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乡土中国》一书收集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
曾经教过的课文一片一片地立即阅读整本书,这也是一本学术专着,鲜有接触,感到困难的是“正常反应”。
“农村中国”实际上有点困难。
这是经典的社会学论文,优秀的学术素养,即使是这方面的专家,阅读它需要很多思考。
我们的高中生?
书中写的“中国国”为了孩子今天在许多城市发展的太远了农村学生可能不会感到陌生。
这也可能导致阅读障碍。
经典阅读总是很困难,但这很有趣。
如果您不能学习,很容易撤离不要总是读自己喜欢的书,简单又受欢迎在低级圆圈中旋转。
当他年轻的时候,我有意识地让自己读一些“深”书,阅读一些可能超出您能力的经典著作,这是一个挑战。
必须激发信心,追求卓越,面临困难。
以下围绕“中国国家”,讨论如何阅读社会研究。
1、书的类型决定阅读
选择一本书,您必须先确定它是哪种书,?
我希望从中得到什么?
以及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阅读方法。
学术作品如“ Country China”,通常有两种阅读方法。
一种是专业阅读,强烈的目标通常有必要与专业问题“对话”,吸收或质疑观点。
这是学术研究的发音。
第二种是普通的非专业阅读,主要是为了丰富知识,扩大视野,提高素养。
这两个读数并没有完全区分开,有十字架但是它们各自的方向和阅读方法是不同的。
“阅读整本书”教科书对我们有什么要求,主要是第二种阅读方式它旨在与社会科学领域的人们取得联系,扩展知识因此,标准不应设置得太高。
继续阅读对本书的内容和表达方式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些经验和印象,那是。
如果您可以探索阅读此类书籍的方法,它甚至引发思考和探索某些问题,那样更好。
阅读互联网很容易分散,阅读整本书可以“让脾气动起来”,摆脱浮躁,培养毅力,培养您的思想。
老师可以对阅读方法提出一些建议,允许学生下课后独立阅读,不需要像我教的那样细致吗?
一个文本,不必组织许多“活动”和“任务”。
阅读可以促进写作,但是读书不能指向无处不在的写作,不要总是考虑考试,这会破坏对阅读的兴趣。
一个好的方法是在老师的指导下为自己制定一个粗略的计划。
参加“歼灭战争”,经过一段课外时间后,专注于阅读,即使您不理解某些特定的陈述,没关系,您无需挖掘无需逐步进行。
2、读数应“粗略”,然后“精细”
社会科学是一门使用科学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现象的学科。它们主要包括经济,政治学法,伦理,社会学,人类学,等等阅读社会科学论文,建议将“近似阅读”与“附近阅读”结合起来,首先是“厚”,然后是“精”。
第一步,首先了解作者的意图,知道这本书的要点。您可以阅读序言和附言,看看出版物的介绍和评论吗?
相关的,广泛了解作者及其写作背景。看看你为什么进行这项研究,解决什么问题提出了哪些基本要点。
这是一个粗略的“展望未来”,准备好了
费孝通在“中国之乡”后记中描述了本书的背景和写作经验,为了写这本书,很清楚原来,费孝通在1930年代和1940年代的学术工作,从“现场社区调查”中“社会结构分析”,它属于社会学类别。
“中国国家”是这项调查的结果。
后记较长,叙述了社会学的历史涉及多种流派,有很多术语,我们不需要感到害怕和紧张只是对您的学术渊源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费孝通梳理了学术史,这表明他的研究是遵循当时强调案例进入的社会学研究的“趋势”(所谓的“社区研究”针对某个群体),目的是“描述一个地方的社会结构”。
人们生活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
”然后,进行比较研究。这项研究的重要性,从农村观察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加深对“国情”的认识。除了阅读该帖子的简介之外,阅读前言和后记,您还应该查看目录。社会科学作品目录通常更清晰要点通常出现在章节标题或目录中。
看“中国国家”的目录,您可能不理解某些术语或问题,回想一下后言中解释的研究背景,这可能也很有趣。这本书的主旨是因此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然后,我必须翻阅整本书,不要求更多但乞求一种一般的感觉。由于这是“粗略的阅读”,因此,您可以采用跳转方法,快速浏览整本书。
多留意每一章的开头或结尾,那里经常有想法出现。当您看到说明想法或定义概念的短语时,可能更重要,容易喷洒;其他部分一目了然“扫描”过去,我能理解一般意思只是读,不要留下。这样阅读整本书,“第一印象”在那里,一些问题和兴趣点出现了,对阅读的期待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粗读”是第一个必要的“过程”,为所有阅读做好准备。
就像要去一个额外的地方吗?先看看地图,确定位置,我知道有什么景点或生活设施,旅游计划是慢慢形成的。
3、重要的是“获得概念”
经过“粗读”,输入了“详细阅读”,主要是分析性阅读,代表所有阅读中的大部分,它需要更多的能量。
它不能像读小说一样“放松随意”阅读社会研究论文需要一些计划和步骤,用你的大脑更理性地思考。
“阅读”时最重要的是它是“得到概念”。
在科学研究中抽象某些现象或事物的本质特征,概括地说,形成“陈述”(通常是特定短语),这就是概念。如,在“中国国家”中有诸如“农村社会”之类的概念,“差异模式”,“礼节规则”和“不作为政策”。
当您“仔细阅读”时,以“抓”为重点。
“把握概念”就是把握观点,把握关键把握关键尤其是那些核心概念,我抓住了人才记录本书的主要内容和学术思想,了解您的研究的价值。问题是?
如何“抢”概念?后记和“中国国家”目录中提到了一些基本概念,做笔记,“抓住他们。
社会科学通常伴随着“简介”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前面还将有“摘要”和“关键字”。这将标志着核心概念,对于我们来说,“赶上”很方便。更重要,阅读文本时要考虑这些概念。找到概念,我必须待一会儿,考虑以下几点:这些概念是在哪些部分和“上下文”中提出的,它是什么意思?是一般概念还是基本概念?以及如何分析概念,还有很多。
一般来说,要特别注意介绍,在每章(或论文)的开头和结尾处,这些地方通常会提出一些概念,首先“捕捉”然后,请转到正文中查找并思考上述问题。任何提出概念或定义的句子,画龙点睛:轻松向下滚动。阅读整本书,回顾被包围和思考的概念,您可以一起组织它们就像有一个“路线图”可供阅读。
中文课经常记得“带关键词”,为了阅读社会研究,“获取关键”和“获取概念”是必不可少的技能。要真正学会“获得钥匙”和“获得概念”并非易事。这里提供的只是几种基本的操作方法。只是阅读更多,读取速度更快,语言意识强,汇总和提取信息的能力很强,我将一目了然地搜索几行,“抓概念”的经验已经逐渐形成。
“渔获概念”的“渔获”这也意味着识别含义。
想更多,概念特别是基础知识?
它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借来的或者作者自己在研究中对其进行了完善。这也是“仔细阅读”的重点。有时我不得不来回阅读几次,反思只是了解概念的“起源”和内涵。
“中国国家”一开始并没有提出“微分秩序”的中心概念。
代替,首先使用三个章节来做很多“背景”工作。费孝通首先讨论了农村人如何在“群体自我”和“人自我”之间划分界限。结合对古代传统中道德和道德问题的分析,他发现中国人专注于“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就像是石头掉入水中引起的波浪,绕圈滚动推得越远,它也变得越来越薄。这种习惯或集体无意识的文化,这就决定了农村社会非常重视人际关系的基本结构。因此,这是理所当然的,只有在第5章中得出结论:
“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结构就是我所说的“差异秩序模式”。“这是一个中心概念。”修正”了本书的本质,这是费孝通的独特发现,这是他的理论贡献,后�
阅读“中国国家”的前四章,我们必须在讨论中注意各种概念的发展,他终于了解了“差异模式”的中心概念,它等于“接管”了互联网上整本书讨论的“大纲”。在“中国国家”中几乎所有章节都提出了一个或两个概念,它的“层次”可能比体现主旨的核心概念“低”。
但是他们也从不同方面展示了农村社会的特征。
最后,他完善了农村社会特征的理论。
阅读时注意了解每章中介绍的概念,通过了解这些概念的含义,考虑一下概念之间的差异和联系。
阅读社会研究您会经常遇到技术术语。
术语是用于定义或表达科学概念的公认语言。
主要用于专业领域,如果外行读者不理解它的特殊含义,很难理解与他讨论的内容。
所以读社会研究,尝试找出专业术语的含义,消除阅读障碍。
当“乡村中国”分析农村社会的“结构”时,我用了很多社会学术语人类学,政治学等等例如“小组结构”,“权力结构”,“文化范式”,“血缘关系”和“地理关系”等。
请注意这些术语的特定专业含义。
大部分术语将在文字中进行说明,或在上下文中故意,您可以了解其含义。
我真的不明白,您也可以搜索相关材料(例如字典,百科全书和其他参考书),了解如何解释其含义。
参考书中某些术语的解释可能更加标准化,这与书中所用的含义有所不同,这需要进行比较分析,了解作者的特殊“用法”。
作者还编造了一些术语以方便讨论。
专业领域不一定是普遍的,例如“情感取向”,“不同的男人和女人”,“不作为政策”,“无诉讼”,等等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术语,尤其是作者的那些话,乍一看似乎很容易理解,但在本书中使用时可以参考另一种方式或更改单词的本义。
技术术语是什么?
