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读《红与黑》有感(精彩5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终于读完了!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和精彩的言语表达彻底吸引住了。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此书,时下读来也极具时代意义,书中所描写的于连的奋斗过程,正是当今时代年轻人奋斗的一个缩影。主人公于连,终其一生都在为了“脱胎换骨”而奋斗,但终因其下层阶级的身份,使其使尽浑身解数所换来的高贵身份,始终都带着某些“乡土的味道”及“落伍的`时髦”。
我认为书中的三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下面我们来着重说一下此书中的语言描写,本书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著名文学家、翻译学家张冠尧译。书中的语言描写,彰显出译者极深的翻译功利,以及文学的二次创作能力,语言表达在忠于原文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使文字优美流畅。通过文字把主人公于连的细腻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准确生动活泼,仿如一个活生生的于莲尽现眼前。由此也让我进一步认定,人民文学出版社所出版的书的质量。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那些没读过此书,或者像我一样由于各种原因没把此书读完整地的朋友去读读此书吧,它会让你明白什么是至诚至真、至死不渝的爱情,什么是自己想要的生活,生命的真正意义何在。。。
血泊的土地上,一株向日葵,抬头仰望羡慕黑夜中的灿烂繁星,也许遥不可及,但它努力挺直,凭一腔热血,粗壮的枝茎向上生长……
生于法国维立叶尔小城的木匠儿子于连·索菲尔,也许天生的文质彬彬使他与众不同,不甘人下,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自由的心,努力挤入上流社会,用丰富的《圣经》知识,从家庭教师到神学院学徒,到侯爵的秘书,讽刺社会腐朽,大胆投身与丽娜夫人的爱河中,用玛特尔小姐的爱最终打开贵族社会的门,又因与丽娜夫人的爱走向失败,义无反顾地走上断头台。
于连是黑夜中的一株向日葵,他与丽娜夫人的热恋大胆奔放,向往贵族生活中的“墨光”,抬起头,付身于黑暗,将阴谋欺骗华为枝干,将奉谀化为面具,用野心化为黑衣,融于黑暗,但他的光芒太为闪耀,难以遮挡,使无数的星光越发暗淡。受到排挤,饱受打击,献血洒满大地,他失败得体无完肤,他也彻底醒悟,正如于连自己所明白的。:像他这样的有才干而又想出人头地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被上流社会所容忍。只能用尽自己的满腔热血,将黑暗的半边染红。
然而今天,生活在光芒四射的大地上,面向我们的是黎明,世界的五彩缤纷不是我们的资本。不要甘于做一棵小草,一朵小花,做白昼的向日葵,抬起头,望向世界最亮的地方,展开心xiong,热烈的绽放。我们不用黑暗披身,用光芒与鲜露化为枝叶,朝向太阳。
前两日读完了《红与黑》,可能是断断续续读完的缘故,心里的感触总没有从前读完书那样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无法对其进行深入得当的评价,这是我看完别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读完全书,我只是感觉到这少年矛盾分裂的性格,感受到书中描写的上流社会的龌龊与不堪,还没有真正懂得于连,或者说我找不到准确恰当的言语来诠释于连,就好比作战,别人进行的是巷战,而且枪枪都准;我进行的则是外围战,还老是打不到眼上。
评论家说,于连是个圆形人物,有着双重性格。而双重性元素主要有:反抗与妥协、自尊与自卑、雄心与野心、虚伪与正直等。这种双重性构成了于连思想性格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在不同的生活经历的制约下,体现他不同的特点。在德瑞那市长家,主要是自卑与自尊的冲突;在贝藏松神学院中,主要是虚伪与正直的冲突;在拉木尔侯爵府中,主要是雄心与野心、反抗与妥协的冲突。真是一语中的。下面是研究者的分析,我摘录如下:
(一)自尊与自卑。于连是由一位粗暴且憎恶他的父亲培养长大的,从小就缺少父爱,使于连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和不安全感。人的内心越是脆弱,其防御机制就越强。于连高傲、敏感,时刻不忘维护自己的尊严,实际上这是一种防御机制,一种对内心自卑感的补偿。他宁愿在家挨饿,挨打,也不愿到贵族家当奴仆;他关心和谁同桌吃饭胜于关心薪金的多寡。他最初对德·雷纳尔夫人示爱并非真心,而是为了维持自尊这一“职责”。自尊使他要求得到真正的爱,自卑又使他得到了这种爱也不敢相信。于连希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尊重,可是当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时就会导致自卑感,而这种自卑又激起了他强烈的自尊。
(二)反抗和妥协。于连极端不满自己现实的处境,热烈追求个人的自由、平等。他狂热地崇拜拿破仑,想凭自己的才干,成为拿破仑式的英雄。他身上强烈地表现出平民的反抗意识。于连的两次恋爱就是对封建门阀制度的有力冲击。但是当他看到主教的丰厚收入,便想要当教士,于是背诵《圣经》,到神学院去,忍气吞声地想适应那里的生活。他看到侯爵能让他改变平民的命运,便甘心为他效劳,不再反抗。个人野心支配着他的一切行动。直到他发现贵族阶级对平民存在根本的敌视后,才恢复了反抗精神,宁死也不肯妥协。
(三)正直与虚伪。神学院的环境使内心正直的于连变得更加虚伪自私。他明明鄙视憎恨他们的这些行经,却忍气吞声地适应他们;他明明是无神论者却扮演成虔诚的教徒。阴暗的神学院把于连变成了伪君子,同时也刺激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在这里,于连性格中的反抗与妥协、雄心与野心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四)雄心与野心。地位和环境骤变,在都市风气严重腐蚀下,于连的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步转化。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盼望着进入上流社会,出人头地,扬眉吐气。他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效力。于连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忠实奴仆。
但于连有善良正直的本性,尽管他曾经一度妥协,甚至作出了让人愤怒不耻的事情,但骨子里的天性并没有灭绝,灵魂深处始终是善良的。就在最后占据他精神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他身上美好的品质。例如面对贫苦人的悲惨场景,他竟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怜悯的眼泪。他曾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出五百法朗寄回家乡,请谢朗神父帮助分给与他以前一样贫苦的人,并要求不要说出他的名字。最后,以死亡来拒绝他所处的灰色社会。
德雷纳夫人是个天真善良而又温婉的女子,未遇于连之前,身上所有的情感都投付给了她的孩子。她笃信宗教,这是她的性格及环境决定的。当然,与于连的相爱,违背宗教让她在幸福甜蜜之际总有不安。而正是利用这一点使教会害了于连。
在遇见于连之前,她生命中追求爱的天性被宗教压抑了,只知相夫教子。她不爱丈夫,却与丈夫度过了很多年。于连的到来让她第一次藏到了爱情的滋味。当于连不在时,她可以紧紧将自己困于宗教,而当她与于连在一起时却总能回复被压抑的天性,热烈的释放她的情感,她的爱意。
这个女子,在平时很是胆怯脆弱,但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却又有着惊人的判断力和应对力。她平日对情人的于连十分依赖,甚至言听计从,但当麻烦发生时,她敢勇敢的站出来,甚至是帮助于连。
她一生挚爱于连。在于连死后三天也同样死去。如果说,在爱情里,于连曾有迷失,她却一直紧守着自己的爱情圣地。
