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十篇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和范围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规定了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3.2安全管理员及档案管理员应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2

为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全面,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积极开展技术档案的利用工作,使技术档案更好地为设计、生产施工、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第二条对全矿在生产技术、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技术档案、技术文件和技术图纸资料,由生产科统一管理。

第三条技术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及时准确的提供利用技术档案和科技资料。

第四条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和刻苦学习技术档案管理基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坚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生产;面向科研和设计;面向基层。

第五条生产技术方面应归档下列资料:

1.全矿总体及远景规划方案的设计(包括文字、附表、图件)材料等;

2.有关全矿安全技术方面和技措文件资料;

3.矿井设计、采区开拓设计资料及概(预)算书,设计更改文件资料;

4.采煤、掘进施工设计、作业规程及采掘计划安排;

5.矿井井下主要硐室设计资料;

6.矿井有关主要井巷保护的技术文件资料;

7.有关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调查、总结报告等;

8.有关永久巷道维护和支架形式,选用情况的技术分析总结材料;

9.有关采区报废及报废井巷的文件材料;

10.重大生产技术性事故调查、检查报告;

11.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上报、批复和实施的有关文件、资料图纸;

12.有关矿井调整、改造的方案设计及文件;

13.有关矿井通风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通风、设计通风系统图纸、通风系统的改造、调整、反风演习安排及总结);

14.有关防治瓦斯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包括瓦斯等级鉴定、计算基础、分析化验资料。以及防治瓦斯的有关设计、措施等)

15.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开工、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图纸和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图纸;

16.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资料和记录;

17.双革和技术推广安排、总结及鉴定文件、资料、图纸。

第六条测量方面应归档以下资料:

1.矿井范围内的区域地形图;

2.工业广场平面图;

3.井上、下对照图;

4.矿井生产(开拓工程)交换图;

5.测量规程规定的矿山八大图纸的底图;

6.地形原图;7.大型贯通测量预计误差设计,成果分析及总结;

8.地面三角点、水准点及三角网点、水准网点成果表;

9.地形控制测量成果记录;

10.井下各级导线、水准测量计算成果;

11.井口位置座标表及近井点座标表;

12.各种管路定线和主要机械安装测量记录,检查测量记录;

13.经纬仪测量手簿;

14.主要巷道布置图;

15.采掘工程及采掘工作面布置图;

16.设备、仪器、档案管理卡片(200元以上的);

17.地面岩移观测记录、设计、分析、总结资料。

第七条地质方面应归档以下资料:

1.全矿井范围内的地形地质图;

2.有关地质勘探成果资料(普查、详查、精查、地质报告及修改地质报告和审批文件);

3.地质工作原始记录,包括井筒及巷道素描;

4.水文地质资料及图纸;

5.采掘、开拓地质说明书

6.有关矿井储量动态、开采量、损失量、回采率和储量平衡表等文件、资料、图纸。

7.储量动态和损失量年报;

8.三量动态报表;

9.各种地质剖面图、地层综合性柱状图、钻孔位置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10.岩石标本及有关资料。

第八条地面基本建设方面应归以下资料:

1.各工程项目的设计基础资料;

2.各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施工组织、说明书、(概)预算书及设计修改补充文件、图纸;

3.标准设计图纸、预算书、经济技术指标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4.委托外地设计的委托设计协议书及有关资料;

5.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甲乙双方施工合同、地耐力、上质复查等文件资料;

6.合理化建议、修改设计和工程更改文件;

7.安全及质量事故报告;

8.防寒、防讯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9.工程质量记录;

10.停建、缓建、复工项目批准书;

11.竣工验收鉴定及验收报告;

12.竣工技术总结、竣工报告;

13.竣工决算书;

14.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第九条科学技术研究书籍、杂志应归档以下资料:

1.科技成果档案,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革命方面的经验总结、汇编、论文及鉴定报告等文件资料;

2.技术交流、科研现场会议决议、文件;

3.双革及技术推广安排意见、设计、施工措施、总结、鉴定报告;

4.有关地面、井下工程概(预)算、决算书;

5.有关机电、生产技术、土建、科研等技术方面书籍、杂志资料;

6.有关重大技术方面的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及上报处理意见、总结报告等。

第十条生产技术方面的各种报表、记录、图纸,每半年归档一次,须在每年元月、七月(上半年)内归档、重要专题记录随时归档。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的图纸、证件,在该工程竣工投入生产,交付使用后的一月内归档。

第十二条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档的同时,要求个人对以前借用或下发的有关技术资料、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科技书籍等应主动清退移交,积极配合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资料归档回收工作。第十三条对于在科技档案整理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移交归还资料、并做出显著成绩者,应按归还资料的价值不同给予表扬和奖励,而对隐藏资料和影响归档工作者,要查明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各科室对在生产、基建、科研等活动中所形成的科技文件资料(包括图纸、表、文字材料等)由工程负责人按照科技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科技资料的有机联系,进行收集整理成套,按期向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不得私自留存或销毁。

第十五条对移交来的技术档案,要及时登记,并分门别类,系统整理和科学编目,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并应标明保管期限和机密程度。