作者的特殊术语是什么?
在很多情况下作品中没有任何线索或解释。
读者只能自己找到它,并考虑它传达的含义。
4、阐明理由:
“对话”和“名称”
阅读社会研究最费力的这是为了澄清您的论据。
中国农村的十四章每章都有一个“子图”,许多“子参数”融合并支持更高级别的主题。
看完一章之后合上书,查看内容,考虑一下本章的论点,最好在书中以一两个句子或以您自己的语言来总结它。
对于初学者,“总结”并不容易,应该简化一下,在薄书中读一本厚书。
但是这种类型的培训对于思考性思维的发展非常有效。
让我们以第一章为例。
“ Country China”想展示“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中国的农村社会”,不要直接问问题它始于人们熟悉但不一定关心的现象。
因此,让我们先谈谈乡村人民的质朴,那么这导致对现象的描述很小?
中国传统社会的农民经济完全依赖土地。
推论:由于“土壤”的营养,只有这样,传统农业才能“面对黄土回到天堂”,在村里共同生活,与世界抗争的传统生活中,具有无穷无尽的中国传统文化。然后进行理论升华,说明为什么农村社会结构稳定。最后,得出了重要的学术论文,我知道?他说乡村社会是一个“家庭”社会,没有多余的社会?你“。
“ Country China”以一种看似简单的叙述来推进演讲,有心情和理性。阅读此类学术论文,完善和理解“子参数”和“主题参数”,清楚地排列整本书情节的上下文,不仅有助于了解整本书,我也做运动学习组织思想和表达,比较合乎逻辑。顺便说说,我想谈谈“讨论”和“陈述”之间的区别,阅读社会研究时也应牢记这一点。“ Country China”最初是作者讲义的一部分。用“通论”的性质,但是没有完整的教科书,对宣称常识也不满意,并以学术界的现有观点为重点进行“对话”,提出问题和新见解,这是演讲。
他们的讨论特别注意两件事:一是质疑和“对话”,对现有观点提出不同意见。第二个是“名称”,通过介绍我的发现或想法,给出一个“结论性”,还是独立的“论点”。例如,第八章分析了农村社会的“秩序”,相信中国的农村社会不依靠“人治”来维持其运转,这也不是“法律规则”,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礼节规则”。
从“礼仪规则”中得出的所谓“论据”,这是一个独特的学术“命名”这样的陈述,书中有很多,您可以选择一两个,专注于分析,它主要取决于论证的逻辑推理。
5、分析材料增加的“现象”
对“中国国家”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社区分析”,目的是分析“社会结构的形式”。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社会分析,如便宜,政治家,机构的还有很多,也可以是宏观研究但是费孝通却使用了社会学的“社区分析”,从麦克风开始获得宏观的了解。
在1936年,费孝通在他家乡的一个村庄里进行了实地研究。在此基础上我完成了一篇题为《中国农民的生活》的博士论文(后来翻译成中文并发表,命名为“江村经济”)。在撰写“中国大陆”之前,费孝通去了广西云南等地要进行艰苦而漫长的野外作业“蹲”。了解村民的生活,感受您的情绪和文化。
“乡村中国”深深植根于社会生活的土壤中,非常“物质”,非常“扎根”这也是可 阅读“中国国家”,我们对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有所了解,植根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科学家的科学精神值得学习,务实和现实。阅读“ Langtu China”通常对大量民间文学研究案例感兴趣。但是不要满足于“好奇狩猎”,您还应该注意作者如何“处理”这些材料。费孝通的“好秀”是从盒子里过滤掉材料。
精炼为“现象”,可以确认农村社区的结构特征,并与其他不同的“文化形式”进行比较,突出中国农村的特殊性。选择并精炼材料后,典型性和代表性脱颖而出,在“现象一级”,进入理论分析水平。这本书非常聪明,悄悄地吸收了政治学的整合方法,经济学和文化人类学。它具有很高的理论地位和很高的学术地位,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没有理论夸耀。如何观察社会文化的“现象”如何使用科学理论来解释“现象”,费孝通的主要观点是社会学,然而,他的方法论观点是“超越”社会学的范围,具有普遍意义。“乡村中国”侧重于客观论证,我们仍然感到对传统文化有强烈的感觉,并且有乡村的感觉融入其中。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加深了对中国社会的了解,尤其是农村社会它也加深了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乡村中国”分析了古代中国的农村地区,至今,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实地发生了灾难性的变化,但,?
“变更”中的“无变更”是什么?
传统与现代的转换与融合,国家与城市之间的碰撞与交流,?
社会的利弊是什么?
我们会想到今天的农村地区,想到农民工,考虑社会风俗和风俗,对传统文化的思考考虑中国的过去和未来,还有很多。
好书就是那样,它总会引起无休止的思考。
6、从“ Langtu China”可以学到什么中文?
读“中国乡村”需要一些社会学知识。但是对我们来说高中学生,您不必花太多精力在专业知识上,结合学习汉语阅读“乡村中国”,可能更必要。“国家中国”主要基于研究和科学示范。但是非常文学充满人文关怀。这篇文章对相关学科(如历史,哲学政治,人类学,等等这是“杂项”。可以是科学的严格且易于阅读。在这种风格风格的背后,您需要对多学科集成有广阔的视野,您还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这是学术写作的一种状态。从语言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篇出色的论文和范文。这本书简明扼要,功能强大,有几点值得学习。一个是明确的论据,每章都着重于解决问题,并尝试将论点压缩成一个“陈述”,一个概念第二点是论点具有强烈的麻烦感。强调“对话”,对学院的看法不同的“对话”突出自己的观点第三是寻求论证的真相,讲材料第四是引用大量传统古典资料,有些报价是人们熟悉的,但包括在本书的论述系统中,可以“更新”新的含义。进一步,也有许多启发性的写作经验。
例如,在论证推理时,如何使辩论性文章更生动,更易读?
