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范文优秀(精选30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接受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现在做起。邓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生活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教师是人类幸福和自我完善的融合,我们的法纪观念,不仅反映着自己的个人品行,而且对于青年学生的成长,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风貌的良性发展,以及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道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许多教师难免“湿身”,但是一个具有真正“师德”的老师,是不会违法乱纪的。
法律即是显露的道德,我们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辅助,爱岗敬业,明确责任。这也是迈好教师职业生涯的第一步。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播撒着希望的种子,开启学生的心智,书写人生的真理,不断的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当炎炎夏日,你从一个曾经学困的学生手中接到他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当一个清晨,你听到学生对你说“我错了”,当在一个黄昏,你听到学生对你说“我会努力的”……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幸福。虽然,曾几何时,我们无奈的放弃休息一遍又一遍地与他们交谈,对他们劝导。因为我们深深的知道,不是所有的笑容,都只绽放一次,珍贝受过打磨才会光彩夺目。
风筝因为有了线的约束,才能飞得更高更远。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我们有责任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传授知识,我们积极参加研修,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为人师表,我们深知“身正为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在学生眼里,老师是他们前行的航标,学习的楷模,学生的一言一行都紧紧地依附着自己的老师。因而,教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走近了学生的生活,走进了他们的心田,我们真诚相待,为了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国有常法,虽危不乱”,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践行教育教学工作,不懂法,以身试法,结果失去了朋友,失去了亲人,只有在铁窗下流下悔恨的泪水,此类故事比比皆是。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等,规范、严谨,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遵纪守法,务实行事,以身作则,是我们每一位青年教师成长的需要,也是我们每一位青年教师走向成功的基石。
同学们,我们要知道,纪律法则是一道精心设计的围墙,一旦越界,就会打破保护我们的屏障。如果小心保护,会为我们地带来文明和安全。践行诚信,是一方来自心田的甘泉,停滞不前,会使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而流,会让我们全身溢满良知。
当垃圾不再因为我们的乱扔而成为肮脏的废弃品时,对环境的保护就会变成一种像紫萝兰一样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的声音不再因为我们的而变成震耳欲聋的噪音时,对公共物品的珍惜就会变成一种像茉莉花一样芬芳的文明;
当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从我们的行为档案中删除时,规范约束就会变成一种像康乃馨一样成熟的文明;
当诚信不再因为我们的忽视而仅仅是一个词语时,践行诚信就会变成一种像百合一样醉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一点一滴地遵纪守法,滴滴践行诚信,就会慢慢汇聚成文明的花朵,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春天,文明成为了我们的一种文化。
其实,规则似乎并没有那么可怕或难做,它就像一双温暖的手,在人生的道路上指出你鲁莽的错误,引导你成长为正直的人。其实,诚信的践行并没有那么难,也没有那么难达到,不讲出格的诺言,诺言就能做到。其实,要做一个文明人,并不那么遥远,那么难做,遵守最简单的原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去好好保护法律法规,真正践行诚信,让文明在你的身上散发出芬芳。
事实上,文化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词,它是一个人的文明加上另一个人的文明,人类文化是由许多小文明形成的。
就像从一开始数,—直没有尽头地数,从我开始,直到生命的尽头。不随地吐痰,就是一种文明;不打架,就是一种文明;不违法犯罪,就是一种文明。
践行诚信,在点点滴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围栏里有一扇门,人们从那里有序地走出,走向更宽阔、更安全、更自由的金色道路,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践行诚信,从自己做起。当小文明无处不在,闪着耀眼的光辉,散发出迷人香味,民族和谐的文化就会永恒闪耀!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这几个星期以来,学校周边出现了一些不安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个别学生骑自行车搭载同学,有极少数同学与社会或外校不良青少年接触、交往,更为严重的是同学之间因小矛盾引发严重的打架事件等等。这些不良因素的出现,对学校安全敲响了警钟,甚至直接危及到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针对学校周边出现的治安安全隐患,德育处及时出台了一些应急的措施,并对校园周边路段实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应急小分队和整治行动值周小组。学校领导和各年级长以及部分老师在放学时间参与巡查。由于措施得力和行动迅速,及时遏制了校园周边不良现象的再度发生。
为了确保学校周边的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及财产的平平安安,学校重申:校园周边一旦出现不良人员,公安机关将出动警力予以打击,如学校发现有我校学生同这些不良人员私自接触、交往,学校将对这些违纪的同学做出劝退或转学处理。同时学校也希望同学们如发现周边有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给老师和保安人员,学校将对这些举报的同学大力表彰和奖励。
同学们:今天你们能够成为深圳特区的一名中学生,能够成为深圳市松泉中学的一名学子,能够在漂亮的校园内读书和同学们愉快的交往,应该珍惜并引以自豪和骄傲。更应该以“在校做一名好学生,走出校门做一个好公民、到家做一个好孩子”的新三好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同时还要做到:
1、善交益友、不交损友。
要与正直、诚实守信、能够帮助自己上进的人交朋友,不要对自己道德品行产生不良影响的人交朋友。
2、注重仪表、自尊自爱。
保持个人整洁、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按规定穿着校服,这样才能符合一名中学生的身份。
3、礼貌待人、诚实守信。
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负同学,不戏弄他人。遇见老师主动行礼、问好。
