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管理制度【热门五篇】

单车管理制度(通用5篇)

单车管理制度 篇1

1.0由管理员负责单车库内的秩序维护和清洁卫生,做到单车摆放整齐,水管、地面洁净。

2.0原则上对无牌单车不予保管,单车进场给牌,出场交牌,单车管理员必须做好单车出入登记,做到登记及时、准确无误。

3.0每月必须确保足额及时地对保管费进行收缴,出具收据,统一上交财务。

4.0摩托车保管费:25元/月,自行车:10元/月,对临时保管的单车收费标准为:摩托车2元/次,自行车0.5元/次。

5.0单车保管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务时间:早6:00-凌晨2点),忠于职守,并须对保管范围内的单车的`丢失承担责任。

单车管理制度 篇2

小区单车管理规定

1、由管理员担任单车库内的次序保护和清洁卫生,做到单车摆放规整,水管、地上洁净。

2、原则上对无牌单车不予保管,单车进场给牌,进场交牌,单车管理员有必要做好单车收支挂号,做到挂号及时、准确无误。

3、每月有必要保证足额及时地对保管费进行收缴,出具收据,一致上交财政。

4、单车保管员有必要恪守劳动纪律(效劳时刻:早6:00―清晨2点),毋忝厥职,并须对保管范围内的单车的`丢掉承当职责。

单车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小区单车的摆放有序、统一、整齐、美观,特制定小区单车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单车须按指示牌指定的位置停放,不准随意乱摆、乱放,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

二、停放单车时,请锁好自己的车辆。对未上锁的车辆,巡查人员要对车辆发出的.警示提醒,并对未锁的车辆统一摆放到指定的地方保管,车主在认领时,工作人员需对车主进行确认,必须请业主签名后方可取走;

三、保安员对区内停放的单车进行巡查、登记、核实,以便规范车辆的停放;

四、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管理处。

单车管理制度 篇4

油品调运分公司单车合作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调运工作正常运行,加强单车调运安全管理,保证车辆运输、油品质量、数量安全,参照《单车经营协议》以及附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承运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对单车的管理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油品调运分公司单车合作的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大车队职责

(一)油品调运分公司大车队是单车合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单车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保管车辆挂靠协议书

(二)加强本单位合作单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做好本公司所有合作单车台帐,收集车辆及车主信息并做好登记,做到一车一档。

第四条单车职责

(一)合作车辆必须具备原料油(气)承运能力,资质齐全,并将承运油品车辆的详细信息及时通报炼化公司备案。

(二)合作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承运其他油品,同时在醒目位置对所承运油品的种类、起止地点作明显标识。

(三)每日装车前,工作人员对单车提供的当日装车号,进行gps查询,确认设备运行良好的方可开票(炼化公司可监控)。

(四)合作车辆进入调出方装车区前,需将水箱排空,调运公司工作人员协同各厂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水双方签字后方可进入装气(油)。

(五)合作车辆装车后,调出方和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对罐体所有施封口进行施封,检查施封无误双方签字后放行。

(六)合作车辆装车出厂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至指定停车场(路查点登记),到达停车场后,工作人员记录装车出厂时间和到达时间是否正常,超时的暂停卸车进行调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合作车辆进入调入方卸车点前将水箱排空,经工作人员核对铅封完好无误后,此趟调运完成。

(八)合作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登记、且未向我公司报告,公司将依据罚款条例予以处罚(注:质量、数量均无问题也予以处罚)。

(九)合作车辆不得偏离gps监控的路线行驶,驾驶员有意关掉电源、破坏gps致使无法监控的,将取消该车辆运输资格。

(十)合作车辆需要维修,检罐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营的,需事先向油品调运分公司大车队报告,事后出具检罐证明等书面证明,经公司路查人员,gps监控核实无误后方可投运,否则停运。

(十一)路查人员每日对民营气(油)站等可疑路段进行监控暗查,详细记录,排除隐患。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五条为明确车主与油品调运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签订经营协议书。

第六条每月由大车队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参加的人员为大车队全体人员及自有车辆司机、合作车辆车主、驾驶员。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宣讲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通报当月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制定隐患整改措施,部属月度安全工作任务。

第七条违章处理

(一)发生违章后,合作车辆应及时缴纳罚款。

(二)严重违章行为和违章次数超过陕西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时,车主必须落实办理停车处理、驾驶人员参加驾驶员培训班等处罚措施。

(三)车主未及时处理违章或违章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形象时,油品调运分公司大车队有权停止合作。

第八条事故处理

(一)合作车辆发生较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后,车主应立即向保险公司、交管部门报告,并进行理赔。

(二)合作车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九条车辆要求

合作车辆达到公司要求的报废年限后,应及时更新车辆,并告知油品调运分公司大车队备案。

第十条奖罚机制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如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每次罚款500元,累计发生三次,甲方有权取消其承运资格,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因各厂生产及所需油(气)量不确定,故甲方不承诺乙方每月的调运趟数,也不确定调运时间。但乙方必须依照甲方的调运计划,服从甲方的调度安排。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在节假日、天气变化等情况下,拒绝承运油(气)。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生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甲方有权取消其承运资格,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监督、检查。进入厂区的车辆设施必须齐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罩、灭火器、接地线),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准将烟火带进厂区,爱护厂区设施。乙方在装车、验收、卸车时应予全程配合,如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或违规作业,每次罚款500-1000元,累计发生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甲方有权取消其承运资格,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管好运输票据,每车次承运前,必须向甲方交回上趟运输的有关票据,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0元,因票据未能及时上交对甲方结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酌情处理或取消其承运资格,并单方解除本协议。

(五)承运车辆必须专车专用,所承运油品必须由甲方确定,不得承运其他油品,同时在醒目位置对所承运油品的种类、起止地点作明显标识。

(六)承运车辆不得偏离gps监控的路线行驶,驾驶员有意关掉电源、破坏gps致使无法监控的,将取消该车辆运输资格。

(七)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八)一个考核季度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300元的考核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日起开始实施。

单车管理制度 篇5

1、学生骑车必须经家长同意,在学校保卫科登记,办理入校牌照;保卫科根据学生家庭住址的路程远近决定是否发放牌照。

2、学生单车牌照一车一牌,凭牌入校,无牌单车一律不得入校。牌照不得转借他人,牌照遗失需及时补办。

3、学生单车存放需按规定缴纳单车存放及管理费用。

4、学生单车在校内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5、学生严禁在校内骑车、溜车,违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6、单车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7、学生单车存放时间:每日6:00—19:00。这段时间内单车在校内存放点丢失,经核实属管理人员责任的,管理人员应负责赔偿。

8、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取车,特殊情况需取车的.必须通过管理员同意作好登记,凭牌取车。

9、学生单车不得在校内过夜,特殊情况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管理人员可作无主单车处理。

10、单车寄存必须落锁,无锁单车在校内丢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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