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十一篇
为了规范我采购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费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列入营业费用范围的各种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纸张、劳动保护用品、卫生洁具、电子设备、营业器具、其他。本办法所称的采购、管理行为包括:采购管理、实物验收保管行为,并采取责任分离的原则。
一、采购管理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专业用品分类,每类用品确定两家以上固定供应商,集中采购。分行采购委员会以集中招标、集中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随意更换,更换供应商应按照上述程序确定。严禁各经营单位及部门自行组织采购。
2、实物保管部门(办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据日常耗用情况以填写《公事联系单》的形式提出采购计划,经主管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集中采购。实物保管部门负责用品的入库、保管和领用,不参与采购行为。
3、行政部门按照采购清单,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择采购,报价清单由财务部门留存。根据《公事联系单》、购货发票、由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清单交财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审批时应核对销货清单与原留存报价清单,出现价格不符时,可提交财务委员会讨论重新选择供应商。
4、在《公事联系单》额度内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报销,超过《公事联系单》范围的采购,由主管财务总经理审批。计划外临时采购,单笔金额500元以下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的须财务主管财务总经理审批。
二、实物验收管理。
实物保管部门根据销货清单验收用品登记入库,记录收、发、结 存数,并定期核对账实。各经营单位及部门领用时需逐笔注明领用数量及金额,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保管部门为每单位设立台账,每季度末结出各单位领用物品数量、金额,交财务部门分单位核算。
行政部门根据需求采购的物品必须移交实物保管部门验收入库,若临时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单位使用,同时补办移交入库及领用手续,无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单据财务部门可拒绝出账。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既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又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
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碳粉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以及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消耗性用品。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集中购置;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单》(需部门经理签字),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并做一《办公用品报价对比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批。
3、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
四、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办公室文秘室签字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需由使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请领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转办公室主任批准后,至办公室文秘室办理领用手续。
五、办公用品的管理
1、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2、各表单至办公室文秘室领取。
六、报销规定及程序
1、报销时,发票必须附有申购单,否则不予报销;
2、未经办公室确认,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3、所有报销单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4、经办人 办公室主任 复核 会计 审核 财务经理 审批 董事长出纳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自董事长签字之日起实施。请各部门及员工严格遵守并执行,谢谢工作支持与合作!
山东唐正置业有限公司
20xx年6月7日
为规范我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保管和发放办公用品应坚持工作需要、勤俭节约、多店询价、购前审批、公开透明、记录完整、定期审核的原则。
二、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程序:由需用办公用品的人员向办公室主任提出书面购物申请。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采购计划,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下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指定2人办理。
2、一次性开支500—5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3、一次性开支在5000—10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4、一次性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提交领导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三、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1、保管人员核对购物清单后,对购回的物品登记,按照保证质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则,分类存放。
2、保管员凭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同意的领用单发放物品,领用单留存备查,并做好详细记录,领用人员要签字认可。
3、保管人员要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向主任汇报,及时编制采购计划,按规定采购,保障供给。
四、分管领导随时组织办公室主任对保管和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五、在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追究。对于账物不符,记录混乱,服务不到位的保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流程,并有效节约费用,避免资源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采购、领用流程仅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用品、设备等采购,不包含工程施工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采购。
三、办公用品采购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常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预算内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相关责任人根据库存量及月使用量,按月采购,采购时间为每月20日,遇特殊情况进行调整。请各部门有特殊需求的,须在每月20日前申请,逾期则下月采购。
第二条 各部门所需预算内非常规及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向分管领导申请(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及用途),申请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若遇预算外急需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人事部进行采购。
第三条 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订格式、规格,由部门经理协调行政人事部印制。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分为
1、低值易耗品
第一类:如墨盒、硒鼓、碳粉、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插座、电源线、计算器、订书机、剪刀、裁纸刀、印台、U盘等以及办公文
具类如:铅笔、橡皮、胶水、胶带、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抽杆夹、文件袋、文件夹、印油、资料盒、签字笔、笔芯、白板笔、萤光笔、修正液、订书针、尺子、长尾夹、卷笔刀、电池、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等。
第二类:生活及待客用品。如:面巾纸、纸杯、茶叶、水果、烟等。
2、耐用品
第三类: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第四类:办公设备类。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幻灯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电风扇、音响器材、电话机等。
第五条 全公司常规办公用品费用每月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若因人员或业务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标,则报请总经理审批进行调整。
四、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1、第一、二类办公/生活及接待用品的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登记)→(预算内)行政人事部采购→需求部门领用→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帐