第十六条对基层建设和技措、大修各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有记录,有完整、系统、准确的开竣工资料,并要做到图物相符、资料齐全,否则不予验收和不能报工程完成。

第十七条每年对技术档案的存放、保管状况和提供利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三年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档案鉴定委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对技术档案进行复查、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剥除销毁工作。

第十八条借阅时间最长一个星期,到期不能归还者,应到技术档案室办理借阅延期手续,否则应追回档案,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借出档案,必须保持齐全、整洁,不得随意更改、抽页或填写内容。

第二十条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如有损坏或缺页现象应由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绝密技术档案一律不向外借,可凭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并应保守机密。

第二十二条外单位借阅人员,必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经矿领导批准,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借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一、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档案是管好、用好、修好设备的依据,也是反映企业设备技术状况和设备经济效益的体现。设备技术资料、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设备部在办完设备验收手续移交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逐台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建立设备档案,要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卡相符。

三、设备技术档案、设备管理记录包括:

设备的技术档案:

1、主要设备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图纸。

2、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设备修理档案、修理项目的论证报告,技术协议和合同。

3、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

4、设备验收记录。

5、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6、设备调拨、售出记录。

7、设备事故记录、调查报告、处理结果。

设备的管理记录:

1、设备的运转(运行)记录。

2、设备运转(运行)档案。

3、设备状态监测记录。

4、设备管理检查评比记录。

5、设备管理活动记录。

6、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相关记录。

7、非标机械加工计划及相关记录。

建立和及时维护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审查汇总设备报表并进行分析,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主要包括:

1、设备基础数据库。

2、设备运转记录数据库。

3、设备维修记录数据库。

4、设备状态监测记录数据库。

5、设备润滑检测及换油数据库。

定期上报设备管理报表。

1、主要设备经济技术指标季报和年报。

2、主要设备技术状况年报。

3、十五项总体指标年报。

4、主要设备事故统计报表。

四、要根据设备技术资料、档案材料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设备资料员,负责设备技术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设备部建立的设备运行档案包括:

(1)动、静设备台帐和静密封点台帐

(2)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设备缺陷记录

(3)锅炉及压力容器档案: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建立。

(4)设备防腐档案:包括防腐工作记录和技术报告

(5)设备考核指标记录:包括设备完好率综合指标原始记录

(6)检修资料:包括检修规程,重大检修方案、设备检修试验与技术鉴定记录、大检修变更记录、各种检修计划、检修记录和设备检修验收记录等

(7)主要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润滑、设备用水管理台帐

3、设备资料员要经常深入班组,检查核实各项记录,及时纠正资料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每月定期向公司生产运行部上报设备管理报表,具体为:

(1)设备修理费用台帐

(2)设备运行统计报表

(3)设备故障统计台帐

(4)设备备品备件库存及使用台帐

(5)设备润滑记录

五、公司生产中心每年12月初要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设备帐、物、卡符合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进行处罚。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4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维修、检修难度大,所以作好日常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对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至关重要。参照《郑州大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仪器设备建档范围:

凡使用方向是教学或科研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包括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23种),单价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均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

二、归档内容:

1.购置前的资料:

①编制采购计划的调查资料,包括同类产品的说明书,价格表等;

②选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论证意见;

③批准文件;

2.订货后资料:

①订货合同,包括订购清单及合同条款;

②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资料;

③到货通知

④提货单副本;

⑤保险凭证;

⑥发票副本;

3.验收中的资料:

①装箱单与合同订购数的复核记录;

②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校验单;

③说明书、线路图及技术资料;

④安装、调试及验收中的记录、报告及总结;

⑤商检局的商检证明及索赔报告。

4.使用中的资料:

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办法,事故自理办法等;

②工作日记,包括使用及维修等记录;

③修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故障报告,故障分析,修理计划,更换零件记录及验收报告,事故处理意见等;

④校验及计量记录。

5.考核、评价及评比记录:

①每学期承担的教学实验任务、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实验课,实验项目及论文题目的名称,实验学时数及实验学生人数等;

②年承担的科研任务包括科研项目,论文题目、得奖项目的名称及数量等;

③科技服务任务包括测试样品数及科技服务收益;

④培训任务,包括培训批数,每批培训人数,起迄日期及收益;

⑤年使用机时,根据工作日志,按月、按季、按年分别统计实验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所使用机时,并计算年使用率。

三、档案的管理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要有专人(或兼职)负责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了维护技术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各实验室每年必须将有价值的资料及时上报归档。经检查,对有遗漏或缺少的,责成补齐。实验教学中心每年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新购置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建立档案。凡需借阅技术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使用者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用后及时归还。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5

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⑵产品和工程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⑶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⑷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⑸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2.其他属于定期保存的资料

⑴各类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超过5年。

⑵各类报告保管期不少于5年。

⑶用户意见及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3年。

⑷检测报告发放登记本,保管期不少于3年。

3.技术资料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⑵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

⑶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⑷资料室为用户保守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4.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站长批准后才能销毁。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参见PD423《文件控制程序》表码PD423—02),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3、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4、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5、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三、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1、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1)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2、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

