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管理制度(汇编10篇)

仓储管理制度十篇

仓储管理制度 篇1

1.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超过25℃,湿度不得超过85%。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仓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规范收货流程操作,保证入库数量与采购数量的准确性,明确各部门验收流程中的职责范围,特拟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钢材的验收相关事项。

3、具体内容

3.1 采购员将采购计划单复印一份给仓储部,以便仓储部做好货场规划、来货接收等准备工作;

3.2 柳钢驻厂采购员在开单装货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仓储部装了几车货以及装车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以便仓储部做好安排卸货、验收入库等工作;

3.3 货车到货场后,仓管员向货车司机索要送货单和钢材的质保书等资料。如运输司机无法提供送货单据,仓储部有权拒绝收货。

3.4 仓管员依据随车带来的货单,对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进行核对,再与采购员提供的到货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马上上报部门主管或和相关人员联系进一步确认核对。

3.5 发货员也依据随车带来的货单,对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进行复核。经过复核确认无误后,则可安排卸货。

3.6 不同的材质、不同的规格应区分放置,禁止混放。

3.7 来货是螺纹钢9米的或者是其他钢材在车上无法清点数量的,则可先安排卸货后再进行清点数量。

3.8 卸货完成后,仓管员和发货员在来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接收。

3.9 货物到场后,仓储部也应第一时间告知营销部到货情况,包括到货规格、材质、数量等信息。

3.10 营销部接到仓储部的到货信息后,若有安排整车出货的,可第一时间通知仓储部,哪车要整车出货不用卸,并开出销售意向单给仓储部,仓储部接到销售意向单后依据出货流程办理出货手续。

3.11 收完货后,仓管员应及时的填写相关入库手续,并做好台账、系统账。

3.12 入库各种单据资料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起施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仓储部。

仓储管理制度 篇3

冷库管理是指冷藏食品贮存空间的管理。食品冷库管理作业应注意的问题有:

1、库存食品要进行定位管理,其含义与食品冷库装置的应用图相似,即将不同的食品分类、分区管理的原则来存放,并用货架放置。仓库内至少要分为三个区域:大量存贮区,即以整箱或砧板方式贮存;小量存贮区,即将拆零食品放置在陈列架上;退货区,即将准备退换的食品放置在专门的货架上。

2、食品冷库要做好登记工作,以便明确保管责任。但有些食品为讲究时效,也采取卖场存货与库房存货合一的做法。

3、仓库要注意门禁管理,不得随便入内。

4、区位确定后应制作一张配置图,贴在仓库入口处,以便于存取。小量贮存区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贮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贮存空间属冷冻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

5、贮存食品不可直接与地面接触。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为了达到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6、要注意仓储区的温度,保持通风良好,干燥、不潮湿。

7、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以保证食品安全。

8、食品贮存货架应设置存货卡,食品进出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颜色的标签,以明显识别进货的日期。

9、仓库管理人员要与订货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以便到货的存放。此外,还要适时提出存货不足的预警通知,以防缺货。

10、仓储存取货原则上应随到随存、随需随取,但考虑到效率与安全,有必要制订作业时间规定。

四、入库作业管理

1、入库准备工作

冷藏库应具备可供速冻食品随时进出的条件,并具备经常清理、消毒和保持干燥的条件;冷藏库外室、过道、走廊等场所,都要保持卫生清洁;冷藏库要有通风设施,能随时除去库内异味;库内所有的运输设施、衡器、温度探测仪、脚手架等都要保持完好状态,还应具有完备的消防设备,如果冷藏库温度为一18℃,则冻结后的食品入库前温度必须在一16℃以下;在速冻食品到达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接运卸货工作

(1)、经快速冻结后的产品应尽快迅速装箱,并尽快进入冻结物冷藏库;同时,对作业场所的温度也加以控制。冷藏库的室内温度保持在—18℃以下或更低,温度波动控制在2℃以内。

(2)、速冻加工后的食品在运送到冷藏库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温升保持在最低温度。未冻结过的产品不可放入冷藏库内降温,以防止影响冷藏库的冷藏能力,防止引起库内其他已冻结食品的温度波动。

(3)、冷藏柜及冷藏陈列柜内速冻食品的装载不能影响冷风循环流动,以缩小各点温差。

(4)、装载及卸货应缩短作业时间。装载及卸货场所的温度应加以控制,装载前货柜应预冷到10 ℃以下,以有效地避免产品温度回升。

(5)、除霜作业期间,食品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温度回升现象。一旦除霜结束后,应在1 h内使产品温度降低到-18 ℃以下;或者进行除霜前,将产品温度降到-18 ℃,甚至更低,使产品回温时不致高于-18 ℃。

