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学论文范文【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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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1

一、国际贸易协调机制的客观基础

国际贸易协调机制是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机构为维持世界贸易的正常运行,对国际贸易活动进行联合干预、管理和调节,以及相互调整、相互适应的方式及其起作用的过程。国际贸易协调机制实质是国际经济领域竞争和矛盾尖锐化的产物。因此,它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其客观基础的。

首先,世界经济是开放经济。所谓开放既是一国国民经济与世界经济相互联系及相互依赖的程度,也是国民经济与世界经济溶为有机整全的发展过程。世界经济最基本的特征是开放性,有了开放经济才有世界经济。正是世界经济的开放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开放的国民经济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和相互协调的必然性。因为开放经济间相互联系的条件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开放的条件变了,国际协调就不可避免,相互开放本身就意味着需要相互适应、相互调整。因此,开放经济是世界经济的前提,而协调是为了使开放进一步顺利和健康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开放的进程,就是国际经济协调的过程。

其次,世界经济是市场经济。各国经济不管其宏观管理模式如何,分配体制怎样,对于世界经济而言,都是世界商品的生产者。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在于商品生产者在市场上为实现其商品的交换价值所展开的竞争。在世界市场上,各国商品生产者作为独立的经济单位或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实现的商品的国际交换价值,他们之间的竞争往往要超过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但是,对世界市场和竞争行为的规范无法象一国国内那样依靠强制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来确立,而只能通过国际经济协调来实现。当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所引起的矛盾尖锐化、激烈化,以至影响世界市场的正常运行时,国际经济协调就不可避免。伴随着国际市场商品竞争的日益加剧,协调就越来越经常和重要,可以说国际经济协调是与世界经济的市场深化相联系的。

第三,世界经济是一个联系紧密的生产体系。一方面,国际分工的存在和扩大,使所有国家的生产愈来愈专业化,各国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依赖于他国的生产,同时也满足他国的需要,世界生产力是一个有机整体;另一方面,国际分工的参与者被特定的经济制度和国界所阻隔,但所有的参与者之间已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生产关系,即参与国际分工的企业不仅必须遵守自己国家的规则,而且还必须遵守其他主权国家的规则。世界市场和生产体系与各国政府的管辖权是矛盾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民族的国家的自决能力,使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难以独立地实施,政府决策的效应弱化,这就在客观上需要进行国际经济协调。从协调建立国际经济行为规则,适应世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一角度而言,国际经济协调本身就是世界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国际经济协调的过程,也是世界经济整体性不断增强的过程。

在认识世界经济的基本特性是国际经济的客观基础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国际经济协调的影响,因为当代世界经济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世界经济。国际协调就目前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国家垄断资本主度对经济调节国际化的一种形式,整个协调就目前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对经济调节国际化的一种形式,整个协调过程和协调机制都与发达国家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有密切的联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的强化促进了国际经济协调,而国际协调的发展又反过来使国家垄断地们加强。战后主要西方国家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都到了空前的发展,政府既是经济活动的仲裁者,作为上层建筑从外部提供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同时又是直接参与者,作为经济基础深入经济生活内部调节和干预运转。随着经济生活的国际化,由国家政府出面对经济进行国际干预和调节不 特别是当资本主义世界性经济衰退出现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往往会采取国际协调的方式。而国际经济协调又必然会加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对经济生活干预的能力,单个国家干预往往力不从心,通过国际协调则效果显著。

2.区域经济集团和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既是国际协调的产物,也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干预经济生活的新的高级形式。如欧洲经济共同体这样的超国家经济集团,就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国际联合,同时也是国际经济协调不断发展深化的产物。

3.跨国垄断资本全球性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也迫切需要国家政权间的迫切需要国家政权间的经济协调,以保证它们具有获得高额垄断利润的稳定外部环境。从这个角度看,国际经济协调也是私人资本与国家政权融合和合作的形式,是国家政权干预经济生活的国际延伸。

二、国际贸易协调机制的运行

国际贸易协调机制的运行目标是为了消除贸易不平衡和贸易摩擦,减少贸易障碍,以推动各国及世界经济的增长。在这一领域活动的经济协调组织组成了一个国际贸易协调机制体系。在该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关贸总协定。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贸总协定进行的国际协调具有全局性。目前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已达100多个,由这些国家进行的进出口商品贸易占世界贸易的85%以上。也就是说,世界上绝大部分的贸易活动都是在关贸总协定协调下进行的。而且,关贸总协定的协调十分广泛,协调对象几乎包括了所有商品,并在乌拉圭回合中把它进一步扩展到农产品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二是关贸总协定对其他贸易协调活动具有规定和制约作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实行的贸易政策和同其他国家进行的贸易协调活动具有规定和制约作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实行的贸易政策和同其他国家进行的贸易协调必须服从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为了增加各国贸易政策和措施的透明度,促使所有缔约方更好地遵守关贸总协定规则和履行承诺,保证多边贸易体制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关贸总协定1989年建立了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通过定期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来审议缔约方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关贸总协定的原则规定着其他贸易协调的方向,使后者表现为关贸总协定规则的延伸。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协调活动虽然具有与关贸总协定类似的广泛性,但其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论坛的性质,在采取实际国际措施方面还比较薄弱,在全局性贸易协调中只是对关贸总协定体制的一种补充。

在关贸总协定的总体框架之下,国际间还广泛进行局部协调。局部协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针对特定商品的协调,主要通过国际商品协定或各种双边贸易协定进行;另一种是在一定区域内的协调,主要采取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等区域经济集团和贸易协定、国际会议等方式进行。局部协调对关贸总协定的全面协调起补充和促进作用,并与后者共同组成系统的国际协调机制。

国际贸易协调机制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协调各国贸易政策和管理措施的。

(一)关税政策协调

它通过在国际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和修改有关国家相互间进口关税水平,达到调整相互贸易关系和贸易状态的目的。关税协调使各国关税的形成方式发生变化,协定关税日愈取代自主关税而占据主导地位。关税协调主要是通过改变各国关税结构和关税水平实现的。其变化首先是使关税从单一税率结构向多样化税率发展,目前各国已普遍以复式税则取代了单一税则。在复式税则中,其最惠国税率、普惠制税率、特惠税以及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内部的关税免除等,都是通过各务关税政策协调之后,才最终确定的。关税协调的另一影响是使各国税率水平降低。这是由于各国关税中协定税率比重较大,而且关贸总协定通过不断组织关税减让谈判,使各国关税水平进一步下降。

(二)非关税政策及管理措施的协调

非关税协调的根本目标是消除国际间的非关税贸易壁垒。这方面贸易障碍主要是本世纪30年代以来建立的,并对世界贸易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害。基于这一教训,战后建立的关贸总协定强调取消进口数量限制,以关税作为唯一保护手段原则,试图通过推动各国外贸调控手段以非关税措施向关税措施转化。再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关税,对立全球范围的自由贸易体制。关税总协定自肯尼迪回合开始,推动缔约方限制非关税措施举行谈判,达成了若干有关协议。但是由于各国利益难于协调,关贸总协定不得不放松对缔约方执行上述规则的要求,允许缔约方在例外情况下,利用保障条款保护国内市场。另外,关贸总协定把涉及货币储备、国际收支和外汇安排的非关税政策协调交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处理,要求全体缔约方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与之合作。

在区域范围进行的具有重要意义的非关税协调是建立经济一体化组织。它能够比较彻底地排除成员国间的非关税壁垒,并通过吸收新成员扩大协调范围。在不能立即取消外汇管制的情况下,一些国家利用签订清算及支付协定摆脱它对贸易的限制。各国还经常采取协商建立某种出口数量控制机制的做法,避免和取代非协调的单方面进口限制,如多种纤维协定等协调进出口双�

(三)交易活动管理措施的协调

这类国际协调主要存在于出口领域,指若干国家通过建立原料生产国与输出国组织、签订商品协定等,统一规定和调整成员国某种商品的交易数量、价格或者交易商品的种类。发展中国家采取这种协调方式较多,主要用于对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宗敏感性初级产品的出口管理。发达国家一般对本国出口产品较少干预,但也存在出于政治、军事目的或为了实行经济制裁进行联合出口管制的做法,如巴黎统筹委员会的出口管制、发达国家的联合禁运和封锁、冻结政府贷款以限制国内企业对象国家的出口等联合行动。

三、国际贸易协调机制的局限性

战后世界贸易基本上保持着持续增长态势,世界各国和各地区间贸易差额在趋于缩小,各种国际贸易组织的作用在不断加强,这些都是与国际贸易协调机制的运行分不开的。但是,从目前世界贸易格局和关贸总协定所倡导的宗旨目标看,国际贸易协调机制的运行及其功能仍然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和缺陷。

(一)不能有效协调利益的分配

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利益为各国所分享。发展中国家也能从对外经济活动中受益,如利用发达国家市场扩大出口,吸收发达国家资金扩大积累,取得发达国家的经济援助,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技术,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通过密切相互关系创造和平稳定的国际发展环境等。但是,发展中国家在以上各方面本应享有的国际经济利益,却以不同形式被发达国家获取。国际经济利益共享中存在着许多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状况,可以说是国际利益分配向发达国家的倾斜。这种利益的倾斜与国际协调机制不完善密切相关,也受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条件的影响。

1.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地位弱于发达国家,从而在供求调节的利益分配中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这表现在,发展中国家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组织形式低,发达国家则多为国际垄断组织;发展中国家产品多为竞争性市场结构,发达国家产品具有较强的垄断性质;发展中国家在技术市场上主要是作为购买者,而发达国家作为供方对技术具有垄断优势;由于制造业落后、资金短缺和缺乏技术开发能力,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产品、资金、技术的需求具有刚性且难以取代,使价格、利率等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还由于经济规模较小,在国际市场上处于被动接受发达国家所进行经济调控的不利地位等。

2.发展中国家不能自主选择参与和协调世界经济活动的方式。以国际货币制度为列,目前发达国家主要实行浮动汇率制,它的正常运行以灵活的金融交易和各国较发达的开放型金融市场为背景,使频繁的汇率变动在幅度较小的范围内进行。发展中国家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而且,现行汇率主要受资金流动的影响,其规模和流向的较大变动,使发展中国家很难期望在浮动汇率下保持汇率稳定,而这一点对稳定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商品结构、地区分布、主要贸易伙伴相对集中,为了避免汇率波动,它们不得不普遍实行对主要货币或一揽子货币的挂钩制度。但这种被迫的选择使发展中国利益受到多方面损害。首先是需要较多的国际储备,从而加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负担和外汇短缺状况。而且,增加国际储备的方法是在对发行储备货币的少数发达国家的国际收支中取得顺差,使实际资源向储备货币发行国转移,经济发展受到损害。其次是汇率波动对发展中国家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影响不同。对巴西等国的实证分析表明,美元升值时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上变动特征是,出口价格下降幅度大于进口价格下降幅度。结果使发展中国家利益在汇率波动中受到损害。

3.发展中国家缺乏对国际经济活动的控制能力。例如,发展中国家通常不能对所出口初级产品的加工、运输、销售进行有效控制。发展中国家用进口限制等手段改善贸易条件的能力也相对较低,因为其自身对进口产品的需求刚性强。发展中国家还因缺乏国际交易的经验和知识技巧,对进出口贸易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而蒙受损失。

(二)协调机制渠道不畅

运行机制的协调、资源配置等功能是世界贸易协调发展,实现高效率的保障。但是现实世界贸易的运转远未达到高效、合理、协调发展的理想状态。其中比较实出的问题是:最需要借助于国际商品交换和技术转让带动经济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却很低,而发达国家又主要发展它们之间的贸易关系;资金流动同样主要在发达国家间进行,外汇及资金严重短缺的发展中国家却得不到所需要资金,甚至出现资金倒流现象,对发展中国家现有的国际投资,出主要集中于少数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国际收支不平衡状态长期得不到解决,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严重、持续的国际收支逆差,导致大量国际债务积累和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这些情况表明,国际贸易运行机制并未能充分、有效地对世界经济状态进行合理调节。