2、第三、四类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需求申请单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询价→总经理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采购→领取发放,同时建立领用台帐,记载各部门领用情况。 3、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4、使用部门和个人直接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五、采购费用报销所有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后,由行政人事部完成费用报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临时性非常规急需的低价物品可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使用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先行采购,事后做好手续补办工作,反之是临时急需的高价物品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2、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价格较高、数量较大、品种较多的(如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至少提前5天做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3、对专业性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协助行政人事部共同采购。 4、办公用品原则上根据采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采购和保管。 5、凡属耐用品类,按部门岗位确定相应配置,如有质量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更换、维修和其他售后工作。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7、员工离职时,所在部门交接人对照员工办公用品领用台帐清收其所领办公用品。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员工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好各类办公用品。 9、办公用品报废处理。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期限到期,需要做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人将报废办公用品交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10、办公用品若被认定为人为损坏的,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11、凡属各部门员工内部共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丢失和人为损坏由部门经理负责。
签发:
员工确认:
20xx年8月10日
昆明鹏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1、根据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2、大宗采购由校行政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组织实施。
3、采购工作由总务处组织实施,校长室监管。
4、采购办理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谋提前透露标底。
5、采购后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购买、维修、服务等相关合同。
6、定期公示学校的采购,接受监督。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业务,主要是指学校外购商品、工程、服务、付款等行为。
第二条 采购预算是采购业务的起始环节,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学校的各项招标采购均需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未列预算的项目不得进行采购。若遇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水电气暖抢修等),必须报校领导,并与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同意后,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可提前进行采购,但必须写明情况,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条 学校严格规范采购程序。所进行采购的项目需要经过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须在完成审批手续后,按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属定点采购或协议供货单位提供的,应从政府定点采购或协议供货单位处采购。不能化整为零,规避采购。同类项目三个月内不得重复采购。
学校自行采购单项5千元(含)以上或批量1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5千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或服务项目,需在学校官网发布招标公告,组织不少于三家响应单位的公开招标,网上公示中标结果(项目公示期、投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项5千元以下或批量1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采购、5千元以下的'维修工程或服务项目,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成本,可以询价采购。
第四条 学校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学校以校级领导为招标采购的领导小组,建立以总务处为主体,以项目科室负责人、相关专家、教职工代表共同参加的`招标采购机构履行采购手续。岗位责任如下:
1、总务处采购员、采购专管员负责按照相关法规及采购预算报批采购手续确定采购方式,制定采购文件,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整理存档采购手续的相关文件,等。
2、总务处主任组织采购活动。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审核采购价格、发布采购文件、主持招标活动、组织验收入库,监督合同履约及付款情况,等。
3、学校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等的审核。根据需要学校可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4、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资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账。
5、财务处负责审核发票真伪,按照采购合同及财务规定支付款项。
6、招投标组织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力争做到所招项目物有所值。
第五条 学校的所有项目在招标、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必须全部公开进行,始终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防止各种欺诈、舞弊等行为的发生,以避免造成学校利益受损。所有招标活动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及按要求需公示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学校外网或按要求在市政府采购官网上公示。
第六条 学校采购的货物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并按规定付款;学校的所有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在施工结束经相关部门严格验收合格后,方可按规定付款。可移动的商品货物都应到保管室办理入库验收,不可移动的商品货物(如粘贴在墙上的宣传广告)或工程都应组织相关人员办理商品货物或工程项目专项验收。
第七条 学校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第八条 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第九条 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第十条 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十一条 学校有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流程,并有效节约费用,避免资源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采购、领用流程仅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用品、设备等采购,不包含工程施工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采购。
三、办公用品采购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常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预算内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相关责任人根据库存量及月使用量,按月采购,采购时间为每月20日,遇特殊情况进行调整。请各部门有特殊需求的,须在每月20日前申请,逾期则下月采购。
第二条 各部门所需预算内非常规及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向分管领导申请(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及用途),申请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若遇预算外急需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人事部进行采购。
第三条 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订格式、规格,由部门经理协调行政人事部印制。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分为
1、低值易耗品
第一类:如墨盒、硒鼓、碳粉、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插座、电源线、计算器、订书机、剪刀、裁纸刀、印台、U盘等以及办公文
具类如:铅笔、橡皮、胶水、胶带、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抽杆夹、文件袋、文件夹、印油、资料盒、签字笔、笔芯、白板笔、萤光笔、修正液、订书针、尺子、长尾夹、卷笔刀、电池、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等。
第二类:生活及待客用品。如:面巾纸、纸杯、茶叶、水果、烟等。
2、耐用品
第三类: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第四类:办公设备类。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幻灯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电风扇、音响器材、电话机等。