如何结合思想和材料,叙事与情节如何平衡,以及如何摆脱从一种概念到另一种概念的“肉味”,还有很多。
“中国国家”不一定那么遥远。
阅读完毕,也许学习阅读社会研究,如何分析和思考社会现象,如
前言
《乡土中国》,其实当我看到这本书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打退堂鼓了。我对所谓的乡土并不感兴趣,但在豆瓣9.2分的强烈驱使下,我试着读完了,在看完最后一页,我突然感觉自己的眼睛明亮了许多。
其实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乡土社会,但深层理解,却是讲了很多我们礼俗习惯背后的原因。如果要我给这本书起名的话,我觉得确切的应该叫《中国人奇怪行为背后的来龙去脉》。
这仅有100多页的小册书,却道尽了中国乡土的人情冷暖和行为举止,乡土中国,讲的虽然是乡下人的“土”,但是每个土气的行为下面,却映衬着城市人的生活。大家常说的人情世故、男女有别、血缘关系、中庸之道均出自这个“土”字。我们嘲笑乡下人“土”,而土恰恰诠释了我们的习惯和行为。也就是说在我们嘲笑别人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嘲笑自己……
在这篇读书笔记里,我会试着提炼出这本书中指出的种种现象,以及形成这些行为的源头和原因。废话不多说,我们开始吧。
乡土本色
我们先说说这个“土”字吧,土代表着土地、土气。我们自古至今,每朝每代无论如何更替,都离不开农业,离不开小农经济,所以,我们中国的发展,就是在这个土里,每个中国人都是从土里长成的,发展的。在土地上,无论是种植玉米还是种植水稻,一旦人们在这里生存,就只能扎根于此,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不易动的,所以乡土社会的人们也只能生老病死在这里、我们在这样一个小家庭,小村落中成长,日复一日。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生活,孩子在每个人的眼中长大,土气就这样形成了,这种土气是小范围的瘀滞的,是每在这里生长的人所熟知的。
当我明白了这个土字的来由后,会惊奇的发现,我们的思想、理念、行为、习惯均来自土的特性。
因为我们都扎根在土地上,我们都沾染了土气,因为都土气,所以习惯、思想都相似,因为相似,所以我们是一类人,所以有土气的老乡才会亲近、才会团结,讲究地缘、血缘。因为讲究地缘所以我们办事讲人情,因为讲究血缘,所以要长幼有序、尊敬长辈。因为办事讲人情,所以讨厌打官司,讨厌法律解决问题。因为讨厌法律,所以喜欢无为政治。因为尊敬长辈,所以才遵守孝道。
你看,经过这样的推论,一切的行为习惯皆来于此。
男女有别
我们再谈谈男女有别,我们所理解的男女有别,大多数是受封建社会的历史影响,不过在我看看完这一章惊奇的发现,其实这一理念的提出,竟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而形成的。
既然谈到男女,我们不得不面临几个问题:爱情、感情和了解。我们来依次分析。
感情是什么?在此书中的定义为:一种体内的行为,导发外表的行为。在我的理解就是,身体的荷尔蒙抑或是肾上腺素为主导,来控制你,所产生的行为。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么感情就不是以理性为主导的行为了,而是感性,如果不是理性,那么就会有不稳定的因素在里面,从而影响社会也会有不稳定。所以淡漠的感情是社会关系变得稳定的一种表示。
爱情是什么?费老的解释是:恋爱是一项探险,恋爱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倚重于推陈出新,不断克服阻碍,不断发现阻碍。也就是说,爱情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对于爱情来说无论今后的路走多远都毫无意义,只是当下的过程才是最有成就的。说回来,爱情依然是本能在起作用,是体内的欲望和冲动造成的一种生理驱使。
了解是什么?此书定义为:所谓了解,是指接收同一的意义体系。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的。了解才是社会稳定的力量,它是熟悉、亲密、熟练地配合的代名词。也就是说,了解是一个熟悉的过程,是一个磨合的过程,了解才是理性的,带有思考性的,而不是身体的判断,是大脑的判断。
上述的推论我们可以看到,感情和爱情都是不理性,不稳定的。乡土社会的形成过程中,我们在面对男女问题的时候,既要摒弃感情和爱情,还要让男女相互了解。这就形成了一套礼俗,为了规避过多的感情,那么必然要男女有别,规避爱情就需要男女授受不亲。最后,为了能让男女之间在没有感情和爱情的因素下还要相互了解,家庭之间的成长环境、父母对孩子的了解程度反倒成为了衡量婚姻的重要指标。那么,现代社会这种标准叫:门当户对,而古代社会有套制度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近期热播电视剧《白鹿原》大受欢迎,描绘了20世纪初在渭河平原这片土地上,中国农村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这部剧让笔者不由得想起由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教授作的《乡土中国》一书,是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本书最初出版于1947年,许多内容和观点或许已经过时,但其中仍有许多有价值的内容。笔者会将读书笔记分享给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乡土特色:
从基层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层。
对“土”这个略带藐视性的字进行了解释,称为泥土。乡下人以土地谋生活,“土”是他们的命根。又因为庄稼人是黏在土地上生活的,因此他们的“土气”也是因不流动才产生的。
但乡村人口并不是固定的,当人口到达饱和点后,过剩的人口则会宣泄出外。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而村与村的关系是孤立、隔膜的。
中国聚村而居的原因:
一、每家耕地面积小(小农经营);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
三、为了安全,人多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代积累起�
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就形成了“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熟悉的社会中,所得到的是随心所欲、不逾规矩的自由,这种自由也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这里的规矩也不是法律,而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也即,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通过形成对人、对物的熟悉为人处事,这种相处模式或风俗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中是无法应用的。毋庸置疑,今天中国的7亿农民、4万多乡镇仍然构成中国社会的基层,国家也不断推出惠农、扶贫等政策建设新农村,农村问题是中国的基本问题。但另一方面,土地不再成为农民的唯一谋生土壤,他们不必再将半个身子扎在土地上生存,一些农村的青壮年劳力进城打�
《白鹿原》中,石头等人的出走在当时会使聚村而居的白鹿原丧失青壮年劳力,这种情况也不会出现在人口频繁流动的现代社会。更多的农村人进城买房,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原先农村的熟人社会或许更多地存在于偏远闭塞的地区,或存在于留守老人的记忆中。城市化进程下,具有乡土气息的熟人社会或许正在逐步瓦解。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 ”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 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 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
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
《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
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
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
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 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
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改了方向之后选择的一本“小书”,之所以称之为小书,是因为感觉和费孝通老师毕生的研究著作比起来,这本不过是一个随记整理一样的册子,而作为社会学大家,他的这本书业内很多业内学者拿来精读、分析;由此的“乡土社会”的研究也有各路学者发表过不同意见。作为政治学本科生,感觉社会学知识并未掌握多少,因而书的体会也多停留在“深有所思”这个层面。
所看的版本一共有十四个章节
第一章乡土本色
这里作者应该是大体介绍了他对乡土社会的理解——乡土中国即所谓大部分地区社会都带有“泥土”性质,无论是现实里农耕业千年的传承,地域的跨越,还是情感上“落叶归根”“出国带一抔家乡的泥土”等的体现,人们对土地的感情历时已久。而由这些所引发的,是乡村为主的中国社会带有的特色,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文化、政治、伦理等特点。
第二、三章论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
这里通过对文字在乡下的缺失,引出乡下固有的生活环境、交流方式、文化传承等,是受其自身局限所致。一方面乡下的人们群居,重农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世代几乎固守在一个地方,所面对的人几乎固定,熟络的人们仅凭声音就能认出是谁,那么语言就已经足够他们进行交流。再者,文字本身所带有的局限性——脱离了具体语境其含义大不同也使得可以配上动作神态的语言交流更实用也更省事(一般来说文字有时就是辅佐记忆的功能,但简单的乡下生活并不需要过多的记忆,因而文字需要也就较少);另一方面,乡村中的礼仪、规矩、常识多是一辈传一辈,学而时习就可以应付变动不大的社会生活,那么就更不需要文字了。
第四章差序格局与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这两章应该是涵盖了整个乡土社会的特征——外在的差序格局与内在私人伦理道德。所谓外在的差序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西方有着团体意识——比如国家是契约的产物,因而国家维护的是让渡出自己权利的整体人民,而在对外上,国家是维护整体安全、财产不属侵犯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先有了整体意识,再有维护自己私人权利的观念。或者说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私人权利,不得不树立一个整体。而在中国,人们没有这样的意识(并不是说我们强烈的认识到自己是中国人,国家不可侵犯这一类)。而是我们的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水波纹般一层层推出去,这是外在的格局,即家—国—天下这样延展;而维系其中的力量是什么呢?不是我们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向西方那样),而是多以和自己关系的好坏、对自己利益的增减去判断。在这种看来,有的人的行为的自私的,但从他自己来讲,他是为了他自己的“公”(小到三两个朋友的交际圈子,达到自己的家族)。这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而这也造成了国、家的界限有时候不明确,因为这要依靠于自己所能波及的范围、自己的判断、能力的大小等。
有人提出过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美德,但具体下来,也要依靠不同私人道德关系来具体说仁是什么,这使得美德有时候也成了有条件的产物。
第六章家族与第七章男女有别
细化到家庭所带有的乡土特色。家的宽泛含义,从纵向来说,一般都是父系家属的纵向延伸,从横向来说,是家庭多为事业型组织(为了更好的从事生产,也带来了两性关系的弱化)。如果家大业大,那么需要人手就多,很多亲戚都会纳入家族的范围。这还引发了两性关系的保守、拘谨。除了干活、大概夫妻间也没什么可以交流的,男女有别的强烈的约束力大概也是由这因素吧。
第八章和第九章礼治秩序、无讼
