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书心得高中学生作文1000字(通用6篇)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吴邪依旧,不见天真。——哪怕是隔着书页,我也能想象出小三爷十年来所经受的磨难。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 对别人善良 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跨越长白山,翻过云顶天宫,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的十年,还你当年浅笑无忧”。
说起《盗墓笔记》,这固然不是一本流芳百世的经典名着,而是一本虚幻的小说。但它丰富了我的暑假,时而带给我恐惧;时而带给我悲伤;时而带给我欣喜,让我感悟甚多。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杀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的!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算不上一个战斗力,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很少会认认真真的去喜欢一样东西,看到身边的朋友,同学追爱豆,追偶像,甚至是自己暗戳戳喜欢的人,都可以坚持一年,两年,甚至四年,五年,或者是更长久。而我却没有这么好的耐力去喜欢某个东西能够这样久,能坚持一个星期都是很不错的了,甚至在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能够喜欢很久的东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高中,遇到一个人改变了我以前短暂的对事物的热情。
那个人是一个写书的胖子,那个胖子写了一本盗墓小说,叫《盗墓笔记》。开始被这本书的内容对于怕鬼的我吓得不轻,埋怨这个胖子怎么写出这么恐怖的东西。我看书会有百度的习惯,对这个胖子的《盗墓笔记》的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百度,不禁感叹这胖子就是个写小说的鬼才,丰富的想象力让人叹服。还发现这个作者还有不少的粉丝叫什么稻米,天天嚷着书中的主角——张起灵、吴邪,嚷着十年之约,带你回家,说着张起灵是信仰,我也只当是粉丝沉迷书本。本来看完书,狠狠感叹完作者的才华,故事就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是20__年8月17日,在bilibili上刷到《盗墓笔记》的粉丝自制的视频,看到高耸的长白山上,熙熙攘攘的人穿着藏蓝色的连帽衫,对着天池喊着:吾王起灵,带你回家。他们一起唱着为张起灵写的歌:“就让永恒时间刻下你的模样……”他们互不认识,但交谈起来就像交往已久的老友。那一刻他们带给我的不是中二感的尴尬,而是从心底带给我的震撼。本来之前刷贴吧看到他们说要一起去长白山,我心底暗戳戳的想怎么可能会去呢,他们只是书本的人而已啊。但看到这么多的人,从中国的四面八方的赶来,为的只是一位书中人。这是我第一次真实的从心底的感受到信仰的力量。
信仰是什么?很难说,我也无法给它定义。人不同,信仰就不同。对于我身边的长辈来说,信仰一定是要包含着家国情怀的。而我身边的朋友,对于信仰就是喜欢的人,喜欢的爱豆,喜欢的二次元,只要是用心爱的就是信仰。《盗墓笔记》就是它的粉丝——稻米的信仰,里面的强大如神的张起灵,对谁都好的吴邪,两肋插刀的王胖子……这些人对他们来说就是在现实中存在的,他们就是信仰。后来因为对20__年稻米的十年之约过于震撼,对这些粉丝有了一些接触,发现他们是那么的可爱,因为主角写瘦金体,他们努力就去练字,主角的设定是浙大学霸,他们就努力的读书,他们想画出主角的样子,就努力的去学画画……他们已经不是单纯的追了,而是已经将这股信仰化成了他们的动力,努力的向未来前进。
可能有些人觉得他们的信仰很可笑,是一群不存在的人。但是他们活生生的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这个信仰不可笑,我们在行动证明我们的信仰没有错。
跟《盗墓笔记》接触了有两年多,快三年了。它的的确确的改变了我,是它的粉丝用行动告诉了我,人的一生总能够遇到一个被自己称为信仰的东西,它会带着你前行,不怕路上的荆棘。它就像北极星,永远的在夜空中给你指引着方向,不怕迷失,因为它就是一道光,能够撕破黑暗的光。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
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
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张起灵不是一般的人,他的身世十分离奇,作者后来专门写作《藏海花》,让吴邪在书里一直寻找着他的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