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
我最好的朋友叫梅蔓,她长着一张漂亮的瓜子脸,扎着两个又黑又粗的羊角辫,腿长长的、个子高高的、眼睛亮亮的`……
梅蔓大我一岁,她一年级是在武汉读的,二年级时转到我们学校,当时我一年级,那时我们就认识了,她有时来我家玩,更多的时候是我们常常约着在我家楼 后的大花园里玩,有时也到她家楼前的花园里玩,我们一般在一起玩“变色龙”、“猜楼梯”、“恶作剧”。梅蔓喜欢演小品,她演得特别幽默滑稽,经常逗得我们 哈哈大笑,每次我们都玩得开心尽兴才回家。
她个子高而且有正义感,所以当别人惹我的时候总会护着我,她升三年级时我由于跳级,我俩就在一个班了,在教室里,我坐第一排,她坐第六排,由于天天在一起,我们的友谊就更深了。
她做事情速度很快,一般我做两小时的作业她一小时就能做完,为此,爸爸妈妈总以�
梅蔓学习很好,她二年级时据说是全班第一名,现在老师也常表扬她,我一定要好好地向她学习。因为如果我学习不好,时间长了和她就没有共同语言了,那样她会不理我的。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死党,有你真好。
你有着一张俊俏而又圆润的脸,每当你笑的那刹那,还会露出二个小小的酒窝,格外的可爱。在你那俊俏而又圆润的脸上还有着一双如钻石般闪亮的大眼睛,我想这就是你的视力好过常人的原因吧。最吸引我的还是你那一头纯天然淡黄色的短发,在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染过的……。
生活中,我们二个总是形影不离的在一起。在你不开心,难过的时候,也会统统跟我倾述,也能让你发泄一下;你也常常找我到你家吃饭,跟你一起出去旅游野营,从来不会一个人吃好吃的,玩好玩的。我还记得有一次,是你爸妈刚旅游回来,还带了一些礼物,你就让我到你家了,还吵着也要给我礼物,结果没办法叔叔阿姨只能把原先打算给别人家孩子的礼物给我了,阿姨还给了我两个很多好吃的,把我们乐的。最后还在你家吃了饭。
曾经,我们还度过了一生中最难忘的一周。那是在六年级快入冬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我就得了流感,原以为吃几天药就能好的,可是没想到过了二天发高烧了,于是就急忙去医院看医生了,医生要我住院观察调养一下。虽然我一向不喜欢住院,可是这次医生都发命令了,我也没办法了,只能住院了。于是我跟老师请了假,住进了医院。没想到当天傍晚放学之后你就来医院看我了,还仔仔细细的给我讲解今天老师上的功课,之后还陪我聊天解闷,尽管使你回家晚了,晚上在我一个人闷得慌的时候,你就陪我聊天。第二天,我在医院吃完中饭,就睡了一觉,不过我用手机设定了放学时间的闹钟,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不知不觉的,闹钟的铃声就响了,不过我睁开眼,等了好久却没看到你来,我就想可能是老师托课了,还是你打不到车是步行来的……。吃饭的时候到了,可还不见你来,我就到窗口望了望。正当我我窗外看去时,隐隐约约听到我最熟悉的脚步声,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幻觉,不过脚步声越来越清晰,我开心的连嘴角都翘起了。你推开门进来的时候,还把手伸了起来摇了摇,手上还拿着一个我熟悉的袋子,那是我最喜欢去的餐厅的外送袋子。还笑着说:还没吃吧,来,一起吃,我都要饿坏了。于是我们二个一边吃一边有说有笑的你还给我讲功课。感觉,时间就像是在这笑声中沉浸了,停止了。
亲,有你真好,给我的生命道路上添加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张天乙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很会安慰别人,也能给我鼓励。
那是我们田径队要比赛的时候。因为每天都要训练,所以与张天乙在一起的时间少了。
比赛前一天,我紧张的不行,但却装作很自然的样子,对张天乙说:“老大啊!明天我就比赛了。”张天乙仍然不改她那副样子,说:“比就比呗!怎么了?”我苦恼地对她说:“老大啊!我400米跑不下来呀!如果我跑完后虚脱了,你一定要去看我啊!”张天乙说:“你这家伙,怎么自己诅咒自己呢?再说了,你跑步那么快,怎么能跑不下来呢?你可是我们班唯一一个田径队的啊!”我想,张天乙,你真不愧是我的死党,你的话让我有了自信心;你的话让我不再害怕明天的比赛;你的话让我镇定下来,发挥出自己的水平,没必要拿第一、第几的`,自己努力就行了。
跑400米时,我跑了300多米就没劲了,想走过去。但我一想这是比赛,又想到张天乙和为我喊加油的同学和老师,便坚持了下来。张天乙,你是我永远永远的朋友,最好的朋友。
赵语晨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她叫贝贝。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弯弯的眉毛下面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头发有些黄,皮肤白白的,看上去很是干净漂亮。
她的爱好是折钱包和做兔子的耳朵,一天能做好几个呢。她经常教我折钱包,时间长了,我也情不自禁爱上了折钱包。她的性格有时候很暴躁,有时候很温柔。有时候我们正玩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突然发起脾气,把我吓了一跳;一会儿她又莫名其妙地变得温柔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分享给我。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喜欢她吗?
