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作文优秀6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圆框眼镜,蓝色风衣,黑牛仔裤,灰运动鞋,那叫个洒脱;做事迅速麻利,从不婆婆妈妈,这可谓洒脱,这样既潇洒又洒脱的人让我敬佩——他,就是志刚。
我们班的志刚和俊逸都是比较认真努力的人,但他们的性格却如同冰火两重天。
记得那是一次篮球比赛,那时已到了白热化阶段,我队竟落下了3分,每个队员都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我们的救命稻草出现了——志刚拿起球,往地上拍了两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左侧,面对对面的拦截,他猛地一下一转身,又向右方冲去,只见他两步化作一步,大步流星地向三分线冲刺,万万没想到的是,对面队员竟紧跟其后,志刚被逼至界线,顿时进退两难,为了拖延时间,他开始胯下运球。“砰——砰——”突然,志刚大喊一声:“俊逸!接球!”对面的听了,立即回头,看向那个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的俊逸,蜂拥似的冲向俊逸,志刚趁机蹲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再次冲向三分线,随之大吸一口气,使出全劲,猛地一跳,右手将球用力抛出,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哐堂”志刚进了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在众人面前留下了一个完美的背影。而俊逸呢,在被对面的猛攻后,似乎受到了惊吓,只是在场上傻笑,逗地对面哈哈大笑。双方打平后,场上响起了如雷贯耳的掌声,这掌声一半是给志刚的三分,一半是给俊逸的傻笑。
不得不说,志刚在篮球这一方面还真让我敬佩,不过,志刚不仅擅长篮球,他的学习更是优秀。
语文课上,语句赏析时,有他;
数学课上,无人答出的,有他;
英语课上,单词拼写时,有他;
生物课上,实验复杂时,有他;
美术课上,画出精华的,有他……
志刚似乎是样样行,行行行,他如此努力只为了一个梦想——考上北京大学。这样一个有梦想并去努力奋斗的人让我敬佩。
志刚还有很多让我敬佩的。打扫卫生时,总有他忙碌的身影;参与社团活动时,总有他乐此不疲的身影;别人需要帮助时,总有他乐于助人的身影……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有一个让我敬佩,为什么呢?是因为他的精神品质和他对我的帮助,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还是特别的敬佩他。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的父母因为有事出去了,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家玩耍。当时,我还向母亲要了两张百元大钞,那是我在学校的生活费,母亲还说让我把垃圾倒了。我提起垃圾大步流星的向垃圾站走去。当然了,我没有忘记关门。走到垃圾站时,我看见那里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我看见他手上拿着一个袋子,里面还装着瓶子。
噢!我知道啦,原来是捡废品的。我连忙跑到离他3米远的地方,踮起脚尖把垃圾扔进垃圾站,就离开了那里,往学校进发了。到了学校后,老师都去教导处开会了。没有老师的约束,我们学生当然是无法无天的了。叽叽呱呱每个人的嘴都像连珠炮似的,说的没完。过了一会儿,班主任来教室,严肃的说;“教室里是学习的地方,不是说话的场所,在教室就只要保持一个静字,静,静!”。之后,又把我们大骂了一顿。说完之后,就开始收钱,就在我掏布袋时,“啊?”我在心里大喊,“我的钱去哪了?还有我的学生证也不见了。”我对老师说;“老师,我的钱丢了,可不可以下个星期带?”老师用温和的口气对我说;“可以,但是不要忘了带钱。”我嗯了一声,上课的铃声响便了。当然了,上午四节课我都只是象征性的上了上,其实我原本是这样的,只是我的钱丢了我哪里还有心思上课啊。
放学铃一响我便冲出了教室,奔向校门。在回家的路上,我找了又找,却还是没找到,我非常着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了家门口,我见到了上午的那位中年人,他说;“这是你的吧?”他说着掏出了两张百元大钞和一个学生证,我盯紧一看,那上面正是我的名字。我说了一声“谢谢”便接过了钱和学生证。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温暖着我的心,他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他虽然人穷志却不穷,这样的人真让我敬佩。
