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学专业大学排名【精选9篇】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全国法学专业大学排名【精选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2016法学专业大学排名 篇1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全国共有20所开设法学专业的大学参与了2016法学专业大学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排名第二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排名第三的是武汉大学,以下是法学专业大学排名2016具体榜单,供大家参考:

法学专业大学排名学校名称1中国政法大学2中国人民大学3武汉大学4北京大学5西南政法大学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华东政法大学8吉林大学9厦门大学1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1浙江大学12南京大学13南京师范大学14上海交通大学15清华大学16山东大学17重庆大学18四川大学19西南财经大学20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篇2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60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及2012年三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篇3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法学院大楼占地10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积8235平方米。不仅拥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而且建设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和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师工作室。厦门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并引进开发了若干种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998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该分馆目前已被批准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全国法学专业大学排名 篇4

序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评选结果
110002中国人民大学A+
210053中国政法大学A+
310001北京大学A
410003清华大学A
510276华东政法大学A
610486武汉大学A
710652西南政法大学A
8100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A-
910183吉林大学A-
1010248上海交通大学A-
1110284南京大学A-
1210335浙江大学A-
1310384厦门大学A-
14105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A-
1510611重庆大学B+
1610726西北政法大学B+
17100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
1810027北京师范大学B+
1910055南开大学B+
2010140辽宁大学B+
2110246复旦大学B+
2210285苏州大学B+
2310319南京师范大学B+
2410422山东大学B+
2510530湘潭大学B+
2610533中南大学B+
2710558中山大学B+
2810610四川大学B+
2910034中央财经大学B
301004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B
3110151大连海事大学B
3210212黑龙江大学B
3310247同济大学B
3410272上海财经大学B
3510357安徽大学B
3610421江西财经大学B
3710423中国海洋大学B
3810459郑州大学B
3910532湖南大学B
4010542湖南师范大学B
4110589海南大学B
4210651西南财经大学B
4311066烟台大学B
4410052中央民族大学B-
4510353浙江工商大学B-
4610386福州大学B-
4710475河南大学B-
4810487华中科技大学B-
4910559暨南大学B-
5010561华南理工大学B-
5110590深圳大学B-
5210592广东财经大学B-
5310673云南大学B-
5410698西安交通大学B-
5510730兰州大学B-
5611406甘肃政法学院B-
5711835上海政法学院B-
5810007北京理工大学C+
5910030北京外国语大学C+
6010075河北大学C+
6110108山西大学C+
6210126内蒙古大学C+
6310254上海海事大学C+
641027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C+
6510280上海大学C+
6610385华侨大学C+
6710511华中师范大学C+
6810657贵州大学C+
6910755新疆大学C+
7011078广州大学C+
7111646宁波大学C+
721184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C+
7310004北京交通大学C
7410028首都师范大学C
7510065天津师范大学C
7610125山西财经大学C
7710166沈阳师范大学C
7810173东北财经大学C
7910251华东理工大学C
8010294河海大学C
8110394福建师范大学C
821048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C
8310524中南民族大学C
8410656西南民族大学C
8510674昆明理工大学C
8611117扬州大学C
8711832河北经贸大学C
8810009北方工业大学C-
8910011北京工商大学C-
9010079华北电力大学C-
9110270上海师范大学C-
9210327南京财经大学C-
9310346杭州师范大学C-
9410378安徽财经大学C-
9510497武汉理工大学C-
9610574华南师范大学C-
9710593广西大学C-
9810602广西师范大学C-
9911065青岛大学C-
10011482浙江财经大学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篇5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师资力量最雄厚、 科研教学成果最丰硕、 学生层次最为完备的学院级单位。现任院长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唐力教授。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 68名,其中教授 15人,副教授 23人,博士生导师 8 人,硕士生导师 32人,获得博士学位的 14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 14 人。 不论是教师中教授的人数、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的人数,教师中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数均位居全校各院系之首。

吉林大学 篇6

法律学院是学校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1952年6月建校设系,2003年5月改系建院,现设有10个教研室和25个科研机构,6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拥有民商法、刑事法律2个法学本科专业方向,6个法学硕士专业,以及本硕贯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西部政法干警班、校内辅修法学,涵盖法学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专升本、研究生和留学生,在院本科生46个班级1924人、留学生26人、政法班86人,研究生21个班级771人,辅修专业3个年级1148人。

学院是上海市最早的一批“法学教育高地”,是我校第一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单位,我校唯一承担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也是我校法学二级学科门类最多、人才培养类型最全、在读学生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篇7

近年来,法学专业一直是文科生报考的热门,实际就业情况并非与填报时一样“火爆”。

传统观念认为,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会从事法官、检察官等社会地位高、收入高的职业。因此,很多家长和考生偏爱法学专业,认为毕业后能从事法官、检察官、高校教师等职业。实际上,这些工作对院校背景或学历水平都有相当高的要求。

近年来,法学院许多学生会选择进一步学学习,考取国内著名大学的法学专业研究生。大部分毕业生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关、律师事务所、银行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

西南政法大学 篇8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当时先后云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年恢复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学院后,先后有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知名国际法专家肖永平教授。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

华东政法大学 篇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政大学法学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顶尖学府之一,是政法和财经深度交融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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