本以为,我可以用所学的知识为你写下诗篇,让诗意在岁月的长河中奔跑。可当笔锋触及那远逝的岁月时,才发现那自以为是的诗句竟装不下岁月深处的缺口,装不下你对我的真诚与温柔。最后,只写下一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与你相遇在蝉鸣的夏天。那年,我七岁,你十岁。当姥姥带我去见你时,我是那么地羞涩,躲在姥姥身后不敢看你,可是当我见你第一眼时,我怔住了。那齐齐的小短发,黑黑的皮肤,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脸上镶着两颗黑珍珠般明亮有神的眼睛,白白的牙,小小的酒窝,掩饰不住的笑意,如此纯净,如此开朗,如此活泼单纯,我被你感染了……随之,我们手牵手成了朋友。
陌生的城市,是你为我带来欢乐的笑容。记得你带我在如水的星空下捉蝉。你说,用面筋粘下来的蝉才最活现。于是,我们每晚都拿着家伙事,我在后,你在前,你个儿高,举着杆子粘,粘下来的蝉你给了我,我就装在了袋子里。水池中的小家伙们不停叫着,我也不停笑着,那么开心。记得你带我去放风筝,你的风筝总是飞得很高,而我只能拖着跑。于是,你帮我一齐牵着风筝,放飞到空中。每当我们俩的风筝缠到一起,你就会突然指着它们说:“你看他们在亲嘴嘴呢!”于是,你“啪”的一声用手挡住脸,我也学你一样“啪”……随后,又是一阵爽朗欢快的笑声。
记得我被雨淋,感冒在家时,远远地从窗户上看见你拖着个大箱子。“哗啦……”一大堆玩意散落在我眼前。“看,这可都是我的宝贝,你快快好起来,咱们一起玩!”是啊,真是好宝贝:弹弓,花绳,万花筒,糖纸……多么五彩缤纷的宝贝,多么美丽的心灵,我的朋友!