3、核对入库凭证

(1)、审核验收依据,包括业务主管部门或货主提供的入库通知单。

(2)、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验收凭证,包括质量保证书、装箱单、磅码单、卫生证、合格证等。

(3)、核对承运单位提供的运输单据,包括提货通知单、货物残损情况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和公路运输交接单等。

在整理、核实、查对以上凭证时,如果发现证件不齐或不符等情况,要与货主、供货单位、承运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联系解决。

4、初步检查验收

对到货冷藏食品到货情况进行初略的检查,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数量检查和包装检查。数量检查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逐件点数计总;二是集中堆码点数。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做到精确无误。在数量检查的同时,对每件货物的包装要进行仔细地查看,查看包装有无破损、水湿、渗漏、污染等异常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可打开包装进行详细检查,查看内部货物有无短缺、破损或变质等情况。

5、办理交接手续

入库冷藏食品经过以上几道工序后,就可以与送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如果在以上工序中无异常情况出现,收货人员在送货回单上盖章表示货物收讫。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在送货单上详细注明并由送货人员签字,或由送货人员出具差错、异常情况记录等书面材料,作为事后处理的依据。

6、货品检查工作

对入库冷藏品进行具体检验,包括

(1)、数量检验。根据供货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数量检验,或过磅、或检尺换算,以准确的测定出全部数量。数量检验除规格整齐划一、包装完整者可抽验10-20%者外,其它应采取全验的方法,以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的准确。

(2)、质量检验:仓库一般只作物资的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的检验。进口物资或国内产品需要进行物理、化学、机械性能等内在质量检验时,应请专业检验部门进行化验和测定,并做出记录。

7、入库信息处理

经验收确认后的货物,应及时填写验收记录表,并将有关入库信息及时准确的录入入库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库存物的有关数据。货物信息处理的目的在于为后续作业提供管理和控制的依据。因此,入库信息的处理必须及时、准确、全面。货物的入库信息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包装单位、包装尺寸、包装容器及单位重量等:货物的原始条码、内部编码、进货入库单据号码;货物的储位指派;货物入库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质量状况、货物单价等;供货商信息,包括供货商名称、编号、合同号等;入库单据的生成与打印。

8、组织货物入库

入库前与入库时的要求:预冷。预冷是食品在长途运输或冷藏前预先

仓储管理制度 篇4

一、仓储组织架构

仓储物流管理是存货控制管理和负责末端配送业务的职能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跟进末端用户的需求,及时供应所需的各类货物。同时负责存货的管理和安全,以加速存货的周转,节约资金,降低存储费用,避免存货损失,保障存货的安全和完整。为了完成上述任务,仓库需配备必要的人员。

1、根据仓库规模设立:仓库主管、仓库组长、仓库管理员、仓库信息专员、配送员、巡店员。

2、仓储人员必须职能明确,明确规定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做到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协调,实行岗位责任制。

3、严格规定纪律,建立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

4、实行交接班制度和人员调动交接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明确交接人员的责任。

二、仓库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一)仓库主管岗位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内存货的收、发、存管理,并对仓储运营处负责,报告工作,其岗位责任如下:

1、负责组织和管理仓库原材料的收发,存储和安全工作,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各种货物。

2、正确组织、安排、规定各类货物的仓位(存放场地),其中包括收货区、发货区、中转区、工作区场地的划分管理。

3、规定各类仓储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使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互相配合。

4、负责制定与实施存货储存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存货收、发、存的操作方法与规范,严格执行仓储人员的纪律,实行人员轮调,实施纪律控制。

5、库的通风负责完善仓、防火、防洪、防腐、防盗窃,监控的安全措施和存货准备的配合工作,指定专人管理。

6、负责与销售、采购、财务部门的联系,随时报告存货的收、发、存情况,其中包括超储积压、脱供、存期过长和质量变化的情况,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7、组织专人负责保管存货,随时清点、核对和检查存货数量与质量状况,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8、负责检查存货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仓库人员职守情况,防止仓储人员怠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章造成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仓储人员违反纪律和制度的及时进行处理。

(二)仓库组长岗位

两人以上管理仓库应设组长,负责仓库主管所授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其他保管人员的岗位责任进行监督,并负责向仓库主管汇报工作。

