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今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每逢听到这首同桌的你,我总会不由地想起我的同桌。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的同桌作文优秀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今天嘞,我同桌,那位有名的大姐因为被老师要求去“lookafter”最前排的两位道友,所以我又回到了最后一排。远离了她,得做点什么作个纪念,就来爆一下ta的囧事吧……
囧事1、在半个月前,这人就在玩一种新的玩法,通行无阻,效果惊人,连我也看得很迷。这不,她又找来“小白鼠”兰皓宇(P。S。这人曾被她试过有近十种的玩法),开始她的玩人程序:“哇”的一声,顺便一拍手,兰某人默默地回了头,说了一句“干哈?”大姐又重复了一遍,还加了一句:“吓到没?”兰某人淡定地说了一句“没~”,她赶快补上一句:你配合一下行不!”。然后又重复了一遍,兰某人突然从椅子上起跳,秀出了很完美的“真的吓我一跳”的动作,反把她吓得尖叫着跑了。
囧事2、在秋游之前,过老师说:“如果你身边有喜欢抱怨的人,立刻远离他……要善于夸别人。”大姐她一听,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串词儿从嘴里蹦了出来:“你好帅哦,你怎么这么高,你的帽子真好看,你的MP3好高级哦(吹,我MP3连触屏都不是),你发型怎么这么酷……”,从此,她每天都要打卡一遍:“你好帅哦,你的帽子真帅……:,我:”我没戴帽子……”,她:“好吧,那…你的红领巾打得真好……(以上省略3000字)。
囧事3、今天,她又创了新梗,“重明节”。
这周轮到我们班参加“大手牵小手”活动,大姐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做PPT啦;买小礼物啦……真是忙得不亦乐乎。美术课上大姐跟我们说:“这次,我们内容是给二(2)班的讲重阳节的课。”又感叹说:“重明节的PPT不好做吖!”我:“重明节,咋有点怪!”高雯晨回头一句:“重明节是个啥?”我:“对哦,重明节是个啥?重阳节+清明节?吃青阳糕?……”全班大笑。
大姐就是这样的令人快乐,没有她,真的很寂寞哦。
“各位同学,谁会这个问题?”“我!我!”只见我的“小博士”同桌刘瑞东又在抢答老师的问题了。
他戴着一副高度数的眼镜,眼镜中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只要一摘下眼镜就变成了“小眼”。他还特爱穿白外套,看上去就像个博士似的,所以荣获“小博士”的称号。大家要是提起他,就立马想到“上课一条龙,下课一条虫。”这句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一次数学课上,老师一连提了好几个问题,我们都答不上来——除了“小博士”。他将数学老师提的问题一个又一个地答了出来,他那自信的笑容好像在说:“小菜一碟这可难不倒本博士。”我们都目瞪口呆,真想大喊:I服了YOU!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可是,到了下课,别人都蹦蹦跳跳地出去玩了,他却在椅子上“北京瘫”了起来,懒洋洋地“睡”了,让人禁不住想:他真是“上课一条龙,下课一条虫”呀!
小博士还有个名号叫“书呆子”,为什么他又会有这个名号呢?那是一次野营,我们让小博士煮饭,他大概想:离饭煮好还有一段时间呢,那就看会书吧!于是,小博士从他的书包拿出一本《金银岛》看了起来,结果看得入迷,没曾想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他回过神来时差点把饭煮糊了,把大家弄得哭笑不得。
“叮铃铃,叮铃铃……”看!我们班的“葛优”又瘫在了椅子上,开始“睡”了……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熟悉的歌词,熟悉的旋律,熟悉的你。我的同桌长得很帅,明明是个女生,却有着男生都嫉妒的脸,她性格活泼开朗,人很好,也很仗义!我同桌的体育很好,每次上体育课跑步,她永远是第一。
她音乐很好,经常唱歌给我们听。她很仗义,绝不允许自己班里的人受欺负。她还有很多优点,可我要说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友谊。在第一天同桌的时候,我们不是多熟,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们感情越来越好,她经常逗我开心,她不善于表达,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关心我。在这个清明节期间,我们约好出去玩,还有我们班的同学,只是,我却生病了,我让我妈妈给她打电话。
她答应着,没说什么,晚上回家打开手机,满满的都是她给我的短信。“你不好好照顾自己你就完了”“傻瓜,自己的身体最重要,别太在意今天的事”“你周二我要不看见你完好无损的在我面前,你就完了”“你要再生病,我们就绝交”看着这满满的短信,我哭了,周二见到她,她先是问了我的身体情况,接着又责怪我没好好照顾自己。
但我知道,这个傻瓜在用自己的方式关系我,只是,她不说而已。同桌,你给了我欢笑,给了我泪水,我们做一辈子的朋友,好吗?