快乐总是短暂的,我要踏上长途车回家了。你走前,你问我,你还来吗?你的眼里分明闪着泪花。我说,当然了!从那以后,每每我们相见,你总是又给我许多好玩意儿,你的眼睛依旧明亮,你的心依旧纯美,真诚。
虽然,我们不常见面,但是,你的真诚你的善良,你的温暖却时时照耀在我身上。和你在一起,总是我最快乐,最美好的时光,我爱那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爱那干净纯洁的笑容,我爱那朴实美好的你。时间如何流转,都改变不了这一切。岁月如何变迁,那个带来温暖与快乐的你,都是我这一生最好的朋友。
朋友,可是那书架上的纸张?可是那相伴多年的伙伴?可是那常唤我醒的阳光?可是那夜间伴我眠的弦月?而那最好的朋友,却要提及一物,一景。
它高挺,直拔,树皮粗糙。它还有个发育不良的伴侣。那两棵银杏伴了我多载春秋,叶呈扇形,春碧秋黄。常有雀停在枝上,用喙梳理自己那光泽柔亮的羽。曾有燕在两枝交界处衔成一窝,我亲眼见小燕从幼鸟到后来羽翼日渐丰满,飞离巢穴。
我与发小最爱的便是秋。入秋,寒露时节,银杏叶开始落地,硕大而金黄。我与发小便拾起它们,一部分贴作标本,另一部分扎成一捆,看上去像极了黄玫瑰。年年如此,乐此不疲。
春时,银杏抽枝,高处长了几片嫩叶,偶尔拾起,细细端详,不如秋般丰满而无立体感。老家比较多枫树、香樟、紫薇和樱树。枫叶与银杏性质有些相似,入秋即黄,大而饱满。据说银杏百年结一果,反正据我太爷爷说他三十年前搬来这里也为曾经见它结果。我是九岁才约莫知道银杏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与它一起的水杉恰巧也是如此。为此我高兴了很久:从小就是玩银杏叶和水杉这样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长大……
就连冬时银杏也是美的。银装素裹,积雪落在枝头,秃枝上堆积着一层薄薄的,晶莹的雪。当时门口的屋檐结了冰锥,砸下来险些伤到小孩子。孩子捡起冰锥,用暖热的手捂着那冰,摊开手时冰已化了,手指通红,便“哇”地一声哭了,哭得很惨。银杏不像松树那样能拦下一片厚厚的雪,所以不远处的`松树下面雪极少,人们便窝在那,燃起柴,烤番薯。经常有小孩子的羽绒服被火星沫烧了个大洞,被母亲骂骂咧咧扯着耳朵拉走。
如今早已离这银杏有两千多公里,但它是我人生的光,最好的朋友。
朱禹锡
我的好朋友是睿睿。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短短的眉毛下有一对眯缝眼,鼻梁直直的,一看就是一个小男子汉。
我非常喜欢和他一起做游戏。有一次,我和他,还有几个好朋友一起玩“和平精英”。我俩齐心协力,大获全胜,把对手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睿睿是一个非常守时的人。他说一点二十出门来我家,不过一点十三分的时候我就有点坐不住了,然后主动下楼找他。他非常准时,一点二十刚到,就飞快地往我家跑,一看见我,就往我身上扑来,然后和我一起去上学。
睿睿曾经帮我打跑过欺负我的人。那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走在睿睿的旁边,突然班上的一个同学打我,睿睿帮我打跑了他。
睿睿是一个守时、正直的人,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当有人问我:“谁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会毫不犹豫的说:“书籍!!!”的确,我最好的朋友不是同学、不是亲人、也不是动物、植物,而是那一本本伴我成长的好书。书籍,好比一轮骄阳,照耀我的心灵,使我的世界光明永存。书籍,好比一阵细雨,滋润着我的心田,使我的人生,永不枯竭。书籍,轻轻从我身边走过,飘飘然。.。.。.懈怠时,书籍告诉我:“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失意时,书籍鼓励我:“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浮躁时,书籍提醒我:“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书籍不但是我的益友,还是我的良师,让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伊索寓言》让我从短小的故事中学到了大智慧和丰富的哲理。《繁星 。春水 》让我领略到了“母爱。童真。自然”的巨大魅力。《简爱》让我学会了勇敢的面对生活和战胜挫折的力量。《岳飞传》让我更加忠于、热爱自己伟大的祖国和坚韧不拔的精神。