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
今天,妈妈带回了一些西红柿籽,还有培养土。妈妈说:”用这些种子可以种出小西红柿。”我高兴极了心想:自己家也能种出西红柿,那以后就不用去市场买了。我们先把培养土倒在小花盆里,然后把种子撒在上面,再浇上一点水,西红柿就种好了。妈妈跟我说:”要把它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以后就由你来照顾它吧!”
第二天,我一起床就去西红柿,昨晚我梦到西红柿结果了。红红的小西红柿像一串串红灯笼挂满了枝头,诱人极了。可是我看了有看并没有什么变化,我失望地离开了。
又过了一天,我一起来就朝窗台跑去。啊!种子出土了。只见种种裂开了一条缝,被一点嫩嫩的小芽顶出了土面,像一个小小的脑袋上戴着一个大大的帽子。种子的颜色与土差不多,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呢!
我今天给西红柿浇水的时候,发现它长高了,头上的大帽子摘掉了,细细的茎像火柴一样,一吹就倒。可爱的嫩叶本来是合拢着的,现在张开了,像小孩张开的小手。
西红柿长得有钢笔那么高了,茎也变粗了,茎上还长出了许多毛茸茸的小刺,靠近根部的地方还透着一点紫红。两片叶子的中间又长出两片新的`叶子。
西红柿越长越高,分杈也越长越多,我们担心它营养不够,把它移到了大花盆里。
移过盆的西红柿不再长大了,我很怕它会死掉。妈妈说:”等它适应了新的环境,它会长得更快。”
我每天给西红柿浇水,果然,适应了新环境的西红柿长得很快,也很健壮。已经到我的大腿那么高了。每个枝条的根部又发出新的枝条,一杈分一杈,茂密的枝叶挡住了半个窗户。
西红柿终于要开花了,新发的嫩芽上打起了一串串小小的花苞,好像一把把没有伞布的小伞,又像海里张开了触角的小海星,可爱极了。我盼望着它早点开花结果。
生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太仓人,我还真要了解一下常常挂在口变的美食——太仓肉松。太仓肉松被称为太仓的一绝。他乡的人只要一听到太仓,就会想起令人们赞不绝口的肉松。
肉松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流传到现在。我想起了一个神话:据说在很久以前,有一名技术高超的太仓厨师叫倪德。有一天,他在帮临考的陆状元烧红烧肉时,可由于火候太旺,使肉都烧焦了。他的心里十分紧张,但为了不让状元发现,他他专把肥肉里的油汁全弄掉,专烧瘦肉,不一会儿,瘦肉便成了纤维状的东西,颜色很黄,金光闪烁。尝一尝,味道鲜美可口。他高兴极了,于是,他把这种即兴做出来食物叫做肉松。我也不禁为倪德高超的手艺所折服,想去品尝一下肉松的美味。
大街小巷的餐桌上,路人的手里总会看得见肉松的身影,可是这让人垂涎三尺的肉松是怎么做的呢?:肉松的制作需要很长时间,只要先将新鲜的瘦肉剔除骨、皮、脂肪、筋腱,切成拳头大小的肉块,用冰水浸泡,洗去淤血;接着将切好的肉放入锅中,加入大量的清水,用火烧开后,慢慢地放入生姜、大茴香,再煮2小时左右,之后加黄酒,等到肉块松散之时,加糖,再用铁铲翻动半小时左右后再次加入少量酱油,然后燃煮。用微火进行翻炒,一直等它炒干为止。最后出锅倒入干净的簸箕,在木质上反复搓,肉松就做好了,看着这制作肉松的工序,我不禁也想尝尝自己做的肉松!
肉松闻上去一股芳香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吃上一小口鲜美可口、入口即化,让人回味无穷,它的类型众多,如有香酥松、寿星松、儿童松。肉松也� 听装、盒装、袋装在每个商场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
肉松成为了人们口中的美味,
上幼儿园时,我们家里养了一条小狗,这只小狗的脾气很古怪。每次一放学,我都会离它远远的,等它走开我才到家。爸爸妈妈看见我怕狗,就把狗给栓了起来,之后,我每天放学后都会给狗狗喂食,慢慢地,我和它成了朋友。
小狗有一身黑乎乎的毛,摸起来别提有多柔软了,甚至还想在它的身体上睡觉。但你想摸它的话,必须得让它睡着,不然的话,它会咬你一口。小狗还有一双灵敏的耳朵,每当陌生人来到我们家里时,它就会"汪汪汪"的叫起来,吵得整个村里都不得安宁。最后它还会把陌生人给赶走。
这只狗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吃"。为什么说它最大的特点是吃呢?因为这个吃字还有一个故事,现在就让我来说一说吧!