(三)市场机制与政策机制的摩擦

国际贸易协调机制呈多元化结构,便其最基本特征是市场机制与政策机制二元结构并存。政策机制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是对市场机制的补充,但在实际运行中两种机制的作用常常发生矛盾。一是在时效上搭配不当。制定政策、付诸实施、产生效果的政策调节过程起动较慢,对市场变动反应存在时滞,开始调节时,经济波动方向可能已经改变,导致它同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相互抵消。二是存在目标矛盾。市场机制的缺陷需要由政策机制来弥补,包括国际经济协调和自主政策协调。二者之间也存在种种摩擦,其中存在一个实出的问题,即政策分歧或政策对立。它根源于各国国民经济状况的差异,相对独立性和国民经济利益的对立。在此基础上分别进行的自主政策往往在方向及措施上相互矛盾与冲突,给世界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和世界范围的国际收支失衡、债务危机等问题的解决造成障碍,也干扰了国际协调的发展。同时,市场机制具有单一目标导向的特征,政策机制则表现为多重目标,因此会对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干扰。

(四)全球协调与地区协调、多边协调与双边协调的矛盾

在国际贸易协调中,全球性协调与地区性协调并存,而且相互交织在一起;多边协调与双边协调同时进行,同一国家、同一市场的经济活动受到来自不同国际协调组织的干预。一国自主的经济调节也是通过对外经济政策和国内经济政策的间接影响这一多重方式进行的。这就使国际协调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多环节结构。如国际资金流动的基本原因是存在预期收益的国际差异,因此利率机制调节着国际资金的配制与流动。但是同时,由于资金在不同的货币区之间进行,汇率也对它产生重要影响,较小的利率差被汇率波动抵消。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2

[论文摘要]教学是高校发展的生命,科研是高校发展的动力,两者相辅相成。只有把教学和科研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为社会培养所需人才。

0.引言

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而科研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推进器,以科研促进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核心,它不仅可以增强教学的深度、拓展教学的广度,而且可以更新教师知识结构、完善教师的知识体系,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没有科研的支撑作用,教师便不能对学科的前沿、动态有及时和深入的掌握,无法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学科特点以及相关学科之问的关系,往往沦为有限知识传授的输送者,难于启发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科学是源,教学是流,只有把教学和科研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为社会培养所需人才。

1.科研带动了教学改革

现代科学的发展速度惊人,新思维、新方法、新成果、新观点层出不穷,国际贸易学科发展更是如此: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学科的发展有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为:第一,国际贸易研究对象出现了新领域、新课题,诸如“跨国公司与国际贸易”、“标准化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第二,国际贸易理论出现新理论、新原则。伴随各国经济发展,利用外资理论、新保护主义理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国际贸易非零和竞争理论、国际贸易“双赢”理论诞生。第三,国际贸易实务出现了新方式、新岗位。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飞快发展,出现了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上所达成以货物(或服务)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为标志的电子商务。新形势下,外贸行业内的分工趋向细化,新的岗位不断涌现,如外贸跟单员、报检员等等。

如果我们对国际贸易学科发展不加研讨,对社会需求不予荚注,对本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不进行改革,所培养的学生显然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因为国际贸易学科发展对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能掌握国际贸易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精通国际贸易相关法规惯例,又能独立完成各类企业的进出口各项环节的运作。而我校原人才培养方案无论在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上还是在专业课设置上都存在很大问题。教学理论与实践环节脱节,专业技能课程缺失。正是从国际贸易学科发展角度探讨我校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我们才大胆提出国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要改革。相关论文——“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探讨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建设”于2007年公开发表。实际上,课程设置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专业教师科学研究的一部分。更广义地说,教学研究可视为科研的一部分。我校新制定的09版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方案,就是本校国贸教研室专业教师深人研讨国际贸易学科发展所完成的科研成果。

通常而言,脱离科研工作的教师,往往没有机会或热情对本学科发展和专业设置、课程建设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难以实现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应用。其教学内容必然容易枯燥、过时。专业教学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在其专业方向领域拥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了解最新的学术前沿的动态。这一目的得以实现则需借助科研,科研推动教学与时俱进。

2.科研提升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阶段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全面检验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指导是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是检验四年教育、教学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所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收集文献,调查资料,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提升学生研究问题能力的一个过程。带领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活动中,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最直接、最重要的举措。人才的培养不仅在于教给学生多少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必须经过实践丁二作的锻炼。在05级国贸专业论文设计中,大多数同学都参与到我的科研课题。如虢威同学毕业论文课题“湖北粮食物流产业外资进人现状分析”正是我所主持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湖北粮食物流安全问题探讨”中的部分内容。梁华迪同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湖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分析与对策”同样是我参与的省级项目——“中国农产品国际营销环境研究”中的一个分支。在没有参与论文课题申报前,多数学生对论文的架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论文研究目的是模糊的,对收集的资料也不假思索地填充在论文中。论文没有太强的逻辑性,中心也不突出。通过反复指导并阐述自己在科研论文所表达的观点以及课题研究所要实现的目标,启发引导学生思考,帮助他们归纳提炼论文所要表达的观点,经过多次比较国内外相关论文,激发他们独立研究并找到与课题有关论据,使他们在经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巾得到切实锻炼。这种启发式的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并严谨负责地把守论文质量关避免了学生盲目抄袭或草率应付。教师在科研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强烈的进取心,往往对学生的创造能力、探索精神、治学态度有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学生对知识整体把握能力和创新能力在科研过程中得到全面提升。

3.科研有助于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专业课的教学内容往往涉及到本专业的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对于国际贸易专业教师而言,需具有宽广的知识,能够将专业课教学中涉及到的多个领域的知识如国际经济学,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实务,WTO规则等融会贯通。而要做到这些的前提则必须在科研工作中不断了解国内外的最新动态,不断积累丰富的研究成果资料,了解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这样才能将专业最新的前沿带进课堂。大学专业教学内容虽有基础性的一面,但其流动性,变异性最强。确保教师和学生一起站到最前沿,其保证就是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教材作为知识的载体和传播者,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依据,它包含教学的内容并反映学科的最新进展。《外贸函电》是我校双语教学的示范课程,身为主讲教师,在对该课程近40本国内外教材深入学习同时,不断总结并探索新的教学内容,大胆摒弃国内诸多《外贸函电》教材中已完全过时教学内容,例如,电传的格式及运用根据学科发展,把电子商务运用及电子邮件的运用充实到教学中,并主编了《商务英语函电教程》。在完成这本教材的同时,视野开阔了,创新意识、实践精神、独立探索的能力得到提高。由此可见,科研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增强教师底蕴的重要途径。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3

一、战后国际贸易格局的新变化

战后特别是六十年代以来,国际贸易格局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比重迅速上升;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部分;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工业国传统的“出口制成品,进口初级产品”的贸易形势逐渐变化,出现了大量的同一产业内既有出口又有进口的产业内贸易;跨国公司空前发展,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成为工业国总贸易量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针对国际贸易格局的新变化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反思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主要指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论,是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核心内容,以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为基础,认为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以比较优势为基础进行自由贸易,可以实现贸易双方的利益双赢。因此其主要在于解释产业间贸易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垂直分工与贸易。所以不能或不完全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新变化,必然会引起对传统贸易理论局限性的重新思考:

首先,传统贸易理论是以国家之间的差异和要素禀赋的差异来解释贸易,强调国家间的相似性与贸易量之间的反向关系,即国家间差异越大,产生贸易的可能性越大,即贸易更多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显然不能解释二战后要素禀赋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一事实。其次,传统贸易理论认为各国应当按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进行生产与贸易,即所交换的应当是要素密集度不同的产品,应当是产业间的贸易。然而,实际的贸易构成中却包括大量的要素密集度相似的同一产业内的双向贸易,即产业内贸易。此外,当人们将注意力转向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及由此引起的公司内贸易时,就会进一步发现传统理论的不适应性,期望有一种考虑了公司行为的贸易理论。

因此,为了能对国际贸易的新变化做出科学的解释,需要对传统贸易理论进行补充与发展,促成了新贸易理论的产生。

三、新贸易理论的产生与假设前提

新贸易理论主要是指二战结束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 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迪可西特、克鲁格曼、赫尔普曼、斯宾塞和布兰德等。其中最主要代表人物是克鲁格曼。以下对其假设前提进行介绍。

传统贸易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的产物,是以一些严密的理论假设为基础的,主要包括: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各国的需求偏好相似且不变、模型分析的是两个国家、两种商品、两种要素,即2×2×2模型。但新贸易理论认为正是这些前提不符合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使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现实。应当放宽并建立更符合现实的前提假设:

1、引入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假设转变为更符现实的不完全竞争。

2、规模报酬不再是不变的,而是递增的。

3、传统的2×2×2贸易模型过于简单化,新贸易理论改为J×N×M模型。

4、放弃赫克歇尔-俄林关于贸易国在获得生产技术方面具有相同可能性的假定,研究不同国家获得技术的可能性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在建立了更符合实际的前提假设后,打破传统贸易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这两个关键假设后,为解释贸易动因与贸易基础开辟了新的源泉,新贸易理论得以发展壮大。

四、新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与特征

1、新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与贸易基础的解释

产业内贸易、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分工与贸易的迅速增长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的主要现象,新贸易理论认为这是因为产生国际贸易的动因与基础发生了变化,不再仅仅是因为技术和要素禀赋的差异带来了贸易。新贸易理论从供给、需求、技术差距论等不同角度分析了国际贸易的动因与基础。

(1)从供给角度:揭示了规模经济性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企业的垄断竞争行 1977年,迪克希特和斯蒂格利茨建立的D-S模型,阐述了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消费者需求多样化和企业生产规模经济的两难冲突问题。在具有规模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倾向于扩大生产规模,对生产者来说,产品差别越少越好;而消费者则要求产品要具有多样性,即产品差异。国际贸易可以解决这一矛盾:各国专业化大规模生产具有某一方面差异的同种产品并进行贸易,既利用了规模经济性获得比较优势,又满足了消费者对差异产品的需求。

克鲁格曼看到了D-S模型解释贸易问题的潜力,首先将它应用到国际贸易分析中,建立了规模经济理论,即一个由规模经济引致贸易的模型。通过采用张伯伦垄断竞争分析方法,得出结论为:贸易并不需要是技术或要素禀赋差异的结果,而可能仅仅是扩大市场和获取规模经济的一种途径。国际贸易的意义就在于能够形成一个一体化的世界市场,厂商可以打破单一狭小的国内市场限制,在世界范围内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并从别国进口其它差异性产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综上所述,关于贸易发生的原因,新贸易理论从供给角度分析,认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规模经济就成了引起专业化与国际贸易的重要原因。即使各国的偏好、技术和要素禀赋都一致的情况下,也会产生差异产品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并且国家间的差异越大,产业间的贸易量就越大,而国家间越相似,产业内的贸易量就越大。

(2)新贸易理论还强调需求因素对贸易产生和贸易结构的影响。从需求角度进行探索,填补了贸易动因研究视角上的一大空白。瑞典经济学家林德提出的代表性需求理论,将需求与产品差异结合起来解释了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原因。他指出,一国平均的收入水平或者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就是一国的代表性需求。生产者只有专门生产代表此水平的商品才有可能达到规模经济,因此,一国应集中生产本国代表性需求的产品,出口该产品,并从与本国收入水平相似的其他国家进口相似产品,以满足本国其他收入水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该贸易理论表明,规模经济容易在各国代表性需求的产品上产生,因此收入水平越相似,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越多。