同学们:今天你们以松泉为荣,明天松泉以你们为荣。我充分相信:在松泉的三年,只要大家认真学习,按成人、成才、成功的方向努力,你们一定会创造出灿烂而美好的未来。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约。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人类生活在社会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无论哪一个人都没有绝对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纪律,法制的约束。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的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纪律,大家才可以享受这文明看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风筝能在蓝天自由飞翔,是受了风筝线牵引着的,离开了风筝线,它就会找不着目标,很快会栽下来。这根线,就是纪律。同学间总会有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制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有的同学把遵纪守法单纯的看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触犯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样的观念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体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时时这样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没有?我今天损害公共财物没有?我今天违犯校纪校规没有?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校园内的不同地点发生,损害着同学的利益,损害着班集体、学校的利益。这些情况应该引起每一位同学的足够重视,并时时警诫自己。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遵纪守法,快乐成长。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似乎达到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要谈的是如何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那么,遵纪守法是什么呢?我特地查了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的释义是这样的:遵守纪律和法律、法令。听起来很遥远?不,遵纪守法离我们很近。每一天,我们可能都面临着是非选择,今天作业有一道题不会,我是直接抄同学的,还是认真复习,自己解决?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脚步、遵守交通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闯红灯?看到地上有纸屑,是抬腿跨过,还是低头拾起?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不理?……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就是要严于律己,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现在你身上的校服,是严于律己,考场上的安静,是严于律己,课堂上同学们对老师的尊重,遵守课堂纪律,也是严于律己。我们的身边,也从来都不缺乏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到,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的同学按时上学,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那么怎样才能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呢?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作为一名xx人,遵守《学生守则》,遵守校规校纪,上课好好听讲、作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件事情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完成。所以说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自己做出多大的牺牲,认真按要求做好每一件事情就可以了。当然啦,还要遵守校外的规矩,遵守社会的道德和国家的法律。
也有同学认为要追求个性化,认为严于律己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严于律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同学们,让我们以遵纪守法为荣。我相信,只要对生活做一点小改变,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严于律己,就可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xx中学生!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还记得20xx年公民道德规范中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四个字“爱国守法”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说了。因此,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可以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该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实际出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该关心与重视校园、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影响着自己,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该单凭自己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助。因此,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该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特别多,例如,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该寻求大人和警察的帮助。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只有当你时刻牢记了“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美好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美好的理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 中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大家好!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说了。因此,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可以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该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实际出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该关心与重视校园、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影响着自己,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该单凭自己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助。因此,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该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特别多,例如,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该寻求大人和警察的帮助。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只有当你时刻牢记了“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美好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美好的理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中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今天我在这里要演讲的题目就是: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这些无视法纪法规的所谓“本事”,酿成了克拉玛依大火、衡阳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伤的人间悲剧,正是这些人破坏了共和国法规的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众的法纪意识。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如果有一天,五岁的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而不是“这是坏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能说:“我相信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早上好!