这里从整体开始讲述维持乡土社会中的秩序所用的力量。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而在于维持秩序所需要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乡土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同,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而礼依靠的是传统(社会历代积累的经验),人只要从上一辈那里继承并经常练习,读书笔记摘抄,便可以使用。传统在变动不多的社会里几乎百试百灵,而这也获得了人们的崇敬感, 而在这里,符合传统与否也成了人们辨是非很大的依据,即所谓的“父老乡亲评评理”。而与依靠事实、证据、既定条文的法律不同,很多事情理说得过去,但不合法也是要被制裁。诉讼的解决方式和可能出现的不合“正义”的结果让人们对诉讼、律师等持有偏见。此外,现有法律的西方观念“人人平等、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等,也和传统社会里比如“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等伦理观念相差甚大。因此诉讼在传统乡村人民眼里成了丢人的事(就像日常中常说谁和谁都闹到法院去了,真是家丑外扬啊或者丈夫杀了妻子的情人,在乡亲看来是正义,但法律要制裁。)这也是是现代司法普及到乡村所面临的困境——如果只做到了制度、设施的普及,很可能是破坏了传统的伦理秩序来不及修复,又面临法律带有的弊端。
第十� 关于权力的两种看法:横暴权力(依靠暴力、经济利益维系,偏重于社会冲突方面);同意权力(侧重于社会合作,用荣誉和高薪来维持),而乡土社会的稳定使其横暴权力无处可使,而同意的高薪荣誉等依赖于被征服者的生产剩余,这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相冲突,过分争敛引发起义等活动,因而统治者学会了“养民”,以维系统治稳固。在财富剩余过多时加重收取,然后暴动,武力解决,如此循环。而“天高皇帝远”的中国。天子无力够到的地方,也有自发的秩序,这就是“长老统治”。被教化者要学习先于它存在的规矩,不是来自上述任一种权力,而是来自于幼长之序所决定的上辈的权力。这就是长老统治。这两者形成了乡土社会特有的中央、地方分决平时不影响的双轨统治方式。
第十二章血缘与地缘
血缘关系决定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最稳固,也很少有人质疑。地缘关系是血缘关系的投影,(如籍贯多是取自父亲),血缘为主的乡土社会的活动限制了人们的活动(如熟人买卖不可做),而要改变这限制,最重要的是改为以地缘关系为主的活动方式,使得支配人们行为的首先是理性,而非感情。
第十一章名与实的分离
长老统治下所进行的教化在表面上是不可违背的,但受到社会发展的冲击,有些传统也会过时,那 这就造成了乡土社会里名与实的分离,即传统的遵守是面子的事。这应该也是迎�
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读后感:欲望是自觉的,为了生存而满足的,乡土社会里的欲望经过文化熏陶,迎合了其中的人们生存的需要。而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可能依靠一成不变的传统满足自己,于是人们探索行为和目的的关系(什么样的行为可达到目的,而不是自觉地跟着欲望走),人们探索这种情况下的生存条件,不是仰仗原有文化已筛选过的不用探讨的规矩等。于是欲望转化为理性的需要,是分析的结果,不是自觉的。这也是日后的中国发展农村应注意的问题吧(如何改造)。不再详细探讨。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实地调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写下了诸多在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除了《乡土中国》外,他还有《皇权与绅权》《江村经济》《中国士绅》等著作,曾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旭东曾评价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吸引的不仅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们对于中国乡村的理解,它的影响范围可以说包括了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
全书一共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经过长期在乡村地区的社会调研和考察整理出来的详实资料。从解释什么是真正的“乡土”开始,他将乡土社会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等,用浅显风趣的例子和语言生动得表达出来,并且纠正了我们对“乡下人”的一些偏见认识。
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让我们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在农耕文明长期作为发展主流的中国,许多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都对今天的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沿袭下来的乡土特色是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 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 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 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
愚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少知识而并没有缺少学习知识的能力。
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是直接接触的。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读完这本《乡土中国》,感触颇多。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
作者是大师级人物费孝通先生,书中提出了有关中国社会——乡土社会的——的一些基本特点、基本概念,譬如所谓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没有法律产生的条件;乡土社会的礼治、长老统治等等特点……对于我这个刚刚对社会学发生兴趣的初学者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
说实话,这本书虽然通俗易懂,但是自己真正理解书中的实质内涵的东西则并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一开始读起来感觉十分的亲切,因为自己就是从乡村中出来的人,对乡村本来就有一种热爱之情;但是不同的是,费孝通先生则通过理论层次的写作手法和研究方法将乡村社会结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确实是费孝通先生的独到之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就是里面通俗易懂的语言,跟霍金的《时间简史》貌似有很多的相同之处!
这本书引起了我其他几个方面的思考:
1、《乡土中国》的实质是什么?
2、费孝通先生本人及其其他学术成果有哪些,以及哪些东西怎么样?
3、自己应该怎么学习社会学这门课?
4、社会学这门课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它和其他社会科学有什么关系?
5、如何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也能够产生出若干部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自己去研究的一些问题!
下面将《乡土中国》中几个核心概念结合当前中国的某些现象进行分析。
1、 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对比西方在法律框架下人人的自由与平等,中国社会则多了许多“人情味”,这种“人情味”通常无法用法律来解释,而是在礼俗与道德的支配下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就拿当前中国最热的 “看病”而言,它始终牵动着中国老百姓的神经。本来有病去医院看病,医生履行自己的自责,然后药到病除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但是中国社会却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即给医生塞“红包”。病患以“红包”为媒介重点在于拉近了与医生,从而和医生建立某种关系,混成熟人,而另一方面,医生往往也是对于那些“熟人”似乎更为体贴,相反如果是“陌生人”医生则更偏向“铁面无私”,不但要求病人做各种身体检查而且在开药问题上也较少考虑病人经济负担。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熟人社会的文化在于,对于熟人,大家知根知底有事好商量,做事情也留有余地,免得他日山水再次相逢时难以说话,相反人们对于陌生人的态度则生硬得多了。所以在这样的熟人文化下面,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看病要找熟人,不熟的也要混熟的原因了。其实在中国社会,何止单单“看病”如此,各行各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熟人关系”,“熟人与关系”是法律制度以外,维持中国社会运行的另一套规则,即“潜规则”,作为一个在中国社会生存的人,如果单单依照法律制度和程序来办事是绝对不够的,须知法律背后还有规则,唯有懂得这些规则才能在社会中如鱼得水。
2、 礼制秩序
如果说“熟人社会”是对中国社会的一种描述,那么“礼治秩序”则是这种熟人社会背后的机制,这种机制是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做得对。这种礼制其实是融入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最明显的是我们从小到大被教导的长幼要有序。我体会最深的是每次放假回家或者准备出远门,家人总让我去拜访家里的长辈,我想这正是礼的一种体现。有了礼就有了秩序,就不会乱套。所以我们餐桌上有礼,我们仪式上有礼,我们逢年过节有礼。有意思的是,中国社会的这种礼很难用统一标准定位的,因为各地各乡的风俗不一样,汉人和少数民族的礼也大相径庭,但是这并不妨碍礼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发现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传统的礼节已经简化,很多现代人甚至不知道现行礼节的来源,但是礼的现象却依然存在着。应该说从礼制秩序入手,结合生活情景是认识传统中国社会的国情、切透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在中国把握了礼数,就能融入熟人社会,但是礼的学问学校并没有教,也教不全,而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当中去积累。
3、 男女有别
谈起“男女有别”,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课堂座位上的三八线。中国社会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似乎是从小学就开始萌发出苗头来了,记得小时候,小孩子间往往是男生的一小伙,女生一小伙,小团伙内的同性成员往往比较亲密,而团伙间异性同学的交往有时则多了一种团体竞争对抗的成分。此外还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即假如小组的某个成员经常和异性团体混在一起玩耍则会受到原来小团体的排斥和遗弃。另外我也发现了另一种现象很有意思,就是在中国女生间的关系通常都是很亲密的,所以有闺中密友的说法,不但同吃同睡是常见的事情,而且女生们无论散步还是聊天都喜欢手牵手表达一种友好的关系(而在国外女生间的牵手是很少见的,牵手的可能是同性恋)。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这是因为男女有别使得男女的结合更多的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展开使得情感生活同性意味较强。如果按照这么说,确实能解释这种女生之间的亲密行为,但同时我存在疑问,既然按照这种同性情感交流较强的观念,女生之间可以牵手,那么男生之间的牵手为什么少见?另外,中国社会这样的一种同性间的情感依赖是否会导致同性恋以及中国社会出现同性恋的情况是否会比其他国家更多一点?
《乡土中国》虽然侧重描述中国乡村基层生活的特性,但是也勾勒出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和国民性格,透过《乡土中国》这本书,我们不仅仅了解到了中国的农村,更深刻地体会到我们文化的根基,反身自顾时更能发现身上的“土性”,这种土性恰恰就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对土地的依恋的根源。“土性”也派生出这样一些中国文化中特有的元素:乡愁、家园、落叶归根、安土重迁、房子。尽管千百年的岁月悠悠流逝,但是中国社会的这些特性却始终延续着,乃至今时今日纷纷扬扬的房地产话题,也能从《乡土中国》这本书当中找出文化根源。应该承认,作为一本学术著作《乡土中国》虽然篇幅不多,但是呈现出来了丰富充实的内容和深刻悠远的意义。这也反映了费老深厚的理论修养和严谨实地调查的求实态度,所以我在为书的内容给自己带来启迪而致谢的同时也对老一辈社会学家的学术精神深表敬佩!