(三)仓库管理员岗位

1、在仓库主管(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分配的任务,对各自负责的仓库物资进行管理,并对仓库主管负责报告工作。

2、对分管的存货做到堆装整齐,便于清点、发货,并随时清点存量,检查质量状况,出现超储、积压、脱供、变质、残损、保质期将到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组长)人员处理。

3、严格按仓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章进行物资的收、存、发货工作,配合财务人员的查登账务。

4、随时检查存货的堆装和安全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看守仓库,保证仓库安全,防止发生存货被盗被窃和破坏仓库安全设施以及纵火犯罪行为。

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非仓库人员和外来人员入库。

(四)仓库信息专员岗位

1、负责ERP(进销存)数据的输入及输出,并及时上报。

2、对仓库的进出仓活动情况的终端跟踪。

3、管理仓库的所有文书和档案。

4、监督货品到仓,出货,及退货情况。

5、接听、转接电话并及时登记。

(五)配送员岗位

1、协助装卸人员将待配送货物装载至货车上;

2、检查所配送货物的数量、包装情况,办理相关配送手续;

3、核对出库货物明细与货运单是否一致,做好出库复核工作;

4、根据客户要求和公司安排,合理安排配送路线和顺序,确保配送工作按时完成;

5、在货物运输途中,根据货物特性对其进行保管,保证货物安全到到客户方;

6、按照客户要求将商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卸车,进行货物验收,办理交付手续;

7、将客户及时签单,并将签收依据带回。

(六)巡店员

1、销售目标销售管理检查:销售进度的检查;与店长沟通销售目标进度和商品方面的存在与改善的重点问题。

2、负责片区业务和加盟商管理。

3、熟悉所在商品部门的商品名称、产地、厂家、规格、用途、性能、保质期限。

4、掌握商品标价的知识,正确标好价格,按照陈列标准进行陈列。

5、商品运作检查:对库存量大的前十名进行检查;对滞销的后十名进行检查;商品的质量问题顾客投诉等问题的跟进检查。

6、搞好货架与责任区的卫生,保证清洁。

7、对顾客挑选后、货架剩余商品进行清理并作好商品的补充工作。

8、与配送中心,门店关系的及时沟通与协调。

三、仓储管理制度

(一)仓库库存管理原则

1、库存合理原则

仓库的库存应根据销售计划和资金情况,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超压,脱销脱供等情况的发生,对库存实行控制管理,适时调查库存结构和数量。

2、凭证收货、发货原则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管理制度规定专人负责,按凭证办理收发业务,做到无合理性凭证不收发物资。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3、货物进出原则

坚持无进无出、先进先出原则,批次清晰,确保各类物资不积压、不损坏。

(二)、仓库管理的有关规定

1、各类物资的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当月当日物资采购计划、送货通知单对交库的各类物资进行验收,凡与计划品种、数量不相符的,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明情况方可验收。

(2)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根据质量安全检验人员开据的验货检验单予以验收,否则严禁入库。当实交数超出合格证上的数量时,应要求供方补开多出部分的合格证,才能予以验收入库。

(3)各类物资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看包装是否完好,标记是否清楚,入库品种、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实核对。并同供方当面交接清楚。各种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入库前必须对入库物资、逐项清点、核对。

2、库存物资保管规定:

(1)入库后各物资要摆放整齐,分类合理,做到有物必有、类、有类必有区;

(2)仓库保管员应经常对自己所分管的物资进行数量上的核准,做到每月小盘点,每季大盘点。

3、各类物资出库管理规定:

(1)各类物资出库时必须凭发货清单从仓库中领出,仓库保管人员要同领用单位人员一起当面点清数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禁超数量发货。

(2)出库物资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出库。一次领不完一批的,可根据用户需要随时另开合格证,原合格证不出库。

4、登账管理规定:

对出入库的各类物资做到及时逐笔登账、销账,日清月结,字迹清楚不涂改,如有写错可用红线更正法进行纠正。

5、退库管理规定:

凡从仓库中领出的物资原则上不得退货,若需要退库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查明原因后方可退库,退库前要有质检人员的验证证明,仓库做好数量的清点工作。

6、仓库积压、变质、报废物品的处理规定:

为使仓库始终处于良好的储存备用状态,原则上每年12月份对公司各类仓库清理一遍,由仓库提出对库存超过保质期的物资的处理建议。

四、仓储管理报告制度

(一)建立仓储管理报告制度

1、根据仓库情况及物资种类做出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月报。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2、存货损耗和短缺损失报告。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3、仓储人员重大责任事故报告。

