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这里是爱岗的小编为大家找到的8篇我想养一只小狗作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最近我们家来了一位新成员,我给它起名字叫小雨点。它有着一身黑色的卷卷的毛,眼睛大大的几乎看不到白色的眼球,尾巴短短的似乎比小白兔的尾巴还要小,大家一定已经猜出来是什么动物了,没错它就是一只泰迪狗。
我每天一回家它就像闪电一样扑向我的怀抱,它刚来我们家时是睡在它的窝里,后面爸爸让它睡在床上,它以后就天天跑到床上来睡觉,爸爸不让它上床,它就跑到我床上。吃饭时它趴在我的腿上眼巴巴的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我饿了快给我吃饭”。吃完饭我经常带它出去遛弯,它高兴的不得了一直朝我撒娇、摇头摆尾的,一出去就欢,追着小姐姐小妹妹跑,还咬着别人的裤子,胆小的小妹妹都被它吓的哭了。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小雨点也是我最亲密的好伙伴。我很喜欢狗狗,小朋友,你们是不是也跟我一样也很喜欢小狗狗呢?
今天早晨,邻居的朋友来我家问我要不要去遛狗,因为我家的狗最近总是无缘无故的乱叫,所以我答应了。
我们带着自己的妹妹,并牵着狗来到了田野。
还没有走进田野,那三只狗便疯跑过去,我们拉都拉不住,只能跟着它们跑过去。
等来到小竹林时,狗狗们停了下来,它们舔着“小池”里的水,还时不时地在咬小草,真可爱!还有还有,它们可喜欢阳光了,总在阳光下跑来跑去,我们都出汗了。等到有“陌生人”来的时候(实际上狗不认识,我们认识),我们家的狗便会汪汪大叫,我不得不把它牵到远处去。邻居朋友说:“要不我开个宠物店吧!你们可以让我来帮你们照顾狗狗。”我们觉得不错,就让她开这家“店”。
跑着跑着,我就累了,就把手中牵的狗交给她照顾,自个儿去一旁休息了。
不知不觉到了吃饭的时间,我们回了家,还带回了好心情。
我家的小狗名叫“豆豆”,它有一双黑黑的眼睛,一对大大的耳朵耷拉在头的两侧;它的鼻子非常灵敏,百米之外的东西都能闻到。它的毛非常柔软,还像雪一样白。
有一次,我放学回来,一下车,豆豆就跟着我不放,我跑它也跑,我跳它也跳,我停它也停。我摸了摸它的头,高兴地对它说:“我先去写作业,等一会给东西吃。”它像是能听懂似的,就趴在门口睡觉去了。
它吃东西也很厉害。有一次妈妈给豆豆五根火腿肠,可一眨眼的功夫,豆豆就吃光光了,妈妈和我大吃一惊。我竖起了大拇指说:“豆豆你真厉害。”
豆豆可是看家护院的能手,有时陌生人来了,豆豆就会大声的叫。我们一听到“汪汪汪”声,就会注意到底是谁来了。
我想养的宠物有很多,但我最想养的是小狗。以前,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法国斗牛犬,我给它起名叫——菠萝。
菠萝浑身都是金黄色的,它有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就像两颗黑珍珠似的。它的鼻子黑黑的,耳朵尖尖的,像三角形。每当我给它喂食的时候,它的耳朵就扇一扇的。它的小爪子尖尖的,像刺一样。尾巴短短的,可爱极了!
菠萝吃饭的时候,那简直就是狼吞虎咽,每当我给它喂狗粮时,它总是“汪汪”叫个不停。我把狗粮刚倒进去,一转身的功夫,菠萝就吃得一干二净了。我天天给它吃的喝的,渐渐的,我们成了好朋友。
我喜欢菠萝光秃秃的皮毛,喜欢它大大的眼睛,更喜欢菠萝吃饭时狼吞虎咽的样子。
如果妈妈再次同意我养小动物,我一定还会养一只法斗,我会天天陪它玩耍,会带它散步。
苟珈宁
我最喜欢养的小动物是——小狗。
并且,我现在已经养了一只。它全身长满雪白的毛,耳朵尖尖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黑黑的小鼻子特别灵敏,尾巴摇摇摆摆,可爱极了。
它非常喜欢啃骨头,我经常会为它准备一根一根的骨头,每天给它几根。有一次,我看到小狗正在地上刨来刨去的,不知道在干什么,我静静的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它是把没吃完的骨头藏起来,真是个“机灵鬼”。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用红外线手电筒逗它玩。当红点出来的时候,它就追着红点不放,红点在东,它就追到东;红点在西,它就跑到西。当我把红点射到墙上或者天花板上的时候,小狗就在下面跑来跑去,干着急,这个样子有趣极了。
小朋友们,你们也想养一只这样既可爱又有趣的小狗吗?
我想养的小狗是柯基。它的头圆圆的,像一块月饼。耳朵尖尖的,像一对竖起来的耳套。它的眼睛像是有人给它洗过一样,亮晶晶的。它的舌头耷拉下来像一把粉红色的遮阳伞,以免把它的下巴晒伤。它满身的毛是咖啡色和白色相间的。它的身材中等,有四只小小的爪子。
我想养一只柯基,因为它太可爱了,它走路的时候屁股总是一扭一扭的,就连站着的时候也会一扭一扭它的小屁股。如果它跑的太快,舌头也会跟着它快速地扇动着。
我想养一只柯基,那是因为我有时觉得很孤单。如果有一只柯基的话,我可以每天摸摸它、抱抱它。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坐在旁边看着我写作业。这样有柯基的陪伴,我再也不会怕了。
如果我有一只柯基,我会每天陪它去散步,然后给它喂狗粮吃,给它水喝,再给它剃毛。总之我会细心地照顾它。
我已经跟我家的小狗一起度过快五个月的美好时光了,我很很喜欢我家的小狗,我一直把它当做我的小弟弟。
它以前毛很长,看起来傻傻的,自从剪了毛以后,我就觉得它十分机灵,好像心里藏着许多鬼点子似的。
我经常带它出去散步,每次见到陌生人,它都会二话不说的冲上去,可能见过的人太少了,我想它应该会慢慢的习惯吧!
最近我在网上给它定了几件衣服,看起来很不错。等到货到的那一天,我给它穿起了衣服和鞋子,它好像很不习惯,又滚又爬、又蹦又跳,就好像一个杂技演员,变换着多种花样,我们全家人都被它逗得哈哈大笑。我在想:如果我长大和我家的小狗一起开一个马戏团,一定可以赚很多很多钱的!
它有时活泼,有时郁闷;它有时乖巧,有时暴燥。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我很喜欢它,我愿意每天都能和它一起玩耍,一起分享快乐。
它,是一个即可爱又调皮的三个月大的小狗——球球。球球是一只白色的京巴狗,一双小眼睛如葡萄大小,水灵灵的,可惹人喜爱。
记得有一天早晨,清香袅袅,我带球球出去玩耍。这是它的第一次出门。起初,球球似乎并不知道带自己出来是什么意思,于是它用自己的那一双貌似巧克力颜色的圆眼睛痴痴地望着我,好像在疑惑:“主人,这是什么地方?你带我出来干什么呢?”后来,我把手指向草地,然后左跳跳右蹦蹦。做完了动作,球球知道了我带它出来是来玩的,于是球球仿佛饿虎扑食般奔向绿油油的草地,在草地上尽情地嬉戏。我看着它可爱的一举一动,此时我真想变成和它一模一样的“小狗”,同球球一起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