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观后感时,当我们将“感”以及“观”考虑周到后,还要联系实际来写。而《开学第一课》是教育部与中央电视台合作的大型公益节目,学生在看观看该节目过后,需要写观后感。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第一课观后感”,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交通安全第一课观后感(优秀6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为了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提高防范认识,创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受教育”的优良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12.2交通安全日活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主动、主动、有效的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参加这次交通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师生交通安全认识,限度的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现将“交通安全日”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校学生、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起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摆上学校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使安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学校利用广播、黑板报、致学生父母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全体动员、全员参与,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的重点工作,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认识,养成安全习惯。
二、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学校认真贯彻交通安全教育,紧密结合本校实际、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方案,明确安全教育目标、组织领导机构、教育活动措施、实施方法步骤等,确保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有人抓。
三、形式多样,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1、各班召开一次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教室领导上交主题班会材料。
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宣讲“文明出行、礼让交通、各行其道”的重要性,教育学生自觉提高交通法规认识、安全认识和文明认识,共同打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请房县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来我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学生观看一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现场图片,给每一位同学投敲响了警钟: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代价是惨重的!
3、印发“交通安全责任书”,下发到每位学生、父母手中,向他们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签字承诺,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到每个家庭。
4、各班利用班班通,观看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从中受到启示。
5、各班主办一期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黑板报。
6、主动与镇派出所、交警队联系,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的排查治理,尽快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四、主题活动成效明显。
通过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认识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父母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认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回家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
通过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广大父母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们开展的各种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常规化。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全校师生交通安全认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今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家庭作业。那就是让我们观看河北省交通频道播出的《开学第一课》,一开始因为家里收不到交通频道就没有看,第二天当爸爸在网上找到这个节目喊我看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惨烈的车祸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我的身边。
但当节目一开始,我就被深深的触动了。节目通过案例分析和专家讲解的方式,让我了解了交通安全对我们非常重要。那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那一个个鲜血淋淋现场案例,让我无比的震惊。
当看到自行车车祸时,我想到我们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按照学校规定我们可以自己骑自行车上学了,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到在马路上靠右边行走;过马路的时候要走人行横道,骑车不带人,不逞强,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宁让三分,不争一秒”的原则。
还有,步行上学的同学们一定要走便道,远离汽车,更不要在汽车周围玩耍。
当看到乘车安全时,我就对身边的爸爸妈妈说:“你们也要注意交通安全,不管开车坐车都要系安全带,还要礼让行人,一定做到文明出行……”妈妈笑着说:“知道了,知道了,你这个小小交通安全宣传员”。通过观看这次节目,让我了解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懂得了很多的交通安全常识,树立了安全意识。这次节目也更加让我明白了生活是美好的,生命只有一次,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时刻把交通安全铭记在心,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在汽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很多。每当我看到一些人因为交通事故而被剥夺了生命,我就感到非常心痛。
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在看电视,妈妈在看手机。突然,我妈捂住嘴大叫:“哦,结束了,结束了!”我吓了一跳,问怎么回事。那是一起交通事故。右边停了一辆车,车就停了。后座的人突然打开了左边的门。一辆电瓶车刚好路过,在路中间被撞倒。更巧合的是,一辆大卡车正从对面疾驰而来。坐电瓶车的人瞬间被带走。
看完这个视频,我觉得很气愤:骑车的人被压死了,原因是被突然打开的门撞昏了。开车门的人,你开车门的时候不能看一看吗,或者从右门下车?我不禁摇头,为骑车人的悲惨命运感到惋惜。我们家有车的人要注意。开门的时候一定要慢一点,看后面有没有车或者行人经过,这样才不会伤及无辜。
从这件事我想了很多: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速度稍微慢一点,不会造成刹车及时死机;如果你能在危险的时刻冷静下来,你就不会把油门当成刹车。开车前系好安全带,开车不要打电话,停车前打开指示灯,过马路一定要看红绿灯。小动作可以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
让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努力成为文明使者!
随着时代的跨越,科技的腾飞,现在的大街上到处都是奔流不息的汽车,但于此同时,又出现了一种新的隐患——交通安全。
近几年来,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归根结底是人们交通安全意识差。我就亲眼目睹了一次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公交车事件,希望大家能遵守交通安全,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那是五年级的一个中午,太阳疯狂的烘烤着大地,在车站等车的我挤上了一辆人山人海的9路车,站在了门口。到了下一站,上、下车的人挤在一起,十分混乱。车里人多喧杂,司机看不见后视镜,车启动时,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青年突然发现自己到站了,于是三步并两步地走向车门,车已缓缓开动,他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就在这一瞬间,门咣当一声关上了,那位年轻人的半个身子被卡住了,他使劲挣扎,头和身子出去了,一只脚却被夹在了门里,另一个脚被夹在了车轮里,就这样,他被拖了十来米。被眼前触目惊心的一幕吓蒙的我这才想起了喊停车。下车后,更是惨不忍睹——雪白的衣服上沾满了鲜血,手、脚、都破了,更可怕的是另一只脚被夹在车轮里,弄了半天才拔出来,司机立刻拨打了120……
交通安全就在我们身边,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人的生命是短暂的,让我们永远铭记血的教训,珍惜生命,遵守《交通安全法》,做一个文明市民,这样,交通事故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为什么医院里会有那么多的病人和伤者以及死亡,为什么往往会有许多会在短短的时间内受伤而失去生命?那是因为在人们出行的时候,因驾驶不小心谨慎而导致的许多的交通之故。
听了交通安全第一课,主持人郭静姐姐的讲课后,让我有所感悟。她给我们讲了许多的交通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起一起的交通事故。首先,讲述了因夜间超载而酒后驾驶法神的交通事故,让我看到了一个个年轻的生命丧生在了这一场交通事故中。然后,讲述了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了交通事故,接着,年轻人最喜欢骑的摩托车,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驾驶了。就骑着自己喜爱的摩托车上路,可是,因为他喜欢骑摩托车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于是,还讲述了开四轮车不能酒后驾驶,那开两轮车就能了吧。其实是不能的,因为两轮车也是有危险的,一不小心遇见了汽车和货车或撞上了不会移动的东西自己就会有生命危险,而汽车和货车无非就是撞成了废铁,不会移动的东西却不会损坏。有些人因不戴头盔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头部损伤而死亡,如果带着头盔会好点,因为头盔是金属就算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撞坏的是自己的头盔而不是自己的头部,有时候就是因为戴着头盔才不会出现生命危险。
从中让我懂得了生命的重要性和生命的来之不易。所以我们有注意安全尽量让交通事故少发生,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03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03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