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的征文【优秀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征文吧,征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开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还是对征文一筹莫展吗?本页是爱岗的小编燕子帮大家整理的15篇法制的征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制伴我成长的优秀征文 篇1

5月23日,一年一度的安全法制教育大会在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第二小学的操场展开了。参加会议的,有第二小学的全体师生、一些领导及交警队的大队长。

会场呈长方形,长方形的西边是会议楼,一层为主席台,台上并排放着;长方形的东边是新建路;长方形的南边是五层教学楼;长方形的北边是三层教学楼。会场上的全体师生领导,总人数足足达到七千人了!

下午三点三十分,会场上爆发出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学校的各位领导和交警队大队长出现在主席台上,跟师生们见面了!七千人的目光一齐投向主席台。

三点四十分,第二小学副校长闫校长宣布:“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二小第五届安全法制教育大会现在正式召开了!”会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接着,闫校长宣布了几条会议纪律:第一,不准在会场大喊大叫,第二不准离开会场,第三,不准离开校门出去买零食。

第二小学校长刘校长宣布:“第一项,升国旗,奏国歌,敬队礼。请全体师生起立,向后转,面向旗台。”只见七千个热爱五星红旗的人齐刷刷的站起来,向后转。升旗手、护旗手上了旗台,扩音器响起了国歌,七千个师生不由自主的立正,把手生到额头上方,手心向国旗,以表达自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国旗生完了,七千人又各自坐到各自座位上去了。

四点至五点的领导演讲最隆重了。闫校长说:“大家欢迎刘校长发言。”七千人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刘校长讲:“我给大家讲讲食物安全。近日,我发现咱们学校的学生在学校门口的小商小贩买零食,使有些同学得了紫癜,我要警告大家,如果我以后发现有谁在校门前买零食,就把校门关住,不让他进来。大家在其他地方买零食时要注意包装上有没有‘QS’这个标志,有的话这个零食就是比较安全的,因为超市里的零食不是百分之百无质量问题的,据我所知,在孝义,有人把人们吃的维C药片放在水里溶解,加上果汁,包装一下,就当饮料卖了,他们还说这是维C饮料,所以大家要记住,买零食时,要看看有没有‘QS’标志,这样才能保证你的身体健康。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师生们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闫校长又宣布:“下面欢迎我们吕梁市交警队大队长发言。”师生们用掌声欢迎交警队大队长演讲。大队长主要讲的是交通安全。他在演讲中讲了很多,我也不一一细讲了,我只说一说的讲的一个内容:每年有两万多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平均每天就有六十多人。大队长迎来的掌声最热烈了。

下午五点,闫校长宣布:“本次会议到次结束,请各班在体育老师的安排下退场。”,在退场是,同学们还在讨论着“安全”这个话题。看来,安全是多么重要啊!

法治的征文 篇2

看完了这个道德法制教育后,我既受到了教育又宽阔了眼界。在这里,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主题,形形色色的人,可怕的案例还有他们悲惨的结局。毒、赌博,这一切都可能发生在我们的周围,这一切都是让这些叛逆,幼稚的青少年们走向绝境的罪魁祸首。这一个个可怕的案例正向我们揭示了黑暗的一面。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们也正处于他们的年纪,也是进入了一个繁荣昌盛的成长阶段。有的同学已经跨入了叛逆期,开始到网吧,舞厅四处玩闹,开始不听家长的重重教诲。总是拿学习当做借口向父母借钱,然后去跟社会上的小混混玩耍。这样的结果必然是——犯罪。板块上的各种案例中的主人公不就是像你们一样吗?总是怀着侥幸心理,总是想着自己不会犯罪。可最后还不是一样的下场。

毒不能沾,人人皆知,可为什么还是有许多青少年抵挡不住它的诱惑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曾见过这些新鲜的玩意儿,又听信了小混混的花言巧语,同时认为吸一次没什么大碍,认为自己可以戒掉,所以才会走向吸毒的道路。

