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通用17篇)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作品中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钱钟书先生用一种超然调侃的语调述说着人生,在小说妙趣横生、巧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饱经风霜者低徊轻叹的无奈、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悲哀。
“围城”取自书中人物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主人公方鸿渐一直身处几重“围城”之中,不得脱身。他胸怀抱负却才疏学浅,带些玩世不恭却常循规蹈矩,有些投机钻营却又良心未泯。自身的矛盾冲突构成了他的第一重围城。
他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想出人头地,怎奈在国外混混度日,没有得到真才实学。他买假文凭是希望自己能够使父亲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殊不知,在那个充斥病态的年代,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他们有独特的才能、高尚的情操,因为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人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相信。他们深有城府,其行为举止有时可谓没有良心。方鸿渐不属于这两种人,他只是平凡的多数人里面的一员。他自己做小人,又不得不处处提防小人,知道世道的艰险,却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尝试去改变,却又无能为力,始终郁郁不得志。
第一重围城也注定了他被包围于另外一重又一重迷城之中。事业是他的另一重围城。方鸿渐希望在社会稍微上层的地方占据一席之地,博士学位虽然是买来的,却想沾沾它的光,但每次的尝试都不尽人意。开始去周经理的银行,是没找到更好的工作,暂借地方容身。而后任教三闾大学,那里充满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本性善良却怯懦的他不堪忍受,最后选择了离开。后来在报馆资料室上班,也不过是为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罢了。
方鸿渐亦深陷情感与婚姻的围城而不能自拔。对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甚至同船的过客鲍小姐,方鸿渐无不一次次地陷入被动。他难以抵挡鲍小姐的不断诱惑,未能躲开苏文纨的频频示好,爱唐晓芙却终而放弃,后来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终与其闹得不欢而散,自食婚姻苦果。在这些情感中他或虚情假意,或优柔寡断,或不敢多言,或言不由衷,总是把事情搞得有始无终,一塌糊涂。
从小说开始,主人公做的事几乎没有一件是成功的。从假文凭、点金银行、三闾大学,到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他所面对的事情都以失败告终。他被无情的包裹在一层又一层围城之中,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他只能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不知不觉地踏入爱情的陷阱,无可奈何地迈进事业的低谷。他失去了对未来的希望,最终也不知自己应该走向何方。“没有梦,也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方鸿渐平庸、软弱、被动而无能,人生中大都是徒劳的思想斗争和无奈的选择,最终摆脱不了悲凉的结局。
《围城》里,作者主要描述的是现代中国某段社会时期、某一部分人物。这段时期有其特殊性,这部分人也有其特殊性。书中的时间从1937年主人公回国开始,正是中国山河破碎、风雨飘摇的年代。而此时中国的知识分子过于推崇西方文学和美学,如钱钟书所言,中国的正统因此而受到侵蚀,儒家道德体系分崩离析,本来已经面临困境的中国文化更是雪上加霜。这样的时代下的这样一批人物难免会出现一种异化人性的状态。方鸿渐是其中的代表,而其他人,像苏文纨、汪处厚、陆子潇、李梅亭等等也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的围城与时代有关,与社会环境有关。
