹,更不能拿菜刀、锅铲等哄闹,严防刀伤、烫伤,禁止在食堂内酗酒。
3、炊事机械和水、电、气实行定人负责,经常检查,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4、严防火灾、清理易燃物品,炒菜或油锅必须掌握油温,点火后不得离人,防止起火,工作结束后,关闭起源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点火。
5、安全用电、用水,严禁私自私拉电线,发现电器、机械设备有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报修。
6、值班员每天下班后,应及时关闭门、窗、水、电、气,下班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7、工作期间严禁穿拖鞋,背心,宿舍不得私留他人过夜。
8、严格按照蒸汽的操作规程工作,随时掌握蒸汽的压力、流量,严禁气开时,人不在场。
9、不经允许,严禁乱开煤气旁通。
10、发现不安全的苗头,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食品验收制度
1、食验人须大公无私,处处为学校名誉着想,事事为师生利益考虑,坚持原则把好验收关。
2、食品检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正常性检验,突击检验,重检和抽检相结合的办法。
3、食品检验是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索证是对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4、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食品不验收。
5、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标签,严禁“三无”产品进库。
6、验收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7、学校总务处随时可以对验收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次充好、假公济私等行为,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四、食堂消毒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前必须更衣。
2、食堂所用的熟食餐具,不得外借。
3、生熟餐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4、熟食餐具每天用餐后必须全部进入消毒柜,定时消毒。
5、熟食间消毒灯严格按照消毒要求进行使用。
6、厨房间门窗勤关,杜绝有害昆虫进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
二、患有妨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食堂管理者要经常观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凡发现腹泻、发烧、伤口化脓等情况,应立即暂停食品从业,待到医院确诊、治愈后方可上岗。
六、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卫生知识。
七、每年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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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炊事人员按规定做好员工就餐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做好登记。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运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
六、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模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种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食堂管理制度:
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饭堂秩序,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员工用餐公约
收银员:11:30——11:50
治安:11:50—12:00
办公室:12:00—12:10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一人打多份。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餐厅内禁止吸烟。
1、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的食堂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学校食堂的硬件建设无论是炊事设施现代化,餐厅的布局,还是管理手段都要达到有关食堂标准化的要求。
依法办学校的食堂.食堂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对上级部门的意见要及时处理。
校方有关人员要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食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有关法规的,校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堂进行整改,并追究食堂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责任。
学校的早、午、晚餐供应的校方的监管工作由校长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由后勤主任负责,食堂卫生监管由学校卫生保健老师负责.重点做好食堂的卫生,环保和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制度执行责任人:校长
2、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1.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2.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3.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4.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6.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7.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8.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
9.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10.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11.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3、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4、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负责人
5、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管理员:后勤处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6、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主厨
7、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8、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9、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学生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0、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1、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2、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食堂人员),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13、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14、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长:李庆龙
副组长:张军
成员:荆文钧、荆爱凤、王瑞生、张爱玲、各班班主任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张军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荆文钧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由李庆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张军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由荆文钧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李庆龙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15、食堂卫生检查标准
一,仓库: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16、食堂人员上岗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必须是能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做好食堂卫生的人员.
2、食堂人员必须是个人卫生习惯好,讲究卫生的人员.
3、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传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主厨
17、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进行清洗.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8、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食堂。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每餐不得少于二菜(一荤一素),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食堂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食堂卫生以及食堂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食堂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食堂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食堂工作。
12、食堂工人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有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食堂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教育炊事人员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对师生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周到,尽可能给予方便。
三、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四、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五、认真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六、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包括食堂菜谱财务结算及物品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员工就餐管理、食堂清洁工作。
3,本制度适用公司食堂及全体员工。
二、食堂菜谱财务结算及物品管理
1,食堂定时采购,严格实物验收,交至管理部做好成本核算,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入档,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每二个月后结算上次费用。
2,工作人员严禁私拿菜物、物品回家,违者处罚10元/次,严重者视情节处理、记过。
3,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均要建立物品台账,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三、食堂进货管理
1,食堂责任人要严把质量关,对于变质,过期食品一律退回。
2,责任人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3,采购货物应有公司认可的票据。
4,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账,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5,食堂需要大量进货时,事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6,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7,食堂班长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员工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控制采购成本,食堂负责人核实每日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如统计差异要告知管理部或酌情处理。