马蒂尔德小姐,是个贵族社会空虚无聊的女子。因厌倦了上流社会的风气,转而追求于连。可是性格中与生俱来的贵族式骄傲,却让她一直瞧不起于连,甚至对自己曾委身于连深以为耻,所以当自己的骄傲占了上风,她毫不犹豫地抛弃于连。而作为有极度自尊的于连,受不了曾经情人的蔑视,故意设计使她又重新爱上她。
于连对她的爱情远不如对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来的纯净。不,应该说,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而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浪漫主义的设想在里面。夫人的爱情发自本真,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自我崇拜的另类情感的夹杂。
同是贵族女子,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爱情,不一样的结局。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14年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基督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平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经典语录
最近读完了《红与黑》,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总体是引人入胜的,看完了这一章就好奇下一章发生了什么,我们的主人公会去哪里冒险,还有有着怎样的发迹故事。然而这样的愿望也不是非常强烈,实在是书里有些句子写的太绕了。几百年前语言交谈的方式已经与现代人的语言交谈大不相同。我们讲话讲究言简意赅,追求效率。而书中法国上流社会人士讲话,讲究礼貌、体面。因此许多对话写的一段又一段,却不能马上理解他们到底在讲些什么。
还好随着阅读的开展,对这种对话的理解能力也是有所长进的。比如拉莫尔侯爵明明是想要()告诫于连不要泄露秘密,却不会直接表达,而是说:我是忘了在昨天向您提出这个问题了。我不要求您发誓永远不把您将要听见的说出去;我太了解您的为人,不会这样来侮辱您。总之,读多了竟然也习惯了,能够理解玛蒂尔德和于连之间大段大段对话所表达的真正含义。
读到一半的时候我真的很好奇于连的结局会怎么发展,读完结尾我却发现这结尾并不怎么引人入胜。到结尾时于连的性格似乎已不再重要。凭借记忆力惊人的头脑、察言观色的模仿能力以及最重要的,作者安排的好运气,于连获得了如此好运的前程,他从外省一个木匠的儿子,做到了巴黎一位侯爵的秘书,只要他想,轻松就可以成为巴黎附近某地区的主教,因为他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最后甚至被给予了上校的职位。虽然不在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代,但他发迹的速度,难道不是平辈中鲜有的吗?可是,从书的四分之三处开始,于连的野心、抱负、嫉恨、傲慢全部都消失不见了,开始醉心于和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了。他固执地越来越爱这个巴黎最美妙的女子,而将所有的精力花费在如何获取她的心上。尽管玛蒂尔德非常美貌,但一向对美貌不感兴趣的于连,是真诚地对爱情产生了兴趣吗?
不是的,当胜任侯爵的秘书,并能应付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流利地说出那些“客厅里的笑话”之后,于连好像再没有别的发迹之路了。因此,当他遇到玛蒂尔德的爱情时,自尊与征服之心又熊熊燃烧起来,将赢得玛蒂尔德的心视为最大的挑战,并为此付出了持久的坚持和努力。这样也说得通。但在书中玛蒂尔德的爱情几度消失时,促使于连行动起来的,只有他那越来越多的爱情。这说不通。于连是没有那么追逐名利,还是在他成熟的路上真的开始对爱情感兴趣了。
如果是在成熟的路上对爱情产生过兴趣,这也说不通,因为他清楚他对玛蒂尔德没有爱,雷纳尔夫人的房间才是让他充满爱的回忆的地方。我只能认为,于连坏的没有那么彻底,对美貌也没有热情地那么彻底。
但其实,如果要说坏,那么于连一点也不坏。他没有做什么坏事。他只是面对上流社会时感到窘迫,利用自己的自尊、敏感、热情去应对遇到的这些事情。他剥削了穷人吗,他炫耀了自己的财富吗,他为了名和利诱惑了侯爵的千金吗?他都没有。他敏感、脆弱、自尊、热情,想象力无边。过分地自尊与认真让他可能不那么可爱,但我相信独特的人可以拥有好运。