4、存货安全状况报告。

仓储管理制度 篇5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发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仓库应依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成品堆放

配货中心应会同商品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0"。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库管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库位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入库部门开立"入库单",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经讲述过。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入库产品款号、品名、规格、产品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入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发货注意事项

(一)配货中心接到"订货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发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发运。

(三)配货中心接获"订(货)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发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单"注明"不得提前发运"的,配货中心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配货中心主管先予发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发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发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六)订制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发运。紧急时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配货中心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发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发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发运情况,若已发运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配货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配货中心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发运的"成品发运单",并通知公司总务科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一条客户自运

(一)客户要求自运时,配货中心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退货品管理

第十二条运输的联络

配货中心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让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十三条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公司后,配货中心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依据前面介绍的退货单使用流程办理退货。

(二)配货中心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配货中心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报交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配货中心办理销案。

第十五条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配货中心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配货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销售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配货中心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配货中心自存、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配货中心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配货中心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配货中心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配货中心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配货中心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十八条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场地卫生等;

(三)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附则

第十九条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仓储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规范物资的入库、仓储、搬运、防护、出库作业。

2、职责

2、1组织编制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生产管理部成品的仓储管理归属仓储管理。

3.工作过程和方法

3.1入库

3.1.1仓管员根据送货清单核对物资品名、规格、数量、产地等,并检查物资是否变形、破损、污染等情况。检查核对无误后组织卸货,并填写《入库单》。

3.1.2若检查发现物资有问题,应立即通知送货人员或采购员到场验证,并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如实记录,要求送货人员或采购员签字确认,然后由采购员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3.1.3若物资受损情况可能会造成较严重后果时,采购员应立即向供应中心经理报告,落实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生产管理部甚至生产部负责人裁协调解决。

3.1.4生产部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后,生产车间应填写《入库单》交仓管员,由仓管员核对无疑后进行签收。

3.1.5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依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4.2仓储

4.2.1物资的标识:所有入库的物资均需标识清楚并放置在指定的区域。

4.2.2储区的环境管制:为确保物料不变质,储存区要求通风,地面干净,料架清洁,垃圾及时清除。

4.2.3安全措施

①公司应加强消防器材的保养、清洁及维护,消防设备区域不得堵塞。

②物资堆放不得阻碍灭火器的使用或阻碍安全出入口、电器开关等,通道应保持畅通。

③库房内严禁烟火,应保持整洁、干净、通风。

④易燃物、易爆物储存时须单独隔离放置。

⑤物资堆放高度应适当,确保安全,以免跌落伤人。

⑥物资若无法储存于室内,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物资损坏。

⑦物资的仓储条件和方法应符合规定要求,确保不受到损坏、变质或遗失。

4.2.4仓储部应建立相应物资管理台帐,确保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标识规范牢固。

4.2.5在确保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仓储部应采取适当措施,提高现有空间物资存放率,生产部注意控制生产按公司要求保持库存量。

4.2.6仓管员应及时传递各种出入库单据,当发现存货不足时,应及时通知采采购部实施采购或生产部门。

4.2.7当物资长期积压、将超出保存期、变质、数量不足时,保管员应及时向主管报告,主管要例出所属品种、规格、数量表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4.3搬运和防护

4..3.1生产部组织编制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等方面的作业指导书。

4.3.2生产部门与仓储部负责各自物资的搬运和防护工作;生产部门成品移交仓库后由仓储部负责搬运和防护工作。

4.3.3必须按规定的搬运方法进行搬运,确保搬运过程中的物资安全和人身安全。

4..3.4搬运过程中要保护好各种物资的标识,防止丢失、损坏、错漏。

4.、3.5当物资在搬运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3.6对搬运工具要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并确保搬运安全。

4.4出库

4..4.1领货人员凭《领货单》到仓库领货。

4.4.2仓管员根据《领货单》核对物资品名、规格、数量等,核对无误后组织发货。

4.4.3发货时应遵守“先进先出”原则。如遇非整包装的领货,应先将零星货物发掉,保持同一种货物在仓库最多只有一个尾数包装。

4.4.4当领用人发现领用的物资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可退回仓库。

4.4.5仓管员分析物资退回的原因,对确有质量问题需退回供应商的物资,仓管员应隔离放置,明显标识,不得再发货。

4.4.6在产品出库前,由仓管员核对《出库单》与发货产品名称、数量、标识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确认后在《出库单》上签字,产品交付后的状态由接收方负责。