赌博、抢劫、杀人都是一样的道理,都是一瞬间,就是这一刻,就是一时好奇,就是一时任性,人生才走向了灭亡。黑暗社会是捉摸不透的,它就像一个万丈深渊,看不到底,不知道里面有多大的危险。再聪明的人掉下去都是惨不忍睹的。所以我们要远离这个深渊,不要因为好奇去靠近这个陷阱。

我相信看了这一次的道德法制教育,不会再有人向他们那样傻了。

法制征文 篇3

村里的刘大爷居然进了监狱,怎样回事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刘大爷家有一个很大的养鸡场,养了有好几万只鸡。

这天,他发现少了十几只鸡,也没有放在心上,可到了第二天、第三天,又少了几十只,这下刘大爷可气坏了,立刻向派出所的刘警官打电话报警。警官来了看了现场说:“现场这么乱,一时也查不出来。这样吧,晚上你们勤看着点儿,多派人守着吧,说不定能抓住小偷呢,要是抓住了,赶紧打电话。”刘大爷说:“好吧。晚上我带人守着,非抓住这该死的小偷不可。”

夜里,刘大爷带着几个小伙子在鸡场四周埋伏好,等着小偷上钩。天还比较冷,虽然他们冻得浑身发抖也不敢动。到了半夜了,大家都快要睡着了,只有刘大爷还强提着神儿盯着四周。就在这时,他感觉有车过来了,仔细盯着那个方向。果然一辆电动三轮车悄悄地开了过来,他赶紧把几个小伙子推醒,大家都盯住了那辆车,只见车子开到鸡场旁边,车上下来一个黑影。那人东张西望地观察了一会儿,就蹑手蹑脚地钻进了鸡场,一会儿功夫,就抓着五六只鸡出来,往车上一放,又钻了进去。刘大爷大喊:“抓贼呀!”把手一挥,几个小伙子冲了上去,七手八脚地,把那家伙按在地上,刘大爷气喘吁吁地跑着跟前说:“你这个混蛋,敢偷我的鸡,给我往死里揍。”几个人一阵拳打脚踢,把偷鸡贼打得吱呀乱叫,哭爹喊娘,刘大爷越打越气:“给我打,使劲打。”不大一会儿,那个偷鸡贼浑身都是血,也不出声了,看来已经晕过去了。刘大爷又踢了一脚,说:“装孬种。算了,便宜这家伙了。”

之后,刘大爷就给刘警官打电话。二十分钟后,刘警官过来了。他看了看被打的头破血流,还在昏迷不醒的偷鸡贼,皱起了眉头,严肃地说:“怎样打成这样了,都是谁打的?”刘大爷得意地说:“我们哥几个打的,这家伙不经打,没几下就打成这样了。没事,泼盆水就醒了。”说着把盆里的水对着偷鸡贼一泼,“你看,醒了吧,刘警官,得好好教训教训他,送大牢里关上几年就老实了。”刘警官说:“行了。赶紧把他抬上车,送到医院去,你们跟我派出所一趟,理解调查。”刘大爷一愣,问道:“调查?什么调查?调查我什么?”刘警官严厉地说:“你们已经犯法了,到派出所等候处理吧。”

刘大爷几个戴上了手铐,进了拘留所。抓小偷怎样就犯法了呢?村民们议论纷纷……

当刘警官再次来到村里,给村民上了一节法制课后,大家最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法制征文 篇4

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工具,是我们公民的一个保护伞,是我们的权益遭到破坏时的一个维护者,也是我们公民应该遵守的一个法则。这个法则是铁面无私的,永远不 而遵守这个法则,就是我们每个公民在生活中应该做到的。

我认为,作为一个社会的小公民,我们都应该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但是,现在的社会上有很多引诱青少年违反法律的情况以及事件。

游戏、金钱、网络……这些都是可能引诱青少年犯罪的工具,比如说,网络。

小王(化名)本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几乎每年都拿三好学生,一直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好评,但是在读六年级上册的时候,小王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迷上了电脑游戏,经常逃课钻进网吧,不眠不休的玩几个通宵,家长老师都很着急,多次找小王谈话,但小王还是抗拒不了网络的“诱惑”。

因为去网吧是要钱的,小王花光了所有的零用钱,在网络的“诱惑”下,他用各种借口向父母要钱,谎言被拆穿后,就伸手拿父母的钱,之后慢慢演变成了入室抢劫,最后被警方逮捕。

看了这个真实事例,我陷入了沉思,使小王从一个优秀学生变成一个入室抢匪的到底是什么?是电脑游戏?社会上的不良作风?还是家长、老师的教育?仰或是他自己?

