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的狼王梦读后感(优秀11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

狼读后感 1

今天,我把《海狼》这本书读完了,当我读完前10章的时候,我觉得海狼非常可恶,像一个恶魔,怪不得他的船叫“恶魔号”呢。当我读到第12章的时候,我真想不到船上的水手和猎手居然和海狼一样残暴无比,我读到第16章的时候知道了,原来海上经常刮大风暴,导致小艇都被刮跑了,但是,好多小艇也都被找到了,之后,我把前22章都读完了,讲的是海上漂来了一个女人,叫莫德,还有一个四等机械师,三个加油工,它们都成了海狼的水手。而海狼喜欢莫德。后来,恶魔号遇到了自己的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但是我想不明白一件事,就是海浪的哥哥为什么要抢自己弟弟的财务呢?

海狼非常生气,决定绝地大反击,果然,他的反击计划成功了,弄到了好几辆小艇,但是凡·卫登和莫德并不像想呆在这个鬼地方于是,它们拿了一艘小艇和一些食物准备上路了,在船上它们迷迷糊糊的。来到海豹的栖息地:求生岛(这是凡·卫登和莫德起的名字。)它们以为海狼不会再追来了,然而,一两个月后没想到恶魔号就在眼前。他以为海狼会把它们杀了,他上了船,而且是带着枪上去的,因为它们最怕的就是海狼了,上船后,它们发现海狼已经快不行了,直到第35章海狼去世了,凡·卫登用他对之前大副海葬礼的方法一样葬礼了海狼。虽然第35章很可怜,但是第36章是它们重见天日的时候。凡·卫登和莫德得救了,但是海狼却去世了。

这就是故事的内容。

狼读后感 2

《西夏的苍狼》看到第六章了,我说说看第五章的感想感受。看第五章时,我想起了同学的姐姐,同学的二姐姐。他的二姐姐是教书的,忘了他姐是教什么的了。同学和我说他二姐姐在网上认识了四十多岁的男人,在恋爱网上找到的。这事大概已经有三四年了,同学说她二姐很傻,他二姐长的也有几分姿色的。那个男的。是个穷光蛋,也是个赌鬼。他二姐刚认识他当然不知道,那男的连哄带骗弄到手了,同学和我说男的认识他姐时很大方。等时机慢慢熟了后,还说等结婚买车买什么。后来结婚了,车没买,反而欠了一身债。就因为赌博,同学二姐认识的男人是个混混,油嘴滑舌的。

我在想,一个混混既然嘴巴那么厉害就能把他姐姐勾过去,不简单。同学和我说后来他姐怀孕生了个孩子了,生米煮成熟饭了。由于她老公赌博欠了几十万的债,把同学的姐的钱都弄去赌了。弄得经常吵架,同学的姐又想离婚又不敢。因为小孩已经出生了,我想这能怪谁呢?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

听同学说他二姐的老公还向同学借几万块钱还债,同学机灵拒绝了他。

看到了吧,这就是命由心造。在你一生里,你选择什么命运就会给你什么。选择了就不要后悔,因为后悔没有用。还是做好当下的事,该勇敢的就勇敢站起来和命运战斗。可以重新选择,就看你有没那个胆量跳出来。有胆量跳出去,你的命就是你自己做主的。许多人都没有胆量跳出来,以至于自己的命不属于自己。

天狼读后感 3

今天,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叫《天狼》。它主要写了:一匹名叫珍珍的母狼,为了对人类杜仲进行报复,作出了许多努力。当它带着子女要去报仇时,却遇到杜仲的白狗雪玉与它的子女们的阻挠,最后,阴险狡猾的狼还是败在了狗的手下。

文中的母狼珍珍是多么地残忍啊。它在报复杜仲的过程中,杀掉杜仲之后却仍不罢休:它把杜仲的肚腹剖开,把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掏出来,扔得遍地都是;它还把杜仲的脸皮揭下来,搭在他那被咬断的喉管上,多么可怕啊!