一天,我趁着爸爸妈妈不在家里时,我偷偷地拿了几块饼干,在我的秘密基地里面吃了起来,当我准备吃最后一块饼干的时候,这只狗用它的灵敏的鼻子找到了我,一进来,它口水一直没有停过。我准备吃的时候,它却从我的手里抢了过去,我一直在后面追着它,最后,跑不动了,我就带着这只贪吃的小狗回家了。
其实,这只小狗也有保护主人的性格。有一天,我出去玩,被一群比我大七、八岁的人围住了。那时候我走也走不了,跑也跑不动,就在这个时候,它突然跑了出来,把那些人全都赶跑了,当我看到这一幕时,忍不住想哭。
等小狗回来的时候,它把我扶了起来,我对小狗说“谢谢你”。它舔了舔我的脚,好像在说“我要吃骨头。”我把它带回了家,把家里的所有骨头都给了它,它一边吃一边围着我转,我开心地笑了笑。
看,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虽然它的脾气很古怪,但它却在我的童年里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爱护自己的小宠物吧!
"我家曾经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让我又爱又恨。它和我一样是个吃货,而 好了,不废话了,让我来说说这只小仓鼠吧!
这只小仓鼠是妈妈的朋友送的,它活力四射,讨人喜欢。它有一对亮晶晶,圆溜溜的大黑眼睛,一只很小的。圆粉鼻子,雪白的大板牙露了出来,但也没有损毁它的形象,反让人觉得它更可爱了。两只小小的肉肉的耳朵不时的摆着,好像在打听着什么,黄色的身体一会儿也停不住,一会乱跑,一会跳跃,一会蜷成一个团,吓得我还以为小仓鼠成了毛球,害得我白担心了,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小兴。
每当它高兴时,它便会休闲地咬咬笼子,喝喝水,向我扭着身体,我便会赏它几条干虫子、几颗大米、几粒瓜子;吃完后又开始爬笼子,爬累了就休息,我一天的心情也变好了,天是蓝的,早是绿的,太阳好像都在冲我笑。于是,我用手摸了摸它,它也友好的舔了舔我的手,叫了一声“吱——”后又睡了,我也困了,去睡午觉。
每当它不高兴时,它就会把我给它的洗澡的砂子撒得满地都是,我只好帮它扫掉。我坐在沙发上不理它,写了两遍臭仓鼠我才消了消气。我看它这么生气,于是给了它一点好吃的,可它一碰也不碰。我心想:哼,那么不识好歹,就由它自生自灭吧!可过了一会儿,我就心软了,做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把它放了出来。它纵身一跃,对我的作业下手,抓破了我的卷子,还到处乱跑。我生气了,一把抓住它,但它却反咬了我一口,我忍痛把它抓入了笼子,手没什么大碍,可作业却得重做了。顿时,我感到天昏地暗,伸手要打它,但最后还是下不去手,我带着心中的一团怒火,无奈地去写作业了。
看,这就是那只令人又爱又眼的仓鼠了,你喜欢它吗?"
