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文明知礼演讲稿(精选18篇)
各位,同志们: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各位,同志们:
同学们,本周的星期六——12月04日是我们即将迎来的法制宣传日。那么作为一名正在成长的高中生,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呢?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法制纪律往往约束着不良行为,为我们的安全了保障。
提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井然有序;也就是说,正是有了学校的校规校纪,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才有了和谐,稳定,进步,发展的保障。
校园,是一个为学生学习场所的神圣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来提高我们的文化素养。校园,是一个陪伴我们健康成长的摇篮,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是我们爱的家园。因此,在这样一个的共同的大家庭里,作为十九人,我们更应该遵守校规校纪,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现在,我就让我们仔细想想,如果出入校门时不出示或佩戴胸卡,就会给社会的不良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学校,便会给同学们的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吸烟,打架斗殴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就无法正常的生活与学习,我们的安全也会无法保障。
如果班级普遍尊在抄袭作业的不良现象,那么这样就会造成不良的学习风气,我们的成绩也会日益下降,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由此可见,遵守纪律是基础,是我们成长的关键。我们应该正确对待校规校纪,要更加维护与遵守,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而作为高中生,我们更应承担,那么,就让我们从校内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
1. 进出校门,佩带学生卡。
2. 与人又好交往,发对暴力冲突。
3. 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拒绝不良诱惑。
4. 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拒绝吸烟,喝酒。
5. 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
6. 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不在同学之间标新立异。
7. 注意自己的文明用语,尊重老师和同学。
8. 不在校园,班级,寝室内玩手机MP3等电子产品。我们应时刻铭记以十九为荣,不做有损十九形象的事。
我们应时刻将校规校纪铭记于心,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学生,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人生的道路固然很漫长,遵守校规校纪,不做与自己无益的事,这无疑就是我们安全航行的指明灯。让我们牵手校规,共同成长,遵守校规,共创十九美好明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1405班的缪铭昊,很荣幸能代表高二(五)班做这次国旗下的讲话,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首先声明这次的演讲主题严肃,我演讲的语气将会是非常冷静的。希望通过这次的演讲,大家能加深对“遵纪守法”的理解,认识体会到诸如校规校纪等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与重要性。
在演讲之前,想问问大家对刚刚过去的中秋假期满不满意?大家对马上到来的国庆长假期不期待?我们之所以能有一个花好月圆、家人团聚的美满假期,是源于一项国务院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中秋节、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这样看来,其实同学们在享受长假的同时,其实已经是一种遵纪守法的表现了。
遵纪守法是我们并不陌生的一个字眼,那么我们可曾思考过什么是遵纪守法,到底我们为什么要遵纪守法呢。要回答第一个问题,从字面上理解,遵纪守法即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说白了就是遵守一种规章制度,其本质是一种对自我的管理和约束,它规定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着我们的行为,这需要我们培养自我控制能力,即我们常说的自律,嗯这很重要。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就会有良好的秩序。”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法治一词,所谓法治,即是依法治国,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法律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规范。我们常说法律无情,可我们每个人又处在法律的保护伞之下,它如一把无声的钢尺,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利。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是根据其法律的完善、民主程度来衡量的。反之,倘若没有了法律的约束,社会必将会陷入混乱的泥沼,以中国的文革为例,由于领导者的错误发动,整个社会动荡,司法制度陷入瘫痪,中国的发展脚步整整停滞了十年。由此可见法治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中国不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相信在这样的制度保障下,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将有一个稳固的根基。