然而,围城不专属于那个时代,那部分人物。那是一种人性的欲望造成的困境,任何年代的任何人都难以逃脱。小说中描写的都是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等等生活中种种细节和极其普通的琐事,都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所不可避免的,不过借那个时代的那些人表现出来,而他们通过生活场景所表现出来的也正是最普遍的人性。
钱钟书先生用诙谐犀利的语言、洞烛幽微的手法批判顽固不化的思想、崇洋媚外的行为,调侃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看似漫不经心,实则一针见血,让我们这些读者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看书里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让我们通过他们的经历去洞悉自己的围城,参详其中的奥秘。围城是人性的围城,既生而为人,皆不可逾越,然而围城不是人生的围城,即使囿于其中生活也照样可以精彩,如果我们用积极、豁达的心境去经营。
我,一个农民的女儿。总褪不去泥土的气息。小说,我情有独钟,喜欢看农村题材的。我喜欢他的土,喜欢他的庸,喜欢他的俗。余华的小说《活着》便是我较喜欢的一篇。
小说《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在别人看来是苦熬的一生,而他自己更多的感受到了幸福。小说《活着》能让自己清醒,小说《活着》能让自己平静,小说《活着》能让自己净化。福贵的一生是动荡和苦难的一生;福贵的一生是平静和快乐的一生。想来,活着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感受周围环境给予你的一切,各种滋味。今天的我们也有太多的福贵。记得我一位高中同学她父亲是盲人,母亲是聋哑人,全家唯一的劳动力是比她大了五岁的姐姐。小时候她穿得最破,都是姐姐退下的。吃的最差,别的同学除了饭,还有咸菜。她常常除了饭,只有盐。但她却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一位。除了天生丽质以外,她总是精神抖擞,神采奕奕。别人看来她总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快活。而找不到半点苦涩的迹象。二十多年后我们同学相聚,她来了,她带着笑容,带着热情来了;她已是我们村里的小学老师。可这些年里她相继失去了父母,早几年她的姐姐、姐夫在一次干完农活乘坐拖拉机返家的途中翻车,坠落溪流夺走了他们的生命,留下一个小侄女。不幸,坎坷;她没有被生活压弯腰,岁月的艰难,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沧桑。哦,我的同学,一位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女同学,是一位挑战命运的强者,是一位战胜命运的智者。因为永不放弃,路在她的脚下越走越宽。现在侄女已工作,女儿已上高中。
人活着,就应该这样。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将发生什么。但只要勇敢而坚强地活着,无论下一秒发生什么,你都能够从容地面对。所以,在很多人的眼中重要的是目前。而今。眼下。
今天。是个多么现实的定义啊。看得见今天,抓得住今天,经历着今天。热情奔放的为今天而活着。将小说《活着》主人公福贵的思想灵魂下载一段,粘贴到自己的潜意识“文件”中。需要时调用潜意识“文件”,会使自己净化一次,明白一次。高兴是一天,不高兴也是一天。为什么我们不高高兴兴过每一天呢?用色彩来装扮自己的人生,使自己的人生艳丽多姿,光彩照人。
小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人的一生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措折;也总会降临称心如意的;人的一生,就是这样轮回。需实实在在面对,遇上困难,不要抱怨,不言放弃,跨过了这道嵌便是一马平川。多多地去体会幸福感受。有人说:“苦中寻乐”;有人还说:“一家不知一家事”;还有人说:“好死不如赖活”。是啊,活着本身就是一份了不起的财富。好好地拥有。守好,管好自己的宝贵财富。
《围城》是钱先生1946年的作品,如今已过去了六十多年,然而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却未感到晦涩和隔阂,相反却产生了很多的共鸣。主人公及其他人物的对话,或调侃或咒骂,与当下现实生活仍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因此初看此书,通过诙谐的语言,我发现了很多的乐趣。
这本小说共五章,情节并不复杂,取代离奇故事的是功力深厚的语言以及形象鲜明独特的人物。作者文笔从不落入俗套,无论是引用或是比喻,都可谓匠心独具、妙语连珠。他的语言并非深奥晦涩,相反,常常通俗浅显,然而读过后往往要再次品味,方能令人拍案叫绝,仔细回味,实在精妙绝伦。作者用心深刻,书中处处可见。
