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通告(汇总5篇)

电信诈骗通告(通用5篇)

电信诈骗通告 篇1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三、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下同)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xx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 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电信企业在为新入网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手续时,要通过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用户照片。

四、电信企业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禁违法网络改号电话的运行、经营。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直至取消相应资质。

五、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xx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自20xx年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对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为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作案的涉案账户,将对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全部业务。自20xx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因重视不够,防范、打击、整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国有电信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坚决依法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电信网络犯罪预警提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电信诈骗通告 篇2

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的通知

近年以来,我市的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就在昨日,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调走了我公司的通讯录,从而进行了诈骗行为,幸好在各当事人电话实时联系和沟通下,才避免了本次诈骗事件的发生。目前,犯罪分子还掌握着我公司部分人员的通讯录,请大家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大家参考。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如果你遇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20xx年4月14日

电信诈骗通告 篇3

各位同学:

近年来,国内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8月21日,刚接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后,心脏骤停,不治身亡。教训惨痛。

为避免广大同学财产遭受损失,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人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或同学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同学们参考。 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 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 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 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 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 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 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 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 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 10、其他可疑情形。

如果大家接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注意: 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 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 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 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 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学生处 保卫处

二〇三十一日

电信诈骗通告 篇4

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学生家长反映以及公安部门的通报,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话向学生及家长行骗,具体特征是:利用网络电话可任意显示号码的特点,用学院总机“2529000”作为显示号码,以学院或学生所在系有需求为借口,向学生及家长行骗。在此,保卫处提醒广大师生员工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目前电信诈骗案件上升趋快,手法不断变更,迷惑性较强,诈骗分子根据教师和学生的特点设计了各类诈骗手段,比较常用的手法主要有如下十二种:

一、冒充熟人诈骗。嫌疑人通过拨打事主电话冒充其外地熟人朋友或关系单位熟人,谎称来出差办事,以出车祸、嫖娼或赌博被抓、家人住院等理由,要求事主通过银行汇款。

二、中奖信息诈骗。借助网络、短信、电话、刮刮卡、信件等媒介为平台发送虚假中奖信息,继而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邮资、税费为由,骗取钱财。

三、网络购物诈骗。嫌疑人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并通过银行ATM机骗得钱财。

四、电话欠费诈骗。嫌疑人冒充电话局工作人员拨打事主家中电话,声称其家中电话欠费,将事主电话转接给所谓的公安局,让事主核实,假冒公安人员谎称事主个人信息泄露,银行账号已被人利用进行犯罪,要求事主及时进行账户保护,并将电话转给某银行客服中心,假冒的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到账号上,并让事主到ATM机上按其指令进行操作,实施诈骗。

五、虚构“购车、房退税”诱导事主到ATM进行转账操作。嫌疑人事先通过其他手段获取购车、房人详细资料,以国税局或财政局工作人员名义用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事主,谎称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事主可享受购车、房退税,并留下所谓“服务电话”或“领导电话”以骗取事主信任,一旦事主与上述电话联系,即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诱导其到ATM机进行假退税真转账的操作。

六、假冒汇款或催还借款名义进行诈骗。嫌疑人先发送诸如“你好!请把钱汇到ⅹⅹ银行(或其他银行);账号:ⅹⅹⅹⅹⅹⅹ谢谢!”之类的短信,事主误以为是商业伙伴或债权人的短信,即按要求把款项汇到某指定账户,再去核实,后悔莫及。

七、以“假车祸或摔伤住院”为名的诈骗。嫌疑人在预先了解事主及其子女资料的情况下,利用事主子女上课(或上班)手机关机的时候,冒充医务人员或学校辅导员等身份,通过打电话给事主家人或朋友,谎称其子女“出车祸”或“上体育课摔伤”住院,急需汇医疗费,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

八、虚构绑架事实的诈骗。嫌疑人给事主亲人打电话,谎称事主孩子被其绑架,并模拟孩子的哭声、叫喊声,从而骗取事主钱财。

九、事先录制QQ视频,诈骗QQ好友钱款。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诈骗钱款。

十、发送虚假招聘广告诈骗。嫌疑人以招聘业务员为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事主一旦与其联系,便以收取“介绍费”、“培训费”、“服装费”为由实施诈骗。

十一、发布出售二手汽车、特价飞机票或者火车票的信息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发布此类信息后,一旦受害人与其联系后,便以需要订金等形式要求欲购买者汇款。

十二、发布敲诈勒索的信息实施诈骗。向手机用户发布“不想血光之灾”、“要你办的事没办好,请把钱退汇到ⅹⅹⅹⅹ账号”、“如不将钱汇到ⅹⅹⅹⅹ账户,则卸掉你的大腿”等内容信息,使事主因害怕而主动向指定账户汇钱。

电信诈骗的种类虽然繁多,但是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钱财,只要我们保持警惕,不为所动,就能够防范诈骗行为。如果遇到疑似诈骗的电话或信息,请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或拨打校园报警电话“2529110”。

保 卫 处

二0xx月十四日

电信诈骗通告 篇5

各位同学:

近期,校区学生遭遇电信诈骗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广大同学财产遭受损失,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人陌生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或同学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如遇诈骗及时拨打校区值班室电话:0563-3831110,或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举报或报警。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xx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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