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标通知书(合集3篇)

合肥中标通知书(通用3篇)

合肥中标通知书 篇1

中标通知书

江苏博大变压器有限公司

在我公司组织的变压器配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SJ054537),于20xx年9月8日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公司项目部批准,确定贵公司中标。1、工程名称:变压器配电设备采购项目2、建设地点:合肥市3、工期:供货期30天4、质量:合格5、中标价:189000元每台6、中标内容:S11-M-2500/10变压器7台7、项目负责人:孙强8、备注:请贵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7 日内与公司项目负责人洽谈合同事宜,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人:安徽燊景电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肥中标通知书 篇2

合肥城建: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合肥市滨湖新区滨湖沁园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的投标,并于20xx年8月10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被确定为该工程1标段和2标段的中标人,中标费率为1.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滨湖沁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3、中标金额:1标段(第1包)约11.31亿元人民币、2标段(第2包)约11.27亿元人民币; 4、项目概况:1标段(第1包)建筑面积约35.5649万平方米,位于紫云路以北,天津路以东,福州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19幢21-33层高层住宅、3幢3-4层商业、1幢15层创业中心和1幢3层24班幼儿园; 2标段(第2包)建筑面积约34.0048万平方米,位于福州路以北,天津路以东,万泉河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20幢21-33层高层住宅、5幢3-4层商业、1幢7层社区用房及1幢3层18班幼儿园。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代建工程中标金额约22.58亿元人民币,根据中标费率1.48%计算,公司将获得约3,341.84万元人民币的代建费收入,约占公司20xx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78%,具体的代建费收入时间节点将在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三、特别提示 1、招标人要求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相关合同,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存在不确定因素; 2、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本次中标的代建工程以住宅及相关配套工程为主,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公司具备实施代建工程的能力。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招标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合肥中标通知书 篇3

关于收到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xx-06-28

胡大郢项目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日,采用PPP模式,预计总投资3.95亿元,项目的最终签署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公司将尽快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议投资该项目。

一、项目概况

胡大郢污水厂选址位于十五里河北侧、宿松路东侧,其北侧为龙川路、高铁 路,南侧为高铁铁路及铁路交通枢纽用地。项目采用全地埋式设计,地上为景观绿化。设计日处理规模 10 万立方米,出水严于 GB18918-20xx 一级 A 标准,尾水排放至十五里河。投资人中标后需在合肥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胡大郢污水厂的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规模: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日,采用全地埋式设计,地上为景观绿化,污水处理出水优于GB18918-20xx一级A标准。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预计为3.95亿元。

污水处理价格:污水处理服务费1.388元/立方米。

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20xx年(含建设期2年)。

基本水量:6 万立方米/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经合肥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权协议》,授权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胡大郢污水厂、地上景观绿化(含代征绿地)及辅助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与项目公司签署《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与项目公司签署《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 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特许经营期满时,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城乡建委或其指定机构,同时,政府无偿收回项目土地使用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城乡建委”)与公司注册的项目公司签订。本协议项下特许经营期自生效日起29 年(含建设期2年)。市城乡建委依照本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完成本项目,即:

(1)融资、投资和建设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地上景观绿化(含代征绿地)及辅助工程;

(2)运营、管理和维护污水厂,并根据服务协议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3)养护和管理地上景观绿化(含代征绿地)及辅助工程;

(4)特许经营期满时,将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工程、地上景观绿化(含代征绿地)及辅助工程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市城乡建委或其指定机构;

(5) 特许经营期满时,向政府无偿交回本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胡大郢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安徽省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巩固和开拓安徽市场,同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也将产生积极影响。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公司取得该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项目的风险分析

风险: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和运营,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因此存在建设和运营风险因素。

应对措施:公司在全国拥有多家污水处理厂,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知识扎实的各类专业人员,并将按相关要求派驻专业工程管理、运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至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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