而纪律,词典中是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除法律之外,还包括职业法规、校规、村规、家规等等。我们身为专门从事学生这个职业的人,一周中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度过,与我们日常生活最息息相关的一项规章制度便是校规校纪。同学们在刚刚进入瑞中时,老师会给每人下发一本“学生手册”,并组织大家学习瑞中的校规校纪。学校里呢也会组织校规校纪测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同学进行补考处理,团委学生会还会安排诸如校规校纪擂台赛等的活动,目的无非就是为了督促我们认真学习校规校纪,保障我们的知情权。我们常说知法然后守法。若连法规都只是略知一二,有谈何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做到遵纪守法呢?如果大家对我们学校的校规校纪不太清楚,建议大家重新回去找找以前的学生手册翻一翻。这本书一直被我保存的很好,内容可以说是应有尽有无懈可击。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条关于学校后山滑坡的防灾预案,由此可见我们的校规校纪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完善的地步了。
尽管如此,但校园里也不乏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有些同学不喜欢校规的约束,面对规矩依然我行我素,认为违反纪律是很有个性的表现。有的同学常常抱怨校规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总觉得生活得很不自由,但望若有一天权在手,便要指点江山,勾画一个逆天改命造福众生的校规。其实上述这些同学的想法都是很有道理的。毕竟校规是适用与一个学校中的所有老师与学生以及一些学校工作人员的,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不同的个体,都有自己的独立想法,这种想法和校规之间出现矛盾是很正常的。既然校规校纪意味着对自身行为的限制,何必要去遵守呢?这就牵扯到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首先,我在前面论述过,规矩是一个集体不可动摇的根基,有句话我们都听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身为个体,从集体的利益考虑出发,就不应该破坏它,而应该做到服从校规校纪,维护集体的纪律性。其次,一项规定也并不单单意味着对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否定,他只是一条有客观存在的具有原则性的界限,换句话说,只要你不违规,你想怎么干都行。如果你真正的有智慧,做的事都是前所未有的,已经超脱六道,连校规都无法处罚你了,才叫做牛。另外,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遵守校规校纪也不能算是一件很吃亏的事,他并不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它在许许多多的层面上保护着我们的基本权利,比如学习的权利、人身安全的权利,这种受保护的感觉,多好啊。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最后我想有必要对瑞中生的九字方针做出一个新的诠释了。身为一名瑞中学子,虽然“能做事”但是要做不违规不违法的事,就算犯了错也还应该有我是瑞中星我“敢担当”的那份担当,孔子七十岁时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最后希望每一位“有智慧”的瑞中人能效仿孔夫子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
谢谢大家!
法律是保证社会安定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基础,它是经济生活平稳的纽带。
青春都是花季少年,不知法、不懂法、往往都是在事后才知道自己是犯法,如三年前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犯罪者因家境贫穷,受到社会的污辱,从而让这位花季青年走上了黑暗之道,也有一些青少年因为年龄的增长,随着时间的流速不得不去做那些违法之事,那是因为他们不懂法,没有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育和素质的普及是对全社会的贯彻,它完善各个领域中的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具有严密性,只有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才会认为法是不可行的,法没有严明的意识,法只是社会人们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最终走上犯罪之道。
同学们可知道这样一件事,在今年的2月份,南京有一位18负的女孩,她在一节体育课上突然倒下,经医生的确认她严重患有肾全时,当时她是那样的安静,可谁会想到她却独自一人来对抗人生,有谁会想到她会走上犯罪之道,她很纯洁,但是一场大疫将她送往死亡之路,就这样,她开始去做一些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一天,当她来到一家百货商店门前看见里面珠宝成群,她不干于此,却偷了一些东西,谁知当她未走出商店门口时却倒下了,人们将她往医院,在她口带中发现了些东西,当她醒来时,发现床头的一张彩纸,上面写着只有养成好的教育才能获得新的生命,当她看到那张纸时,她全灰的改变了思想,感觉到了自己的行为。
社会是规范化的,对于青少年来说,我们首先,要知道违法犯罪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为了更好的远离犯罪, 们必须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护法,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地必严的青年,向社会各个角落进行传播,让教育与法伴随我们共同走过世间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共同欲扬法育之得。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争当优秀小学生”。
目前,由于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我们当中有一些辨别是非能力较弱的同学,会做出一些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有的同学动手打人、骂人、欺负勒索弱小同学、不按时回家、欺瞒老师家长等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我们常说做人要遵纪守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失去生命。