(3)技术差距论以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为分析前提,认为技术差距和模仿时滞决定了现实的贸易格局。1959年,美国经济学家波斯纳运用技术创新理论修正了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提出了技术差距理论。该理论在解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贸易时,即是著名的生命周期理论。同时也可解释发达国家之间贸易:即使两个发达国家在技术开发方面具有相同的能力,所开发出的技术与产品仍会有差异,从而促成国际贸易的产生。因此技术水平接近的国家 从而解释了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

2、在贸易政策方面,两个论点——利润转移论和外部经济的提出

传统的贸易理论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框架下,完全竞争市场是最具效率的市场,任何干预只会带来效率损失。因此传统贸易理论强调自由贸易的重要性。

新贸易理论则认为现实中市场的有效性就值得怀疑。因此提出了两个干预贸易的论点-利润转移论和外部经济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外部经济论认为,一些具有技术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可以通过知识外溢为其他部门带来收益,即产生了有益的外部经济性。政府则应该对这些产业进行扶持,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

以上述两种理论为基础,新贸易理论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即应当对对本国经济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战略性产业进行扶持补贴。如日本80年代中期从美国手中夺得半导体产业的控制权,就是战略性政策使用的结果。战略性政策对美国20世纪90年代的贸易政策有重大影响力,同时,也影响了欧洲联盟条约的内容。

3、新贸易理论提出了参加贸易并不总能得到利益的论点

传统贸易理论并未对国际贸易的福利效应作专门分析,因为其理论的结论是按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对各国都有利益,贸易利益来源于专业化生产效率的提高。新贸易理论认为贸易利益不仅来自比较优势,还来自于:规模经济性、增加了不完全竞争产业的竞争程度、增加了产品的差异性等。同时,新贸易理论指出,尽管存在着潜在贸易得益,但不完全竞争市场同时也产生了风险,使一国经济有可能不仅无法利用潜在的贸易得益而且实际上遭受损失。当贸易使得本国以递增规模生产的行业和高度垄断的行业收缩,而带来的其他利益不足以弥补这种收缩带来的损失时,贸易使本国受损,这说明,参加贸易并不是总能得到利益。

4、新贸易理论开始注重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融合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将贸易与投资问题孤立地进行研究。经济全球化使人们认识到贸易与投资实际上是厂商国际化经营中的不同选择方式,出口或到东道国建立基地所需考虑的因素实际上是相似的,国际贸易可以看作是以商品为载体的要素的国际流动。二战后跨国公司成为国际经济生活的主要载体,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故一些学者开始将贸易与投资置于统一框架中进行研究,注重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融合也是新贸易理论的重要特征之一。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4

【关键词】石河子大学;国际贸易;教学改革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100所重点大学之一,现由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也是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国际贸易是石河子大学的热门专业,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状况,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惯例、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涉外部门的实际业务以及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方针、政策,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逐步增大,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多。对于国内设置国际贸易专业的高校来讲,每年培养的本科生数量也不少,但真正能符合市场需求的并不是很多,这就意味着我国目前普通高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进行适当的转变,即从培养研究或者管理型人才向培养应用型人才转变。

一、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

从目前石河子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课程设置中可以发现,公共课设置过多,占用学时数较大,对于学生今后从事外贸工作的实务课程设置较少,专业课学时数逐步被压缩。公共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大学公共课(不能删减,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实施),另一部分是学院的公共课(课时可以变动)。其中,大学的公共课有些根本没有必要占用太多学时数,而且有些完全可以设置为选修课,对于在实务中需要的海关、报关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等课程一般都为选修课。因此,国际贸易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应该结合目前的社会需求,设置合理、有效、实用的课程体系,使本科生毕业后能适应市场需求。

二、重视师资队伍培养

在国际贸易专业建设中,师资队伍的建设尤为重要。对于目前的石河子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来讲,专业教师数量不足,每门专业课不能做到两名教师来共同承担,甚至出现一名教师要承担三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因此,学校在人才引进方面不能仅仅限于博士,应适当放低门槛,引进国际贸易硕士。先引进,然后再组织教师外出进修,多与同行切磋技艺,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国内学术会议,在与同行的交流中可以获取前沿的学科知识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经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聘请外贸公司、银行国际业务部、外运公司、商检部门、海关等对外贸易有关单位的专家进行信息交流,不断吸取最新的国际贸易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三、重视校内实践

石河子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的校内实践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机房进行上机操作,采用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世格软件公司开发的S 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软件、外贸模拟练习系统、外贸实务教学系统和外贸单证教学系统。每个参与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虚拟贸易的学生都将按照实习计划扮演进出口业务流程中的不同当事人,从而共同组成了模拟贸易环境。学生按照实验老师所分配的学号扮演出口商、进口商、供应商和进出口地银行不同的角色,从事目标对象日常工作,从而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巧,体会客户、供应商、银行和政府机构的互动关系,真正了解到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最终达到在实践中学习的目的。第二部分是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在商务实验室开展的手工操作实习,也就将报关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环节全部纸质化,按照实际工作中的要求进行练习。这两部分的实践,是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检验。学校应该重视校内实践,加大对校内实践经费的投入。加强实验室的建设,提高实验教师的技能。

四、拓展校外实习基地

加强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尽可能建设更多的校外实习基地。学院通过科研立项,与自治区及兵团企业进行合作,促进科技向成果的加速转化。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主动找企业寻求合作,建立相应的实习基地,实现校地双赢、校企双赢。同时,要继续加大与阿拉山口海关、检验检疫局、五矿有限责任公司、兵团商务局等单位的合作,定期选派优秀的学生去实习。积极拓展与霍尔果斯口岸、红其拉甫口岸、吐尔尕特口岸和喀什机场口岸等的联系,建立更多的校外实习基地,以便学生能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

五、加强毕业论文管理

毕业论文是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环节,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基本知识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毕业论文选题要符合石河子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目的,应尽可能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教学、科研、外贸的有机结合,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的知识与能力有较大的提高。指导教师要严把质量关,督促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任务书的撰写。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认真阅读参考文献,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论文的撰写。同时,通过答辩小组讨论,评选出优秀论文和论文指导教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对于不合格的论文应该放入二答,二答不过的直接推迟毕业。这样,学生不但能充分重视论文撰写和答辩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提高论文质量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汝根。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国际贸易专业人才[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7(7).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5

现今的国际贸易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调整学科专业确定的,属于应用经济学,在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中,它同其它9个二级学科同属应用经济学,在国际贸易学(020206)中指出:“国际贸易学是研究国家(地区)间商品与劳务交换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很强实践性特点的学科”。但是,当今世界已� 在业务范围中,指定为:“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实务与管理,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国际贸易组织”。从当今学科发展的实践来看,它注重了理论与政策,贸易的实务,没有指出国际经济合作这个内容极为丰富的领域,业务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在指定的博士学位专业课中,指定为“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国际贸易政策研究,跨国公司管理及结合培养方向的其他专业课”;硕士学位专业课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经营管理及结合培养方向的其他专业课”。这些指定,一是笼统,二是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经贸组织、国际金融、国际经贸法规等类重要课程没有提及。在指出的主要相关学科中,仅列出了“金融学和世界经济学”。而与之关系极密切的国际经济法、企业管理、国际关系等没有提及,比起其他应用经济学的二级学科来相关学科很单纯。

在以上学科研究范围的指导思想下,很多学校的博士、硕士学位设置的研究范围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总体上以文字中规定的为主,领域较小,对我国整个对外经济贸易战略有重大作用的对外投资(走出去)、利用国际优质资源(引进来)研究较少,偏重于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当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重点院校与研究机构未受影响,影响主要是对一般性大学,它们多局限于以上给出的范围。实际的对外经贸情况早已突破了上述设置的范围,研究外资、外经的文章充满了主要国际贸易学类杂志,但在权威的“指导简介”中没有。

更为不可理解的是,在2006年国家社会学科基金申报填表的学科目录中,在应用经济学24个二级学科里,竟然没有了“国际贸易学”这个二级学科的名称,我们申报表只好填写成“应用经济其他学科”,作为全国最权威的管理和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个学科领域及其地位的,我们不得而知。

学科是指学术的分类,即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专业分支。我国国家标准Gff13735-92将学科定义为:“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的划分是遵循知识体系自身的逻辑,它有相对稳定的知识体系,但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一些新的知识也归于原来的体系,这是任何学科都存在的发展规律。划分学科的目的,是为了专于学科的逻辑体系进行研究,以求学科有新的发展,水平逐步提高。(1)从国际贸易最初的知识体系来说,就是直接的出口和进口,后来有了国际投资,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二者可以互相替代(Mundel,1957):贸易障碍会产生资本流动,资本流动障碍会产生贸易,二者具有相互替代性;Bhagwati(1973):过多的引致投资可能带来贸易的“悲惨性(贫困化)增长”。Markuson(1983),Svensson(1984):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之间具有互补性,如果贸易和投资之间不合作,则出现相互替代关系,如果相互合作,则是互补关系,商品的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动将互相促进。还出现外贸对外资的促进发展(陈泽星等,2005);相当多的学者都承认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投资理论相互渗透发展的现实和趋势。(2)我国实践也证明,外资利用大大促进了对外出口和进口。在经济全球化下,生产要素和人员的跨国流动,跨国投资,它的地位和利益的所得,已经超过了单纯的出口和进口,仅以外贸来衡量利益的大小已经不能反映一国得到的外贸实际利益,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是对外贸易自然的延伸或替代。

无论任何学科,其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应用,我们学习和研究的目的是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总战略服务,为政府和企业服务。从目前我国主管对外经济贸易的国家职能部门,也可看出国际贸易学应该研究哪些领域:最高有国务院的经贸委,国家商务部,以下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商务厅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在以下是市县的相应部门。商务部的主要下属职能机构有近20个,但无论多少,职能业务总体可分为外经贸法规政策部门、进出口管理部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对外投资或对外经济合作部门四大类,当然新设立的商务部增加了管理国内市场和商贸一项大内容,倾向于内外贸一体化,这也是个新的研究点。省级商务厅或外经贸厅的主要职能机构有:没有设商务厅的省暂时不管内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如同商务部:外经贸法规政策(原政策法规处,现为综合处)、对外贸易(有贸易发展处、贸易管理处、贸易促进、机电进出口处)、外商投资(外资处、投资促进处、开发区处)、对外经济合作(外经处、境外处)。对于无形贸易,如旅游、运输、金融、保险的进出口,则属于其他政府部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学,它应该的研究范围是很宽泛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界的生产要素大规模流动成为必然,载体是跨国企业和人员,因此,对跨国企业和人员及其文化的研究是越来越重要了。还有,国际竞争的加剧,多边贸易体制运转不好时,次多边即区域一体化组织,或几个国家的一体化组织,或双边一体化的发展都在涌现,因此,对这方面的研究也应放在一个日益关注的地位。

国际贸易学科研究面较小的另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学校对纯理论研究较多,应用性对策研究较少,成果鉴定重期刊发表及档次,轻政策对策性研究报告,使我们的理论成果与实际需要脱节,失去了研究成果应有的价值,也抑制了研究面的扩大。

此外,学生,甚至我们个别的同行,也把国际贸易学科的研究范围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内容理解为仅是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这种对学科和专业的片面或错误理解,导致的负面效应是严重的。首先,它使我们研究领域局限于狭小的范围,不利于开拓应有领域或新领域,使研究水平很难提高,研究成果不能很� 其次,由于这个专业的热度非凡,我们的学生和其他有关从业人员是社会上人数增长最快和总量居前茅的,但学生如果仅做外贸单证或坐办公室,跑海关和工商税务局,这种单一的就业面,现已人满为患,中专生、高职生、大专生、本科生,同抢一个饭碗,我们的本科生与他们竞争没有多少优势。这样片面的认识会影响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外经贸人才的培养,现在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不能简单地就理解为国际贸易专业,而是一个“大外经贸”专业。