最近学校出现了一些违纪现象,如到校门口的小店买零食吃、动手打人,损坏公物……如此种种,令人担扰,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某小学高年级的几位学生,趁老师不备,翻围墙去了一家游戏厅,因琐事和厅内的闲散人员发生了争执,并用刀捅死了一名人员。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福新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突出体现为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并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效益经济,更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要求我们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基础上,树立一些现代道德理念,如诚信理念、合作理念、竞争理念、科学理念、公正理念、法制理念等等。在现实中有些人是非美丑界限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荣耻不分,甚至以耻为荣。一些人为了获得一己私利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甚至铤而走险,挑战法律,违法乱纪,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有的人觉得能钻法律、纪律、规章的空子就代表自己有能耐,觉得这么做“有面子”,瞧不起遵纪守法的人。更有甚者以违法乱纪、挥霍浪费、骄奢淫逸来显示其拥有的特权与显赫地位等等。这种是非颠倒的荣辱观对社会祸害不浅,它不仅使某些干部走上了背离党和国家、人民的犯罪道路,也对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清除的障碍。所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主要是针对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道德失范而提出的,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它突出体现为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
遵纪守法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是对每一位国家公民最起码的要求。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守法”规范的主要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即把“守法”作为公民对国家的道德责任的“底线”,这是现代社会生活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法律和道德是有区别的。在原始社会,以风俗习惯表现的道德就已经存在,而法律则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道德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法律则是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道德涉及的范围是法律所不及的,道德所谴责的言行不一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一般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和道德虽有区别的一面,但在任何国家中,法律与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原则在本质上都是一致的,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之间是互相渗透的。他们都要用本阶级的道德为其法律辩护,也都要用法律的强力来推行和维护他们所宣扬的道德规范。在我国,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同样如此。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鼓励、培养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的光荣、正义的行为;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认为不道德、不正当的行为。道德和法律的这种关系,决定了我们必须将“守法”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只有守法,才有可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一个不守法的人,必定是不道德的人。所以说,守法是一个公民的立身之本,也是处世之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在法制社会中,遵纪守法,文明向上是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只有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提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社会得以和谐健康发展的保障。指出,我们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这样的一个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对“和谐社会”内涵的阐述中,将“民主法治”放在了首位,这表明我们国家和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其核心是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其内容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基础。和谐社会,意味着安全稳定,意味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要由制度来保障。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民主法治、安定有序。要完成这个任务,最根本、最可靠的是要靠每个公民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整个社会有章可循,稳定有序。
老师们、同学们: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 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 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小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力度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的腐败现象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即团伙违法乱纪的集体腐败现象正在悄然蔓延。在当前查处的一系列案件中,往往挖出一个带出一窝。集体腐败势头的上升和蔓延已经产生了令人震惊的危害性。如浙江省宁波市委原书记许运鸿一案,涉及违法违纪干部127人,其中副省级1名,地厅级15名。广东湛江特大走私案,走私货款总值110亿元,偷逃税款62亿元,涉案公职人员257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64人。湛江海关是一个不足千人的单位,涉案人员160多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及案值400亿元,涉及干部多达300余人。无数事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是造成贪污腐败和乱作为的根本原因,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在全社会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当前反腐败的迫切需要,抵触法律的底线,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加强“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对人民来说,唯一的权力是法律。在一个法治国家,人人都应敬畏法律,视法律为神圣的准则。法律就是公共道德,法律既是每个人的行为标准,同时也是对违反行为标准的惩罚标准。法治社会,你遵纪守法,法律就保护你,保障你的权益;你胡来蛮干,法律就会惩戒你。每个人都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社会才能文明进步。遵纪守法是具体的,要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遵纪守法是长期的,要持之以恒,贯穿始终;遵纪守法是自觉的,要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我们每一个人,不仅自己要做到遵纪守法,而且要影响和教育周围的人。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一定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维护法律尊严、弘扬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当前,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主要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领导干部不仅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也是参与者和实践者,而且各级官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具有更多的资源,在社会上也具有更大的影响和作用。他们的道德水准对全民道德建设影响深远,关注并推动他们个人素质的提高,是我国道德建设中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既是提高领导干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需要。