我觉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当然对小王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现在的小学生这么多,喜欢电脑的也有很多,但是有些人却可以“电脑学习两不误”,这是怎么回事呢?到底是因为小王本身的意志不坚定,还是这种网络游戏对他来说特别有吸引力?

我是这 我以前也喜欢一个网络游戏,但是后� 小王在身陷网络的时候没有及时退出,导致越陷越深,到那时,想起来也起不来了。

至于小王演变成入室抢劫犯,我只为小王惋惜。一个很优秀的学生,竟然为了网络这种不真实的东西去毁灭自己的前途,自己的生活,他在用这些不属于他的钱的时候,会不会知道,他在这个同时,把自己的人生的光明以前途都一起埋没在了网络里?他有没有想过这是犯法的?

其实,法律是一把双面刃,当你受到被人的侵犯的时候,这把刃的那一面会帮助你讨回你应该得到的,但是你一旦侵犯了别人的利益,那么这把刃的这一面会让你为你所作的一切付出你应该付出的代价!

法制伴我成长的征文 篇5

随着祖国日新月异的快节奏发展,法律的约束自然也会加强,我们青少年如果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很容易就会陷进去,无法自拔。古人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是这个“岸”,又在哪里呢?

青少年犯罪正在日益加重,如何防止他们犯罪 有一个15岁的中学生,因为闲着无聊,便偷偷从一个小学生的课桌里拿出一袋牛奶,然后把老鼠要放置其中。这个小学生回来后喝了这袋牛奶,中毒身亡。这个中学生悔恨不已,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他,没想到竟然酿成了大祸。一个简简单单的“不知道”,就断送了他往后的学习生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这往后如花般的10年光阴就只能在冰冷的牢房里度过,令人感到无比的惋惜。法律无无情的,哪怕你万分悔恨也无济于事,毕竟时间无法回转,如果当初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也就不会去做,那么就不会犯下罪过,但是,哪有那么多如果呢?说到底,还是因为不知法,知法了才不会犯法。

那么,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呢?一、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我修养;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观念;三、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四、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五、要有爱心。我相信,做到了这几点,人人都可以做到“知法不犯法”。

也许会有许多同学认为,只有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了伤害才能构成犯罪,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这只是“犯罪”的冰山一角而已。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殴打他人以及刻意的辱骂,都是犯法的。且放下殴打他人不说,辱骂他人同样也会对他人造成自尊心上的伤害。现在,班级中各式各样的侮辱性的话语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在此我也不一一列举了,然而使得他们出口成“脏”,的原因,大多数也只是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样值得吗?伤害他人的自尊心对你有什么好处吗?居然还会有人以辱骂同学取乐。不管是谁,都不愿意听到别人带着侮辱性的言词,如果那个被骂的人是你自己,你的心里会好受吗?同学之间理应和睦相处,根本没有必要为了一些琐碎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大打出手。

社会的治安关系着你我他,如果人人都能成为健康向上的公民,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法治的征文 篇6

在2020年的这个全球抗疫的特殊的初夏,我们迎来了又一个端午节

公元前386年,那是个战国纷争的时代。吴起在楚国开始变法,变法初期,楚国的综合国力有一定的提升,但最终吴起被射杀,变法也被废除。此后,楚国综合国力的增长停滞不前。

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是在李悝、吴起实践的基础上,商鞅在秦国开始变法,先立信于民,后行法律之刑,特别是在《商君书》中,一个比较完善的封建社会制度雏形己经形成。秦国由边陲小国逐渐强大,并顺应历史潮流统一六国,为今天中华民族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304年及之后,楚国的屈原两次被流放,他的改革和变法主张未能施行,楚国也最终被秦国攻灭。

