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十篇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一、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综合管理部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二、员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四、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五、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六、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七、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八、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白天保安人员应负责整个公司附近安环部规定巡逻线路进行安全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办公楼周围、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一)在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现象等。
(二)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三)私自启动或关闭公司、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四)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五)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事务部报告。
(六)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事务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 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五、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原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六、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七、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八条 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厂区,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政部开具放行单放行。
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流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六、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
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行政部负责临时接待。
七、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八、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行政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携带易燃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十、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安环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生产区域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一)在厂区、工作区域或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现象等。
(二)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三)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四)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五)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事务部报告。
(六)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事务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五、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原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六、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七、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八条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员、车辆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员。
第三条权责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保安人员按照相关内容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条工作时间
公司保安人员每日工作实行两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时(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门卫岗、巡逻岗各1名)。
第二条主要工作内容
执勤期间严格执行我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出入严格管理,对发生在当班期间、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及时制止并采取控制措施,对发生的台风暴雨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应及时上报行政部并协助处理。同时根据巡逻相关规定日夜不间断对厂区内部各点进行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岗位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协助行政部严格管理公司内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具体如下:
1、负责维护公司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队长与队员一样轮岗值班,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公司行政部联系。
3、熟悉公司范围内的大小、厂房编号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系,每天不定时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每日查勤内容:保安仪容仪表;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物件签收记录;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5、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6、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7、做好对保安人员的管理、训练与考核。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保安人员的值班安排,出勤统计,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保安工作期间各项文件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9、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的门岗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人员到访保安人员应起立主动上前咨询其来意及受访人等相关信息,并电询受访者得到确认后由受访者将人员带入厂区。对送货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机要热情接待,与库管人员确认后引导进入仓库待检区待验收。
2、负责检查、登记进入厂区人员和车辆,凡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携带污染性物品人员或车辆的,一律严禁驶入厂区(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等相关制度。
3、负责报刊、书信的签收工作,并及时送至办公室。
4、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5、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熟悉公司内部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职责范围内消防栓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照明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8、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工作交接,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三)保安人员的巡逻岗岗位职责
1、不定时对厂区进行巡逻,多看、多听、多问,发现疑点仔细追查并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现警情应立即上报公司行政部或报警,并协助处理。
2、对厂区消火栓、雨水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有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3、辅助厂区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对厂区用电用水、办公安全进行不定时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检查与防控工作。对厂区内外进行巡检,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行政部,杜绝治安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5、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熟悉公司内部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职责范围内消防栓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照明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8、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工作交接,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第四章行为准则
第一条仪容仪表
1、统一工作服装,且干净、整洁,没有异味;
2、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触耳、后不触领,不留古怪发型、剃光头或染彩色头发;
3、口腔无异味且在上班时间不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4、保持指甲干净且不留长指甲、不配戴体现个人个性的装饰品(戒指、手链、项链);
5、上衣口袋不应装东西,上衣领子不乱别徽章,衣袋中不装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挂钥匙链、指甲刀等物品;
6、不穿高领内衣,纽扣应扣好,不敞开外衣或卷起裤脚或衣袖,服装笔挺、不歪斜松垮;
7、 精神饱满、乐观向上、大方,面带微笑;
第二条礼节礼貌