二、国际贸易学科应拓宽的研究领域与方向

(一)拓宽研究领域与方向的指导思想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中,对学科专业的改革结构调整提出了原则,如提出:学科专业调整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全局性、战略性调整”,“要以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和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优先发展适应加入WTO急需的金融、法律、贸易等类本科专业”;“大力开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鼓励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建立交叉学科专业,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的新机制”我们应根据以此指导思想并结合外经贸发展的实际和未来的趋势,拓宽研究领域与方向。

(二)学科研究总体要增加的内容

在对学科研究规律内容的界定中,应增加“生产要素跨境流动与交换”,以补充原来仅有的“商品和劳务交换”,体现当今经济国际化深入发展的现实和趋势。强调应用性、对策性,体现学科特点。在主要相关学科中,除原来列出的“金融学、世界经济”外,应增加“国际法学、国际关系、企业管理”等几个重要相关学科,体现与它的知识体系相关的重要学科。

(三)从整个再生产纳入全球的现实来考虑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

我们要从经济全球化,生产贸易国际化来看学科的研究领域。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它与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利益的分配也不局限于哪一个阶段。我们可以从国际化生产的整个再生产过程的三大阶段来看:

G--W...P...W’---G’

传统的出口贸易是仅在W’--G’间,纯粹用的是本国的原材料加工生产出口,也叫一般贸易。

传统的进口贸易是G--W,从国外进口来直接消费。

加工贸易,外商用进口的原材料加工出口,则是G--W...P…W’---G’。

如果是在境外国外利用当地原材料生产并就地销售,则是W…P...W’--G’。

这几种方式,都是与贸易有关的,包括了直接出口(传统出口,或自己进料加工出口);直接进口(传统进口);间接出口(来料、来样加工出口,外商要扣除进料外汇);间接出口和进口(跨国企业利用母国的设备、东道国的原材料、人力加工生产后在东道国当地销售,或转销其他国家,或产品返销母国)。

以上表面上是进口与出口,实际上是利用外资来加工生产再出口;对外投资进行生产在东道国销售或转销他国或返销母国。这就是现资、加工、生产、贸易的复杂关系。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说,直接进出口,也就是传统的外贸,这是第一层次的外贸,也是狭义的外贸;第二层次的外贸,是利用外资加工生产后的外贸和国内贸易;第三层次的外贸是到境外国外投资利用当地资源进行生产后的出口(产品到东道国或其他国家)或返销母国的进口。从利益上讲,第三层次的外贸综合利益最大。所以,仅以简单的出口和进口来看国际贸易是远远不够的,没有看到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都是与贸易直接有关的且利益更大。

以上是国际贸易学最核心的内容,可概括为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简言之,即外贸、外资、外经三大领域,我国管理外经贸的政府机构,主要是围绕这三大领域设置的。

(四)从与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知识与理论体系及其相关性来分类细化研究领域与方向

以下研究领域大都出现于外经贸实践中,但从全国各大学及研究机构来看,研究领域总体较小,有的研究虽然有,但不深入,有的没有开拓和创立,应拓展领域和方向。这里并非要每个学校都要面面俱到,而是指全国应有如下研究:

(1)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从古典到当代,各种理论与学说,这是最基本的重点的研究领域,要开拓新方向;(2)国际贸易实务研究:国际经贸惯例、贸易合同、争议与仲裁、物流、运输与保险、信用证等单证运用、商务谈判等,要深入研究,开创新的方向;(3)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研究:WTO规则,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协议,原料生产与输出国组织规则,联合国经济贸易组织规则,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组与协议;(4)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研究: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区域和次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双边贸易关系,要深入或开创研究新方向;(5)国际贸易法规政策研究:国际经济贸易法,国内对外经济贸易法规,各国政策,要开创新研究点;(6)货物贸易研究:机电产品、纺织品与服装类、农林渔水产品贸易研究、原料与资源产品贸易研究,要深入研究或开拓新研究方向;(7)服务贸易研究:金融、电信、运输与保险、旅游、会展等研究,领域大,行业多,在不断扩展,地位日渐重要,是重点开拓研究的领域;(8)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走出去”战略与政策,投资方式、投资环境等,这是现在和未来都要大力进行并开拓的,是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重点领域;(9)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研究:“引进来”战略,产业政策,招商引资环境、方式,开发区,跨国公司研究,与上面都属国际投资的内容,研究理论多,形式及内容更多,要深入研究,以外资促进外贸;(10)国际工程承包研究:国际承包市场,招标投标,竞争能力等,要深入研究,开创研究新方向,是贸易增长方式的重要方面;(u)劳务输出与自然人流动研究:这是现在和未来要大力拓展研究的领域,是我国服务贸易增长的重点项目,可部分解决我国剩余劳动力,是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渠道之一。以上(7)、(10)、(11),是我国重点开拓的贸易增长新领域,必须加强研究;(12)国际市场营销研究:市场预测分析,营销策略与手段,开拓的新领域;(13)国际金融研究:国际金融市场,贸易融资,国际货币体制及人民币汇率,我国资本与金融项目开放与运作,要结合外经贸深入研究;(14)贸易方式研究:、经销、加工、补偿贸易、租赁贸易、采购、期货贸易及电子商务等,要大力开拓、开创研究;(15)国际企业管理:跨国经营与管理,要重点开拓研究,为“走出去”服务;(16)贸易摩擦与应对研究:问题层出不穷,要深入进行研究。

三、国际贸易学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换名或同名及可否上升为一级学科问题

从以上国际贸易学需要研究的领域和方向看,它涵盖的内容很多,但从字面意思上看,它没有包涵这些内容,与实际要求的内容差别太大。更重要的是用“国际贸易”这个学科名,容易使人们对它产生狭义的或错误的理解,这种理解,不是少数人,甚至包括了实际在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我们在毕业论文封面上写学科与专业名称时,不只是学生写错,而且相当部分老师也是模糊的,其他专业的人,就更不用说是片面理解和错误理解了。这种误解,对学科研究与专业的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为此,不如将学科名称与专业名称互相替换,学科名称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名称定为“国际贸易”。但从“大贸易”或“大经贸”看,专业名和学科名都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更好一些。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6

1.DUP活动的定义。本世纪70年代,许多国际贸易学家进入对寻租的研究领域,极大地拓宽与丰富了寻租理论的学术空间。对国际贸易中寻租活动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成为当时经济学分析的屈指可数的前沿研究课题之一。

尽管有众多国际贸易学家对国际贸易领域的寻租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但只有巴格沃蒂等少数学者系统地给出了此领域中的寻租定义—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DirectlyUnproductiveProfit-SeekingActivities,简称DUP活动):“这种活动带来的利润(收入)是直接非生产性的亦即这种活动能产生货币收入,但是这种活动既不会直接产生传统效用函数中包含的商品或劳务,也不会直接产生传统效用函数中包含的中间商品或劳务”(Bhagwati,1982)。

巴格沃蒂等人的DUP活动定义强调,这些活动尽管对个人是有利的,但对全社会来说却是有害的。这一方面造成了经济资源的耗费,另一方面使其结果的社会产出为零,因此它们导致对经济可供量的收缩。

2.DUP活动与寻租活动的概念比较。公共选择学派学者对寻租一词的定义,集中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寻租一词用来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中的经济行为,在那里,追求满足私利的个人竭力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不是社会剩余”(Buchanan,1980)。

“个人的投资事实上既不会提高生产力水平,也不会降低生产力水平,但却会因此而获得特殊地位或垄断权力而提高他的收入,这就是寻租”(Tullock,1980)。

“寻租被定义为通过政府干预获利”(Anderson,Rowley&Tollison,1988)。

在上述寻租一词的若干定义中,布坎南的寻租定义着重于强调寻租对社会造成了损失的结果:塔洛克的定义则着重于寻租没有给社会带来好处的情况下却使寻租的个人获得益处;而托利森的寻租定义则隐含有这样的观点,既然这些真实的资源可以用于增加社会产品或劳务的产出,也没有这样做,而去用于从事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活动,这本身无疑就是一种浪费;安德森、罗利和托利森的定义仅仅是一种个人追求利益方式的行为描述,与这种方式对社会产生的效果毫无关系。

于是,我们仍能从各自的定义中找出其差别,寻租定义强调的是一种通过游说、疏通政府干预寻求特权保护的行为;而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的定义却没有表明这一点。但双方的共同点却是显而易见的,即参与这类活动的经济主体其目的在于自己获利,而其结果对社会不仅没有任何好处,甚至还给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从双方的研究领域具体问题上面,公共选择学派着重强调对寻求市场中的垄断特权保护行为分析,而国际贸易学派则着重强调对保护性关税、偷(避)关税等的分析。

二、DUP活动的实证分析及评价

1.逃避关税和巴格沃蒂——汉森模型及其评价。1973年巴格沃蒂和汉森合作在美国《经济学季刊》上发表文章“走私的理论分析”,对国际贸易领域中逃避关税的走私问题进行系统地理论分析,并得到以下的基本结论:在非限制关税条件下,如果走私活动是完全竞争的,当走私的固定成本小于包含有关税的价格,那么无法判断走私与合法贸易对福利影响谁优谁劣;当走私的固定成本等于包含有关税的价格时,则走私对福利造成不利的影响;如果走私的成本是递增的,走私必然对福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走私是垄断的,则无法判断走私对福利的影响,但走私的垄断好于走私的竞争状况,然而,在限制性关税条件下,走私必然优于合法贸易活动的福利效果。

巴格沃蒂与汉森的文章发表以后,有两位学者对他们的模型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其一是早年任职于加拿大经济委员会后又任职于加拿大财政部的麦纳·谢克(MunirA.Sheikh),其二是任教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马克·皮特(MarkM.Pitt)。谢克于1974年与1989年分别在《国际经济学杂志》与《世界发展》上发表了两篇关于走私的论文(Sheikh,1974、1989),将走私活动的风险及走私引起的价格差异纳入巴格沃蒂与汉森的模型中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分析。谢克的模型与巴格沃蒂—汉森模型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后者的模型中,生产贸易商品的生产可能性曲线是与走私活动无关的;而在谢克的模型中,生产贸易商品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则是随着走私变化而变化。谢克认为,非法贸易将利用基本生产要素改变贸易品的产出,对于初始状况是关税扭曲的条件下,它却可能增加该国的福利水平而不是减少福利水平。

皮特于1981年在《国际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走私和价格差异”一文(Pitt,1981),皮特沿着前两个模型的分析方法与思路,运用了价格差异,即走私商品的国内价格与合法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差额来研究印度尼西亚的咖啡与橡胶的进出口贸易问题,并得出走私会提高福利的结论。

巴格沃蒂—汉森的走私理论模型其贡献是不言而喻的,但他们的理论也存在以下缺陷:(1)假设上的失真性。经济学的最基本功能在于将繁琐复杂的经济生活明细化,将毫无头绪的诸多经济现象与经济活动用清晰的理论链条描绘出来。但巴格沃蒂—汉森的走私模型高度理想化假设,即两种产品与两种要素的2×2模型、固定贸易条件等,却始终没有回到真实世界的情况。(2)理论中的矛盾性,在巴格沃蒂—汉森的走私模型中,许多场合下得出走私可以提高社会福利的结论。但是他们在对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下定义时,却是再三强调这些活动不可能给社会福利提高带来效果。(3)政策建议问题,经济学的宗旨在于给实际经济工作者的决策提供合理的政策建议,即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走私活动(当走私能提高社会福利时),在什么情况下禁止走私活动(当走私不能提高社会福利反而使社会福利下降时)以及其具体的政策措施等,但他们的分析却并没有这些内容。