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更多的昆虫,知道和明白更多的科学知识。《童年》让我学会了满足、同情、和感恩。.。.。. 有一次,我们一大家人吃团圆饭,我本想拿一块最好的一块蛋糕的,但当我想到孔融让梨哪一情景时,便把那块最好的蛋糕递给了爷爷。.。.。.还有一次我顶撞妈妈之后想起了冰心的《繁星。春水》中那些赞美母爱的诗句。我被深深的打动了,主动的向母亲道歉。.。.。.。这样的事发生的太多太多了,书籍对我的帮助也太大太大了。我认为和书籍在一起很快乐,很满足。.。.。.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中国也有句谚语:“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古到今,人们对书籍的赞美诗句数不胜数,书籍对人类的回报也是不能否定的。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精神食粮,书籍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开放了我们的思想,让我们有着自己一片天空,放飞了我们的梦想。.。.。.踏过几道历史的门槛,书籍携着我们去欢笑、去哭泣、去感觉。经过生活的洗礼,书籍引着我们去成长、去感悟、去生活。.。.。.指导老师:李宗玲
他,我最好的朋友,他有一双又圆又黑的眼睛,他有一头黑黑卷卷的头发,他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
他就是我哥哥。
虽然他和我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但是我也和他像亲兄弟一样,说过份一点,他就是我亲哥。他和我居住的地方很近,有时他家炒菜时的声音我能听见。因为他的年龄比我的年龄大,所以从小习惯称为哥哥,我和他很要好,我们也常常“窜门”。
他也有一个很成熟的名字——保姆。因为我们那时的小孩中他最大,他几乎每天都要领着我们四处窜,有时要帮我们手工造一些“兵器”。因为他比我们知道的东西要多,所以常常把我们带到自制“学堂”学习一会之后,才领着我们去玩。
全村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聪明的人。每次孩子们和他一起玩后,都很开心,不知他用了什么妙招。而且我们都愿认他为“老大”。
他聪明,也爱乐于助人。
一次我们出去玩,“小弟”的鞋不小心掉到石缝里,我们都没有办法,他却就地取材,他跑到树下折了一枝树条,把鞋子从石缝里钩了出来,他说:“你真是不小心,以后注意。”“小弟”说:“我的鞋带不见了,我不敢给妈妈说,所以就……”后来他回家打了一根一模一样的甘雨带系在了“小弟”的鞋上,虽然一新一旧,看起来不对称,但他已尽力了。
他就是那样,他就是我哥哥,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陈茜,一个我最好的朋友。她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之间,就像烙下印痕,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相貌平平,总是穿着一身纯白的运动装。她的名字很有意义,因为她最喜欢吃“没吃的时候是绿的,吃的时候是红的,吐出来是黑的——西瓜。”因此,她的名字叫陈茜。
她学习很好。令人羡慕,不少人在暗地与她较劲。在补习班老师点名让她读英语。只见她从桌上拿起英语书,挺直腰板,用那洪亮的声音读了出来。她大大方方,口齿伶俐,读得流畅,一展英语风采。陈茜不但英语好,数学也好得让人眼红。那次测验,我考得一踏糊涂,乱七八糟的。而她就轻而易举夺了第一。下课还来鼓励我,帮助我解答不懂的问题。渐渐的,我们俩成了最好的朋友。在一起玩,一起学习,一起谈心。夕阳老是把我们的影子拉长。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次补习班期末考试,我突然感到有点不舒服。是福是祸,是祸躲不过。我的头痛病突然发作,痛的好像裂开一样。她连忙放下笔,拿出牛奶让我喝,可是没效。我们只好去附近的药店买药。尽管我痛得头晕晕的,却还是听见在买药时她说的一句话:“这药千万不能帮助睡眠呀!我们还得进行考试!”那一刻,令我出乎意料。多么细心的朋友啊!如果开始睡觉,我的分数就以零分来计算,到那时候,我的努力就白费了。此时我的眼里,热泪盈眶。
时间过得飞快,我和陈茜以前的点点滴滴仿佛还历历在目。我们分别时,我才发现,在和陈茜走过的路上,洒下了我们的欢声笑语,洒下了我们的努力,洒下了我们的汗水。现在,我们以前的努力都没有白费,都“开花结果”啦!
陈茜,一个助人为乐的女孩,一个陪我度过困难的女孩,一个我最好的朋友。这样的她,能不令我印象深刻吗?