综上,我觉得于连是一个被动的人,他极度自尊,想要发家致富,蔑视那些贵族。但他没有直接做过什么能帮助自己平步青云的事情。他只是在机会的面前依照他的性格做了应有的反应。虽然于连人生几个重大的上升转点都包含了前往某个富丽堂皇但完全陌生的环境、见到某个位高权重却陌生的人、依靠记忆力和熟知拉丁语的本领实现有趣的交谈——试想这些这些元素集中在一起是会令一个外省的没多少见识的小木匠于连感到压力重重、难以应对的。但这几次经历最终都给于连带来了人生的越迁。从木匠成为本地富商雷纳尔先生的家庭教师,从家庭教师到神学院经历了痛苦的学习生涯后成为了院长神父最优秀的毕业生,因着拉莫尔侯爵和院长神父的交情成为了侯爵家的秘书,由于跟侯爵女儿结合而被授予上校···这些都是于连生命中的“好运选择”。
可是,成为上校后被雷纳尔夫人写信举报,这是不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降临的坏运选择?这算不算他第一次需要在“坏运”面前决定要如何选择?面对好运选择时,他依靠强烈的自尊、热情和敏感将对方想象成嫉恨的人,取得了越迁。面对坏运选择时,他不愿接受别人给予的帮助,实现了人生的坠落···可惜我为了追求在昨晚上读完,并没有仔细阅读于连入狱以后的故事。但如果不那么认真地说,于连的性格也是一以贯之的啊,不是吗?一个排斥过度亲密的人依靠自己的本性可以三言两语把别人打发走,也依靠着自己的本性得不到想要的亲密。每种性格都是一体两面。取得成功因为它,落得失败也是因为它。
插句嘴,从前有一个人对我说:你想太多了,如果不是想这么多,你现在会做的更好,拥有更多。我觉得的确是我想太多了,我怎么总是想的这么多呢,怎么可以做到想的不多?而现在的我认为:正是因为我想太多,才成为了现在的我,如果不是想太多,也许我连现在的我都无法做到。
书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和他比起来,可就彻底地多了。一个是拥有崇高心灵的单纯的外省夫人,她疯狂爱着于连,认为能死在于连的手里是幸福的。一个是拥有所有人都没有的一切却觉得生活无聊透顶,整天幻想路易十六时代英雄事迹的年轻女人。
她们的性格一以贯之,在我看来是如此显著。玛蒂尔德追求英雄式的故事追求到极致,甘愿放弃高贵的身份和得天独厚的美貌与才情,下嫁给一个木匠的儿子。在于连试图枪杀写信举报他的人之后,觉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英雄爱情故事又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多么神奇的脑回路,可这就是玛蒂尔德的激情之泉。她永远不改变,永远不厌倦。最后抱着于连的头颅埋葬在地下的时候,她心中应该还饱藏着自己的英雄故事吧!
雷纳尔夫人追求爱情,她对于连就是产生了爱情,无法放弃的爱情。要被丈夫发现了,没有关系,她变得果断、勇敢、雷厉风行,断然处理整件事情,免去丈夫的怀疑。有人要她相信她的情人行为将使得上帝报应在她最爱的孩子身上,她就深深遭遇悲痛,伏在被上帝报应了的小儿子床边,又无法放弃对于连的热爱,只能深深地折磨自己。知道自己和家庭教师搞在一起的风流韵事已经暴露在维里埃尔,自己将遭到所有人的非议与上帝的背弃,决心永远放弃于连,却在他凌晨与她相会并款款以待的深情中,再次犯错。待到多年后,于连回到维里埃尔,却只是为了枪杀她,虽只射中了肩膀并没有大碍,但她请求于连不要自责,因为死在他手里是最幸福的事情···啊,我们会觉得这个女人疯了,可是这个美丽、热情、单纯的女人对待爱情是这样飞蛾扑火,从不曾改变。
小说的人物塑造是有意思的,一个人的性格一以贯之,就会让读者感觉到人物是鲜活的。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瑞,前段时间重看87版红楼梦的电视剧里贾瑞的片段,借由六小龄童对这个角色的演绎,觉得贾瑞这个人物是如此生动,如此猥琐又如此悲剧。甚至可以联想到当代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而分析贾瑞性格的成因。写小说的人太厉害了。
《红与黑》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本读完的外国文学名著,以后还想再读更多,希望能开开做人的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