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同学们,我们在加强自身修养、自觉遵纪守法的同时,还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我就如何保护自己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但是,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即使是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并不是只有平和与温馨,时常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譬如同学之间为了一些小事打架斗殴,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自毁前途,甚至伤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有损坏公共财物的,出言不逊中伤他人的,甚至偷摸盗窃,敲诈勒索的。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为,也许会让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着罪名。这些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因为不懂法而妄为,最终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
播种习惯,收获性格;
播种性格,收获品德;
播种品德,收获命运。
愿同学们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收获坚毅的性格,收获高尚的品德,最终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把握自己的命运!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同学们,我们要知道,纪律法则是一道设计的围墙,一旦越界,就会打破保护我们的屏障。如果小心保护,会为我们地带来文明和安全。践行诚信,是一方来自心田的甘泉,停滞不前,会使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而流,会让我们全身溢满良知。
当垃圾不再因为我们的乱扔而成为肮脏的废弃品时,对环境的保护就会变成一种像紫萝兰一样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的声音不再因为我们的而变成震耳欲聋的噪音时,对公共物品的珍惜就会变成一种像茉莉花一样芬芳的文明;
当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从我们的行为档案中删除时,规范约束就会变成一种像康乃馨一样成熟的文明;
当诚信不再因为我们的忽视而仅仅是一个词语时,践行诚信就会变成一种像百合一样醉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一点一滴地遵纪守法,滴滴践行诚信,就会慢慢汇聚成文明的花朵,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春天,文明成为了我们的一种文化。
其实,规则似乎并没有那么可怕或难做,它就像一双温暖的手,在人生的道路上指出你鲁莽的错误,引导你成长为正直的人。其实,诚信的践行并没有那么难,也没有那么难达到,不讲出格的诺言,诺言就能做到。其实,要做一个文明人,并不那么遥远,那么难做,遵守最简单的原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去好好保护法律法规,真正践行诚信,让文明在你的身上散发出芬芳。
事实上,文化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词,它是一个人的文明加上另一个人的文明,人类文化是由许多小文明形成的。
就像从一开始数,—直没有尽头地数,从我开始,直到生命的尽头。不随地吐痰,就是一种文明;不打架,就是一种文明;不违法犯罪,就是一种文明。
践行诚信,在点点滴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围栏里有一扇门,人们从那里有序地走出,走向更宽阔、更安全、更自由的金色道路,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践行诚信,从自己做起。当小文明无处不在,闪着耀眼的光辉,散发出迷人香味,民族和谐的文化就会永恒闪耀!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六一班的,我今天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争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服务科学发展。
对我们每一个小学生来说,国家的法律法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遵守。如果违反了,轻者受到批评教育,重者受到纪律处分,如果触犯了法律,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从小就应该知法、守法。
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我们小学生应该做到以下几条:
1.平时多看与法律有关的书籍,还可以收听法律方面的知识讲座、新闻等用有关的法律知识。
2.违法的事情坚决不做,更不指使他人去做违法的事情。
3.不仅要自己学法、知法、守法,还要带动他人遵纪守法。
4.对于自己干了坏事而不要心存侥幸,认为可以逃脱惩罚,而是应该主动承认错误,立即改正。
我们有的同学法律意识淡薄,在学校不遵守小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有的同学则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只是扣几分罢了。但是,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变大事,违纪逐步就变成违法了。
同学们:我们要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作为教师,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学生做好表率,教育我们的接班人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有人说:“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甚至影响学生一辈子。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
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要让学生知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就对你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你不懂事而忽视你的罪过。只有在学校中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各种条约,规定,才能受法律的保护。