2.寻求收益和巴格沃蒂—斯里尼瓦桑模型及其评价。寻求收益就是指当关税以保护的理由存在时,引起对它潜在的收益寻求的游说、疏通活动现象。对这种活动现象作出分析的国际经济学家主要有巴格沃蒂与斯里瓦桑(Bhagwati&Srinivasan,1980、1983),巴格瓦蒂、布雷克与斯里尼瓦桑(Bhagwati,Brecher&Srinivasan,1984)等。当然,他们的核心内容仍然是巴格沃蒂与斯里尼瓦桑于1980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杂志上的那篇“寻求收益”的文章。当时已经转到哥伦比亚大学任教的巴格沃蒂与在耶鲁大学任教的斯里尼瓦桑在这篇文章中分析讨论了寻求收益可以使进口商品产出减少和提高该国的福利的状况。但是他们进一步指出,寻求关税合法收益对该国的福利影响有提高和降低的结果,其具体的结果由该国的经济状况(生产状况与消费状况)决定。

巴格沃蒂和斯里尼瓦桑的对寻求关税收益的分析是国际贸易领域中关税收益问题研究的另一篇经典文献,这篇文献以及其它相关的文章,都充分奠定了巴格沃蒂对国际贸易学说以及寻租学说的理论突出地位,但他们的分析与模型仍有一些不足之处,如处理方法上的严重失误性。经济学对经济行为处理的两个标准就是两个最大化原理,其条件也就是收益的一阶导数为零。但他们这里对寻求关税收益的分析时,却只是以“一对一”假设进行简单的处理。

3.寻求收益与克鲁格模型及其评价。安妮·克鲁格(Anne.O.Kruger)是最早提出寻租一词的国际贸易学派经济学家,早在1974年,当时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任教的克鲁格就对国际贸易中的进口配额进行独到的分析,并将其研究的结果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在这篇经典寻租理论文献中,克鲁格率先提出论证了租金是政府对经济干预人为制造稀缺的结果,租金的存在促进了寻租活动的形成与发展,寻租活动对社会造成巨大的浪费;克鲁格还从政府对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进口配额许可证进行了例证分析,并得出几点政策含义,即:第一,如果在发放配额的许可证方面存在竞争,则禁止进口比使用进口配额更为可取。第二,在伴有寻租配额限制的情况下,需求的价格弹性越小,租金的价值就越大,寻租造成的资源损失也越多。第三,人们通常认为,进口商之间的竞争将会比独家垄断更好地配置资源,但在寻租条件下,其结果并非如此。第五,在数量限制情况下的本国货币贬值除了会影响进口外,还可能产生重大的资源分配效果,因为降低进口许可证的价值也就减少了寻租活动(Kruger,1974)。

克鲁格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是寻租理论中首创寻租一词的经典性文献。她既分析了国际贸易中由进口额限制等行政管制而产生为租金而进行的竞争,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较为精确的数学模型进行表述,明确指出寻租行为是政府干预经济使租金形成后的直接结果,并且寻租活动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浪费等。尽管如此,克鲁格的模型分析也存在着与其他学者一样的不足之处:(1)理论上假设的失真性。克鲁格的理论假设比其他国际贸易学家的理论假设更为理想化,即两种商品、一种生产要素、小国模型、固定国际贸易条件等。(2)处理方法上的失误。在克鲁格的分析中,她同样 (3)缺少治理寻租的政策建议分析,既然寻租活动对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浪费,那么怎样治理寻租就成为必然的研究话题,但是克鲁格在这方面没有深入下去。

4.寻求关税理论及其评价。在前面无论是关于走私的分析,还是关于寻求收益的分析,其基本假定都是关税是外生给定的,这种关税给定是无代价的,而事实上关税和垄断特权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却并非天然给定而是DUP活动的结果,也就是说对进口物品施加关税本身就是一种寻租行为。

较早地提出这方面问题并对此作过简单地分析的学者,却是公共选择学派的塔洛克,而并非国际贸易学派的学者。塔洛克于1967年发表的关于寻租理论的文章就涉及到对寻求关税问题的分析(Tullock,1967),塔洛克指出,社会经济中的各利益集团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就会采取运用资源的DUP活动进行疏通游说,以期望通过施加进口关税来增加自己的经济租金(关税的额外收益),另一方面,这些利益DUP的活动努力又会导致相应的利益集团的反对,这一部分的利益集团也会采取相应的DUP活动努力,去阻止施加关税,这种利益集团运用经济资源的DUP活动造成的损失,就是整个社会经济损失。塔洛克的思想后来分别由布洛克与麦吉(Brock&Magee,1978)、芬德莱与韦丽斯(Findlay&Wellis,1982)以及费斯特拉与巴格沃蒂(Feenstra&Bhagwati,1982)作了进一步的发展,但他们的发展只是在分析方法上,对于塔洛克的结论没有改善。

在寻求关税的理论分析中,芬德莱与韦丽斯的研究和芬斯特拉与巴格沃蒂还分别得出了两种相反的结论,即寻求关税降低了社会福利和提高社会福利。尽管他们的分析从自己的假设到自己的结论都非常值得肯定,但他们的分析仍然同样存在理论假设上是易于处理而不真实,缺少对寻求关税与社会经济效果之间的机制作用分析,以及缺少对引起不同社会经济效果的寻求关税活动的政策管制措施等问题的分析。

三、DUP活动的规范分析及评价

对DUP活动的规范分析,就是着重考察这些DUP活动对社会经济效果(社会福利)的影响。规范的分析不同于实证的分析,实证分析主要在于对DUP行为现象进行描述等,而不涉及价值判断以及其中的因果关系等,而规范则试图在此问题上给出合理的解释。对DUP行为进行系统的规范研究要算巴格沃蒂本人了。1982年,当时他还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的时候,他就在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一文(Bhagwati,1982),对所有的DUP活动依照他们对社会经济效果的影响作了详细分类,并且分析了每一种活动对社会福利影响的作用机制。巴格沃蒂从DUP活动产生前后经济的扭曲与非扭曲(最优与非最优)状况,DUP活动与经济政策的相关性,DUP活动的合法性,DUP活动对经济资源的损耗方面出发,将DUP活动从规范分析角度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是社会经济的初始和最终状态都是扭曲的。第二类是社会经济的初始状况扭曲,但最终状况不扭曲。第三类是社会经济的初始状况不扭曲,但最终被扭曲。第四类是社会经济的初始状况不扭曲,并且最终状况也不扭曲。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7

有关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一:国际贸易中跨文化交际的新趋势

关键词:国际贸易;跨文化

引言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其中最为重要的表现就是跨国公司的建立、国际贸易不断发展,使得各国 但是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往往由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熏陶影响,使得交流起来难免因为各种原因而困难重重。在国际贸易中,各项活动都涉及各国人民之间的交流问题,而由于文化背景不同导致的交流问题可能会严重影响到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了解决各国 跨文化交际的发展在国际贸易背景下,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之间的商务活动交流日益频繁。跨文化交际的实际内容就是来自不同国家,受不同文化熏陶的人之间的交流合作的活动。在国际贸易交流中往往 非语言交际是指除了语言之外的方式表达或传递的信息,如情感、肢体动作等。因为来自不同国家的人,从小受到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信仰的影响,情感表达方式之间也有着很大的差异。跨文化交际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跨文化交际对开拓国际市场的影响

因为跨国公司将分支公司设立在国外,这就需要在不同的国家开拓市场。对不同国家的不同国情,开拓市场的要求也不同。这时跨文化交际的研究便派上了用场。只有充分了解不同国家的国情、国民生活习惯和需求,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国家的市场进行调查,有利于跨国公司市场的开拓。相反,如果因为国情的不同,盲目按照本国国情进行市场开拓,往往会造成公司亏损的情况。例如,一家女装生产企业想要在阿拉伯建立分公司,该企业不仅需要在服装设计上下工夫,设计出样式新颖、适合大部分女性接受的样式之外,还要考虑阿拉伯地区女性的地位较低,在阿拉伯地区女性穿衣打扮不能太过暴露。如果在该地区销售比基尼等暴露的女装,那结果可想而知。由此可见,跨文化交际在国际贸易市场开拓方面的影响。

2.跨文化交际对国际贸易合作的影响

(1)在语言交际上,任何商谈都需要通过语言才能进行。但是各国语言之间的差异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巨大的语言差异导致合同签订失败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在商务会谈过程中,第一次见面自我介绍时,应连名带姓一起介绍。如在美国,一个叫MarryWhite的人,如果在国际贸易中,所有贸易成员在第一见面时相互介绍,其他人不熟悉的时候应称呼她(他)Miss.White或Mr.White,等到熟悉了之后才能直接叫名字Marry。而这些名字的组成对每个国家的人习惯往往不同。中国人就很少有人只称呼姓而不称呼名字。

(2)在行为习惯上,每个国家的人由于从小受到本国文化背景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有着不同的行为习惯。例如,对德国人来说,严谨是他们做事必须遵循的法则。而对天生浪漫的法国人来说,及时行乐是他们的追求。曾经有一个德国人和法国人在餐桌上谈生意,德国人坚持认为应先谈完生意再吃饭,而法国人却认为应先吃完饭再谈生意。

(3)在肢体动作上,不同国家的人在初次见面相互介绍时,表现出不同的习惯。例如,中国人通过握手表示友好,日本人用鞠躬表示友好。仅仅知道握手或鞠躬所表示的意思是不够的,握手的方式也有很大的区别。例如,美国人在握手时力道较大,而英国的绅士行为决定了其握手是温柔的,中国人握手讲究眼睛要正视对方,持续几秒钟,然后手要象征性的晃动几下。

3.跨文化交际对跨国公司管理的影响

不同国家的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和工作习惯,而这些小的习惯往往会影响整个公司的管理问题。例如,西方人对头衔社会等级的在意程度较低,在日常交往或介绍时,西方人一般只介绍自己的姓名,别人对其称呼也只需要称呼姓名即可。而东方人恰恰相反,等级制度森严。与东方人打交道时,除了介绍姓名之外,还要介绍职位头衔,如总经理、董事长等,以示尊重。另外,在平时的称呼中一般也要加上头衔,否则可能会导致不愉快的情况发生。因此,在跨国公司里要制定一套让全体员工都遵守的管理方法,并且不让每个人觉得为难,必须要对来自每个国家的员工进行深入了解,这就涉及跨文化交际的研究。

跨文化交际的未来发展变化和趋势

1.跨文化交际的方式多样化

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化文明的发展,各国的开放程度日益加深,这就促进了跨文化交际的发展。未来跨文化交际的方式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变得越来越多样化。

(1)跨国公司仍然是是跨文化交流最有利的环境,未来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建立起来,使得跨文化交际越来越深入。

(2)跨文化交际也不仅仅只限于跨国公司的环境下。随着现代化文明程度的提高,各国学者相互交流也成了跨文化交际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以前闭关锁国的影响下,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落后了很多。自从我国加入WTO后,改革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一方面,更多的学者出国留学,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另一方面,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国学者前来我国学习。

(3)随着科技的进步,跨文化交际已不仅仅局限于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接触。视频电话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方便了人们之间的交流合作。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视频进行商务会谈,对世界贸易也有逐渐倾向于通过网络视频的形式进行交流合作。这也是跨文化交际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这种方式的跨文化交际方便了交易双方,节约了在会见的在途时间。

2.跨文化交际的范围更广

目前,全球范围内的跨文化交际应用范围最广的就是国际贸易商务合作。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国际贸易发展的前提下,商务合作将仍然是跨文化交际最为重要的场合之一。但是,随着各项科技的发展和需要,跨文化交际也将在更多方面产生需要。

(1)学术交流方面。每个国家都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每一种文化都有着深远的研究意义。随着社会化进程的推进,世界各国发展交流生的现象也日渐频繁。为了学术交流的需要,学者们愿意不远千里去异国他乡求取真�

(2)医学帮助。医学是现代人们十分重要的一种科学文化。随着各项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各国的医学水平也不断提高,各项医学实验的成功为人们的健康生活带来了福音。随着各国医学的发展,跨文化交际在医学领域的发展是必然趋势。各国的专家可

3.跨文化交际的内容更深

目前,各国人民之间的跨文化交际还处于较浅的层次,跨文化交际的内容不够深入。但是,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各国之间往来日益密切,各国人民的跨文化交际内容也将更加深入。来自异国的人可更深程度地接触到本国的语言、文化和生活习惯等,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传统的语言交流层面。

结论

跨国公司的建立、世界经济的不断融合,都为跨文化交际提供了可能。未来世界将更加开放,各国人民之间的交流也将更加频繁。为了减少因为文化背景和语言差异而导致的各国人民之间交流不顺的情况发生,跨文化交际的研究成了重中之重。目前,因语言差异而导致国际贸易难以进行的案例仍然存在。我们通过分析跨文化交际的发展现状和在国际贸易背景下跨文化交际产生的影响,预测了未来跨文化交际发展的新趋势,以期为跨文化交际的发展指明道路。

参考文献:

[1]谭盛凤,白志武。跨文化比较研究方法在科技史上的应用从李约瑟《中国古代科学思想史》谈起[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3):197-200.