四、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1,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5,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6,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7,掌握冰柜、消毒柜的使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向管理部报修,并协助维修,做好相应记录,绝不能带病使用。
8,使用液化气之前要确保液化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
9,发现漏气及时关掉阀门,打开门窗使室内通风透气,分散人员,如有中毒者立刻送往医院救治,再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10,对于液化气软接处要作到每半年更换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员工就餐管理
1,中午12:00------12:30就餐,晚餐20:30------21:00员工不得提前进入就餐厅,有特殊原因提前就餐人员须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员工听到铃声后按秩序排队就餐,严禁插队。提前进入饭堂者就餐处罚10元/次。
2,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3,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免浪费。
4,严禁餐厅内抽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食堂负责人及食堂员工负责监督、检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等处理。
六、安全卫生、清洁工作
1,食堂工作人员对餐厅内的桌椅排放整齐,保持地面、角落清洁干净。
2,就餐垃圾桶每天保持清洁,食堂外围下水出口经常察看保持清洁畅通。
4,食堂采购管理、物品管理要由食堂班长专人负责,划定范围、包干管理。
5,食堂隔油池每半年清洗一次,做好清理登记记录。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3、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1、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2、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3、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2、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4、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5、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五、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1、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2、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5)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六、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2、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3、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4、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5、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6、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7、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七、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14、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八、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2、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3、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4、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5、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6、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7、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伙食管理员职责
1、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学习,合理地配备炊事人员,明确分工,分清责任,促使全体人员各负其责,团结合作。
2、根据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和师生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学生膳食,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制订具体地操作规程。
3、每周两次对伙食质量进行检查,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搞好民主管理伙食,每月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会议征求对伙食的意见,坚持改革,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5、严格食堂卫生制度,监督执行卫生“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6、抓好食堂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做到奖惩兑现。
7、负责炊具的购置和维修。
8、组织开饭工作,维持饭场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物中毒处理预案: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浸泡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物品,特别是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加工食用。
10、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应仔细检查并高温加热。
11、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总务处迅速通知班主任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一、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及总务处主任为副组长的膳管会领导机构,成员有食堂主任、厨师长、保健员、食堂管理人员组成。
二、由总务处主任全面负责,监督检查食堂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对炊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食品卫生意识,指导和监督炊管人员规范操作,保证各项卫生制度实施。
三、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具有食品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四、配有专职食品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验收把关、饭菜留样;对购入及销售菜留样有登记并签名。
五、卫生检查分为抽查与定期检查,抽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造成食物中毒或经上级检查卫生不合格者责任人按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七、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各项卫生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例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二、加强炊事人员晨检,食堂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穿戴要整洁,女性披发不出帽,不得穿拖鞋上班。
五、工作人员坚持“四勤”制度:(1)勤洗手和剪指甲;(2)勤洗澡和理发、刮胡子;(3)勤洗衣服和被褥;(4)勤换工作服。
六、工作人员“四禁”制度:(1)操作时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2)严禁开饭时挖鼻孔、掏耳朵、剔牙,大声说笑;(3)严禁用手抓食品,不得让教工用手挑选。(4)严禁戴戒指上班。
七、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要洗手消毒。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二、餐具清洗、消毒做到:一刮渣、二粗洗、三冲洗、四消毒、五保洁。
三、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粗洗冲洗分池清洗;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四、面板上不准堆放其它物品;面粉等炊事用器械使用后立即冲洗擦净。
五、伙房内架、箱等物品每天擦拭,及时清洁刀具、占板等用品,各类用品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餐饮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每日餐饮具及时消毒、登记并签名,责任到人。
一、烹调加工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二、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六、需要熟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C;加工后的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冷后再冷藏。
八、凡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九、上灶炒菜做到色、香、味具全,发现有变质、不新鲜的不得加工。
十、盛调味品的器皿,用后必须加盖,各类用品按指定地点放齐;保持灶面清洁无油污。
一、库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握进库货物质量关。
二、严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库房。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四、仓库须有“三防”设施,原料库禁存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五、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进出货须有记录,领用物品要签名发放,每月进行清底盘库。
七、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食堂分餐管理制度为应对武汉近期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巴塘县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我校开学时间推迟。病毒无情,人有情。德达小学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在同时执行原《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要求严格履行本制度相关要求。
二、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从学校开始集体就餐至疫情结束为止,我校开始实施分餐制度。学生早、中、晚餐采用分班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密切接触,具体方式为:
1、食堂加工好安全营养的饭菜后,在经过试尝无问题后,食堂炊事员根据班级人数,分配好各班饭菜;
2、由班主任前往食堂领取饭菜并带到各班教室,并安排就餐;
3、各班就餐时,严禁学生面对面就餐,同时保持好座位间的距离,尽量达到1米以上,人数较多的班级可以利用走廊空间。
4、盛饭菜、就餐、添饭菜时注意安全,防止碰撞、烫伤、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班主任做好相应的协调监督工作。
5、学生就餐时,校行政人员每人负责一个班级和班主任一起作为陪餐人员;