刘雨辰
我最好的朋友叫明明,他今年9岁,中等个头,皮肤满分作文网不白但也说不上黑,人很精神。
他跑的特别快,有一次下学的时候他收起书包,一溜烟儿冲上前去,排在队伍最前面,我都差点赶不上了。他学习也很棒,从来没有低于九十分以上。据我观察,这都源于他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所以才能这么优秀。
我希望他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有人说:友情似岩,坚不可摧;也有人说:友情似水,水流不断;还有人说:友情似气,无处不在。但是我认为友情似冰川,需日积月累,收集“日月精华”,才能永恒。不过,她要除外。
她是我才结识的一个初二女生,她不仅很真挚,还很文静。多次深谈后才发现,她和我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我们都感到相见恨晚啊!更巧的是她的姑姑竟是我母亲的好朋友。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缘”吧!
我和她非常聊得来,再加上她又住在她姑姑家,我母亲常和她姑姑交往,我们俩相见的次数也就慢慢多了起来。但是从那件事后,我就认定了这个女生做我的好朋友。因为她忠诚、守信和有义气。
那天,下了场大雨,一辆车从我身旁飞驰而过,溅起的泥点落在了我的白裙子上。泥点不仅大,还很多呢!那天我妈和她姑姑要一起吃饭去,我和她也要去,我这个样子,不是自毁形象嘛。刚好我带电话了,于是我拨通了妈妈的电话:“妈妈,我的裙子脏了,刚好穿的有点少,能帮我回家取一套衣服吗?”“不行,今天要合帐,忙的不可开交,没时间回家!”说罢便挂了电话。我上完课后妈妈递给我一件工作服,它很长,所以把裙子遮住了。但是,我不能总穿着工作服走来走去的吧!所以我决定去洗手间把泥点洗掉。
当我正在洗手间冲洗裙子上的泥点时,突然有人推门而进。我惊了,竟是她!一双运动鞋,一条牛仔裤,和一件淡粉花纹T恤衫映入眼帘。我不敢看她的脸,我已经知道她是什么表情了:一脸的惊讶,然后再和我做回不是朋友的普通人。但是,我错了。她微微动了动嘴唇,说:“你的裙子怎么……不要紧我来帮你!”说罢,便帮我完成了我的“宏伟事业”。“不要紧,我来帮你!”这几个没经任何修饰的话语打动了我。我轻声问道:“这事儿能帮我保密吗?”“能!”她的声音虽小但很坚定。我们一直没说话,直到回包厢。我妈突然问她:“你们干嘛去了?”“没干什么!就是—聊了会儿天。”我从心里升起一股感激之情。饭后,我们一起聊天,说心语、很开心。
从那时起,我便觉得我对“朋友”的定义有了新的认识。友情可以是日积月累,也可以是一见如故。因为真正的友情只需要:忠义和守信。
我有许多朋友,但是她们都不知在我有困难时该怎么安慰我。只有她明白。沉默和真语,这也许才是给我安慰的最好选择。
这份一见如故的友情令我珍惜,也让我感动。
我的好朋友是许靖童,她是我的同班同学。
她身材瘦瘦的,扎着短短的马尾巴,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对弯弯的眉毛,眉毛下面有一对水旺旺的大眼睛,还有一张宽宽的嘴巴,看起来非常秀气。
她爱好是做手工跟画画。
她很擅长画画。我记得有一次上美术课,她画了她和她的妈妈,画的栩栩如生,美术老师看了以后赞不绝口。她的风景画也画的非常逼真。
她也很擅长做手工。我记得有一次中秋节的时候,她约我去她家里做灯笼。她很快就做好了一个灯笼,我呢都不会做,然后她就教我怎么做。她做的灯笼比我好看很多。后来她姑姑也给她一个灯笼,我们拿着灯笼一起出去玩,那一次我们玩得非常开心。
她的字写的非常漂亮,上课非常认真,学习也很努力。我记得有一次暑假,她觉得作业太少,还主动要求妈妈给她布置了额外的作业。
她非常喜欢数学,一年级的时候数学考试经常打100分。
平时我们经常再一起玩游戏,比如:“老鹰抓小鸡,还有抓人,老鼠偷油等等。”我们玩得非常开心。下课的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聊一些家庭趣事和自己的`烦恼。
她经常会送一些小礼物给我,比如她做的手工还有画的画,或者是一些小饰品。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许靖童,希望我们友谊长存。