第五条 全公司常规办公用品费用每月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若因人员或业务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标,则报请总经理审批进行调整。
四、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1、第一、二类办公/生活及接待用品的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登记)→(预算内)行政人事部采购→需求部门领用→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帐
2、第三、四类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需求申请单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询价→总经理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采购→领取发放,同时建立领用台帐,记载各部门领用情况。
3、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4、使用部门和个人直接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五、采购费用报销
所有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后,由行政人事部完成费用报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临时性非常规急需的低价物品可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使用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先行采购,事后做好手续补办工作,反之是临时急需的高价物品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2、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价格较高、数量较大、品种较多的(如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至少提前5天做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3、对专业性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协助行政人事部共同采购。
4、办公用品原则上根据采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采购和保管。
5、凡属耐用品类,按部门岗位确定相应配置,如有质量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更换、维修和其他售后工作。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7、员工离职时,所在部门交接人对照员工办公用品领用台帐清收其所领办公用品。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员工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好各类办公用品。
9、办公用品报废处理。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期限到期,需要做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人将报废办公用品交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10、办公用品若被认定为人为损坏的,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11、凡属各部门员工内部共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丢失和人为损坏由部门经理负责。
签发:
员工确认:
日期:
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及保管行为,既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又保证学校事务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所有办公用品(含日用杂品、劳动保护用品等)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分类。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学校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订书机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或办公专用的非消耗性用品。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集中购置;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或教研组提出申请,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专门购买。
2、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保管人员采购实行双人双岗制,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兼任。
3、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
4、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或教研组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申请单》,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直接到办公室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需由使用科室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申请单》,经学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直接办理领用手续。
3、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类存放,码放整齐,清洁有序。
4、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第五条领取的优盘、鼠标、硒鼓、订书机、计算器等物品应列入移交,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制。
第六条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的日常公开监督。每季度通报一次办公用品出入库数额和各使用业务处室领取情况。
第七条加强对旧办公用品的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替换下的各类办公设备交资产管理员保管,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第八条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再生纸使用,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禁止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回收处理机制。
第九条充分发挥办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纸张双面利用,复印纸不得用做草稿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长尾夹等反复使用。
第十条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局机关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切实减少浪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采购
1、办公用品包括:空调、门窗、书柜、桌椅、运动器材、照明设施、清洁工具、插座、纸张、笔墨等。
2、电脑耗材包括:电脑主机和配件等;路由器、照相录像设备、打印机、扫描仪、U盘、移动硬盘、USB扩展器等;打印纸、复写纸、复印纸、鼠标垫、电源线、数据线、网线、色带、墨盒、墨水、硒鼓、碳粉等。
3、大额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如空调、运动器材、电脑、复印机、扫描仪、桌椅等,由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先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同意后按领导批示办理。
4、我局的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股室使用的办法,按实际领用金额纳入各股室经费核算。各股室所需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须提前列出购买计划,经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5、日常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购买,由办公室根据各股室所需的要求和实际库存情况,提出需购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清单及数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交保管人员验收入库(登记金额、数量,建立保管帐)。
6、大型物品采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各股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买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后,由财务室对接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择优购买。
7、日常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采购要实行定点采购和非定点采购两种方式。成批备品须定点采购,在定点商店没有的可在其他点采购,由财务室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
8、重大活动(含节日、慰问活动等)和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采购准备相关物品的,由办公室或财务室人员负责采购办理。
二、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管理及领用
1、办公室要对所购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建帐保管,发放时注明领取人、物品名称、领取日期和件数。
2、物品保管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保管人员要详细填写相关记录,财务室要定期与办公用品保管人员核对库存帐目,保证库存办公用品帐物相符。