记得准备到南京的学校报到的时候,临行前家人给了我小包土,说是取自灶心,现在家家户户早就没烧灶了,好容易才从中药店里找到,让我到了学校和了当地的水,把这包“灶心土”吃下,这样可以适应当地的环境,避免水土不服。我遵照了家人的吩咐,说也奇巧,来南京好几个月了,不但没有不适应,身体状态反而更好了。您说这土多么神奇?
这样的经历,让我看到费孝通在《乡土中国》开篇的:“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时候,对这个“土”字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尽管《乡土中国》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六十年过去了,中国社会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传统生活离我们很远,但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到了今日仍然牵涉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那种“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正是中国人民浓浓乡土性的体现!
从结构上看《乡土中国》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其中“中国社会是乡土性”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围绕着“乡土性”,作者从语言文化、人际生活、道德、经济与社会风尚、政治统治与法律、身份与风尚、社会发展这些角度谈论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但涉及到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与中国国民的性格,还向读者们揭示了一个宏大的社会图景。
一、篇章介绍
首先是《文字下乡》,在这一篇中,作者从空间的角度辨明“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常处在面对面的直接性的交流中,这使得作为人类交流媒介的文字载体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所以作者指出“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学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在《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从时间的角度分析乡土社会文字的不必要性。首先,文字的产生是因为人与人在传递信息过程中遇到了时间和空间的阻碍。时间的阻碍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就今昔之隔而言,一个在乡土社会中的人所需要的记忆的范围本身很狭窄;就世代之隔而言,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在熟人和熟地中长大,个人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要积累,只需要保存。所以在稳定狭小的乡土社会里面,只靠说话而不依赖于文字和书籍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
《差序格局》的开头作者说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加普遍,这里所谓的私是一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面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所以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这点恰恰和现代西洋团体格局形成了对比。西方社会在团体格局之下,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之上,而且与基督教的宗教观念相关,虔诚和信赖是其一,个人在神面前的平等和神对每个人的公正是其二。所以作者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中指出,差序格局下的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不分差序的兼爱,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一切的普适标准,也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楚了对象是谁,和自己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能拿出什么标准来。
《家族》篇说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不限于亲子,可以顺着父亲系这一方面扩大,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家是一个事业组织,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家的大小依着事业的大小决定。中国的家是一个连绵延续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是配轴。讲究效率的事业,排斥夫妇之间的私情。不光是性别,不同的年龄组之间也保持这较大的距离,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家庭社群中的结果。
在《男女有别》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而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即接受同一的意义体系。所以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上的交流和气和,而真正感情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也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总之,“乡土社会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一个安稳的社会”。
《礼治秩序》篇说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礼治的可能性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礼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所以在《无讼》中提到,在乡土社会中,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择狱。讼师是没有地位的。乡村里的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维持礼治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心里的良心。所以礼治秩序更注重修身,注重克己。《无为》篇中,作者提到两种权力。一种是横暴权力,它是指权力是冲突过程的持续,是统治者的工具,存在于阶级斗争中。乡土社会中,横暴权力的基础不足,因为农业的剩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分摊。另外一种权力是同意权力,它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越复杂,这种权力范围也就越扩大。但在乡土社会中自给自足,分工有限。所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名义上是专制和独裁,但从人民的实际生活来看,却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无为而治的。此外乡土社会还有第三种特别的权力结构,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教化性的权力,即长老权力。《长老统治》中提到,人生如逆流,总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众多规律之下,随心所欲而不碰壁。不过,被教化者并没有选择的机会,他要学习的那一套文化是先于他而存在的。教化的过程是替代社会去陶炼出合乎一定文化方式中、过全体生活的分子。教化性的权力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扩大到成人之间的关系得有个稳定的文化,这种文化就是儒家提倡的长幼有序。所以我们客套中相互询问年龄不是偶然,这礼貌正是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就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效力。
《血缘和地缘》篇中说,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的,生育没有社会化之前,血缘作用的强弱似乎是以社会变迁的速率来决定。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在亲密血缘的乡土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种社会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系的,是相互馈赠式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如果说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那么地缘就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名实的分离》:在激烈的社会变迁中,容易产生文化英雄,他们提出想法获得信任,时势造就权力,作者把这第四中权力叫做时势权力。传统中国以教化权力基础的长老统治不能容忍反对,但是社会在发展,旧的经验不可能完全解决新的问题,在社会变迁速度足够慢的情况下,通过对“注释”来为长权力注入变动的内容。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这样就变得口是心非,名实分离了。
《从欲望到需要》主要说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来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发生了需要,因之有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通过对篇章的分析,我们可以提起出以下信息:首先是乡土性作为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是因为农业和有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自于土地,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社区的单元是村落。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乡土性还可以延伸出一些农村社会的其他特性,即从空间上看,是相对固定的,从时间上看,是相对静止的,从村落内人际关系上看,是熟悉的,从村落间的人际关系看,则是孤立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虽然很薄,但是它却为我们提供了一扇了解中国乡土生活的窗口,也我们找到了解中国社会的切入口,尽管我们国家正经历着城市化的过程,但是中国社会的根基仍然在乡村,某种程度上乡土文化仍然刻印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这样我们只要能抓乡土社会的某些特性,也就为中国社会很多现象找到了雏形。
二、问题论述
下面将《乡土中国》中几个核心概念结合当前中国的某些现象进行分析。
1、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对比西方在法律框架下人人的自由与平等,中国社会则多了许多“人情味”,这种“人情味”通常无法用法律来解释,而是在礼俗与道德的支配下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就拿当前中国最热的“看病”而言,它始终牵动着中国老百姓的神经。本来有病去医院看病,医生履行自己的自责,然后药到病除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但是中国社会却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即给医生塞“红包”。病患以“红包”为媒介重点在于拉近了与医生,从而和医生建立某种关系,混成熟人,而另一方面,医生往往也是对于那些“熟人”似乎更为体贴,相反如果是“陌生人”医生则更偏向“铁面无私”,不但要求病人做各种身体检查而且在开药问题上也较少考虑病人经济负担。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熟人社会的文化在于,对于熟人,大家知根知底有事好商量,做事情也留有余地,免得他日山水再次相逢时难以说话,相反人们对于陌生人的态度则生硬得多了。所以在这样的熟人文化下面,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看病要找熟人,不熟的也要混熟的原因了。其实在中国社会,何止单单“看病”如此,各行各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熟人关系”,“熟人与关系”是法律制度以外,维持中国社会运行的另一套规则,即“潜规则”,作为一个在中国社会生存的人,如果单单依照法律制度和程序来办事是绝对不够的,须知法律背后还有规则,唯有懂得这些规则才能在社会中如鱼得水。
2、礼制秩序
如果说“熟人社会”是对中国社会的一种描述,那么“礼治秩序”则是这种熟人社会背后的机制,这种机制是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做得对。这种礼制其实是融入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最明显的是我们从小到大被教导的长幼要有序。我体会最深的是每次放假回家或者准备出远门,家人总让我去拜访家里的长辈,我想这正是礼的一种体现。有了礼就有了秩序,就不会乱套。所以我们餐桌上有礼,我们仪式上有礼,我们逢年过节有礼。有意思的是,中国社会的这种礼很难用统一标准定位的,因为各地各乡的风俗不一样,汉人和少数民族的礼也大相径庭,但是这并不妨碍礼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发现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传统的礼节已经简化,很多现代人甚至不知道现行礼节的来源,但是礼的现象却依然存在着。应该说从礼制秩序入手,结合生活情景是认识传统中国社会的国情、切透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在中国把握了礼数,就能融入熟人社会,但是礼的学问学校并没有教,也教不全,而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当中去积累。
3、男女有别
谈起“男女有别”,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课堂座位上的三八线。中国社会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似乎是从小学就开始萌发出苗头来了,记得小时候,小孩子间往往是男生的一小伙,女生一小伙,小团伙内的同性成员往往比较亲密,而团伙间异性同学的交往有时则多了一种团体竞争对抗的成分。此外还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即假如小组的某个成员经常和异性团体混在一起玩耍则会受到原来小团体的排斥和遗弃。另外我也发现了另一种现象很有意思,就是在中国女生间的关系通常都是很亲密的,所以有闺中密友的说法,不但同吃同睡是常见的事情,而且女生们无论散步还是聊天都喜欢手牵手表达一种友好的关系(而在国外女生间的牵手是很少见的,牵手的可能是同性恋)。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这是因为男女有别使得男女的结合更多的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展开使得情感生活同性意味较强。如果按照这么说,确实能解释这种女生之间的亲密行为,但同时我存在疑问,既然按照这种同性情感交流较强的观念,女生之间可以牵手,那么男生之间的牵手为什么少见?另外,中国社会这样的一种同性间的情感依赖是否会导致同性恋以及中国社会出现同性恋的情况是否会比其他国家更多一点?