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一所学校的校风校貌与教师的行为表现息息相关,一个教师的师德好坏对教风、学风影响极大。应该承认,目前,敬业乐教、无私奉献于教坛的教师是绝大多数,他们在工作繁重,生活清贫的情况下以自身高尚的师德与良好的师表行为影响与培育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学生,的确令人可敬可贺,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也有少数教师表现出失德的行为,在学生中、社会上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如有的工作消极,纪律涣散;有的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有的赌博成性,作风下劣;有的吃喝玩乐,贪图享受;有的计得患失,事必讲报酬。如此种种,都玷污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因此,提倡“身教重于言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
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各位,同志们: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尊纪守法的文明人”记得有人说过:“人,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要经常性地思考,我在做什么,我做得怎样,我要成为怎样的人。每个人会有自己的答案,但在每一个答案的背后都有一个基点,那就是做人首先要做一个有教养的文明人。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由此可知,行为品德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整个国家、整个民族都是何等的重要。一个高素质、有教养的现代文明人,必须有良好的文明礼仪。文明是什么?文明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是同学有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见到师长时的问好,是不小心撞到对方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时的主动制止等等。
文明是一种品质,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广泛推崇的行为。有的同学认为,现代社会讲个人自由,懂不懂文明礼仪没关系,只要学习好、有真本事就行了。的确,现代社会尊重个人的选择,自由度大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现代社会对人的文明礼仪降低了要求。恰恰相反,现代社会对人的文明礼仪要求更高了,因为文明礼仪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我们只要留心一下周围人物,注意一下大众传媒,就不难发现,凡是事业有成的人他们都十分注重文明礼仪。事实上,越是懂文明礼仪的人,越能获得自由发展的广阔天地,因为他是受人们欢迎的人。相反,如果缺乏教养,不懂文明礼仪,人们采取不欢迎的态度,又怎么能发展事业,立足社会?
做文明之人,就要会用文明语,做文明事。再简单地讲就是要懂礼貌,明事理。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礼貌待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们,如果不能继承和发扬这种优良传统,就不能真正做一个快乐的人。“良言入耳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句俗话大家要记住。文明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同时也是生活里最重要的事,它比最高的智慧,比一切的学问都重要。礼貌经常可以替代最珍贵的感情。同学之间也离不开礼仪,它就像润滑油,使粗糙的摩擦消失,如果有矛盾,应该多进行自我反省,互相理解、宽容待人。
那么,怎样才能成为有教养的人呢?让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吧。
首先,注重个人的仪容仪表、仪态举止、谈吐、着装等。从仪容仪表说,要求整洁干净:脸、脖颈、手都应洗得干干净净;头发按时理、经常洗;指甲经常剪;注意口腔卫生,不当众嚼口香糖;经常洗澡、换衣服,消除身体异味。
从仪态举止说,要从站、坐、行以及神态、动作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古人对人体姿态曾有形象的概括:“站如松,行如风,坐如钟,卧如弓。”优美的站姿给人以挺拔、精神的感觉;坐姿要端正挺直、大方得体;走路要挺胸抬头,肩臂自然摆动,步速适中;表情神态要表现出对人的尊重、理解和善意,面带微笑;谈吐要态度诚恳、亲切,使用文明用语,简洁得体。着装要干净、整洁、得体,符合学生身份,体现出新世纪学生蓬勃向上的风采。
其次,注意公共场所礼仪。公共场所礼仪包括在学校、教室、宿舍、影剧院等场所的礼仪,还有走路、问路、乘车、购物等方面。校园礼仪十分重要,在教室和宿舍,要遵守公共秩序,不能大声喧哗。课堂礼仪对老师的教学影响很大,它直接关系着一个班的荣誉与凝聚力,体现这个班的班风班貌。
上课时要提前到教室进入准备状态,课堂上要积极配合老师搞好教学活动,下课后的休息时间,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拿粉笔头玩,上下楼梯一律右行,见老师和客人要用普通话主动问好,不能视而不见。另外,我们还应该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设施,不穿越绿化带,爱护清洁卫生,服从老师管理和接受值周生文明监督岗及其他人的批评、劝阻。受到老师的帮助,应主动诚恳地说谢谢。
求人帮助之后,一定要说:“谢谢”。如遇他人求助,应尽力给予帮助,如不能解决时,应说:“很抱歉。”到商店购物,不可以“上帝”自居,要用礼貌语言,购物之后也应说谢谢。看他人演出,要尊重演员,适时礼貌鼓掌,不能提前退场。乘坐公共汽车、火车,要照顾老人、小孩和残疾人,要保持车上卫生环境,不乱扔东西,上车不要争抢座位。
同学们,文明礼仪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大家都提高自己的礼仪意识,重视礼仪,按学校要求坚持训练,发现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不讲文明礼仪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逐步养成文明礼仪习惯,成为有气质、有风度、有教养的现代文明人。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祝愿,祝愿我们的生活处处开满文明之花!祝愿我们自己一步步地迈向文明!
