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管理制度【汇编四篇】

危险场所管理制度(通用4篇)

危险场所管理制度 篇1

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危险场所管理制度 篇2

为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生产,维护单位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a)凡属一列范围的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1、离基在2米以上的'室内处高处作业;

2、要悬坠物下的作业;

3、工作面坡度大于45°,立足面不稳或有擅动、振荡的作业;

4、室内外带电或高压线范围内的作业(电动工机具除外);

5、禁止区内或对忌火物质、锅炉、压力容器、乙炔发生器、油桶等进行易燃易爆的作业

6、有窒息或毒性危险的作业;

7、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轻质屋在上及危险房屋上进行的作业

8、超长、超阔、超重、超高的切削,吊装、运输、堆放等作业;

9、无安全模具、安全装置、安全工具的冲压、剪切、刨削等作业

10、爆破作业。

b)凡属危险作业范围内的一切维修、安装、拆除、新建作业,应由现场技术人员编制作业安全技术交底。2至3人(不得少于2人)独立作业应由执行任务班组负责人找现场专职安全员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现场专职安全存档,一份留存执行),交现场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c)危险作业原则上均属各项目场场分管领导审批,存档件归入安全管理资料,现场安全员以此实施检查、监督。带电、高压区、高危(高处大于15米,悬坠物高于作业点5米)作业集团安全管理机构审批。

d)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技术教育,熟悉本工种专业技术及操作规程,年龄18周岁以上,无职业禁忌症。此外,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e)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前对现场进行巡查。组织排除障碍物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教育,检查有无防范措施、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安全用具是否齐全,作业中由现场安全员监督,作业后由现场安全员申请后的实施结果记录。

f)危险作业区域内要保障作业环境条件良好,区界设明显的安全警示及禁令标志;严禁在上下层垂直作业和在作业区上方闲坐、休息、嬉闹。

g)各种机械、电气设备、起重机、登高用具等要有专人负责;按安全要求做好安全设施、设置,严守规程,杜绝违章。

h)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雾、大雪、雷雨及冰雹等气候,以及因照明原因视野不良,禁止进行露天或登高作业。

危险场所管理制度 篇3

针对工程的特点和现场的情况,为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和工程顺利完成,对现场存在的危险场所制订以下规定:

1 油料库房的管理要求

1.1 油料库房应单独设置库房,不能与其它材料混放。

1.2 油料库房应挂好防火标识。

1.3 库房内应有完好的消防器材。

1.4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开存放。

1.5 库房距离明火作业区不少于30米。

1.6 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禁止一切烟火。

2 大模板堆放区的管理要求

2.1 大模板堆放区场地应平整坚实。

2.2 模板存放区必须挂好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2.3 大模板堆放区架子必须牢固,大模板安放的角度不大于75度。

2.4 大模板吊入、吊出堆放区时必须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5 大模板存放区必须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3 氧气、乙炔存放的管理要求

3.1 氧气、乙炔瓶分开存放,存放距离不小于2米。

3.2 氧气、乙炔瓶存放场地应封闭,禁止太阳下暴晒。

氧气、乙炔瓶存放场地与明火作业区域的距离不小于10米。

3.4 氧气、乙炔瓶设置专人管理、存放,并在存放区做好防火标识。

4 木工棚的管理要求

4.1 操作间应用阻燃材料搭设。

4.2 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要求。抛光、电锯等部位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封闭式。刨花、锯末角度的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护罩。

4.3 操作间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4 木工棚内应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5 木工棚内只能存放当班的木料,成品和半成品应及时清运完成。木工应及时清理当天的刨花和锯末。

4.6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于旧木料必须将木料内的金属取出后再上设备。

4.7 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经检查无火险后离开。

5 电焊、气割场所的管理要求

5.1电焊、气割场所与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小于30米。

5.2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

5.3 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4 未经办理动火手续,不准焊割。

5.5 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危险场所管理制度 篇4

1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

2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监督执行责任。

3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危险品库房必须有明显标牌,标明定员定量。

4入库正常人数不能超过6人,如果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5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6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7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公司安全保卫人员执行并做好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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