(2)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压力容器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监察管理的设备之一,它的管理范围按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并遵守的关压力容器现行规程标准和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计

第二条新到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有相应资格单位设计,并在蓝图上加盖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否则不能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和使用。

第三章制造与安装

第三条制造与安装:

(一)所有压力容器都必须在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制造,并在蓝图上加盖制造许可证的印章。

(二)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

(三)制造单位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对于第三类中压容器的.储存容器,高压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

(四)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

(五)制造单位应有严格的材料入(出)库管理制度和材料标记转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无损探伤人员都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制造单位应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材料质量证明书、无损探伤记录、水压、气密等完整资料。

(六)压力容器必须的完整的出厂资料,内容如下:

(1)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2)产品合格证

(3)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4)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5)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6)焊缝射线检测报告

(7)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

(8)渗透检测报告

(9)磁粉检测报告

(10)热处理检验报告

(11)压力试验检验报告

(12)产品制造变更报告

(13)钢板、锻件超声波检测报告

(14)焊缝射线检测布片评定表

(15)产品监检证书

(16)产品竣工图

(17)进口压力容器应经商检并出具商检证书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使用与维护

在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逐台登记,取得技术监督局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全过程负责,并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要经压力容器常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按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程、制度;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使用单位不得提高原设计规定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超装运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有详细的运行记录,当容器检验和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地记录并存入资料档案。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现象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操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设计许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2)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时;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缝开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时;

(5)对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第五章检修与修理

第五条检修与修理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由国家授权的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评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资格鉴定考核合格并接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监督。严格按照批准与授权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结果负责。

(三)经过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评定出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经检验员和技术总负责签字后生效,同时指明压力容器可否继续使用或需要采取降压操作监护使用等措施。

(四)压力容器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经设计部门的同意后保证受压元件原有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修复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提供详细修复资料和报告,使用单位将其存档。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条安全附件要求:

(一)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要进行定压检验一次,其内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换、定压、气密试验、耐压试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出具安全阀定压报告,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必须有日期的铅封,由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试验。

(二)爆破片应每个大检修周期更换一次。

(三)压力表每年必须检验一次,并填上有日期的铅封。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液化气铁路罐车和液化气汽车罐车,每年年初必须在本厂机动处报检验计划,年底报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以搞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公司设备档案统一由公司档案室管理。

第二条: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如下档案:

1、申请外购设备的报告、批复。

2、外购设备随机文件材料(说明书、装箱单、备件图册、合格证等复印件、原件交公司档案室)。

3、设备的安装、试车、调试记录。

4、大、中修计划记录及检修任务书及总结材料。

5、设备三大规程。

6、设备的运行记录。各种台帐、滑润无定卡、维修费用统计分析,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指标原始资料及统计。

7、设备事故原始记录及分析报告。

8、设备报废申请报告、批复、重要设备报废鉴定书。

9、外购设备及备件合同书、协议书。

10、水平衡、电平衡、热平衡测试报告书。

11、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报告书。

12、设备防腐记录。

13、水质报告。

14、锅炉及附件鉴测报告。

15、受压容器鉴测报告。

16、管网密封档案。

17、备品备件储备定额、备件图册。

18、主要管网图(供电、供排水、供气)。

第三条:工控资料保管及借阅:

1.工控软件光盘及用户程序备份光盘须由公司存档,个人不能保存。

2.现有的工控机用户名、密码和用户程序的用户名、密码报设备动力部备案。

3.不得随意更改工控机用户名、密码和用户程序的用户名、密码,如需更改,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报设备动力部备案。

4.工控资料的借阅时间为三天,超过期限需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5.工控机的程序维护完毕后,需对程序更改内容作详细记录,报设备动力部备案。

6.非专业维护人员不得退出人机监视画面。

7.不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工控机内用户程序。

第四条:技术档案的借阅、保管、鉴定、销毁等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档案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公司工艺、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对公司各车间、科室所形成的各类工艺、技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条例及法规》,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保存工作,确保工艺、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对所收集的工艺、技术档案要认真核对,并认真填写详细的收集登记表,认真履行双方经办人签字手续。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好案卷的质量关,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内容的有机联系,分类清楚、组卷合理、完善、准确、系统,标题要简明扼要,装订整洁美观。

第六条工艺、技术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

⑴公司内部科室、车间与所查阅的工艺、技术档案有直接关系的,可以经安全生产部主任同意,并在《查阅登记表》上写明所查阅的档案文件名称、查阅时间,最后签字备案。

⑵非本公司人员查阅工艺、技术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批准认可,比较重要的工艺、技术档案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在《查阅登记表》上写明所查阅档案的文件名称、查阅时间,最后写明查阅人的所在单位、姓名。

2、借阅:

公司所有工艺、技术档案只准在档案室内查阅,一律不准借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生产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第七条工艺、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对所管辖的档案文件进行一次检查和鉴定工作,对查出的破损档案文件要及时修补或复印,确保档案文件的完好率达100%。

第八条严格按“五防”要求做好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五防”即:防潮、防丢失、防泄密、防损坏、防虫蚀。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做到文明服务、严格管理,否则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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