[2]胡文仲。从学科建设角度看我国跨文化交际学的现状和未来[J].外国语,2010(6):28-32.

[3]胡文仲。论跨文化交际的实证研究[J].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文双月刊),2005(5):323-327.

[4]冯焕红。跨文化交际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影响[J].中外企业家,2014(9Z):142-143.

[5]韩晓蕙。高校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的现状与思考以高校英语教师为考察维度[J].外语学刊,2014(3):106-110

有关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二: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风险

摘要 随着航海运输业的不断发展,无单放货风险在复杂化的国际贸易中日趋加剧。本文通过对无单放货相关理论的概述概述和法律性质的分析,阐明了无单放货风险的法律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无单放货对策。

关键词 无单放货风险 法律性质 法律责任

无单放货行为是国际贸易运输中经常面临的贸易风险。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运输中经常用到的一种运输交易凭证,是航海运输和贸易交易的综合体,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传统提单方法会产生运输船到达港口与银行办理结算时提货单仍未交给收货人的问题。这就造成港口堵塞,收货人无法及时取货的经济损失。所以,承运人会面临无单放货问题,而收货人会蒙受无法收货,导致海运纠纷连连不断。因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货轮航运中存在15%的无单放货现象,租赁船的运输能达到50%,贵重货物如矿产和石油能高达100%。

一、相关概述

国际航运的基本原则指出,承运人有义务和责任在约定的港口凭借正本提单完成交货行为。无单放货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成文定义,是在法律案件和国际贸易中这种现象不断发生而逐渐形成的习惯说法。我国学者针对无单放货做了很多研究,提出了很多不同内涵。雷霆介绍,无单放货是承运人通过提单副本在目的港完成交货的行为,即承运人凭借提单副本加保函放货。郭峰在研究中指出,无单放货指承运人在卸货港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进行放货的行为,这种解释下,无单放货的范围更加广泛。将无单放货的概念放大,李守芹则表明,无单放货包含两种情况。除了未凭借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外还包含为凭借正本提取货物,这种观点从交货和提货两个不同角度进行阐述。综上所述,无单放货即承运人在没有正本提单时,将货物交付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并使货物脱离自身控制和收货人面临无货风险的现象。无单放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依据主体的不同可将无单放货分成三类。其一,承运人未获得正本提单与交货人完成交货行为,这类在无单放货纠纷中占据很大比例。其二,实际承运人在签发提单下实施无单放货行为。其三,实际承运人在未签发提单情况下仍旧实施无单放货的行为。

二、法律性质

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不同,其构成的法律责任也不同,会造成赔偿范围、免责事由等不同后果。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跟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诉讼结果的确定都有很大的关系,其准确定性具有很大的重要意义。关于无单放货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还具有很大的争议,众多学者也有不同的观点。归纳而来,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主要有违约性、侵权性、违约侵权相竞合三种类型。

(一)违约性

提单在国际贸易航运环节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表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承运人无单放货违反了运输的合同,具有违约性质。我国《海商法》的相关条例指出,提单享有海上运输合同证明的性质。在承托双方达成协议后,合同便生效。提单是合同的证明,具有合同的特征,记载着运输条款。司玉琢在自己的编著中提到,提单的合同证明作用表明其具备债权效力,是确立承托双方在货运运输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依据。罗忆宋表示,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仅有提单凭证,不存在其他契约关系。因此,收货人接受提货单后,收货人和承运人之间就产生运输合同,承运人的无单放货违反了其保证向收货人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义务,具有违约性质,应当根据提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外,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若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行补救或赔偿。法律上没有要求运输合同是物权凭证,只证明合同双方就是当事人同时证明收货 因此,提货单是否具有物权凭证作用不是重点,承运人要确保凭正本提货单放货才是应当旅行的责任义务。承运人发生无单放货的风险,违背了合同条款,具有违约性。

(二)侵权性

侵权性前提是认为提货单即物权凭证。无单放货风险的产生导致正本收货人无法正常的提取其财产,物品所有权遭到侵害,承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无单放货的侵权性源自于提单的法律性质,即提单具有的物权凭证性质。在我国《海商法》和民事法律法规没有对提单是否是物权凭证的法律性质进行明确规定,即便承认提单是物权凭证,承运人在无单放货时,收货人并不享有货物的占有权,收货人也并不能向承运人提起诉讼,只有享有货物所有权的人才能进行侵权的起诉。此外,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要件有存在损失,但无单放货并不一定发生货物损失。这种承运人侵权性说法仍存在争议。本文认为,从提货人角度,无单提货人与托运人、正本提单持有人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其无正本提单提货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所有权,属于侵权行为。

(三)违约侵权相竞合

当提单是运输中的物权凭证和承托双方间的运输合同时,承运人在无正本提单下的交货行为既违反了承托双方的合同义务,又侵犯了正本提单持有人的货物所有权,即无单放货同时具有违约性和侵权性。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能并存,民事责任的承担者也只需承担一种民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律案件,在无单放货纠纷首先为违约纠纷,当事人之间没有合同时才认定为侵权纠纷,在特殊情况下,构成违约和侵权竞合时,权利人具有选择权。本文认为,凭单放货并不是法律规定而是国际航运的惯例,承运人的无单放货违反的是提单和合同约定的保证义务。同时,合同是整个海运交易的基础,在两者都存在的情况下,一般会选择无单放货的违约性。

三、法律责任

(一)责任构成

无单放货风险现象的法律责任构成是承担相应责任的依据和前提,构成要件有存在损害行为、发生损害结果、损害结果和损害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无单放货行为违反了承托双方约定的义务,也侵害了合法提单人的物品所有权,造成托运人和合法持单人的利益损失,所以� 损害结果是某些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财产权、人身权等遭受侵害,使财产利益减少或消失的事实发生。该风险的损害结果外部体现在提单持有者现有财产的减少,内部体现在根据贸易合同中的可获得的预期利益的损失。无单放贷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该风险的发生导致损害结果的落实,而损害又是给风险带来的。

(二)法律责任承担

法律责任的承担从责任范围和责任承担者两个方面进行界定。责任范围的衡量依靠货物的损坏程度,责任承担者是承担无单放货法律责任的人。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是损害赔偿责任主客观计算方式的一种客观计算方式,规定中指出,货物的消亡赔偿要依据其实际价值;损坏赔偿要依据其损坏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修复费用。无单放货造成受害人没有收到应收到的货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赔偿应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来计算。在国际贸易航运中,无单放货对的责任承担者一般是承运人,但多数情况下真正实施�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承运人必须为其人或雇佣人的无单放货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运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人或者雇佣人进行追偿。司法实践中,受害人大多是向承运人及其人、保函出具人、提货人一起提出诉讼,要求进行赔偿。

四、无单放货风险的对策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无单放货在航运中不断加剧,引起的法律纠纷受到理论和实践部门的高度重视。探究无单放货的应对措施迫切需要,本文将从以下几点进行对策分析。

(一)预防对策

无单放货的预防首先需要建立专门的授权托运人提单登记系统,系统要求托运人在承运人签发提单后,承运人可查询登记系统进行提货人的身份确定,根据系统规定的指示完成货物交付才可为责任交付完成。其次,在海运过程中可采用其他单据代替提单。例如:电子提单、海运单等。最后,出口商要进行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包含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自己采取协调等。加强合同控制,约定合适的贸易方式,明确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和进行风险转移。

(二)解决对策

在贸易过程中的预防措施只能降低无单放货的风险,但真正发生该项损失时,就需要当事人当机立断采取措施。首先,受害人应当积极的寻找无单放货的有关证据,由于无单放货的行为的特殊性,这点有点难度。其次,当事人要正确的选择控告对象,清楚的识别被告的身份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内应该义正言辞的主张自身诉讼权利,明确失效期,清晰自身享有的权利。

(三)反馈对策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解决了无单放货带来的经济损失问题时,作为承运双方和贸易双方要有反思和回馈的过程。托运人要有风险意识,对承运人的选择要有明确界限,吸取在利益损失的过程中带来的经验和教训,防止风险损失再次发生。承运人要责任在身按照规定办理交货,降低无单放货风险的发生率。收货人要及时凭借正本提货单进行港口接待,减少恶意者的插入,降低国际贸易损失风险。

五、结论

无单放货行为是国际贸易中无法律规定的贸易交付方式,是国际贸易双方很难避免的风险,会给贸易体系中的三方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有效的预防风险发生措施和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是国际贸易中应对无单放货行为的重中之重。目前,无单放货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一定的争议性,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存在很大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国际贸易中,为避免无单放货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失,贸易各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风险预防措施,明确无单放货的风险责任人,积极采取解决对策,完善国际贸易运输体系,逐步建立标准化的国际贸易市场。

参考文献:

[1]司玉琢、汪杰、祝默泉、沈晓平。关于无单放货的理论与实践兼论提单的物权性问题。中国海商法年刊。2000.

[2]雷霆。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性质及其法律责任//金正佳。中国海事审判年刊(2000).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

[3]郭峰。无单放货物之我见(上).水运管理。2001(10).

[4]李守芹。海运提单焦点问题透视无单放货责任论纲。海商法研究。2001(4).

[5]陈宪民。论无单放货的法律问题。河北法学。2006(4).

[6]司玉琢。新编海商法。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9.