看完了电影《我最好朋友的婚礼》,现在正简单且深刻着。
看了开头,我并没有一如之前猜着结尾。大概是朱莉亚的笑容太过诱惑,让我在电影播放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她应该是代表爱的godness,而事实上她也的确是的,只是一度成为了撒旦。
电影的主角在我看来其实就只有朱莉亚一个,整篇都是围绕她如何挣扎着、矛盾着去不折手段地"win you back",就像在结尾她坦然地坦白了一切。
电影的开头,通过饭店里厨师们竭尽所能创造的食物,得到朱莉亚"inventive,confident"的评价,从侧面反映了女主角尖锐、挑剔的性格,也直接肯定了女主角擅长对付直观事物,换句话说,面对不那么直观的事物便是显然的“少根筋”,比如爱情,再比如婚姻。也难怪德莫特九年来的坚持不懈的追求,直到被告知即将在周末举行婚礼,朱莉亚才真正开始正视她与她一直认为是best friend之间的关系。只能说,有些东西一旦错过,你便永远失去了它,即便再是努力奔跑,也终究跑不过流逝的时间。
电影迷惑观众的地方很多,之前所说的女主角姣好的笑颜是其一,而其他例如女主角的“坚持不懈”、她用深情且受伤的眼神凝望德莫特,一直到她勇敢的一分钟告白,我都相信着她最终会与德莫特相守。当然,德莫特的哀伤的小眼神也是迷惑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让我一直一个人臆想着这场周末的婚礼是一个局,用来请朱莉亚入翁。许是这样的情节多了,观众也多少能猜个七七八八,因而导演才一直用直线的叙事方式贯穿整场电影,结局出乎“意料”,亦在情理之中。就像双重否定,最后亦是肯定般。
不得不说的是女主角的坚韧以及矛盾的性格,朱莉亚很完美地表现了剧中人的感情世界,即便最后告白失败,亦能勇敢地开着面包车追上去坦白并弥补一切。也正因为女主角的自私且善良的人性的表现,才能正真感动观众,有情人未必都能终成眷属,感情之外还需要一个能容纳它的时机。显然的,朱莉亚失去了那个长达九年的机遇。但结局终究是温馨的,上帝为她留着的另一扇窗适时地开启,romantic式的结尾,弥补了片中女主角的情伤,也弥补了观众的遗憾。
电影结束了,有一种淡淡的失落。图生出一种时间是靠不住的感叹。面对机遇,不要逃避,勇敢地去追求吧!
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她穿着一件白色体恤、黑色七分裤和一双白色的老爹鞋。她那一头乌黑的短发,搭配上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樱桃小嘴,就连我这女孩子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初见她时,她手里抱着一大摞书,显得很吃力。我本想好心上前帮她,岂料我一不小心把书给打翻了,书本散落了一地。她的脸瞬间阴下来,我赶紧飞快地把书捡起来给她,然后撒丫子跑了。后面传来她的咆哮声:“哪来的疯丫头啊?我招谁惹谁了?”于是乎,我跑得更快了。
我迅速找到公示栏,再找到我的名字,嗯,二班,然后我直奔教室。
到了教室后,我随便找了个座位,刚坐下,抬头一看,我去,她怎么也在这个班上?天啊,我该怎么办?正担心时,她正好回头,也瞧见了我,然后她就径直朝我走来。我心想:完了,这次糗大了。
“谢谢你,虽然你把我的书都打翻在地,但是我也看出来了,你只是想帮忙而已。”她平静地对我说到。
“呼……”真是出人意料,我长舒了一口气回应道:“嘿嘿…是我太毛躁了,不好意思啊!”
就这样,我们从相识到相知,慢慢变成了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至今犹记得那次,我的脚磨出一个泡,她知道之后,一边为我消毒上药,一边数落我:“你怎么那么傻?脚丫子磨成这样也不说,就不能让人省点儿心吗?唉……你痛不痛?”
“痛!”我委屈地说。
“活该!明天早操别跑了,我帮你请假。一点儿都不让人省心。”
听着她的训斥,我只是嘿嘿地傻笑着。她却因为我走路不方便,连续照顾了我一个多星期。
她就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小熳——一个外表冷酷无情,内心却热情似火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