狼是为了报复人类的肆意捕杀才如此凶残,但我们人类,虽然与大自然无冤无仇,有时候却也做出了许多伤害自然的事情。在北极,海豹是一种珍贵的生物,人类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的数量变得少之又少。可是,人们并没有罢休。最近几年,欧洲流行着一种游戏:就是将北极刚出生的小海豹放在冰面上,用棍子像打冰球那样去打小海豹,直到小海豹被打死。一时间,这种残忍的游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那些可怜的、还无法独自生活的小海豹,只能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拿着棍子的、步步紧逼的人类……北极的冰面上、海面上,堆满了小海豹的尸体,到处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天狼》中,杜 人们如此残忍地对待无辜的小海豹,也必将对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我们继续执迷不悟,捕杀动物,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大自然将给予人类更严厉的惩罚。所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保护好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地球!

狼读后感 4

这本书是我在上一个暑假买的,它已经在我们家的书房呆了好久,也算是书房的“老顾客”了。

书中讲的是有一个北京的大学生到内蒙古生活,迷上了在这儿悠闲生活的蒙狼。于是,他们便带上了工具,多次被母狼给欺骗,花了好大的劲,才捉到了七只小狼。可惜,其他的六只都死了,只剩下一只狼。从此以后,这几位北京大学生就把它取名叫“小狼”,小狼与这几位北京大学生一起生活,在生活中遇到许多事,大学生们尽力地保护它,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小狼在一次搬家中丧生,伴随一位北京大学生的爸爸上了天。

在本书中,有一段十分吸引我,陈阵用掸子替马轰蛇,使劲抽挡马背和马前腿,大马感激得连连向主人点头致谢。可是蛇群越来越密,轰走一层,立即就会飞来一层,马身上永远裹着一层黄色的“米糠”,又一层血红的“枸杞子”。这一段多。次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更突出了草原上蚊子的密集。

这本书由作者三十余载精心创作而成。作者在内蒙古额仑草原长期与狼亲密接触,与小狼结下了生死之情。同时也写出了蒙古人民的。风俗习惯,人们的食物,让我们队蒙古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作者通过对小狼生活的描写刻画,赞扬了小狼,赞扬了狼们的自由独立、不屈不挠、坚不可摧的精神和团队意识,更加突出了狼的团结。

狼读后感 5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走进村里的农家书屋,眼前真是书的海洋。书架上贴着分类标签。有文学类、历史类、农业技术类、少儿故事类……

我最喜欢寓言类的书。我就找到一本《家狗和狼》的故事,读后我悟出了一个小道理。

它的主要内容是:一条饥饿的瘦狼在月光下四处寻食,遇到了喂养得壮实的'家狗。他们在相互问候之后,狼说:“朋友啊,你怎么这般肥壮,都吃了些什么好东西啊?我现在为生计奔波,实在是受煎熬啊!”

狗回答道:“你若想像我这样,仅仅只要学着我干就行了。”“真是这样,”狼急切的问,“什么活这么好?快带我去。”狗回答说:“这个活啊,就是给主人看家,夜间防止贼进来偷东西。”“什么时候开始呢?”狼问,“住在森林里风吹雨打,我都受够了。为了有个暖和的屋子住,不挨饿,做什么我都不在乎了。”

“那好,”狗说,“快跟我走吧。”他们俩一起上路,狼突然注意到狗脖子上有一道伤疤,感到十分奇怪,在审问之后才知道,狗要栓上铁链,不能自由自在的跑来跑去。

“晚安!”狼说,“去享用你的美餐吧!至于我,宁可自由自在地挨饿,也不愿意套着一条铁链子过舒适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自由是很重要的,没有了它,任何人都不会幸福,也不会有快乐。

有农家书屋真好,想看啥就能看啥。

狼读后感 6

说起狼,大家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贬义的词语,但是沈石溪的《白狼》却让我对狼完全改变了看法。

寨子里接二连三的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肯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仔波农丁提一把狼带回去做“人质”,但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的值班猎人说那只母狼来救过狼仔,但被枪声吓跑了。突然出现了一白狗,那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不能顶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大狼仔却停止了叫不能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狼仔在吃它的奶。他发现了那是只狼不是狗,他们开枪打它,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一照,原来狼身上有石灰,所以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狼啊,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白狗去救它的孩子。这只狼很勇敢,它把自己变成白狗去救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可能救不了自己的孩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而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的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就是它能找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人类有母爱的,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因为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救自己的孩子,他之所以可以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母爱的力量。

母爱就像阳光,无比温暖,母爱就像大海,无比包容。

狼读后感 7

今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所以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不过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因为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所以可以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读天狼有感 8