每一位优秀的人在背后都付出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汗水和努力,他们不随便抱怨,更不甘心止步不前。相反,前进是他们的目标,付出与收获,又使他们更加坚定内心、勇往直前。而我的同桌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亲切随和,重情重义。
他来自风景秀丽的河源龙川,那里有着远近闻名的霍山和陀城古城,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也有“客家古邑,万绿河源”的美称。热情,随和,是客家人的特点,初见他时便深有体会。谈及兴趣爱好,他说除了街舞之外还很喜欢打篮球和唱歌,并不时的唱上几句,再加上他头上戴的帽子,一股嘻哈范便出来了。他坦言初到广州一切都比较陌生,对他而言,家乡是他的归宿,也因为在深圳有把他当作亲儿子看待的亲戚,他也把深圳当作第二个家。亲切随和,重情重义,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他真心对待每一个人。
他每天醒来第一件事便是敲门叫醒所有同学,就这样他坚持了一年,没有抱怨。后来,他的老师知道以后让每一位同学都上台赞美他并给予他一个拥抱,他很感动,这是一种努力后被别人感谢的欣慰。无论是当班长,还是作为学生,他都用真心去对待每一个人,默默付出不求回报,先苦后甜是他最深刻的体验。即使过程再辛苦,最后都会被有心人倍加珍惜。
以情动人,以德服人。
“事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说不定你有需要的时候帮助你的就是你留一线的那个人”这是我同桌经常说的大道理。去年在大雨中举办的大会,他向各班借了需要的物品。在中学这个小社会里,没有太多利益金钱的交往,更多的是依靠真诚的态度去取得别人的信任。谈到工作上遇到的困难,我同桌表示有一些问题需要去协调,去调动人心,而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以情动人,以德服人,平时要多去沟通和帮助别人。他总是让我觉得他豁然开朗,这是他的人格魅力所在,也是最打动人的地方。
这就是我的同桌,他总是让人感觉亲切随和、重情重义,她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以情动人,以德服人是打动我们的人格魅力。
我的同桌——他和我长得差不多高,很帅气的,他可爱打篮球了,而且球技不错。他就是小宁。
每次上体育课,他都拿着一个圆不溜丢的篮球在操场上和同学们打篮球,而且还爱时不时投上个精准的三分球和精妙地上篮,告诉你,他的偶像就是NBA休斯敦火箭队的麦蒂和洛杉矶湖人对的科比。
有一天,我们班和一班进行篮球对抗赛,你瞧,我的同桌在球场上生龙活虎,积极地跑动,很好的防守,让别人接不到球,抢篮板的积极性也很高,他个子虽然不高,但他总能抢到篮板,他的传球也很妙,来一个“穿针引线”把球往别人脚下传去,让队友直接上篮得分,他还能很好的掩护,让队友投篮,他还能很好地助攻队友,他还能很好地抢断,别人拿球时,他就迅速地跑过去,把球抢断下来,再去投篮,他投篮的技术也不错,总在关键时刻连续把球送回他的“家里”——篮筐内,而且三分球命中率几乎是百分之60,整长比赛下来,我们班大比分赢了,我的同桌功不可没,一号大公臣。
要想球技好,还得学习别人。他每天写完作业就要看篮球比赛,学习别人的投篮动作,学习别人的防守,学习别人的优点,才有进步,球技才会更上一层楼。
我的同桌,爱打篮球,而且球技一天比一天高超,我相信,只要他坚持不懈地努力,长大后一定会进国家队报效祖国的加油吧,我的同桌!