做文明之人,永远的呼唤!一生的追求!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校园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校园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能力。
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龙人。要守法,先要守纪,因此对于同学们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践行了《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最好表现。每位学生要牢记《守则》和《规范》,充分认识和体会新制度的重要性,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安全自护、要提高明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等等。
再过一个星期,我校就将迎来“苏州市教育现代化”的验收,那么每位同学该做什么?我想就是每位学生自己对照《守则》与《规范》(《守则》与《规范》在我们的宣传栏内都有),例如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个人卫生怎样?自己班级的包干区扫干净了吗?文明礼貌是否要加强?每天早晨起床,早餐、午餐、晚餐、就寝纪律如何?晚上熄灯后有没有讲话,有没有偷偷起床洗衣服或者跟别人讲话?早晨6:30早锻炼是否迟到……等等,此外学校外部环境与内部设施都焕然一新,因此同学们尤其要爱护公物,爱惜一门一窗,爱护学校要像爱家一样。(王新军和罗力损坏食堂隔离板;戴志超损坏石膏像)从今天起,希望每个同学能真正做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逐渐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那么,我们的学校将变得更文明 !
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用文明的行为规范自己,主动向品行优秀的老师、同学学习,用榜样的力量鼓舞自己,做一个文明的人!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五(6)中队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当你看见羊在草原上奔跑、吃草,白云在天上随意飘荡时,你心中一定会想:“如果我也能这样自由,该多好啊!”你错了。羊吃完草会被放牧人关进羊圈;白云也受风的控制,风往南吹,白云绝不会往北。
同学们,虽然我们是未成年人,但同样要受法律的约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
坏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过来。所以,我们应该从小知法守法,杜绝不良行为。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小孩在学校偷了一块写字板,拿回家交给母亲。母亲不但没批评,反而夸奖他能干。第二次他偷了一件大衣回家,母亲更加夸奖他。一年一年过去,小孩长大成了小伙子,他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偷更贵重的东西。终于,他被警察抓住,被判了死刑。行刑前,小偷说想和母亲说一句话。母亲走过去,儿子一下猛地用力咬住她的耳朵。母亲骂他不孝,儿子却说:“我初次偷写字板交给你时,你如果教育我,让我知法守法,就不会这样了。”
从这个故事可见,知法守法对于小学生来说是多么重要。只有知法守法,我们才能健康成长;只有知法守法,社会才会和谐有序;只有知法守法,国家才更稳定繁荣。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努力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根植中华魂、共圆中国梦——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当我看到鸟儿在空中自由飞翔,鱼儿在水中尽情嬉戏,我会不由地心生感叹:“如果我也能如小鸟、鱼儿一般,不受任何约束,做自己随心所欲的事情,岂不美哉?”而我的这个想法是对的吗?答案,毋庸置疑,当然不对!而改变我的正是那本叫做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宝贵书籍。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记得有一次,我过马路时看见一位叔叔大摇大摆地闯红灯,索性我也想跟在其后顺势溜过去。但是此时读本中一个真实案例突闪在我眼前,山西省沁源县第二中学900名师生在公路上晨跑,突然一辆大货车向他们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名学生受伤,当时公路上到处是遇难师生的尸体,血流成河,触目惊心,这一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作了乌有?于是我收住了脚步,耐心地等待绿灯再通行。其实,红灯停,绿灯行谁都知道,可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大的小事,灾难不能那么巧合地落在他的头上,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必将酿成大祸。前两天,放学路上车来人往,我们班两名男同学因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两人各不相让,这时一辆拉沙子的大车迎面疾驰而来,正好被我遇见,我全然不顾,将他们推向路边并大声呵斥:“在路中间打仗,你们找死啊,没看见大车过来了?”两个同学吓呆了,就这样一场战争平息了。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闹,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等。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要在生活中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觉得犯法无非就是“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由此可见,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有一次,我在小区拐角处,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看到这一幕我心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告诉我们,这已经是触犯了法律的行为,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楼下超市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学会依法律己,修己慎独。