[7]罗忆松。海商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8]WilliamTetley著。张永坚、胡正良、傅延忠,等译。海上货物索赔(第3版).大连:大连海运学院出版。1993.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8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两个层次和核心是比较利益理论和要素禀赋学说。按照比较利益理论,各国应致力于生产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国际交换中换取其相对劣势的产品,以提高世界福利;按照要素禀赋学说,各国应出口那些使用本国非密集要素的产品。因此根据传统理论,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要素禀赋和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很大,两者之间的产业间贸易应该占据世界贸易的主导地位。

而事实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额超过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额;制成品内部的贸易比重上升,初级产品的贸易下降;发达国家之间制成品的产业内贸易比重上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额越来越大。这些现象都与传统贸易理论相悖。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及政策主张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内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利润转移理论;二是以外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外部经济理论。

1.利润转移理论

与传统贸易理论主张自由贸易、实现“双赢”不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提出了把垄断利润从外国转移到国内、“损人利己”的利润转移理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揭示了利润转移的三种类型:(1)用关税来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2)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争夺市场份额。(3)以进口保护作为出口促进的手段。

2.外部经济理论

外部经济是指厂商(个人、社会)从某种社会经济活动中所获得的有利影响,而受益者原则上不必为此付费。某些产业或厂商能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出口的扩张,但由于这些外部经济不能完全被厂商所占有,这些厂商可能不愿意投入资金用于研究和开发。如果政府能对这些产业或厂商给予适当的保护和扶持,则能促进这些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能力,获得长远的战略利益。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最重要的政策主张是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通过关税、出口补贴和进口保护等奖出限入措施,对现在的或潜在的战略性产业(部门、企业)进行支持和资助,增强其竞争能力,谋取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掠夺他国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最终实现增加本国福利的目的。

(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及政策主张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与传统理论所描述的各国能按照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并都能获益的模式与现实相距甚远。认为一国兴衰的根本在于能否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形成的关键又在于能否使主导产业具有优势,优势产业的建立要靠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效率的源泉在于企业是否具有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从宏观层面来说,国家竞争优势的获得还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生产要素。包括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基础设施、资本资源和知识资源。又可以分为基本要素(自然资源、非熟练劳动力等)和高级要素(高科技、熟练劳动力等)。但比较起来,高级要素更有价值,如果一国基本要素不足,但高级要素在世界上具有优势,这个国家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

(2)国内需求。国内需求大,有利于企业迅速达到规模经济。而且如果国内消费者善于挑剔,就会迫使企业不断努力,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服务水平,使之在世界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3)相关产业和支撑产业。相关产业和支撑产业,指为主导产业提供投入的国内产业。国内具有发达的、完善的相关产业和支撑产业,它们在高级生产要素方面投资的好处将逐步扩溢到主导产业中,本行业就能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从而建立自己的优势。

(4)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企业的竞争能力与企业管理体制密切相关,而良好的企业管理体制的选择,不仅与企业的内部条件和所处的产业性质有关,而且取决于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强大的本国竞争对手是企业竞争优势产生并得以长期保持的最强有力的刺激,同时也迫使企业到国外市场去开拓。

除了上面这四个基本因素外,机遇和政府的作用也被认为对形成国家竞争优势起着辅助作用。

认为一国优势产业的发展可分为四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是生产要素推动阶段,此阶段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一国在生产要素上拥有的优势,即是否拥有廉价的劳动力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第二阶段是投资推动阶段,此阶段主要取决于资本要素,大量投资可以更新设备、扩大规模和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第三阶段是创新推动阶段,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研究和开发。第四阶段是财富推动阶段。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具有重要的政策价值。它明确阐述了国家竞争优势的确切内涵,使我们认识到国家竞争优势形成的基础在于主导产业优势的建立,而产业优势的建立又在于不断进取的创新机制和充分的创新能力;它还重视各国生产力的动态变化,强调了主观努力在赢得优势地位中的重要作用。

但是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过度强调了企业和市场的作用,而低估了政府的作用,它认为政府的作用主要是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而实际上,国家竞争优势的四个主要因素,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可能要经历很长的时期才能孕育成熟。例如生产要素中的高级要素的培育,仅靠企业自己是难以完成的,这样就会导致原来处于劣势的国家永远处于劣势,原来处于优势的国家永远处于优势;就国内需求而言,如果国内市场得不到适当保护,国内企业没有能力与国外企业竞争,更不可能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能力;就相关产业和支撑产业而言,也需要政府产业政策的支持来促进其发展,才能进一步推动主导产业的发展。

二、新贸易理论对我国对外贸易战略选择的启示

1.一国兴衰的根本在于国际竞争力的大小,在于国家的竞争优势。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是不同的概念,但具有比较优势并不意味着具有竞争优势。

长期以来,国际分工按照劳动生产率和资源禀赋差异形成的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发展中国家进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目前的贸易结构基本上也是这样。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各国的比较优势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结构是不能长期化的,如一味地单纯以自己的资源和成本优势来确定国际贸易的结构,势必会陷入“比较利益陷阱”。

我国这种贸易结构还存在如下问题:(1)面对发达国家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不具有竞争优势;(2)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收入,会由于进口技术密集型产品和投资品而漏出一部分到国外,大大削弱出口对国内经济增长的贡献;(3)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出口有其脆弱性,优势容易丧失。这样我国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双重夹击中可能陷入既丧失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又没有在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确立优势的境地。所以,我国不能满足于按简单的比较优势原则确立自己的外贸战略,而要把比较优势转换为竞争优势。

2.国家竞争优势要以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为基础,应大力发展高科技、优化产业结构。创造产业的竞争优势,首先需要用科技对原有的比较优势产业进行改造,使其具有竞争优势,但劳动密集型产业不能成为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领头产业;其次是发展新的高科技含量的产业,培育新的优势产业,带动全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获得国家的竞争优势。所以,我国的对外贸易,不管是实施出口替代战略,还是进口替代战略,都始终要把提高产业结构水平做为重点。

3.要重视国内市场。巨大的国内市场可以形成企业的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可以缓冲出口不利时的风险,也可以容纳下大量进口商品以免国内产业受到毁灭性的冲击。对国内市场的适度保护有利于培育本国战略产业的竞争能力。我国的外贸发展必须以努力保护而非损坏国内市场为代价,即在努力扩大出口的同时,实施进口替代战略,对国内市场进行适度保护。

4.要重视规模经济的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加以培养和获得:资源禀赋竞争力、规模竞争力、资本竞争力和技术竞争力。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优势可以增强国际竞争的能力,但目前我国多数企业规模小、相互分工缺乏、平均成本很高,这削弱了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使国际竞争能力下降。所以,培育我国外贸企业的规模经济迫在眉睫。

5.重视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创造出新的比较优势。国家对主导产业的支持,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有利于培育产业竞争优势和国家竞争优势;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保护国内市场,促进外部经济产业的发展,重视对高级要素的培育,有利于尽快获得强大的国际竞争能力。

三、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选择

1.化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

我国应在原有的比较优势基础上形成自已的竞争优势。竞争优势来源于有竞争力的产业结构,国家竞争优势的基础是产业的竞争优势,要在对外贸易中获得更大的比较利益,必须致力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规模。

第一,扩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资本和技术投入,提高其知识、技术密集度。第二,在市场选择上,国家要通过技术引进和高科技投入等途径有重点地培植一批技术含量高、出口前途好的产业部门,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第三,通过兼并和联合等方式,扩大我国外贸企业的规模、节约成本、形成规模经济,走规模经营之路。第四,对外资进入我国要逐步提高技术含量的壁垒,鼓励高技术产业进入我国。

2,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相结合,培育优势产业

出口导向工业的发展对我国资源禀赋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作出了显著的贡献,并对外向性产业结构转换以及经济增长的推动具有积极效应。我国的大国经济特点,使我国不能过度依赖出口替代,而要同时重视进口替代,不过进口替代也是为了培养出口替代的能力。所以,我国应实行出口替代和出口导向相结合的战略,二者缺一不可。

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目标是提升自己的产业结构和国际竞争力,其立足点是培植优势产业。具体而言:(1)实行进口替代的产业部门一般应是关键的幼稚产业部门,并对其保护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促使其发展成熟,具备出口替代的能力。(2)通过利用外资,同外商合资、合作或独资发展现代创造的产业部门,有效地实现进口替代与出口替代的结合。(3)国家应选准战略产业,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其加以强有力的扶持和保护。

3.适度贸易保护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缺乏国际竞争优势,客观上要求实行适度贸易保护。但是贸易保护要在国际贸易惯例和规则下灵活运用,避免引起别国的报复。在加入WTO以后,要重视利用对发展中成员国的一些优惠条款,尽快使被保护产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规模经济,提高竞争力。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篇9

一、跨国公司的出现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实际上是同一企业面临的不同选择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主体——跨国公司既是一体化的主要体现方式,生产国际一体化的载体,又是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随着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快和明朗化,人们逐渐认识到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实际上是同一企业面临的不同选择,出口或到东道国建立生产基地所应考虑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因此,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理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战前的国际贸易理论在完全竞争的前提下,认定只有贸易才是一个企业或一个国家的最明智的选择,对外直接投资则不被考虑,因此,早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不是在国际贸易理论的框架内衍生出来,其创始人海默在市场不完全竞争的前提下,提出垄断优势理论,说明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和利益分配,这一前提与战前国际贸易理论的分析前提完全不同。

被一些西方学者誉为“跨国公司理论之父”的海默在1960年开创性地将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应用于分析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海默发现:知识密集型产业最容易产生对外直接投资,追求高利润率并非是其惟一的目标。他主张从不完全竞争及市场不完善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对外直接投资,认为不仅国际市场,而且国内市场都是不完全的,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正是市场不完全性的产物。市场不完全性在商品市场表现为商品特异性、商标、特殊的市场技能或价格联盟等形式;在要素市场表现为特殊的管理技能、在资本市场上的便利以及受专利制度保护的技术方面的差异等,市场的不完全性还表现在规模经济以及不同国家在关税、税收、利率、汇率上的差异等方面。市场的不完全性造成了少数企业拥有垄断优势,正是这些垄断优势的存在,使得部分企业可以跨越国界,克服跨国经营中增加的额外成本,在东道国与当地企业展开强有力的竞争。跨国公司具有的垄断优势,是跨国公司确保其跨国生产有利可图的条件,也是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出发点。

从新要素论开始,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走向融合,新要素论对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论进行了扩展,特别强调“人力资本”和“自然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在分析中,这一理论开始关注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之间的关系。强调人力资本的理论认为,人力资本与贸易、许可证和国际投资有着密切的关系,国际投资实际包括人力资本在各国间的转移,而贸易可能是建立在技能密集型(人力资本)基础上的产品出口,许可证的转移也往往产生于某国人力资本的优势;强调自然资源的理论认为,自然资源禀赋除了解释国际贸易以外,还可以解释传统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尤其是企业为了获得原材料的供给而进行的向后垂直一体化国际投资,但新要素论仍然假定各国国内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各国之间则不存在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

二、对企业所做选择的分析使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出发点统一于竞争优势的分析

较早把对外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纳入一体化的分析框架中的是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创立者弗农。他于1966年5月在《经济学季刊》上发表了《产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一文,指出垄断优势理论并没有彻底说明跨国公司为什么要通过建立海外子公司去占领市场,而不选择产品出口或许可证形式来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将垄断优势与工业区位相结合,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考察了贸易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建立了一种动态的理论,系统地解释了企业在出口、国外子公司生产和许可证之间的选择,在产品的“创新”阶段,企业具有选择在国内生产的倾向,并通过出口贸易的形式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这是因为这一阶段企业拥有垄断技术且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很低,同时,产品尚未定型,国内生产可以不断改进产品并保持同顾客和供应商之间的密切联系;在产品的“增长”阶段,出口商品的边际生产成本加上运输成本逐渐接近并超过进口市场的预期平均生产成本,国外仿制者出现。创新国家的企业到与本国需求类型相接近的国家投资设厂,以降低生产成本,巩固和扩大其占有的市场份额;当产品进入“成熟和衰退”阶段以后,企业所拥有的垄断优势已经消失,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的竞争,其结果是企业开始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转让其标准化技术,同时从国外进口所需要的产品。

1974年,弗农又发表了《经济活动的选址》一文,引入“国际寡占行为”来进一步发展其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他将产品生命周期定义为三个阶段:一是以创新为基础的寡占阶段,弗农不再强调只有美国才是新产品的创新国,指出与以节约劳动力成本为主的美国新产品相比,日本的新产品以节约原材料为主,而欧洲的新产品则以节约土地和原材料为主。二是成熟的寡占阶段。弗农强调跨国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如先发制人效应、示范效应等。三是老化的寡占阶段。此时,进入障碍影响着创新企业的投资区位选择。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强调一国由于技术创新而获得的垄断地位,国际贸易恰好发生在垄断优势存在的时滞期间,在此期间,技术领先国家大量出口产品,世界其余国家则对该国的一家企业或一项产业的发明进行模仿,随着技术的传播及其标准化,动态的技术优势就会逐渐丧失,国家之间的生产函数逐渐接近,比较利益将偏向于劳动成本较低的地区,技术优势来源于研究与开发所导致的发明、规模经济、产品特异等方面;这样,新古典贸易理论关于各国间生产函数相同的假定被否定,其理论分析的核心——技术垄断导致的不完全竞争,正是对新古典贸易理论的基本前提的突破,加之它把宏观层次的国家分析与微观层次的企业分析相联系的动态分析方法,使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投资理论的分析方法出现了交叉。