4.4.7仓管员每月底报送《xx年xx月领用物资汇总表》给财务部和领用单位,作为各单位消耗核算用途。

4.5盘点

4.5.1生产部与仓储部每月组织对物资的盘点,填写《xx年xx月物资库存表》。当出现帐、物、卡不相符时,应及时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进行数据处理。

4.6对本程序涉及的有关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的各类手续证明、帐册及验证记录,生产部与仓储部应予以保存。

4.7生产部与仓储部仓储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主管负责人反馈。

5、相关文件

5.1《进料检验管理程序》

5.2《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3《检验作业指导书》

6、使用记录

6.1《入库单》

6.2《领料单》

6.3《出库单》

6.4《xx年xx月货物库存表》

6.5《xx年xx月领用货物汇总表》

仓储管理制度 篇7

1、引用标准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3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

2、范围

公司仓储、储罐区及其它储存物品的部门。

3、基本要求

3.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3.4库房、储罐区、泵房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3.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部门,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仓库管理

4.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

4.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4.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4.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4.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吕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职责离,具体要求为:

4.9.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9.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类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9.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9.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9.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10剧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并由两个领取。

4.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进行,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贮存,其安全距离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13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14危险物品露天堆放要与建筑物这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5、储罐区管理

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种承压储罐区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5.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5.8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5.9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5.11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5.12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5.13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5.14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5.15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5.16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5.17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原料码头泵房管理

6.1原料码头泵房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关规定。

6.2泵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6.3码头的储存设施按“5.”的有关规定执行

6.4码头泵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6.5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6.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6.7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6.8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仓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料的安全完整,降低消耗,减少制造成本;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1根据本制度做好物料及产品的入库\出库工作,并使物料及产品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1.2做好物料及产品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物资明细帐和产成品明细帐,及时编制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料和库存产成品,做到帐、卡、物相符。

1.3积极开展废旧物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做好呆滞物料及库存产品的处理工作。

1.4做好仓库安全预防工作,确保仓库物料及产成品的安全与完整,保持库容整洁。

1.5公司各部门所申购一切物料、材料以及各部门所生产的产品,应严格履行先检验后入库、再出库的规定,并做好料卡和样品卡。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检验及出、入库手续。时限半天。

二、运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储部门及仓储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 入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采购物料抵库入仓前,仓管员要及时通知品管课品检员根据已核准的 “指令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依据指令单号和采购物料的性质对物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色别)、数量、质量及外包装要求等进行检验(测试)。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仓管员依据“指令单”、“检验报告单”,填写“收料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料严禁进仓。产成品入仓前必须经品管部门确认品质并按生产指令单要求的数量入库(包括残次品)。

第二条

生产急需的物料,在来不及检验情况下,可以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必须得到有权放行的主管人员的批准。仓管员应在该批物料“入库单和出库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有权放行人员必须在入库单和出库单上签名以示负责。必要时物料使用部门、品管课和采购课同时会签。但事后应对该批物料重新检验。填制检验报告。

第三条

大货材料在订单采购的情况下,严格按订单接受,订购单须注明客户、单号、数量、单价、色别、规格,并在订单上贴上色样。如未按上述规定填单或填单不清或单货不符,原则上仓管员可以不予办理收货入库手续,超出指令单用量部分的材料原则上不收。

第四条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品管课应及时将检验报告单传真给供应商和上报财务部及采购部,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同仓库办理退货、打折和索赔手续。退货物料未出库前,仓管员应将其按区域单独标识存放。

第五条

生产单位因生产之需领补材料时,补料单位应填写“补料单”经主管审批,生产经理批准。没有批的仓管员拒绝补材料;

第六条

仓管员应严格按指令单发料,超出指令数的应开补料单。如查出有超出指令数无补料单的,仓管员应对超出额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控制车间乱领料现象,只有车间的领料员才能领料,领料前应按指领单的内容填写“领料单”,“指令单”内的由车间主管批准领料、超消耗的,须经生产经理审批,在领料前必须把前单剩余材料退回,方可发下个单的物料;凡是补料领料都必须落实到责任人,并明确责任原因。没有落实的仓管员不能发料。

第八条 机电配件、修理备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领用需以旧换新(日常消耗品除外);机械/机电配件、修理备件、易耗品的领换用需经领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办公用品(日常消耗品除外)的领用由部门领导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仓管员才可发货。领用人必须登记签名。