小学的操场上,一束高耸入云且乱七八糟的竹子肃然挺立,数百根竹子毫无秩序的插在一起。竹子旁则是一块校训碑,不大,但写满了人生哲理。儿时幼稚,不谙世事。总觉着那不大的竹林中会有个小房子,几个小人过着定居生活,却怎么也逃不出这竹子的怪圈。这竹子,便是他们的整个世界。几处折枝断叶不知何人所为,虽不影响竹之美,却也足以让我感到怜惜。新生的叶子苍翠欲滴,试想:炎炎夏日有这么一棵竹子乘凉岂不美哉?然而就在这
美丽的事物下,却还是有着一只丑陋的马蜂。
它时常飞出来四处嗡嗡叫,这使我们的老师很是烦躁,却又惧于他那同生共死的毒针也不好多做什么。
竹树旁有两只熊猫雕像,那就成了我们体育课消遣时的玩物,我们对着熊猫又打又笑,还假装能与其对话。可不管我怎么做,那两只呆萌的雕像却还是一动不动。
不必说当摸到一片高高在上的叶子时的成就感,躲避马蜂时的喧闹,翠绿的竹树在午后阳光下的光影;也不必说大汗淋漓时坐在树荫下的舒适感,与朋友对着竹子聊天的快乐,风吹过时散落的树叶。单是体育老师愠怒的训斥声,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别有一番风味。那声音里充斥着笑容,爱心,怕下课了我们还什么都没学到的责任心,以及老师剩下的童心。
那时的我依稀记得,这些应是在无聊的岁月中为数不多带有色彩的事物。那萌芽依旧在长大。可后来发生了一些模糊的事,下了场雨,那芽儿可能被水淹了,早已了无踪迹。
那些快乐,天真以及一切的一切被扔在了角落,现在早已没有了罢。
我喜欢吃水果,喜欢品尝各式各样的水果:晶莹剔透的葡萄,鲜嫩欲滴的草莓,果实饱满的菠萝,香甜多汁的苹果……而我最喜爱的则是香浓软滑、入口即化、号称水果之王的榴莲!
榴莲是种十分特别的水果,一是外形,二是味道。
它的外形奇特。一个榴莲大概有4、5公斤重,大小跟一个西瓜差不多。但是它的特别之处在于它的外壳,它有很多刺,据说大约有三百多根呢,真像是刺猬一样!那凶猛坚硬的刺好像是在保护自己一样,它真是攻守兼具呀!
说到它的味道,爱吃榴莲的人赞美它滑似奶膏,唇齿留香,垂涎欲滴,爱之如命;不爱吃榴莲的人,只要闻到它味道,就要作呕,赶紧躲得远远的,唯恐避之不及!
我第一次吃,是妈妈买回来的,在妈妈的怂恿下我捏着鼻子皱着眉头吃下去的,一吃进嘴,哇噻!好滑好甜,松开鼻子,好香哦,跟吃之前闻到的味道完全不同。从那次开始,我就彻底地爱上榴莲了!
打开榴莲的外壳,你就可以看到那黄橙橙、金灿灿的果肉,独立一团团的,互不相连,整整齐齐,像是有人指挥列队似得。抓起一块,咬一口,软绵绵的,甜滋滋的,含在嘴里,一会儿就融化了,真是香滑可口啊!
榴莲不止可以当水果吃,还可做各种各样的美食,酒店的大厨还用榴莲做榴莲酥,榴莲薄饼等,那可太香啦!
榴莲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价值还特别高,经常食用可以强身健体,是一种滋补有益的水果。而且它浑身是宝,吃完肉,妈妈经常把皮去掉外壳后,拿来炖鸡汤,温补又好喝!
榴莲的好,一时真是说不完啊!一句话说吧:榴莲,你可真让我喜欢,让我流连忘返呀!