6、班主任及分管班级的行政人员,要协调好餐后的收尾工作,做到干净、有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xx〕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xx〕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员制(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七条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第八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与指导,对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规范学校订餐管理。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监督量化评级B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并向学校所在辖区的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要求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间(或功能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瓷砖颜色进行区分。各功能间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粗加工间:应有固定的场所,与餐厅、备餐间、烹饪间等分开。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分别标示动物性食品清洗池(红色)、植物性食品清洗池(绿色)、水产品清洗池(黄色),提供水果的学校食堂,应设水果专用清洗池(蓝色)和浸泡池(白色)。
(二)切配间:应有专用区域(或专用隔间)。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涂料无脱落、无霉斑。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切配台应用色标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荤菜切配区(红色)、素菜切配区(绿色)、水产切配区(黄色)。三个切配区分别设置专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标标示。
(三)烹调间:地面应用防水材料铺砌,易清洗、防滑,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操作台宜采用不锈钢台面,灶台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方应有排烟罩。灶面及灶台墙壁应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烟罩不滴油,烹调加工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
(四)备餐间:入口处应设置通过式预进间,设有洗手、消毒、更衣等设施。洗手池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墙壁贴“六步洗手法”图示,备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设施。
备餐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若不能双向开闭,则宜开向备餐间内。备餐间与烹调间之间应设专用供菜通道,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递食品的容器为准,通道口设门。售菜口为可开闭式传递窗。备餐间内不得有明沟。
备餐间内应设置不锈钢配餐台,成品容器带盖,宜设置水浴保温箱等保温设施。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置,紫外线灯应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2),居中悬挂,离地不超过2米的高度。紫外线消毒灯开关设于室外,并加贴标识。配备独立空调,功率与室内面积相匹配。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柜)及数量足够的、易清洗消毒的密闭留样盒。废弃物箱(桶)盖子应为脚踏式,并保持内外壁清洁。
(五)消毒间:餐用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用于不耐高温餐用具。采用物理消毒法的,应在蒸箱附近墙壁加贴蒸汽消毒时间要求,或在热力消毒柜附近墙壁加贴消毒温度、时间要求。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宜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标明其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贴消毒方法说明,根据消毒池实际容积及所使用消毒液的品牌要求,注明所配制消毒液的实际配比,配制方法以便于操作为原则。专人负责餐用具消毒记录。
洗净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倒置存放于洁净、密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数量应符合实际需要。如就餐时统一到桌上分餐具,每桌需配备一只可密闭整理箱,作为餐具保洁箱,每餐后与餐具同清洗、消毒,餐具倒置存放。如在教室内分餐并清洗餐具的幼儿园,教室内应设餐具清洗专用水池和专用消毒保洁设施,不得设在厕所内,盛装食品及分餐的工具宜在食堂清洗消毒。
(六)原料仓库: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主食、副食、调味品等应分架存放,宜分库存放。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食品原料仓库内应设货架,离墙离地超过10厘米。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使用卡片插袋式,随原料的更新而更新。大包装原料(白糖、面粉、大米等)拆袋后,封口处所附标签应取下插于标签插袋内。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七)更衣间:每名员工一只(或一层)更衣柜,更衣柜和鞋柜宜分开,配备洗手水池,加贴洗手方法标示。
第四章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学校应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佩戴饰物;进入备餐间前应二次更衣;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第十二条原料采购管理: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大宗食材必须采取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索取并保管好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在商场、超市等采购食品原料的,保存好每日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在采购单据上由供货方、采购人员、验货员三方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做好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登记。
第十三条严禁采购加工以下食品:亚硝酸盐;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原料的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第十五条加工过程管理:按照各功能(区)间用途和加工程序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认真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各切配区不同色标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并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十六条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第十七条留样冷藏冰箱应专用,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第十八条餐用具消毒管理:应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应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化学方法消毒应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消毒液应含有效氯浓度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后应用流动洁净水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立即倒置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记。
第十九条室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定室内卫生管理制度,将各功能区及功能区内的水池、操作台、冰柜(箱)、灶台、货架等硬件设施卫生保洁工作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每区域、每个工具、设施都有责任人,并在责任区域内或硬件设施上加贴责任人姓名,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按标准要求检查,检查结果与(员工)利益挂钩,确保卫生保洁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第五章食堂台帐管理要求
第二十条档案资料管理: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每年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主要内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名单及上级有关文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食堂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材、资料,人员学习记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意见书;各类台账资料等。
第二十一条台账资料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核记录、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过程控制记录、餐用具消毒情况记录、从业人员管理记录、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投诉处理记录、不合格食品及废弃油脂处理记录、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等。鼓励建立电子记录。
第六章食堂应急处置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学校应结合本食堂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其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应每学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置演练一次,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凡在本学校食堂就餐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体健康已产生危害或者可能产生危害时应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第二十三条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当就餐者反映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以及疑似其它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迅速采取以下行动: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隐瞒、拒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对可疑中毒食物和接触过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针对不同污染物使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四条落实食品安全事故相应职责。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相应处理工作小组,如协调报告组、救治组、现场保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并明确各组负责人与各组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相应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应为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协助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其它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章食堂食品安全创新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含托幼机构)应成立示范创建活动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内部设计、施工图纸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和厨房建设透明化。推行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
第二十七条建立学校食堂社会监督员制度。学校应聘请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组织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群众监督。对食堂的许可管理、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设备设施、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备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反映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均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须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妨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