第九条 对于生产/使用单位退库的物料,仓管员要依据退库部门领导签署的退料原因,分别对物料进行处理,如确系供应商材质有问题的,仓管员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办理退、换料手续。若是计算失误而造成材料多购的,由材料核算员负责。

第十条 物料或产品入库时仓管员要认真填写入库单,要求项目填写完整,特别是单号和客户名,同时,做好入库台帐,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不得遗漏。

第三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或发货清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特别是有无部门或有批准权的领导批准)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并核签有关单据(如指令单、领料单、发货清单等)。发现计算数据有误时要立即通知开票人员更正重开再发货。

第二条 发放物料时要坚持“按指令单的要求、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物料管理原则,坚持“单货不符、无批准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料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三条 出库时要认真填写领料单或发货清单,领、发人员应当面点清,并相互签字。

第四条 仓管员每日应集中精力统计、编制当日进出库、欠料动态报表,上交生产部;每月30日前应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准确盘点,并将表上报财务部; 每日21:00点停止一切发料。以免出现差错。集中精力整理当天的库容和进出帐务。并与统计员进行核对。

第五条 产成品出货,要认真核对发货指令,组织、调度、指挥装卸人员装柜,不合格品坚决不允许出货。

第六条 装柜时要认真核对数量、产品名称、单号等。不准错发。

第四章 物料储存保管规定

第一条 物料或产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或产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分区域,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第二条 周转量大和比较笨重的用托板落地堆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标识存放;周转量小的物料按其性质上架标识存放。

第四条 物料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整洁有序、标识清晰、作业方便、通风良好、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物料的垛位并规定好各垛位的地距、墙距、垛距、顶距、灯距。

(二)按物料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 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

第五条 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置于明显位置,物料卡上载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采购入库日期和检验状态等,特别要注意挂好生产单号标识。

第六条 库存物料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七条 仓库建立库存物资明细帐,(一本按定单的流水帐,一本分类总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仓库台帐,月终进行帐实盘点,完毕后与财务部门对帐。结出盈亏。

第八条 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制库存月报表。每月必须对库存物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第九条 物资报废处理的控制程序:

(一)物资报废的控制

第十条 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检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对帐,保证帐实、账帐、帐表、表表相符。

第十一条按照“5S”的要求做好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第十二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料的安全 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十三条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对易燃品、危险品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五章 仓管人员工作要求与纪律

第一条 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二条 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条 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保证物料完整无损。

第四条 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料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第五条 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做到四“检查”:

(一)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夫。

(二)下班必须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三)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席、保持通风。

(四)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料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七条 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一)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二)严禁酒后值班。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四)严禁未经财务经理同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

(五)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六)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七)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八)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九)严禁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十)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十一)严禁向供应商索要财物和故意刁难供应商。

(十二)严禁接受供应商提供的礼品、钱物或好处费。

第八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物料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料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或帐实不符,仓管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其上级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九条仓管员对待供应商要热情,做到有问必答。服务周到。详细解释,笑脸相迎。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公司仓库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仓库主管部负责制订、解释、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 本制度报生产部、财务部共同审议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条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仓储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仓储的统一管理,确保机动车配件的入库、出库、堆码、保养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素质

仓储管理应由仓管人员专门负责。仓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配件专业知识和销售业务技能,能够根据机动车配件的特点合理安排入库、出库、堆码等工作,并熟知机动车配件的存储条件和养护方法。

二、配件进仓管理

1.仓管人员根据《供货清单》(入库单)及时登录电脑账,并复核确认。

2.仓管人员根据《入库单》,区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并做好价格明示工作。

3.编制配件摆放的仓位码,合理划分配件摆放区域,做到配件对号入座及时入账。

3.配件上架时应注意核对仓位上的配件号或替代号与实物的配件号或替代号是否一致,并按照规定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4.堆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配件发货管理

1.仓管人员依据出库凭证发货,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等相应凭证后,当场交验签字确认。

2.发货时出现出库凭证与实际所发配件不符时,或者出现《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存在缺落、污损等情况,应及时核实改正。

3.发货时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区分报管。

4.货物出库要确定复核负责制,一人发货,必需指定另一人负责复核确认签名方可出库。

5.货物出库确认后要及时登记出库账目。

四、配件存储管理

1.根据配件检验状态的属性分区分架或分库存放,定期检查《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做好《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保管工作。