雨,它并不像夕阳、彩虹那样优美,并不像龙卷风、沙尘暴那样让人戒备,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它一年四季都是那么得独特。
春天的雨,她就是一位慈祥的母亲,唱着“淅沥沥”的歌谣,悄悄地来到人间。她慈爱地梳理着杨柳姑娘的细长的头发,她温柔地为桃花姑娘涂上了粉红的胭脂,她爱怜地抚摸着刚出土的绿油油的小草,默默地唤醒沉睡的`竹笋;动物们被她那柔美的声音唤醒了,睡眼惺忪地揉了揉眼睛;她激情地敞开怀抱拥抱着人们,却让人感觉是那么得舒服。她微笑着看着人们,看着人间……
夏天的雨,他就是一位严厉的父亲,暴躁的脾气让人们对他躲闪不及。刚才还晴空万里呢,转眼就翻了脸,让豆大的雨滴砸了下来,“啪啪啪!”打疼了小草,打疼了小花。打在那些措手不及人的脸上,让人感觉生疼生疼。他似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便急忙叫来一位朋友替自己道歉——彩虹。彩虹等到雨停后才走了出来,现出自己的身子,鞠了躬,替夏天的雨道歉。人们看了,原谅了夏天的雨,他放下心来。
秋天的雨,她就是一位心灵手巧的设计师。她来到田野里,挥了挥纤细的双手,为稻谷设计了一件光芒万丈的礼服,为高粱制作了一条精美的红舞裙;她来到森林里,动了动灵巧的双手,为银杏树设计了一顶金黄的帽子,为枫树制作了一条红艳艳的围巾;她来到果园里,“沙沙沙”几声,就已经为苹果做了一件红色的西服,为梨做了一件金黄的燕尾服;她……
冬天的雨,他带来了一位朋友——雪。雪为大地盖上了银白色的被子,小麦可舒服了!她落在屋顶上,屋顶变白了;她落在大树上,大树变白了。世界一片雪白,应该说,是披上白白的披风。
多独特的雨呀!它温柔,它严厉,它灵巧,它……
春雨潇潇。
好像忘记了,在隆冬凛冽的风中,想到的只是夏日。只有一场春雨过后,才觉悟夏日的骄阳似火,而春雨则无比温暖。
不怕弄湿鞋子,就这样走在湿湿的小路上。树上抖落的雨滴,打在我的手上,从指间划过。我捧起一滩水,看到了漫天的光莹。远处的树,被雨雾掩盖了,却又遮不住它们。空气中充满了看不见的翅膀的振动以及缥缈的身体的颤栗。
我摘下一片枝桠,将细水洒在叶瓣上。通过圆滑的水滴,我看到自然放大的绿,自得心旷神怡。
地上还是有落叶的,但在春雨中,一切的腐朽都该消逝了,沉默到一千年以后。
春风熙熙。
枝桠那头正在栖息的鸟儿,是这个秋天最后一枚不肯掉落的叶子。它就这样站着,等春风把它吹干。
少了冬风的凛冽,少了夏风的狂妄,少了秋风的沉重,春风显得那般温柔。
喜欢一个人穿着白白的衬衫,走在无人的小路上,让风吹起衣角,撩起发帘。深深地吸一口气,感受春的气息。那从耳际吹过的春风,是淡淡的青春,飘逸的身影吗?
如果给我一双翅膀,我愿与春风一起飞舞。
春光缕缕。
该回家了吧。我坐在窗台上,望着远处。明媚的春的阳光就这样洒在我的脸上,连身后的背影也显得那般美丽。
原来春光才是最温暖的。这是小草告诉我的,它说在春光下,小草也能开出花。我记住了这棵熏衣草富有哲理的宣言。
春的思绪攀延的不眠的窗前。
我在想:一年中,感动过的故事,流过的泪,经过的地方。听——是春在歌唱,唱出了我心中的温暖。
我叫雪松。你一定很难见到我。我是在海拔3000多米的落基山脉和高山上长大的!我很高,一英尺高20米。两个人手一合我就走不动了。树皮深灰色,鳞片开裂。分枝平展,倾斜或下垂;小枝常下垂,一年生枝灰黄色,密被短绒毛,稍粉状,一年生枝灰褐色。叶针状,硬,浅绿或深绿色,簇生在短枝上,长2.5-5厘米,宽度1-1.5mm,上部宽,顶点尖,下部窄,常呈三角形。腹面两侧有2-3条气孔线,叶片背面有4-6条气孔线,幼时气孔线为白色粉末。球茎雌雄同体。雄球花椭圆形或卵形,长2-3厘米,长1厘米;直径;雌球果为卵形,长约8毫米,直径5毫米。球果成熟时,红褐色,椭圆形或宽椭圆形,长7-12厘米,直径5-7厘米,柄短,先端钝;中间尺度为扇形倒三角形,长2.5-4厘米,4-6厘米宽,鳞片背面密被短绒毛;苞片鳞片短。种子近三角形,翅膀宽,比种子长,包括种子2.2-3.7厘米。更何况我一年四季都不留叶子。下雪的冬天,我依然郁郁葱葱,就像一个身着绿色军装的解放军战士。太厉害了!