《乡土中国》虽然侧重描述中国乡村基层生活的特性,但是也勾勒出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和国民性格,透过《乡土中国》这本书,我们不仅仅了解到了中国的农村,更深刻地体会到我们文化的根基,反身自顾时更能发现身上的“土性”,这种土性恰恰就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对土地的依恋的根源。“土性”也派生出这样一些中国文化中特有的元素:乡愁、家园、落叶归根、安土重迁、房子。尽管千百年的岁月悠悠流逝,但是中国社会的这些特性却始终延续着,乃至今时今日纷纷扬扬的房地产话题,也能从《乡土中国》这本书当中找出文化根源。应该承认,作为一本学术著作《乡土中国》虽然篇幅不多,但是呈现出来了丰富充实的内容和深刻悠远的意义。这也反映了费老深厚的理论修养和严谨实地调查的求实态度,所以我在为书的内容给自己带来启迪而致谢的同时也对老一辈社会学家的学术精神深表敬佩!作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的所作的一篇伟大的作品。虽然这本书距离现在已经有几十年了,可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待和阅读这本书,还是颇有探究性和现实意义的。
一开始看到这本书,我就萌发了一个疑惑,“乡土中国”指的究竟是什么呢?带着这个疑问,我开始了这次对中国社会的探索之旅。而我也很快就找到了答案,“本书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作者是这样解释“乡土中国”的,看完这个答案的同时,我又对这本书产生了满满的好奇,于是我便继续探索下去了。
乡土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起点。作者在书中的开头部分就说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说到农业就离不开土地,说到土地自然也离不开勤勤恳恳的农民。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土地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是珍贵的,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要依靠土地。“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在农民眼里,“土地”是位最近于人性的神。可见,“土地”对中国农民和中国社会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在看完作者对“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见解之后,我又往后看了其他章节,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差序格局》中水的波纹原理。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人际关系比喻成丢石头而形成的同心圆波纹。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的时候,水面会出现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就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拿我们自己来说,家人永远是我们最亲近的人,而相对来说亲戚和朋友就会显得比较疏远一点了。
此书中还有很多观点和看法,作者自己也说“这种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看来还是值得观摩的。”书中具有现实意义的观点和作者敢于探索的精神,都值得我们不断探究和学习。
作者把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称作“小家族”,是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
家庭在人类学上指亲子所构成的剩余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指功能。
但家庭也赋予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氏族和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之间。在中国家庭里有家法,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即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称作“氏族”。
乡土社会中的家,在结构原则上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在作者看来,是由于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后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的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 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
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第一次对中国农村社会主动有意识的去观察和思考是偶然的机会读到梁鸿的《中国在梁庄》,当时读书纯粹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没有什么方向,买这本书大概是电商搞活动凑满减。但11年那个寒假我真的被这本以南阳一个小村庄—梁庄—为缩影呈现一个典型中国村庄的生活状态、村里每个人的成长和故事、乡亲邻里之间的纠葛与情感还有村里的政治与权力的变迁的纪实文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自己本身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村庄,里面描述的每一件事都能在我成长的环境中找到,每一种状态的人都在我的生活中鲜活的存在着,所以我更能理解梁鸿想要除了将这样的生活呈现在舆论的视野外,更多的是对于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和变革的大环境下这种农村社会的变迁和未来命运的思考。梁鸿后来又写了《出梁庄记》,但这两本书里更多地侧重纪实和调查,对于深层次的为什么、如何解释这种种存在和现象却未涉及,《乡土中国》则从从社会结构这一社会学研究角度阐述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征,解读中国农村社会的全貌。
所谓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及其生存活动的组成方式及其关系格局。《乡土中国》认为中国的社会是基于差序格局运作的,这从根本上区别于西方现代社会的团体格局。差序格局是指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以一根根私人联系向外推演所形成的圈子,在这个圈子中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形成一种差序,同时每个圈子的大小要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且圈子的界限是不清晰的,可因时因地自由伸缩。团体格局则以个人为本位,强调团体中个体之间关系的平等,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团体的边界也有明确界定,个人是否属于团体一眼即能辨别出来。
那么基于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具有那些特征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作者首先阐述了为什么叫乡土中国、乡土的含义是什么?作者认为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乡土的,我们的传统文明是农耕文明,自然离不开土地,是一种生于斯、长于斯最后死于斯的、生活被土地所囿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流动的文明。在这个不流动的社会形态中社区的基本单位是村落,人生长在一个先于自己而存在的无需选择的环境中,村落是一种熟人社会,一切问题都可以依照自古累积的经验来解决,人与人之间是乡亲,且与外界是孤立的。“土”本身并不具有贬义,一方面“土”是土地对于中国基层社会的重要性的体现,另一方面“土”只是基层传统社会对于现代城市文明的不熟悉所致,不等于愚笨,这种土气就如同城里人不认识麦子的道理一样。
然后作者阐述了基于这种差序结构产生的一系列中国乡土社会的显著特征,包括文盲较多、私人的道德观、家族的概念、男女有别、婚育制度、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欲望与需要等都如何理解,相比基于团体格局的西方社会特征都有哪些不同。书中探讨的具体一系列特征,在现在的中国基层社会不只是农村依然很容易找到,这里就不赘述了,推荐大家找来读一读。
这本书对于从事社会学尤其是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学者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读这本书的意义主要在于两方面:
一是他提供了一种视角,让我们去反思自己生活的社群。这个社群到底是为 只有在全面认知的基础上,我想“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去努力”这一问题才会有清晰的方向。
二是它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这个国家,了解我们的同胞,在看待许多事情上不再犯“何不食肉糜”的错误。例如前几天杀鱼弟自杀的新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很多人都对其父母的行为进行了批判,但这个新闻除了这个关注点外我觉得更有启发的地方是“原来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孩子承担着这样痛苦的命运”。了解多种生活状态的存在,认识到世界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便能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奶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着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这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
人的生活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是在他富于学习的能力。他的行为方式并不固执地受着不学而能的生理反应所支配。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做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
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延续。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棉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然和主轴一样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不但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在乡间调查时特别注意过这问题,后来我又因疏散下乡,和农家住在一所房子里很久,更使我认识了这事实。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工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男子汉如果守着老婆,没出息。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
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 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很清楚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譬如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又好像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奠,那是军礼。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互相的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回帐,意思就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
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但是传统的代表是要死亡的,而且自己在时间过程中也会进入长老的地位。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可以和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亲子之间,或是两代之间,不致发生冲突,传统自身慢慢变,还是可以保持长老的领导权。这种社会也就不需要“革命”了。
爱情,好吃,是欲望,那是自觉的。直接决定我们行为的确是这些欲望。这些欲望所引导出来的行为是不是总和人类生存的条件相合的呢?这问题曾引起过很多学者的研究。我们如果从上面这段话看去,不免觉得人类的欲望确乎有点微妙,他们尽管要这个要那个,结果却常常正合与他生存的条件。欲望是什么?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延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
《乡土中国》我连着读了两遍,第一遍读得很畅快,费孝通先生把许多我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但从来没有去深入思考过的事物与现象都讲出来了,并分析探讨了其背后的原因——语言平实,然道理深刻。无论是前言中简洁谦虚的说明,还是正文中大胆朴素的讨论与深入浅出的讲述,抑或是后记中先生对社会学以及中国社会学何去何从的分析,无不让我为先生的学识、治学态度、洞察力以及对于中国社会深切的人文关怀之情所折服。