开篇方鸿渐留学回国,在回国的船上"遭遇"了苏文纨,被视为爱慕者,然而却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犹犹豫豫中被赵辛楣当成头号情敌,展开一番口舌之争,在情感事业双失败后,受赵辛楣的举荐,前往三闾大学,又被看似柔弱单纯的孙柔嘉"千方百计"变为丈夫,被辞退后回乡与妻子争吵不断,受到双方家庭的排挤并最终导致离家出走,不欢而散。这样一看,主人公方鸿渐在故事的发展中始终是被动的,本性善良正直,却又懦弱寡断,不甘心受旧社会礼教拘束,却仍要买文凭遮羞;面对包办婚姻的长辈、苏文纨、唐晓芙以及三闾大学,总选择逃避而不敢争取。他始终受周围人左右,常为自己看穿别人心思而自鸣得意,却最终落入孙小姐的`"圈套"中。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而这也成为了他的围城。
即使如此,他也算是小说中,除却遥不可及的唐小姐外最正面的人物了,面对迂腐的父辈、伪君子李梅亭、招摇撞骗的韩学愈、猥琐小人陆子潇等种种人物,仅有的智慧和志向也被消耗殆尽,陷入丑恶人性的"围城"中,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自拔。在我看来,这个新旧文化交融的社会,这个令人们迷惘混乱的时代才是的围城,圈住了所有的人,无论善与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
在读《围城》的过程中,有笑有骂,然而看完后便只有感慨。书中的各种人不断地在欺骗别人,逃避自我,一方面奋力要逃出围城,一方面又在自己建造城墙。作者的幽默一经品味便令人感到酸楚,不仅为书中人而无奈,更为在其中发现了自己或是周围人的影子,如面对挫折的自我欺骗式的安慰,或是如今购买假学历的等等事件,无不是围城的缩影。看来,想冲出围城,我们还要努力。
余华的小说《活着》,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粗略地读完了第一遍,说真的,很久没有读这样风格的小说了,文章塑造的生活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离我的生活环境相去甚远,但我还是被作者不遗余力地描摹吓到了,几个晚上做噩梦,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片段我读的太过投入了。
读完小说的第一晚,我几乎没有睡,大瞪两眼,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恍惚中有微信提醒,已经是半夜了,会是谁呢?翻看手机,原来是小舅,此时,他像我的一艘诺亚方舟,迅疾得带我逃离那片阴森恐怖的海域。
小说通篇以一种娓娓道来的语气,以一种似乎在讲述别人故事的淡定,述说了福贵本人极其惨痛的一生!
阳春三月,姹紫嫣红,正是在这个季节里,老师带领我们一起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当我拿着这本书时,我激动万分,开心不已,因为在这之前,在电视上、报纸上我都领略到了各个人物形象奇异的风采。
当我读完故事简介时,我就禁不住地瞪大了眼睛。《西游记》是一部神魔小说,小说的最大成就是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憨厚的沙和尚、一心向佛的唐僧、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佛法无边的如来佛祖……其中,最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就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他的七十二般变化、腾云驾雾的本领、敢作敢当、敢爱敢恨又喜欢耍些小聪明的性格,都让我过目不忘。
尤其是当我读到第十八章时,我被这曲折动人的情节所吸引了:唐僧师徒在天仙的一再挽留下,又停了五六日,继续赶路,悟空在半空中看见有桃,便去采摘,没想悟空走了之后,唐僧便遇到了白骨精,悟空采桃回来,火眼金睛便认出了妖怪,举棒就打,白骨精便变个假尸逃走了。那白骨精那肯善罢甘休,变做了一个老婆婆,又被悟空认出,一棒打了下去,那妖精故技重施,又一次逃脱了。谁知,她又变成了一个老公公,说是妻女不见,特来寻找,不料,还是没逃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悟空一棒打到头上,顿时,老公公变成了一堆白骨,八戒却说这是悟空哄人的,于是悟空被逐出取经队伍。
读了这些,我受益非浅。在这篇文章里,孙悟空表现的英勇顽强、敢作敢当,坚持自己正确的看法和见解;我倒觉得唐僧太优柔寡断了,轻易相信了别人的话,以后,他会后悔的;而八戒呢,则很小心眼儿,明明人家是对的,他却硬说成错的。通过这些,我也明白了:以后我无论遇到了什么,都要坚持自己正确的见解,也不能轻易听信别人,更不能小心眼,因为这样害人害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的家庭飘满清新的书香!