中医经常用我的`小枝,叶子,种子当药。枝叶有凉血止血的作用。主要用于吐血、鼻出血、便血、血尿、慢性气管炎的治疗。种仁具有安神润燥的作用,主要用于失眠、便秘等疾病。叶水煎服,外洗可治漆疮、皮炎。和我一起做家具不仅漂亮,而且防腐防蛀。我的根和叶也可 因为我易燃,我成了最好的黄油和藏香的主要原料。我也是藏族人的吉祥树,清净树!
每个人都必须爱我!
“生命在于运动。”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然而打篮球就是一个强身健体的运动。但是篮球在我的眼中早已不是单单的运动,而是锻炼一个人的毅力和一个人的忍耐的运动,篮球这项在我心中神圣的运动,只有你去亲身去体验才能明白他的真理!
那天,我们自己组织了一场篮球比赛,因为人数有限,所以我和陆峰达六班的三个人。比赛开始时一切顺利,自己的'内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2打3都这么顺利,我不是太强了!哈!哈!哈!哈!之后,我和陆峰配合很好又进了4球。他们六班的三名小“虾兵”被我们打得毫无了还手之力,可因为得分了就随意了起来。六班趁这个机会连连追机,竟在5分钟内打了个10比0!!场上的篮球比赛进行着,每当六班拿到球我就提心吊胆的跟球跑,生怕一不小心给比分添笔画。快看,现在六班比分已经跟我们只差一分了,而且他们拿球。这下子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球在那里就往哪里跑,没有了一点战术。这时六班的人拍着球跑到了三分界那里,眼睛盯着篮板,从他那坚定的眼神里好像看到了他们胜利的样子。啊!他把球抛向了空中,球在空中飞速旋转,我的心就像被篮球穿透了一样,望着篮球在空中划过。终于,篮球“飞”到了篮匡上,接着只听“当,当,当,唰”球进了,我的心像碎了一样!哎,上天对我这么不公平呀,为什么让球进网啊,这不公平呀!
后来六班把比分逐渐拉大,我们也在后面用最大的力气追。就在有一局,我拿到了球,他们3个人包夹我,我护了胸,可六班的3个同学死拉硬扯把我的球给夺了过去,犯规这明明是犯规的,可他们却不承认。我气得真想上去把他们揍一顿,可以想这是篮球比赛!这是比赛!这是比赛!我忍住!我得忍住!我得忍住!
忍,毅力,这大概就是我眼中的篮球吧。
说到我喜爱的动物,非鹦鹉莫数了。因此,我常常到百鸟乐园看鹦鹉。
鹦鹉真是一种漂亮的鸟。它的种类很多,有穿着洁白如雪,如同一位举止优雅的公主似的白葵花鹦鹉;有披着五彩礼服的金刚鹦鹉;有身穿绿袍的绿翡翠鹦鹉……在这些鹦鹉当中,最美的是金刚鹦鹉。它的羽毛五彩缤纷。头上的羽毛像红色的头巾;腹部的羽毛像红色的衬衫,仿佛是和头巾搭配过似的;背上的羽毛像一件精心设计的礼服,镶着蓝色的花边,缀着翠绿的花纹,嵌着鲜红的“宝石”;它的尾巴又细又长,像一把利剑。
鹦鹉也是一种可爱的鸟。鹦鹉的。可爱表现在它的吃相和睡相中。鹦鹉最爱吃玉米和稻谷。它的舌头可灵巧了。它先用嘴把玉米或稻谷的外衣咬开,再用舌头把玉米仁或稻谷仁吸出来。你别看它吃起东西来那么方便,可是它却不安分地吃。它总是吃一会儿东西,再玩一会儿舌头,再跳一会儿舞,跳完舞再来吃东西。它的舞姿可美了!它来回摇晃着自己的身体,还不住地点头,好像在给自己打节拍呢!它的睡相更可爱了。它不时打个哈欠,有时打个哈欠过后便把头藏进自己的羽毛里,不一会儿就熟睡了。它熟睡的样子可笑极了!身子蜷成一团,把头藏在翅膀中间,从远处看,就像一个五彩斑斓的大花球。
鹦鹉还是一种聪明的鸟,它会在钢丝上骑独轮车、骑三轮车、学人说话、升彩旗等等。我最喜欢鹦鹉学人说话,它不但会说“你们好”、“恭喜发财”等汉语,还来了一句“Good morning”呢!