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呢?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呢?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呢?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呢?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如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的错误,引领你正直地成长。我们每个人虽然没有办法选择外表的美和丑,但我们却能选择要走的道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和表妹一同来到江边游玩。江边到处是一片片茂盛的草地,远远望去,绿油油一片,像一块绿地毯,让人看了就想躺在上面。这时,表妹对我说:“表姐,咱们进去玩玩吧!坐在草地上,一定很舒服的!"我刚要答应她,忽然看见草坪旁边竖起的警示牌,上面写着“小草青青,请勿践踏”几个大字。于是,我摇摇头,用手指了指旁边的牌子。可表妹却毫不在乎地说:“哼!又没有人看见,破一次例怕什么?”“人们既然亮出了警示牌,我们就应该按照要求去做。再说了,老师平时不是经常对我们说,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吗?”我反驳道。表妹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言之有理,听你的。”我看着表妹不情愿的样子,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江边洗衣服,我怕鞋被水浸湿,便到江堤边搬起一块石头,这时我看见江堤的土漏出来了,我立即想起这是在犯错,“溃堤千里,毁于一穴”,我忙把石头放回了原处。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同学们,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是时代赋予我们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让我们铭记中华魂的核心内涵,贯彻于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用“中华魂”铸就“中国心”、根植“中国魂”共圆“中国梦”!
各位,同志们: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提出的“八荣八耻”中的一项基本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同学们,你们说对吗?
下面我想通过一些事例回答上述问题:他曾经是一位多么优秀的少年!品行端正,成绩优异,在学校的光荣榜上总能见到他的名字,在荣誉的领奖台上也常看见他的身影,在老师眼里他是上好学生,在同学们心中,他是天之骄子。但,就在十八岁,这五彩的梦就像泡沫一样破灭了!父母的离异使他一下子坠入了无底深渊,于是他觉得无人管教自由了,空虚无聊,他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上网甚至打架,从此教室里鲜见他的身影,光荣榜上不再有他的名字。他远离了老师和同学,却与不三不四的人做了朋友,就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因参与社会上的打群架,致人重伤,而锒铛入狱。法律无情,铁窗无情,他有的是用眼泪浸泡的悔与恨!十八岁的花蕾,顷刻间便叶落花调,白白的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少年犯中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显然,有的同学说的“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自由就不能守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同学们!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畅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了水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自已课你有讨论的自由,也就限制了周围同学做作业的自由;就寝是你有谈笑的自由,却使室友失去了休息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纪律限制自由,但又保护自由。
这个时期的我们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正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动,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动摇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最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时人上瘾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不健康。另外要注意慎重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时期的我们仿佛漂泊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血气方刚,说干就干,不大顾及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也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生憾事,所以我们不能漫无目的,随意远航。
西方哲学家有这样一句名言:“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形成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收获一种命运”。
十八岁,我们不孤单,因为我们有朝夕相伴的同学,师长和无边无涯的知识海洋!十八岁,我们很充实,因为我们知道只有做好日常的小事情才可能创造辉煌业绩!十八岁,我们有理想,因为我们明白只有当好普通的中学生才可能成为杰出人才!十八岁,我们很快乐,因为梦想已为我们插上腾飞的翅膀可以在蓝天上展翅翱翔!我的演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