1804年,法国的《拿破仑法典》颁行,它不仅在当时确立了资本主义的立法规范,使得资本主义国家领先于当时的世界。直到现在,它仍然为世界各国所借用或借鉴。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更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它是坚持

班会课上,同学们集体表态:我已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相对)民事行为能力,我将认真学习民法典,学法守法,守法用法。同学们纷纷表示:作为法治中国的见证者和受益者,一定要今后的漫长人生中学习和应用民法典,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法治中国促复兴,神州大地气象新;又是一年端午祭,遥告屈子殊当安。

法制征文 篇7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法制征文500字 篇8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

因为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守法,将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让我情不自禁想起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朋友骗到了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到了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杀死了这个无辜的小生命。

虽然这两个人最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所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并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要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法制征文 篇9

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生活离不开法律。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尤其是要靠国家强制力的,于此,国家制定了一个在它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则——法律。法律无时不刻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小的盗窃案,它也会相应地告诫着我们的不良道德行为,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就拿学生生活里的打架斗殴事件来说吧,这种行为是一种肉体上伤害自己,伤害他人,心灵上伤害双方父母的恶劣行为,它反映了学生素质的差、极差!我曾经看到过一次学生打群架的场面,回家后差点没把我吓半死。当然,这也包括我胆子小的缘故,不过我觉得大部分还是因为学生打架不要命,太过“激烈”的方面!两方面人都拿着粗糙的木棍,使着生硬的拳头,毫不留情地双脚,混在一起,不管是谁,只要逮着就打,当时打架的人还有可能会觉得“很爽”,很“过瘾”,不过,他们想到了事后的严重性吗?我觉得事情的结果打都是一个样,轻微的受点皮外伤,严重的头破血流,甚至导致生命的终结。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当有人身亡后,其父母又将怎样接受这个现实呢?所以,这些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得到相应的惩罚。千万不要拿法律当做虚空,等真让你得到的时候再怎么后悔也都来不及了。

生活中的法律还往往体现在一些家庭事务中。比如:父母在儿女小时候不理不顾,使用家庭暴力,没有尽到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那么儿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靠法律来改变自己的人生。也有父母老了以后,儿女不尽孝,不赡养父母,父母也依然可以靠法律撑腰,给不孝子女以理应得到的惩罚,并从儿女那里获得赡养费。这些都体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法律是我们最公正的审批官,最铁面无私地包青天。

盗窃在古代是一种十分令人厌恶的罪行,而如今一样,但是盗窃之人也非常多,盗窃的方法也是千变万化,常常令警察头痛不已,但只要是案子就一定能查出真相,盗窃者们最终一定会被法律制裁,还被盗者以最大的安慰。

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的依靠,制裁者,最公正的人类法则,维护人类安宁,清扫一切罪恶。令正义的曙光庇护着我们。但歪曲的事实在法律的面前是不会瞒天过海的,我们千万不要有想依靠着法律而歪曲事实来陷害别人的想法,因为这种想法是决不会实现的,法律的那无数只眼睛将会永远俯看着这个世界,直至星球最终的灭亡。

法制征文 篇10

今天,我从书上看到了《别让人民币再受伤害》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纸币是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还在钱包里做梦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几个同伴被放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么大劲干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挣扎,拼命地叫喊,可怜我整洁的衣服一下就变得皱巴巴的啦!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机会来了,我急切挪动我那“娇贵”的身躯,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递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没看见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们一张张被递出去了,有的进入了豆浆老板的口袋,有的到了卖糠人的手中,有的进入了玩具店的钱盒里……

唯独我,仍旧被我的主人紧紧攥在他那逐渐变脏的手中,不知过了多久,小主人松开了手,我扭曲的身躯逐渐被展开,一阵悉索声之后我舒展的眉头马上又皱起来了,哎呀!疼!我的脸上被主人用圆珠笔写出了“帅哥的飞机”,转瞬间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飞机,在他的欢呼声中无奈地上下飞舞起来……终于他累了,我被他丢进了他的书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弹珠、彩色笔都挤在一块呢!倒霉的我呀,在小主人的书包里经过一天的“磨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伤痛,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默默祈祷这位“帅哥“能尽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脸微微有点发烫。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给我的一张红色的百元钞票折成一艘轮船,让它在湖里航行,把它搞得浑身湿漉漉的,然后把它捞上来晒干……