我爱鹦鹉,正因为它漂亮、可爱和聪明,其实鹦鹉还有许许多多的特点,等着我去细细发现。
我们家有一个燕子窝,它可是我们家重点的保护对象,我老爸经常搬个梯子上去看看,看看上面多了新成员没有,看看上面的小燕子长大了没有。
有一次,我的同学在去学校的路上捡了一只小燕子,也许是因为人类把它的家给毁了,自己成了孤儿。那只小燕子还不会飞,她们把小燕子带到了学校,同学们都抢着要那只小燕子,不过他们抢着要的目的是“玩”。我也在与他们争着要,但是我要,却不是“玩”而是想要把它给养大,我与捡燕子的同学好说歹说。终于,她答应了我,答应让我抚养。我把小燕子带回家后,我问老爸:“这只小燕子怎么办啊?”老爸想了好久好久,终于想了出来,我老爸搬了一个梯子,竟然把这只小燕子放在了我们家的那个燕子窝里。我对老爸说:“小燕子在里面是会被排挤的”,老爸说:“先让它在里面试试,不行了再想别的办法”。只好这样了。刚开始,我们都不放心,可是停了一两个小时竟然没事。我心里想,我们家的燕子太有爱心了,竟然能收留一个“孤儿”。也许,那些燕子比我们人类更有爱心吧。
我们家的燕子窝里住了四只燕子,板上有一只燕子,绳子上有两只燕子。窝里的四只燕子是幼燕,板上的燕子是收留的那只,绳子上的是他们的父母。不时,还有别的燕子在这里“住宿”。在三月至九月这段时间内,这个窝是燕子的家,可是等燕子飞到南方后,这个窝是麻雀的家,等到燕子又回来的时候,麻雀就会自主的离去。他们配合的太默契了。
家事,国事,天下事,这是我家燕子的故事。
雪莲花静静地在青藏高原寒冷的雪山上燃烧。文静而优柔地躺落在铺满寒气的雪山上。在雪花飘零,寒风凛冽的时候更加清晰了要被寒风撕成碎片时的傲骨。大雪掩盖不了它的阙强性格,寒风摧垮不了它的铮铮铁骨。于是在昆仑之巅尽情演奏一曲不屈的生命凯歌。于是在风雪交加的高原书写生命不朽的华丽篇章。
洒下一地骄傲,润泽高原情怀。燃放绚丽生命之花,蹦出激昂超越情感。在青海湖边唱出神韵音籁,在喜马拉雅山上播出不老圣歌。银月寒星下演绎着柔情似水的流年。用浓重将洗不尽的笔墨安详的刻画雪山草地的清静。
雪莲花,在冰天雪地里盛开的精神之花,永远飘荡着不屈的幽香气息,让牡丹的色泽瞬间暗淡,让梅花的傲气荡然无存,让荷花的清高跌倒在莲叶上。雪莲花啊!阳光为你折射七彩的生命历程,月光为你牵引如水的温柔年华。青藏高原弥漫着千万年的神奇,如幻境般美丽了你天定的神韵。蕴涵雅韵的旋律悠扬在高原上空,深沉的雪山和美丽的雪莲花刻画了天 幽幽的,一切的一切化作沉寂镶嵌在遥远的天际。任雪莲花放映出那些皎洁的神韵。寒风卷起的雪花飘落无奈的悲凉,只能惆怅的配衬雪莲花晶莹的玉体静静的释放冰凉玉洁的凄美。
雪莲花,你晶莹的玉体在漂泊的琵琶声掀起的寒风中,象陈年老酒悠悠飘香。那撩人心扉的美丽有了别样的思绪,在圣歌作诗的青藏高原上空映刻时间的沧桑,安静地绘画雪山的冷峻和高原的野性。
美丽的雪莲花神话般书写壮丽的生命历程。在阳光下开放,在月光下吐香,在雪山上娇媚。
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它叫豆豆,是我过生日时四舅婆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它。
豆豆可漂亮了,它的毛是米黄色和白色相间的,眼睛亮晶晶的,耳朵尖尖的`。每次我们回家,还在门外时豆豆就听见了,我们开了门,它已经在门口等候了。看到我们,就高兴地摇着尾巴,在我们脚前撒欢,一直陪着我们走进家来。
豆豆的嘴里长着白森森的锋利的牙齿,我和他玩的时候,它用它的牙齿轻轻地咬着我的手指,咬得痒痒的很舒服,根本不会伤害我。可是一旦有陌生人走进我们家,豆豆就会呲牙咧嘴地冲到陌生人旁边狂吠,直到别人走开,他才不叫。甚者门外有人走路,或有一点轻微的响动,豆豆都会大叫,这一点让外婆很喜欢,她说:“豆豆真厉害,小偷不敢靠近我们家,野猫、老鼠也不敢光顾我们的小院咯!”