所以一遍读后仍觉得意犹未尽,又从头读了一遍。这一遍我慢慢感悟到了这14篇小论文之间的关系,也在脑海中慢慢搭建起了这种“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体系”。在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提到这本小册子不能说是完稿,只是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我想,如果非要我用一句话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会用先生常在书中提起的一句——“生于斯,死于斯。”
这句话乍看只是个表面现象,为何用它来回答这个宏大的问题呢?且听我谈谈自己对这本书的一点理解。
首先,“生于斯,死于斯”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横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自出生起就定居在一个地方,所见之人、所遇之事皆是熟悉的;二是纵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从小到大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且一个家族世世代代都不会搬迁。这是小农经济所决定的安土重迁,也可说就是“乡土”一词的来源。了解了这个背景,再来理解先生提出的各种概念观点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
譬如先生所论述的文字下乡,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说的。横向上看,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文字是间接的说话,那么既然可以面对面用语言直接交流,又何苦多此一举来用文字呢?甚至连语言有时都显得累赘了,在熟人中,我们可以“眉目传情”,可以“指石相证”。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们的生活紧跟着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季节与季节的变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世代如此。“生于斯,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粘着,时间里没有阻隔,个人的个别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须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在这样的社会里,记忆是多余的,记录也就跟着多余,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和必要了。
又如乡土社会中的社会规范——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就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从横向上看,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对周围的环境事物都很熟悉,而从熟悉里得来的个别认识就足够他们应付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状况,这样的个别认识我们称之为经验。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不大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于是经验得以累积和传承,成为了传统。传统足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人们于是对传统产生敬畏,毕恭毕敬地依着传统行事,礼治也因而得以维持。维持礼的力量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对传统规则的服从,并且慢慢将这种服从内化为了自己的习惯,所以也就有了所谓“克己”,而非“依法”了。
也正是因为传统的权威性和人们对传统的崇拜,乡土社会的生活可以看作是接近于完全由传统所规定的。先生于是提出了一种发生在这样的社会里的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并非政治权力,而是一种教化权力。就如前文所说的,在“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里,环境总是代代如是,年幼者正在遇到的问题就是年长者已经遇到过的问题,年幼者总可以通过请教年长者来解决问题,年长者也就因此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了。
无论是从横向上理解还是从纵向上理解“生于斯,死于斯”这句话,我想都没有词能比“熟悉”与“稳定”更好地概括它的直接结果了——从熟悉里得到信任与经验,在稳定中形成传统与教化,这个“熟悉”与“稳定”就是乡土社会的社会规范和权力结构之基础了。
乡土社会虽是“熟悉”而“稳定”的,但并不代表它是完全静止的,只不过它变化得很慢,慢到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正是这样安定的社会以及从中衍生出的长老权力,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变迁方式,作者称之为“注释式”。长老权力不容反对,“注释”维持了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了变动的内容。如此一来,名实分离,既尊重了传统的权威,又满足了变迁的需要。
至此,我不过是照着自己的思路,拣了一些内容谈了谈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理解,当然也可能存在偏差,顶多算是我自圆其说解释自己为什么用“生于斯,死于斯”来回答“乡土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生于斯,死于斯”不仅仅是小农经济下的一种表面生活状态,更牵扯着文化传递、道德规范、权力结构等一系列社会要素。
仅凭上文的论述,书中的许多内容我无法一一详述,理解上也很浅薄和局限。例如上文所述“礼治”的社会规范,我们也可以从社会结构以及依着社会结构而形成的道德观念这个角度来理解。先生提出了一个形容乡土社会中社会结构的经典概念“差序格局”——即使是在“生于斯,死于斯”这样熟悉而稳定的社会中,其内部的联系也并非均匀化。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讲究一个差次,也就是伦,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推开波纹,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每条路线都系着不同的道德规范,遵守这种种规范就称之为“礼”,所以这个“礼”说得具体些便是指伦理纲常,再具体些也就是儒家思想中“孝”“弟”“忠”“信”等一系列的道德要素。因而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就是“克己复礼”了。
《乡土中国》自1948年首次出版至今已有整整70年,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等现代化历史潮流的裹挟下,乡土社会一直发生着变迁,许多东西随之消逝,也有许多正在兴起。一方面,农村人口开始向城市流动。丰富多彩,充满挑战、机会和无限可能性的城市生活吸引着人们。山里的孩子渴望随着读书声飞出大山,从小以泥土为游戏的孩子正努力用笔替代锄头,年轻人纷纷涌向大城市追求向往的生活。当然,这也同时伴随着层出不穷的农民工问题、拆迁问题等种种问题。无论是自愿走向城市,还是被迫与土地分离,乡土社会都渐渐地被人们抛在了越来越远的身后。另一方面,乡村社会本身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曾经的田野矗立起了高楼,即使在仍然 文字下乡、法律下乡、国家机构下 我们最终从礼治走向了法治,从血缘走向了地缘,从欲望走向了需要。
只是蓦然回首,人们又纷纷开始感叹起乡愁。上班堵车时汽车的尾气让人们怀念清晨新鲜的空气;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怀念“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变幻莫测的世界让人们怀念与泥土为伴时安定而平和的日子;冷漠疏远的人际关系让人们怀念熟悉温暖的面对面社群……可惜,即使是集体式的回望与怅然,也注定阻碍不了由每个人共同推动的社会变迁。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意味着陷入了市场的怪圈,故乡却已成了回不去的地方。终于,“生于斯”不过是上天注定,而少了“长于斯”,“死于斯”也只剩可怜的一点乡土情结了。
毋庸置疑,费孝通所言的“乡土社会”正在瓦解,社会的结构与人们的思想皆在变化。社会的进步值得肯定,偶尔怀念过去也无可厚非。惟有不忘来时之路,方能实现未来之梦,从不停歇的前进是不合适的,就像现在,环境污染、秩序混乱、人情淡漠的问题恐怕还需我们停下来从乡土社会中去悟得解决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我们正在走出乡土,《乡土中国》一书也永远闪耀着它的价值,呼唤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与之对话。
因为是作业,写的确实有些冠冕堂皇了,所写内容也参考了很多文献,不过还不至于虚情假意,对先生的敬佩也是发自内心的。
尚未读这本书之前,书的名字丝毫没有引起的我的兴趣,听起来就像是介绍中国的自然风光、人文地理这般。读后,却令我有些激动了,写得真实、深入,如果没有一双“慧眼”和怜悯之心,一定写不出这样的书。
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先生那样把事物看得真切,看得透彻,不过不知道还要磨练多久呢!
在我明白,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一样的关联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联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联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因此,我们这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牺牲家,为了党能够牺牲国,为了国能够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能够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资料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联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联,地缘关联等。或者能够说是这种靠关联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正因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正因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乡土中国》一书收集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这十四篇文章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以下我就选择了其中我比较感兴趣的几篇:
一、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这是费孝通先生在本文中的第一段,间断的一句话,就将对乡土社会的研究上升到了对于研究整个中国社会极其重要的层面。紧接着,费老便开始大赞人们在藐视乡下人土气时用的“土”字用得精妙,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中的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中华民族确实与土有着深厚的感情,从半坡、河姆渡开始粟稻种植,中国社会就一直沉浸在与世无争的小农经济之中。农 在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土’成为与文化紧密联系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通过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农民生活是一幅春耕秋收面土背天、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循环式图卷,一个老农所面临的问题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他做着和父亲爷爷一样的工作,和子孙后代也一样的工作,这种工作只需要通过面对面的言传、手把手的身教即可继承,而且非常稳定。为了这种稳定可预期的生活保证,农民只需要气候正常,不需要技术革命;只需要按部就班,不需要别出心裁;只需要求是,不需要创新。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不得不佩服费老对这一点的精辟解释,我想如果没有大量的研究以及本着对基层社会的了解与关怀是很难有这样独到见解的。费孝通:乡土中国
二、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费老在文中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乡下人在面对汽车到来时不知如何是好,还有一个是城里的孩子故作聪明地将包谷喊成是小麦。这两个例子很轻而易见地就说明了那个所谓的“愚”只是见识问题,与智力有何干呢?继而费老很自然地过渡到了“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到了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只是现在的所谓乡下人看到汽车就像看到自行车一样频繁,根本不存在不知如何是好的问题,到时还有些所谓城里人至今还不知道包谷和小麦有何区别,不过,这自然是题外话了。
三、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以‘已’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象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这就是费老在文中解释得差序格局的经典形象,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