3、各股室领取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时,应坚持“勤俭节约、即用即领”的原则,指定专人按实际需要领用,做到不乱领、不多领。
4、领用前要填写《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领用登记表》,由保管人员审批后方能发放。
5、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保管人员要加强对办公用品库房的管理,保持库房整洁,防止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损坏、丢失。
6、各股室使用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时,要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能用的要尽量使用,能修的就不要更换,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降低消耗成本。
7、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每月结算一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凡学校进行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采购项目须由项目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职能管理部门审核立项并经计划财务处核准经费来源和采购指标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所在部门为采购项目需求单位(或资产使用部门)。职能管理部门为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范围按部门职能划分。
第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学校采购原则上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进口采购的,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采购组织形式及限额标准
第七条 学校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政府组建的网上电子卖场采购。
第八条 凡纳入郴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第九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年度同类项目采购预算总额在人民币3万元(含)以上,限额以下,由采购小组实行竞价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未经批准,采购部门不得随意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以化整为零方式拆分规避相关政府采购方式。
第十条 国家及省市对采购招标项目适用范围及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郴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采购招投标工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计财处、审计室、总务处、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组织学校的采购招标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采购与招标的法规、政策;
(三)拟定学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提交学校审定;
(四)讨论、决定学校采购招标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审定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
(六)审批特殊情况的招标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校采购办,设在计财处,是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事宜,主要职责:
(一)贯彻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有关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报学校年度采购预算;按需组织学校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学校采购专家库建议人员名单;
(四)负责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报送有关采购项目资料;
(五)受理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评标办法或谈判原则,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六)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
(七)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校采购办下设教学实训设备、基建工程、后勤与保障、信息技术、教材、图书六个招标采购工作组,招标采购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实训中心、基建办、总务处、信息中心、教务处、图书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招标采购工作组实行项目负责制,由各招标采购工作组负责人对采购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指定人员组成采购小组;
(二)负责组织开标;
(三)会同相关部门抽选评标(或谈判)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
(四)负责与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
(五)负责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立卷。
第十六条 采购小组主要职责:
(一)编制学校集中采购招标(谈判、采购)文件;
(二)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执行工作;
(三)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备案工作;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集中采购各管理部门审核归口范围划分如下:
(一)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及维保(含新建项目中可独立拆分的设备)、实验材料、计算机成品软件、家具、其它货物等;
(二)基建办:新建工程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
(三)总务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采购、水、电、气的供用、维保、维修改造工程,消防、安防工程,室内外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等;
(四)信息中心: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与设计服务、信息化运维、网络工程等;
(五)图书馆:各类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及相关服务;
(六)教务处:教材出版、学生教材供应等;
(七)其它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参考活动管理业务归口范围确定,未明确归口范围的项目由财务与后勤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
各部门根据财务预算或专项资金安排及工作急需提出采购计划,按上述管理部门审核归口范围划分职责审核后,送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以上采购计划如果属于预算外的三重一大事项,则由校长提交党委会审定。
以上业务归口范围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项目所在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提出采购项目的立项申请,说明采购必要性、可行性等;
(二)提出采购申请,申报采购预算;
(三)参加(见证)评标(谈判、报价)活动;
(四)负责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含办理电子卖场采购手续)。
第五章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第十九条 采购实行预算控制,每年初根据学校财务预算上报要求,各部门集中报送本年度的采购预算(草案)。计财处汇总后报学校审定并报送市财政备案。需要进行价格评审的,先由学校采购办组织评审,再报学校审定。遇特别紧急情况或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可另行报送采购计划交校采购办,校采购办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党委审定。
第二十条 学校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来申报采购计划,先送归口职能部门审核,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审计室初审后送工程造价评审专业机构评审或郴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评审后再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审批。
第二十一条 采购计划经审定后送校采购办,由校采购办委托交办给采购小组,采购小组依照法规或学校制度的相关规定承办采购事项。
第六章采购程序
第二十二条 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选择。先由校采购办从社会上优选不少于五家符合资质的招标公司作为学校公开招标的候选公司,公司应书面向学校承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如有违法违规经校采购办查实的5年内不能进入学校候选公司名单。每次办理政府采购时,先由校采购办、采购小组负责人和学校监察室共同采取随机抽签的方法决定承办的招标代理公司。然后由采购小组代表学校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依法开展相关采购代理工作,采购小组配合招标代理的有关工作,监察室参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3万以上采购项目,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项目所在部门向校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采购立项的论证与审批意见;
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及采购指标的审批意见;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或规范。
(二)校采购办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相关规定确定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三)采购项目达到规定公开招标限额的,由校采购办按规定组织项目评审及预算评审工作。