《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是英国顶级探险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经典著作《荒野求生》系列中的一本。它能让我们学习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主人公贝克·格兰杰虽然才十三岁,但他却是一个少年探险家,而且是一个比生存专家还要懂得多的少年探险家。原因就在于天经常与经验丰富的父母外出探险。由此可见,经常与大自然接触的人,总能在千钧一发时生存下来。

本书主要讲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和阿尔伯伯秘密前往北极,飞机不幸遭遇了冰风爆,坠毁在阿拉斯加山脉上。阿尔伯伯身负重伤,为了求救,贝克和缇堪尼必须制造雪屋来抵抗暴风雪,用自制绳索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模糊的狼影跟随着他们。

没错,求生之路没有那么简单,光是缇堪尼就给贝克带来了各种问题:缇堪尼差点得了脑震荡和低温症,而且非常饥饿。但贝克并没有慌张地乱跑或大叫,而是冷静沉着地处理。所以,别看贝克小小年纪,小伙伴们都感觉到外出探险时只要贝克在身边,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不必慌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很多:为什么贝克可以绝境求生?因为他有智慧的大脑与勤奋的双手。如果他缺少一样呢?没有智慧,再勤奋也是无济于事。没有勤奋的双手,再有智慧也是自己害自己。所以,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用双手与大脑打造出来的,一旦在野外遇到危险,我们也要用双手和大脑打造前方生存的路!

天狼读后感 9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天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直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天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后�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狼读后感 10

当我读完《天狼》后,第一次写下的读后感突然因某种原因不见了,只好忍着脾气的愤怒重写一次第二篇时,突然领悟到了“忍耐”这两个字。

书中说的是从一个狼家族为了维护自我的生活领域赶走居住大山的人的。故事,延伸到狼家族的后代为亲人报复人类的事。母狼独眼与母狗雪玉相逢中厮杀到母狗雪玉杀死了母狼独眼,为儿女报仇,从母狼独眼言传身教教导子女的生存之道到儿女几乎残死;从雪玉逃出巧碰杜仲到教子女对付母狼,保护主人;从母狗雪玉独闯狼穴到与老主人杜伯杀害母狼独眼;从山妖逃出人类的枪杀到成了狼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狼为保护自我的生存之地;狗为了保护自我的主人和子女不受伤害;而人类这了保护自我。生存之道,在狼的世界里就和人一样,在人的世界里就和狼一样,大家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遵守着同一个自然原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从母狼为了复仇,从山妖为了完成遗愿都能够看出,它们为了生存,都愿意、同样也必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学会忍耐,为之重要——“小不忍则乱大谋”。同样的,我也要象狼王山妖那样学会忍耐,才能重新鼓足劲儿去完成第二次写的读后感,如果我做不到,那还有什么事情我做得到呢?

在这次阅读和重写中,我学会了忍耐。

读《天狼》有感 11

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作品主要以小说为主。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杜伯,他有一只狗名字叫雪虎,因老主人不见了它就去鬼跳崖看管犯人,他是一名优秀的警犬,后来,它在看管犯人时偶然看见了自己的老主人!然而雪虎不会忘记,就把他的主人给放了。它们一起走了十天老主人有事就离开了雪虎,白狗雪虎就自己一人在森林里游荡。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小村子,他就住在了一个人的家中,雪虎住进了一个温暖的家,因此它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雪玉。男主人有一条腿在打狼的时候断了,可雪玉万万没想到老主人的弟弟就是这个新主人—杜仲。在这些日子里雪玉天天带自己的孩子出去打猎,最近村子里一直闹狼灾,雪玉就一直保护这一家人,这一天,谁都不在家,可就这个时候,主人就被狼叼走了。雪玉带着满腔愤怒独自上山打狼,可什么都没看见,他带着低落的心情往回,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原来它的老主人来到这里看弟弟,雪玉和旧主人一起努力终于杀掉了独眼母狼,而它的儿子成为了狼王,要为八代亲属报仇……

狼有狼的'信念,狗有狗的道理。狼会不惜一切地保护狼群,狗忠于主人会保护主人的生命和财产。这个狗在人失败的时候挺身而出的事,让我知道了狗和人一样也有爱恨,更有信任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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