在技术差异的来源分析方面,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也出现了与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相交叉的重大转变,尤其与约翰逊、凯夫斯和尼克尔博克等人在发展垄断优势理论过程中的各种解释极为相似:约翰逊和梅吉的“占有能力论”,强调信息(技术、知识)的专有性,即企业对信息所产生的成果的占有能力;凯夫斯的“产品差异能力论”强调产品的差异性即企业创造差异产品的能力;尼克尔博克提出了寡占反映论。他认为,由少数大公司组成的寡头垄断行业中,一个公司的行动会对其主要竞争对手产生直接影响,从而迫使它们很快采取类似的行动。此时,如果一家厂商率先到海外去投资建厂,其他的对手就会相距采取跟进策略;这不仅是为了获得海外投资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持竞争关系的平衡,巩固竞争地位。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对跨国公司的研究使国际贸易理论和直接投资理论找到了融合的衔接点,两者融合的趋势进一步加强,相似地,几乎是相同的解释变量说明了在现代国际经济活动中,企业对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的选择。例如,无论发展出口还是投资,都需要依靠某种其它竞争对手所没有的特定优势来进行,这包括公司的技术与创新能力、生产“异质”产品的能力、研究与发展的实力、新产品开拓、企业规模、管理技术以及经济效益等等。很明显,现代国际经济所面临的市场结构是不完全竞争的,大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来利用和开拓它们的优势,服务于外国市场可以用出口贸易的方法,也可以用直接投资或是技术转让的方法,其选择标准是一组变量的比较和选择。例如,公司所拥有优势的特点和转移性、国内和国外的控制和生产成本、出口贸易的成本等等。假如公司所拥有的优势有较大的可转移性,国外的控制成本比较低,而出口贸易的交易成本比较高,这样的话公司有可能选择直接投资。反之就用贸易的方法进入。

最早的关于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之间选择的理论是曼德尔模式,他的基本观点是:如果两国生产函数相同,按照俄林的要素禀赋比率定理,可以得出国际投资与自由贸易是完全替代的关系的结论,曼德尔将资本的流动视为两国资源禀赋量发生变动时,通过市场机制对资源进行再分配的结果。

赫尔希从成本的角度建立了企业对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模型,该模型以比较简洁的方式说明了企业在何种条件下选择出口,在何种条件下选择对外投资,即当企业国内生产成本与出口销售成本之和小于国外生产成本与额外协调成本之和,并且小于国外生产成本与技术丧失成本之和(类似许可证形式)时,企业将选择出口贸易的方式参与国际经营;当国外生产成本与额外协调成本之和小于国内生产成本与出口销售成本之和,并且小于国外生产成本与技术丧失成本之和时,企业将选择对外投资的方式参与国际经营。

该模型具有较强的综合作用,实际上是对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的重大拓展,加上了国家之间的区位因素,因而可对各种投资理论进行很好的解释。

赫尔希的选择模型提出后,许多经济学家对此提出补充、修改和发展,其中以英国学者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最有影响,针对以往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存在的某些局限性。邓宁将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相结合,形成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力图对对外直接投资给予完整的解释,邓宁主张在研究跨国公司时要引进区位理论,并与俄林的要素禀赋,海默的垄断优势论、巴克莱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结合起来,创立折衷的方法和体系,因此,折衷理论的核心是强调跨国公司从事国际生产要同时受到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的影响,对外直接投资是三者整合的结果。邓宁称之为“三优势”模式。

所有权优势是指一国企业拥有或能够获得一种当地竞争者所没有的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能够补偿国外生产所引起的附加成本和政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技术优势、企业规模、组织管理能力、金融和货币优势。邓宁同时指出:企业只有所有权优势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将这些优势内部化的能力。因为外部市场是不完善的,企业所有的各种优势有完全丧失的危险。企业只有通过内部化,在一个共同所有的企业内部实行供给与需求的交换关系,由企业自己控制的程序来配置资源,才能使企业所拥有的垄断优势发挥最大的效用,才能保持垄断优势。区位优势是属于东道国所有的有利条件和资源禀赋,如果公司希望它能与自己独有的能力结合起来,就需要在该地点直接投资建立生产设施。它解释了跨国公司的投资流向问题。邓宁认为,跨国公司拥有“三优势”的根本原因是不流动的国家资源在各国间的非均衡分布和国际市场存在“缺陷”。他进一步指出:对外直接投资必须具备所有权、内部化、区位三种优势,而出口只需要拥有前两种优势,不一定需要拥有区位优势。但如果只有所有权优势,既没有能力使之内部化,也不能利用国外区位优势,那只有采用技术转移的办法。

虽然有学者认为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特色仅仅是平庸的折衷和杂烩式兼容,

为了从动态角度解释各国在国际直接投资中的地位,邓宁实证分析了67个国家1967-1978年间对外直接投资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联系,并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投资发展周期论,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是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运用和延伸,其中心命题是: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倾向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该国所拥有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

投资发展周期是指一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从无到有,直至发展成为一个净对外直接投资国的过程。邓宁提出了“净国际直接投资地位”(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减去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概念,并根据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一国的投资发展周期划分为四个阶段,最终,得出结论:一国的所有权优势和区位优势与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正相关,与对外直接投资负相关;内部化优势既可以促进对外直接投资,也可以促进引进外国直接投资,这取决于投资国和与东道国市场不完全的程度。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其“三优势”的强弱,而“三优势”的均衡决定了一国的净国际直接投资地位。

在标准的投资决策理论中,跨国公司何时进行对外投资,可以通过建立在“成本——收益”分析基础上的净现值法计算加以确定。跨国公司还可以将外部的不确定性视为内生变量,通过某些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来分散所面临的风险,梅耶斯等人于1977年提出的选择权理论认为:现在进行的投资相当于跨国公司购买了某种权利的选择权,因此对现在投资进行评估时必须考虑这种选择权的价值,现在的投资可以从未来可能的投资选择中体现出其价值,即现在的投资相当于未来投资的一个“平台”。20世纪90年代后,鲍尔曼和柯伽特等人将选择权理论运用于跨国公司的战略制定,形成战略选择权理论。该理论指出:在环境不确定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决定现在不投资也许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决定现在就投资意味着放弃了不投资的选择权,而在某些情形中不投资的选择权可能很有价值,投资的可逆转性和投资的可推迟性两个因素被引入到分析中。如果投资是不可推迟的且完全可逆转,则跨国公司可以现在就决定投资:如果投资是可推迟的且是不可逆转的,则跨国公司只有当现在投资所能获得的净现值大于为了获得更多信息而推迟投资所带来的净现值时,才可决定现在投资,否则应决定推迟投资。

将战略选择权理论与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结合起来,在将不确定性作为外生变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探讨了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时机确定问题,认为投资的可逆转性和跨国公司的内部化优势相关,投资的可推迟性与跨国公司的所有权优势相关。如果对外直接投资是完全可逆转,那么跨国公司就没有理由推迟净现值为正的对外直接投资项目。跨国公司的内部化优势越强,则投资后变卖收现就越困难,对外直接投资的可逆转性就越差。因此,较强的内部化优势将提高在不确定环境下推迟对外直接投资决策所带来的选择权的价值,即较强的内部化优势提高了用“等待”来替代现在就投资的可能性。跨国公司所有权优势越强,则在不确定的环境下通过推迟投资而获得的选择权的价值就越高,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项目的可推迟性就越强。

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中期,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发表了大量的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的论著,他批评早期的对外投资理论忽略了对宏观经济因素的分析,尤其是忽略了国际分工原则的作用。小岛清认为,国际分工原则和比较成本原则是一致的,国际分工既能解释对外贸易,也能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因此,可以将国际贸易和对外投资的综合理论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之上。这样,不仅消除贸易和投资之间的摩擦,还可以使跨国公司活动与东道国经济发展目标协调起来。他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 许多国际经济学家、尤其是日本学者如小泽辉智等对此大加赞赏,并纷纷撰文沿着这条思路作了不少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使小岛清理论进一步系统化。由于小岛清分析的对象是战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的对外投资,这一理论又被称为“日本式对外直接投资模式”,与“美国式对外直接投资模式”相对。

小岛清继承了赫克歇尔—俄林理论的传统,引入宏观经济因素分析对外直接投资,他把赫克歇尔—俄林模型中的劳动和资本要素用劳动和经营资源(包括实物资产、技术等)来替代,使资本的范围扩大到包含资产、技术和人力资本等要素,他认为,各国的劳动与经营资源的比率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了比较成本的差异,比较成本的差异使比较利润率出现差异,因此,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可以建立在比较成本和比较利润率的基础之上。依据这一原理,一国应大力发展拥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并出口该产业生产的产品,同时,缩小比较劣势的产业,进口该产业的产品,这样可以获得贸易的利益。投资国的对外投资应从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依次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的技术差距越小,技术就越容易为东道国所吸收和普及,因而就可以把东道国潜在的比较优势挖掘出来,使两国间的比较成本差距扩大,为更大规模的贸易创造条件,由此可见,对外直接投资并不是对贸易的简单替代,而是存在互补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对外直接投资创造和扩大了对外贸易。

上述理论指出不同的竞争优势是企业决定对外直接投资还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础,这样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出发点就统一在对竞争优势的分析上。

三、理论发展的历史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完全融合是未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方向

纵向一体化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和横向一体化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被纳入国际贸易理论的分析框架,不仅加速了两种理论的融合,而且使国际贸易理论本身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它放弃了企业必须是国内企业的假定,允许企业拥有与使用不同国家的生产要素,企业的增值活动不同阶段可以在不同的区位进行,不同的国家也可以进行完全相同的生产活动。企业行为被分成总部行为和实际生产行为两大类型,总部行为包括研究与开发及其相关的信誉、商标以及工程、管理、金融等服务;实际生产行为则包括上游生产(中间产品)和下游生产(终极产品)。

20世纪90年代起,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逐渐成了国际贸易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此时,国际贸易理论越来越接近现实,许多传统的假定被放宽或放弃,理论的分析也不再局限于产业或国家层次,而是力求将企业行为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与产业和国家层次上的资源禀赋差异,国际分工理论融为一体,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也不再局限于单个企业行为的分析,而更多地从产业或国家与跨国公司行为的结合上考察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使两者的分析基础及其基本结论日趋一致。波特的竞争优势论充分体现了这个趋势。

波特指出全球性产业意味着竞争者在主要地区或国家性市场的战略地位从根本上受到它们全球总体地位的影响,所以公司必须在世界范围内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竞争,他指出国际竞争和国内竞争的差别:“与国内竞争相比,在全球性产业中竞争出现了一些独特的问题”。国家间要素成本的差异、国外市场的不同环境、外国政府的不同角色及目标、手段和监测外国竞争对手的能力的差别都影响着跨国公司的经营,所以,“全球性产业中的结构分析必须包括外国竞争对手、更广泛的潜在进入者、更大范围内的可能替代品、以及企业目标不同、企业个性不同、对战略性重要因素认识不同的可能性。”

波特将产业部门视为基本的竞争环境,分析了它们的竞争优势和竞争障碍。全球性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比较优势、规模经济、全球化经验、产品歧异化、专有的产品技术及生产的可移动性;全球性竞争的障碍则主要包括经济障碍、管理障碍及制度障碍。有些障碍是给全球性竞争带来直接成本的,有些障碍不一定直接影响成本,但增加了管理任务的复杂性。

波特注意到了政治因素对全球性产业竞争的影响:“企业与本国政府和购买国政府的特殊关系已真正具有战略性的重要地位。竞争战略可能不得不包括刻意积累政治资本的行动,比如即使经济效率不高仍在主要市场上进行装配。”跨国公司而言,不仅要取得本国政府的支持,还必须注意在主要市场上与东道国政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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