其次,要把各级政府建设成法治型政府。只有政府依法行政成为守法政府,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起政府的权威和良好的形象,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楷模和标尺。因为领导机关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他们严守法纪,就给下面做出了样子,而其违法乱纪,不仅会使他们自己丧失威信,而且会把党风、社会风气带坏,使违法乱纪现象在社会中蔓延。事实上,在许多问题上,人民都是先看政府的,政府官员如果不依法行政,不以遵纪守法为荣,玩法律于股掌之间,又怎能建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呢?为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该将遵纪守法状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设法治型政府。
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很荣幸能够站在国旗下为大家带来遵纪守法的演讲,我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学生》。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够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还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一旦与坏人“拉上钩”,就必须彻底摆脱同坏人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三、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地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有人也许会问,法在哪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体现在时时处处。譬如,你在地上乱扔东西、随意摘公园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条例;偷看别人的东西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同样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就违反了交通法规。还有许多例子,其实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许每个人都这样做过,而自己从未觉得这样做是违法的。这都说明我们处在一种法盲的状态。
我曾听到这样一件新闻:有三个十多岁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们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爷爷奶奶都会给他们两三元钱,让他们买早点。可这三个男孩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电子游戏。时间一长,两三元钱满足不了他们玩游戏机的欲望。于是,三个人想出了一个点子: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有铁轨,他们便去偷铁轨上的零件,卖了钱就去打游戏机,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个因素促使他们走上这条路。一、这三个男孩的爷爷奶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不闻不问,不了解他们。二、游戏机厅的老板没有依法办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网吧等场所。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电子游戏机。四、收购铁轨零件的人明知这样做犯法,却还是收购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纪守法,试想一下,那时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新年伊始,万象更新,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我们全校师生带着喜悦和理想,满怀信心地投入到新学期的生活,又迎来了本学期安全教育活动周,我今天所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
生命,是细胞孕育而成,人的生命是物种生命中最伟大的生命,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能得到上帝的恩赐,父母的钟情,作为人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万分的幸运。生命使我们能想象宇宙、游览世界、更看到我们美丽的校园,生命使我们体验到人间的真情、温暖和幸福,生命使我们能够报答父母、慰问老师、创造辉煌回报学校;生命还能使我们掌握科学、发展国家、改造社会;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毛泽东的生命使中国人民站起来,邓小平的生命使中国人民富起来,我们呢?我们的一生各有各的使命。因此,生命具有无限的价值、创造力和发展空间。我们要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努力拼搏,让生命积聚更大的能量,将来学校因我们而光荣,国家因我们而强大。
然而,生命是脆弱的,一不小心就可能受到伤害,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甚至遭到毁灭。据专家统计,有80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范的,多少人间悲剧都是因为一时疏忽发生的。《环珠格格》中香妃的扮演者刘丹命丧广深高速公路,就是因为没系安全带。某地一所学校的学生们在宿舍里过生日点蜡烛,不小心蜡烛烧到蚊帐,引起大火,有7人葬身火海。有一家大型娱乐厅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用可燃材料装修而成,因乱拉电线,使得插线板过热引发火灾,造成67人死亡。某校一学生喜欢戏水,周日约同学去河里游泳,结果溺水身亡。某个村的一户家庭,做饭时无人看管,水蔓锅外,漆灭炉火,造成煤气泄露,加上门窗紧闭,最终引起爆炸,死伤惨重。这些案例反复地告诉我们,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水、火、电、气和车,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因为它能为人们造福而可爱,另一方面因使用不当给人们带来灾难而可怕。只有永恒的安全信念,丰富的安全常识,遵纪守法,谨慎小心,才能保障生命的安全,从而实现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人在旅途,生命需要保驾护航。而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健康发展意识就是人生安全所必需的信念。为此在本周我们将开展五个一活动:
1、各班召开一次安全与法的主题班会,要求:班会主题突出,目的明确,标语美观大方,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多样,学常识、讲案例、共点评、同提高。
2、各班出一期安全与法的主体黑板报:内容包括安全常识,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法律知识、案例点评等。
3、每个学生写一篇安全与法的主题周记:讲述对安全与法的认识,对自己经历的或听到看到的安全案例进行分析点评,找出原因和教训,以征文的形式,在周五前交给语文老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比,取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4、在全校教师中进行一场安全与法的知识考试,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考试时间:周五下午开完教职工大会,内容包括: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学期发的红岭中学安全制度等。老师们只需带2b铅笔。
5、全校学生看一段消防安全教育影片,进行一场消防疏散演习。
希望全校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从我做起,率先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安全与法律常识,提高安全防范与自救的能力,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做学习的模范、安全的标兵,创建平安校园的带头人。
谢谢大家!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儿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失去生命。而在校园里,这种追求所谓“自由”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人吃完了零食便将食品袋信手丢弃,为原本干净的校园涂上了一抹刺眼的白色;自习课上,有人迟迟不能安静,依旧和着mp3的节拍,哼唱着流行歌曲;校园内有人无视学校规定,骑着自行车横穿过往的人流。
同学们,“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静悄悄的楼道路,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当你踏入干净的教室,对于认真读书的同学来说,这片整洁多么舒畅;当你自觉排队打饭,对于心急如焚的我们来说,这份井然的秩序多么可贵。同学间总会有矛盾与摩擦,我们要相互关心和尊重,决不可出口伤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和他人。