2.物资摆放整齐,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资应注意堆叠高度、形状、稳固等,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于《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污损、缺失的配件及时进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更换、补贴。

3.在配件搬运、移动与防护中,要轻拿轻放,正确使用搬运工具。

4.针对配件、附件及辅料的不同属性,采用适当的方法防护(如:防潮、防擦、防重压、通风)。仓管人员定期抽查,以防配件、辅料发生锈蚀、损坏或变质,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抽查记录填写在检验记录上,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5.定期开展配件盘点工作,每月盘点一次,做好《配件库存报告》。

6.仓库要保持卫生、整洁,仓管人员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申领、使用

1.申领: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上报配件基本信息,领取相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根据仓位号规范放在相应的仓位,并妥善保管备用的《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2.使用: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将《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粘贴在相应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损、脱落工作。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粘贴。

仓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仓储物资的规范有效管理,提高仓储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供应系统所属仓库的管理。

第二章物资入库流程

第三条仓库保管员应在接到请购单位请购计划的当日完成审核提交工作,并根据采购计划,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文件夹跟催临近采购到货期限而未到的物资,及时提醒各主办业务人员进行处理。大生产计划(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应通过请购单位和采购中心召开过计划讨论会后汇总提交。

第四条物资验收与抽检要求

(一)物资到货接收时,仓库保管员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该批物资的出厂检验报告,且进口物资必须有中文标识,材料不全的物资保管员应拒收。

(二)仓库保管员按照送货清单上的名称、规格、数量及物资的感官质量进行验收,感官质量不合要求的物资应予以拒收。

(三)对属标准件的物资,仓库保管员应按1%—5%的比例抽检,如发现有单个标准件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则此批物资均按少出部分的百分比进行扣减。

(四)对非标准件物资要求全部称量,数量出现短缺的,应要求供应商按2—5倍给予折扣处理。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在物资验收无误后方可给供货方出具收货单或在客户送货单回执联签收确认。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在验收物资前要检查计量器具,保证其准确性。物资验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计量单位的规定,同一物资的计量单位必须统一,不得使用国家明令规定作废的计量单位(如斤、尺等)。

第七条感官质量不合要求、到货数量超计划10%以上的物资如需暂存,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审同意后方可,并注明暂存期限;对暂存物资,仓库保管员不可出具任何单据。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八条仓库保管应在当日内将需经品管部检验的到货物资送检并配合品管人员的抽检取样工作。

第九条缴库时,仓库保管员应对照缴库单核对如下内容:请购计划、收货记录、质检报告,核对无误后填写实收数量并对数量负全责。特殊情况参照如下要求:

(一)对于需由对应部门验质的物资(工程、基建、汽配),缴库时应有该类物资的验质人员在缴库单的“验收人栏”签字后方可入账;

(二)对于无需检验部门验收的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原请购单对到货物资的品牌、规格、材质或样品等要求后,由对应的业务员办理缴库;

(三)对某些大型设备、机械的缴库,必须由使用部门按照合同签订的试用期限进行试用后,由试用部门或工程部出具《设备验收记录表》,并经采购员或相关验质人员三方到场后办理缴库;

(四)对未经保管验收实物就直接被使用部门使用的物资,必须凭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的出库单缴库。

第三章物资出库流程

第十条物资出库必需凭合格生效的出库单方可办理,出库单签审应由使用部门助理级以上人员或其指定代理人签审。

第十一条所有领用出库的物资必须为检验合格、让步接收、紧急放行范围内的物资,禁止发放处在待检、在检、不合格、过保质期状态下的物资。

第十二条对属让步接受或紧急放行的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必须在出库单备注栏上注明,以提醒领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随时关注质量情况。检验合格物资在出库单上必须标注该批物资的质检报告号。

第十三条物资的调拨出库,参见《物资调拨制度》中相关出库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所有物资出库都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对未遵循此原则而导致库存物资超期造成变质的,应对保管人员全额索赔。

第十五条新品商标、包材、辅料、季节性促销用品等物资,请购单位须一次性全部出库。销售物资出库时应凭销售专用单、财务收据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审后方可发货。

第十六条对大型设备、机械类等贵重物资的出库,如有质保书、说明书等,还须在出库单备注栏注明“质保书、说明书等随物件一并出库”字样。

第十七条亚硝、氢氧化钠等危险品出库时,应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及危险品出库管理规定》,必须有完整的《有毒化合物领用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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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物资保管要求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ISO9001程序管理库存物资,不同状态下(待检、在检、合格、不合格)的物资应在对应区域的库位存放并做好相应标识。