三年,在人生的旅途中不过是短短的一段,然而和你同桌三载,我却一生难以忘怀。你是我记忆中的一粒珍珠,心灵天幕上的一颗明星。
明星的璀璨远远比不过你的绚丽,明星的魅力远远不如你的色彩。总之,你比明星更亲切。你,是我向往的同桌,说起你让我感到十分怀念。你知道吗?我们在小学是同桌,在中学还是同桌,他就是彤。
彤在我眼里是一个特殊的人,因为啊是在别人出去玩的时候,在教室的角落里默默地看书,做题……总之,他在我们玩的时候总是在学习,所以成绩每次都在前几名。
记得一次,我们考试,那张卷子老师说必须用钢笔写。当我答到一半时,钢笔没水了,我抬头看见老师给同学们准备的备用墨水,顿时心中有了希望。可是,天公不作美,墨水早已被同学们用光了。我沮丧地回到座位上,无心答卷。彤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就问:“你怎么了?为什么不答卷?”我说:“钢笔没水了。”彤毫不犹豫地说:“来,我给你点儿,兴许能答完卷。”其实,彤的墨水也不多了,但是,还是 m. 慷慨地给了我一些,显得更少了。让我撑下了这一节课,我真的很感谢彤。
我有这样的同桌关心与鼓励,觉得生活都是甜美的,
我的同桌是一个矮个子男孩,长得白白净净的,一双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对世界的好奇,一个大大的脑袋里装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他叫张翰林。
他非常喜欢写作,是老师和同学眼中的好学生。他写作文时,每写一句话都要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肯下笔,因此他写作文的速度比较慢,每次都是别人已经急急忙忙写完交卷了,他还在一丝不苟地思考和斟酌,虽然慢一些,但每篇作文都写得有声有色。老师对他的作文更是大加赞赏,每次作文讲评总是重点讲评他的作文,让大家很羡慕。尤其让人羡慕的是,他已经在《中国未来文学家》杂志上连续发表好几篇作文了。老师说,他是未来的作家。
他还很喜欢看书,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他经常去书店看书,直到书店关门才走。你说他是不是一只“书虫”呢?他脑袋里装的全是知识,怪不得他的作文那么精彩呢!
他不是什么都好,也有缺点:第一,个子矮,因此他站队总是第一排,座位也是第一排,我真为他担心,担心他长不高,不过我还是要鼓励他一定要加强锻炼;第二,胆子小,平常他很少说话,也不抢着发言,总是文文静静的像个小女孩,下了课也很少像别的男孩子一样疯玩。
这就是我的同桌——张翰林,一个文静的小男孩。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热爱阅读、认真作文的好习惯。
我上了六年的小学,换了很多的同桌。
小学二年级的同桌是一个又高又白的胖子。他的名言竟是:生命诚可贵,减肥价更高,若有美食故,两者皆可抛。什么啊,手有点疼啊,可怜的我被挤成了纸片。他还说我,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
还有小学四年级的同桌,那时候是三个人坐一排,而我呢,则被选进了中间,中间座位不是问题,问题是我的两旁都是“”呀!他俩的桌子里还有很多“暗器”。一下课,老师前脚刚走,他们就使出了“暗器”,什么纸团啊,橡皮啊,一次全丢出来了。班上的同学叫苦连天,可我没办法,直到一天早上,他们把我妈给我的早餐吃了个光,我顿时火冒三丈。那两个“”还不承认,我一拳打过去,直接把他们打到,又义正辞严把他俩批评得找不着北。直至学期结束,他们俩都对我恭恭敬敬的。
读五年级时,又换了个同桌,不是那两个人了,而这两个文明的“”是班长和副班长。自此以后,我的书本,不管是小说、漫画、名著,都被收去给他们看,并强调我下次再带过来。说完,还做了个砍头的手势。哎,我太难了,必须得听啊!不然,我带课外书的罪行足足能让我吃一天的批评呀!
六年级的同桌,令我记忆非常深刻,因为他是数学老师的女儿。完了完了,这次怎么弄啊?不过,有好处的嘛,那就把一堆不会做的数学题抛向她。从此,我的数学成绩步步高升。
六年的生活,12个同桌,真是多重样子啊,也是我一生难忘的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