同学们,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12月4日我们将迎来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而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出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这样时时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了没有?我按时出操了吗?我按时搞卫生了吗?我迟到早退了吗?我在家里合理安排好玩耍和预习、复习的时间了吗?我按时就寝了吗?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足以体现我们的素质修养。
同学们,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大的失足。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生活也会更加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快乐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够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还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一旦与坏人“拉上钩”,就必须彻底摆脱同坏人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二、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三、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地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有人也许会问,法在哪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体现在时时处处。譬如,你在地上乱扔东西、随意摘公园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条例;偷看别人的东西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同样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就违反了交通法规。还有许多例子,其实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许每个人都这样做过,而自己从未觉得这样做是违法的。这都说明我们处在一种法盲的状态。
我曾听到这样一件新闻:有三个十多岁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们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爷爷奶奶都会给他们两三元钱,让他们买早点。可这三个男孩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电子游戏。时间一长,两三元钱满足不了他们玩游戏机的欲望。于是,三个人想出了一个点子: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有铁轨,他们便去偷铁轨上的零件,卖了钱就去打游戏机,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个因素促使他们走上这条路。一、这三个男孩的爷爷奶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不闻不问,不了解他们。二、游戏机厅的老板没有依法办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网吧等场所。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电子游戏机。四、收购铁轨零件的人明知这样做犯法,却还是收购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纪守法,试想一下,那时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龙人。要守法,先要守纪,因此对于同学们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践行了《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最好表现。每位学生要牢记《守则》和《规范》,充分认识和体会新制度的重要性,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安全自护、要提高明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等等。
再过一个星期,我校就将迎来“苏州市教育现代化”的验收,那么每位同学该做什么?我想就是每位学生自己对照《守则》与《规范》(《守则》与《规范》在我们的宣传栏内都有),例如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个人卫生怎样?自己班级的包干区扫干净了吗?文明礼貌是否要加强?每天早晨起床,早餐、午餐、晚餐、就寝纪律如何?晚上熄灯后有没有讲话,有没有偷偷起床洗衣服或者跟别人讲话?早晨6:30早锻炼是否迟到……等等,此外学校外部环境与内部设施都焕然一新,因此同学们尤其要爱护公物,爱惜一门一窗,爱护学校要像爱家一样。(王新军和罗力损坏食堂隔离板;戴志超损坏石膏像)从今天起,希望每个同学能真正做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逐渐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那么,我们的学校将变得更文明 !
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用文明的行为规范自己,主动向品行优秀的老师、同学学习,用榜样的力量鼓舞自己,做一个文明的人!
大家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接受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_……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现在做起。邓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_,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小校园。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近年来,有的学校出现了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刀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扰,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都或多或少拥有下面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同学好朋友突然闹别扭,看问题片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教育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能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哪些是未成人的不良甚至严重不良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屡教不改;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决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有不法分子威胁、指使、教唆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认真学好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中国古代着名的思想家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在庄严的法治面前,人只有遵循一定的法则,在法的支持与限制下,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学校最近邀请土湖派出所的警员到校上了一节精彩的《法律知识讲座》,在讲座中,我才深深地认识到一些法律与法治的知识,原来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人类必须“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
在我的身边就有发生过一些不遵纪守法的人。有一次,我们学校组织去外面实践活动,班上有位男同学带了数码相机去拍照,结果在回来的路上,相机不翼而飞,怎么也找不着。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他产生邪恶的念头。于是,他在班上搜索猎物,看到喜欢的物件,趁同学不在的时候,他便伸出可耻的双手盗窃。纸包不住火的,那位男同学在一次作案的过程中,被老师当场抓住了。事实证明,这位男同学是不遵纪守法的人。他的人生便留下一个不光彩的阴影,就像一张雪白的纸染上一滴黑墨水,想擦掉这污点是很难,很难的。而在他的人生中,也许从此抬不起头,也许从此活在阴影中,也许从此成功远离他。因此我们身为学生,应该“愉快从遵纪生,幸福从守法来。”
同学们,从这一刻,让我们与法治同行吧!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现在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特别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小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这会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品德;播种品德,收获命运。”愿同学们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收获坚毅的性格,收获高尚的品德,最终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把握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