哗——哗,窗外的大雨刷刷的下个不停,一阵阵冷风犹如一头猛兽追击着雨棚,发出“撕咬”般的惨叫。朦胧胧的天,给这样的景象更是增添了一份神秘与凄凉感。
已是清晨五六点了,被窗外的雷雨吵醒后,我已经无法再次入眠,独自站在窗边的我思考着一天的行程……忽然,一个枯瘦的橙红色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宽阔的广场上,虽被雨水冲刷得像一面镜子,但依然有麻密的污点;在镜子上不能被雨水冲刷干净,所以需要城市最美的人来清扫。
这是一位和蔼可亲,年岁已高的清洁工;两鬓花白;皱纹像涟漪一样泛在枯黄的面孔上。她穿着一身简陋、单薄的衣服,橙红色的背心上写着清洁工三个大字,下面是一排小字:清洁城市,造福人民。老婆婆头上戴一顶简陋的帽子,拿着扫把,勤勤恳恳地工作。其实很多人可能都会嫌弃清洁工;但仔细想想如果没有他们,城市将会变成垃圾场,腐臭过后还会危害人们的健康。
迎面走来一位叔叔:一手拿着牛奶盒和装包子的塑料口袋;另一只手撑着伞。他看见远处有一位清洁工,便很不屑的走向他,离这位清洁工约10米远的时候那位叔叔便把牛奶盒放在口袋中,系好后,便满不在乎地想这位清洁工扔去,重重砸在了清洁工的脚下,还撅撅嘴、拍了拍手。然后不耐烦地走了,“这种人真是恶心”我心想。而这位清洁工没有生气,只是无奈的摇摇头,艰难的蹲下身子去将这冰冷的牛奶盒捡起来,扔进身后的垃圾车中。
我相信这生活中,清洁工,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很低贱的工作吧?可是你要知道,如果没有世界上着千千万万的清洁工,怎么会有我们这样的美丽城市呢?我们不应该歧视清洁工,我们更应该尊重清洁工。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有的让你尊敬,有的让你佩服,有的让你感动,有的让你叹息……而我敬佩的则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陌生人。
周六早上,蜷在被子里呼呼大睡的我,被闹钟给无情的叫醒。我眯着眼看天气预报。今天有大雨,于是穿好衣服,下楼去买早餐。
外面的天乌云密布,让人觉的十分压抑,我跑向店里,出来时,已经下起了大雨,我打开伞,慢慢地往家里走。“啊!”一个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向声音的来源望去,原来是一位老人着急过马路不小心摔到了,泥水溅到了一个中年男人的西装上。好多人都围了过去,大家都看着那个中年男人,心想他会怎么责备那个老人。那个中年男子急忙拿出纸擦了擦老人脸上的泥水,并关心的问:“您没事吧?”“没事,没事。真是对不住了,把你的西服弄脏了。”老人急忙回答。中年男子又说:“您没事就好,这下雨天,路滑,您可千万小心,别伤了。”
没过几天,我在超市里又遇见了他,他站在货架前很长时间。我走过,去看见他在摆放东西。我便询问他:“你是这里的工作人员?”他笑着回答我不是,我又问他:“既然你不是那你为什么整理这些东西呢?”男子笑着说:“这样可以方便其他人,而且也只浪费了我一点时间,这样很划算啊!”看着男子真诚的微笑,我忽然觉得他在人群中是如此突出,如此耀眼夺着目。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像他这样的好人,那么世界不就更加美好了。
我们每个人以平凡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上,但也有许多耀眼夺目的人,比如人民领袖毛泽东,奥运冠军孙杨。也有默默付出的环卫工,军人。他们最初也和我们一样,以平凡的身份来到这个世界上,但他们自己的作为努力闪耀出光彩。所以我们要记住,平凡也可以闪耀出伟大。
一直到现在,回想起那日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幕幕,至今仍觉得有几分胆战心惊。但又让我十分敬佩铁路工人。
星期六,我早早地写完了作业。百般无聊地打开电视。饭后,各大电视台都在播当天的抢手话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电视里传来女主播好听的声音,随即显现出一个监控摄像头的影像。
我仔细看着电视显示屏,立即知道这是铁路的监控。“原来是铁路啊,有没干什么,播出来有何用?”话音刚落,一个不要命的小伙子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晃过了第一条铁路,停在了第二条铁路的正中央。
我的背上冒出好多冷汗,真为那个小伙子担心呐!只见那个小伙子跳下车,似要去捡什么东西。我真的彻底被小伙子折服了。这么危险,应当立即逃离才对吧!