四、家族、男女有别
费老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说,乡土社会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 “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费老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乡土中国》这本书不厚,也就104页,但是这短短的百来页文字去很好地剖析了我们国家最基础的社会,当然我们现如今所处的社会已较费老的那个年代相差甚远,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那个时代的社会本质来解释我们当代的某些社会想象,我想这可能也是我们这堂课的指定书目里面将这本书归为历史类的原因吧。有人说要认识中国就必须先认识中国的农民,而要认识中国的农民,就不能不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我很赞同这个观点。
花了二十来天才看完这本《乡土中国》,而也是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阅读量和阅读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反思。今天这次写读后感,可能更多地却在对自己读书上的反思了。
无论怎样,还是先得说正题。《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
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 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中国》一书中详细、理性地解读分析了我们与乡土亲密细腻的感情与关系。
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你走多远,身居何职,都脱不掉骨子里的乡土气息,忘不了家乡的山山水水。因此有了虽身在都市高楼大厦里的达官贵人,仍然手持小铲侍弄几盆植根泥土的花花草草,更是奢望能在闲时,自己拥有哪怕巴掌大的一小块土地种点蔬菜,来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普通百姓更是对家对土地无法割舍。
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根据只言片语,苦苦寻找祖上曾经住过的一孔破窑洞或埋葬老祖宗的一捧荒冢;沒文化的老农在老屋拆迁时,死死地抱住院里的一棵老树,老泪纵横,不肯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乡土情怀的影响,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思想哲学认为,凡事都是对立的,非此岸及彼岸,中间有条无形的鸿沟。我们的哲学思想总体是中庸的,讲求包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互相依赖。阴阳学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阳中抱阴,阴中含阳,相辅相衬方能源远流长。这与我们早期由农耕文明发展而来是分不开的。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打乱了我们原有的脚步。我们抛弃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挥手告别对我们忠诚奉献的土地,一窝蜂似地挤进陌生而又拥挤的城市。钢筋结构,水泥硬化,与泥土一刀两断。一座座高楼,鳞次栉比。高空鸟瞰,和密集型养鸡、养猪场沒什么区别。呼吸着不知从那里冒出的被污染的空气,吃着不知怎样生产出来的不时被媒体报道加了什么“氰",或者什么“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思想也因生活环境改变而改变。沒有了往昔乡村泥土中的朴实与亲切。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2000元人道主义的施舍。留守农民辛勤劳作,换来的是,老人有病看不起,娶了老婆又离异,剩下子女无人管。
现实在狂扇农耕文化中“勤劳致富"的嘴巴。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前三十年,一个普通农民,生养四五个孩子,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孩子读书成家,虽困难,却也过得去。然而经过现代科技化的洗礼后,一家有时候连一个孩也养不起。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云:“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说白点,就是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殷切盼望,费先生"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的创作风格,得以延续,探索、引导中华文明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前进。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 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讲的是咱们中国最基础的乡土文化,是每一个乡土中人所熟知的却未能构念出来的东西。很多东西说的恰到好处。也许大家,才有这种魄力,对自己的研究和看法可以用自己新造的词汇、概念进行解释。整本书行文逻辑缜密,从家到社群,个人到家族,行为到权力,都有着一整套的逻辑体系和行文脉络。不得不说,此书值得阅读。尽管里面对乡土中国解读有的部分在现在来看是不完全贴切的。但是,瑕不掩瑜,其中的核心思想,其所提出的差序格局、长老权力等一系列新的概念,都让人耳目一新、醍醐灌顶。
老师在评此书时,提到一点是他觉得作者有点“偏袒”、“护短”的异味。我整篇读来,觉得并不是这样。作者对于每一处所谓“护短”都有给出明确的、令人信服的论证或解释,并且在关键出表明自己的态度,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思考,这没问题。
这里我要说的是作者对于有些概念或问题的解释有点牵强的感觉,所举的例子也有不甚恰当之处。也许是我才疏学浅,没能明白先生的准确意图。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把视角拉近一些,我们会看到与西方”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不同,农村社会对于权利的分配是十分不均衡的。人们评价人或者事,往往不是”讲理“,而是看对方与自己的亲疏远近。与自己距离近的,就支持,与自己距离远的,就反对。而且还有一个特点,有些社会地位高的人会吸引大量的各种“远方亲戚”就会自动找上门来。这就是说,在农村社会构建的关系网络实际上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这种特点与之前写到的婚姻关系相结合,就形成了一种社会关系网络模式。首先,这个网络是以婚姻为纽带的;其次,构成这个网络的是男方和女方各自的家庭网络;再次,这个网络的大小和影响力既取决与男方女方家庭网的大小和影响力,更取决与中心人物的社会地位。在这样的网络中,人们自动向社会地位高的人靠拢,形成以他(她)为中心的网络结构。这样的网络是不是稳定,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中心人物,如果这个人物比较能照顾全局,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诉求,那么大的网络往往更加稳定,相反,如果中心人物比较自私或者偏心,这样的网络往往不能稳定。
最后,来说一说关于权力的来源。费孝通先生总结了四种来源,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权力、时势权力。
横暴权力是最高权力的来源:由于征服带来的权力。比如说在古代中国的改朝换代,不管是哪个皇帝,只要能用武力打下江山,就会获得相应的统治权力。这其实相当于在说,我之所以承认你的权力,是惧怕于你的武力。这与西方传统的政教合一的理念不同,也不同于文艺复兴后基于契约的权力模型。这是一种简单有效的逻辑,正是它构成了中国作为一个大一统帝国的基础。
第二种权力是同意权力。同意权力是大家在协作的时候达成的某种共识。因为要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须有领导者。在大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听从某个人的指挥。这样的权力模式在今天得到延续,它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契约精神的雏形。
第三中权力是长老权力,它的含义是,在农村人们普遍会尊重某些经验丰富或者是有才华的人,这样的人往往是老者。所以被称为长者权力。这样的长者实际上和之前提到的一个网络中的社会地位有些相似:长者的社会地位往往是比较高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社会地位高的也往往更容易被人们推崇为长者。
第四种权力称之为时势权力,这是一种动态的权力。说的是当有重大的变动出现时,那些能够最早看清时势的人就会获得某种权力。因为他可以带领大部分没什么见识的农民应对变局。这样就具有了某种权力。
总之这四种权力,第一种是最宏观的,大局上说的;第二三种是在实际生活中面对具体的事情所涌现出来的权力;第四种则是和外部环境有关的权力。
乡土中国所反应的那种静态保守,奠定了中国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的基础,它们使得中原是稳定的,和施展所说的那些多元融合的体系一道构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华夏文明。乡土中国,相当于是中原的运行模式。这个模式中的关键词包括:稳定、共生、团结对外。但在经济基础变化的今天,这种模式受到的冲击是巨大的。尽管如此,在现代中国社会依然看到很多乡土中国的特点:重面子、评价主观化、人情社会等等。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要了解日本文化很多人会去读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而要了解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则离不开这本《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老在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他于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内容整理出来的书,37年后的1984年由三联书店重刊。主要依据当时乡土社会的人际生存现状、社会结构、交往方式等,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完成。该书中的乡土中国,其实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各种元素,再看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可以发现费老的很多说法如今仍然拥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文中开篇就指明了乡土社会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乡土性,这也是整篇文章的基础。正是在乡土性的基础之上,作者延伸开来得出了很多结论。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导致了不流动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乡土社会的特性:礼俗社会,文字的相对不重要性,差序格局,无讼无政,家族的基本结构,血缘社会等等。整篇文章是一种横向思维的视野,将乡土社会不同部分的不同特性以此剖析。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这个圈子具有伸缩能力,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能放就放,能伸能缩。这是自我主义产生的源泉,也是中国小农意识、自私自利产生的另一种诠释方式。中国人在国际友人眼中永远顶着“自私”的帽子,没有集体、国家意识,永远想着自己及小家的利益。因此他们只扫自家房前雪,他们为一己之利损害大家的利益,他们目光短促、心胸狭隘,他们不顾天下苍生只顾自己安乐。
不仅以前的文人在批判国民的劣根性,当下也有很多人在反思。昨天和同学看完了姜文的《让子弹飞》,这是一部很多人期待已久的影片。姜文一改以前怀旧、缓慢、意识流的风格,在这部新片中注入了很多反讽、黑色幽默的东西,使得商业大片的背后也有很多让人反思的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国民愚昧自私的劣根性。费老先生在开篇就意识到,已经有一种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逐渐产生,在这里可以称之为城市社会。如今中国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如火如荼,乡土社会确实在逐渐土崩瓦解。可尽管如此,乡土社会中的很多特性却残留了下来,并在城市化中畸形发展,这使得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基层民众都面临了很多困惑。最近“黄山门”事件愈演愈烈,复旦大学面临着严重的公关危机。事情可能不像网络舆论中所说的这么简单,但归根结底,广大网民还是在指责国民自私自利的劣根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费老先生笔下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性,在中国一流大学的学子们(所谓的知识阶层)身上出现。中国经济的崛起大家有目共睹,于是很多人开始称中国为“大国”,但大国绝对不能只是经济上的腾飞(中国在这方面也还需要继续努力),国家软实力、国民文化素质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大国就应该有大国的风范和气派,而如今中国依旧充斥着小农意识和小市民意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乡下人进城穿了套西装,脚下却依旧是双解放鞋,显得不伦不类。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政权,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