有一次,外婆买了菜,放在厨房里就走了。豆豆很聪明,看见豌豆挂在盆架上,它就跳到装塑料袋的桶上,把装着豌豆的塑料袋撕破了,结果豌豆撒了一地,它就把豌豆咬开,吃里面的豆子。这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回来了,妈妈看见满地撕得粉碎的豌豆,生气极了!好像眉毛和头发都着了火,拿起苍蝇拍就扑向豆豆,豆豆还在那津津有味地吃着豌豆,妈妈冲过去,边打边说:“你这只贪吃的笨狗,就知道搞破坏。”豆豆吓得尖叫,到处乱跑。这回豆豆知道了不能偷吃东西,还知道了妈妈的厉害,好几天看见妈妈就躲,直到妈妈拿好吃的哄了它几次才和妈妈和好如初。
豆豆真是既聪明又可爱,它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为我们看家护院,让家人省了不少心,我要更加善待它,不像从前那样老是欺负它了。
放学后,我飞奔回家,咦?怎么家里来了五只“不速之客”。
我看着在屋子里乱蹦的几个“黄球”——小鸡,想道,我看着它们那小模样——肥肥的身子,淡黄色的毛绒绒的一身毛,微红的小脚丫,一双乌溜溜的`小眼睛,橙色的小嘴巴正不停地啄着地上的米粒,可爱极了,这样可爱的小鸡一下子萌化了我的心,冲过去,捧起一只小鸡,好好揉了一番。
于是每天放学后,我都立刻飞奔回家。为什么呢?因为家中还有五只小东西在等着我去照顾呢!这几天下来,我发现我已经彻底喜欢上它们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鸡也渐渐长大,虽然模样有所改变,可也依旧非常可爱,而随着小鸡的长大,它们从小鸡变成了幼鸡,同时也更加淘气了。
每次回家,它们都不见踪影,结果每次都是我从阳台的葱丛中找到它们,从院子里的大树下,草丛中找到它们……小鸡们似乎是约好了似的,我不去找,它们就不出来。这行为,真是让我哭笑不得,我让他们可真是又爱又恨啊!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地幼鸡就已经长成了成年母鸡。时不时地发出“咯咯咯”的叫声,整只鸡长得又肥又大,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地闲逛,时不时得还停下来歇一会儿。两条“小短腿”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还喜欢蹲在土堆里。
这样子的它们让我对它们的喜爱点点消失,甚至还多了一丝厌烦。
不知不觉,时间飞快地流逝,母鸡们生下一个个圆圆的大鸡蛋,每天都蹲在上面孵蛋,不允许任何人和动物靠近它们,若是有人或动物靠近,它们采用翅膀扇着入侵者,用尖利的嘴啄它们,连我都不能靠近,看一下都不可以。
我开始打心眼儿里佩服它们,它们是多么伟大啊!
看见母鸡,我想起了我们的母亲,她们不正是母鸡一样伟大,一样无私,一样值得我们敬佩吗?