这时,屏幕中出现里一位头戴安全帽的铁路工人,手里拿着一把铁器,紧接着,下一秒,一辆疾驰的火车也出现了。
说时迟,那时快。铁路工人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小伙子按倒在地,自己趴在小伙子身上。紧接着,火车从俩人的脚边擦过……
呼!好险。刚才两条生命差点就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望着铁路上,剩下的一堆废铜烂铁,我由衷的发出感叹!同时心里又腾升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敬佩之情。
现在,大概也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能够在关键时刻,不考虑自己的性命,义无反顾地去救人了吧!这样的人,着实让我敬佩!
小小书房,纵列藏书,六尺男孩,诵读其中。就是这个“嗜学如命”的小书生,让我敬佩不已。
高高瘦瘦,这是第一眼;文质彬彬,这是第二眼。这就是他了。他还爱笑,谈吐诗意,可称得上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了。与他相识,是在一个小书店,我为了避雨,他却不然。他正聚精会神地醉入“四大名著”。
书店人很多,大多是来避雨的,大家的肩膀相互挤碰,发出不满的声响。可这等嘈杂,能影响到他吗?他单曲一腿,立于角落,好似“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有时,他会“扑哧”的笑出声,似是为反派人物受到惩罚而高兴;又有时,竟会悄然落泪,似是为英雄受冤感到愤慨……
我假装被推挤过来,立于他身旁,悄悄地打量着他。最令我好奇的便是他那变幻的表情:时而喜笑颜开,时而眉头紧锁,时而又能含泪微笑。忽然,他好像察觉到什么,一转头望向我,我只能尴尬笑笑。“你也喜欢这本书?我喜欢里面的行者武松……”他没注意到我的尴尬,以为我也喜欢这本书,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十分投入,满含深情,竟又落下一串泪花。
这书我也看过,不过记得有些模糊。我回应了他几句,却是张冠李戴。他毫不在意地给我改正,还说这是他看的第三遍了。我不免有些震惊。“这里的书我其实都看完了,但有些我很喜欢,就多看了几遍。”我心里油然的多了几分敬意。虽年龄相仿,但他的身影在我心中却是巨人般的高大。这是我对他博览群书的敬意。
此后,我俩熟了起来。他邀我去他家做客。我很好奇,这样一个“嗜书如命”的人,会有一个怎样的书屋呢?
他家比较偏,房子是老房子,又有种乡间小屋的静谧。有几面墙上满满当当的盖着爬山虎,给这栋小楼披上了一层绿纱巾。他领着我,边欢迎边走到了书房。书房不大,甚至连桌椅也没有,但周边摆的整整齐齐,密密麻麻全是书。过了一会儿,他从其中一叠中,抽出了一本古文书,书名却看不清。“我是学过朗诵的,给你见识见识吧!”说罢,他手握小扇,扬声高咏,竟有一抹“诗仙”的风采……我又升起对他诗意的`敬佩。
“文逢知己千诗少”,吝啬的夕阳带着金光很快躲下了山。尽管恋恋不舍,还是回了家。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那热烈的古文总在我心之谷中回荡。我下定决心,有了目标,他就是我的标尺。我坚定信念:学,以似他,以充诗意于腹,以充诗意于谈吐。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他在我心中是棵文化的大树,因他那书中有情,因他那书中诗意,我随着他的脚步,不停追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