我又看了其他的书懂得了,人民币是“国家名片”,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护人民币宣传月。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制征文 篇11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伟大社会的主人的接班人和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有素质的一代,心使加强普法教育。

社会生活中、学校中、总是有那么一两个违背校规班纪的学生,而且性质还比较恶劣!我们这个年龄,应该是花哨的、无忧无虑的,但为什么又有几个非要遭受处罚呢?

让我说,应该就是有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太贫脊,才足以导致了这么多最最不该发生的事。

所以,要想避免出现这些“校园乱动”就必须从抓起青少年的自身起,你们知道吗?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在我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在普法教育的形势上,缺乏深入性。二是在普法教育的形势上,主要以学校为主,家庭和社会的积极性不高。

由此可见,我们不便要从学校抓起,还要从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落实。加大普法的频率,使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对社会不良人员的打出力度,避免对青少年造成一良的影响。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一定要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切身体会,做到自学遵法、普法先行!

法制征文 篇12

法律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法律的存在就是用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从而使这个社会变得井井有条。

人人都知道触犯法律是要接受惩罚的。虽然如此,但是还有许多人去触犯法律。

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并且带有鲜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来,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犯罪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就像面对毒品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好奇,想尝一口,然后,又想尝一口……慢慢的,就陷入了吸毒的深坑。先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毒品,零花钱用完了之后,就开始偷家里的钱,长大之后,就开始偷。抢别人的钱。一个人就这样犯罪了。所以我们应该远离毒品,以免触犯法律。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法制征文 篇13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

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可是,亲人的痛哭能挽回那不可替代的生命吗?自身的悔恨能换回昔日健康活泼的身体吗?遵守能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真的就那么为难勉强吗?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在我心中,生活一片晴空。

法制征文 篇14

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我们还是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智力的时候,各个方面还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一片沃土,在这片沃土上,孕育着优良的种子,哺育着嫩绿的幼苗,保护着还未长高的大树……未成年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儿童制定的一项法律。定这个法,就是要让父母不重男轻女,不虐待孩子,不遗弃或体罚孩子。所以,我们从小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我听说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学校是个笨鸟先飞的差生,他妈妈望子成龙心切,经常对他责骂,体罚。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他的妈妈却毫不在乎。最后,他忍受不了妈妈的体罚与责骂,起诉了他的妈妈,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法官。经过法院的审理,小力的妈妈被罚了几千元款。从此,他的妈妈再也不敢体罚他了,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来“凶恶”的妈妈也变得温柔可亲了。从这个案例中可见,它——《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位保护神,时时刻刻保护着风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们成长为一棵棵苍翠的大树。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单位管理的准绳。有之,不是万能;无之,却是万万不能。

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田野中欢快地奔跑手中牵着一根长长的风筝线,随着他越跑越远,风筝越来越高的飞向蓝天。接着,屏幕上出现了这样几个令人深思的字:约束,是为了飞的更高!

在我们学校,随处可见的是那一幅幅温馨而又和谐的画面。

让我们把目光从美丽的校园,移入五彩缤纷的社会:红绿灯前,红灯亮起,大家纷纷停住前进的步伐;超市内,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龙般的队伍;公交车上,相互让座的人们,争来抢去……这一幕幕的情景,不正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约束的成果吗?

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个人的幸福生� 权利呢?没有了约束。他就会——-他就会制造罪恶。

听,教室里震耳欲聋的掌声,发自内心的笑声,清脆动听的歌声;看,操场上,充满活力的足球操,配合默契的竹竿舞,动作整齐的团体操……这一切的一切,都来自于校规校纪的约束,和大家对校纪校规的遵守。

当然,不和谐的画面也会偶尔出现,但我相信,这些生活中的小插曲,在重新审视了法律的威严后,一定会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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