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括,三番四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阔天下;他理智朋达,勤于劳动,总是以一个经济人的头脑考虑、和思量着周围的人和事物;他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他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18世纪的小说家笛福的代表作。他生动形象的刻画了鲁滨逊、星期五等人物形象,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由于船只失事,鲁滨逊漂流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流到荒岛上以后,不长叹命运的不公,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还救了一个野人,取名“星期五”一起生活。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我读后心潮澎湃。一个勇敢、勤劳、机智的鲁滨逊人物形象展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禁感叹作者笛福丰富的想象力,他感叹着鲁宾逊的坚强、勇敢、,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仍能生存下来,而且无忧无虑,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对照来看,我们个个衣食无忧,吃来张口,饭来伸手,可又有谁想到自食其力。受到父母或老师的一点批评就要死要活,又有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为我敲响了警钟,坚强,勇敢的活下去。
《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简爱”、“简爱”,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当初的我尚且不知这个名字是根据女主角的名字直译成中文而来,以为这是书的灵魂,只见它但笑不语,盈盈一笑中,无限风情倾泻而出,令人情难自禁地轻轻抚上,随即被勾入书中的世界……
在暴雨的怒吼声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是的,只有我见得到她,她看不到我,我静静地站在她的身后,那个小小的她。看着她在暴雨中无助地独立,看着她在舅母家后受那愚蠢的表兄妹的欺凌,看着她被舅母横加指责后在黑暗的小屋中抽泣悲号,我心疼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由夏洛蒂创造出来的世界……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她静静地伫立在阳光,淡淡一笑,就像太阳花般坚强。在在乎的师长离开后,她豁达地挥一挥手,转身将背影留给了这个她呆了8年的地方,关心的人已经不在,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
我始终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充满期望的投出成为家庭教师的自荐信,眼角是掩不去的自信风华,看着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看着她与学生: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的互动交流,看着……
一个阴天,男主角:经常在外旅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无助的时候,飘过的她听从善良的内心呼叫,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
读完余华的这本书之后我感受颇深,即使我们负重前行,艰难不断,也要活着,因为活着才有机会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心酸、平庸,因为活着才会有希望。
书中的主人公福富贵一生都经历了苦难,他曾是一个富家少爷年轻时挥霍无度导致家产败光,父亲也因此去世,后来醒悟,可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再后悔那也只是曾经,而曾经却已不是现在了。
最后历经各种心酸事他与一头牛度完一生,他将牛取名为“富贵”。富贵的一生如此凄惨,困难,可他依然选择活着而没有选择死亡,就像书中所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不能去死”。
只有活着才能体验生命,活着不仅仅是要你幸福的活着。
我们也曾问过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的最后还不是死亡?余华也曾说过“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天越来越黑,星星自然就越来越亮,一晚过后,就到天亮。可那一晚经历了什么,别人也无法知道。因为懂的最后还是自己。
现在我想我们明白了只有活着才能体验活着所经历的事。可也有人说死了不是更好吗?不用经历痛苦的事。
可我想说你不经历各种事,不尝尽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那你来这一趟人世又是为何?所以我们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直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但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因此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角色。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而且还非常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但是,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家喻户晓的世界名着。
鲁滨逊,他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独自生活了了20xx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可见鲁宾逊是那么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他还是一个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今年寒假,我读了《三国演义》的古文版,它使我对三国演义有了更深的理解。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的感受和心得吧!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的是主要内容,罗贯中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他们当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人比如:关羽,他温酒斩华雄,不管曹操对他怎样好,他也绝不背叛刘备。 马超,一柄寒光枪如银龙出海,一件银袍与日月同光。侠肝义胆的他艺压群雄,纵然置身于百万大军中,也能杀出一条血路安然脱险。赵云,他英俊潇洒,文武双全,既有过人的胆识,又有不同寻常的智谋。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真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
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我们应该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面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勿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知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忠心耿耿……