第十九条仓库物资应做到三清(材质清、数量清、规格清)、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五防(防火、防窃、防尘、防鼠、防霉变)。

第二十条有毒有害化合物资的管理,如亚硝,氢氧化钠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专柜保存。

第二十一条鲜货、冰鲜产品及其它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资必须在到货后及时通知请购单位领用,如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储存温度有要求的物资必须储存于相对应的空调库位,同时每天上下班时检查库温并做好记录。具体参照以下标准:

(一)原料(肉类及副产)的贮存温度为—15℃,温度偏差为±2℃,湿度95%~100%;

(二)鸡蛋、鸭蛋、皮蛋若储存不超过3天的可存放在阴凉通风的环境下,若较长时间储存(不超过14天)的必须存放在0℃~4℃冷库内;

(三)常规辅料、干燥香辛料灯无特殊要求的物资在常温下存储即可,但必须保持仓库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磨碎的香辛料必须桶装且密封好;新鲜香辛料要保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条件下。

(四)包装袋、肠衣(包括塑料肠衣、PVDC肠衣、胶原肠衣、动物肠衣等)、包装膜、标贴存放温度不得超过25℃,且仓库必须保持干燥;

第二十三条所有袋装、箱装的物资在移动时,须保持完整,保证物资不受污染,所有散装物资必须全部密封保存。

第二十四条需周转性容器盛装的物品(如香油、酱油),每次灌装时要将桶内清洗干净;且保管应定期督促业务人员和供应商对盛装容器进行调换。

第五章仓库基础管理

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人员携带有火种类物品和危险物品(如打火机、火柴、汽油、煤油等物品)。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客户进入仓库。

第二十七条仓储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仓库物资的品类、存量、日用量、生产供应商等信息,违反的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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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物资码放必须结合库位(指二楼以上)的承压标准,杜绝超标堆码,确保人身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常温库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库管人员下班前必须保证门窗关严锁好以保证物资安全。

第三十条仓库内的电动叉车必须由专人操作、保管、定期维护,严禁超载装卸。

第三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对仓储现场定期进行清理打扫,做到走道通畅、地面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良好的仓贮环境。

第三十二条仓库管理员不得接收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馈赠或回扣,否则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理。

第三十三条仓库管理员应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可能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对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到上级主管领导处协调处理。

第六章账务、仓库信息管理

第三十四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每月对所属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可结合财务抽盘一并进行),盘点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损溢应及时上报采购中心,同时仓库保管员应对所管辖仓库储存(包括暂存)物资的数量、账务的准确性全权负责。

第三十五条仓库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将当天所发生的出入库单据录入电脑台帐,并对所属仓库留存联分类整理归档,对出入库单会计联应及时传递给财务部门。

第三十六条仓库管理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部门、处室要求反馈的各类信息资料(包括紧急物资跟催、到货记录、积压物资处理、不合格物资反馈、周考核通报等)及时反馈。

第三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原则上不得随意离开办公地点,确实需要离开,必须在留言板上留言说明去向、时间、电话号码,并保持信息畅通。

第三十八条仓库管理员应积极主动协助、督促公司或相关请购单位处理积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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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仓储交接管理

第三十九条仓库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必须进行交接,交接期限为一周(七天)

第四十条仓库交接包括以下内容:

(一)账务交接:包括库存、未缴库、不合格、暂存等物资的数字、台帐交接;

(二)档案交接:包括出入库单、调拨单、让步接收、紧急放行、批文、报告等;

(三)固定资产交接:包括所有登记在案的固定资产如办公桌椅、电器、计算工具等;

(四)疑难问题交接:包括前期遗留问题和未处理完毕的问题交接;

(五)其它事项交接:包括近期的计划及跟催事宜、岗位技能及合理科学的操作方法、人员的熟悉等;

(六)交接方法: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经处室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书面交接一式三份,由三方存档;

(七)问题总结及责任分担:

1、新上岗人员必须在上岗一周内将前期所有问题总结,同时提出改进思路;

2、交接前原因出现的问题,如已交接,由交接方承担30%的责任,接收方承担70%的责任;如未交接,但接收方在一周内提出的,交接方承担60%的责任,接收方承担40%的责任;如未交接且接收方一周内未发现,双方各承担50%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为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采购中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采购中心。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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