悠悠的青草丛中,一群柠檬草迎着风飘舞着。从来没有见过柠檬草,但在我的心里,�
假日里,阳光下,窗台前,一杯鲜榨的柠檬汁,一点点的薄荷,一点点的糖,那种清新的感觉,让人回味无穷。我就爱懒懒的阳光,飘着清香的空气,更爱那柠檬草的味道。
童年的那只风筝飞起来有落下去,我的心里起起落落,正如这薄荷柠檬的味道――甜甜的酸酸的。童年的那只喇叭花还开着吗?应该在就谢了吧。童年的那条藤蔓还在那墙角下吗?可能早被迁移了吧。童年的歌声是否还在飘荡?它去了远远的天国。
长大,那是上帝赐予每个孩子的恩惠,但那也是种折磨,长大有长大的烦恼,我们要承担许多许多――或酸或甜,说不清楚。或许是上天注定我们会在这错误的时刻相遇,你有你的爱人,我有我的生活。但彼此却不能割舍那心心相吸的味道。漫步在篱墙边的我们无法用言语表达彼此的心情一种愉悦,一种恐惧,或酸或甜。
终于,为了实现对她的承诺,你我分离在地球的两端,鸭子在池塘边痛苦地呻吟,我在草丛中无奈地哀怨,一切就如这柠檬草的味道,有酸有甜。或许这将成为我一生的美好回忆。至少你我度过的时光如此美好。天总是很蓝,水总是很清。一切的一切都将成为永恒。
我捧着黄玫瑰来到这里看你们,想象着你们一起沉入海底的悲壮,想象着你对她的承诺——同生死,想象着异处的你们是否过着如梦般的美好生活!
恐龙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出现在中生代时期,是一类爬行动物的总称。矫健的四肢,长长的尾巴和庞大的身躯,是大多恐龙的写照,因此,它们又被称为“恐怖的蜥蜴”。
恐龙在大约两亿年前就出现了,在地球上繁衍了差不多1。65亿年,这实在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而科学家们考证,我们人类在地球上存在的时间也不过是0万年左右,不过是恐龙在地球上生活时间的1/55。
恐龙的种类不计其数。不过总的来分,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肉食性恐龙。它们大多都是两足奔跑,前肢短小,如霸王龙,南方巨兽龙等。第二大类是草食性恐龙。它们大多长得非常高大,而且都是四足行走。有些草食性恐龙,甚至比现在的十层楼还高,如雷龙,腕龙等。第三大类是杂食性恐龙。它们大多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地球各处,如似鸟龙,始祖鸟等。
恐龙吃什么呢?肉食性恐龙当然是吃肉啦。它们时常躲在阴暗的地方搞偷袭来获取食物;草食性恐龙十分温顺,只吃一些草啊,树果实啊什么的;杂食性恐龙什么都吃,就像猪一样,不管是蛋类,肉类,还是素类,统统都得进它们的嘴里。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恐龙会灭绝呢?科学家们根据推理,列出了几种假说:1、气候变迁说,有些科学家认为地球温度突然下降,把恐龙冻死了。2、物种斗争说,科学家认为在恐龙末期出现了一种把蛋当做食物的恐龙,它们吃光了蛋,导致恐龙灭绝了;3、地磁变化说。在中生代时期,有些恐龙对磁场很敏感,在磁场变化的过程中,那些恐龙受到影响,以此类推,恐龙就灭绝了。
放学回家的路上,路过报亭,看见报亭外贴着第七期的《读者》海报,摸了摸口袋里的5元钱,足够了,便买了一本。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拿出杂志,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在封面,一个很特别的题目吸引了我——《〈丁香花〉,你在天堂能听见吗》,觉得很有意思,便立刻读了起来。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曾梦捷,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唐磊,而且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但每次唐磊想见见梦捷的时候,梦捷总是避而不见。直到有一天,梦捷打电话叫唐磊到北大附属医院来,说是想在生命中最后的几天见见他。经过几天的闲聊,唐磊忽然来了灵感,回到家里创作了当今著名的网络歌曲:《丁香花》。而与此同时,梦捷却在风雨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梦捷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时,做出的一切表现:“起初她绝望、哀伤了好一阵子,时日一长就把生命看得淡了。她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原本就好静的她在妈妈的细心呵护下,多数时间徜徉在书海之中。梦捷每天只去学校上半天课,但成绩却出奇的好,不为别的,只为给老爸老妈争口气,不辜负他们的养育之恩。”此时的梦捷已经知道自己的生命在不知不觉中倒计时,可她还是在不停的学习,想在自己的生命结束前,再努力拚一次,为父母再争口气。看看梦捷,在比比自己,就觉得自己自愧不如。梦捷在自己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都知道应该把握好时间,要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而我们小小年纪,就只会做一些碌碌无为的事,到了自己年纪大了就只会抱怨自己的一生是这样的无意义。
朋友们,让我们从小开始,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吧!因为生命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是怎样让它活得有价值,如果你做到了,你便会是一个成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