1、站姿:挺胸、收腹、紧臀、头部端正,下颌微收;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落于腿侧裤缝处或两手握于背后或两手握于腹前,右手握住左手,两腿绷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开;微笑,目视前方,表情亲切,有亲和力;禁止:双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将身体东倒西歪的靠在墙上或脚右搭左等;
2、坐姿:端正,双腿自然平放;禁止:前仰后合、摇腿晃脚、翘腿等不雅之举;
3、敬礼:举手礼。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礼毕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
4、规范用语:您好、请问、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第三条工作态度
1、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客户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四条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五条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其他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
11、执勤时间内,电话、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
12、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室。
13、未经许可擅自调班,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五章人员及车辆出入门禁管理准则
参照车辆及人员出入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条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公司
1、员工进入公司不得携带枪、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员工上班期间出入放行条未经主管核准,不得随意进出。
3、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公司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属财产。
第二条业务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规则
1、业务人员来访洽谈,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并经受访部门前来接洽才可进入。
2、来宾车辆进入公司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货运车辆进入公司时,需出具送货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4、货运车辆驶出公司时,应出具出门放行条,并有仓管员审核:保安人员查验一切合于规定后,方可放行。
第三条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厂区。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四条门禁管理注意事项
1、车辆及人员进出按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2、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受访部门全权负责跟进,严禁擅入未经许可的禁止区域,若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受访部门应负连带责任。
3、离职人员按程序办完手续后,相关部门开具放行条,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验,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第六章每日安全事项巡逻主要内容
第一条厂区巡逻
1、防盗红外系统报警系统和报警联络装置及巡更系统的使用。
2、速递快件的签收事宜。
3、人员、货物和车辆出入管制稽核。
4、 异常人员、事件的巡逻检查。
第二条消防系统检查
1、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和压力是否足够。
2、消防栓是否供水。
3、明火管制稽核。
4、消防通道的通畅、疏散方向和防火标志。
第三条安全专案检查
1、防爆灯和应急灯的检查。
2、车辆出入检查。
3、员工下班后的门窗和水电的检查。
第四条秩序的维护
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
第七章交接班及保密管理
第一条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应在当班下班前,接班上班前10分钟进行,接班人员提前到岗,提前交接。
2、交接班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上一班的待办及注意的事项,人员车辆进出、巡逻、警械安保器材等情况,接班人员必须了解清楚,并在交接班表上签字确认,方可完成交接。
3、接班人员未到达交接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4、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第二条保密管理
1、在工作期间,按照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客户信息以及公司明确要求保密的事项等涉密信息。
2、对监控设备与系统形成的影像资料和报警记录,不得向外扩散,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查阅,不得供无关人员观看,不得向媒体提供,更不能通过网络等途径对外扩散。
3、对于公司的安防系统、工作规律、岗位设置、防控措施、管理规程等涉及到安全管理及机密的事项须严守秘密,不得与任何无关人员谈论。
4、在工作中要注意保守来访人员登记的个人信息或单位信息,不能私自保留,不得随意谈论和泄露。
5、不得私自开拆信件、快递。
第八章信件包裹的管理
第一条保安室值班人员只对行政部指定的:挂号信、发票、重要文件,在查看收件地址是否正确、外包装是否有损坏,无误后签收。
第二条个人包裹及快递,将由快递公司自行联系收件人,由收件人自行至保安室门卫处验收并领取,若收件人不在园区无法领取的,可联系同事代其验收领取,或与保安员沟通确认后由保安室代收做暂时保管,但不对包裹做验收签收责任。
第三条保证信件包裹安全存放,严禁私自拆阅他人信件。部分特殊邮件门卫室通知收发管理员统一处理。
第四条信件包裹签收后应及时在《快递包裹收发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公告于公告栏,并通知收发管理员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签收领取,及时发放。不得积压,不得造成信件延误或遗失。
第五条如信件包裹没有收件人或收件人不祥的快件,保安室门卫处可拒绝签收,由快递公司自行按照相关投递制度进行处理。
第九章保安室管理
第一条保安室纪律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场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入内。
2、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玩手机、看电影、听歌等,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保持保安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4、室内卫生由当班保安员负责清扫,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5、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6、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第二条保安器械的保管及交接
1、由当班保安员负责保安器械的管理和使用,严禁在未发生不法侵害时使用管制器械。
2、保安器械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当班人员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3、保安员交接班时,对保安器械应清点检查清楚。有异常及时记录并上报行政管理部门。
4、保安器械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5、保安器械归公司所有,任何人员不能带离公司。
6、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器械,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第四条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1、包卫生,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
2、包绿化,即协助清洁员管理好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
3、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乱挖掘等行为进行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
第十章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对紧急突发事件,参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安排及时响应处理。如:
第一条火警事故
1、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并注意兼顾厂房安全,否则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部门主管和并做好相关工作。
2、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应:
2.1火速打电话至119报警,并上报公司应急小组负责人,火速启动应急事件处理程序。
2.2协助、引导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
2.3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
2.4派人至大门处等待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至火灾现场。
2.5火势熄灭后按相关领导部门安排,清查人员及物品情况,封锁现场,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2.6注意警方处理时,亦不能破坏现场,以免影响保险公司的认定理赔。
2.7若于下班时间发生火警,马上扑灭并上报,若无法扑灭。立即通知119与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如员工停止上班,则公司的安全维护除值班人员外,保安人员应完成以下事项:
1、关闭所有门窗及照明电源。
2、将散置于室外易于被风吹或吹损坏的物品移于室内或予以固定处置。
3、注意接听员工电话,转达公司规定的事项。
4、遇有灾害或须支援时,立即报警求援并报告主管。
第三条打斗事件
1、公司员工或外来人员打架闹事,保安应及时制止劝导,避免事态扩大。
2、打斗或对公司人员逞凶,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或致电公安部门处理。
3、打斗现场若有其他人员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保安队长及主管,有安全之虑时,即刻电请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第四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4、将情况报告行政部主管人员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主管。
第五条打劫被盗事件
1、发现可疑人物,应立即联系行政部主管人员,并一人监视。
2、发现公司物资被盗,立即报警并及时与行政部联系。
3、保持被盗现场。
第六条意外事故
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资源部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遇意外事件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语言简要说明现场情况,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及时报备主管或行政部。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事务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事务部开具放行单放行。