(四)校采购办按需组织讨论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办法或谈判原则,项目所在部门协助采购小组完成招标(或谈判)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各采购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开(评)标或谈判工作;
(六)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决标。
第七章合同、验收及支付
第二十四条 采购合同应严格遵照《合同法》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应当代表学校自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签订合同时,双方均不得提出采购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修改,不得变更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金额。
第二十七条 采购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工程项目实施中如需变更工程量,应先报告学校审批,不得先施工后报批。
第二十八条 电子卖场专用合同实行分级授权代表学校签订。合同总金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采购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5000元至5万的由采购小组所在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签字,5万及以上的报校长授权签字。校办凭以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十九条 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须按采购合同的约定和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并由项目所在部门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第三十条 采购项目一般应在项目验收后付款,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协助办理采购项目款项的支付手续,中标单位凭发票、合同、项目预算申报审批表、验收报告(单)、固定资产入库单等材料,按照学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提交计划财务处办理支付结算手续。工程项目涉及决算审计的,遵照学校财务、审计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三十二条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三条 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任何部门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三十四条 采购活动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上级政策对采购做出调整时,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由校采购办及时通知各采购工作组和校内各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办公用品采购行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强化单位内控管理,节约办公经费开支,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流程,充分发挥办公用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行政工作服务,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处属各部门
第三条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由处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章办公用品分类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主要分为
A类:服务器(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路由器、交换设备、网络控制设备、网络检测设备、防火墙、存储设备、打印设备、显示器(指台式电脑的液晶显示器)、扫描仪、计算机软件(指可以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标准换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用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及幕布、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LED显示屏、刻录机、速印机、装订机、碎纸机、电视机、传真机、通用摄像机、电源设备、复印纸。
B类:电冰箱(冰柜)、空调机[指除中央空调(中央空调指冷水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等)以外的空调]。
C类:1.办公设备耗材:硒鼓、墨盒、墨粉、色带、色带架、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2.办公文具:书写工具、财务用品、会议用品、收纳用品、装订用品、簿本册等;3.电脑配件:电脑外设、相机外设及网络设备等。
D类:未列入A、B、C类物品的办公易耗品。
第三章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
第四条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由处办公室安排专人采购。
第五条办公用品A、B、C类物品采购审批程序:每月25日前处属各部门根据使用计划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处办公室汇总后做出办公用品月采购计划(表),经领导班子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采购。
第六条办公用品D类物品采购审批程序:申请部门填写《办公用品(易耗材)采购计划审批表》,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由处办公室安排专人采购。
第四章办公用品采购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办公用品A、B、C类物品采购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采购:1.网上超市。采购单位采购A、B类货物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将采购需求信息录入“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系统,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在“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上,对在库商品进行对比、选择确定购买的商品并直接下单。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订单信息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订单经确认后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
采购单位采购C类货物的,无须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下单采购。
2.反向竞价。采购单位采购A、B、C类货物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将采购需求信息录入“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系统,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反向竞价系统中发布反向竞价单,竞价单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供应商按照竞价单公告要求进行竞价,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低价成交的原则自动确定成交结果,成交结果信息将自动推送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及系统“电子卖场——反向竞价”页面。
3.在线询价。采购单位采购A、B、C类货物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将采购需求(应详细列明商品的技术参数以及服务等采购需求,不得指定品牌或供应商)信息录入“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系统,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在线询价系统中及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询价单公告(在线询价单发起类型分自定义需求、指定参数模版2种),询价单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供应商按照询价公告要求进行竞价,询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低价成交的原则自动确定成交结果,采购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成交结果信息将自动推送至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系统“电子卖场——在线询价”页面及广西政府采购商。
第八条办公用品D类物品采购:由处办公室安排专人根据《办公用品(易耗材)采购计划审批表》按计划进行采购。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及发放
第九条所购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行签领制度,谁领取谁保管、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第十条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人,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科建档立账。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确认签字,办公室专人负责发放,并做好出库登记,建立台账。
第十一条年末财务科会同办公室对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物相符。
第十二条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损毁。
第十三条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丢失、损坏的,由经管使用人负责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