刘备、孙权成功也不忘与军民同甘共苦,所以他们才受到人民的爱戴,英名永存。而地位流传下去后的后皇帝却宠信奸臣,终至亡国。人们通过努力换取的幸福生活是无可非议的,但在享受中沦丧了道德,那是可悲又非常可怕的。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而《三国演义》更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主要讲的是一个民国时期的地主家的少爷徐富贵,由于年轻时嗜赌放荡,输光了家产,导致家道中落后沦落为佃农。之后,随着一系列的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也不断经受着苦难,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在读到福贵的故事开头的时候,我深深地对这个纨绔子弟的嗜赌放荡、不思进取感到厌恶。他天天只知道吃喝嫖赌,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却不知道珍惜。在他的身上,完全没有一个合格的儿子、丈夫该有的样子。可是,在他家道中落之后,他终于有了觉悟,慢慢地开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这一点到是让我非常欣赏。家珍刚开始的时候是米行老板的千金小姐,后来福贵对她一见钟情,把她娶回了家。后来她一直忠诚地陪伴在福贵的身边,直到死去的那一天。他们刚结婚的时候,福贵还是原来的那个纨绔子弟,我刚开始有点不明白为何她还是会对福贵不离不弃,后来我觉得这可能跟那个年代女性受的传统教育有关。在她们的心中,丈夫就是自己的天,不管自己的丈夫是怎样的人,自己都应该对他忠诚,不离不弃。
在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开始觉得福贵也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他后期作为一个下层劳动人民,命运深受时代的影响。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种深深的无助与绝望感接二连三地摧残着这个可怜人的身心。可是同时,我也觉得他是一个幸运的人。在有些人看来,他的人生可能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可是,从他自己的叙述中来看,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的悲惨,在自己所经历的苦难中,还是充满了幸福与欢乐,尽管这些幸福与欢乐都比较短暂。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妻子贤惠忠诚,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自己的子秀孝顺,是世界上最好的子女;自己的女婿踏实能干,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婿……所有的这一切,都带给了他幸福与欢乐。因此,他对书中的“我”讲述他的故事,并没有表现得多么悲伤,他在叙述自己的苦难时,仿佛在讲的是别人的故事,语气中甚至透露出的更多的是一种轻松和沧桑感。
在书里有这样一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揭示了作者想要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福贵看着家人接二连三地死去,尽管心里感到非常的痛苦,但是却没有选择跟着他们死去,他仍然活在这个世界上。可见,家人其实并不是他活着的主要意义,他并不是为了家人而活着。正所谓:“存在即合理。”,福贵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就要好好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就是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合理性。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活着是为了金钱,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权势,有的人活着是为了爱情……当他们失去这些东西的时候,他们仿佛失去了活着的支柱。最后,自己选择走向死亡。这些人都没有体会到“活着”的真谛,他们都不知道,活着,才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最好的意义。活着,比什么都珍贵。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载着厚重的不可描述的生命的意义。初读《活着》,在安静的大学宿舍里,斜着身子,听着窗外吹来的呼呼的风响;记得盐似的月光,撒在有庆赤脚跑来的路上——这一处记了很多年,记得东北冬天夜晚的雪地上,撒满了月光,清冷宁静,也像是有人在讲着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余华总是能用最平静、朴实的语言勾勒出情节和细节,简简单单,就把人心剜地生疼。再读《活着》,仍是流着泪读完。读完后,却充盈着乐观、踏实和平静。
脑中浮现的是消隐在黄昏里的乡村,黑夜从天而降。广阔的土地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来临。
从一个纨绔子弟,纸醉金迷的生活沦落到一贫如洗的境地,福贵接受了命运的宣判,并没有失魂落魄。反而是认认真真地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决定要主动的活着。未曾经历苦难的人生,难以言成长。而对于福贵,一个个亲人相继离去,他理解的不仅仅是成长的含义了,而是活着的含义。他和命运是一对朋友,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都无法抛弃对方,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最终一起化为雨水和泥土,一起被埋葬。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福贵回忆起的人物都是鲜明而慈悲的。 旁观者看福贵的一生无疑是痛苦的一生,在苦难的旧社会年代,无奈地坚强地忍受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与破坏,最终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幸存者。然而在福贵眼中,他在回忆中能得到踏实和幸福,他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儿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儿女。他有着老牛陪着他,等自己死了也和他们埋在一起......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笑地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是一种生命状态,我自己的生命状态是什么样的呢?我一直在思考,有时灵魂远离人群索居,有时喧嚣随波逐流。有时觉得自己像个空壳,只顾看着别人的幸福和忙碌,丢掉了思想和思考的动力;有时又感觉到身体的另一个自己在努力地活着,忍受现实给予我的苦难、无聊和平庸。
能写出《活着》的余华,眼睛该是有多犀利,看穿了时代的苦难;内心该是有多通透,才能描述出生命的本质和活着的意义。外物牵绊住的是我们的肉体,我们的灵魂可以穿透过时间和空间,去感受存在,感受活着。
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我还是为书中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唏嘘不已,也感动于他还坚持活着的那种温热的坚强。
从败光家产的富家子弟到“笨鸟先飞”的庄稼汉,福贵亲身经历了无情战事和各种亲人的死亡。接连而至的不幸,并没有打倒这位令人敬佩的老人,他只是默默念叨着:“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是啊,日子总是要活下去的。无论日子如何,能活着已是最好。人有很多种活法,但是前提是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世界与生命就会熠熠生光。正如作者所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