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六、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
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事务部负责临时接待。
七、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八、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事务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携带易燃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十、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安环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生产区域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公司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小时。
四、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一)在厂区、工作区域或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
(二)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三)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四)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五)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
(六)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
(七)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八)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事务部报告。
(九)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事务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门卫检查时应注意:
一、不可触及人身。
二、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
三、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四、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二、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四、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五、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六、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七、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原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八、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九、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事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1、严禁私自动用各种电器设备及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
3、不准在办公室、病房、集体宿舍和非生产场所使用电炉;
4、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5、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种设备,如发现事故苗头或嗅到有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1、医院员工必须参加院办组织的消防培训,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住院部、门诊部、等部位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和消火栓,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未落实消防措施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妥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5、随时保持防火意识,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常气味,必须立即查找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安全保卫科。
6、所有员工必须熟记火警电话、讯号、标识,熟悉医院各场所的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在救火过程中听从指挥;
7、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存放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第一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上午8:30—17:30)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17:30—次日8:30及节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实施门进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职员应使用门进卡进人办公区域,职员应妥善保管门进卡,如门进卡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 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计划财务中心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第七条 公司职员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地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九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备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十条 公司物品运出办公区域需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搬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办公大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上楼。全体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行政综合科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科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要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印鉴,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公司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三、严格公司大院的车辆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财务科、档案室、服务大厅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各科室要监督内部安全工作制度的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切实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用气。
五、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且直接影响本年度科室目标考评。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进行安全培训,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六、双休日、节假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好记录,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值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对损失现金的,由责任人个人全额赔偿。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通讯畅通。
七、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材料库房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的设置;完善收费柜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八、加强与街办、综治办在治安安全工作上的协作,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执行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公司有关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综合科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以前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所有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都要非常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责任人,各部门应把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下属及各部门成立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负责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安防责任。
第六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防培训。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各种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都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单位部门企业应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栓,平时绝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铲、消防绳、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种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期限准时保养、维护、更换各种消防器械、药物和材料,以备应急救火救灾,万无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末订立消防制度,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在禁火场地,如果要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取得动火证书,同时落实各项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才允许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